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11, 2025

[箴言] 第二十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箴言第二十章

 


1-30 節:其他諺語

1 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

1. 醉酒的害處:酒能使人褻慢,濃酒使人喧嚷。對罪人本身是這樣,被嘲諷,受愚弄,使他永不滿足。一開始向他微笑,終久是咬他如蛇箴言 2332)。回想起來就襲擾他的良心,也襲擾他的身體,變悠然為煩惱。酒一入,智慧就出,人就隨著本性像愚昧人那樣褻慢或像瘋子那樣喧嚷。醉酒表面似乎是社交的手段,卻令人不適合於社會,因為酒能使人濫用自己的舌頭,濫發脾氣(箴言 2329)。

2. 醉酒之人的愚昧在這裡顯而易見。凡因酒錯誤的,就無智慧,明明知道醉酒的惡果卻還是陷進去;不僅如此,他還顯出自己沒有能力得智慧;醉酒使人昏迷頭腦,爛醉如泥,良心盡失。醉酒之人是愚昧人,而愚昧人多半是醉酒之人。

 

2 王的威嚇如同獅子吼叫;惹動他怒的,是自害己命。

1. 君王何等可畏,他們發怒是多麼可怕。他們的威嚇(尤其是獨裁君王,他們的意願就是法律)叫臣民生畏,如同獅子吼叫,對獵物來說非常可怕,令他們顫抖,不能逃脫。有些君王憑智慧和愛心管理百姓,如同神自己,具有神的形象;另有些君王只憑威嚇,用鐵腕管理,向森林中的獅子那樣使用暴力。讓他們仇恨,只要他們懼怕就成。

2. 所以,與這些王爭論,向他們發怒,這是多麼不明智,只會惹動他的怒氣。這麼做是自害己命。惹怒萬王之王的更是如此。惹怒我的必逃脫不了審判。

 

3 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愚妄人都愛爭鬧。

這句話的用意是要糾正人們對於紛爭的看法。

1. 人以為加入爭論是智慧,但這卻是最大的愚昧。在人心目中,智慧就是及時識破別人的挑釁,捍衛自己的尊嚴和權利,絕不作出一絲一毫的讓步,就是對人發號施令,把自己的意念強加於人;但是如此爭鬧的人是愚妄人,會給自己造成許多毫無必要的煩惱。

2. 人以為從爭論中退縮就是放下武器,就是羞辱;但實際上遠離紛爭是人的尊榮尊榮就是退後一步,止息紛爭,原諒別人的傷害,與對手交朋友。這是人的尊榮,智慧人的尊榮,有靈之人的尊榮,表明他能控制自己遠離紛爭,為了和平的緣故能讓步、屈尊、不堅持自己的觀點,像亞伯拉罕那樣(創世紀 138

 

4 懶惰人因冬寒不肯耕種,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

這裡形容懶惰貪圖安逸的危害。

1. 使人不務正業,不能按時耕地撒種:懶惰人有地可耕,有能力可為;他能耕卻不去耕,用各樣的藉口推脫不做,真正原因是天氣過於寒冷。雖然寒冬不是耕種季節,只是臨近冬天,但他已覺得太冷不宜外出。在自己的事業上居然不願意受耕地之勞,不願意受寒風之苦,這真是懶惰透頂。許多人在關乎靈魂的事上也是這樣;一點點的難處就嚇倒他們,不敢盡最重要的責任;好的戰士應該忍受艱苦。

2. 奪去人的日常所需:不肯耕種的人不能指望在收割的時候有收成,只好在勤奮之人歡喜收割的時候四處乞討。不願受耕種之苦,只能蒙乞討之羞。到收割的時候,他必討飯而無所得,即使大豐收他也是一無所得。資助懶惰的人可能是愛心的表現,但從公義來看,人不應該幫助他們,因為他們合該挨餓。新郎出現的時候,那些容器裡沒有油的人就被拒絕(馬太福音第 25 章)。

 

5 人心懷藏謀略,好像深水,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

這裡說的是,人的智慧需要被別人汲引出來方能起作用。

1. 被人認識。人的謀略和計策可能深藏不露,像深水那樣深不可測,但有人耍手腕,旁敲側擊,就發現他們已經做了什麼,將要做什麼。因此,懷藏謀略的人不但要下決心,還要警惕。

2. 藉著他們得知識。有些人很有能力出謀劃策,能仔細分析,開解難題,足智多謀,但他們謙虛內向,不善於言表;他們滿腹經綸卻不願吐露。在這種情況下,惟明哲人才能汲引出來,如同從酒桶裡倒出酒來。倘若我們缺乏不恥下問的精神,就會錯過與智慧人來往的好處。

1     

6 人多述說自己的仁慈,但忠信人誰能遇著呢?

