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三十章

這一章和下一章是所羅門箴言的附錄,但都在各自的第一節裡稱為真言,由此看來不管筆者是誰,都是受了聖靈的感動。這一章由一位稱為“雅基的兒子亞古珥”所寫。他是哪個支派的人,生在什麼年代,我們都不知道;他受聖靈的默示,記錄下來,
I。信心的宣告,第 1-6 節。
II。他的禱告,第 7-9 節。
III。 告誡不要錯怪僕人,第 10
節。
IV。四宗邪惡的人,第 11-14
節。
V。 四樣不滿足的事(第 15,16 節),又加上對不負責任的孩子的告誡,第
17 節。
VI.四樣不可測透的事,第 18-20節。
VII。四樣不能容忍的事,第 21-23 節。
VIII。 四樣微小卻有智慧之物,第 24-28
節。
IX。 四樣高貴之物,第 29 節到最後。
第 1-6 節:亞古珥的言語
1 雅基的兒子亞古珥的言語就是真言。這人對以鐵和烏甲說:2 我比眾人更蠢笨,也沒有人的聰明。3 我沒有學好智慧,也不認識至聖者。4 誰升天又降下來?誰聚風在掌握中?誰包水在衣服裡?誰立定地的四極?他名叫甚麼?他兒子名叫甚麼?你知道嗎?5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6 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有人認為亞古珥不是作者的名字,而是他的身份;他是收藏家(這個詞的原意),收集者,就是自己不寫卻收集別人的箴言和觀點,整理別人的作品。有人說這能解釋為什麼他說(第
3 節) “我沒有學好智慧,意思是,我不過是個文士,替其他智者學者抄寫謄錄。”注意,我們不能埋沒自己的才華,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才華也不能埋沒。領受多少恩賜,就當使用多少恩賜,即使只是收集別人的作品也不例外。不過,我們還是認為這是他的名字,在當時無疑還很有名,儘管聖經其他地方沒有提過這個名字。這裡提到以鐵和烏甲,
1. 可能是他學生的名字,他們受他教誨,視他為聖賢,尊重他的智慧和良善。也許是他們把他的口傳箴言記錄下來,就像巴錄寫下耶利米的口述一樣(耶利米書 36:4),借他們之手得以保存下來,且要證明這確是出於他,親口對他們所言,他們是見證人。
2. 也可能是他談話的題目。以鐵是神與我同在的意思,就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同在(馬太福音
1:23)。字面上是神與我同在,憑信心則可以這樣理解:“神與我同在,他愛我,把他自己給了我,使我能得與他結合,與他相交。”烏甲是全能者的意思,因為我們的幫助從全能者而來。因此許多好的解經家認為這裡指的是彌賽亞,既然聖經所有的預言都見證他,這裡豈能不是呢?這是亞古珥在談以鐵,談這名字的重點所在,以鐵與我們同在(以賽亞書 7: 14)。
先知在這裡有三個目的:
I。降卑自己。在宣告自己的信心以前先承認自己的愚蒙、軟弱、缺乏理性,表明我們實在有必要用信心來引領我們,管理我們。在談到救主以前,先談自己需要救主,談自己若沒有救主就是無有。我們必須走出自己,方能走進耶穌基督。
1. 他稱自己為缺乏公義,做了愚蒙的事,非常愚蒙的事。他反省的時候承認,我比眾人更像蠢笨。各人都成了畜類(耶利米書 10:14),但知道己心的人知道自己的惡勝於知道別人的惡,以致他呼喊道,“我不得不認為自己比眾人更蠢笨,無人能像我那樣心中敗壞詭詐。我的行為沒有亞當的聰明,所作所為像極端墮落的人,遠離人起初被造之時所具備的知識和公義。不僅如此,我不通常理,沒有人所應有的理性,不然就不會做我做過的事。”亞古珥被別人稱之為聰明絕頂,卻承認自己比任何人都蠢笨。無論別人如何看高我們,我們自己應該心存謙卑,這是合宜的。
2. 他稱自己缺乏啟示引導他走真理智慧的路。他承認(第 3 節),“我藉著自己的能力沒有學好智慧(智慧之深奧遠超過我的極限),也不認識至聖者,指的是天使,我們最初未犯罪的父母,也不認識聖潔之神的事;我看不懂這些事,判斷不出來,只能看懂神樂意顯明給我的那些。”肉身之軀,屬世之能力,看不懂聖靈的事,也不能領受聖靈的事(哥林多前書 2:12)。有人說,如果亞古珥像古時亞波羅的寓言那樣被問道,誰是最有智慧的人?他會說,最明白自己無知的人最有智慧,尤其是明白自己在神的事上無知的人。我只知道我什麼都不知道。
II。強調耶穌基督,以及在他裡面的父(第 4 節):誰升天又降下來?
1. 有人將此理解為神以及他的工,無與倫比,深不可測。他挑戰世人,看誰能明白天上的天,誰能明白風、河流和大地: “誰能假裝自己曾經升天,見過上面的天體,然後又下來,給我們講述一番呢?誰能假裝自己能指揮大風,像神那樣能抓在手裡管理,或像神那樣能用繩子包住海浪呢?誰立定地的四極,或能形容這根基的力度或長度呢?告訴我能和神抗衡的人名叫什麼,做神謀士的人名叫什麼?如果他死了,那麼從這人那裡得到這驚天秘密的人名叫什麼?”
2. 也有人認為這裡指基督,以鐵和烏甲,神的兒子,因為這裡詢問的是神子的名字,以及父的名字,這裡也是挑戰一切與神抗衡的人。今天我們稱頌的是完全顯明給我們的基督,在那時候基督卻是向他們隱藏的。他們聽到一些關於基督的事,但並不十分清楚明白。我們風聞其名,但描述不出來(約伯記 28:22)。當然,聚風在掌握中、包水在衣服裡的必定是神,但他名叫什麼?神的名字是自有永有(出埃及記 3:14),這是值得稱頌的名字,卻不為人所明白。他兒子名叫什麼?神藉著誰施行這樣的作為?舊約的聖徒們指望彌賽亞就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馬可福音 14:61),在這裡提到的他,與父神有不同的位格,但他的名字卻還是隱藏的。注意,偉大的救贖主在神的主權和恩典的榮耀中,是無與倫比的,也是不可測透的。
(1)他恩典國度的榮耀是不可測透、無與倫比的;因為除了他,還有誰升天又降下來?除了他,還有誰對兩個世界都瞭若指掌,能自由出沒於兩個世界之間,因而也適合以中保的身份在兩個世界之間建立關係,就像雅各的梯子一樣?他在天上父神的懷裡(約翰福音
1:1,18),從那裡降到地上,取了人性加到自己身上,這是絕無僅有的。他又帶著人性升上去(以弗所書 4:9),要接受所應許的天堂裡的榮耀;除了他誰能做到呢(羅馬書
10:6)?
