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摩西繼續告誡他們,不可敬拜事奉偶像別神。在前章的結尾,摩西告訴他們,不可陷入那些迦南人罪惡的網羅。在本章,摩西勸誡他們,要防止在他們自己中間,興起那些敬拜偶像、隨從別神之事。他們必須警醒,不可被拉入拜偶像的罪中。I。不可隨從那些假先知去敬拜偶像別神(1-5節)。II。不可隨從親人或是朋友去敬拜偶像別神(6-11節)。III。不可隨眾人、或是隨大流去敬拜偶像別神(12-18節)。在所有的這些情況之中,必須堅決地敵擋那些引誘,必須治死那些引誘之人。
1-5。1「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蹟奇事,2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蹟奇事雖有應驗,3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4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祂,謹守祂的誡命,聽從祂的話,事奉祂,專靠祂。5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1. 很奇怪會說在他們中間會起來這樣的人,特別是那些有異象和預言的人,竟會引誘他們去事奉敬拜別神。那些知道神的知識、能夠預言的人,竟然不知道應當獨拜真神、竟然自己去引誘鄰舍來敬拜別神嗎?以色列中竟會有這樣不敬不虔的人嗎?他們竟然會如此荒謬嗎?但是我們看看現今的時代,就知道這樣的人、這樣的事情,一點也不少見;有許多人,號稱在信仰的方面學識淵博,然而卻極其地熱衷於以偶像來敬拜神,熱衷於敬拜各種各樣的偶像假神。這就是欺謊和謊言的強大誘惑力。
2. 更加奇怪的是,這些虛假、虛謊的東西,竟然會有神蹟奇事應驗。難道一個假先知能有真神蹟嗎?這裡有兩個原因:----
(1)這裡使這個警告顯明得更加強烈。即使他們的奇事應驗,你們也不要信他們讓你們敬拜事奉別神的引誘的話。這裡的說法,就如同(加1:8): 但 無 論 是 我 們 , 是 天 上 來 的 使 者 , 若 傳 福 音 給 你 們 , 與 我 們 所 傳 給 你 們 的 不 同 , 他 就 應 當 被 咒 詛 。這是極其強烈的表達,這裡所吩咐之事的確定性、不可違背性。
(2)這也強調了那些欺騙者,那些虛假的奇事的極大危險(帖後2:9):這 不 法 的 人 來 , 是 照 撒 但 的 運 動 , 行 各 樣 的 異 能 神 蹟 , 和 一 切 虛 假 的 奇 事 。即使他們的騙術狡猾詭詐,使你無法分辨,但是,若他們引誘你去敬拜別神,這本身就足夠使你們明白,這些人都是罪惡的。神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是為了檢驗你,使那虛假敗壞的人從完全人中分別出來。這是為了驗明你,因此,你要小心警醒,站立得穩。
II。這裡是對他們的囑託。
1. 不可隨從那些引誘與誘惑:你 也 不 可 聽 那 先 知 或 是 那 作 夢 之 人 的 話 。你們不僅不能做那些他們引誘你們的事情,你們也不可耐心聽他們說話,更要斷然拒絕他們,向他們表示極大的輕蔑和憎惡。對那些引誘,根本就不應該和他們討論,耳朵不要向他們張開。“撒旦,退下去吧”。很多這樣邪惡的引誘,我們根本就不值和他們一辯。你 們 要 順 從 耶 和 華 你 們 的 神 , 敬 畏 祂 , 謹 守 祂 的 誡 命 , 聽 從 祂 的 話 , 事 奉 祂 , 專 靠 祂 。(1)這正是敵擋引誘試探的最好方法:謹守你們的職分,遠離那罪惡的道路。神絕不會離開我們,除非我們離開祂。(2)或者,這也是我們回答引誘試探的話:經上記著說,謹守祂的誡命,聽祂他,事奉祂,專靠祂;我們豈能事奉那些偶像?2. 不可容留那些試探引誘者(5節)。這些假先知要被治死;這既是對他們的懲罰,也是為了防止他們帶來更多的欺騙與傷害。以此去除罪惡。
6-11。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1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進一步的警告,不可受那些親近之人對我們的引誘,而去敬拜偶像。
I。那引誘試探者的狡猾,就是差遣我們所親近和熟悉信任的人來引誘我們。這裡的引誘,假設來自弟兄或兒女,來自妻子或朋友,是我們所親近的人(6節)。撒旦借用夏娃來試探亞當;借用彼得來試探基督。因此,我們也應當警醒,不可因為要取悅這個世界上我們最好的朋友,去犯罪而得罪神。這試探引誘是私密的:他暗中引誘你;偶像就是黑暗的工作,不能夠見光,貪慾也被隱藏;在其中,犯罪的人與引誘的人都是同樣秘密不可告人。
1. 引誘者說,敬拜這些偶像神是世界上的平常做法;如果要是他們自己敬奉那看不見的神,他們就與眾不同,跟四圍列國都不一樣。這樣讓人趕時髦、隨大流的引誘說法,把許多人都拉走,使他們離開了原來真正的敬虔信仰。他們與世界為友,與肉體血氣為友,因為這就是圍繞在他們四周的偶像神。
2.
