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本章是關於做除污穢的水、或除罪的水。在(創17:13),百姓呼喊哭號,哀歎著律法的嚴厲,不能進入到會幕那裡;這裡是對那百姓哀歎的一個回應,指示他們應怎樣潔淨自己。I。要焚燒一隻祭牲的牛;其中有極多的禮例;用所焚燒的灰做除罪水(1-10節)。II。使用它們的方法。1.這除罪水,要用來潔淨沾染了死屍的不潔的人(11-16節)。2.要拿些除罪灰放在器皿裡,倒上活水,要以此潔淨那不潔之人(17-22節)。這禮例上的潔淨的過程,是預表和表明人心中罪的污穢而被潔淨(來9:13,14);基督的寶血,使人得潔淨、成聖。
1-10。1 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2 「耶和華命定律法中的一條律例乃是這樣說:你要吩咐以色列人,把一隻沒有殘疾、未曾負軛、純紅的母牛牽到你這裏來,3 交給祭司以利亞撒;他必牽到營外,人就把牛宰在他面前。4 祭司以利亞撒要用指頭蘸這牛的血,向會幕前面彈七次。5
人要在他眼前把這母牛焚燒;牛的皮、肉、血、糞都要焚燒。6 祭司要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都丟在燒牛的火中。7
祭司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後可以進營。8 燒牛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也要洗衣服,用水洗身。9
必有一個潔淨的人收起母牛的灰,存在營外潔淨的地方,為以色列會眾調做除污穢的水。這本是除罪的。10 收起母牛灰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要洗衣服。這要給以色列人和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作為永遠的定例。」
神指示要把一個純紅的母牛宰了,焚燒成灰;並用這灰做成除罪的水。這牛的焚燒,不是在祭壇;然而這也是對基督的死與受苦難的預表;這不僅是要滿足神的公義,也是潔淨我們的心和靈魂,使我們得安慰,在心中有與神的和好,以及平安。為此,基督為我們死,不只是像公牛和公山羊那樣獻在祭壇,也是像被在營外焚燒的牛。
I。在揀選要被宰和焚燒的牛時,要極其地仔細謹慎,甚於其他的獻祭(2節)。它不僅要沒有殘疾和瑕疵(預表主基督的純潔和無罪),而且必須是純紅的;這樣顏色的母牛稀少珍貴。基督是人子,是亞當(紅土)的子孫;祂在十架上,為我們流出寶貴的鮮血。而且牠必須是未曾負軛的;這在別的獻祭的祭牲那裡,沒有這樣的要求;這預表了基督耶穌甘心情願地獻上自己;祂說,父啊,願祢的旨意成就;在祂的裡面,完全是出於祂的愛。這母牛要由全會眾獻來,因為他們都在其中有分;正如,我們所有人都應在基督裡有分。
II。在焚燒的禮例上,要有極多仔細謹慎的地方。這要交給以利亞撒來負責,而不是給亞倫負責;因為燒牛的人要不潔淨到晚上(8節)。又因為這件事情的重要性,所以交給僅次於亞倫的祭司以利亞撒來做。
1. 牛要宰殺、焚燒在營外;這是一件不潔的事情,也表明了禮例的律例不能完全去除人的罪。然而,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成就了這件事情所預表的那完全的除罪,代替了我們所受的咒詛和懲罰,(來13:12)祂在營外受苦。
11-22。11 「摸了人死屍的,就必七天不潔淨。12 那人到第三天要用這除污穢的水潔淨自己,第七天就潔淨了。他若在第三天不潔淨自己,第七天就不潔淨了。13 凡摸了人死屍、不潔淨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華的帳幕,這人必從以色列中剪除;因為那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就為不潔淨,污穢還在他身上。14
「人死在帳棚裏的條例乃是這樣:凡進那帳棚的,和一切在帳棚裏的,都必七天不潔淨。15 凡敞口的器皿,就是沒有紮上蓋的,也是不潔淨。16 無論何人在田野裏摸了被刀殺的,或是屍首,或是人的骨頭,或是墳墓,就要七天不潔淨。17
要為這不潔淨的人拿些燒成的除罪灰放在器皿裏,倒上活水。18 必當有一個潔淨的人拿牛膝草蘸在這水中,把水灑在帳棚上,和一切器皿並帳棚內的眾人身上,又灑在摸了骨頭,或摸了被殺的,或摸了自死的,或摸了墳墓的那人身上。19
第三天和第七天,潔淨的人要灑水在不潔淨的人身上,第七天就使他成為潔淨。那人要洗衣服,用水洗澡,到晚上就潔淨了。20
「但那污穢而不潔淨自己的,要將他從會中剪除,因為他玷污了耶和華的聖所。除污穢的水沒有灑在他身上,他是不潔淨的。21
這要給你們作為永遠的定例。並且那灑除污穢水的人要洗衣服。凡摸除污穢水的,必不潔淨到晚上。22 不潔淨人所摸的一切物就不潔淨;摸了這物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這裡是關於怎樣使用這灰和除罪水的指示。這些灰保存起來,是為了現在和後世的使用。
I。他們所需要除罪的情況。這裡除了因沾染死屍而引致的禮例不潔淨,沒有提到別的什麼情況。
1.