1. 裝作仁慈慷慨的人不難找。許多人自稱是憐憫之人,他們吹噓自己曾做過什麼善事,吹噓將來要做什麼善事,吹噓自己多麼樂意做善事。多數人會大談自己的愛心、捐輸、好客和敬虔,像法利賽人那樣標榜自己,把一點點良善吹得像是了不起的大事。

2. 真正仁慈慷慨的人難找,這樣的人很少談及自己所做的事或將要做的事,也不願別人談及。他們是患難中的真朋友,這樣值得信賴的人真是百裡挑一。

 

7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

這裡說到義人的榮耀,

1. 自己得好處。他遵行一定的法則,且以穩健的手管理自己:他行為純正持守好的良心,且得到安慰,因為這是他的喜樂。不管是努力做所要做的事,還是回顧已經做的事,他都不會惶恐不安,不像行為詭詐之人。

2. 家人得好處:他的子孫是有福的,因他的緣故會有更好的機會。神特別憐憫誠信之人的後代。

 

8 王坐在審判的位上,以眼目驅散諸惡。

這裡說的是,

1. 好的掌權者的特點:他配稱為王,坐在寶座上;這不是尊榮的寶座,不是給他安逸、給他地位、叫人遠離他的座位,而是審判的寶座,要行公義,補償被傷害的人,懲罰傷害人的人。他以自己的事為樂,專一做自己的事,不把一切憂慮煩惱交給下屬,而是親歷親為,親眼看顧(列王紀上 109)。

2. 好的政權的果效。在君王面前一切的惡都蕩然無存;倘若他親自過問諸事,屬下的人立即畏懼,不敢作惡。偉人若是良善,若能妥善使用權柄,那他們能行何等的善,能避免何等的惡!

9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這個問題既挑戰世上所有要證明自己無罪的人,不管他怎麼偽裝自己,也不失為人類敗壞的挽歌,連最好的人也不例外。啊!誰能說,我是無罪的?注意,

1. 什麼樣的人不能這麼說:所有人。在這裡,在這不完全的世界,無人能說自己無罪。亞當在犯罪以前可以這麼說,聖徒們在天上可以這麼說,但在今生卻無人。認為自己足夠好的人不能,連那些真是很好的人也不能這麼說,也不敢這麼說。

2. 什麼樣的話不能說。我們不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雖然藉著恩典我可以說, 我比以前更潔淨,但不能說,我已潔淨,已脫淨了我的罪。就算我們已不再有污穢的罪行,仍不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就算我們蒙洗滌得潔淨,仍不能說,我自己潔淨了我的心;這是聖靈的工。就算我們脫淨了許多別人還在犯的罪,仍不能說,我脫淨了我的罪,就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希伯來書 121),用保羅的話說,就是那取死的身體羅馬書 724)。

 

10 兩樣的法碼,兩樣的升斗,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1. 世人的各種詭詐伎倆,貪財是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 610)。當時銀錢交易常要過秤,人們用的是法碼;付款的時候減碼,收款的時候加碼;貨物交易用的是升斗;賣出用小斗,買進用大斗。這是陰謀做假,卻穿著公正的外衣。這裡涵蓋了貿易商業上所有的虛假和欺騙。

2. 神的不悅。不論用銀錢還是貨物,不論是買主還是賣主,都為耶和華所憎惡。神不會叫這樣的貿易興旺,也不會祝福用這種手段得來的利益。這樣的人打破維持公義的公共誠信,為神所恨惡;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帖撒羅尼迦前書 46)。

 

11 孩童的動作是清潔,是正直,都顯明他的本性。

藉著果子能知道樹,藉著人的動作能知道人;年幼的樹也能藉著初熟的果子辨別,孩童也能藉著孩童的動作辨別,他的舉動是否清潔,意思是看上去良善(這個詞也出現在 162),或是否正直,意思是真良善。這表明,