摩西勸誡他們,那不是他們列祖所認識的神。那些生於敬虔之家的人,他們從小時起就受教育來學習敬虔;當他們後來受引誘要過一個虛浮、鬆散、隨意的生活的時候,他們要想一想,這是不是他們的父輩、祖先所認識的?難道他們就這樣墮落?
II。我們應當把神,以及我們對神的敬虔信仰,置於我們在世界中的最好朋友之上。
1. 我們決不可為了討好朋友、讓朋友滿意,而違反神的律法(8節):你 不 可 依 從 他 , 也 不 可 聽 從 他 , 眼 不 可 顧 惜 他 。你不可隨從他的偶像敬拜,不可與之為伍,不可向其好奇,不可對他有任何好感。“惡人若引誘你,你不可隨從”(箴1:10)。
2. 我們決不可同情憐恤他們,而阻斷神的公義審判懲罰。對那如此引誘的人,不僅必須視其為敵人,還更要視其為罪犯、叛逆者;不可隱藏他們的罪惡:總 要 殺 他 。對這樣的人,審判與行刑都不可遲延。要
用 石 頭 打 死 他 , 因 為 他 想 要 勾 引 你 離 開 那 領 你 出 埃 及 地 為 奴 之 家 的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那些勾引人離開神的人,即使表面上是我們的朋友,也實際上的確是我們最惡的敵人。不論是什麼人,若把我們拉向罪,試圖引誘我們、把我們與神分開,那麼他就是要奪去我們生命的人,也要因此被我們所厭惡憎恨。最後,對這樣的壞人審判行刑還有一個重要的好處(11節):以 色 列 眾 人 都 要 聽 見 害 怕 , 就 不 敢 在 你 們 中
間 再 行 這 樣 的 惡 了 。期望,他們會聽見這樣的事情,聽見審判懲罰的嚴重,聽見對一個父親、兄弟、或朋友犯如此大罪時的懲罰,因而,他們會害怕,不敢再犯同樣、類似的罪。對狂妄之罪的容忍,會使人犯疏忽不慎之罪。
12-18。12-13「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14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準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15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裏的居民,把城裏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16你從那城裏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17-18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祂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這裡講述的是,對一個犯罪悖逆神的一城的人,應該怎樣做。
I。
1. 這罪行是以色列民中的一城的人所犯的;並且經過了仔細的審斷和查證。這裡,在以色列中間,有一城本來敬拜真神的人,現在轉向偶像;這是何等大的罪。(彼後2:21)他 們 曉 得 義 路 , 竟 背 棄 了 傳 給 他 們 的 聖 命 , 倒 不 如 不 曉 得 為 妙 。
2. 這裡的情況是那裡全城的人都行拜偶像之事。
3.
