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第二十二章
第 1-16 節:其他諺語
1 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
這裡提到兩樣東西比大財更有價值,更值得追求:
1. 聲譽:美名(就是好名聲,在神的事上盡善的名,義人的名)勝過大財;意思是,我們要格外謹慎關乎自己名聲的事,要持守好名聲,勝於關乎加添產業的事。大財帶給人極大的憂慮和危機,對人沒有實際價值。愚昧人和無賴可以有大財,但美名則給人安逸和平安,給人智慧誠實的美稱,能榮耀神,也能給人更大的機會行善。大財也許能説明別人身體的需要,但美名卻能把信仰帶給別人。
2. 受人愛戴,得到周圍人的尊敬和愛戴;這些都勝過金銀。基督沒有金子也沒有銀子,但神和人喜愛他的心都一齊增長(路加福音2:52)。這就是要教我們用聖潔的眼光蔑視世上的財富,不要讓財富擄去我們的心,要留心思念可愛的、有美名的事(腓立比書 4:8)。
2 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
1. 在世人中神按自己的旨意叫一些人富足,叫另一些人貧窮,兩者都散居在各地:兩者都為神所造,神造他們,也支配他們的分。世上最偉大的人也必須承認神造了他,必須以順服神為己任,世上最卑賤的人也是如此。世上最窮的人也有幸成為神手上的工,世上最偉大的人也是如此。我們豈不都是一位父嗎(瑪拉基書 2:10;約伯記 31:15)。神叫一些人富足,好周濟窮人;他叫另一些人貧窮,好服侍富人;兩者各有所需,彼此相顧(哥林多前書 12:21)。神叫一些人貧窮,要學會忍耐和滿足,學會倚靠神;神叫另一些人富足,要學會感恩和善行。因為常有窮人與我們同在(馬太福音 26:11);他們不會從地上消失,富人也不會消失。
2. 雖然富足人和貧窮人在許多方面有很大差異,但在大多數事情上他們卻在世相遇,尤其在神的面前是這樣,神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他手所造的(約伯記 34:19)。富戶窮人在神的審判台前相遇,在神面前都犯了罪,都在罪惡之下,都在過犯之中,富人與窮人並無分別。富戶窮人在神的施恩座前相遇,窮人和富人都可以到那裡去。他們同享一位基督,同一本聖經,同一位聖靈,同一個應許之約。同一個天堂為貧窮的聖者預備,也為富足的聖者預備:拉撒路在亞伯拉罕的懷中。同一個地獄為富足的罪人預備,也為貧窮的罪人預備。在神面前人人平等,在地獄裡也是這樣。大小都在那裡(約伯記 3:19)。
3 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
(譯者注:欽定本將上半句直譯為通達人能預見災禍且能藏躲)看這裡,
1. 智慧有見識的好處:通達人藉著他的智慧能預見災禍並能藏躲避禍;他能意識到自己是否正進入試探之中,能穿上軍裝保護自己。看見雲聚在一起,他就接受預警,以神的名為自己的堅固台。諾亞預見到洪水,約瑟預見到數年饑荒,他們都預先做好準備。
2. 魯莽沒有見識的害處。愚蒙人相信每一句奉承的話,卻不相信任何一句預警的話,所以他們前往並且受害。雖然被警告,知道下場如何,仍甘冒犯罪之險,投身於災禍之中,不顧預警,後悔莫及。出埃及記第 9 章 20,21
節就是這兩種人的寫照。對寶貴的靈魂來說,最致命的莫過於不接受警告。
4 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1. 敬虔包含哪些:心存謙卑,敬畏神;就是謙卑地與神同行。要敬畏神的尊榮和權柄,以謙卑的心順從他的誡命,順從他的旨意。不要看高自己,在神和人面前的舉止要謙卑。敬畏神的人都是謙卑的人。
2. 敬虔能叫我們得到什麼:在這個世界上得到神所命定的富有、尊榮、安慰和長壽,得到神所喜悅的屬靈的富有和尊榮,得到恩典之約的應許和特權,最終得到永生。
5 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保守自己生命的,必要遠離。
