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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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姐妹在埃及行邪淫 |
本章的經文比較長(和先前的第16章和第20章一樣),說的是百姓悖逆神的歷史,以世俗的淫亂為喻,突顯他們的悖逆。這裡分別討論以色列國和猶大國,分別討論十個支派和兩個支派,連同各自的都城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這裡說的是:
I。以色列和撒馬利亞悖逆神(第1-8節),導致毀滅(第 9-10 節)。
II。猶大和耶路撒冷悖逆神(第11-21節),以及對他們的宣判,叫他們同樣也毀滅(第22-35節)。
III。兩者的惡加到一起(第36-44節),兩者的毀滅也加到一起(第45-49節)。這一切事寫下來,為的是告誡世人,不可犯偶像罪,不可倚靠屬血氣的膀臂,不可與惡人犯罪結盟(這裡所說的犯姦淫,指的就是這樣的罪),乃至叫人聽了就懼怕,不致效法以色列和猶大的過犯。
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591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有兩個女子,是一母所生,3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在幼年時行邪淫。她們在那裡作處女的時候,有人擁抱她們的懷,撫摸她們的乳。4她們的名字,姊姊名叫阿荷拉,妹妹名叫阿荷利巴。她們都歸於我,生了兒女。論到她們的名字,阿荷拉就是撒馬利亞,阿荷利巴就是耶路撒冷。5「阿荷拉歸我之後行邪淫,貪戀所愛的人,就是她的鄰邦亞述人。6這些人都穿藍衣,作省長、副省長,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7阿荷拉就與亞述人中最美的男子放縱淫行,她因所戀愛之人的一切偶像,玷污自己。8自從在埃及的時候,她就沒有離開淫亂,因為她年幼作處女的時候,埃及人與她行淫,撫摸她的乳,縱慾與她行淫。9因此,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就是她所戀愛的亞述人手中。10他們就露了她的下體,擄掠她的兒女,用刀殺了她,使她在婦女中留下臭名,因他們向她施行審判。
神經常向以西結說話,自然也經常藉著他向百姓說話,現在他的話又臨到他,因為神說一次、兩次,說許多次,不厭其煩地說,世人卻不理會(約伯記33:14)。注意:為了叫罪人意識到罪孽的害處,意識到罪孽所導致的苦楚和危險,就有必要命上加命,因為我們往往很遲鈍,不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這裡所揭露的罪人是兩個女子,兩個國,是姊妹國,就是以色列和猶大,是一母所生,以前很長一段時間本是一國。所羅門的國疆界遼闊,人口眾多;他死後分成了兩個國。請注意看:
1.還是一國時的特點(第3節):她們在埃及行邪淫,因她們在那裡犯了拜偶像的罪,
如我們先前所見(20:8)。這些罪最能惹動神的怒氣,又最能傷害一國的民;將其比作淫亂,清楚表明淫亂是大罪,極其可憎,危害性極大。毫無疑問,淫亂本身是最糟糕的罪行之一,因為其它的大罪常比作淫亂,這裡是如此,別處也常如此;我們應當多多憎惡並懼怕各種形式的肉體情慾以及各樣肉體情慾的現象,因為淫亂與靈魂交戰,叫罪人不可自拔,神志不清,思想意念遠離神,遠離各樣的善,良心敗壞,乃至在聖潔的神眼中看為可憎,最後還要在毀滅和幻滅中沉淪。
2.成為兩國時的名(第4節)。以色列國稱作姊姊,因為她率先犯罪,從神所命定的君王家和祭司家分離出去;這個詞原文是大姊妹,因為這國有十個支派,另一國只有兩個。論到這兩姊妹,神說:她們都歸於我,因為她們都是他朋友亞伯拉罕的子孫,又是他所揀選的雅各的子孫;她們與神有約,身上帶有受割禮的記號,那是聖約的印記。她們都歸於我,所以她們的悖逆是極其不公平的。這是干犯神的產業,是對最美善恩主的最卑鄙的負義,是用背信棄義的詭詐手段,干犯最神聖的約定。注意:人若自稱是神的百姓,後來卻悖逆他,那是要受報應的,比從未自稱是神百姓的人所受的更重。