1. 孩童必會顯明自己的本性。很快就能按著自己的本相顯明自己的脾性和傾向。孩童不會掩飾,不像大人那樣隱藏自己的嗜好。

2. 父母應當細心觀察自己的孩子,就能發現他們的性情和才能,就可善加取捨,好的方面要鼓勵,壞的方面要去除。這樣,但得智慧指教,便有益處傳道書 1010)。

 

12 能聽的耳,能看的眼,都是耶和華所造的。


1. 神是自然的神,自然的一切能力和屬性都來自神,都倚靠神,因此也為神所用。他造眼睛,造耳朵詩篇 949),而眼睛和耳朵的構造真是令人讚歎。他讓我們能使用這些器官;我們的眼是能看的眼,我們的耳是能聽的耳,這都歸功於神的旨意。聽力和視力都是學習器官,我們尤其要為這些器官感謝神的良善。

2. 神是恩典的神。他使我們的耳能聽見神的聲音,使我們的眼能看見他的榮美,他開啟我們的智慧。

 

13 不要貪睡,免致貧窮;眼要睜開,你就吃飽。

1. 貪圖安逸的人會陷入貧窮之中,生活所需應該通過誠實工作方能獲得。所以,雖然你必須睡覺(天性如此),但不要貪睡,像不喜歡工作的人那樣。不要為睡覺而睡覺,睡覺是為了更好工作。不要睡太多,要節省時間,但願可以不睡覺,使自己不斷做有用的事。對待身體要像對待僕人一般,不得不睡,不然就不能善用。貪睡的人多半會陷入貧窮,不僅因為他們在睡眠中浪費時間,也因為他們養成了無所事事的習慣,整日睡眼惺忪,不能完全清醒。

2. 積極從事自己事業的人能得好處:眼要睜開,清醒過來,趕走睡意,看天已大亮,該去工作了,周圍的人已經開始忙碌了!醒著的時候要往前看,留心你的好處,不要失去你的機會;好好操持你的事業,細心照看。這樣會有好處:眼要睜開,你就吃飽;即使你不會暴富,至少能吃飽,這就相當於宴樂。

 

14 買物的說:不好,不好;及至買去,他便自誇。

1. 人用何等的手段討價還價買便宜貨。他們漫不經心地殺價,好像不需要或不在乎這件貨,實際上卻是非買不可(這裡似乎有精明的成分)。他們知道物有所值,表面上卻大肆詆毀貨物的價值。他們叫道,不好,不好;這貨有這樣那樣的瑕疵,也許可能有瑕疵,在這類貨中是次品。這貨太貴,我們能在別處買到更好更便宜的東西,或在別處已經買到了更好更便宜的東西。這是做買賣的慣用伎倆,也許他們早就知道事實與自己所說的正相反。而賣主則認為唯一能與買主相抗衡的就是拼命吹噓自己的貨,證明自己設的價格合理公道,因此這造成雙方都犯錯。其實若是買賣雙方都以誠信為本,都說真話,買賣就是很簡單的事。

2. 人買到貨以後因價格便宜而自豪得意,儘管在這一點上自相矛盾,承認在講價的時候裝腔作勢。買主打敗了賣主(賣主寧可降價也不願失去主顧,許多做貿易的人不得不這麼做,賺得少總比不賺錢要強),然後到處去吹噓自己如何還價買到了好貨,若是有人貶低他的買賣,就視為一種侮辱,是挑戰自己的眼光。也許他自己比賣主更知道貨物的價值,知道如何用這貨物賺更多的錢。看看人多麼容易滿足於自己的所得,為自己的詭計感到驕傲!人應當為自己的欺詐和謊言感到羞恥,但是人卻因欺詐和謊言大大獲利。

 

15 有金子和許多珍珠(或譯:紅寶石),惟有知識的嘴乃為貴重的珍寶。

知識的嘴(指以好的智慧引導嘴唇,以好的方法傳遞知識)遠勝於金子、珍珠和寶石;因為,

1. 知識的嘴更稀少,極少有,很難得到。許多人的錢袋裡有金子,心中卻無恩德。所羅門的時代有許多金子(列王紀上 1021),有許多紅寶石;人人都佩戴飾物,在每個城鎮都能買到。但智慧卻極為稀少,是貴重的珍寶。很少有人能擁有智慧且付之一用,智慧也不能從商人那裡買到。

2. 知識的嘴能使我們更豐富,更美觀,使我們向神更豐富,善行豐富(提摩太前書 2910)。多數人喜歡金子,一兩件寶石還嫌不夠,要擁有許多,要一抽屜的珠寶;但是有知識的嘴的人會藐視這一切,因為他明白更好的東西,也擁有更好的東西。