1. 罪的道路充滿煩惱和危險:乖僻人的路,就是彎曲的路,與神的話和神的旨意相違背的路,佈滿荊棘和網羅,就是對以往所犯之罪的苦惱的荊棘,以及被纏累不得不繼續犯罪的網羅。說話做事不憑自己良心的人會發現自己陷入虛假的自由,被虛假的樂趣所折磨。乖僻的人,就是容易動怒的人,每走一步都會遇上麻煩。事事不順心者,事事也不叫他順心。
2. 盡責的道路充滿平安和安逸:保守自己生命的,就是謹慎鑒察自己的心和自己的道路,必要遠離那些荊棘和網羅,因為他的道路平坦,充滿喜樂。
6 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
1. 給我們一個偉大的使命,特別針對為人父母和為人師者,為的是傳揚智慧,使智慧永不止息:趁孩童年幼的時候教養他們,保守他們遠離罪和罪的網羅;趁他們好學的時候,預備他們走當行的道。教導他們,啟發他們,保守他們遵守紀律。像訓練士兵那樣訓練他們,教他們如何使用武器,如何保持隊形,如何遵守命令。教養他們,不走自己想要走的道(敗壞的心會引他們走歧路),而是走當行的道,就是你愛他們且希望他們走的道。教養孩童,因材施教(有人這樣理解),細心地教,像護士喂嬰孩那樣,少吃多餐(申命記 6:7)。
2. 這樣做的原因,對孩子的巨大好處:就是希望他長大的時候,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少時的好印象能伴隨他們一生。容器常常散發初盛之食物的氣味。誠然,許多人偏離了兒時所學的正道;所羅門自己就是這樣。但早年教養能幫助他們回頭,所羅門應該也是這樣。至少父母可以因為盡了自己的責任而安心。
7 富戶管轄窮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
所羅門在前面說(第 2 節)富戶窮人在世相遇,但在這裡他發現,這裡也表示,兩者之間有很大區別,就像世上萬物一樣。因為,
1. 窮人要臣服於人,因為他們依靠富人,他們受了富人的援助,並且還要受:富戶管轄窮人,多半還以驕傲和嚴酷的手段管轄,不像神的管轄,雖然偉大卻從不輕視人。窮人被踐踏,這是他們苦難的一部分;窮人服侍以仁慈待他們的人,學會感恩,這是他們責任的一部分。
2. 入不敷支之人常常要看充足有餘之人的臉色: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要感激他,有時甚至要乞求,寬容我吧(馬太福音 18:29)。所以以色列民蒙應許的福分之一就是他們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致向他們借貸(申命記 28:12)。我們要盡可能遠離債務。有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奢侈而甘願出賣自由。
8 撒罪孽的,必收災禍;他逞怒的杖也必廢掉。
1. 不義之財不會叫人興旺發達:撒罪孽的,就是以不義的行為賺取利益,必收虛空(譯者注:欽定本將災禍一詞譯為虛空),所得的沒有任何好處,也不會給他任何滿足,只有失望。給別人造成苦惱的人也給自己預備苦惱。種什麼就收什麼。
2. 濫用權力不能持久。若是權柄的杖成了逞怒的杖,若是人憑著怒氣管轄而不是憑著智慧,若是不為大眾利益,只為滿足自己的脾氣,這樣的政權必廢掉,權力救不了他們(以賽亞書
10:24,25)。
9 眼目慈善的,就必蒙福,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
1. 形容有愛心的人;他眼目慈善,不是惡眼(箴言
23:6),而是等同於暸亮的眼(馬太福音 6:22);這樣的眼能捕捉愛心的物件,除了那些找上門來的以外,能一看見有需要的人就立即動慈心,能在捐輸的時候帶著微笑,好叫別人更容易接受。這樣的人出手大方:他將食物分給窮人,這是他的食物,原本是他自己打算吃的食物。他寧可自己省吃儉用也不願看見窮人缺乏,但他卻不是把自己所有的食物都捐出去,而是分一部分出去,窮人與他的家人都能分到食物。