(2)他主權國度的榮耀也同樣是不可測透、無與倫比的。使天地合一的就是創造天地的造物主,也是管理天地和廢去天地的那一位。這裡特別提到他管理的三個基本要素:空氣、水和大地。
[1] 空氣的流動受他指引。撒但裝作自己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以弗所書 2:2),實際上基督才擁有所有的能力;他斥責風浪(路加福音 8:24),風浪就止息。
[2] 水的界限由他命定:他用雲彩當海的衣服,說,你只可到這裡,不可越過(約伯記 38:9-11)。
[3] 地的根基由他而立。他起初立定根基,如今仍然堅立。基督若不托住,地的根基早已在地上咒詛的重壓下垮掉,因為世人罪孽深重。做到所有這一切的大能者是誰?我們不能盡情測透神,也不能測透神的兒子(約伯記 11:7)。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羅馬書 11:33)
III。要叫我們確信神話語的真實,並傳給我們,第
5,6 節。亞古珥的學生希望他把神的事教導給他們。他說,“啊!我沒有能力教你們;你們自己去讀神的話,看看話中有什麼意念和旨意顯明給你們。你們不需要知道別的,只要明白神話語中的教誨,且要大大倚靠這些教誨。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其中沒有混入一絲虛假和敗壞。”人的話聽起來會令人嫉妒,也要打一些折扣,但我們沒有絲毫理由懷疑神的話;如同銀子在泥爐中煉過七次(詩篇
12:6),沒有一點點渣滓。神的話極其精煉(詩篇 119:140)。
1. 神的話確定,必須信靠它,我們的靈魂要倚靠它。在神庇護下投靠他的,神便藉著他的話和應許作他們的盾牌。憑信心把神的話行出來,我們就能在大危難中得平安(詩篇 46:1,2)。
2. 神的話充足,不能加添(第 6 節):你不可加添,因為神的話純潔完全。要禁止一切與神的話語相抵觸的事物,也要禁止一切與神的話相提並論的事物。有人試圖以解釋神的話為由加上許多人的話,但若是試圖與神的話享有相同的權柄,這就是加添,是指責神的話不夠充足,甚至允許各樣的錯誤和敗壞的存在;因為一旦允許一件荒謬的事,就是把人的話如同對待神的話那樣,或把人如同對待神那樣去相信和尊崇,那麼荒謬的事就會一個接一個,沒有窮盡。我們要滿足於神定意向我們顯明的旨意,不可過分貪圖聰明,過於聖經所記的(哥林多前書 4:6);因為,
(1)神會把這當作極大的侮辱:“恐怕他責備你,把你當成抵擋他的冠冕和尊榮的叛徒,把重咒加在你身上,如同加在添加或刪減神之話語的人身上一樣”(申
命記 4:2;12:32)。
(2)我們自己也會大錯特錯:“你會顯為說謊言的人,歪曲真理的言語,散佈異端學說,弄虛作假,偽造天堂的印記,假裝受聖靈的使命和感動,其實全是謊言。人可能上當受騙,但神是輕慢不得的(加拉太書 6:7)。”
第
7-9 節:亞古珥的禱告
7 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8 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9 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
亞古珥宣告了自己的信仰和信條,這裡又開始他的禱告,我們看到,
I。禱告的前言:神啊!我求你兩件事(就是懇求)。禱告以前先想好自己需要什麼,要向神求什麼,這是很好的。我們所面對的問題需要什麼?我們的心想要什麼?我們希望神為我們做什麼?事先想好,免得在禱告的時候臨時拼湊我們的請求。他乞求說,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禱告的時候我們要想到死且作出相應的禱告。“主啊,赦免我,在我未死之先,在去而不返之先(詩篇 39:13),賜給我平安和恩典;因為若在未死之先我不能更新不能潔淨,死後就不能夠了;若在未死之先我不能藉著禱告得勝,死後禱告就沒有用了,不,我不要做主啊、主啊(馬太福音
7:21)那樣的人。陰間裡沒有智慧也沒有工作(傳道書 9:10)。不要不賜給我恩典,如果你不賜給我,我若死了就會滅亡;倘若你向我閉口,我就如將死的人一樣(詩篇 28:1)。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只要我還在活人之地(詩篇 27:13),請讓我仍在你的恩典和主權之下。”
II。禱告本身。他所求的兩件事是豐富的恩典和夠用的食物。
1. 豐富的恩典為靈魂:“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救我遠離罪惡,遠離一切敗壞的教義、行為和情感,遠離導致犯罪的錯誤和過犯,遠離貪愛世界以及其中之物的心,這些都是虛假和謊言。”有人將此理解為認罪的禱告,因為神若是赦免我們的罪,他就會挪去罪,罪就遠離我們。也可將此理解為像這樣的禱告: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馬太福音 6:13)。罪對我們的傷害最大,所以我們最最迫切的禱告就是救我們脫離兇惡。
2. 夠用的食物為身體。他先求神的恩典,再求神的恩惠,後者也是為了靈魂的好處而不是壞處。
(1)他求神賜給他今生的分:“賜給我需用的飲食,就是你認為對我最適合的分。”我們要仰望神的智慧,由神命定賜給我們什麼樣的恩賜。也可理解為,“賜給我合適的飲食,適合我自己,適合我的家人,也適合我在世的地位和環境。”什麼樣的人就有什麼樣的擔待。我們的救主在教導我們如何禱告的時候也提到這點,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馬太福音 6:11)。雅各的誓言中也提到,他也只求給我食物吃,衣服穿(創世紀 28:20)。我們應該滿足於夠用的食物,不要追求美食、多樣化或剩餘;只要所需的食物,不要為宴樂或裝飾;這才是要憑信心禱告且仰望神賜給我們的。
(2)他求神保守他遠離可能成為試探的生活條件。
[1] 他禱告要遠離極端富有和極端貧困: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他並沒有規定神要給他多少,也沒有告訴神自己想要過什麼樣的日子,也不是絕對不要貧困或富足,其實兩者本身都是惡的,唯有藉著神的恩典才能潔淨,成為我們的益處。他所求的是,第一,他想要表達,智慧良善之人過適中的生活是很寶貴的。主若許可,他希望過那樣的生活,不要大富大貴,也不要窮困潦倒。我們必須學會如何在這兩種極端的生活環境下生存(像保羅那樣,腓立比書
4:12),但還是希望在這兩者之間過活。古羅馬哲學家塞內卡曾說:最好的生活條件不是貧困,也不是另一個極端。第二,他在這裡表示,他非常害怕自己在苦難或富足的試探面前守不住自己。別人也許可以,但這兩種試探他都害怕,因此神的恩典教導他要禱告,不要太過富有也不要太過貧窮;只願神的旨意成全。
[2] 他在這裡說出一個敬虔的原因(第 9 節)。他沒有說,“免得我一旦富足就擔驚受怕,或受鄰舍嫉妒,或欺壓僕人;”也沒有說,“免得我一旦貧窮就被人踐踏,或被迫做苦工。”他卻說,“免得我富足就犯罪,免得我貧窮就犯罪。”義人所懼怕的是犯罪,在任何環境下、任何事情上都是這樣;看看尼希米是怎麼說的(尼希米記 6:13):賄買他的緣故,是要叫我懼怕,依從他犯罪。第一,他懼怕在富足條件下的試探,因此他說:恐怕我飽足不認你(就像耶書侖那樣,他漸漸肥胖粗壯,光潤,踢跳,奔跑,便離棄造他的神;申命記 32:15),或像傲慢的法老那樣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出埃及記 5:2)?富足使人驕傲,容易忘記神,似乎不再需要他,所以不再負有責任。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約伯記 22:17)?這樣他們就不再事奉神。連義人都懼怕犯罪,他們知道自己的心是多麼詭詐,知道世上最大的財富都不能與最小的罪相抗衡。第二,他懼怕在貧窮條件下的試探,於是他說:恐怕我貧窮就偷竊。貧窮是使人陷入不誠實的極大試探,許多人勝不過,反以為這是理由。但如果人在神的審判台前說,“我偷竊因為我貧窮”,這並不能過關;當然,賊因饑餓偷竊充饑,人不藐視他(箴言 6:30),這或許值得同情,連有些誠實之心的人也可能會陷進去。但我們看看亞古珥所懼怕的是什麼,不是怕自己有什麼危險,他沒有說“免得我偷竊會被絞死,會被鞭打或被當成奴隸賣掉,”當時的猶太人中,可憐的小偷若無力償還會被當作奴隸賣掉。他懼怕的是使神的尊榮受到虧損:“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的名,就是說,因行為與信仰不符,使信仰受虧損。”也可理解為,“恐怕我偷竊被指控的時候起假誓。”他害怕犯罪,因為一旦犯罪就會不斷犯罪,罪的道路就是下坡路。注意,他稱神為我的神,說明他懼怕做任何得罪神的事,是因為他珍惜與神的關係。
第 10-14 節:四宗邪惡的人
10 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恐怕他咒詛你,你便算為有罪。11 有一宗人(宗:原文是代;下同),咒詛父親,不給母親祝福。12 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13 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14 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 人。
這裡說的是,
I。告誡不要因為是別家的僕人就惡待他們,也不要挑撥他們與主人之間的關係,因為這是惡的,會引起別人的憤恨,使你背上駡名,第 10 節。要考慮到,
1. 這是對這僕人的傷害,他的貧窮應該叫他成為同情的對象。而給痛苦中的人帶來新的痛苦,這是非常殘忍的:不要用舌頭傷害僕人(有人這樣注釋);用舌頭在背地裡擊打別人是非常卑鄙的,尤其是擊打一個僕人,他毫無還手之力。若是主人對他嚴厲,我們應該保護他,而不是令他更痛苦。
2.“這可能是對自己的傷害。如果僕人被惹怒,他會咒詛你,會指控你,你就會惹麻煩,或對你口吐惡言,玷污你的名聲,或求神來對付你,把神的憤怒轉移到你身上來,神要保護被欺壓的無辜者。”
II。說完這個警告,這裡還形容四種人,他們被一切有道德的義人所憎惡。
1. 欺負自己父母的人,向他們說惡言,咒詛他們,罵他們,傷害他們。有一宗具有這種壞品質的人,他們聚在一起,互相咒駡自己的父母。這是一群奸詐之徒,咒駡自己的親生父母,咒駡掌權者,咒駡傳道人,因為他們不能負自己的軛。與他們常來往的人,雖然還不至於陷落到咒駡自己父母的地步,也同樣不祝福父母,不對他們說恩言,不為他們禱告。
2. 自欺欺人的人,表面裝得清潔,在別人面前,也許在自己面前也一樣,把極大的惡隱藏起來(第 12 節);他們自以為清潔,好像該受所有人的尊敬。他們自我感覺非常好,以為自己不但是義人,而且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啟示錄 3: 17),實際上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污穢,就是心中的污穢,也就是他們認為是自己最好的那部分。也許他們清掃過,粉飾過,卻沒有清洗,沒有潔淨;如同法利賽人,內心滿是不潔淨(馬太福音23:25,26)。
3. 目中無人的人,第 13 節。作者感歎他們令人不能容忍的驕傲和無禮:“看哪!
