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 第三章
在前章,事情都很順利,路得的行為中都顯出她的貞德;在本章,則有一些更重要的事情。I。拿俄米指示路得,怎樣使波阿斯成為自己的丈夫(1-5節)。II。路得精確地遵守婆婆的指示(6,7節)。III。波阿斯恩慈地、並有榮耀地對待她(8-15節)。IV。她回到婆婆那裡去(16-18節)。
1-5。1路得的婆婆拿俄米對她說:「女兒啊,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嗎?2你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波阿斯不是我們的親族嗎?他今夜在場上簸大麥;3你要沐浴抹膏,換上衣服,下到場上,卻不要使那人認出你來。你等他吃喝完了,4到他睡的時候,你看準他睡的地方,就進去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他必告訴你所當做的事。」5路得說:「凡你所吩咐的,我必遵行。」
I。拿俄米對路得的關心愛護無疑值得稱讚。拿俄米自己並不想再嫁(得1:12);不過她並不是要限制年輕的路得再嫁。反而,拿俄米為此事很花心思。她出於智慧為路得所計畫的事情,是路得出於謙遜而自己不會去想的。拿俄米這樣做,
1. 是對死者的義,使他們的名可以存留,使他們的家庭不會滅絕。2。更是對還活著的路得的恩慈和感謝;路得一直以來都盡心盡力地陪伴在旁。女 兒 啊 , 我 不 當 為 你 找 個 安 身 之 處 , 使 你 享 福 嗎 ?婚姻是年輕人的安身之處。隨著逡巡的感情穩定下來,心也安息。
II。拿俄米讓路得接近波阿斯所採取的方法卻是很特別的;而且看起來很可疑、難說是否是正確的。如果其中有任何不恰當的事情,那麼錯應該在拿俄米;因為是她讓路得這樣去做的,而且她應比路得更懂得神給以色列的律法。
1. 的確,波阿斯是死去的拿俄米兒子至近的親屬;按著神律法,應該娶路得為妻(2節):波 阿 斯 不 是 我 們 的 親 族 嗎 ?
2. 現在也是適合的時間,既然波阿斯已經與路得很熟悉,就應該提醒他這件事情。而且由於波阿斯一直在各樣小事上對路得恩慈,這使拿俄米盼望,波阿斯在這件大事上也不會不友善。今夜是波阿斯他們簸大麥的時候,就要慶祝豐收完畢時的喜悅;這正如拿八或押沙龍在剪羊毛結束時的歡宴。
3. 拿俄米覺得路得應該自己去做這件提醒的事情。在(申25:7-9)的律法也表明應該這樣。因此拿俄米讓路得沐浴更衣;是要乾淨清潔,而不是花裡胡哨;去下到場上。
4.當波阿斯躺下睡覺以後,路得悄悄地去躺臥在他的腳下。這件事情看起來是不當的;許多人都認為這是不正確的事情;我們不應通過故意地作惡來成就善。把乾柴和火星放在一起是危險的;罪惡的火星會燃起多麼大的大火!所有人都同意,這裡記載的這件事情,絕對是不能作為先例,來使我們效法。不過,我願意在這裡寫一些正面的話。如果波阿斯的確是那至近的親屬(拿俄米所說的),那麼路得在神面前就是波阿斯的妻子;而且拿俄米的確是要讓路得成為波阿斯的妻子,而並不是要隨意露宿逡巡放肆。拿俄米知道,波阿斯不僅是一個年老之人(否則她也一定不會放心讓路得如此去行),而且是一個莊重清醒之人,一個貞德與敬虔之人,是一個敬畏神的人。她也知道,路得是一個謙遜、貞德、顧家的人(多2:5)。以色列人曾經被摩押女子引誘欺騙(民25:1);但是這裡的路得,絕對不同於那些罪惡的摩押女子。拿俄米自己也並不是出於什麼惡意的原因,而是出於誠實與尊嚴的原因,出於愛意(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她也知道,波阿斯與路得都會有同樣的誠實和尊嚴。如果拿俄米這裡讓路得去做的事情是不恰當、不合適的;那麼,這不是由於拿俄米品德不好的原因,而是出於智慧方面不足;因為這件事情本身會玷污了路得與波阿斯的婚事,破壞了波阿斯對她的良善感情。拿俄米差遣路得到波阿斯那裡,看他會怎樣告訴路得當做的事。我們都應當這樣躺臥在我們救主的腳前,聽他吩咐我們當怎樣行。主啊,請告訴我應當怎樣做?(徒9:6)。貞德的路得回答婆婆:凡 你 所 吩 咐 的 , 我 必 遵 行 。年輕的人應當這樣順服於長者,聽從他們莊重、正確、謹慎的建議和教誨。
