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26

[以西結書] 第二十四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四章

煮肉的鍋——鍋放在火上


本章包含兩篇講章,針對一個具體事件,都出自西奈山,乃是驚恐的山,又都出自以巴路山,乃是咒詛的山,都宣告正臨到耶路撒冷的厄運。所針對的具體事件是巴比倫王圍困耶路撒冷,講章的用意是指出圍城到最後,他不但要佔領這地,還要毀滅這地。

I。用火上煮肉鍋為兆頭,表示圍城期間耶路撒冷必遭大難,並且這是公義的,因她淫亂不堪(第1-14節)。

II。用以西結不為妻子亡故而哀哭為兆頭,表示臨到耶路撒冷的災禍太大,來不及哀哭,災禍中人人都必沉浸在無語的絕望中(第15-27節)

 

肉鍋的比喻;比喻的解釋(主前590年)

1第九年十月初十日,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今日正是巴比倫王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3要向這悖逆之家設比喻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將鍋放在火上,放好了,就倒水在其中;4將肉塊,就是一切肥美的肉塊、腿,和肩都聚在其中,拿美好的骨頭把鍋裝滿;5取羊群中最好的,將柴堆在鍋下,使鍋開滾,好把骨頭煮在其中。6「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 這流人血的城,就是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須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不必為它拈鬮。7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倒在地上,用土掩蓋。8這城中所流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乃是出於我,為要發忿怒施行報應。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禍哉!這流人血的城,我也必大堆火柴,10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將肉煮爛,把湯熬濃,使骨頭烤焦;11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使鍋燒熱,使銅燒紅,熔化其中的污穢,除淨其上的鏽。12這鍋勞碌疲乏,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13在你污穢中有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14 - 耶和華說過的必定成就,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必不顧惜,也不後悔。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裡說的是:

I。神將尼布甲尼撒包圍耶路撒冷的事告訴了身在巴比倫的以西結,那是他正準備圍城的時候(第2節):「人子啊,巴比倫王眼下正在國外指揮大軍,你不知道他在何處,今日就是他就近耶路撒冷的日子,你要將這日記下。」從耶路撒冷到巴比倫路途遙遠,要走很多天的路程。也許當時的最新消息是大軍意圖攻打亞捫人的拉巴,圍城戰役一觸即發。但神知道,他可以告訴先知:「就是今日,就在這時,耶路撒冷被困,迦勒底大軍已經兵臨城下。」注意:任何時候,任何地方,哪怕是最遙遠的地方,也都在神的眼目之下。他告訴先知,並叫先知告訴眾人,乃至不久以後消息傳來,證明此事分毫不差,先知的使命就得到確認,眾人就會說,既然他的消息正確,他的預言想必也是正確的,因為他的消息和預言都從天上來

II。神吩咐他要把這件事記下來。要寫在書卷上,作為備忘錄,在約雅斤被擄的第九年(以西結從那時開始計算日期,參考12;那也是西底家作王第九年,因為他在約雅斤被擄那年登基作王),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包圍耶路撒冷;這裡的日期和歷史書上的日期完全吻合(列王紀下251)。由此可見神將事件啟示給他的先知僕人,尤其是可用來證明他們所傳之道的事件,也因此堅固他們自己的信心。注意:將精彩事件的日期準確記錄下來,這很有好處,有助於在這些事件中更多地彰顯神的榮耀,更好地解釋並證明聖經中的預言。神所行的,都顯明出來(使徒行傳15181

1欽定本將使徒行傳1518譯為:自從創世以來,神所行的,都顯明出來。

III。神吩咐他要將這件事告訴眾人,主要是表明這次耶路撒冷被圍困,最後的結局必定是耶路撒冷毀滅。要將這件事告訴這悖逆之家,告訴身在巴比倫的人,然後通過他們傳到故鄉去。悖逆之家很快要成為毀滅之家