他們的眼目何其高傲!他們帶著何等鄙視的眼光看周圍的人,似乎他們不屑與自己的狗同處!他們何等不希望與人往來!當他們看自己的時候,又是何等像孔雀那樣洋洋得意,以為自己招搖過市,實際上卻是丟人現眼!像這樣的人,那阻擋驕傲的神(雅各書 4:6)必要蔑視他們。
4. 兇狠對待窮人、殘暴對待乞求他們憐憫的人(第 14 節);他們的牙是鋼鐵做成的,像刀劍,是殘暴行徑的武器,用來吞滅窮乏人,且視之為極大的樂趣,如同饑餓中人切肉吃肉一般。神命定常有窮人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 26:11),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申命記 15:11);但是有人因為不願意救助他們,就極力要把他們從地上滅盡,從人世間趕出,尤其是屬神的窮人。有人理解為這些是用誹謗和污蔑傷害毀壞別人、惡毒攻擊別人的人;他們的舌和他們的牙(這些都是說話用的器官)像刀劍(詩篇 57:4)。
第 15-17 節:四樣不滿足的事
15 螞蟥有兩個女兒,常說:給呀,給呀!有三樣不知足的,連不說「夠的」共有四樣:16 就是陰間和石胎,浸水不足的地,並火。17 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穀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前面提到那些吞吃窮人的人(第 14 節),把他們當作四宗人裡最壞的一宗;這裡他談到這些人吞吃窮人且不滿足。這是因為他們的殘暴和貪婪。螞蟥的兩個女兒,與螞蟥同宗,叫道,“給呀,給呀,多一點血,多一點錢;”流人血的嗜血成性,喝醉了人的血,反覺得口渴,要變本加厲地喝。貪愛銀子的也一樣,他們不因得銀子知足(傳道書 5:10)。這兩點不但說明他們吞吃窮人,還看出他們心裡毫無平安,如同大衛的仇敵一樣(詩篇 59:14,15)。為了更加說明這點,
I。他特別提到四樣不能滿足的事,與這些吞吃人的人作比較,他們從不說,夠了,從不滿足於財富,永遠貪婪。這四樣永不知足的是,1. 陰間,大量的人掉進去,還有更多的人要進去,陰間能全部吞下去,沒有人返回,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箴言 27:20)。輪到我們的時候,就會發現陰間早已準備好了(約伯記 17:1)。
2. 石胎,不能容忍不生育的苦楚,像拉結那樣叫道,給我孩子(創世紀
30:1)。
3. 浸水不足的地,就是乾旱之時(尤其在炎熱的國家),一場大雨浸濕,過一會兒又要更多的水。
4. 火,燒掉許多燃料卻仍要吞吃更多的易燃物。罪人的敗壞本性是何等不知足,也從來得不到滿足。
II。他加上一句可怕的話,要警告不聽話的孩子(第 17 節),警告四宗人中的第一宗,就是咒詛父母的人(第 11 節),
1. 什麼樣的人屬於這宗人,不光在烈怒中咒詛父母,也包括,
(1)藐視他們的人,也許只是一個輕蔑的眼神,受了皮肉之苦就不屑一顧地看他們,或在受教的時候面露不滿,不願接受他們的督查,對他們發怒。孩子用什麼眼神看父母,神都看在眼裡,要清算對父母的橫眉冷目,惡眼相對,像清算惡言相向一樣。
(2)藐視不聽從父母的人,以為對父母盡責就是丟了面子,尤其是對母親,以為被她控制是恥辱;她生養他們時受很大的苦,而忍受他們這些行徑則是更大的苦。
2. 這樣的人要受什麼下場。神要追討不尊敬父母之人的罪;他們要鐵鍊纏身,飛鳥要啄出他們的眼睛,就是用蔑視的眼光看父母的眼睛。這些惡人的死屍過不了整夜,因為烏鴉要來啄出他們的眼珠。如果人不懲罰不盡責的孩子,神會懲罰,要叫褻慢父母的人受大災禍。許多在恥辱中收場的人都承認他們的惡道始於輕慢父母的權柄。
第 18-23 節:四樣不可測透的事以及四樣不能容忍的事
18 我所測不透的奇妙有三樣,連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樣:19 就是鷹在空中飛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與女交合的道。20 淫婦的道也是這樣: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21
使地震動的有三樣,連地擔不起的共有四樣:22 就是僕人作王;愚頑人吃飽;23 醜惡的女子出嫁;婢女接續主母。
I。 四樣不可測透的事,太奇妙,不能完全測透。
1. 前三樣是自然界的事物,只是用來與最後一樣作對比。我們不能得知,
(1)鷹在空中飛的道。鷹往哪兒飛,不像陸地上的野獸那樣能根據步伐或氣味判斷出來;也不能測定牠飛翔的迅速,何時飛出我們的視線。
(2)蛇在磐石上。蛇在沙土上我們能根據牠爬過的痕跡找到牠,在硬石上卻不能,也不能解釋沒有腳的蛇是如何一瞬間爬到岩石頂上去的。
(3)船在海中行的道。鱷魚誠然行的路隨後發光,令人想深淵如同白髮(約伯記 41:32),但船在海中行卻不留痕跡,有時在海浪中顛沛,令人不知它在海中如何生存,如何行駛。自然界的王國充滿奇妙的事,那都是神的作為,他的蹤跡何其難尋(羅馬書 11:33)!