(1)只要有人死,就至少會有幾個人接觸那人的屍體,或是為他穿喪衣,洗屍體,搬抬,埋葬,等等;所有接觸的人都要沾染上禮例的不潔淨;這表明,我們所處的是何等敗壞與墮落的光景,沒有人活著而不犯罪;在這個罪惡悖逆的世界,我們不可避免地沾染污穢,不可避免地每日犯罪;不可避免地傳播和污染著罪。
(2)照看將死的人以及他們的死屍,使之被合適地葬埋,這不僅是一個很好的職分和職責,也是對逝者家屬的安慰和關懷,是對死者的榮耀;然而這禮例的不潔也說明,即使在我們最好的服事中,也是混合著罪。在這地上所有屬血氣的人中間,沒有一個義人,沒有一個不犯罪的;即使在我們想做好事的時候,也常常會發現是事與願違。
(3)這些所沾染的不潔,很多都是在私下私密的場合沾染的,別人不一定知道;但是,神卻知道所有人隱秘的事;沒有什麼,能瞞得過神的鑒察。
(4)這些沾染的污穢,可能當事人自己或許還不知道;正如那些走在不顯露的墳墓之上的人(路11:44);這表明,無知的罪也在人的心中沾染污穢;為此我們哀哭:“誰能明白人的錯?”;為此我們禱告祈求:“潔淨我們隱秘的罪,更正那些我們自己不知道的過錯”。
2. 為什麼在這律例中如此強調觸摸死人或是死屍的不潔淨呢?(1)因為死亡是罪的工價,因著罪而進入世界,以罪的權勢掌權。死亡,是對人類的咒詛,是對審判和律法的執行;因此,死亡的不潔淨,表明罪的污穢和不潔淨。(2)因為律法不能勝過死亡,也不能廢除死亡或是改變它的性質;而福音是把光照進永遠的生命之中,給人帶來更美好的盼望。因為我們的救主死了,埋葬了;所以,死亡就不能再摧毀那屬神的真以色列人,並且死屍也不會再有污穢和不潔。墳墓啊,你還有什麼得勝的權柄?你還有什麼能力使人沾染你的污穢?
II。在這些情況下,怎樣使用那除罪的灰。
1. 要把小量的灰放入裝活水的器皿之中,與活水調和混合。這水要彈灑在禮例不潔淨的人的身上;這些人因為身上禮例的不潔淨,被趕在會幕之外。正如那牛的灰預表基督的血和聖潔,這活水預表了聖靈的大能與恩典;聖靈是被比作活水的源泉。因著聖靈的做工,基督的義進入我們的生命,使我們得聖潔、被潔淨。這樣,我們被洗淨:(林前6:11)如 今 你 們 奉
主 耶 穌 基 督 的 名 , 並 藉 著 我 們 神 的 靈 , 已 經 洗 淨 , 成 聖 稱 義 了 ;(彼前1:2)就 是 照 父 神
的 先 見 被 揀 選 , 藉 著 聖 靈 得 成 聖 潔 , 以 致 順 服 耶 穌 基 督 , 又 蒙 祂 血 所 灑 的 人 。 那些宣稱自己接受基督的義的人,卻如果不順從、順服於聖靈的恩典和做工,那麼,他們就不過是在欺哄自己;我們不能拆散神所聯合的,也無法僅用沒有活水的灰,來使我們被潔淨。
2. 要用牛膝草蘸在水中,並彈灑(18節);(詩51:7)求 祢 用 牛 膝
草 潔 淨 我 , 我 就 乾 淨 , 求 祢 洗 滌 我 , 我 就 比 雪 更 白 。我們裡面的信心和信靠,正如那牛膝草;把除罪水彈灑在我們的心靈之中。(來10:22)並 我 們 心 中
天 良 的 虧 欠 已 經 灑 去 , 身 體 用 清 水 洗 淨 了 , 就 當 存 著 誠 心 , 和 充 足 的 信 心 , 來 到 神 面 前 。在以賽亞書中,預言了基督必洗淨萬國:(賽52:15)這 樣 , 祂 必
洗 淨 ( 或 作 鼓 動 ) 許 多 國 民 。 君 王 要 向 祂 閉 口 。 因 所 未 曾 傳 與 他 們 的 , 他 們 必 看 見 。 未 曾 聽
見 的 , 他 們 要 明 白 。
3. 不潔淨的人,必須要在沾染污穢的第三天和第七天,被彈灑除罪水在身上,以得潔淨(12,19節)。這時間,應是從他最後一次接觸或是接近死屍算起;當污穢的死人被埋葬了,不再需要接近那死屍的時候,就是不潔淨的人開始計算日子的時候。只有當我們放棄罪,當我們遠離那所有來自死亡黑暗的不結果子的工作的時候,基督的救恩才要臨到我們的靈魂之中。這裡不斷地重申彈灑除罪水的事情,也告訴我們,我們的信心和悔改要不斷更新,就像(王下5:14)乃縵一樣,在約旦水裡沐浴七回;我們要常常這樣做,使我們的罪被洗淨。
4. 這裡所沾染的污穢僅是禮例上的不潔淨;但若是忽視、忽略潔淨自己的,就要擔當這忽視、藐視之罪:那 污 穢 而 不 潔 淨 自 己 的 , 要 將 他 從 會 中 剪 除 , 因 為 他 玷 污 了