這些人是被一些匪類所引誘犯罪的。他們既不敬畏神,也不願受律法和心中天良的任何束縛,完全失喪在罪惡之中。他們彼此說,讓我們去敬拜別神吧;這些偶像別神不僅允許,還甚至鼓勵他們行不道德之事。這些匪類,就是撒旦之子,他們拉動全城的人來犯罪。一點面酵,如果對之容忍了,它們就這樣能讓全團都發起來。
II。這樣的罪行,要極其仔細地探聽,查究,審斷(14節)。不可道聼塗説,不可粗心大意,而是要細細查究,要證據清楚,指控明確。神自己在毀滅所多瑪之前,也鑒察他們的罪行(創18:21)。在審斷的過程中,需要時間、耐心、努力、仔細,來找到真相;在尋究的過程中,不可有任何先入為主的偏見。
III。一旦這樣的罪行被驗明,那麼整座城都要被毀滅。如果城中有少許義人,無疑這些人要被帶出;而其他所有的罪人都要被置於刀下(15節)。城中所有的一切財物等等都要被燒毀,全城要被毀滅,不可再造。也不可偷拿那些當毀滅的任何物(17節)。那些都是罪惡可憎之物,不可對之貪心或好奇,如亞干所犯的罪(書7:1)。
1. 這極其嚴厲的審判懲罰,是神所命的;由此顯明,神在人敬拜的事情上,是多麼地忌邪,多麼地憎惡敬拜偶像別神之罪。讓我們所有人都知道,神不會把屬於祂自己的榮耀給別神,更不願我們以偶像來讚美敬拜祂。
2. 神也期望人中間的長官(他們的權柄與榮譽都是從神所來的),使用自己的權柄,來懲戒那些犯罪之人,否則他所帶的,就是空空的配劍。
3. 信實地敬拜真神的人,必須在所有可能情況之下,對拜偶像之罪表示極大的義怒。
4. 這裡表明,應當在罪惡之地上速速地施行公義的懲罰,這樣才能使神轉意,不發烈怒;如果他們使罪惡在那土地上連根除滅,神會祝福他們,使他們人數增多。最後,雖然我們在以色列的歷史上沒有看見他們施行這項律法(基比亞被毀滅了(士20),不是因為偶像,而是因為那裡的不道德);但是,因為以色列人忽略了此項律法並敬拜偶像,神自己,藉著迦勒底人的軍隊,施行了此項律法而使審判懲罰降在耶路撒冷,使那地被毀滅、荒蕪七十年。雖然那些敬拜偶像假神的人,或許會逃脫人的審判,但是神必不會使他們逃過神自己的公義審判。在新約中,那些與偶像相通的人所犯的罪,被比作冒犯神的大罪;他們狂妄地以為自己還能超過神的能力:(林前10:21,22)你 們 不 能 喝 主 的 杯 , 又 喝 鬼 的 杯 。 不 能 吃 主 的 筵 席 , 又 吃 鬼 的 筵 席 。我 們 可 惹 主 的 憤 恨 嗎 ? 我 們 比 祂 還 有 能 力 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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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摩西在本章教導他們,I。要與四圍的鄰舍相區別,分別為聖:1. 在表示哀傷的方式上(1,2節)。2. 在他們的食物上(3-21節)。II。要敬獻自己於神;並且為表明這一點,要獻上產業的分、每年的十一奉獻,要守節期的筵席,每三年要拿出十分之一土產積存,給城中的利未人,以及貧苦人等等(22節等)。
1-21。1「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將額上剃光;2因為你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耶和華從地上的萬民中揀選你特作自己的子民。」 3「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4可吃的牲畜就是牛、綿羊、山羊、5鹿、羚羊、麅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6凡分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7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駱駝、兔子、沙番-因為是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8豬-因為是分蹄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也不可摸。9「水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有翅有鱗的都可以吃;10凡無翅無鱗的都不可吃,是與你們不潔淨。11「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12不可吃的乃是鵰、狗頭鵰、紅頭鵰、13鸇、小鷹、鷂鷹與其類,14烏鴉與其類,15鴕鳥、夜鷹、魚鷹、鷹與其類,16鴞鳥、貓頭鷹、角鴟、17鵜鶘、禿鵰、鸕鶿、18鸛、鷺鷥與其類,戴鵀與蝙蝠。19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與你們不潔淨,都不可吃。20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21「凡自死的,你們都不可吃,可以給你城裏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因為你是歸耶和華-你神為聖潔的民。「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
摩西在這裡告訴以色列民,
I。神給他們怎樣的尊榮;他們是一個特殊的民,有三樣特別的恩惠;這是他們的榮耀,也預表了神在基督裡面賜給我們的屬天的祝福。
1. 揀選:耶和華揀選了你們(2節)。不是由於他們自己的優點,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所做的什麼,而是神在他們身上彰顯祂的大能與豐富的恩典。神揀選他們在列國之上,不是因為他們自己敬獻自己;而是因著神自己的恩典而揀選了他們;同樣,我們也是如此(弗1:4):就 如 神 從 創 立 世 界 以 前 , 在 基 督 裡 揀 選 了 我 們 , 使 我 們 在 祂 面 前 成 為 聖 潔 , 無 有 瑕 疵 。
2. 作神的兒女(1節):你們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兒女,是屬祂的子民,在祂的家中;你們比任何人都更與祂親近。以色列是我的兒子;並非是因為神需要兒女,而是因為他們都好像孤兒一般,需要一個父親。看天父對我們的愛,怎樣臨到我們的身上!