2. 第四樣是罪惡過犯的奧秘,比前面那些都令人費解;它屬於撒但的深奧,是人心的詭詐和瘋狂的邪惡,無人能知(耶利米書 17:9)。這有兩個方面:
(1)犯姦淫之人用該受咒詛的手段引誘女子墮落,拉她順從自己邪惡可憎的慾望。很早以前就有一個荒謬的詩人寫過一整本書專門談這個:奧維德的愛的藝術。以愛情為幌子,不可抗拒的風度,結婚的許諾,守秘密的保證,回報的承諾等等,使多少警惕性不高的女子出賣自己的貞潔、榮譽和平安,出賣自己的靈魂,都賣給那卑劣的匪徒;在愛情的王國裡一切罪惡的慾望都是這樣。試探越是巧妙,純潔的心就越要警惕,越要堅定抵制試探。
(2)犯姦淫之女人用該受咒詛的手段隱藏自己的惡,尤其不叫早被她離棄的丈夫知道。她與淫亂的夥伴是如此默契,如此偽裝,就像鷹在空中飛那樣無法判斷他們的行蹤。她像亞當犯罪那樣偷吃禁果,然後把嘴一擦,為的是不露痕跡,裝出大膽無禮的神色說道,我沒有行惡。
[1] 她向全世界否認這個事實,願意發誓她是守貞操重禮節的女子,從不會做別人懷疑她做的那惡。這些是暗昧無益的事(以弗所書 5:11),極不願來到光中。
[2] 她向自己的良心否認自己的錯(如果她還有良心的話),不承認這樣的大惡是惡事,反而以為這是清白的娛樂。參考何西亞書 12:7,8。有多少人是非顛倒,自以為義,同時卻毀了自己的靈魂!
II。 形容四樣不能容忍的事,指的是四種給鄰舍、親戚和夥伴造成極大麻煩的人:連地都因為他們而震動,因不能忍受而在他們腳下呻吟,這四種人都差不多:
1. 僕人得到晉升,被賦予權柄,立即變得侮慢、危險;看看亞捫人多比雅就知道了(尼希米書 2:10)。
2. 愚頑人吃飽,指的是愚蠢、粗魯、喧嚷、邪惡之人,一旦發了財就飲酒宴樂,高談闊論攪擾別人,嘲諷周圍的人。
3. 本性惡劣、面目粗魯的女子得了丈夫,意思是,她以傲慢和壞脾氣臭名遠揚,大家都以為沒有人會愛上她,但她卻結婚了,這尊榮的身份令她更顯得不能容忍的輕慢和可憎。可惜原本應該是甜蜜的安排卻帶來完全相反的效果。恩德的女子一旦結婚就更加恩德。
4. 婢女倚仗女主人的勢力;女主人順她意隨她便,任她為所欲為,或對她太好,好像她要成為繼承人一樣。這樣的婢女變得難以容忍,驕傲邪惡,不紀念女主人給她的恩惠,一點小事都覺得受了委屈。出身卑微的人若是神的旨意叫他升到尊榮的地位,就千萬要警惕不要犯最容易捆綁他們的罪,驕傲,目中無人,這是最不能容忍、最不可寬恕的罪。這樣的人應當謙卑自己,要記住自己原來的身份。
第 24-28 節:四樣微小卻有智慧之物
24 地上有四樣小物,卻甚聰明:25
螞蟻是無力之類,卻在夏天預備糧食。26 沙番是軟弱之類,卻在磐石中造房。27 蝗蟲沒有君王,卻分隊而出。28 守宮用爪抓牆,卻住在王宮。
I。亞古珥在談了四樣看似偉大實則微小的事以後,這裡提到四樣看似微小卻令人讚歎的事,微小中的偉大,如派翠克主教所觀察的。作者要教我們幾方面的功課;
1. 不要仰慕人的外表、美貌或力量,不要用這些來評價人或因這些優點來抬高人。判斷人要按著他們的智慧、行為和勤奮,這些才是值得尊重的品性。
2. 在最微小最不起眼的動物身上看到造物主的智慧和能力,在螞蟻身上與在大象身上都能讚美神的智慧。
3. 責備自己不好好為自己的利益努力,連最微小的被造物都不如。
4. 不要輕視世上的軟弱之物;有些地上的小物,又窮又沒有地位,但卻甚聰明,他們的聰明在於靈魂,在於將來的世界。這些人甚聰明,比鄰舍都聰明。有人這樣注釋:他們聰明,因特別的自然本能而變得聰明。在救恩的事上聰明的人都是因著神的恩典而聰明。
II。他提到的四樣小物是,
1. 螞蟻,又小又弱,在積存食物方面卻異常勤奮,以一種奇妙的卓識在夏天最恰當的時候積存食物。我們可以從螞蟻身上學到一點智慧,就是有遠見的智慧,參考箴言 6:6。少壯獅子缺食忍餓(詩篇 34:10),勤奮的螞蟻卻是有餘,不會缺乏。
2. 沙番,有人理解為阿拉伯鼠,是一種田鼠,弱小膽怯,卻有智慧在磐石中造房。牠能守護自己,自身軟弱,卻要在自然界的堅固堡壘中棲身。意識到自己貧乏軟弱,應當驅使我們倚靠那位比我們更高的磐石(詩篇 61:2);在那裡能得以棲身。
3. 蝗蟲;他們也很小,也沒有君王,不像蜜蜂,但他們卻分隊而出,像軍佇列陣一樣;沒有君王並不妨礙他們秩序井然。他們被稱為神的大軍隊(約珥書 2:25);只要他願意,他能用蝗蟲排兵佈陣,能發起戰爭,就像他在埃及地那樣(出埃及記第10 章)。他們出去聚在一起(有人這樣注釋);意識到自己軟弱,應當使我們聚在一起,就能相互幫助而剛強。
4. 蜘蛛,雖然只是昆蟲,卻如螞蟻在地裡那樣,牠在屋子裡表現出同樣的殷勤。蜘蛛很善於織網,又漂亮又精准,世人的工藝品遠不能及。牠們用爪抓牆,從肚子裡吐出絲來,相當有藝術;牠們不僅出現在窮人的破屋裡,也出現在王宮裡,儘管那裡的人時時想要毀滅牠們。人不但不供應給牠們,還要試圖搗毀牠們,但神奇妙地叫這些被造物都能生存。能照管好自己事的人,能用手抓穩的人,就要在王宮裡;遲早要晉升,繼續前行,不管遇到多少困難和沮喪。若是一張漂亮的蜘蛛網被清除了,它會織出另一張來。
第 29-33 節:四樣威武高貴之物
29 步行威武的有三樣,連行走威武的共有四樣:30 就是獅子 - 乃百獸中最為猛烈、無所躲避的,31 獵狗,公山羊,和無人能敵的君王。32 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摀口。33
搖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I。 列舉四樣行走威武高貴之物:
1. 獅子,獸中之王,因為牠乃百獸中最為猛烈。在野獸中以力量為卓絕,但可惜的是在人也是那樣。人應當以智慧為尊榮,不是力量和強暴。獅子無所躲避,也不會因為害怕追逐者而換地方,因為牠知道牠沒有對手。所以義人膽壯像獅子(箴言 28:1),意思是他們不會因為害怕困難而躲避自己的責任。
2. 獵狗身輕,便於奔跑;或作(有人這樣注釋)馬,在行走威武的被造之物中不能忽略馬,尤其是披上甲胄之後更是如此。
3. 公山羊,他的威武在於他在前頭引領群羊。基督徒也應該在善事上走在前頭,引領別人走正路,這就是威武。
4. 君王,當他在威武中出現,人人都投以畏懼崇敬的眼光,人人都知道他無人能敵;無人能與之抗衡,無人能與之爭鬥,誰要是這樣做必然十分危險。若是地上的君王尚且無人能敵,那麼與造他的主爭論的有禍了(以賽亞書 45:9)。這裡要我們在一切德行上學習獅子的勇氣和堅韌,不要躲避所遇到的困難,學習獵狗的迅速敏捷,學習公山羊照顧自己的家人或屬下的人,學習君王把百姓凝聚起來。向他們學習好好行走,在日常交往中步伐有方,使自己不但穩妥,還行走威武。
II。提醒我們無論何時,無論別人如何惹你,都要控制自己的脾氣,在任何場合下都不要過分發怒,尤其是無人能敵的君王在場,或當統治者或我們的上司被惹怒的時候。這條規則總是對的。
1. 要控制自己的怒氣,當我們受到公正的譴責,要勇於承認,不要拒不接受:如果我們自高自傲,或是自以為是,或是與上司頂嘴,或違反了當時當地的法律,那就是行事愚頑。那些抬高自己、淩駕於別人之上的虛妄侮慢之人只能叫自己蒙羞,暴露自己的軟弱。不僅如此,如果我們有惡念,如果我們知道自己心中生出惡念來,或別人把惡念給我們,就要用手摀口,意思是,
(1)要因自己所犯的錯而謙卑下來,在神面前俯伏,在塵土中悲哀,像約伯那樣,當他為自己說了愚妄的話而悔改的時候就用手摀口(約伯記 40:4),也要像確定長了大麻瘋病的人一樣蒙著上唇(利未記 13:45)。如果我們行事愚頑,不能在人面前固執,要默默承認自己的罪,這是讓對方平息下去的最好方法。
( 2 ) 要控制自己心中的惡念,不要用惡言把惡念爆發出來。不要把許可證發給惡念;不要允許它發佈出來;而是要用手摀口。若有必要,要以聖潔的方式強迫自己,禁止自己說話;就像基督不許鬼說話一樣(馬可福音 1:34)。有惡念是壞事,而把惡念表達出來就更是壞事,因為這就意味著你認同自己的惡念,且故意要把惡念傳染給別人。