耶 和 華 的 聖 所 (20節)。藐視和輕看神的典章與制度,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情。一個小傷口,也會裂開成不可治癒的創傷;一件小的罪,如果我們不悔改,就必引致我們的滅亡。我們的不潔淨,使我們與神相隔離;而我們若還輕看神的拯救,不潔淨自己,那我們就永遠地與神隔絕了:傷口本身固然是致命的,但若拒絕醫治,則就要更速速地滅亡了。
5. 即使是那彈灑除罪水的人,也要因為接觸了這些不潔之人,而也沾染了不潔(21,22節)。神以此向他們表明,這些律例制度的不完全之處;以及它們並不能洗淨人的靈;以此使他們仰望彌賽亞。在時間到來的時候,基督將藉著永遠的聖靈,把無瑕疵的自己獻上於神,把我們洗淨,洗去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使我們脫離死亡的工作;即,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罪,就像是在一個死屍上所沾染的污穢。這樣,我們就可以自由地來到聖所,以我們的活祭來事奉、敬獻我們的永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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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從本章這裡,開始記述了他們以色列民在曠野漂泊的第四十年(也即是最後一年)的事情。自從他們在曠野的第二年(即他們因犯罪被神審判懲罰,而要在曠野漂泊倒斃)以後,這近四十年的時間就這樣轉眼過去,其中都是乏善可陳的事情,沒有什麼值得記載;直到這最後的一年。他們在這第四十年又來到了迦南的邊界;而關於這最後一年之中的所記述的事情,幾乎和第一年的事情一樣長。本章記述了,I。米利暗的死(1節)。II。從磐石中取水,1. 以色列人因為沒有水而聚集爭鬧(2節)。2. 他們在此困境之下的不滿和怨言(3-5節)。3. 神的憐憫與大能,使他們從磐石之中得到極豐富的水(6-9節)。4. 摩西與亞倫在此事情上的軟弱(10,11節)。5. 神對他們的不喜悅(12,13節)。III。以東人拒絕他們從以東地經過。以色列的請求(14-17節),以及以東人的拒絕(18-21節)。IV。大祭司亞倫死在何珥山,以利亞撒穿上他的聖衣,百姓為亞倫哀哭(22節等)。
1-13。1 正月間,以色列全會眾到了尋的曠野,就住在加低斯。米利暗死在那裏,就葬在那裏。2
會眾沒有水喝,就聚集攻擊摩西、亞倫。3 百姓向摩西爭鬧說:「我們的弟兄曾死在耶和華面前,我們恨不得與他們同死。4
你們為何把耶和華的會眾領到這曠野、使我們和牲畜都死在這裏呢?5 你們為何逼著我們出埃及、領我們到這壞地方呢?這地方不好撒種,也沒有無花果樹、葡萄樹、石榴樹,又沒有水喝。」6
摩西、亞倫離開會眾,到會幕門口,俯伏在地;耶和華的榮光向他們顯現。7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8
「你拿著杖去,和你的哥哥亞倫招聚會眾,在他們眼前吩咐磐石發出水來,水就從磐石流出,給會眾和他們的牲畜喝。」9 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從耶和華面前取了杖去。10 摩西、亞倫就招聚會眾到磐石前。摩西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聽我說:我為你們使水從這磐石中流出來嗎?」11
摩西舉手,用杖擊打磐石兩下,就有許多水流出來,會眾和他們的牲畜都喝了。12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因為你們不信我,不在以色列人眼前尊我為聖,所以你們必不得領這會眾進我所賜給他們的地去。」13
這水名叫米利巴水,是因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爭鬧,耶和華就在他們面前顯為聖。