2. 這樣的人所蒙的福。窮人要祝福他,他要得到許多好評,神要回應許多善意的祈禱,也要親自祝福他,他就必蒙福。
10 趕出褻慢人,爭端就消除;紛爭和羞辱也必止息。
1. 褻慢人之所為。這句話意味著褻慢人不管走到哪兒都播下不和諧的種子,滋生事端。大多數擾亂社會和諧的紛爭和爭端都源自那些惡者(有人這樣解釋這個詞),他們把每件事都搞出最壞的結果,輕視嘲笑妨礙他們的人,取笑侮辱所有的人,且以此為榮。
2. 應當如何對待不可救藥的褻慢人:把他們趕出去,就像以實馬利一樣,他取笑以撒,被趕出了亞伯拉罕的家。要想維護太平,必須趕出褻慢人。
11 喜愛清心的人因他嘴上的恩言,王必與他為友。
1. 形容堅立完全、能委以公共事業大任的人。他必須誠實,必須喜愛清心,恨惡不潔,不但不沾染肉體的情慾,而且遠離一切的詭詐偽裝,遠離一切的自私和陰謀,必須全心證明自己是誠信的人,必須秉公辦事,保持自己良心純潔不受玷污且以此為樂。他還必須說話得體,不粉飾不奉承,談吐正派且有智慧,言語清潔優雅,心口一致。
2. 這樣的人優越的地位。王若是聰明良善,若是明白自己的利益和百姓的利益,必與他為友,讓他做自己的幕僚,大衛的內閣中有一個人被稱為王的陪伴(歷代志上 27:33),所羅門的內閣中也有(列王紀上 4:5);或在任何事上王都與他為友。有人將這裡的王理解為萬王之王。心裡沒有詭詐的人(詩篇 32:2),說話常有恩德的人,神要做他的朋友,彌賽亞、大君王要做他的朋友。他的聖民都有這榮耀(詩篇 149: 9)。
12 耶和華的眼目眷顧聰明人,卻傾敗奸詐人的言語。
(譯者注:欽定本上半句譯為耶和華的眼目保護知識)這裡說的是,
1. 神特別保護知識,意思是要保持人的信仰素質,特別要人學到關於神自己的知識,以及分別善惡的知識,不管人性多麼敗壞,不管撒但的詭計如何蒙蔽人心,如何叫人無知。這反映了神眼目的能力和良善,反映了他看顧人的旨意。他眷顧有知識的人,眷顧智慧良善的人(歷代志下 16:9),尤其眷顧只說真話的誠信見證人;神保守這樣的人,叫他們的謀略亨通。他藉著恩典保守這樣的人獲得知識,在他們身上做工並得榮耀(參考箴言 2:7,8)。
2. 對於那些說話辦事都抵擋知識、抵擋知識的益處、抵擋世上信仰的人,神要施行公義的審判:他傾敗奸詐人的言語,卻仍保護知識。他要敗壞奸詐人的一切陰謀詭計,叫他們迷失自己。
13 懶惰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
1. 不願意工作的人總有藉口推卸責任。有許多人毀於自己的懈怠,靈魂和身體的懈怠都一樣,卻仍說一些話替自己辯護,世人真會欺騙自己的靈魂。試想,當一切的偽裝都被揭穿,誰才是最終的受益者?
2. 許多人用假像的困難嚇唬自己推脫責任:懶惰人本應在地裡幹活,但他卻假說外頭有獅子;他還假裝不敢到街上去,怕有人遇見他會殺了他。其實他自己並不這樣認為,只是這麼說給叫他起來的人聽。他說外頭有獅子,卻沒想到自己面臨的真正危險,就是那吼叫的獅子(彼得前書 5:8),就是他自己的懶惰,正臥在他的床上,隨時要殺了他。
14 淫婦的口為深坑;耶和華所憎惡的,必陷在其中。
這句話的意思是警告所有年輕人不要陷入不潔淨的情慾。要思想靈魂的益處,要提防外女,就是淫婦,要敬而遠之,要提防他們的口,指她們嘴唇的吻(箴言 7:13),口中的話,魅力和誘惑。要警惕,不要與她們來往,因為,
1. 把自己丟棄在這罪中的人,證明了神也要丟棄他們:這是深坑,陷在其中的人為神所憎惡,神要任憑他們走進試探之中,要撤去他滿有恩典的約束,以致要治他們別樣的罪。不要以為在這樣的婦人面前得寵就是榮幸,這不過是宣告你已在神的忿怒之下。
2. 這樣的人很少回轉,因為這是深坑;要脫身非常困難。這樣的罪是何等藉著取悅肉體而迷惑人心,敗壞良心。
15 愚蒙迷住孩童的心,用管教的杖可以遠遠趕除。
這裡要考慮兩件很不幸的事:
1. 敗壞深入了人的本性。罪就是愚蒙;它與人的理性背道而馳,與人的真利益相衝突。罪在人心裡,人心裡有犯罪的傾向,說愚昧的話,做愚昧的事。罪在孩童的心裡,是與生俱來的,一生下來就有的。不僅在他們心裡,還迷住他們的心,寄生在心裡(有人這樣解釋);惡念緊緊抓住人的靈魂,像青苔攀上樹幹那樣,移植上去且改變樹幹的特性。靈魂與罪之間有一個結,是戀愛之結,兩者成為一體。我們自己是這樣,我們按著自己的形象所生的孩子也是這樣。神啊!我的愚昧,你原知道(詩篇 69:5)。
