Thursday, November 9, 2023

[民數記 ]第五章~第六章 (馬太亨利聖經注釋簡本)

 

第五章

 

本章記述了,I。神的命令,追訴、執行已經頒佈的律例:要使不潔淨的人都出到營外(1-4節)。II。重申賠付的律例:虧負別人的,要賠償;以及歸於祭司的物(910節)。III。一個新的律例,是關於妻子被懷疑行淫的(11節等)。

 


1-101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 「你吩咐以色列人,使一切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並因死屍不潔淨的,都出營外去。3 無論男女都要使他們出到營外,免得污穢他們的營;這營是我所住的。」4 以色列人就這樣行,使他們出到營外。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怎樣行了。5 耶和華對摩西說:6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若犯了人所常犯的罪,以致干犯耶和華,那人就有了罪。7 他要承認所犯的罪,將所虧負人的,如數賠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也歸與所虧負的人。8 那人若沒有親屬可受所賠還的,那所賠還的就要歸與服事耶和華的祭司;至於那為他贖罪的公羊是在外。9 以色列人一切的聖物中,所奉給祭司的舉祭都要歸與祭司。10 各人所分別為聖的物,無論是甚麼,都要歸給祭司。」

 

I。神命令他們使營中潔淨;要使那些禮例不潔淨的人出到營外;長大痲瘋的,患漏症的,因死屍不潔淨的等,要出到營外,直到他們潔淨了為止。

1. 這些命令要立即實施(4節)。(1)他們的大營現在次序位置等都已安排好;所以接下來,要使其中潔淨更新。同樣,教會的潔淨也是要這樣小心謹慎看守,使其平和、純潔、有序。這裡沒有首先要求,每個以色列人都按自己的標準來自我約束;而是,每個被沾染污穢的以色列人都要被分隔開來。從上而來的智慧,是先使我們純潔、潔淨,然後才有和平在我們中間。(2)神的會幕現在立在他們的營中,因此他們要使自己的營中潔淨。在我們的家中和房屋之中,越是有敬虔信仰的宣示,我們就越有責任義務把罪惡從我們中間驅除(伯2223)。在神所居住、同在的地方,以及其中的人,必須不可沾染污穢;否則,就是冒犯、得罪神,神也會離開那裡(林前31617)。

2. 把不潔的人趕出營外,說明了,(1)管理教會的人應該怎樣做:他們必須把良善與罪惡區分開來,把犯罪的人像舊酵一樣清除出去(林前5813),以免其他的人被沾染污穢(來1215)。為建立、堅立基督的教會,為了基督的榮耀,那些公然褻瀆神、犯罪的人,要把他們從基督徒中驅趕出去,直到他們悔改。(2)在末日來到的時候,神自己將會怎樣做:神將會徹底清洗祂的營帳,把那所有污穢之人徹底驅趕。正如這裡所有不潔之人都要出到營外,在那新耶路撒冷,任何不潔淨的都不能進入(啟2127)。

II。關於賠償的律例。侵犯、虧負別人,這裡被稱為人所常犯的罪(6節),因為這樣的事情,常在人中間發生;人的罪,也是傷害人自己。若人在任何事情上侵犯、傷害、得罪、虧負了弟兄,這樣的事情也同樣是得罪了神;耶和華是正直人的護衛者,是謬誤之人的懲罰者;神也嚴格地要求我們行事正直,這是我們的責任。現在,當一個人虧負了別人,之後他良心蘇醒、內心歉疚的時候,他應該怎樣做?

1. 他必須承認己罪,向神認罪,也向所得罪的人認罪;承認自己犯罪的羞恥。如果他以前否認狡辯過,現在則更要坦白自己以前的撒謊,必須認罪;謊言和狡辯使他的心堅硬,現在,若要表明自己內心的柔軟,則必須承認己罪。

2. 他必須要帶來贖罪的公羊(8節)。對神的冒犯、對神律法的違犯,必須要以贖罪祭來償贖、滿足。也要賠償對別人所帶來的損失;但是,若沒有對神的信、沒有在神面前的悔改,僅僅對人的賠償是不足夠的。