「她們都歸於我,都是我的妻,為我生了兒女;」她們當中有很多人一心榮耀神,一心服事他,他們是國家的力量和榮美,好比兒女是各自家庭的力量和榮美。在這個比喻中,撒馬利亞和以色列國稱作阿荷拉,意思是她自己的帳幕,因為那國敬拜的地點是他們自己謀劃、自己選擇的,就連敬拜本身也是自己發明的,神從未承認過。有人將這個詞翻譯成她的帳幕歸她:由她去,好自為之。耶路撒冷和猶大國則稱作阿荷利巴,意思是我的帳幕在她那裡,因為他們的殿是神親自揀選要立他名的所在。他承認那殿是他的,還將與他們同在的象徵安置在其中,賜尊榮給他們。注意:在與神有關係、口稱他名的人當中,有些所得的特權比別人更大,條件更優越;這樣的人若是悖逆神,就因此顯得更加不可原諒,而所得特權較小的,則不會那樣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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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荷拉貪戀亞述人,與亞述行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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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述人羞辱阿荷拉,擄掠她的兒女 |
4.以色列因悖逆神而亡國(第9-10節):我將她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公義的神先是任憑她放縱情慾(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何西阿書4:17),後來又任憑她被交在她所愛的人手中。她順應鄰國的偶像崇拜,倚靠鄰國的友情,這兩樣都冒犯神,如今神就把鄰國當作毀滅她的器皿。她所戀愛的亞述人很快看上了那地,發現了她的盲點,於是就攻打她,奪去她一切的妝飾和防禦,因而就露了她的下體,使她赤身露體,又擄掠她的兒女,帶去被擄之地,又用刀殺了她,幾乎毀滅整個王國,令其終結。這段故事,列王紀下17:6等有詳細記載,那裡指出這曾經強盛的國被亞述人所毀滅,就是因為他們離棄以色列的神,事奉別神,效法外邦人所行的;所以神向他們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列王紀下17:18)。而他們所戀愛的亞述人竟然成了向他們施行審判的器皿,這點非常引人入勝,表明神在施行公義審判的過程中,往往把罪人過份心儀的東西轉變為他們的禍患。死不悔改的罪人聽從魔鬼,順應引誘人的,到頭來魔鬼將是他們永遠的折磨。就這樣,撒馬利亞在婦女中聞名,實際上是留下臭名;原文作:她成了名;不只是因為她成了常見的話題,常被議論,好比城邑和王國荒涼的消息充滿報紙,也因為她是因拜偶像而遭毀滅,要警戒所有的人不可如此行,好比公開處決臭名昭著的罪犯使他們成了名,成了臭名,為的是震懾別人不可走這樣的惡道,免得落入可悲可恥的下場。申命記21:21說: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撒馬利亞和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591年)
11她妹妹阿荷利巴雖然看見了,卻還貪戀,比她姊姊更醜;行淫亂比她姊姊更多。12她貪戀鄰邦的亞述人,就是穿極華美的衣服,騎著馬的省長、副省長,都是可愛的少年人。13我看見她被玷污了,她姊妹二人同行一路。14阿荷利巴又加增淫行,因她看見人像畫在牆上,就是用丹色所畫迦勒底人的像,15腰間系著帶子,頭上有下垂的裹頭巾,都是軍長的形狀,仿照巴比倫人的形像; 他們的故土就是迦勒底。16阿荷利巴一看見就貪戀他們,打發使者往迦勒底去見他們。17巴比倫人就來登她愛情的床,與她行淫玷污她。她被玷污,隨後心裡與他們生疏。18這樣,她顯露淫行,又顯露下體;我心就與她生疏,像先前與她姊姊生疏一樣。19她還加增她的淫行,追念她幼年在埃及地行邪淫的日子,20貪戀情人身壯精足,如驢如馬。21這樣,你就想起你幼年的淫行。那時,埃及人擁抱你的懷,撫摸你的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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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荷利巴貪戀亞述人 |