3.
成為聖潔(2節):你們歸耶和華為聖,從萬民之中分別出來為聖,敬獻於祂,敬獻於服事祂的工作,讚美祂,被神所管理,被聖潔的會幕的恩典所臨到。神把他們分別出來,並且使他們能夠來服事祂,使他們成為聖潔。
II。他們也應當怎樣分別自己為聖,與世上的萬民相分別。他們不可污穢自己,不可隨從迷信、偶像等等的習俗,不可與那些四圍的民一樣。你們是神的兒女,所以你們要行事為人配得這樣的榮耀,不可玷污自己,不可丟棄那榮耀與恩惠。這裡,具體地在兩件事情上,他們必須分別自己:----
1. 在他們表達悲哀的方式上:不 可 為 死 人 用 刀 劃 身 , 也 不 可 將 額 上 剃 光 。
(1)他們不可損壞、傷害自己的身體;不要傷害你們自己。我們的身體是屬於神的,也應當為神所用;不可玷污,不可破壞。
(2)他們不可因為失去了親愛的、親近的親人而極度悲傷、攪擾自己:你們不可過分地表達自己的悲傷,即使是在最令人悲痛的時候;你們不可用刀劃自己、傷害自己,仿佛絕望、發狂、悲傷至死的人。(帖前4:13)論 到 睡 了 的 人 , 我 們 不 願 意 弟 兄 們 不 知 道 , 恐 怕 你 們 憂 傷 , 像 那 些 沒 有 指 望 的 人 一 樣 。即使我們的父親去世的時候,我們也不應有超過適當的程度的悲傷,好像是無父的孩子;因為我們仍有一位永遠的父親,祂是全能、永生、永恆、聖潔的神,我們就是祂的兒女(1節)。對那些外邦人,當他們的父親去世的時候,他們沒有任何可倚靠的;(耶2:27,28)他 們 向 木 頭 說 , 你 是 我 的 父 。 向 石 頭 說 , 你 是 生 我 的 。 他 們 以 背 向 我 , 不 以 面 向 我 。 及 至 遭 遇 患 難 的 時 候 卻 說 , 起 來 拯 救 我 們 。你 為 自 己 作 的 神 在 哪 裡 呢 ? 你 遭 遇 患 難 的 時 候 , 叫 他 們 起 來 拯 救 你 吧 。所以,他們極力哭泣,用刀劃傷自己,削光自己的頭髮。但是,我們有神可以倚靠,有天國可以盼望;在遭遇困境和傷心的時候,我們仍然有喜樂的盼望。
2. 他們在食物的方面也要分別為聖。
(1)有很多肉類,雖然對人是健康的,也有很多人吃,但是他們要謹守和敬虔,遠離那些不潔之物。我們在(利11:2)看見這個律例,在那裡有詳盡的記述。這是對他們被分別為聖的一個標誌,使他們不與那些鄰國的拜偶像之人相混合參雜。
【1】關於各樣的獸類與牲畜,這裡有一個比(利11)更加詳細的例表。他們不可吃豬、兔子等(在那時禁止,但是在今天是可以的),但是他們可以吃牛,羊等等許多的牲畜肉類。羚羊與鹿等獵物,在迦南地很普遍,他們可以自己吃(見(申12:22))。
【2】關於水中的魚,只有一條一般性的律例:凡 無 翅 無 鱗 的 都 不 可 吃 , 是 與 你 們 不 潔 淨 。
22-29。22「你要把你撒種所產的,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十分取一分;23又要把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並牛群羊群中頭生的,吃在耶和華-你神面前,就是祂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居所。這樣,你可以學習時常敬畏耶和華-你的神。24當耶和華-你神賜福與你的時候,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為祂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那路也太長,使你不能把這物帶到那裏去,25你就可以換成銀子,將銀子包起來,拿在手中,往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去。26你用這銀子,隨心所欲,或買牛羊,或買清酒濃酒,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買;你和你的家屬在耶和華-你神的面前吃喝快樂。