2. 不要惹怒別人。有些人說話辦事非常激烈,甚至激動怒氣。他們把周圍的人搞得怒氣四起,不管他們想不想發怒,甚至那些原來不想發怒或定意不發怒的人都發起怒來。激動怒氣必起爭端,在何處有嫉妒、紛爭,就在何處有擾亂和各樣的壞事(雅各書 3:16)。正如大力搖動奶油會把牛奶弄壞,扭鼻子會出血,照樣激動怒氣會損壞人的身體,也損壞人的靈魂,會奪去人的一切良善。也可以這樣理解:就像搖牛奶或扭鼻子,兩者都是強迫,照樣靈魂藉著怒氣漸漸升溫;一句憤怒的話惹出另一句憤怒的話,又惹出第三句;一場激烈的辯論引出另一場,直到演變為不能和解的爭端。因此,說話做事都不要帶有暴力,凡事都要溫柔冷靜。
箴言第三十一章
這一章加到所羅門的箴言集,有人認為是由於這出自同一個作者,即利慕伊勒王就是所羅門;也有人認為這只是因為內容的實質相同,但卻出自另一個稱為利慕伊勒的作者;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這是一篇預言,因此必是在神的感動和引領之下,由利慕伊勒受了感動寫成,也由他母親把內容口傳給他。這裡說的是,
I。 勉勵利慕伊勒,一位年輕的君王,要警惕不要受引誘犯罪,要在自己蒙召所處的地位盡責,第 1-9 節。
II。描述才德的女子,特別是妻子,家中的女主人,由利慕伊勒的母親所描述。這並非給自己的讚美詞,儘管這無疑就是她的真實畫像,而是教導她的女兒們,就像前面的經文是用來教導兒子們一樣;也可看作這是給兒子們的指示,告訴他們如何選擇妻子。她必須是純真謙卑,殷勤儉樸,忠於丈夫,照顧家庭,談吐有智慧,教育子女有智慧,更重要的是必須以良心對神盡責:若是神看見這樣的人,就必然歡喜,第 10-31。
第
1-9 節:利慕伊勒王來自母親的教訓
1 利慕伊勒王的言語,是他母親教訓他的真言。2 我的兒啊,我腹中生的兒啊,我許願得的兒啊!我當怎樣教訓你呢?3 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4 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王子說濃酒在那裡也不相宜;5 恐怕喝了就忘記律例,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6 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7 讓他喝了,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紀念他的苦楚。8 你當為啞巴(或譯:不能自辯的)開口,為一切孤獨的伸冤。9 你當開口按公義判斷,為困苦和窮乏的辨屈。
大多數解經家認為利慕伊勒就是所羅門;這個名字意思是為了神,或獻給神,與神命定給所羅門的那尊榮的名字相吻合(撒母耳記下 12:25),耶底底亞—為神所愛。利慕伊勒應該是個美善、喜樂和親密的名字,母親用這個名字稱呼他;他自己也格外尊重母親對他的感情,所以他這樣稱呼自己也毫不羞恥。人們大概會很自然認為所羅門在這裡要談的是他母親的教誨,因為在前面(4:4)他曾談到父親的教誨。但也有人認為(可能有猜測的成分)利慕伊勒是某個鄰國的君王,他的母親是以色列的後裔,也許來自大衛的家,把這些良善的功課教給他。注意,
1. 母親和父親都有責任教導自己的孩子何為善且叫他們去做,何為惡且叫他們遠離。孩子年幼的時候多半是在母親的眼皮底下,於是她就有機會調教塑造他們的思想,決不能失去這機會。
2. 連君王都是要教導的;最偉大的人也不會生來就懂一點點神的誡命。
3. 長大成人之後,人應該常常思想且常常提起自己年幼之時受過的良好教誨,這是為了告誡自己,也是為了造就別人,也是為了榮耀教導他們的人。現在讓我們來看看他母親的教導(這位母后的教導),
I。她對年輕君王的規勸,且藉此特別囑咐他,關心他,喚醒他的注意力(第 2 節):“我的兒啊!我要對你說什麼呢?”她說話的語氣似乎要考慮給他什麼建議,尋找合適的話給他講道理;她是何等關心他的事!也可理解為,你做的是什麼呀?如同一句責備的話。她注意到他年輕的時候太在意酒色,覺得有必要對他大聲疾呼。“我的兒啊!你就要這樣過你的日子嗎?我教你的就是這些嗎?我必須責備你,嚴厲地責備你,你要好好接受,因為”,
1. “你是我生的;你是我腹中生的兒,所以我說的話帶有母親的權柄和愛護,絕不是出於惡意。你本是我的一部分。我為你受了生養之苦,並不指望有別的回報。只要你聰明良善,我就心滿意足了。”
2. “我把你獻給了神;你是我許願得的兒,是我向神求來、也曾許願要獻給神的,我也確實將你獻給了神”(就像撒母耳是哈拿許願得的兒一樣);“我常常向神禱告,求他把恩典賜給你(詩篇 72:1),用這麼多禱告托住的孩子會流產嗎?我在你身上的所有希望會落空嗎?”我們為了神也奉神的名與神立約,把孩子藉著洗禮獻給神,這樣的孩子大可稱為許願得的孩子。就像我們在禱告中迫切一樣,在教導他們的時候也應當迫切;我們要告訴他們,你們已經受洗,是許願得的孩子,若是違背在嬰孩之時所立的聖約,那是非常危險的。
II。她告誡他遠離兩樁毀滅性的罪,就是不潔淨和醉酒,倘若他沉迷於這些就必然滅亡。
1. 不潔淨(第 3 節):不要將你的精力給婦女,這裡指的是外女。不要柔情似水,不要浪費時間與那些女人進行徒然的交往。她們應當把時間花在獲得知識分配工作上。也不要把自己的精力(就是靈魂的力量)耗費在逢迎奉承她們,應當好好料理自己的政權。“尤其要遠離淫亂放蕩,這些行為浪費體力,容易得大病。也不要有敗壞君王的行為,包括情感和談話;這些東西已經敗壞了許多人,在烏利亞的事上,連大衛自己的王國也曾受到大大的衝擊。讓別人的痛苦成為你的借鑒。”這行為會有損君王的榮譽,使他們蒙羞。善於管理別人的豈能成為自己慾望的奴隸?這會使君王不配掌權,使宮廷充滿最低劣最邪惡的動物。君王敞露在這種試探面前,有人要取悅他們,也有人會替他們擔當罪的後果,所以他們應當格外警醒。倘若他們要保護百姓不受污穢之靈攪擾,那麼君王自身就應當有潔淨的樣式。這段告誡對地位較低的人也適用。不要將精力給那傷害人命的(以西結書 22:27)。
2. 醉酒(第 4,5 節):不要過量喝酒或喝濃酒;不要坐下來喝酒,如同在我們王宴樂的日子,首領因酒的烈性成病(何西亞書 7:5)。不管高朋美酒帶來多大的誘惑,都要堅決抵制。要有節制,要考慮到,
(1)君王喝醉是羞辱的。不管別人如何稱醉酒為時尚或樂趣,這絕不是君王的所為。利慕伊勒啊,君王喝酒,君王喝酒不相宜。這有損君王的威嚴,玷污他們的王冠,叫戴王冠的頭昏昏沉沉;使他們不像人,更不像君王。我們不僅要問:這些是鬼神嗎?不,他們連將要死亡的畜類都不如。神使所有基督徒都成為神的君王和祭司(啟示錄 1:6),所以這點也適合應用在他們身上。基督徒喝酒,基督徒喝酒不相宜;若是喝酒就會令自己墮落,不配作王國的繼承人和屬靈的祭司(利未記 10:9)。
(2)君王喝醉的惡果(第 5 節):恐怕喝了就失去你的聰明和記憶,恐怕喝了就忘記你用來管理百姓的律例;不但不能行使權力行善,反而要行惡,顛倒一切困苦人的是非,不但不能替他們申冤,還要冤枉他們,令他們痛上加痛。先知書上有針對祭司和先知的悲哀的控訴(以賽亞書 28:7):就是這地的人也因酒搖搖晃晃,因濃酒東倒西歪;在君王也是一樣,一旦喝醉或陶醉於愛慕美酒,都會在審判中犯錯。審判人的必須頭腦清醒,頭昏眼花的人不能斷案,連最普通的事也不能判斷。
III。她勉勵他要行善。