先知何西阿在他的時代注意到,在那十個支派悖逆神的時候,那兩個支派在很大程度上持守了正直(以法蓮用謊話圍繞我;猶大卻靠神掌權,向聖者有忠心;何西阿書11:12;並且他們本該如此:以色列啊,你雖然行淫,猶大卻不可犯罪;何西阿書4:15);然而這件事並沒有持久。巴力崇拜因著大衛家和亞哈家的不幸聯姻,被引入猶大國,又被幾位推動改革的王所秉除;十個支派被擄的時候是希西家作王,那時一切都上正軌,但也沒有持續很久。到了瑪拿西作王的時候,就是猶大國目睹以色列亡國之後不久,他們竟然貪戀偶像,比以色列還要敗壞(第11節)。以色列亡國,他們本該吸取教訓,好自為之,卻反倒變本加厲,仿佛耶和華擊殺了以色列,他們就心裡愁煩(撒母耳記下6:8),因而不再愛他,不再服事他。他們本該因此敬畏他,以他為忌邪的神,卻反倒疏遠他,更喜悅那些任憑他們隨心所欲的假神。注意:若有人看見神的審判臨到別人,卻不因此吸取教訓,若在別人身上看見了犯罪的結果,卻仍不當一回事,神的審判就會臨到他們,這是公義的。本當使他們變得更好,他們反倒變得更壞,本當約束他們的情慾,情慾反倒被煽動起來,這實在是糟糕。耶路撒冷行淫亂比她姊姊撒馬利亞更多。這點在先前已經提到過(16: 51):撒馬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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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荷利巴貪戀迦勒底人的畫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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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荷利巴追念埃及的淫行 |
2.他們說是神想起來,是惹怒他想起他們的罪來。神確實說過,為了那金牛犢,那埃及的偶像,要追討他們的罪(出埃及記32:34),但他就是這樣耐心,似乎已不再紀念,直到他們現在與埃及人結盟,共同對抗迦勒底人,好像又使他想起來一般;他說到了追討的日子就必追討。看看這淫婦如何更換她所愛的:她先是貪愛亞述人,後來覺得迦勒底人更帥氣,於是就討好他們;過了一會兒又疏遠他們,覺得埃及人更強大(第20節),應該與他們交好。這就顯出他們的愚昧來:
(1)肉體情慾的愚昧,一旦放縱自我,就脾氣暴躁,變幻無常,吃撐了都不覺得飽足,必須有變化,今天愛上,明天就厭煩。
(2)拜偶像的愚昧。人若覺得一個神太少,那麼哪怕有一百個,也會覺得不夠,還想要更多,再多也覺得不夠。
(3)尋求人的幫助,這是愚昧;一個接一個找,就一個接一個失望,直到以以色列的神為幫助,才能得安息。
II。信實的神將一紙休書給了這不忠的城,變成妓女的城,這是公義的。忌邪的神很快發現她的淫行(第13節):我看見她被玷污了,看見她敗壞了,看見她的心之所在,看見她姊妹二人同行一路,並且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更糟糕。倘若我們向別神舉手,神豈不鑒察這事嗎?(詩篇44:20-21)是的,他必鑒察;他要是發現,豈能喜悅呢?不能(第18節):我心就與她生疏,像先前與她姊姊生疏一樣。聖潔的神豈能喜悅如此淫亂的世代?注意:罪孽使神的心與罪人生疏,這是公義的,因為罪人的心與神生疏。神的心與誰生疏,誰就有禍了,有大禍了,因為他轉離誰,就轉過來攻擊誰。
耶路撒冷的刑罰(主前591年)
22阿荷利巴啊,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激動你先愛而後生疏的人來攻擊你。我必使他們來,在你四圍攻擊你。23所來的就是巴比倫人、迦勒底的眾人、比割人、書亞人、哥亞人,同著他們的還有亞述眾人,乃是作省長、副省長、作軍長有名聲的,都騎著馬,是可愛的少年人。24他們必帶兵器、戰車、輜重車,率領大眾來攻擊你。他們要拿大小盾牌,頂盔擺陣,在你四圍攻擊你。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必按著自己的條例審判你。25我必以忌恨攻擊你;他們必以忿怒辦你。