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二十八章
第 1-28 節:其他諺語
1 惡人雖無人追趕也逃跑;義人卻膽壯像獅子。
1. 走惡人之道常會擔驚受怕。良心上的罪惡感使人自覺恐懼,雖無人追趕也隨時準備逃跑,猶如躲債之人,每遇到一個人都以為是刑警。雖然他們假作鎮定,但無論去哪兒總有無形的懼怕隨身,即使在沒有危險的地方也會懼怕(詩篇
53:5)。與神為敵且知道自己與神為敵的人,看整個被造世界都像是與自己為敵,於是不能真正享受自己,沒有信心,沒有勇氣,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希伯來書 10:27)。罪使人成為懦夫。懼怕折磨墮落的靈魂(維吉爾)。罪惡的意識驚嚇困擾人(尤維納利斯)。他們若是無人追趕也逃跑,那麼當看見神領著他的軍隊追趕過來,又會怎麼辦呢?(約伯記 20:24;15:24)參考申命記 28:25;利未記 26:36。
2. 人若是常存無虧的良心(使徒行傳 24:16),常在神的愛中,他的心能享受何等的安全和寧靜:義人卻膽壯像獅子,如同少壯獅子,在最危險的時候他們倚靠神的大能。所以,地雖改變,山雖搖動到海心,我們也不害怕(詩篇 46:2,3)。他們在各自盡責的路上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不會被嚇倒,都不會動搖。讓它作你的堅固堡壘,保護你良心的清白(荷爾)。
2 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
1. 國民犯罪導致國家混亂,社會動盪:邦國因有罪過,就是離棄神和信仰,陷入偶像、褻瀆或敗壞之中,君王就多更換,意思是多人同時自稱為王,互相爭霸,國民捲入內戰,互相侵吞,也可能指在短時期內多人接替作王,一個剪除另一個,如列王紀上 16:8
所言,或被神的手所剪除或被外敵所滅,如列王紀下 24:5 所言。國民因君王之罪而受難,照樣政府有時也因國民之罪而吃苦。
2. 智慧能避免或扭轉這些苦難:因有聰明知識的人,意思是因有聰明知識的國民,他們甦醒過來,事情就能按部就班;即使已經混亂不堪,也能將之糾正過來。也可理解為,因有聰明知識的君王、謀士或國務大臣,他們能約束國民犯罪,用正確方法治國,國家就能長久。在關鍵時刻,一個聰明人能給整個國家帶來多大的益處啊!
3 窮人欺壓貧民,好像暴雨沖沒糧食。
1. 窮人對窮人常常是何等心硬,不但不互相幫助,反而互相傾軋。經歷過貧寒之苦的人應該同情有相同遭遇的人;若是傷害他們,那真是野蠻之極,不可原諒。
2. 貧窮之人一旦掌權,那常常是何等專橫跋扈,不可一世。若君王恩待一個貧窮之人,他立即忘記自己曾經貧窮,反而比誰都更變本加厲迫害壓榨窮人。螞蟥越餓,海綿越乾,就吸得越多。乞丐上了馬背,就會耀武揚威,毫無憐憫之心。他好比暴雨沖沒地裡的莊稼,沖毀一切農作物,沖沒所有的糧食。所以君王不應該把貧窮、欠債或世上的拮据之人安排在重要位置,也不要重用那些只顧自己致富的人。
4 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1. 誇獎惡人的真是違棄律法,與之背道而馳,因為律法咒詛惡人,定惡人的罪。惡人相互誇獎,在惡道上相互聯手,指望這樣就能叫自己的良心閉嘴,就能為魔鬼的王國謀利益,而為惡行歌功頌德似乎是最能奏效的做法。
2. 真正以神的律法為自己良心的人,會利用自己的職權堅決反對罪惡,作見證抵制罪惡,盡一切力量羞辱罪惡,約束罪惡。他們斥責黑暗的行為,杜絕替這些行為找的任何藉口,盡最大努力將惡人繩之以法,叫其他人聽見並且懼怕。