在三十八年的漫長和困乏的旅程、或是安營之中,以色列民在曠野裡漂泊、倒斃;他們曾回去走向紅海的方向,而現在以色列的大軍終於又朝向迦南地進發;這和他們三十八年前所到的迦南的邊界不遠;他們曾在那裡因為不信而犯罪,並被神公義地懲罰,回到曠野去漂泊。他們好像被帶入一個迷宮之中,在那裡他們中間的那些悖逆、背叛之人逐漸一一倒斃;但是現在,他們終於又被引領走向正路:以 色 列 全 會 眾 到 了 尋 的 曠 野 , 就 住 在 加 低 斯 (1節)。這不是那個更靠近迦南的加低斯巴尼亞(民32:8)(即,他們38年前從那裡上去窺探迦南地的出發地),而是靠近以東境界的加低斯;這裡離應許之地要遠一些,是在從紅海來的路上。
I。米利暗死在這裡;她應是摩西和亞倫的姐姐,應該比他們都年長一些。她或許就是在(出2:4)那個遠遠地望著河上的蒲草箱的,摩西的姐姐。米利暗是一個女先知,是神所使用的拯救以色列的器皿之一(彌6:4)。當摩西和亞倫拿著杖行在以色列前面的時候,他們在以色列面前行了許多的神蹟;米利暗是拿著鼓,在以色列的前面跳舞唱歌讚美神,讚美神的大能和奇妙的作為(出15:20);米利暗也曾經發怨言(民12:1),因而不能進入迦南。
II。這裡是另一個米利巴水(出17)。在(出17:7)我們看見,當以色列民開始曠野裡的征程時候,他們為了飲水而爭鬧不已。而現在,在另一處地方,在以色列民的征程快要結束的時候,我們看見這個不同的地方,卻因為同樣的原因而得了同樣的名字:這 水 名 叫 米 利 巴 水 ( 米 利 巴 就 是 爭 鬧 的 意 思 )(13節)。在(出17)的事情,又在這裡幾乎同樣地重新發生了一遍。
1. 以色列全會眾都沒有水喝了(2節)。在那利非訂(出17:1)的磐石中流出的水,曾經一直跟隨著他們,只要他們需要,就能喝到;而現在他們進入這片曠野,得到的是自然的供應,這方面的神蹟也沒有再伴隨著他們。在這個地方,他們現在沒有水了。我們也是這樣,生活在一個貧瘠、缺乏的世界之中;無論我們在哪裡,都要準備好面對困難和艱苦。豐富的水,本是神對我們極大的恩慈;當我們缺少水的時候,才會認識到這些是多麼寶貴。
2. 這些以色列民開始抱怨、大發怨言,向摩西亞倫聚集攻擊。他們指責著摩西亞倫,口中說著和自己的父輩們同樣的粗魯、荒謬、魯莽、頑梗、叛逆的語言。
(1)他們寧可死在神的公義審判懲罰之中,也要藐視神的恩典慈愛:我們恨不得死在耶和華面前!他們不向神感恩,不感激神仍然使他們存活到今日;反而輕看、鄙視從神那裡所曾得到的恩典慈愛;他們更與神相爭,好像神把他們的生命存留,這件事情是做錯了。但是他們現在用不著盼著跟他們的弟兄同死,因為他們不久就真地要滅亡了。(摩5:18)想 望 耶 和 華 日 子 來 到 的 有 禍 了 。 你 們 為 何 想 望 耶 和 華 的 日 子 呢 ? 那 日 黑 暗 沒 有 光 明 。
(2)他們抱怨被帶出埃及,抱怨被領到這曠野之地(4,5節)。他們聚集爭鬧,攻擊摩西;因為他們知道這是耶和華的作為;他們把這些事情,看作是對自己的傷害;而這些事情,即使作在任何一個民中間,也是極大的恩惠和拯救。他們寧可揀選作奴隸,也不要自由;寧要自己的為奴之地,也不要神的應許之地。現在,儘管面對的僅僅是缺水的問題,但在他們看來,這是一個全面的不可克服的困境,是加在他們身上的極大的重擔;他們不但沒有水,也沒有葡萄樹,無花果樹等等。
【1】他們現在的不滿、怨言與犯罪,比上一次更惡。他們在這曠野,已經擔了近四十年的父輩淫行的罪(民14:33);然而,他們仍落入同樣的罪中;正如伯沙撒王雖知道那從前父輩的罪惡與懲罰,然而他的心仍不自卑(但5:22)。
【2】他們在如此長的時間裡,持久地經歷著神的良善,神蹟和看顧;也體會著摩西與亞倫的溫柔,信實和謙卑。然而他們仍然犯罪。
【3】米利暗最近剛死;他們失去了自己的一個領袖,本應該更尊敬那些其餘的領導者;然而,他們就像拒絕牧羊的羊群,向引領自己的人挑釁,更得罪冒犯神。他們不是上前去安慰摩西和亞倫,請他們不要為失去米利暗而傷悲;反而,他們更來攻擊二人,加重摩西、亞倫的憂苦。
3. 摩西、亞倫沒有回答他們,而是回到會幕的門口,俯伏在地,祈求禱告神(6節)。像以前一樣,他們祈求神,移去神的義怒;祈求神指示他們所當做的事情。這裡沒有提到他們祈求神時所說的話;摩西、亞倫知道,這些百姓的怨言惡語,神都已經聽見;摩西、亞倫在這裡謙卑地懇求,用說不出的歎息為這百姓禱告。他們在這裡聆聽神的指示:主啊,求你告訴我們祢的指示,祢的僕人在這裡恭敬地聆聽。