 

16 誰為生人作保,就拿誰的衣服;誰為外人作保,誰就要承當。

這裡提到兩種人,他們正在敗壞自己的產業,很快就要淪為乞丐,因此不能委以重托:

1. 替任何人作保,輕率為陌生人擔保,捲進去不能自拔;這樣的人最終要破產,不能持久,必敗壞整個家業。

2. 與外女(譯者注:欽定本將外人一詞譯為陌生女子或外女)結盟,巴結她們,與她們為友。這樣的人不久要淪為乞丐;千萬不能借貸給他們。外女有特殊辦法使人貧困,使自己富裕。

 

17 以虛謊而得的食物,人覺甘甜;但後來,他的口必充滿塵沙。

1. 犯罪之所得也許給人樂趣:以虛謊而得的食物,指以詭詐、謊言和欺壓所得的財富,也許令人覺得甘甜,而得到這些財富的手段更令人覺得甘甜,屬世的心因惡謀得逞而洋洋得意。因犯罪而帶來的樂趣和利益都是以虛謊而得的食物。這些是偷盜得來之物,是禁果,是騙人的東西,不像表面上看起來那樣。這些東西暫時在舌下令人覺得甘甜,罪人還因此非常得意。但是,

2. 味起來會覺得苦澀。最後罪人的口必充滿塵沙。他的良心蘇醒過來,看見自己受騙,開始因自己的罪懼怕神的忿怒,這時是多麼痛苦不安啊!罪的樂趣是暫時的,隨後就會有悲哀。有些國家懲處罪犯的時候,把沙石混到他們的麵包裡。

 

18 計謀都憑籌算立定;打仗要憑智謀。

1. 凡事要多討論,至少自己要多思量,有時也要與朋友商量,然後才做決定,尤其要求問神,祈求他的指示,遵從他的引領。這樣方能堅立自己的計畫和目標,做成自己的事。匆忙行事只能帶來懊悔。欲速而不達。深思熟慮方能作最後的決定。

2. 打仗更應小心,這是智慧。要多思想,多聽建議,看這場仗是否應該打,是否正義之戰,是否劃得來,我們是不是敵人的對手,是否在不能撤退的時候有能力堅持打下去(路加福音 1431)。開仗以後,要思想如何打,用什麼策略,因為計畫與勇氣都同樣重要。上法庭與上戰場無異,因此必須多聽建議(箴言 258)。羅馬人的策略是:不好戰也不怕戰。

 

19 往來傳舌的,洩漏密事;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

與這兩種人交談是危險的:

1. 搬弄是非的人,他們常常阿諛逢迎,甜言蜜語與人交往。這些人不管好自己的口舌,到處搬弄是非,傷害鄰舍傷害親戚,在人心裡播下惡種,叫人嫉恨掌權者,嫉恨傳道人,也彼此嫉恨;不管是被委以密事還是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秘密,他們都洩露無遺,裝作能猜透人的心思意念,且到處散播虛假的事。不要與他們來往;不要聽他們搬弄是非,不要聽他們洩密,因為你可以肯定他們也會洩露你的秘密,背後也會議論你。

2. 慣會奉承的人,這些人常常就是搬弄是非的人。若有人奉承你,說你的好話,要警惕這人別有用心,要防備他;他會挖出你的一些東西,然後編造故事,在人前說你的壞話。因此,大張嘴的,不可與他結交。人若是因為聽到奉承的話就相信某人,就把秘密告訴他或把生意託付給他,那就要付出慘重的代價。

 

20 咒駡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

這裡說的是,

1. 不孝之子逐漸成為邪惡之人。他開始藐視自己的父母,輕視他們的教誨,不服從他們的命令,怒對他們的責備,最後到達放肆和不敬虔的頂峰,咒駡父母,對他們說粗俗無禮的話,甚至想要傷害生他養他的人。這樣的行徑詆毀神和神的律法,在律法中是死罪(出埃及記 21 17;馬太福音 154);這樣的行徑觸犯了所有責任、親情和感恩的約束。