27「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你不可丟棄他,因為他在你們中間無分無業。28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將本年的土產十分之一都取出來,積存在你的城中。29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裏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這裡是關於十一奉獻的典章。地裡的出產,有兩次十分取一,所以兩者加起來,共有五分之一的奉獻;其餘的五分之四是他們為自己日常的使用。第一個十分取一,是為了供奉他們的利未人;利未人教導他們關於神的知識與律法,在聖潔之事上管理他們;這是律法中給利未人的份(民18:24等)。這裡還提到第二個十分取一,是在供奉利未人之後的。
I。他們要把這十分取一的地裡出產,分別出來。
II。這裡指示他們應該怎樣支配這些。
1. 在每三年的頭兩年,他們要敬虔地行事、支配:他們要把這些帶到神的聖所,在節期的時候,吃、用在耶和華的面前。如果方便、距離不遠,他們要全都帶來(23節);否則,可以換成銀錢(24,25節),帶到神的聖所、耶和華的面前。我們歡欣地、清醒節制地,享用神所賜給我們的東西,這的確是對神的榮耀。我們心中的滿足,聖潔的喜樂,感恩,使我們的每一餐都成為信仰敬虔的筵席。這個律例的目的是(23節):這 樣 , 你 可 以 學 習 時 常 敬 畏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這是為了使他們在信仰之中堅定、穩固:
(1)使他們熟悉神的聖所,熟悉那些聖潔之物,以及莊重的服事的工作。他們在聖經中所讀到的指示,使他們敬重神的會幕;使他們有更深的印象與感動,也使他們遠離拜偶像的習俗與網羅。我們不應停止聚會,而要使我們的信仰敬虔而恒久(來10:25):你 們 不 可 停 止 聚 會 , 好 像 那 些 停 止 慣 了 的 人 , 倒 要 彼 此 勸 勉 。 既 知 道 ( 原 文 作 看 見 ) 那 日 子 臨 近 , 就 更 當 如 此 。與眾聖徒的交通、聚會,也更促進我們與神的交通。
(2)使他們進入信仰中令人喜樂的服事。讓他們在神的面前喜樂,以使他們學習時常敬畏神。我們在信仰中得到的喜樂越多,我們也更願意堅持在信仰的道路上。有一件事情他們必須牢記:住 在 你 城 裡 的 利 未 人 , 你 不 可 丟 棄 他 , 因 為 他 在 你 們 中 間 無 分 無 業(27節)。你們應該常歡迎他們;尤其是當你們在耶和華面前吃筵席的時候。
2. 每到第三年的時候,要將本年的出產十分取一,用於慈善(28,29節):積存在城中,供給窮苦的人,寄居的人,孤兒寡母;不可輕視他們,要讓他們來吃而得滿足。在這個慈善之中,他們要照顧那些貧窮的利未人,以供奉來鼓勵他們;並給貧窮的寄居之人等。神特別地照顧那些寡婦與孤兒,因而我們也要如此。幫助那些無助之人,這是神的榮耀,也應是我們的榮耀。如果,我們這樣地事奉神,以我們所有的來行良善的事,神就應許我們,必在我們所做的一切事情中祝福我們。
(1)是神的祝福使我們得到外在的繁榮;沒有神的祝福,我們手上的工作就不會得利。
(2)得到神祝福的方式,是勤勉與慈善。神的祝福,加在人勤勉工作的手上:不要期望神會祝福那些好吃懶做、喜歡清閒的人;神祝福的,是人勤勞的雙手。(箴10:4)手 懶 的 要 受 貧 窮 。 手 勤 的 卻 要 富 足 。(箴10:22)耶 和 華 所 賜 的 福 , 使 人 富 足 。 並 不 加 上 憂 慮 。神的祝福,也加到人的樂善好施的手上:那給予的人,會收穫更多;慷慨的心靈,會有更多的富足。儘管很少有人相信,但這卻是無可置疑的事實:那憐恤窮人、慷慨善行、謹守信仰、倚靠真神的,必能得到繁榮。那熱忱敬獻於神的,必能得到豐厚的報償。見(結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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