4. 神的榮光向摩西、亞倫顯現。這不是在公義審判的法庭之上的威嚴,來審判這些悖逆的罪人;不,祂不會現在來毀滅以法蓮:(何11:9)我 必 不 發 猛 烈 的 怒 氣 , 也 不 再 毀 滅 以 法 蓮 , 因 我 是 神 , 並 非 世 人 , 是 你 們 中 間 的 聖 者 , 我 必 不 在 怒 中 臨 到 你 們 。神也不斥責他們:(創8:21)耶 和 華 聞 那 馨 香 之 氣 , 就 心 裡 說 , 我 不 再 因 人 的 緣 故 咒 詛 地 ( 人 從 小 時 心 裡 懷 著 惡 念 ) , 也 不 再 按 著 我 才 行 的 , 滅 各 種 的 活 物 了 。而是,
(1)神的榮光在祂的榮耀寶座之上彰顯(6節),來使那些不義的怨言止息:神的榮耀,平靜百姓的喧囂,使他們的心中敬畏。看見神的榮光,使我們自省;我們心中的罪汙的情感和慾望使我們羞愧,敬畏的心也勒住我們犯罪的口舌。
(2)神的榮光顯現在祂恩典的寶座上,滿足摩西、亞倫心中的渴慕。神沒有拒絕他們的懇求,而是立刻回應他們的禱告,把水的供應給他們(8節)。再一次,摩西要按著神的指示,為以色列民從磐石中取出水來,顯明神的大能與良善能夠供應他們;即使是在他們最陷入困境的時候,即使是在他們又第二次落入發怨言的光景之中。神的大能曾為了他們令磐石中湧出泉源,如今祂能夠再一次地顯明這神蹟;神的膀臂從未縮短。
【1】神讓摩西拿起杖,就是那在埃及行了大奇事的杖,那把紅海分開的權杖;讓摩西把杖拿在手中。這既讓百姓回想起從前的那些得拯救的神蹟奇事,也讓他們現在能夠全心地信靠神。這杖存放在會幕之中(9節);因為這是神的杖,是神的力量之杖;這也是預表神的福音的大能(詩110:2)。
【2】神讓摩西招聚以色列的會眾;不僅是長老,而且也包括所有的百姓,來見證這將要行的大神蹟;他們自己的眼睛要親眼看見,他們要為自己的不信的心而羞愧。神的大能從不落空,也因此不畏任何人的見證。
【3】神讓摩西在他們眼前吩咐這磐石發出水來。石頭也能聽見那來自神的指示而遵行,但是這些硬著頸項的民卻如此頑梗悖逆。他們要為自己而慚愧。他們的心比石頭還硬;沒有溫柔,也沒有容讓,更沒有順服。
【4】神應許這石頭中要湧出水來(8節),而且果真如此(11節):有極大極豐富的水流出來。這件事,不僅顯明神的全能,祂能夠從石頭中取出蜂蜜,能從貧瘠的石縫裡湧出油;更顯明神的恩典與慈愛,即使對這樣一個冒犯得罪神的民,神也有如此的恩典神蹟存留。這是一個新的世代(老一代人此時已經大多逝去),然而他們仍然像他們的父輩一樣惡劣;在他們的血液之中,流淌著不滿的怨言和抱怨;然而神的恩典沒有向他們停止;在此事中,顯出神的能力,更顯出神的忍耐。祂是神,不同於世人,祂有忍耐與寬恕;祂不僅給這以色列民水,使他們與他們的牲畜都有足夠可飲用的;在這其中更預表了神給人屬靈的泉水,就是那屬靈的祝福,而那磐石,正預表了基督。
5. 但是,摩西、亞倫卻沒有恰當地遵從神的指示;因此,神立刻表明對他們的不喜悅,告訴他們,你 們 必 不 得 領 這 會 眾 進 我 所 賜 給 他 們 的 地 去 (10-12節)。
(1)這裡是一件特別不尋常的事情,對我們有很大的教導意義。
【1】在此事中,摩西、亞倫都極大地冒犯了神;神從不會無緣故地發義怒。雖然摩西、亞倫都是神的僕人,也都是信實的,並且得到神對他們的恩慈以及賜給他們的榮耀;但是,由於他們在這裡所想、所做、所說的一些事,神對他們不喜悅,並使他們也和其他的上一輩以色列人一樣,都不能進入迦南地。無疑,摩西、亞倫的罪,使得他們面臨這樣的懲罰。