1. 要用自己的財富行善。富足人不要以為自己的財富是用來為肉體安排,去放縱私慾(羅馬書 13:14),有了財富就可更放縱;不是,相反他們應當用財富來周濟苦難中人(第 6,7 節)。“你有酒,也有濃酒可用;與其用來傷害自己,不如用來給別人帶來益處,讓有需要的人使用。”有能力的人不僅要把食物和水周濟給饑渴的人,還要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指在疾病或苦痛中的人,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指在悲傷中的人;因為喝酒的目的是叫人興奮,能悅人心(詩篇 104:15),若有需要,酒就能悅人心;不是叫人消沉,若沒有需要,酒就能叫人消沉。我們必須抵擋肉體的享受,才能有能力幫助苦難中的人,才能滿有喜樂地看見自己的盈餘和豐富成就真正的善行,而不是叫自己的盈餘傷害自己。讓那些將亡的人喝一點酒,這能幫助他們振奮自己的心,就忘記他的貧窮,不再紀念他的苦楚,就能更好地面對死亡。猶太人認為,被定罪的死囚在臨行刑之前要喝一碗酒,這種做法源于這段經文。我們的救主當時也是這樣。但這裡主要是表明酒是興奮劑,應該有需要的時候才用 ,不是用來宴樂,只能叫需要興奮劑的人飲用,就像提摩太一樣,保羅勸他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可以稍微用點酒(提摩太前書
5:23)。
2. 要用自己的權力、知識和利益來行善,秉持公義要謹慎,有勇氣和熱忱,第
8,9 節。
(1)臣民呈上來的案子要親自過目,也要監察手下的官員,以致在他們盡責的時候支持他們,在他們玩忽職守或偏心的時候罷免他們。
(2)在眼前的一切事上,都要按公義判斷,不要懼怕人的情面,要勇敢秉公判決:你當開口,意思是君王和法官在宣判的時候應當大膽說話。有人認為這是督促智慧人開口,而愚昧人早已開口,早已滿口胡言。
(3)要特別關照受欺壓的無辜人。下層的官長可能沒有足夠的熱忱和仁慈為一切孤獨的伸冤;所以君王要自己過問,要站在以下這些人的一邊:
[1] 被非法控以死罪的人,如同拿伯;這些人被斷送,無非是由於某些人或某些黨派的惡。君王最應該在這樣情況下出現,保護無辜人不致流血。
[2] 被無端陷害誣賴的人;他們的權利被剝奪,無非是因為他們困苦窮乏,不能保護自己,也沒有能力請律師。這種情況下君王也應該站在窮人一邊。尤其是,
[3] 啞巴,就是不知如何為自己說話的人,可能是出於軟弱或害怕,可能是被起訴人駁倒或被法院震懾而開不了口。替不會說話的人說話,替不在場的人說話,替說不清楚或不敢說話的人說話,這是義舉。我們的法律規定法官要為囚犯提供謀略。
第 10-31 節:才德的婦人
10 才德的婦人誰能得著呢?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11
她丈夫心裡倚靠她,必不缺少利益;12 她一生使丈夫有益無損。13 她尋找羊絨和麻,甘心用手做工。14 她好像商船從遠方運糧來,15
未到黎明她就起來,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16 她想得田地就買來;用手所得之利栽種葡萄園。17 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18 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她的燈終夜不滅。19 她手拿撚線竿,手把紡線車。20 她張手周濟困苦人,伸手幫補窮乏人。21 她不因下雪為家裡的人擔心,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22
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23
她丈夫在城門口與本地的長老同坐,為眾人所認識。24 她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
25 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26 她開口就發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27 她觀察家務,並不吃閒飯。28 她的兒女起來稱她有福;她的丈夫也稱讚她,29 說:才德的女子很多,惟獨你超過一切。30 豔麗是虛假的,美容是虛浮的;惟敬畏耶和華的婦女必得稱讚。31 願她享受操作所得的;願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
這裡形容才德的婦人,目的是告訴婦人如何做好妻子,也告訴男人如何選擇妻子。這裡一共有二十二節經文,每一節都以希伯來文字母表中的字母順序開頭,如同一些詩篇一樣;這讓一些人覺得這段話不是利慕伊勒王的母親給他的教誨,而本身就是一首詩,出自別人之手,也許常在敬虔的猶太人中誦讀,為了方便記憶就按字母順序寫出來。我們在新約看到這段經文的簡寫版(提摩太前書 2:9,10;彼得前書 3:1-6),那些經文提到妻子的責任與這裡好妻子的形容是一致的。母親們要有智慧要良善,多多強調這一點是很有必要的,因為它直接關係到家庭的屬靈氣氛,關係到把信仰傳給下一代,關係到家中可見的財富和昌盛最終要何去何從。人若要興旺,先看看妻子是否准許。
I。尋求才德的婦人(第 10 節),要注意,
1. 要尋求的人,就是才德的婦人,有力量的女人(字面解釋),儘管她是軟弱的器皿,卻因智慧和恩德、因著敬畏神而成為堅強:這個字也被用來描述良善官長的特點(出埃及記 18:21),那裡的經文說他們是有才能的人,就是能勝任蒙召要做的事,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的人。由此可見,才德的婦人是有心志的人,能把握自己的心志,也知道如何管理別人的心志;她是敬虔殷勤之人,是男人的幫手。與這樣的力量相反,聖經中也出現過有關懦弱的心,就是不知羞恥的妓女的心(以西結書 16:30)。才德的婦人是有主意的人,她擁戴良善的原則,且堅定地持守這些原則,不會因為懼怕困難而逃避責任。
2. 這樣的人難求:誰能得著呢?這裡表示才德的婦人並不多,許多看起來貌似如此,實際上不是這樣。人以為自己找到了才德的婦人,最終卻被騙了;一看是利亞(創世紀 29:25),不是所期望的拉結。計畫想要結婚的人應當努力尋找這樣的人;要睜大眼睛看,要多問,留心不要被美色、花哨、財富、出身、穿著或舞姿所迷惑。這些東西都可聚於一身而婦人仍沒有才德;反之有許多不擅長這些東西的婦人卻是真才德。
3. 這樣的人價值連城。丈夫應該如何看重這樣的妻子,就是要對神感恩,對妻子愛護和尊敬,為了她要不惜一切代價。她的價值遠勝過珍珠,勝過那些徒然的婦人用來裝飾自己的貴重首飾。才德的婦人越少就越顯得寶貴。
II。詳細描述她以及她的優秀品德。
1. 她非常在乎丈夫的尊崇和愛護。良善之人能做好每一種角色,好女子一旦結了婚就是好妻子,全心叫丈夫喜悅(哥林多前書 7:34)。雖然她自己很有心志,但卻能為丈夫著想,明白他的想法,使自己適應他,且願意被他管轄(創世紀 3:16)。
(1)她的舉動令他十分倚重她,相信她的純貞;她從不給他任何機會懷疑自己,也不給任何機會引起他的嫉妒。她從不憂鬱寡言,而是沉著穩重,言行舉止處處表現出道德的印記。她丈夫明白這一切,所以心裡倚靠她;他很安逸,也使她安逸。他信任她所做的事;與別人的談吐,對事情的處理,她都是通達明智,從不給他帶來損害或責備。他信任她對自己利益的忠誠,從不背叛他的謀略,也不會在家庭以外謀求利益。當他有公事要出門的時候,他絕對相信她能妥善料理家中的事,如同他在家一樣。她是好妻子,值得信賴;他是好丈夫,願意將一切家事都託付給她。
(2)她使他心滿意足,必不缺少利益。他在外不需要摸爬滾打,那樣的人家中必有驕傲揮霍的妻。她善於管理家事,使他總有盈餘,豐衣足食,不會落入算計鄰舍的試探中。他以她為福樂,從不妒忌世上的有錢人;他不需要那些錢財,有這樣的妻子,早已知足。這樣彼此滿足的配偶實在是幸事!