5 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I。 人慾望難禁是由於他們不明白,同樣,人不明白也多半是由於慾望難禁:人不明白公義,分不清真假是非;他們不明白神的律法是責任的法則,也是審判的法則;
1. 所以他們是惡人,他們的惡是由於他們無知敗壞(以弗所書 4:18)。
2. 他們不明白公義,因為他們是惡人。敗壞蒙蔽了他們的眼目,使他們滿有偏見,因為要作惡而恨光(約翰福音 3:20)。神就給他們一個生發錯誤的心(帖撒羅尼迦後書 2:11)。
II。 人若尋求耶和華,表明他們明白許多,也能藉此明白更多,甚至能明白一切必要的事。以神的榮耀為目標常擺在面前,以蒙神的悅納為自己的幸福,以神的話為自己的法則,藉著禱告在一切事上仰望神,這樣的人尋求神,神就把智慧的靈賞賜給他們。人若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約翰福音 7:17)。凡遵行他命令的是聰明人(詩篇 111:10;哥林多前書 2:12,15),且要更聰明。
6 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1. 指出行為純正的人同時也可以是這世上的窮乏人;窮乏是不誠實的誘惑,但是人可以抵擋這樣的誘惑,繼續走行為純正的路。這裡也指出行事乖僻的人,就是害神害人的人,同時也可以是富足之人,在這世上很興旺,暫時很富足,他們有許多義務和機會行善,但反而行事乖僻,幹許多傷人之事。
2. 一個誠實敬虔的窮人勝過一個邪惡不敬虔的富人,他有更好的品性,更好的光景,內心有更大的安慰,對世人是更大的祝福,配得更大的榮耀和尊敬,這對瞎了眼的世界來說似乎是悖論。前者不僅在死後遠勝過後者,在生前也是如此。有一個有錢人責備亞裡斯泰迪斯的貧窮,他回答說,你的財富害你遠多於我的貧窮。
7 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1. 敬虔是真智慧,能使人在各方面都更聰明。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人,尤其是智慧之子,意思是他待父母以智慧為先,因為神的律法教導他如此行。
2. 與壞人為伍極大妨礙敬虔。與狂亂之人作伴(譯者注:欽定本將貪食人譯為狂亂之人),就是選擇這樣的人為伴且喜歡與他們來往,這樣的人必不能謹守神的律法,反而會違背律法(詩篇 119:115)。
3. 惡不僅叫罪人蒙羞,也叫所有與他有關的人蒙羞。與酒色之徒為友,與他們一起荒廢光陰,揮霍無度,這樣的人不但使父母憂愁,也使他們蒙羞。這有損他們的名聲,好像未盡自己的責任。他們蒙羞,因為他們的孩子讒謗侮辱他們的鄰舍。
8 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1. 不義之財縱然增多也不能持久。人通過高利貸、勒索、欺詐和迫害窮人等手段也許能在短期內建立一份大產業,但這產業不能持久。他積蓄財富是為自己,但最終會證明他不過是為曾被他惡待的人積蓄。他的產業要衰敗,在廢墟中另一個人的產業要興起。
2. 有時神的旨意命定不義之財可被別人作愛心之用;它會莫名其妙地落到憐憫窮人者手裡,這時因欺詐和暴力斂財所受到的咒詛會被解除。同是這位全能的神,既懲罰殘暴之人,不准他們繼續作惡,也賞賜好憐憫之人,使他們行更多的善。“奪過他這一錠來,給那有十錠的。”凡有的,若能妥善使用,還要加給他(路加福音 19:24,26)。就是這樣,貧窮的得回報,有愛心的受鼓勵,神則得著榮耀。
9 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1. 我們與神相交是藉著神的話和我們的禱告。神藉著律法向我們說話,他指望我們能留心聽;我們藉著禱告向神說話,等待他平安的回應。無論是聽還是對榮耀的神說話,我們都應當帶著何等敬畏嚴肅的態度!