【2】首先,他們並沒有仔細、準確地完全遵行神的指示;神讓他們吩咐磐石流出水來,而摩西卻是用杖擊打磐石。我們也是這樣,不相信話語的力量,卻倚靠世俗的勇武。第二,他們過於看重自己在這個神蹟之中的作用:是要我們來自己擊打磐石、自己取水嗎?好像這個神蹟中需要他們的參與和所貢獻的力量才行。因此,在(12節)指責他們,沒有尊神為聖;即,他們沒有把這神蹟的榮耀歸於神。第三,他們的不信,是他們的大罪(12節):你 們 不 信 我 。這是違背了神的命令(民27:14)。神的命令是讓他們吩咐這磐石流出水,然而他們卻心中不信、違背這命令;他們懷疑這神蹟是否會有效地發生。他們懷疑地想:是要我們自己在這取水嗎?他們或許心中在想,神的恩典是否還會顯給這悖逆的世代?;又或者在想,雖然神應許了,但是神的榮耀沒有顯現在這磐石上,像在利非訂(出17:6)那裡一樣。沒有記號,他們就不願相信神的話語。第四,他們的言語行為都急躁不安;這在(詩106:33)也指明:是 因 他 們 惹 動 他 的 靈 , 摩 西 ( 原 文 作 他 ) 用 嘴 說 了 急 躁 的 話 。摩西急躁地對以色列民說:你們這些背叛的人。的確,他們是頑梗悖逆的百姓;神曾這樣稱呼這百姓;摩西在之後(申9:24)也這樣公義地指責他們;但是這裡,摩西的話是出於急躁與惱怒,就如同稱他們為“拉加”(太5:22)。摩西用杖擊打磐石兩次,也表明了他的急躁不安。同樣的事情,如果以溫和平靜的態度來說和做,是可以的;但是在躁怒中就不應當。(雅1:20)因 為 人 的 怒 氣 , 並 不 成 就 神 的 義 。第五,在這整件事情中,摩西所說所做的,都是在全會眾的眼前;這更加使他和亞倫的過犯尤為突出。摩西、亞倫本應是眾人的榜樣,使他們看見信心、盼望和溫柔。在(民11:22,23),我們看見摩西的不信;但那是在摩西和神的交通之中;而這裡,他是在眾目睽睽之下。摩西沒有在以色列民面前歸榮耀於神,反而更顯出自己的怨氣,阻礙了百姓對神的渴慕與盼望;因此,神在這裡嚴厲地懲罰摩西、亞倫。
(2)從這件事中,我們可以學習到,
【1】即使是最好的人,也有自己的軟弱和失敗。摩西是極其謙卑溫和的人,然而他也犯了急躁暴怒的罪;人若以為自己能夠站立得住,他要小心,免得自己跌倒。
【2】神對罪的公義審判,不同人的審判;我們或許以為,在這裡摩西的言語行為中,沒有什麼不妥;然而神鑒察人的內心。祂知道人裡面的靈,知道人的脾性,知道人的言語行為背後的心思意念。我們確知,神的公義審判永遠是按著真理與真實。
【3】神不僅注意到人的罪,更是對罪極其地不喜悅;越接近神,我們的罪也越冒犯神。(摩3:2)在 地 上 萬 族 中 , 我 只 認 識 你 們 。 因 此 , 我 必 追 討 你 們 的 一 切 罪 孽 。似乎,(詩99:8)也在說的是摩西、亞倫他們:耶 和 華 我 們 的 神 啊 , 祢 應 允 他 們 。 祢 是 赦 免 他 們 的 神 , 卻 按 他 們 所 行 的 報 應 他 們 。這世上有的人得享安逸,卻在另一個世界裡承受永遠的懲罰;同樣,有的人在這個世上被懲罰管教,但是在另一個世界裡被永遠地拯救。
【4】當我們的內心焦躁糾結,我們應當小心,管住我們的舌頭以及行為,避免犯罪。
【5】同時,這件事也顯明摩西的真誠,以及他在記載這些事情時的不偏不倚;摩西的罪,過犯,軟弱,都記錄下來;表明了他把神的榮耀看成是遠超過自己的榮耀。最後,這個地方稱為米利巴水(13節)。在(申32:51),這裡被稱為加低斯的米利巴水;與(出17)的米利巴相區別。這是爭鬧的水;以此永遠紀念以色列民的罪,摩西的罪,以及神的恩典慈愛;神在這裡供應了他們的生命之水。神的榮耀在此顯明。摩西、亞倫沒有在以色列民的眼前尊耶和華為聖(12節),但是神的榮耀在他們之上彰顯;因為神的榮耀,並不受人的行為或言語的影響,而被減損;若神沒有被我們歸榮耀於祂,若神的榮耀不在我們之中,祂的榮耀也必彰顯在我們之上。
14-21。14 摩西從加低斯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說:「你的弟兄以色列人這樣說:『我們所遭遇的一切艱難,15
就是我們的列祖下到埃及,我們在埃及久住;埃及人惡待我們的列祖和我們,16 我們哀求耶和華的時候,他聽了我們的聲音,差遣使者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這事你都知道。如今,我們在你邊界上的城加低斯。17
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走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裏的水,只走大道,不偏左右,直到過了你的境界。』」18 以東王說:「你不可從我的地經過,免得我帶刀出去攻擊你。」19 以色列人說:「我們要走大道上去;我們和牲畜若喝你的水,必給你價值。不求別的,只求你容我們步行過去。」2