1.要用兆頭向他們表明,因為那愚蒙的民需要像教孩子那樣受教。要用煮沸的鍋來打比方。這和多年前耶利米的異象相吻合,那時他剛開始當先知;這也許是為了叫他們想起這件事來(我看見一個燒開的鍋,從北而傾;耶利米書113;比喻的解釋出現在耶利米書115,象徵北方列國要包圍耶路撒冷);打這比方是要證明耶利米的異象,也是駁斥耶路撒冷眾首領的徒然指望,他們說(113):這城是鍋,我們是肉,意思是:我們在這裡安全得很,四圍好比銅牆鐵壁。神說:「那好,就讓你們在耶路撒冷煮沸,好比鍋中的肉,煮得稀爛;把這鍋放在火上,裡面盛水(第4節),裝滿肉,取羊群中最好的(第5節),最肥美的肉塊(第4節),裝滿骨頭骨髓,其餘的骨頭當柴燒,無論是鍋裡的,還是鍋下面的,整頭牲畜都用得上。」用骨頭當柴燒,雖是慢火(圍城曠日持久),卻是要燒很久,神向他們發怒就是這樣,不像鍋下燒荊棘的爆聲(傳道書7 6),只會發出聲響,火焰上竄,卻沒有熱度。從全國各處逃進耶路撒冷避難的,都必大失所望,因為很快就受不了這圍城的熱度,又無法逃出來,不得不忍耐,好比煮沸鍋中的肉

流人血的城——長鏽的鍋

2.
要對這兆頭發表點評。這是表示這流人血的城有禍了(第6節)。第9節又說一遍;既然是流人血,那就把它放在鍋裡煮,那是最合宜的去處。讓我們看看這裡

1)神如何對付它。耶路撒冷被圍期間好比火上煮沸的鍋,人人受熱,四處亂竄。

[1.] 要確保鍋下的火不滅,象徵包圍圈密不透風,也象徵圍城大軍多次發動猛攻,尤其是神的忿怒持續燃燒,攻擊他們(第9節):我必大堆火柴。有使命賦予迦勒底人(第10節),要他們添上木柴,使火著旺,叫城裡的居民感到越來越熱。注意:神所點燃燒滅不悔改罪人的火永不減弱,更不會因為缺柴而熄滅。陀斐特其中堆的是火與許多木柴(以賽亞書3033)。

[2.] 那肉煮熟了就取出,交給迦勒底人享用。要將肉煮爛,煮透;把湯熬濃,發出香味,叫人吃了香甜可口;要使骨頭烤焦,可能指鍋下的骨頭(使其和別的柴一同燒滅),也可能如有的人所認為的,指鍋裡的骨頭:讓這鍋煮透,不僅把肉煮爛,連骨頭都煮軟,叫耶路撒冷一切居民都在疾病、刀劍和饑荒中走投無路。隨後(第6節),要將肉塊從其中一一取出來,將每個人都交到仇敵手中,或被刀殺,或被擄去;叫他們成為唾手可得的獵物,叫迦勒底人撲向他們,好比饑餓的人撲向擺在面前的美味佳餚。不必為它拈鬮;鍋中的每一塊肉都要取出來,被人吞吃,或先取或後取,都是一樣,所以不必拈鬮決定先取哪塊。大衛用繩量摩押人,量二繩的殺了,量一繩的存留(撒母耳記下82)。那是極其嚴酷的軍事刑罰。但這裡不用繩,不用憐憫的份,人人都走一樣的路,都通向滅亡。

[3.] 鍋中之物燒完了,要把鍋倒空坐在炭火上,把鍋也燒了,象徵燒盡整座城邑(第11節)。肉塊的渣滓(也有人譯為肉塊的鏽)進到鍋裡,再洗再刷也不得乾淨,必須用火燒;要將其中的污穢全都燒盡,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將其熔化,與鍋一同燒盡。將毒蛇和毒蛇的巢穴一同滅盡。

2)神為何與它相爭。若非神被惹怒在先,他決不會如此嚴厲對待耶路撒冷;這是她咎由自取,因為:

[1.] 這是個流人血的城(第7-8節):城中所流的血。很多野蠻的謀殺事件就發生在城中心,更有甚者,他們性本殘暴,心裡喜悅流人血,所以說是城中。他們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公開狂妄殺人,公然藐視神和人的司法制度。她殺了人,不把血倒在地上,用土掩蓋,像是羞於犯罪,或者懼怕刑罰。她也不把殺人看作污穢之事,加以掩蓋(申命記2313),更不覺得危險。 她甚至把血倒在磐石上,滲不進去,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怕神看見,不怕他的報應。他們以執法為由,流無辜人的血,還以此為誇耀,仿佛是為神為國人謀利益,所以行在淨光的磐石上。這也可能指他們在高處將自己的兒女獻為祭物,也許在淨光的磐石上。這就導致忿怒和報應臨到他們(第8節)。神必發怒,必因這些事討罪,必報復這樣的國民(耶利米書529),不可避免。如此血腥的城,定要叫她喝血,這是很有必要的,因她配得如此,這是要叫公義的神得榮耀。並且既然犯罪是公開的,臭名昭著的,所受的刑罰也當如此:我已將她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2。耶路撒冷要成為榜樣,要被世人觀看;神待她,乃是按照復仇的法則。在眾人面前犯罪的,理當在眾人面前受罰;人若膽大妄為,不掩蓋自己的罪行,那麼對他們的刑罰也就不必掩蓋,不必顧及他們的名聲。