3. 也只有完全地賠償了對別人的損害,還要加上五分之一的償付(7節),向神所獻的祭才能被神悅納。同時,雖然不義之事得到了物質上的償付,然而不義的犯罪之心仍會在人的裡面;因為這罪本身,仍然留在人的心裡,仍然在人心中掌權;只有憑著獻祭和奉獻,憑著真誠的禱告和淚水,才能使那犯罪之心被潔淨。在前面(利64)我們曾見到這個律例;這裡還加上了:如果被傷害的一方已經死去,也沒有近親來接受賠償;或者,如果不知道應該怎樣來賠還,或賠還給誰;那麼,這些情況不應該當作藉口,而不做賠償的事。在此情況下,所賠付的,就應該給祭司(8節)。如果有任何相關的人,能來受所賠還的,這償付就不應該給祭司;但是,如果沒有,那這賠付就要歸給神,歸給神的祭司。那有虧良心、做錯事、犯了罪的人,如果他們不知道應該怎樣來賠付,可以憑敬虔信仰的工作、慈善的奉獻,來賠付所需的正義。那不屬於我們的財產,不應該給我們帶來私利。

III。這裡是一個總的原則,關於所獻的舉祭等聖物,都要歸給祭司(910節)。已敬獻的,不可再拿回;那為神作工的祭司,要有因神而得的報酬,使他能夠做更多良善的事。

 

11-3111 耶和華對摩西說:1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的妻若有邪行,得罪她丈夫,13 有人與她行淫,事情嚴密,瞞過她丈夫,而且她被玷污,沒有作見證的人,當她行淫的時候也沒有被捉住,14 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是被玷污,或是她丈夫生了疑恨的心,疑恨她,她並沒有被玷污,15 這人就要將妻送到祭司那裏,又為她帶著大麥麵伊法十分之一作供物,不可澆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疑恨的素祭,是思念的素祭,使人思念罪孽。16 「祭司要使那婦人近前來,站在耶和華面前。17 祭司要把聖水盛在瓦器裏,又從帳幕的地上取點塵土,放在水中。18 祭司要叫那婦人蓬頭散髮,站在耶和華面前,把思念的素祭,就是疑恨的素祭,放在她手中。祭司手裏拿著致咒詛的苦水,19 要叫婦人起誓,對她說:『若沒有人與你行淫,也未曾背著丈夫做污穢的事,你就免受這致咒詛苦水的災。20 你若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在你丈夫以外有人與你行淫,21 (祭司叫婦人發咒起誓),願耶和華叫你大腿消瘦,肚腹發脹,使你在你民中被人咒詛,成了誓語;22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23 「祭司要寫這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裏,24 又叫婦人喝這致咒詛的苦水;這水要進入她裏面變苦了。25 祭司要從婦人的手中取那疑恨的素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拿到壇前;26 又要從素祭中取出一把,作為這事的紀念,燒在壇上,然後叫婦人喝這水。27 叫她喝了以後,她若被玷污,得罪了丈夫,這致咒詛的水必進入她裏面變苦了,她的肚腹就要發脹,大腿就要消瘦,那婦人便要在他民中被人咒詛。28 若婦人沒有被玷污,卻是清潔的,就要免受這災,且要懷孕。29 「妻子背著丈夫行了污穢的事,30 或是人生了疑恨的心,疑恨他的妻,就有這疑恨的條例。那時他要叫婦人站在耶和華面前,祭司要在她身上照這條例而行。31 男人就為無罪,婦人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這裡是關於審斷被丈夫所疑恨的妻子的律例。

I。所要處理的問題:人因一些原因懷疑妻子有通姦之事(12-14節。

1. 通姦之罪是極大的罪;它背離了神,也背離了良善聖潔的貞德(箴217)。這是侵害丈夫的大罪,羞辱了丈夫的榮耀,侵奪了丈夫的權利;在他們的家業和兒女之中帶入罪的種子;背叛了與丈夫的誓約。這是污穢和玷辱之事;沒有什麼,比這個罪更污染人的心思和意念。

2. 這也是一個罪人最竭力隱藏的罪,要想盡一切辦法來躲避、隱瞞別人。行姦淫的人等候黃昏(伯2415)。淫婦要等待丈夫出門的日子(箴719)。若這不是羞恥之事,他們也不會這樣鬼祟隱藏;引誘罪人犯罪的魔鬼,也教唆他們如何鬼祟。