2. 不孝之子最終會很悲慘: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他一切的尊榮都要葬於塵土之中,要徹底丟失自己的名聲。他心裡不再有和平與安慰,在世上也不會興旺。他的日子要短少,生命的燈要熄滅,違背帶應許的第五條誡命的人就應這樣(以弗所書 62)。他的家庭要被剪除,後裔要成為咒詛。他要永遠滅亡,喜樂的燈要在墨黑的幽暗中熄滅(原文如此),永遠熄滅(猶大書第 13 節;馬太福音 2213)。

 

21 起初速得的產業,終久卻不為福。

1. 一份產業有可能迅速建立起來。有些人不擇手段致富,只要能賺錢,不管說什麼做什麼都不憑著良心;只要能行,他們就欺騙自己的父親,拼命積攢財富,奪去家人起碼的溫飽,只為買地或放貸。這樣的做法也許能叫人很快富裕起來,剛開始就非常富有。

2. 迅速得來的產業常常迅速毀滅。這速得的產業未必誠實的產物,這就證明了快熟快爛的說法:終久卻不能得神的祝福;若是神不祝福,就不能安慰人心,也不能長久;這樣的人最終只能是愚昧人。人需要花時間建造自己的家庭。

 

22 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會被傷害,會受侮辱,蒙冤受屈,因為我們生活在荊棘中。這裡告訴我們,受到冤屈的時候怎麼辦。

1. 不要去報復,不要想報復,更不要定計報復:你不要說,心裡也不要想,我要以惡報惡。不要想有朝一日你必有機會復仇。不要盼望復仇,也不要希望復仇,更不要定意復仇,不要,傷害最新、怒氣最深的時候尤其不要想復仇。不要說你沒有信心求告神幫助你,所以要自己來做,不要說你要親自復仇。

2. 要把自己交托給神,讓神鑒察我們的事,讓神維護我們的權利,用神看來最恰當的方式、最合適的時候來審判傷害我們的人。要等候耶和華,討他的喜悅,遵行他的旨意;他並沒有說他要懲罰傷害你的人(你反而要赦免他,為他禱告),但他必拯救你,這就夠了。神要保護你,叫你脫離一次傷害以後,不會遇到另一次(我們常懼怕新的傷害);他還要獎賞你,為的是塗抹你的苦痛,鼓勵你的耐心,如同大衛在示每咒詛他的時候所期望的(撒母耳記下 1612)。

 

23 兩樣的法碼為耶和華所憎惡;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

這與 2010 意思相同。

1. 這裡重複是因為神加倍恨惡這樣的罪(就像謊言一樣,兩者的本性相同。謊言在 61719 提到的神恨惡的七件事中出現了兩次),可能這樣的罪在當時的以色列常常發生,讓人覺得這無關緊要,既然常常發生,就在貿易中順理成章了。

2. 這裡加上一句,詭詐的天平也為不善,表明這不僅為神所憎惡,對罪人自己也沒有好處;實在沒什麼好處,不是好買賣,因為詭詐的買賣最終都是賠本的買賣。

 

24 人的腳步為耶和華所定;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

這裡教導我們在一切事上,

1. 我們必須時時倚靠神。我們一切自然的行為都取決於他的旨意,一切屬靈的行為都取決於他的恩典。最好的人也不過是神所造;每一個被造之物也盡在神的旨意之中。我們的事業成功,不在乎我們的願望和計謀,而在乎神的引領和掌握。連強壯人的腳步(原文如此)都是耶和華所定,若是沒有神,他的強壯就是軟弱,勝仗也不都靠勇力。

2. 我們看不見將來的事,也不知道如何預測將來的事:人豈能明白自己的路呢?既然神在人身上的謀略是隱藏的,人如何判斷自己會遇到什麼呢?沒有神的引領,人如何計畫自己該做什麼?我們不明白自己的路,也不知道什麼對我們有益,因此就必須把自己的路交給神,交在神手裡,跟隨神的引領,順服神的旨意。

 

25 人冒失說,這是聖物,許願之後才查問,就是自陷網羅。

(譯者注:欽定本此句可直譯為吞吃聖物和許願之後才查問,兩者都是網羅)這裡提到令神十分恨惡的兩件事,是人的網羅,不但叫他們纏累在罪中,最終還要纏累在苦惱和毀滅中:

1. 褻瀆聖物,就是人看淡聖物,且將之為自己所用,這裡稱為吞吃聖物。為了事奉神榮耀神的緣故,為了敬拜神或為了救濟窮人的緣故分別為聖之物,應該妥善管理,用在既定的用途上。若有人直接或間接貪污這些物品,或不用在既定的用途上,終久要面對審判。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瑪拉基書 38)。若有人履行聖職的時候顯得輕率(禱告、講道等),草草了事,沒有耐心,這也可算為吞吃聖物