2欽定本將第8節上半句譯為:我已將她的血倒在淨光的磐石上,不得掩蓋。

[2.] 這是個污穢的城。比方的這段解釋,多次提到鍋裡的鏽,象徵神的審判臨到耶路撒冷的時候,她的罪孽堆積起來,極為明顯。這是個長鏽的鍋,其中的鏽未曾除掉(第6節)。所長的大鏽仍未除掉(第12節),其餘的都燒盡,但鏽還沾在鍋裡,要在鍋裡熔化(第11節),有的落在火裡3(第12節),要直接被火燒,燒得更猛,最後全都除淨(第11節)。神的手已經向他們伸出,他們不但不自卑,不悔改,不接受罪的刑罰,反倒更加狂妄,犯起罪來更瘋狂,與神相爭,逼迫他的先知,並且彼此發怒,誓與迦勒底人作對到底,咆哮撕咬,像個野牛落在網羅裡。這就是他們的鏽,好比那亞哈斯王,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歷代志下2822)。本該變得更好,反倒變得更壞,本該因著神話語和天意的譴責受約束,反倒內心的敗壞發作出來,或者原本已經藉著悔改認罪除去了鐵銹,但後來又長回來,重蹈覆轍,原本似乎柔軟的心又再剛硬,這樣的人基本上沒有指望。耶路撒冷就是這樣的:她厭倦了謊言4,厭倦神要她悔改的用意和應許,持守不住,又厭倦自己屬肉體的倚靠,樣樣落空(第12節)。注意:人若追隨虛無的謊言,很快就會感到厭倦。現在來看看她的下場(第13-14節)。只因她作惡多端,無可救藥,就被撇棄,註定滅亡。

3欽定本將第12節下半句的「這鏽就是用火也不能除掉」譯為:這鏽要落在火裡。

4欽定本將第12節中「勞碌疲乏」譯為「厭倦謊言」。

第一,各樣改革的途徑都嘗試了,無一奏效(第13節):「在你污穢中有淫行, 你在其中變得越發頑固,越發狂妄,已經養成了習慣,因你一犯再犯。在你的污穢中有根深蒂固的淫行,我潔淨你,你卻不潔淨。我給你良藥,對你卻一點不管用。我想方設法潔淨你,對你卻一點不奏效,一點不起作用。」注意:聖禮和天意在很多人身上不起作用,想想都覺得惋惜。

第二,於是就決定不再採用這樣的方法:你的污穢再不能潔淨。這火不再是鍛煉的火,而是吞滅的火,不再像過去那樣又減弱又縮短,而是越燒越久,越燒越旺,直到成就毀滅之工。注意:人若不願被醫治,那就要被放棄,那時就無可救藥,這是公義的。日子將到,人們要說: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啟示錄2211)。

第三,到那時,他們必徹底滅亡,一無所剩:我的忿怒要留在你身上5。這和經上所說的關於後來的猶太人相仿:神的忿怒臨在他們身上已經到了極處(帖撒羅尼迦前書216)。這是他們配得的:人必照你的舉動行為審判你(第14節)。神也必如此行。這判決有一系列重複的話為證,為的是喚醒他們,明白他們的毀滅是確實無疑的:「我耶和華說過的,我說到做到;必定成就,無人攔得住;我必照話而行,必不返回,命令已經發出,我必不顧惜,不憐憫,也不後悔。」他的意念不改變,他的道路也不改變。由此,先知不能再替他們代求,他們也不能再指望逃脫。神已經說了,就必做到。注意:神向罪人發怒的宣告是不容干犯的,照樣,他向他百姓施恩惠的保證也是不容干犯的。神不可能虛假,他們必被定罪;落得如此地步,那就實在是可悲。

5欽定本將第13節中「直等我向你發的忿怒止息」譯為:我的忿怒要留在你身上。

 

先知妻子之死;耶路撒冷毀滅的兆頭(主前590年)