2. 若是不願意聽神的話,我們的禱告不僅不蒙悅納,反而成了可憎之物,包括我們所獻的祭(那是律法規條),也包括我們的禱告(那是道德義務),而禱告出自正直人之口是最蒙神悅納的。參考以賽亞書
1:11,15。神憎惡罪人的祈禱,因為罪人故意頑固拒絕服從神的誡命,不但不聽,還故意轉耳不聽律法,拒絕神的呼喚。因此,當他呼求神的時候,神也照樣拒絕他。參考箴言 1:24,28。
10 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1. 引誘人犯罪的下場,他們試圖引誘義人,或引誘自稱為義人的人,把他們引入罪惡;他們誘惑正直人行惡道,引他們跌入網羅,且以此為傲,借此羞辱他們。他們的陰謀不會得逞,欺騙選民是不可能的,最終他們必掉在自己的坑裡。他們不但是罪人,還是誘惑人的人,不僅不義,還是公義的仇敵,所以要受更重的刑罰(馬太福音 23:14,15)。
2. 誠實之人的喜樂。惡人要引他們進入惡道,但他們不但要蒙保守,還要承受福分,那是最好的福分,除了將要承受的福分,還有聖靈的恩惠和安慰。
11 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1. 富足人以為自己很聰明,因為他們至少懂得如何賺錢如何存錢;錢袋飽滿的人指望他們所說的都被人奉為至理名言,不允許別人反駁,人人都要點頭哈腰。他們被奉承之言所喂飽,而奉承之人則大肆追捧,因為他們在這些富足人的餐桌前吃飽,如同耶洗別的先知。
2. 貧窮人則常常顯明自己比看上去更有智慧:努力求得智慧的窮人不像富足人,他沒有別的途徑獲得名聲,於是就將他查透,發現他並非學識淵博,也不是什麼政治家,不像眾人所吹捧的那樣。看看神如何將恩賜分給不同的人;有些人得財富,有些人得智慧。哪一樣恩賜更好一些,這是顯而易見的,這更好的恩賜也是我們要切切求的(哥林多前書 12:31)。
12 義人得志,有大榮耀;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1. 神的百姓得安慰,就是他們所在之國家的尊榮。若是義人得志,國民就有自由,能自由敬拜神,不受逼迫,政府嘉獎他們,對他們說恩言,他們昌盛富足,甚至受重用,大權在握;這時國家就有大榮耀。
2. 惡人興起則虧缺國家的美貌:若是惡人興起,他們抵擋一切神聖的事,人就躲藏,意思是義人被遺忘,需要躲起來才得安全;敗壞處處可見,如同以利亞的時代,似乎一個義人都沒有剩下,惡人到處遊行(詩篇 12:8)。
13 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1. 縱容犯罪的愚昧,掩蓋、找藉口、抵賴、低估、淡看、遮掩,或埋怨別人: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決不可能。他必掩蓋不了自己的罪,遲早要被揭露出來。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路加福音 12:2),空中的鳥必傳揚這聲音(傳道書 10:20)。謀殺要顯露出來,其他的罪也一樣。必不亨通,意思是他的罪不會得到赦免,自己的良心也得不到真正的平安。大衛承認他閉口不認罪的時候,渾身上下疼痛難忍(詩篇 32:3,4)。隱瞞自己病情的病人不能指望得醫治。
2. 離棄罪所得的好處,藉著口裡承認和全面悔改,向神承認自己的罪,謹慎不再犯,這樣的人必蒙神的憐恤,心中也能得安慰。良心得安寧,毀滅得以避免。參考約翰一書 1:9;耶利米書 3:12,13。我們若是把自己的罪擺在面前(如同大衛,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篇 51: 3),神就把它拋到腦後。
14 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
1. 在神面前謹慎小心的好處。這聽起來有些奇怪,但這是千真萬確: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大多數人認為無所畏懼才是有福;但有一種畏懼不僅毫無痛苦反而能帶來極大滿足。心中常存對神的畏懼和敬仰,他的榮耀、良善和管轄,常懼怕得罪神,懼怕令他不喜悅,常存溫柔的心,懼怕罪惡的出現,常存嫉惡如仇的心,不依靠自己的能力,常準備好面對各樣的困難和變化,以致困難和變化出現的時候他能夠從容不迫,這樣的人有福了。常存這樣的畏懼,就能活出信心和警醒的生命,他就有福,又蒙福又聖潔。