3. 嫉妒與嫉恨成了丈夫心中的毒;人的嫉恨,使他成了烈怒(箴634),心中生出引向墳墓的殘暴。這妻子的姦淫之罪,如果有其它的方式途徑證明了她的姦淫,就要把這個淫婦治死(利2010);但是,如果情況不明,也沒有什麼直接的證據能證明婦人的清白或是罪污,就要實施這裡的律例。所以,(1)讓所有的妻子都要以此警示,不可使自己的貞德因為什麼瓜田李下的事情而被丈夫疑忌;她們不只是要戒絕、遠離這樣的罪污,也要戒絕、遠離那些瓜田李下讓人疑忌的事情和表現;遠離每一件看起來不恰當之事,或是每一件會引向姦淫的事情;贏得丈夫的信任,而不是使丈夫疑忌;一點星火,會燃起多大的罪惡之火!(2)讓所有的丈夫,也要以此警示;不要無緣無故地、不公平地猜忌自己的妻子。(林前135不 作 害 羞 的 事 。 不 求 自 己 的 益 處 。 不 輕 易 發 怒 。 不 計 算 人 的 惡 貞德的婦人,得享自己丈夫深深地信任,這是他們極大的幸福(箴3111)。

II。對這樣情況的處理方式。如果被疑恨的妻子是清潔無辜的,她就不應該再被丈夫繼續猜忌和疑恨下去;如果她是有罪的,她的罪就要先出來,也使其他的人聽見,畏懼,警示。

1. 審斷的過程:----

1)她的丈夫要把她帶到祭司這裡。

2)丈夫必須還要帶來大麥的麵,不可有油或是乳香;因為他們現在家庭的狀況是在苦境之中;疑恨人,與被疑恨,都是極大的苦境。這應該作為素祭獻上,表明他們現在是以真誠和敬虔的懇求,來尋求神的公義。

3)祭司要準備苦水,放在瓦器之中。這水是來自祭司們洗濯、潔淨用的聖水;這水要放在粗糙、平實的瓦器裡;其中要放入地上的塵土,表明她所要受的譴責和羞恥。就如同把她的嘴放在塵土裡。然而這塵土是取自帳幕的地上;神的名所在之處,使其中每樣相關的東西,也都有榮耀,使百姓尊敬;見(約86)。

4)這婦人要站在神的面前,摘下頭巾,披頭散髮;表明她現在所處的荒涼悲哀的苦境;她要在世人面前成為一個警示,使其他的婦女受警戒,使她們戒除、遠離那姦淫的惡行(結2348)。

5)祭司要使她向神起誓,坦白自己;如果她有行淫的事,就必受神的咒詛,而且將會承受喝了苦水之後的嚴重後果(19-22節)。祭司要告訴她,如果她是無辜的,苦水就會對她無害(19節)。那沒有違犯律法的人,也無需畏懼律法的咒詛和嚴厲的懲罰。如果她是有罪的,苦水就會成為她的毒水,使她的肚腹腫脹,大腿消瘦腐爛;她也會成為人們的咒詛(2122節)。她要對此說:那行淫的,必受咒詛,阿們;正如以色列人對以巴路山上的咒詛所說的話(申2715-26)。這裡所說的兩遍阿們,既是對有罪時的咒詛的承認;也是對無辜時能夠得清白的感恩。沒有一個有罪的婦人,願意向神說誓言,願意此時說阿們;除非在她的心中,完全不信神的真理與真實,完全要抵抗神的公義,以致於在罪中沉淪、堅硬、頑梗,更藐視、挑戰神的大能;她寧願冒險、寧願承受神的咒詛,也不願承認己罪,把榮耀歸於神;娼妓的心,就是如此。

6)祭司要寫下咒詛的話,將所寫的字抹在苦水裡(23節);表明這咒詛進入了那水中。若她無辜,那所寫的咒詛就被塗抹,與她無害;(賽4325 惟 有 我 為 自 己 的 緣 故 塗 抹 你 的 過 犯 , 我 也 不 記 念 你 的 罪 惡 (詩519求 祢 掩 面 不 看 我 的 罪 , 塗 抹 我 一 切 的 罪 孽 但是,若她行淫,這咒詛就要進入她的肚腹,甚至如油進入她的骨頭。(詩10918他 拿 咒 罵 當 衣 服 穿 上 。 這 咒 罵 就 如 水 進 他 裡 面 , 像 油 入 他 的 骨 頭 (亞54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 我 必 使 這 書 卷 出 去 , 進 入 偷 竊 人 的 家 , 和 指 我 名 起 假 誓 人 的 家 , 必 常 在 他 家 裡 , 連 房 屋 帶 木 石 都 毀 滅 了