15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16「人子啊,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你卻不可悲哀哭泣, 也不可流淚,17只可歎息,不可出聲,不可辦理喪事;頭上仍勒裹頭巾,腳上仍穿鞋,不可蒙著嘴唇,也不可吃弔喪的食物。」18於是我將這事早晨告訴百姓,晚上我的妻就死了。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19百姓問我說:「你這樣行與我們有甚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20我回答他們:「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1『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裡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22那時,你們必行我僕人所行的,不蒙著嘴唇,也不吃弔喪的食物。23你們仍要頭上勒裹頭巾,腳上穿鞋;不可悲哀哭泣。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相對歎息,漸漸消滅。24以西結必這樣為你們作預兆;凡他所行的,你們也必照樣行。那事來到,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25「人子啊,我除掉他們所倚靠、所歡喜的榮耀,並眼中所喜愛、心裡所重看的兒女。26那日逃脫的人豈不來到你這裡,使你耳聞這事嗎?27你必向逃脫的人開口說話,不再啞口。你必這樣為他們作預兆,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先知妻子的死——不可悲哀哭泣

以西結自從本書的開頭就在預言耶路撒冷即將毀滅,直到這裡,這個題目終告結束;他在後面雖仍多多預言別國的事,卻沒有再論到耶路撒冷,直到將近三年後耶路撒冷毀滅的消息傳來(3321)。在本章的前半部份,他叫人明白,若想避免這場災禍,那是沒有一點指望,這裡他叫人明白,若想為這場災禍哀哭,也是不能盡情。請注意看

I。用何兆頭來向他們表明:這兆頭真是叫先知代價慘重。他按神所命定的,付出如此代價,要叫他們能聽進他所傳的,他們仍然無動於衷,這就使他們更加蒙羞

1.他不得不失去好妻子,她要忽然死去,從他身邊被取去。神把這件事預先告訴他,使他不致措手不及(第16節):看哪,我要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注意:

1)婚姻和先知職任之間並無衝突;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希伯來書134),傳道人嫁娶,自然也不是犯罪。

2)人生的安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關係融洽。以西結定是找到了一位聰慧溫柔的同負一軛之人,能分擔他的憂思和關切,在被擄之地與他愉快相伴。

3)夫妻之間不僅要互相遮眼(創世記2016),免得眼目留戀他人,還要互相眼目喜愛,彼此交換愉悅的眼神。所愛的妻是眼目所喜愛的,沒有比她更使人感到溫馨的。

4)越是寶愛,就越不安全;眼目之所愛也許隨時被取去,叫人心中憂傷,所以說,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快樂的,要像不快樂(哥林多前書729-30)。再虔誠、再有用、再可愛的,也免不了死的擊打。

5)倘若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我們就應當看見,並且承認,其中有神的手:我將你眼目所喜愛的取去。神隨己意,按他的日子,將我們在世的安慰取去;這些安慰本是他賜給我們的,但他仍保留其所有權,他的東西難道不可隨他的意思用嗎?(馬太福音2015

6)遇到這樣的苦難,我們就應當想到自己不過是人子,如神在此稱呼先知的那樣。既然是亞當之子,妻子是夏娃之女,因而就是將死的人。這樣的事,人人都可能遇到,難道大地為你見棄嗎?(約伯記184)先知照著這預言告訴他們(第18節):我將 這事早晨告訴百姓;神差遣眾先知,從早起來差遣他們(耶利米書265);他想,百姓若能聽得進,早晨也許是最容易聽得進的時候。請注意看:

[1.] 神雖提早告訴以西結,有此大難臨頭,但他並不因此停止做工,他仍決意繼續。

[2.]苦難臨到時,倘若我們正走在盡本份的路上,也許就更容易承受,只要持守在神的愛中,那就不會受傷,也不會出差錯

2.他不得不克制自己,不為亡妻盡情哀哭;哀哭本是向她致哀,也是緩解自己心中的壓抑。他心中的憂傷不能自然流露(第16節),不可哭泣發洩情緒,也不可流淚,儘管流淚向死者致哀是通情達理的;身體入土好比撒種,理當流淚澆灌。但以西結不能如此,儘管他以為自己和別人一樣,理當如此,並且若不如此,也許還會遭人議論。他更不能舉辦任何弔喪儀式;他仍要穿平時的衣服,戴頭巾,這裡稱作裹頭巾,仍要穿鞋,不可像舉喪之人那樣赤腳;不可蒙著嘴唇,不可用帕子遮臉(舉喪之人往往如此;利未記1345);不可面帶愁容,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馬太福音618);不可吃弔喪的食物,不可指望鄰舍和朋友送食物來;遇有喪事朋友往往如此,知道弔喪者無心預備食物;即便有人送來,也不可吃,行事仍要像往常那樣。心之所愛死了,竟然不能哀哭,這真是大大有違屬血氣的人性,但既然這是神的吩咐,次日早晨我便遵命而行。他出現在眾人面前,像往常那樣,臉色如常,沒有一點哀慟的跡象。