2. 惡念的危險:心存剛硬的,就是嘲笑敬畏神之人,抵擋神,抵擋神的審判,無視神的話,也無視神的管教,這樣的人必陷在禍患裡;這樣的惡念要毀了他,不論陷在什麼罪裡(這是最大的禍患),都是因為他的心剛硬。
15 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經上誠然記著說:不可譭謗你百姓的官長(出埃及記 22:28);但倘若他是一個邪惡的官長,欺壓百姓,尤其是欺壓貧窮的百姓,搶奪他們僅有之物,把他們當成獵物,不管你怎麼稱呼他,這句經文稱他為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1. 說到他的品性。他殘暴、野蠻、好流人血;與其當他是重理性重人性的高貴之人,還不如把他歸類於野獸,最野性最兇狠的野獸。
2. 說到他對百姓的傷害。他像吼叫的獅子那樣可怕,整個樹林都因他而顫抖;他像餓熊那樣覓食吞吃,越餓傷害就越大,也越貪婪。
16 無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這裡說到有兩件事是君王管理不當的原因:
1. 貪財,就是那萬惡之根(提摩太前書 6:10);以貪財為可恨在這裡的意思是反對欺壓,符合摩西形容的好官長的特點,敬畏神,恨不義之財的人(出埃及記 18:21);不但不貪財,還恨惡貪財,拒不受賄。貪財的官長做不到公義,也不喜愛憐憫,而在他管轄之下的百姓卻要被任意買賣。
2. 無知:以貪財為可恨的,他的管轄和平安必長久,他必受國民的愛戴,蒙神的祝福。君王以公義為本,這對他有益處,也是他的責任。因此,欺壓者和暴君是世上最愚蠢的人;他們不顧自己的尊榮、平安和穩妥,卻拋棄這一切來換取自己獨裁專制的野心。其實他們更應進入百姓的心,而不是騎在他們頭上或強佔他們的產業。
17 背負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裡奔跑,誰也不可攔阻他。
這句話與古老的律法相吻合: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世記 9:6)。
1. 宣告流人血之人的下場。謀殺人的即使逃脫,也會常感到恐懼,必往坑裡奔跑,不斷折磨自己,像該隱那樣,當他殺了自己的弟兄,就變成了逃命之人,流浪在外,常常顫抖。
2. (譯者注:欽定本將後半句譯為決不能姑息他)追討流人血之人的責任,不管是官長還是親屬,還是審訊流人血案件的,都要仔細盤問,堅決懲罰,不能馬虎。若有人判謀殺者無罪,或助他逃脫審判,那就是在這流人血的罪上有份;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民數記 35:33)。
18 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1. 誠實的人必然穩妥。行為真誠,心口一致,凡事專一;為了神的榮耀,為了弟兄的益處,絕不故意做一件不義的事,在任何場合下都行動正直,這樣的人日後必蒙拯救。我們會看見許許多多人在榮耀中和他們作伴,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啟示錄 14:5)。在今世他們也是穩妥的。誠實和正直能庇護人,能在最壞的時候給人聖潔的平安,能維護他們的安慰,名聲和利益。他們可能受傷,卻不會受害。
2. 虛假不誠實的人從來就不會穩妥:行事彎曲的,以為能藉著詭詐的行為,偽裝和背叛,或藉著不義之財來謀求平安,這樣的人必要跌倒,而且是立時跌倒,不是漸漸跌倒,事先沒有警告,是突然跌倒,措手不及,因為他以為最穩妥的時候其實就是最不安全的時候。他立時跌倒,來不及躲避自己的毀滅,也來不及預備,由於是忽然臨到,所以這對他是更大的恐懼。
19 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1. 在自己的職位上殷勤工作的人必能過上好日子:耕種自己田地,照看自己的店鋪,管好自己的事,無論是什麼事,這樣的人必得飽食,足以供應自己和家人的需要,也有餘捐給窮人;他要吃勞碌得來的(詩篇
128:2)。