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你遺留(或譯:餘剩;下同)的人必倒在刀下。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26他們必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華美的寶器。27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和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止息了,使你不再仰望亞述,也不再追念埃及。28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你交在你所恨惡的人手中,就是你心與他生疏的人手中。29他們必以恨惡辦你,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留下你赤身露體。你淫亂的下體,連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30人必向你行這些事;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被他們的偶像玷污了。31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32主耶和華如此說:你必喝你姊姊所喝的杯;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使你被人嗤笑譏刺。33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喝乾你姊姊撒馬利亞的杯,就是令人驚駭淒涼的杯。34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35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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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審判阿荷利巴——仇敵從四圍攻擊 |
I。先前和她結盟的,現在要成為她的行刑者,先前領她犯罪的,現在要被當作刑罰的器皿(第22節):「我必激動你所愛的來攻擊你,就是迦勒底人,你先前極為羡慕,很想交往,後來你的心又與他們生疏,並且背信棄義,干犯與他們的盟約。」這裡稱他們為你所愛的人(第22節),第28節又稱他們為你所恨惡的人。注意:犯罪的愛很快轉變為恨,這是很常見的;暗嫩對待她瑪就是這樣(撒母耳記下第13章)。人若頭腦發熱,沒有理性,做事衝動,往往會向不久前還熱戀的人或物大發雷霆。愚昧人愛走極端,就連智慧人也有可能情緒波動。所以,我們不僅要在快樂和哀哭的事上要像不快樂,不哀哭,在愛和恨的事上也要像不愛不恨。常言道:要愛,但也要預備轉向。
II。即將落在她身上的刑罰極其可怕。
1.仇敵要在四圍攻擊她(第22節),就是組成迦勒底軍隊的列國(第23節),個個都是作軍長有名聲的,容貌傲慢,威武,閃亮,若是作為友人而來,保護幫助耶路撒冷,那就更顯得十分可愛,而若是為教訓她的詭詐而來,意在毀滅,那就更顯得可怕。
(1)他們必帶著大隊人馬而來(第24節),有戰車,輜重車,上面裝著各樣安營紮寨的必需品,有武器彈藥,又有大隊人馬,全副武裝。
(2)他們是正義之師:「我要將審判的事交給他們(他們不僅強大,還是正義的;巴比倫王有正當理由向猶大王宣戰,因為是他干犯了盟約),所以他們必審判你,不只是照著神的條例施行審判,作為神的行刑器皿,刑罰你對神的大不敬,還要照著他們自己的條例施行審判,照著列國的公約,刑罰你背信棄義。」
(3)他們必氣勢洶洶投入戰鬥。這既是一場復仇之戰,他們就必以恨惡辦你(第29節),因而這場行刑極其慘烈,仿佛他們的刀沾了毒一般。你恨他們,他們也必以恨惡辦你;凡是恨人的,人也必恨他,並以恨惡辦他。
(4)神親自領他們前進,神的忿怒和他們的忿怒混在一起(第 25 節):我必以忌恨攻擊你;火就點著,那時他們就必以忿怒辦你。如果人以恨惡辦我們,以忿怒辦我們,我們有神的同在,就不必懼怕,他們不能對我們造成真正的傷害。但如果人以忿怒辦我們,神也以他的忌恨攻擊我們,那時我們會如何呢?