1)這真是奇怪,以西結為了把自己當作兆頭,不得不強忍悲痛,頑強克制自己。注意:我們的感情應當永遠順服神的指示,哪怕是最困難的,哪怕是我們最不願意的,也應當遵行他的命令。

2)為死者舉哀雖是責任,但仍要受信仰和理性的管轄,不可憂傷像那些沒有指望的人一樣(帖撒羅尼迦前書413);人死了,哪怕是最寶貴、最難捨難分的人死了,也不可哭得仿佛失去了神,仿佛我們的福樂都隨之失去;傳道人若遇到這樣的事,應當作節哀順變的榜樣。在這樣的時候,應當努力藉著苦難提高自己,努力順應苦難,在親人離世之際,加增我們對將來世界的認識,效法約伯,無論是賞賜還是收取,都稱頌耶和華的名(約伯記121


耶路撒冷被擄——眼目所喜愛的被取去

II
。兆頭的解釋和應用。眾人詢問這是何意(第19節):你這樣行與我們有什麼關係,你不告訴我們麼?他們知道以西結是個愛妻子的丈夫,知道他妻子亡故,對他是極大的苦難,也知道若非事出有因,若非為了教導眾人,他不會這樣無動於衷;也許他們以為這是個好兆頭,表示神如今要安慰他們,抵消他們所受的苦,又可以愉悅歡快。注意:若要詢問神的事,就應該問:這些事與我們有什麼關係?與我們有何關涉?對我們有何教訓,有何勸導,有何安慰?如何應用在我們身上?以西結所回答的,是逐字逐句按他從耶和華所領受的;是神告訴他應當向以色列家說什麼

1.要叫他們知道,神從以西結忽然取去他的妻子,照樣神也要從他們忽然取去他們所愛的(第21節)。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路加福音2331)神忠心的僕人尚且因為試煉的緣故遭此大難,悖逆神的世代豈能不受刑罰呢?藉著這震驚人心的天意,神表示他的警告是認真的,也是不可阻擋的。想必以西結曾經禱告,倘若合乎神的心意,求神放過自己的妻子,但神沒有垂聽;既然如此,他若為這惹怒神的民代禱,神豈能垂聽呢?不,這事已定:神要將你們眼目所喜愛的忽然取去。注意:別人的安慰被取去,我們就應當被喚醒,思想我們的安慰也可能離去,我們比他們強嗎?(羅馬書39)誰知道同樣的杯,或者更苦的杯,何時也會放到我們手裡,所以我們應當與哀哭的同哀哭,仿佛身在其中一般。神要取去他們心中所愛惜的,他們一旦失去,就會說:這東西竟然被剪除,竟然毀壞,真是可惜!有人理解為:他們心中所擔心的,就是最怕失去的。神要取去什麼?

1)要取去他們公開引以為傲的,就是殿宇:我必使我的聖所被褻瀆,交在仇敵手中,任憑他們擄掠焚燒。這點用愛妻之死來作為象徵,要教導我們,神的聖所應當比任何世上的安慰都更寶貴,更應當是我們眼目所喜愛的。基督教會是他的新婦,我們也該看作比任何世上的安慰都更寶貴。這民雖然十分敗壞,褻瀆了聖所,但聖所仍稱作眼裡所喜愛的。注意:空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提摩太後書35),這樣的人很多;神為了刑罰他們的虛偽,就奪去他們敬虔的外貌,這是公義的。聖所在此稱作他們勢力所誇耀的;他們有很多堅固城,很多高臺,但聖所超越這一切。那是他們力量的誇耀,他們誇耀聖所是他們的力量,說他們就是耶和華的殿(耶利米書74)。注意:所誇耀的教會特權因人犯罪而被褻瀆,公義的神就藉著審判,任憑他們褻瀆。