7)這婦人必要喝下這苦水(24節)。罪是邪惡之事,它帶來酸苦,更帶來咒詛(耶219)。她若以為偷來的水是甜的,暗吃的餅是好的(箴917),就必曉得至終是酸苦和陰魂;(箴54至 終 卻 苦 似 茵 蔯 , 快 如 兩 刃 的 刀 讓所有那些沉浸於被禁的歡愉之中的人要知道,最終不過是酸苦。

8)在喝苦水之前,祭 司 要 從 婦 人 的 手 中 取 那 疑 恨 的 素 祭 , 在 耶 和 華 面 前 搖 一 搖 , 拿 到 壇 前 要取出一把,作為紀念,燒在祭壇上(2526節)。在此過程之中的獻祭,表明此事完全是尋求神的審斷;因為神知道萬事;沒有任何秘密,能在神的面前隱藏。

9)所有這些過程,都要按著律例進行,等待審斷。那聖水,及放入的塵土,和寫字的紙卷,並沒有什麼自然的因素,導致益人或是害人;但是,在此所設立的,是按著神的旨意和祂所指示的方式,來尋求神的權柄和審斷;以祂的意旨安排的神蹟,來還無辜之人的清白,並把罪惡之人的罪顯露出來。【1】如果那被疑恨的婦人果然是有罪的,她喝進去的水就在她裡面變苦、變毒;她的肚腹要腫脹,大腿要消瘦腐爛;因她的惡行,而得惡病;終久她要為皮肉和身體銷毀而悲歎(箴511)。【2】如果那被疑恨的婦人,是清潔無罪的,她所喝進去的水就會成為她的醫治:她就得自由、得清白,且可以懷孕(28節)。

2. 從這整個事情之中,我們能夠學習到,

1)人隱秘的罪,敞開、顯明在神的面前;並且在此世之中,有時也可以被顯露出來在人的眼前;然而,必有朝一日,神將藉耶穌基督,正如這裡藉著祭司一樣,審判世人隱秘之罪;(羅216就 在 神 藉 耶 穌 基 督 審 判 人 隱 秘 事 的 日 子 , 照 著 我 的 福 音 所 言

2)特別地,神必將審判人的通姦之罪,審判娼妓,行淫的,和通姦之人。人若違反了婚姻之中的信實和貞潔,就是對天上的神的極大的冒犯,他們必被神所審判懲罰。雖然我們現在沒有苦水來讓那被疑恨之人喝,阻嚇那不潔污穢之人;然而,我們有神的話語、有神賜給我們的聖經。神的話語和警告,就是對罪人的最大阻嚇和警誡;(林前317若 有 人 毀 壞 神 的 殿 , 神 必 要 毀 壞 那 人 。 因 為 神 的 殿 是 聖 的 , 這 殿 就 是 你 們

3)神也必將以這樣或那樣的方式,還無辜之人以清白;把他們的義,放在光亮之下。

4)(多115在 潔 淨 的 人 , 凡 物 都 潔 淨 。 在 污 穢 不 信 的 人 , 什 麼 都 不 潔 淨 。 連 心 地 和 天 良 也 都 污 穢 了 同樣的話語,對有的人,是賜生命的救恩;對另外的人,是判定死亡的咒詛。正如這裡的苦水,同樣是喝進去,卻因神的意旨安排而得不同的結果,或得害,或是受益;(耶24589)。並且,無論是哪種情況,其功效必不會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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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I。關於拿細耳人的律例,1. 所許的拿細耳人的願,對那人的約束(1-8節)。2. 若一個拿細耳人被死屍沾染,處理的律例(9-12節)。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時,莊重肅穆的禮(13-21節)。II。關於祭司如何祝福以色列百姓的指示(22節)。

 