(3)她總是致力於使丈夫有益無損,不做任何事損害他的利益,哪怕不是故意的(第 12 節)。她表明自己深愛他,這不是愚蒙的戀慕,而是通達親密,順應他的脾性,不向他發怒,對他說恩言而不是惡言,他心情不好的時候更是如此;她潛心叫他安心,不論他是健康還是疾病,都體貼入微;若是有事攪擾他,她總是細心照顧,溫柔體貼。她從不故意做任何有損於他個人、家庭、產業或名聲的事。這些都是她一生所關心的事;不只是過去如此,也不是偶爾如此,也不是心情好的時候如此,而是一貫如此。她從來都不知疲倦為他盡責:她使他有益無損,不但在他的一生是如此,在她自己的一生也是如此。若是他先行離世,她仍使他有益無損,專心照顧他的孩子、產業、好名聲以及他的一切未了之事。我們以前在聖經裡讀過,恩慈不僅能給活人,也能給死人(路得記
2:20)。
(4)她幫助他在世上得好名聲(第 23 節):她丈夫在城門口出名,因為有好妻子而出名。別人通過他聰明的謀略和通達的處事之道,能看出他身邊必有一位聰慧的伴侶在幫助他,通過他喜形於色的表情和開朗豁達的脾性,能看出他家中必有賢妻。許多人由於家中沒有賢妻而脾氣古怪憂鬱。不但如此,通過他外表靚麗,衣著整潔,風度翩翩而非華而不實,能看出他的賢妻在家細心料理他的穿著打扮。
2. 她是一位非常盡責且以此為樂的人。這部分的特點在這裡被大大描述一番。
(1)她不願空坐著無所事事:她並不吃閒飯(第 27 節)。雖然她不需要為謀生計而工作(她有產有業),卻也不願意光吃不做,因為我們若是無事可做,魔鬼就要給我們找事做;不勞而獲是不合宜的。有些人又吃又喝,因為沒別的事可做,於是就舉辦時尚的舞會,招待無聊的賓客。這些就是吃閒飯之人,而她對此不感興趣,因為她從不接待吃閒飯的賓客,也不會無事拜訪別人,也不與別人毫無意義地閒聊。
(2)她努力填滿自己的時間,從不荒廢時光。即使天黑也不歇息,不會像在田間勞作的人那樣不得不停下來(詩篇 104:23)。她的工作在室內,在燭光下,日夜工作,她的燈終夜不滅(第 18 節)。日光西去有燭光,這是憐憫,而利用這憐憫得益處,這就是責任。俗話說,好文章散發燈油味。
(3)未到黎明她就起來(第 15
節),給僕人分配早餐,使他們一到天亮就能歡歡喜喜出去工作。她絕不是那種坐著玩牌或跳舞直到半夜或直到天明、然後一覺睡到正午的人。不是,才德的婦人愛自己的工作遠勝於自己的舒適樂趣,每日每時都關心自己的責任,滿足於及時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不像那些整夜玩牌的人,只關心贏多少錢,或許更關心輸了多少錢。需要照顧家庭的人,在早晨不該賴床。
(4)她妥善料理適合於自己的事。她所做的不是學者的事,不是政治家的事,不是農夫的事,而是女人的事:她尋找羊羢和麻,希望能找到物美價廉之物且隨時備用;她這兩樣都有庫存,預備一切所需之物用來紡線織布(第 13 節);這樣不但給窮人提供就業(這非常好),自己也能工作,且甘心用手做工;她的手靈巧且愉快地工作(字面意思);她靈巧而愉快地工作,不但用手也用心,從不疲倦。她手拿撚線竿,或作轉輪,手把紡線車(第
19 節),從來不覺得工作困身或有任何羞恥感,從來不覺得這與她身份不符。這裡提到的撚線竿和紡線車都是她的榮耀,而錫安女子的飾物被提起來則是咒詛(以賽亞書 3:16-24)。
(5)她無論做什麼都盡心盡力,從不等閒視之(第 17 節);她以能力束腰,使膀臂有力;她不會只挑輕鬆的活去做,也不會只是動動手指(有些活簡直就不是活),反而一有機會就全力去做,她也深知幹得越多,力量就越大。
3. 因她管理有方,所做的事都有好結果。她不會操勞一夜卻一無所獲;不會,她覺得所經營的有利(第 18 節);她知道諸般勤勞都有益處(箴言 14:23),且以此勉勵自己勤奮工作。她知道自己製作的東西比買回來的更好更便宜;她觀察分析哪樣生意能有最大的收益,就致力去經營哪樣。
(1)她為家庭的所需帶回來各樣的物品,第 14 節。她的能力連商船都及不上,連所羅門的船隊都望塵莫及。這些船隊出口貨物換來外國產品。她卻是用自己的勞動果實去換。自己的地裡不出產的,她一有機會就用自己的土產去換取,就是這樣她從遠方運糧來。這並不是說她稀罕遠方的東西,而是說這些東西如此遙遠,但只要有必要,她總有辦法弄來。
(2)她買地,擴大家業(第 16 節):她想得田地就買來。她考慮到對家庭有什麼好處,會有多大的回報,所以就買下來;也可理解為,雖然她很想買下來,但卻先慎密考慮再三,看是否物有所值,自己是否拿得出這麼多錢,地契檔是否齊全,土地的品質是否如賣主所言,自己是否有這麼多錢來周轉。許多人草率添置以致潦倒;若要買划算的東西就必須考慮再三方可成交。她還栽種葡萄園,且是用手所得之利栽種的;她並未花積蓄,也沒有貸款,而是用平時省吃儉用的盈餘。人不應奢侈度日;蒙神的祝福,人應當殷勤工作直至有餘,且有能力添置,只有那時葡萄園的果實才會格外香甜,因為那是誠實殷勤的果實。
(3)她把家裡佈置妥當,有好衣裳給自己和家人(第 22 節):她為自己製作繡花毯子懸掛在房間的牆上,她用這些毯子,因為這是她自己做的。她的衣服是細麻和紫色布做的,又高貴又細緻,合乎她的地位和身份。雖然她不會徒然浪費時間注重穿著打扮,不以服裝作為自己的裝飾,也不以此抬高自己,但是她的穿著仍然高貴大方。她丈夫所穿的官員長袍就是用她所織的布,看上去比外面買的更漂亮更合身。她還為孩子們預備暖衣,為僕人預備制服。她不必擔心寒風刺骨,因為她早已為家人預備禦寒的冬衣,衣服主要是用來取暖:因為全家都穿著朱紅衣服,又能禦寒又好看。他們都有兩套衣服(有人這樣理解),冬天一套,夏天一套。
(4)她在外做生意,所賺的錢足夠自己和家人的花費且有餘。因此,當她為家庭留下足夠的儲存之後,就做細麻布衣裳出賣,又將腰帶賣與商家(第 24 節)。商家將這些貨運往推羅,就是各國的貿易
所在,或運到其他貿易城去。賣得多買得少,這樣的家庭必能興旺;王國也是一樣,若是國中的商品大量出口,國必興旺。將剩餘的賣出去,經商走海運,這些都不羞恥。
(5)她為將來積存: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因為她為家庭儲蓄了很多,也為子女預備了可觀的產業。年輕力壯的時候多多努力,到老了就有喜樂,回想起來是喜樂,收穫利益也是喜樂。