2. 違背聖約。若有人許願以後才求問神要如何還願,指望這樣就可不必遵守誓約,這是人的網羅。若是他們的事不確定,誓言也不明確,這是人的錯,他應該考慮周到才是。若是事後才問,必導致自己良心的混淆(傳道書 56)。一旦我們向神開口,就再也不能收回(使徒行54)。

 

26 智慧的王簸散惡人,用碌碡滾軋他們。

1. 掌權者當做的事。他們要威嚇作惡之人。惡人互相聯絡,狼狽為奸作惡,掌權者要散惡人用碌碡滾軋他們,意思是用法律制裁他們,打破他們的權勢,粉碎他們的計謀。要在國中除滅公開作惡的人,除滅已經墮落或正在墮落的人,有時要用嚴厲的手段。

2. 掌權者自身的品德。要做到這點,掌權者自身的品德十分重要。他們必須是敬虔且通達的人,智慧的王又敬虔又有智謀,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除惡揚善。

 

27 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鑒察人的心腹。

這裡提到靈魂的尊嚴,偉大的靈魂,照亮人心的燈。

1. 靈魂是神的燈;是耶和華的燈,能發出神的光,因為全能者的氣使人有聰明約伯記 328)。他造人裡面的靈(撒迦利亞書 121)。人按著神的形象在智慧中被造。人的良心是高貴的能力,是神在人心中的代表;這盞燈不但由神點燃,也為神而點燃。所以靈魂之父也稱為眾光之父雅各書 117)。

2. 靈魂是鑒察的燈。藉著理性我們識別他人,判斷他們的品格,分析他們的謀略;藉著良心我們識別自己。人的靈有自我意識(哥林多前書 211),能鑒察心中的願望和感情,揚善抑惡,判斷心中的意念和用意。這就是良心的職責和能力,所以我們要鑒察自己的心,除去一切的惡。

 

28 王因仁慈和誠實得以保全他的國位,也因仁慈立穩。

1. 良善君王的品德,就是仁慈誠實,尤其是仁慈,因為這裡提到了兩次。良善的王必須嚴格遵守自己的諾言,必須誠信,厭惡一切掩飾,必須嚴格擔待一切受託之事,必須秉持真理。他必須以憐憫治國,用一切憐憫之道來贏得百姓的擁戴。仁慈誠實是神寶座的榮耀,君王有時也稱為諸神。

2. 良善君王所得的益處。這些品德能保全他自己,能堅固他的國位,能使他安逸且安全,國民愛戴,仇敵懼怕,如果他有仇敵的話。

 

29 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

這句表明年輕人和老年人都各有長處,所以他們應該各盡所長為公眾服務,而不該彼此蔑視,彼此嫉妒。

1. 老年人不該蔑視年輕人;年輕人強壯,善於行動,能辦事,能解決年老體弱的人無法解決的問題。強壯乃少年人的榮耀,只要他們用的合適(事奉神,事奉自己的國家,而不是事奉自己的情慾),只要他們不驕傲,不過分依賴自己的強壯。

2. 年輕人不該蔑視老年人;老年人沉穩,善用謀略,雖然不像年輕人那麼強壯,卻更有智慧更有經驗。勞作歸於年輕人,榮耀歸於老年人。神把尊榮賜給老年人,他的白髮是他的榮美。參考但以理書 79

 

30 鞭傷除淨人的罪惡;責打能入人的心腹。

1. 許多人需要嚴厲的管教。有些孩子頑固不化,以致父母不得不採用嚴厲手段;有些罪犯必定感覺到法律和公義的嚴厲。輕責對他們不管用,必須嚴打。智慧的神明白他的百姓有時需要嚴厲的責罰。

2. 嚴打有時能起大作用,如同腐蝕物有助於傷口癒合一樣,能去除腐爛的皮肉。杖責能逐出心中根深蒂固的愚昧,除淨心中的惡念。

3. 最需要嚴厲責罰的人往往最不堪忍受責罰。人不願意因自己的罪受嚴厲責備,也不願意受責打直到骨頭疼痛,這說明人性的敗壞。捨棄正路的必受嚴刑箴言 1510),不過這對他有好處(希伯來書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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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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