1-211 耶和華對摩西說: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3 他就要遠離清酒濃酒,也不可喝甚麼清酒濃酒做的醋;不可喝甚麼葡萄汁,也不可吃鮮葡萄和乾葡萄。4 在一切離俗的日子,凡葡萄樹上結的,自核至皮所做的物,都不可吃。5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6 在他離俗歸耶和華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屍。7 他的父母或是弟兄姊妹死了的時候,他不可因他們使自己不潔淨,因為那離俗歸神的憑據是在他頭上。8 在他一切離俗的日子是歸耶和華為聖。9 「若在他旁邊忽然有人死了,以致沾染了他離俗的頭,他要在第七日,得潔淨的時候,剃頭。10 第八日,他要把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交給祭司。11 祭司要獻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為他贖那因死屍而有的罪,並要當日使他的頭成為聖潔。12 他要另選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又要牽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來作贖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歸徒然,因為他在離俗之間被玷污了。1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14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15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16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17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19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裏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20 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21 「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前章的律例,審斷、懲戒那些犯罪行惡之人;這裡的律例是針對人的敬虔、敬獻,給予鼓勵和指引;這樣的人,有特別的榮耀,在眾人之中分別出來。很可能在這個關於拿細耳人的律例頒佈之前,就有人是這樣地以熱誠和嚴肅把自己敬獻於神;因為這裡所述的拿細耳人許的願,是一件已有的事;這裡的律例,使這願的責任更為清晰。約瑟是弟兄之中的拿細耳人,他是與弟兄迥別的人(創4926),不只是與他們不同,更比他們傑出。

I。拿細耳人是什麼樣的:是離俗歸耶和華的人(2節)。在聖經中,有的人是終生為拿細耳人,是由神所選定的,如參孫(士135),施洗約翰(路115);或是由父母所許的願,比如撒母耳(撒上111)。但是這裡的律例沒有涉及那樣的情況。這裡的律例所記述的,是許願在一段時間裡作拿細耳人,而且是出於自己所許的願。在(民303)提到,一個女子可以向神許願,約束自己;在那裡所涉及的,應就是這裡所提到的作拿細耳人的許願。拿細耳人要,

1. 在一定的這段時間裡,向耶和華敬奉;學習神的律法,行敬虔的事,指教別人。敬虔的氛圍在他們中間,在他們的舉止交談之中。

2. 要與俗事和俗人分別開來。那敬獻於神的人,不可隨從這個世界。他們把自己分別出來;不僅是與別人相分別,也與自己的過去相分別。

3. 他們以許願做作拿細耳人的形式,把自己分別出來。每一個以色列人都被神的律法所約束,要以全心來愛神;但是拿細耳人更加以自己的行動,表明敬虔的信仰;正像是愛心所結的果實和表達。常有這樣的人,他們的靈被神所激動,具有極其的敬虔和熱誠。(摩211)中說到,神在他們國中興起作拿細耳人的少年人,是對他們國中很大的恩惠。拿細耳人是貴胄,比雪還純淨,比奶還潔白(哀47)。每一個真正的基督徒,都應是屬靈的拿細耳人,許願把自己敬獻給神。

II。拿細耳人的特別的職分和義務。為免人憑己意和迷信加上無窮的清規戒律,這裡,是神自己給他們定下這個律例。

1. 他們不可吃葡萄樹上所結的作物(34節),也不可喝酒。給拿細耳人喝酒的,就是在引誘試探他們(摩212)。在(耶356)中提到,不喝酒是值得讚美的事情。(1)他們不喝酒,以此表明自我節制和克己。他們既已把自己分別出來,向神而活;就不去隨從身體的慾望,而是勝過自己的身體。我們為了胃病的原因,或許可以喝一點酒(提前523);但是為了宴樂或是慾望,而大量喝酒,就絕不是順從靈,而是順從肉體了。(2)不喝酒,也使他們可以更好地服事神。他們不可飲酒,以致忘了律法(箴315);他們要謹防因酒而犯錯(賽287)。讓所有的基督徒,都不要沉溺於清酒濃酒;當這些在人身上掌權的時候,他就很容易成為撒旦的掠物。由於他們不喝酒的原因,他們也不吃葡萄樹上的所有作物;這也教導我們,若要避免罪,就應避免所有與之相關、相涉及的事情,以免我們被引誘試探。戒絕各樣的惡事(帖前522)。

2. 在許願作拿細耳人的日子,他們不可剃頭(5節)。這也是我們常常讀到的參孫故事中的事情。(1)這表明了 他們對自己身體的輕視,把自己向神分別出來,專注於靈魂的和平;遠離屬肉體的感官和歡愉,決意過一個捨己和省思的生活。米非波設也是這樣不剃鬍鬚(撒下1924)。(2)以此,也使眾人都知道,他是作拿細耳人;並且,眾人也要尊敬他,見證他的純潔。因為,如果他們沾染了不潔,就要剃頭發(9節)。見(耶729)。