2. 必須用管教的杖解決這個問題。合理溫和的方法不管用;必須嚴格對待,嚴厲處之,這會造成苦惱。孩子需要父母的管教,需要遵守紀律;我們都需要天父的管教(希伯來書 12:6,7),在神的管教下我們要除去愚昧,感謝神的杖。
16 欺壓貧窮為要利己的,並送禮與富戶的,都必缺乏。
這裡表明富戶有時所走的惡道,最後要導致自己貧窮且要惹怒神,儘管現在富足,必將缺乏;他們欺壓貧窮人並送禮與富戶。
1. 他們沒有愛心周濟窮人,不給他們,把最好的留下來,認為周濟窮人是日常開銷中最沒必要的部分,為要利己;但他們卻送禮給富戶,招待他們,也許是出於驕傲和虛榮,臉上有光彩,或是出於某種目的,日後得到好處。這樣的人都必缺乏。許多人因著自己愚昧的大方導致流浪街頭,而有通達愛心的人絕不會至此。基督要求我們邀請窮人參加宴席(路加福音 14:12,13)。
2. 他們不但不周濟窮人,還欺壓擄掠他們,敲詐貧窮的佃戶和鄰舍,侵犯沒有能力自衛之人的權利,還賄賂有錢人,袒護他們。這些都會是枉然的,他們都必缺乏。掠奪神之物、與神為敵的人,即使送禮給富戶、與他們交友也不能保平安。
第 17-21 節:反復提請注意
17 你須側耳聽受智慧人的言語,留心領會我的知識。
18 你若心中存記,嘴上咬定,這便為美。19 我今日以此特特指教你,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 20 謀略和知識的美事,我豈沒有寫給你嗎?21 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實理,你好將真言回復那打發你來的人。
所羅門在這裡改變了他的寫作風格和方法。從第 10 章開始到現在,他寫的多半是真理教訓,有時也寫了一些勉勵的話,叫我們把所學的應用出來。但在這裡,一直到第 24 章末了,他直接對兒子說話,對學生,對讀者,對聽眾,直接對一個特定的人說話。在前面,他的意思多半包含在一節經文中,這裡卻有更多的說明。看看神如何使用各種方式叫我們得智慧,免得我們倒胃口。為了喚醒我們的注意力,幫助我們應用,這裡用了直接說話的方式。傳道人不要以為在聽眾面前講道就夠了,必須針對他們講道,不僅要針對他們講道,還有針對特別的人群講道,就像所羅門在這裡做的一樣;你是否,等等。這裡我們看到,
I。迫切勉勵我們得智慧和恩德,要留心聽智慧人的言語,包括寫作的和口傳的,包括先知和祭司的話,尤其是所羅門在本書中給我們講的有關善與惡、罪與責任、獎賞與懲罰的知識。我們必須謙卑嚴肅地側耳聽這些話和這些知識,必須藉著信心和愛心留心領會,認真思想。光有耳沒有心是不行的。
II。強調這勉勵的依據。請思想,
1. 所羅門在本書中給我們這些知識的價值和分量。這些話非同小可,不是為了消遣解悶,不是幽默諺語,不是為了消磨時間。不是,這些是美事(第 20 節),關乎神的榮耀,關乎我們靈魂的聖潔和喜樂,關乎人類的益處。這些是君王的事(這個詞的原意),合乎君王所言,大臣所聞;這些是關於謀略和知識的事,指智慧的謀略,關乎最重要的事;這些事不僅能叫我們認識自己,也能叫我們幫助別人。
2. 這些事清楚明白地啟示出來,特別傳遞給我們。“這些事今日指教你們,公開地指教,叫大家都能讀;明明白白地指教,能走路的都能讀;比往日更完全地指教,就是今天這真光知識之日,就是今日特特指教你。然而這光也許只能停留一段時間;若今日不能對你有益處,也許今日指教你的這些事,到了明天就叫你的眼看不出來(路加福音 19:42)。這些事寫給你,為的是要更確定,使你能接受,且能穩妥地、原封不動地傳給後代。但這裡最強調的是這些事是特特指教你,就是你,是寫給你的,就像是直接寫給你的信。這些事適合你,適合解決你的問題;你可在這鏡子裡看見自己的臉;這是專門給你的,要成為你的法則,也要藉此審判你。”我們不能說,“這些東西真好,但與我們無關;”不,這些事與我們大有關係。