6-13。6 路得就下到場上,照她婆婆所吩咐她的而行。7 波阿斯吃喝完了,心裏歡暢,就去睡在麥堆旁邊。路得便悄悄地來掀開他腳上的被,躺臥在那裏。8 到了夜半,那人忽然驚醒,翻過身來,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腳下。9 他就說:「你是誰?」回答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10 波阿斯說:「女兒啊,願你蒙耶和華賜福。你末後的恩比先前更大;因為少年人無論貧富,你都沒有跟從。11 女兒啊,現在不要懼怕,凡你所說的,我必照著行;我本城的人都知道你是個賢德的女子。12 我實在是你一個至近的親屬,只是還有一個人比我更近。13 你今夜在這裏住宿,明早他若肯為你盡親屬的本分,就由他吧!倘若不肯,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必為你盡了本分,你只管躺到天亮。」
I。波阿斯對日常事務的良好管理。
1. 當僕人們簸麥子的時候,波阿斯與他們在一起,關注著他們;不是說防止他們偷竊什麼,而是使他們注意不要隨意簸大麥而浪費了糧食。主人應當這樣杜絕僕人們的粗心大意;他們雖是誠實,但是卻要常常督促,以保持勤勉。
2. 當完成了收穫的工作,波阿斯熱情款待他們,與他們一同吃喝,歡暢。富足、居高位的人,應當與工人們這樣熱情地打成一片。
3. 當波阿斯與僕人吃完了晚飯,吃喝歡暢以後,就去睡在麥堆旁邊;他早早地入睡,好預備明日的工作。良善人都應這樣謹守,不沉溺自己、不無節制地歡飲醉酒。
4. 波阿斯睡在麥堆旁邊,不是因為他心中的寄託在此;也不僅是因為防止別人偷竊;而是因為這裡就近他的工作,使明日可以更加方便地開始搬運收穫的穀物。在此也顯明,波阿斯就如他的先祖雅各一樣,不是一個奢侈的人,而是簡樸平實之人。
II。路得遵從了婆婆的吩咐,去躺臥在波阿斯的腳前(不是身邊);是穿著衣服,而且一直清醒,等待波阿斯醒來的機會。當波阿斯半夜驚醒,感到腳前有人,就詢問是誰;路得回答他的話(9節)。路得告訴他,自己是來尋求他的保護,因他是神的律法所定的應當保護她的人:“你有權利來挽救一個家庭和產業,使之不會滅絕;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娶我為妻”。我們也應當如此,在信心裡,把耶穌基督當作我們至親的親屬;祂能夠挽救我們;我們應當來到他的羽翼之下(太23:37),祈求他用他的衣襟遮蓋我們。“主喊,把我帶入你的約中;求你眷顧我”。
III。波阿斯對路得的接納。路得所作的,並沒有帶來惡果;因此拿俄米對這個親屬的眼光果然沒有看錯。波阿斯知道,路得的要求是正當和尊嚴的,因此也以正當和尊重的方式對待她;而不是對待他的妹子如同對待妓女(創34:31)。
1. 波阿斯沒有侵犯路得的貞潔。他知道路得如此的行為,並非是出於任何罪惡的慾望或是貪念;因此波阿斯也維持了彼此的尊重和敬意。
2. 波阿斯也沒有責備她所做的事,沒有說她這樣行事魯莽不當;一直以來,在這些田間收割的日子裡,他都知道路得是一個謙遜正直的人。
(1)波阿斯稱讚她,對她說恩慈的話;稱她為女兒,並對她說敬重的話語,把她當作品德清潔的人。路得孝敬婆婆,恩慈待人,離開摩押地,來到以色列,與婆婆同住,照顧幫助她。為此,波阿斯已經向她祝福過(得2:12);但是這裡,波阿斯說:「你 末 後 的 恩 比 先 前 更 大(10節)」。少年人無論是貧是富,路得都沒有跟從;而是願意在再嫁的事情上順服於神的律法,儘管波阿斯已經是一個老年人。年輕人不可隨從自己的眼目或是心猿意馬,而是應當尋求、跟隨神的旨意,應當聽從父母長輩的指引。
(2)波阿斯也應許了這件婚事(11節)。不要懼怕;我也不會輕看你;我會按著你所要求的去做;因為我沒有理由能拒絕神的律法;而且我們全城的人都知道你是一個賢德的人。【1】賢德的品格應當被人稱讚(腓4:8);人們應當尊敬那良善、有智慧的人。路得是一個貧窮的婦女,而貧窮常常遮擋了賢德的光芒;但是她的品格,即使在卑微的境地,也能被人明顯看見,沒有隱藏。如果貧窮的人是良善有賢德的人,那麼,神也會把榮耀給他們;人也會稱讚他們。路得以謙卑和謙遜著稱;這謙卑是通向榮耀的道路。她越不誇耀自己的良善,鄰舍就越能明顯地看見她的良善。【2】當我們選擇共負一軛的伴侶時,貞德是最最重要的;智慧勝過黃金;若沒有智慧與貞德,其它的都會成為煩憂困苦。
(3)但是,還有一個人是比波阿斯更近的親屬(12節)。波阿斯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拿俄米因為出外很久,所以可能不知道;否則她不會讓路得去到波阿斯這裡如此行事。不過波阿斯沒有讓路得自己去找那個人;而是,波阿斯會親自去向那個人說話,了解他的意思。如果那個人拒絕,他就會娶路得;他為此指著耶和華起誓(13節)。說完這些以後,波阿斯就讓路得等到第二天。在此,波阿斯沒有把路得當作妓女一樣對待;而是,像父親一樣祝福她,像朋友一樣鼓勵她,像親人一樣應許她,像恩主一樣獎賞她;使路得的心中,滿有盼望和恩賜,沒有焦急,而是滿了幸福。這就是溫柔與節制,在他的心裡和口裡,沒有詭詐
!