2. 遊手好閒、漠不關心、整日宴樂的人,雖然過著窮奢極侈的日子(他們以為如此),卻是走在通往窮困的路上。有土地卻不耕種,只是以此抬高自己的身份,追隨虛浮的人,與他們一起宴樂,一起嬉笑作樂,荒廢時間,這樣的人必然足受窮乏,或滿有窮乏(原文如此);他所走的道路直接通向窮乏,自己還似乎很嚮往一樣,到頭來必然吃不了兜著走。
20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1. 指引我們走真正得福的路,那就是聖潔誠實。對神對人都誠實的人要領受神的賜福,必多得福,是喜樂之福。人人要稱讚他,要為他禱告,隨時善待他。他要多做善事,要成為當地人的福分。誠實人的獎賞就是有益於他人,這是大大的獎賞。
2. 警告我們不要走虛假欺詐的得福之路,那是暴發戶的路,不管是通過正當手段還是非正當手段,都是一樣。所羅門沒有說這條路通向多福,因為想要急速發財的,過於正常速度,不免受罰;即使不受罰,也不會蒙神的祝福,反而會令他的所得蒙受咒詛;即使不受罰,也不會長久心安。鄰舍不會當他是無辜的,反而對他有惡念和惡言。所羅門並沒有說,他必受懲罰,在這世上還是有可能證明不了他有罪:急速前行的人不免犯罪,不免跌倒。貪婪之人急於發財,談不上尊重律法,談不上懼怕神,也談不上羞恥。
21 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1. 在審案過程中顧及人的情面,這是司法制度上的根本性錯誤,只會叫人過犯增多。這表現在袒護一個人,因為他是紳士,是學者,是我的同鄉,是我的舊友,或過去曾有恩於我,或將來會有恩於我,或與我同一個黨派,或同一種宗教;這也可表現在刁難一個人,因為他是陌生人,是窮人,過去曾與我有仇,是我的死敵,與我想法不同,或曾投票反對我。這樣的事若是發生,就是枉法,就無公義可言。
2. 不信守公義是可恥的。打破公平約束的人,一開始必是因為貪贓,或偏袒在場的貴人,然而一旦污穢了自己的良心,最終會淪落到為一塊餅都願意昧著良心枉法,連一點利益都不放過。
22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這裡所羅門再次指出那些想要致富之人的罪和愚蒙;他們定意要發財,不惜一切代價;他們要暴發,要一夜致富。
1. 他們得不到安慰:他們有惡眼,意思是,他們常因為別人比他更有錢而憂愁,常吝惜日常度用;認為別人有錢顯得自己不夠富有,認為日常度用造成自己不富有,而他們就在兩者之間埋怨,永無安寧。
2. 他們不知財富能持續多久,也不考慮如何防止損失:窮乏必臨到他們;他們為財富精心製作翅膀,想要叫財富快快飛來,但財富卻要為自己製作翅膀快快飛去。他們目光短淺,看不見這一天,表面在想急速發財,其實正在急速邁向窮乏。要不是這樣,他們也不會倚靠無定的錢財(提摩太前書 6:17)。
23 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1. 諂媚人的,可能使人快樂一時,但轉念一想,人就會憎惡蔑視他們。人若能明白這些諂媚背後的惡,若能為自己因諂媚而產生的驕傲和虛榮心感到羞恥,就會因奉承之人的惡意而恨惡他們,因奉承話的惡果而恨惡過分的恭維,甚至感到噁心。
2. 責備人的,一開始可能令人不快,然而事後,一旦怒氣消失,內心的苦毒開始消退,人就會愛他們,尊敬他們。誠心對待自己朋友,指出他的錯誤,這樣的人可能暫時令人生氣,可能會有激烈的言語,而不是感謝的話,然而事後他不但會因自己盡責而心中坦蕩,而且被責備的人也會承認這責備實際上是仁慈,會高度評價他的智慧和誠意,會視他為朋友。醫生檢查人的傷口,令人大叫,疼痛不已,但事後卻會付錢給醫生,多謝他,因為醫生治好了他。
24 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基督指出,認為不必供奉父母的子女是荒謬邪惡的人(馬太福音 15:5),同樣所羅門在這裡也指出他們的荒謬和邪惡。這些人搶奪父母,無論是明搶還是暗偷,無論是騙取還是威嚇,他們揮霍父母的所有,負債卻要父母替他們還(這與搶奪沒什麼區別),且以為這些都不是罪。
1. 不孝之子常常對這些事不以為然;他們說,“這不是罪,因為這遲早是我們的,父母還不如現在就給我們,我們用得上。光靠父母給的那點錢,我們不能過紳士般的日子,太拮据了。”他們試圖用這些理由躲避罪惡感。但是,
2. 無論這沒有約束的少年人如何輕看,這實在是大罪;這樣的人就是與強盜同類,無異於路上的強盜。搶奪自己父母的人,還會忌憚什麼惡呢?