3. 這些事是與我們合宜的,給我們安慰和信譽。
(1)倘若我們把這些事深藏在心中,就會感到喜樂和滿足(第 18 節):“你若心中存記,若能消化,能以此管轄自己,能以此鍛造自己的個性,這便為美,就要成為你長久的喜樂。”敬虔的個性一旦形成,就是人生的巨大動力,使人穿白衣直行。唯有真心順服於敬虔之權勢的人才能得到敬虔的喜樂(箴言 2:10)。
(2)倘若我們在演講的時候用這些諺語,那是非常合宜的,能得好名聲。這些事非常適合你們的口(譯者注:和合本譯為嘴上咬定)。“要常談到這些事,如同談自己的事,以你的身份就該談這些事;每談到這些事,你就喜樂。”
4. 這些事對我們的益處。神寫給我們的這些美事不像主人給僕人的命令,給僕人的命令是為主人的利益;這些事更像是主人給學生的,給學生的就完全是為了學生的利益。我們必須持守這些事,因為是專門寫給我們的,
(1)為了叫我們倚靠神,與神相交,為要使你倚靠耶和華(第 19 節)。若沒有責任感就不能信靠神;所以這裡把責任教導我們,使我們有理由信靠他。不僅如此,我們過以神為樂、倚靠神的生活,這本身就是我們要學的一大責任,這責任是一切信仰敬虔的根基。
(2)為了叫我們因自己的判斷力而滿足,“要使你知道真言的實理;使你知道何為真理,能很容易分辨是非,能明白你領受相信神的真理是基於什麼樣的根基。”注意,
[1] 我們不僅要知道真言,還要知道真言的實理,使我們信得更有智慧,更有理性,能發展為堅定不移的信心。
[2] 要知道真言的實理,就必須使責任成為我們的良心,因為人若立志遵著他的旨意行,就必曉得這教訓是出於神(約翰福音 7:17)。
(3)為了叫我們可以教導別人,服侍別人:“你好將真言教導那些前來請教你的人,”也可理解為(有人這樣注釋)“你好將真言回復那些打發你來的人,就是委派你辦事的人。”知識傳遞給我們是為了行善,要叫別人在我們的燈下點亮自己的蠟燭,叫我們在自己所處的位置按照神的旨意事奉我們這一代人。倘若我們從心底裡遵守神的誡命,就能說出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彼得前書 3:15)。
第 22-23 節:警告不要欺壓窮人
22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 23 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
剛才那段莊嚴的前言以後,人以為接下來應該是一些新鮮事;其實不然,這裡談的仍是簡單平常的事,但卻是非常有必要的警告,不要欺壓窮人,不要犯禽獸般喪盡人性的罪。注意,
I。這樁罪本身,就是搶奪窮人,使他們更貧窮,把他們僅有的奪去,叫他們一無所有。搶奪任何人都是不好的,而搶奪窮人尤其荒謬,我們應該幫助他們才是;本該以捐輸滋潤,卻以權勢榨乾。欺壓困苦人,使他們苦上加苦;審判窮人,幫助搶奪他們的人,好比自己在搶奪他們。富人受點委屈不算什麼,窮人則不一樣,因此我們更要謹慎不能叫他們受委屈。
II。這樁罪的嚴重性。
1. 窮人若由於貧窮而不能自衛,我們卻反而去搶奪他們,這是罪上加罪;這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看別人無助就占他便宜,這不但是卑鄙懦夫的行為,更是滅絕人性,禽獸不如。
2. 或者以法律和公義來偽裝自己,這就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城門口應該是保護窮人的地方,應該是秉持公義抵擋欺壓人的地方。
III。犯這樁罪的危險。搶奪欺壓窮人的人有禍了;因為,
1. 受欺壓的人會發現神是他們大有能力的朋友。神必為他辯屈,不會聽憑他們被踹倒踐踏。人不為他們辯護,神自會為他們辯護。
2. 欺壓之人會發現神是公義的復仇者。他要追討他們的罪,搶奪窮人的,神必奪取那人的命;他要審判他們,咒詛他們的靈魂。搶奪窮人的最終必是害了自己。
第 24-29 節:智慧的諺語
24 好生氣的人,不可與他結交;暴怒的人,不可與他來往; 25 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自己就陷在網羅裡。