2)還要取去他們的天倫之樂:你們的兒女(他們對你們而言更寶貴,因為已經所剩無幾,其餘的已在饑荒和瘟疫中喪命)必倒刀下,倒在迦勒底人的刀下。眼見自己的兒女,親生的骨肉,含辛茹苦養大、心之所愛的兒女,在無情的征服者面前死於非命,真是觸目驚心!這,這就是罪的刑罰

2.要叫他們知道,以西結不因苦難而哀哭,照樣他們也不能因苦難而哀哭。要告訴他們:你們必行我所行的(第22節)。不可悲哀哭泣(第23節)。耶利米也對他們說過類似的話,說人必不為他們哀哭,不用刀劃身(耶利米書166);這不是說會有任何外在的憐憫,或任何內在的智慧和恩德,使他們減輕憂愁,而是說他們不會哀哭:

1)因為愁苦太大,承受不住,情緒過於激動,即便發洩也不得心安。

2)因為災難來襲太快,一個接一個,久而久之,他們就在痛苦中剛硬,全然呆滯,麻木不仁。

3)因為不敢表達哀思,擔心引起征服者的不滿,把他們的哀慟看作是冒犯,影響他們誇勝。

4)因為無心哀哭,沒有時間,也沒有經濟能力舉辦哀慟儀式:你們要被實實在在的痛苦所占滿,無暇顧及痛苦的影兒。

5)因為舉哀者不必有別於他人,蒙著嘴唇,摘下首飾,赤腳行走,只因人人都是舉哀者。

6)因為感受到苦難和憂愁不能領他們悔改,只能令他們絕望,所以接下來的話是:你們必因自己的罪孽漸漸消滅,良心受傷害,意念被敗壞,你們歎息,不是藉著禱告和認罪在神面前歎息,而是相對歎息,是焦躁歎息,發怨言,埋怨神,導致擔子更重,傷口更深,好比沒有耐心的人在苦難下,將自己的情緒和苦難混在一起

III。叫人看了就相信這一切(第24節):「那事來到,正如所預言的,耶路撒冷如今正被包圍,即將被毀,淪為荒涼,如今你們不信,到時你們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已經警告過你們。那時你們就會想起以西結曾在你們面前作兆頭。」注意:人若聽見神的警告話無動於衷,當這些警告話都應驗的時候就不得不想起來。請注意看

1.耶路撒冷被困,其結局就是大荒涼(第25節):到那日,就是那可怕的日子,城邑被攻陷的日子:

1我必除掉他們所倚靠的,就是他們的力量,他們的城牆,他們的財寶,他們的堅固台,他們的勇士;沒有一樣靠得住。

2)我必除掉他們所誇口的,所歡喜的榮耀,就是最驕傲、最得意的,就是神殿和王宮。

3)我必除掉他們所喜愛的,眼中所喜愛的,心裡所重看的。注意:屬世之人心裡所看重的,就是眼裡所看重的,所看的都是可見之物,所愛的也是可見之物;心裡看重沒有把握的,隨時可能被取去的,那是愚昧;參考箴言 235。他們的兒女就是他們所依靠、所歡喜、所誇耀的,他們都必被擄去

2.這消息要傳到先知耳中,不是通過啟示,不同於圍城的消息傳給他(第2節),而是通過普通方式(第26節):那日逃脫的人必在特別天意的引領下來到你這裡,傳消息給你。後來果然如此(3321)。壞消息來得慢,可對以西結和一同被擄的人而言,這消息還是太快

3.他接到消息以後有何反應(第 27 節)。從這時到那時,以西結將閉口,不再說預言攻擊以色列地,但他還是說預言攻擊別國,我們在接下來幾章經文就會見到;可是到了那時,他會再次領受吩咐,向本國的子民說話(33222),那時他要再開口。眼下神不讓他再說預言攻擊他們,因為耶路撒冷被圍困,他的預言傳不進去,因為神藉著刑杖已經在大聲說話,不太需要用言語說話,因為那時他的預言成真,就全然證明他的使命,更有效地為他掃清道路,重新開始說預言。既然與結局相關,就應當等候結局。基督也是這樣,他不許門徒公開宣告他是基督,直到他復活以後,因為復活才能全然證明他是基督。「那時你必說話,更有確信,更有果效,或叫他們信服,或叫他們蒙羞。」注意:神的先知若閉口無言,必有其智慧和聖潔的用意。一旦神叫他們重新開口(他也定會在合宜的時候叫他們開口,見證人雖然被殺,也必復活),就必顯出他們閉口是為神的榮耀,是暫時閉口,好叫眾人更加確定,更全面地知道神是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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