0以東王說:「你們不可經過!」就率領許多人出來,要用強硬的手攻擊以色列人。21 這樣,以東王不肯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過去。於是他們轉去,離開他。
這裡記述了,以色列與以東人之間的一段來往。現在從以色列所在的地方去迦南最近的路是經過以東地。
I。摩西差遣使者去見以東王,請求允許經過他們的境界;摩西指教這些使者們,應該去的時候說些什麼(14-17節)。
1. 要與以東人以弟兄相稱。以色列和以東都是出於共同的祖先亞伯拉罕和以撒;以掃和雅各是雙生的兄弟,都分別是兩個大國的父;因此,為了這血親的緣故,以色列人期待著或許能得到以東人的照顧;以東人也不需擔心這些以色列人會有什麼惡意。
2. 使者們要簡略地講述一下以色列民現在的情況,在這之中,他們有兩個請求----(1)以色列民被埃及人苦待,因此應得到親人的同情和撫慰:埃及人令我們極其憂苦,我們希望自己的親人們不會這樣對待我們。(2)以色列民被耶和華奇妙地拯救和帶領,因此也期望被他們以東人善待。所以現在,若以東人善待這被天國所恩顧的以色列民,那麼以東人也得利益;反之,以東人若不善待他們,就必會受損。我們應當善待那神所善待的人,把屬神的百姓也當作是我們自己的百姓。請進,那被神所稱讚的人。
3. 他們謙卑地懇求經過以東人的土地。雖然神自己以雲柱和火柱引領著以色列民,雖然以色列人可以跟從著自己的嚮導、神自己,在世上行路,經過任何人的領地;但是神願意他們對以東人表示尊敬;以此表明,不能以信仰的名義,侵犯別人的產業和利益。對人的管轄,是出於神的意旨安排,但不都是出於神的恩典。基督也是這樣,當祂經過一個撒瑪利亞的村莊的時候,差遣使者在祂前頭走(路9:52)。人若要期待別人的恩慈善待,就不要吝嗇自己的懇求。
4. 使者們要向以東人保證,若允許他們經過,以色列民必會在路程上行為良善,盡速經過,不踩踏、不搗亂(17,19節)。他們的懇求情真意切。
II。但是,以東拒絕了他們的請求。如果以色列進入、經過他們的土地,以東就要帶刀來攻擊以色列。這是由於,
1) 他們這樣做是出於對以色列的嫉妒;他們擔心以色列會得到那應許。這些眾多的以色列民,如果他們不是在神的管轄和帶領之下,以東人或許還可以嫉妒;但是,對這樣一個被公義的神所帶領的民,又有什麼可怕的呢?神斷不會容忍以色列民做不義的事情。
2)
這也是出於從前的以掃對雅各的敵意與仇恨。即使以東人不擔心以色列民會帶來什麼損害,他們也不願意向以色列表示友好。以掃為父親祝福的事情而憎恨雅各,而現在,這種憎恨與惡意的心情又出現在以東人的心中。神也要在此鑒察以東人的內心,鑒察他們心中的惡意;並試驗以色列人的榮耀與良好的品性:以色列民轉離開以東地,而沒有與他們爭執吵鬧。對於最懇切、最合情合理的懇求,也會遭到無理之人的拒絕;受神恩顧的人,也會面臨人的冒犯;我們對此都不要感到奇怪,而是應該像一個聾子一樣,不對這些注意,或是心中生氣。在此事以後,神特別提醒、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憎恨以東人(申23:7);雖然以東人做了讓他們可憎惡的事,但是他們不可以怨恨回報;以此也教導我們,不可思想報仇的事情。
22-29。22 以色列全會眾從加低斯起行,到了何珥山。23 耶和華在附近以東邊界的何珥山上曉諭摩西、亞倫說:24 「亞倫要歸到他列祖那裏。他必不得入我所賜給以色列人的地;因為在米利巴水,你們違背了我的命。25
你帶亞倫和他的兒子以利亞撒上何珥山,26 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必死在那裏,歸他列祖。」27
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三人當著會眾的眼前上了何珥山。28 摩西把亞倫的聖衣脫下來,給他的兒子以利亞撒穿上,亞倫就死在山頂那裏。於是摩西和以利亞撒下了山。29
全會眾,就是以色列全家,見亞倫已經死了,便都為亞倫哀哭了三十天。