25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1. 傲慢好爭端的人(譯者注:欽定本將上半句中的貪婪譯為傲慢),又乾瘦又不安寧,因為他們抵擋那些必得豐裕的人:心中傲慢的人,自以為是,蔑視他人,不能忍受競爭或對立,這樣的人挑起爭端,造成傷害,攪擾自己,也攪擾別人。
2. 在生活上常倚靠神、倚靠神的恩典之人,必得豐裕,必常享安息:倚靠耶和華,不依靠自己,把一切都交給神,這樣的人必得豐裕。別人把錢花在驕傲和爭競上,他卻把這些錢存起來;他享受生活,在主裡有極大的滿足;他的靈魂安寧,也極可能具有外在的豐富。靠信心而活的人,活得安寧,活得喜樂。
26 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1. 愚昧人的特點:他心中自是,過於相信自己的智慧和謀略,過於相信自己的能力和富足,過於相信自己的長處和義行,看高自己;這樣的人是愚昧人,因為他所相信的心不但比萬物都詭詐(耶利米書 17:9),也常常欺騙他自己。這也意味著智慧人的品性(如前面第 25 節所言)應該是倚靠耶和華,相信神的能力和應許,遵行神的引領(箴言 3:5,6)。
2. 智慧人的安慰:憑智慧行事的,就是不相信自己的心,謙卑自律,倚靠主神的力量,這樣的人必蒙拯救,而心中自是的人必然滅亡。
27 周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1. 對有愛心之人的應許:周濟貧窮的不會因為這樣做就變得貧窮;他不致缺乏。人 若是擁有的不多,且有缺乏的可能,那就應當從那僅有的捐出一部分來,免得用盡。撒勒法的寡婦就是這樣(列王紀上第 17 章),她把僅有的麵做成一小塊餅送給以利亞,就救了自己。人若是擁有的很多,那就應當多捐一些,免得變少了;敬虔的愛心不會叫人缺乏。捐的多,得到的也多。
2. 對沒有愛心之人的提醒:佯為不見的,就是故意不看窮人的困難,故意不聽他們的哀求,免得動了心去幫助他們,這樣的人必多受咒詛,來自神的咒詛,也來自人的咒詛,並非無緣無故,這些咒詛必然臨到。被神的話和窮人的禱告咒詛的人有禍了!
28 惡人興起,人就躲藏;惡人敗亡,義人增多。
這句的意思與前面第 12 節相同。
1. 若是壞人當道,則善惡混沌,是非不分。權力若是落入惡人之手,人就躲藏;聰明人退到隱秘處,不願出任公共事業的職位,不願在惡人手下任職;富人也躲藏,因為害怕自己的財富被榨乾;更有甚者,義人躲藏,無心作好事,害怕受逼迫受虐待。
2. 若是壞人被貶或被降職,手中的權力被奪去,則善人興起,義人增多;因為惡人敗亡,義人就接管他們的權力,且藉著自身的榜樣和利益,要傳揚敬虔和公義。義人增多之處,國必興旺;因此,君王和一切統治者的國策應當嘉獎義人,特別關心年輕人接受好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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