3. 他們不可接近死屍(67節)。其他人或可以觸摸死屍,但只是沾染禮例上的不潔一段時間;也總是要有人接觸死屍,否則就沒人把他們埋葬;但是拿細耳人必須不可接近死屍,否則就失喪了拿細耳人的身份和榮耀。他不可參加親人的葬禮,即使是父母近親也不可;就如同大祭司一樣;因為他把自己奉獻給神。那把自己分別、敬獻於神的人,應當懂得,(1)把自己與眾人分別出來,要對自己比其他人有更多的要求,做更多的事情。(2)使自己的心純潔,遠離不潔、死亡的事情。我們越宣示我們的信仰,就要表現得越傑出,也越要小心謹慎地遠離罪;否則我們就會失去那極大的榮耀。(3)克制我們對失去親人的傷悲和情感,以免因為這悲哀而勝過了我們在神裡面的喜樂,以及對神旨意的順服和跟隨。(太82122又 有 一 個 門 徒 對 耶 穌 說 , 主 啊 , 容 我 先 回 去 埋 葬 我 的 父 親 。耶 穌 說 , 任 憑 死 人 埋 葬 他 們 的 死 人 , 你 跟 從 我 吧

4. 在他離俗的日子裡,必須歸耶和華為聖(8節)。拿細耳人必須完全地敬獻於神,被神所使用,他的心思意念必須完全在主的身上;他要使自己的內心和生命純潔、謹守,在每一件事情上跟從神的旨意和心意;若人如此聖潔,他就的確是一個真正的拿細耳人。

III。如果他不可避免地因為身邊有人忽然死去,而沾染了禮例的不潔(9節),就要採取措施,潔淨自己。這個律例,並不是懲罰這拿細耳人,因為不是他故意地違反律例;作為敬虔的拿細耳人,他也不會主動故意地去違反律例。死亡常常突然把人帶走,沒有任何先兆。一個人可能看起來很健康,卻會突然死去;即使謹慎的拿細耳人,也可能會被這樣的別人突然死亡而沾染了禮例的不潔;從此生到永遠,往往就是如此迅速的一小步。在此情況下,

1. 就像別人一樣,這拿細耳人必須在第七日(9節),採取潔淨的措施。但是他採取的措施要比普通人在此情況下要做的更多。他必須帶來贖罪祭和燔祭,為他贖罪(1011節)。這告訴我們,我們因軟弱而生的罪,以及我們因意外而進入的罪,也必須要認真地懺悔、悔改;這需要基督的祭在我們的靈魂裡作工,使我們的諸般罪被寬恕赦免(約一212)。這也教導我們,宣示信仰敬虔的人,如果有什麼事使信仰的聲譽被玷污,他更要比別人做更多的事情,來彌補自己的聲譽、來重得心中的平安。

2. 他必須重新開始分別出來、離俗的日子;因為他已被玷污,之前的離俗歸於徒然(12節)。這更使他要分外小心,不可使自己被玷污、沾染;不可接近死人。

IV。關於拿細耳人滿了離俗日子的條例。在許願離俗的日子到了的時候,

1. 他要到會幕門口被公示(13節)。所有人能夠看見他滿了自己所許的願。

2. 要有在神面前的獻祭(14節)。當我們盡所有的心力向神盡我們的職分時,不可覺得是神欠了我們;而必須承認,我們在神面前的渺小與不配。這拿細耳人,必須帶來每一種祭,獻在神的壇上。(1)獻上燔祭,表明承認神的主權和自己對神的順服;儘管現在滿了離俗的日子,但是仍然是屬於神所掌管。(2)獻上贖罪祭。這雖然是第二個被提到(14節),但似乎是首先獻上(16節)。因為若我們的罪沒有被贖,那任何其它的獻祭都不會被神悅納。值得注意的更是,即使在人眼裡比雪還純、比奶還白的拿細耳人,也要獻上贖罪祭才能來到聖潔神的面前。儘管這拿細耳人實現了自己所許的願,沒有沾染不潔,然而也要為他獻贖罪的祭;因為即使在最好的人裡面,也有隱而未現的罪;即使在人最好的工作裡面,也有著罪----或是忽略的罪,或是錯謬的罪;我們若按著嚴格的律法和公義來被對待,就都會面臨滅亡;因此,我們必須都要憑著贖罪祭,才能來到神的面前、懇求神的義。(3)獻上平安祭,表明對神的感恩;感謝神使自己的願望得以實現,也祈求神的恩典,使自己得以保守;他現在雖然不再被自己的許願約束,然而仍然被神的律所約束。(4)還要加上素祭和奠祭(1517節);因為這些總是和火祭與平安祭一起:另外,還要有無酵餅。(5)平安祭的一部分,以及無酵餅,要作為搖祭和舉祭(1920節);這是要歸給獻祭的祭司。(6)除此以外,他可以把自己還能獻的,獻為甘願祭(21節)。他要剃頭,把剃下的頭發燒在平安祭的火上(18節)。這表明他所許的願被神所悅納。