本章從米利暗的死亡開始,以亞倫的去世為結束。之前,以色列人沒有因為女先知米利暗的死而悲傷、自省、內心更靠近神;而這裡,神取走了他們的大祭司亞倫,試驗他們的內心怎樣。亞倫的死是在以東邊界的何珥山上。無論我們走到哪裡,死亡都會與我們相伴,墳墓都在準備著迎接我們。
I。神曉諭摩西亞倫說,亞倫要歸到他們本民那裡(24節)。現在,這兩個親愛的兄弟,就要彼此分別了。亞倫是兄長,也先離世;摩西也會在之後不久隨之而去。所以他們分別的時間,也其實短暫。
1. 在神的這些指示中,有著一些不喜悅。亞倫必須不能進入迦南,因為他在米利巴水那裡沒有盡職分。提到這件事情,無疑,也會在摩西的心中掀起波瀾;因為摩西也知道自己在那件事情上的罪與錯。
2. 但是,其中也有神對他的恩慈。雖然亞倫是因自己的罪責而死,但他不是死於災禍或是疾病,也非死於天上降下的火,而是死在安息和榮耀之中。亞倫不是被從民中剪除(這樣的描述經常用於那些被神所公義懲罰的人),而是歸到他的本民那裡去;正如一個在恩典的懷抱中安詳而死的人。
3. 在亞倫的死中,也有很多預表的意義。亞倫必須不能進入迦南,這表明利未的祭司制度並不能使事情完美:必要有那將要到來的更美的盼望。罪與死亡的祭司不會長久持續;但是基督的祭司聖職,是不可玷污的,不可改變的,直到永遠;(來7:23-25)那 些 成 為 祭 司 的 , 數 目 本 來 多 ,
是 因 為 有 死 阻 隔 不 能 長 久 。這 位 既 是 永 遠 常 存 的 , 祂 祭 司 的 職 任 , 就 長 久 不 更 換 。凡 靠 著 祂 進
到 神 面 前 的 人 , 祂 都 能 拯 救 到 底 。 因 為 祂 是 長 遠 活 著 , 替 他 們 祈 求 。
II。亞倫順服在神的面前,安詳地離世。
1. 摩西、亞倫、以利亞撒三人上了何珥山(27節),可能也有長老與他們同行。他們在所有會眾的眼前上了山;眾人也可能已經知道他們此行的莊重用意;以此,亞倫安詳地向眾人顯明,他不畏死,也不為自己的死而羞愧;而是,就像新郎來到的時候,歡欣地拿著燈前去迎接新郎。亞倫的上山,預表了聖徒的死亡實際上是上升(亞倫被稱為神的聖徒);他們的死,是上升而不是墜落。
2. 摩西曾經親手為亞倫穿上大祭司的聖衣,現在卻又親手把那聖衣脫下來;這是對祭司制度的尊重。死亡使我們失去了世上的衣服;我們赤身來到世界,也赤身離開。我們沒有任何原因,能為自己的衣冠、成就、繁華而驕傲;死亡速速地奪去了我們的榮耀,剝奪了我們的職位,摘去了我們頭上的冠冕。
3. 摩西立刻給以利亞撒穿上了大祭司的聖衣,束上他的腰帶(賽22:21)。
(1)這是對摩西的極大安慰;祭司的制度和典章,經他的手,告訴了百姓會眾;現在將傳承下去;那受膏的燈,不會因為死亡而被中斷。在屬神的教會之中,神的看顧,使一代一代傳道人與會眾(屬靈的祭司)雖然逝去,然而卻又有一代又一代新的人起來;這是教會幸福的盼望,也是熱切的祈求。
(2)這也是對亞倫極大的滿足;他親眼看見自己親愛的兒子以利亞撒接替了自己的祭司職任,更欣喜地親眼看見這祭司的職任得到存留和看顧;這其中更預表著,基督的永遠的祭司的職任。現在,亞倫可以安詳地說:主啊,讓祢的僕人平安地走吧;因為我的眼睛已經看見了祢的拯救。
(3)這是對百姓極大的恩慈。在亞倫死前,設立以利亞撒為大祭司,可以避免亞倫家庭中心懷不軌的人有什麼妄圖,來與以利亞撒爭競。這也鼓勵那些敬畏神的,來作良善的榜樣,向神信實地忠心。
4. 亞倫死在了那裡。脫下自己的聖衣不久,亞倫就安然躺臥,滿足而死;一個良善的人總是這樣盼望著,若出於神的旨意,就死而無憾。我們在世上,就是敬奉神和服事眾人;除此以外,我們還有什麼對此世留戀的呢?
5. 摩西和以利亞撒,以及同行的人,埋葬了亞倫(申10:6);然後下山了。
6. 所有的會眾為亞倫哀哭了三十天(29節)。當亞倫活著的時候,他們向他在各樣的事情上發怨言;現在他已經死了,眾人為他哀慟地哭泣。很多人也是常常如此,在得到恩典慈愛的時候,往往不懂得感恩,而在失去的時候,才知道是多麼珍貴。許多良善的人,在死後被人紀念時所得的榮耀,要遠遠超過他們在世時本人所得到的;有的人們,在生前被人逼迫、迫害,但是在死後,人們卻為他們豎立起高大的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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