14-18。14路得便在他腳下躺到天快亮,人彼此不能辨認的時候就起來了。波阿斯說:「不可使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5又對路得說:「打開你所披的外衣。」她打開了,波阿斯就撮了六簸箕大麥,幫她扛在肩上,她便進城去了。16路得回到婆婆那裏,婆婆說:「女兒啊,怎麼樣了?」路得就將那人向她所行的述說了一遍,17又說:「那人給了我六簸箕大麥,對我說:『你不可空手回去見你的婆婆。』」18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I。波阿斯打發路得回去。在夜間路得回去會不安全;因此,波阿斯讓她仍躺在腳前,直到天明。天一破曉,雖然人還不能彼此辨認,但是已經依稀能看見路的時候,路得起來準備回家。
1. 波阿斯打發她走的時候說,不要讓別人知道有女子到場上來(14節)。雖然他們不須關心別人是怎樣看待他們,因為他們自己內心無愧;然而很少有人能夠這樣接近火花卻不被燒傷,所以沒必要讓人對此說三道四。我們要常常警醒小心,不僅要良心清白,而且也要在意聲譽;儘量不要做那些即使無辜、但是會被人誤解的事情;如果必須做不可,也要注意不要讓人知道。我們不僅要遠離、避免罪,也要遠離避免醜聞。這裡還有另外一個原因;如果此事傳開,路得的另外那個至近親屬的心思會被影響、改變,更可能會拒絕路得。
2. 路得走的時候,波阿斯給了她很重的禮物,六簸箕大麥;可以使在家等候的貧窮婆婆高興;也表明波阿斯現在打發路得回去,並沒有任何惡意和不喜悅。這是送給路得的、她能扛得動的盡可能多的禮物。
II。路得回家以後,婆婆的詢問:「女 兒 啊 , 怎 麼 樣 了 」。路得講述了以後(17節),婆婆告訴路得,
1.“女 兒 啊 , 你 只 管 安 坐 等 候 , 看 這 事 怎 樣 成 就”。路得已經盡力做了自己所能做的事,現在,她要耐心地等待,不要焦急。讓我們在這裡學習,倚靠、等待神的意旨安排,跟隨、服事於神的旨意,滿心盼望、也決意接受事情的結果;無論這結果是什麼。有時,事情的發展常常顯明,對我們最好的事情,卻往往不是出於我們自己所作的努力。“因此,只管安坐等候,看事情怎樣成就;並說,主啊,願祢的旨意成就;我已經準備好了”。
2. 拿俄米確定地對路得說:「那 人 今 日 不 辦 成 這 事 必 不 休 息 」。波阿斯的所作所為將會表明,他是一個多麼信實恩慈的人。雖然現在仍是農忙的季節,在田地裡、在家中都有許多事情要忙;然而,波阿斯必會把這件事情當作頭等大事一樣去辦。拿俄米相信,路得已經贏得了他的心;因此,波阿斯會熱切地成就此事。他一定會把這件事情辦理得非常迅速妥當。良善的基督徒們,不也是應當這樣嗎:把所有的寄託和注目都放在神的身上;因為神已經應許眷顧我們,我們還有什麼要擔心害怕的呢?安坐等候,看這件事情怎樣成就;因為主必會使那些愛主的人完全,使我們的事情成就;(詩37:4,5)又 要 以 耶 和 華 為 樂 。 祂 就 將 你 心 裡 所 求 的 賜 給 你 。當 將 你 的 事 交 托 耶 和 華 , 並 倚 靠 祂 , 祂 就 必 成 全 。(詩138:8)耶 和 華 必 成 全 關 乎 我 的 事 。 耶 和 華 啊 , 祢 的 慈 愛 永 遠 長 存 。(賽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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