 

22-2722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3 「你告訴亞倫和他兒子說:你們要這樣為以色列人祝福,說:24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25 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26 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27 他們要如此奉我的名為以色列人祝福;我也要賜福給他們。」

 

這裡,I。指示祭司,怎樣奉耶和華的名為以色列百姓祝福(23節)。這是祭司的職分之一(申215)。神在此把榮耀放在祭司的身上,因為總是位分大的人,對位分低的人祝福;神也以此給百姓安慰與滿足;他們從祭司那裡,聽見神的話語。雖然祭司本人只能祈求神的賜福;然而這裡,他們作中保的職分,以神的名義、按神的指示向百姓祝福;在這祝福和祈禱之中,有神的應許;當祭司的手舉起、臉向著百姓時,口中的祝福,正如有權柄的話語一樣。

1. 這預表了基督來到世上的使命,就是為我們祝福(徒326);祂是我們信仰的大祭司。基督在地上所行的最後一件事就是為祂的門徒們祝福(路245051)。

2. 這也是福音的傳道人牧師的職分;作為會眾的首領,他們同樣為會眾祝福。在神的口中,有教導和命令的話語,同樣有祝福的話語;那承接律法的,也承接神的祝福。

II。這裡指示祭司們,祝福的形式。因為這些話不是出於祭司自己,而是神把話語放在他們的口中(24-26節)。

1. 祝福的話語,是針對每一個具體的人:願 耶 和 華 賜 福 給 你 每一個以色列人,都必須預備自己,來承接神的祝福;他們也會在這祝福之中,每一個人都得到滿足。(申282)。神的律法,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神的祝福,也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

2. 在所有這些祝福裡,神的恩惠是一切的泉源。(1)神賜福給你!我們讚美神,只是我們口中的話;然而神對我們的祝福,是把良善與恩惠的事,賜給我們;被神祝福的人,是真正蒙福的。(2)神的臉光照我們,正如陽光照射大地,帶來溫暖與光明,帶來嶄新的景象。神愛你,並使你知道,祂愛著你。沒有什麼,比我們有神的愛,更能使我們幸福;也沒有什麼,比我們知道神愛我們,更能使我們輕鬆。(3願 耶 和 華 向 你 仰 臉這與前面的話,是同樣的主旨;神的愛,就如同慈父面對兒女的微笑,或如同人面對所喜悅的朋友時的表情。若神以確據告訴我們,祂對我們的特別的恩惠與悅納;這就是把喜樂放入我們的心中(詩478)。

3. 這祝福的功效,就是我們所得到的保護、賜恩與平安。(1)保護我們,脫離兇惡,脫離罪惡。(詩1214保 護 以 色 列 的 , 也 不 打 盹 , 也 不 睡 覺 所有向神信實的人,必得神大能的保護。(2)神對我們的賜恩,使我們的罪被寬恕、被潔淨。耶和華向你施恩典、慈愛。(3)我們得平安;神所行的所有良善之事,給我們以完全的幸福。

III。神在這裡,應許、堅立了祂的祝福:他 們 要 如 此 奉 我 的 名 為 以 色 列 人 祝 福 。 我 也 要 賜 福 給 他 們 27節)。神的名是他們的榮耀,他們的安慰,他們的安全,是他們所呼求的;他們要作神的子民,奉神的名、被神的名所呼召。(路1056)基督所說的平安,就是真正的祝福:願這一家平安;如果平安之子在那裡,平安、祝福就在那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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