這裡說的是,
1. 警戒不要與脾氣暴躁的人來往。我們要為朋友著想,隨時準備幫助他們,這是交友的法則,所以在選擇朋友的時候應當有智慧,要謹慎,避免交上不該交的朋友。一般來說我們要以禮相待所有的人,但卻要留心誰可以成為我們的知心朋友。若有人容易被觸怒,愛發脾氣,不堪受辱,發怒的時候言行不檢點,且怒氣越來越大,這樣的人不適合做朋友或伴侶,因為他會經常發火,成為我們的煩惱,他會指望我們也像他那樣沖著別人發火,這就成了我們的罪。
2. 不要與這樣的人來往的原因: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近墨者黑。我們敗壞的心裡有太多易燃物,跟那些怒火四射的人交往是非常危險的。我們會陷在網羅裡,因為隨意發怒對任何人來說都是網羅,都是犯罪。所羅門沒有說,“恐怕你學了惡言或打破了頭,”而是說,“恐怕你效法他的行為,染上壞脾性,”這是更加糟糕的。
26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27 你若沒有甚麼償還,何必使人奪去你睡臥的床呢?
在這裡我們看到一點,是前面經常提到的,就是不要給人作保,這是非常不明智不公平的事。
1. 若有人敗壞家產和聲譽,急需朋友作保,想把債務拖得久一點,更大程度傷害借貸給他們的人,欺騙鄰舍,滿足自己的慾望,這樣的人千萬不要與他們交朋友。不要與他們來往,不要與他們為伍。
2. 不要擊掌:為別人作保,自己卻沒有什麼償還,這是在錢財上欺騙別人。如果一個人由於神的旨意不能還清自己的債,他就該受到同情和幫助;但是如果他明知道自己無力償還,或確定債主動不了他的財產,仍去借錢或借財物,或替別人作保借錢,這無異於偷鄰舍的錢,雖然憐憫在任何時候都適用,但國有國法,如果他的床被人奪去,也是他咎由自取(出埃及記 22:26, 27)。如果一個人貧窮,沒有可抵押之物,就該周濟他,這是誠實;但追討債務則不同,那是要牽涉到法律的。
3. 不能敗壞自己的產業和家庭。人人都應當公平對待自己,公平對待妻子兒女。入不敷支,管不好自己的事或因債務拖累自己,浪費自己的財產淪為貧困,這樣的人不是公平對待自己和家人。若是為了見證良心,我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希伯來書 10:34),但若是由於自己的魯莽和愚昧,這就另當別論了。
28 你先祖所立的地界,你不可挪移。
1. 這裡教導我們不要侵犯別人的權利,儘管我們可以想辦法偷偷地合法地做,暗地裡弄虛作假,不需要明刀明槍地幹。不要圈地卻侵犯別人的自由和權利,剝奪別人正常維護產業的途徑。特別是不要強佔別人的產業。地標和里程碑見證著每個人的權利,不可挪移,免得發生戰爭、毆鬥和無休止的爭吵;不可把地標從鄰舍的地裡挪到自己的地裡,這是赤裸裸的搶奪,且遺禍後代。
2. 我們可以從這句話悟出,在一切國家社會事務上,我們應該尊重且承認以往的約定俗成的做法和既定的政府條例,免得以改善為名,一個冒然改動就引起危險的後果。
29 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必不站在下賤人面前。
1. 明確表示要找到一個真正聰明且殷勤的人是多麼不易:“你看見辦事殷勤的人嗎?你不會看見許多這樣的人,而遲鈍懶散的卻多如牛毛。”辦事殷勤的人全力爭取,不管事大事小,不計較事情得失;這樣的人酷愛辦事,又快又主動,有始有終,不但一如既往,堅定不移,而且靈巧嫺熟,敢於創新,雷厲風行,知道如何大事化小。
2. 預言這樣的人今後的前景:雖然現在他還在下賤人面前,意思是他被他們所雇用,輔助他們,但他必高升,很可能會站在君王面前,成為駐外大使或本國宰相。你看見在信仰的事上辦事殷勤的人嗎?他很有可能道德卓越,要站在萬王之王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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