4. 她料理家庭以及一切的家事,把食物分給家中的人(第 15 節),隨時給他們食物(詩篇 145:15),沒有僕人會抱怨分多分少。她還將當做的工分派婢女(不僅分食物,還分所做的工),人人都明白自己的工作,欣然接受任務。她觀察家務(第 27 節),就是察看僕人的舉止,檢查哪裡有疏忽,督促他們妥善工作,要他們對神盡忠盡責,彼此盡忠盡責,也對她盡忠盡責;如同約伯,從帳棚中遠除不義(約伯記 22:23),好比大衛,不允許惡事在家中(詩篇 101:2,3)。她不干涉別家的事,認為看顧好自己的家就已經足夠。
5. 她對困苦人有愛心,第 20 節。她有得就有施,常常親手服侍窮人,伸出雙手,心甘情願,慷慨大方。她不僅周濟附近的窮人,且張手周濟困苦人,指遠方有需要的人,抓住一切機會行善捐輸(希伯來 13:16),與她所做的其他事一樣,這也是她分內的事。
6. 她說話談吐有智慧有分寸,不滔滔不絕,不尖酸刻薄,不輕易發怒。她開口就發智慧,一旦開口就有極大的智慧,且言簡意明;從她說的每一個字都能看到她是如何用智慧的法則管好自己。她不但以智慧要求自己,也給別人通達的建議;提建議的時候不是以發號施令的口氣,而是表現出朋友的關心和愛護: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則;她所說的都在這法則的管轄之下。仁愛和恩慈的法則刻在心裡,從口中表現出來;我們若是彼此親熱(羅馬書 12:10),就必會在言語中表現出親熱來。這裡稱為仁慈的法則,因為這對所有聽她說話的人來說是法則。她的智慧和仁慈加起來在她的話中形成權威,令人尊敬,令人欽佩。正確的話是何等有力!她舌上有恩典的法則,或憐憫的法則(有人這樣理解),明白神的話語和律法,她也極願意將神的話和律法分享給子女和僕人。她說話滿有敬虔信仰的內容,且恰如其分,說明她心中裝滿了對將來世界的盼望,儘管她仍在今世忙碌。
7. 她品性中最值得誇耀的一點就是她敬畏神(第 30
節)。她有這麼多好的品德,仍不缺乏不可少的那一件(路加福音 10:42);她是真敬虔,在一切事上都受良心原則的引領和管轄,都敬畏神;這裡提到這點遠勝於虛假虛浮的美容,所有智慧良善的人都這麼認為,都不以美容為重。美容在神看來不算什麼,也不表示智慧和良善,反而欺騙許多人,誤以為這就是擇妻的標準。標緻美麗的身體裡面可能居住著一個不純不健全的靈魂。不但如此,有許多人因美貌反而受試探,毀了自己的貞潔、尊榮和寶貴的靈魂。至少容貌會褪色,所以是虛假虛浮的。一點小病會暫時玷污一點;一千件意外的事吹落正在綻放的花朵;而到了老年,花朵必然凋零,死和墳墓必要吞吃。然而心中敬畏神卻是靈魂的美容,能叫人蒙神的喜悅,在神眼裡看為至寶;它要永存,不懼死亡;死亡能吞吃肉體的美容,卻要成就靈魂的美容。
III。才德婦人的喜樂。
1. 她心中因才德而得安慰和滿足(第 25 節):能力和威儀是她的衣服,她穿上這樣的衣服,意思是她很享受,也如此出現在世上得稱讚。她喜歡堅定一貫的心志,能忍受許多的困難和失望;就連智慧人和有德之人也要在世上遇到這些困難。這就是她的衣服,是為了保護,也為了尊榮。她與人相處帶著尊榮,且以此為樂,她想到日後的景況就喜笑;年邁的時候她回味無窮,因為她年輕的時候沒有荒廢時光,沒有無所事事。臨死之時她都喜樂,因為她想到自己活得有意義。不僅如此,她想到永恆就喜笑;因著她的良善,她要得大賞賜,就是滿足的喜樂,永遠的福樂(詩篇 16:11)。
2. 她對家人是極大的福分,第
28 節。
(1)她的兒女長大接替她的工作,他們稱她有福。他們對她說好話,他們本身就見證她的恩德,他們也隨時稱讚她。他們為她代禱,感謝神賜給他們這麼好的母親。他們欠她很多,要像第五條誡命所規定的那樣孝敬她。有好父親又有好母親,這是雙倍的榮耀。
(2)她的丈夫因她感到非常幸福,一有機會就稱讚她,稱她為最好的女人。丈夫和妻子互相稱讚,這並無不妥當,反而是夫妻之愛的表現。
3. 眾鄰舍都稱讚她,如同路得,全城的人都知道她是個賢德的女子(路得記 3:11)。德行要受稱讚(腓立比書 4:8)。敬畏神的女子要蒙神的稱讚(羅馬書 2:29),也要受人的稱讚。這裡表明,
(1)她要得大稱讚(第 29 節):才德的女子很多。才德的婦人似乎像寶貴的珠寶,但並不像第 10 節所說的那麼稀少。才德的女子固然不少,但像這樣的卻絕無僅有。誰能與她相匹配呢?她超過一切。注意,義人要努力追求德行。有許多女子在父家未嫁的時候都很有才德,但若是當妻子的有才德,則能超過一切,意思是比未嫁女子更能行善。也有人這樣解釋,論到人的家務事,許多個好女兒抵不上一個好妻子。
(2)她受到的稱讚是異口同聲的,毫無非議(第 31 節)。有些人得稱讚過於自己所配得的,但稱讚她的人是因她操作所得的果實;她所得的稱讚的是她辛苦掙來的,非常配得,若不得就是對她不公。注意,操作所得的果實最配受稱讚。看果子就能知道樹,果子若是好的,樹也就得到稱讚。倘若她的子女有責任心,孝敬她,按規矩做人,他們就是她操作所得的果實,就是她當年辛苦養育他們的回報,且是豐厚的回報。孩子們應該學會孝敬父母,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提摩太前書 5:4)。但即使有人對她不公,事實仍勝於雄辯,她的工作在城門口榮耀她,就是在眾人面前榮耀她。
[1] 她讓自己的行為榮耀自己,從不試圖取悅於任何人。喜歡聽好話的婦人不是真才德。
[2] 她自己的行為確實要榮耀她;即使家人和鄰舍都不說話,她的好行為也要宣告她的榮耀。這好比眾寡婦大大稱讚多加,拿多加與她們同在時所做的裡衣外衣給他看(使徒行傳 9:39)。
[3] 鄰舍們最起碼應該讓她的工作榮耀她,不做任何攔阻的事。行善的,要叫他得稱讚(羅馬書 13:3),不要心懷妒忌說什麼或做什麼來詆毀別人行善,相反要受激勵,要效法。不要說別人的壞話,但願有真理給他作見證(約翰三書第 12 節)。作者在這裡關上了女子的梳妝鏡,盼望婦人們打開這鏡子且用它來梳妝。若是能這樣,她們的裝
飾在耶穌基督再來的時候就是稱讚,是尊榮,是榮耀。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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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英文原文
補充:主題與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