2.這裡向這臭名昭著的淫婦作出宣判,具體細節是:
(1)她所有的都要被奪去。衣服和寶器本是她用來向所愛之人炫耀自己的,這些都要被剝去(第26節)。國中一切妝飾都要被奪去:「他們必奪取你一切勞碌得來的,奪去你的勞力,留下你赤身露體(第29節)。」城鄉都必貧困,所有的財富一掃而光。
(2)她的兒女要被擄去。「他們必擄去你的兒女,使他們為奴(第25節),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何西阿書2:4),配不上以色列的尊貴和特權。」
(3)她必受羞辱,變得畸形:「他們必割去你的鼻子和耳朵,給你留下妓女的記號,叫你永遠蒙羞(第25節)。」 這表示迦勒底士兵用極其殘忍野蠻的手段對付落在他們手裡的猶太人。有人用靈意解釋這句話,說鼻子代表君王的尊貴,耳朵代表祭司職任。
(4)她必受盡恥辱:你的淫行帶你的淫亂都被顯露(第29節),活像個受刑的罪犯,所有的罪行公諸於世,重複宣告,叫他蒙羞;原先在暗中的,如今要敞露出來,很久以前的,如今要想起來。
(5)她必被剪除,必定滅亡:「你餘剩的人縱然逃過饑荒和瘟疫,必倒在刀下;你所遺留的必被火焚燒(第25節)。」這將是耶路撒冷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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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路撒冷喝撒馬利亞的杯——受審判 |
III。只因她效法撒馬利亞的罪行,就必與撒馬利亞同命運。審判往往參考前例,神在向耶路撒冷宣告判決的時候也是如此(第31節等):「你走了你姊姊所走的路,不從她致命的後果吸取教訓,所以我必將她的杯交在你手中,就是她遭災的份,就是耶和華忿怒之杯,對你而言,那是喝了使人東倒西歪的爵(以賽亞書51:17)。」請注意看:
1.這裡說那杯又深又廣,盛得甚多(第32節),表示神的忿怒甚多,災禍甚多,災禍本是忿怒的結果。這樣的杯我們在耶利米書25:15-16見過。神復仇的杯盛得甚多,這杯到了誰的手,誰就會知道。
2.他們不得不喝這杯,如詩篇75:8論到惡人時所說的:你必喝這杯,以致喝盡,不是因為這杯好喝,而是強迫你喝(第34節):杯破又齦杯片,撕裂自己的乳,因為這杯極其苦澀,盛滿了耶和華的忿怒(以賽亞書51:20),好比極其苦惱的人抓自己的頭髮,瘋狂摔東西。你見別無選擇,不得不喝(因為這事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你就只好喝下去。
3.他們喝了就必喝醉,喝得反胃,失去理智,好比喝醉酒的,腳步踉蹌,站立不住(第33節):你必酩酊大醉,滿有愁苦。注意:醉酒與愁苦相連,到一個程度,這裡用醉酒來形容極度的慌亂和驚恐。誰能想到,如此有違人性、羞辱人性、奪去人的理智、令其混亂到極點、又用來形容最大苦楚的東西,竟然有很多人看為可愛的罪,乃至不惜失喪靈魂,糟踐身體?誰有禍患?誰有憂愁(箴言23:29)?
4.既然喝得酩酊大醉,就理當像醉漢那樣被周圍的人嗤笑(第32節):你必被人嗤笑譏刺,所行盡都荒唐可笑。神若即將毀滅一民,就使他們的審判官變成愚人,使君王蒙羞被辱(約伯記12:17,21)。
IV。神在這一切事上都要顯為義,他們則要藉著這一切事悔改,所以結果就是神得榮耀,他們得益處。
1.原先他們很壞,極壞,乃至神使這一切臨到他們,是公義的(第30節):我必向你行這些事1,因為你隨從外邦人行邪淫,第35節又說:因你忘記我,將我丟在背後。注意:忘記神,藐視神,藐視他的眼目,藐視他對我們的權柄,這些都是世人行詭詐、犯淫亂、離棄他的根源。人之所以追隨偶像,是因為他們忘記神,忘記在神面前的本份;若不是首先將神丟在背後,視作不值得一顧,就不會這樣鍾愛罪孽的誘餌。如此冒犯神的,難道就不想想自己的結局嗎?所以你要擔當你淫行和淫亂的報應,就是說:你必因這些事受刑罰,且是咎由自取。一個人不需要別的,自己罪行的重量就足以叫他沉淪,人若不願遠離淫行和淫亂,就必擔當其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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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欽定本將第30節中「人必向你行這些事」譯為「我必向你行這些事」。
2.將來他們要很好,極好,這火雖然吞滅了很多人,卻必煉淨餘剩的民(第27節):這樣,我必使你的淫行止息。因罪而得的審判將他們和罪行分開,使他們學會說:我們與偶像有什麼關涉呢?(何西阿書14: 8)請注意看:
(1)這疾病是何等積習難改:你從埃及地染來的淫亂。拜偶像的傾向歷來就有,是與生俱來的,拜偶像的行為古代就有,根深蒂固。
(2)儘管如此,這痊癒又是何等全面:「雖然根深蒂固,仍必止息,你不再仰望偶像,也不再追念埃及,不再心儀。」他們必遠離一切可能導致拜偶像的事,不再仰望偶像,免得心隨眼目。他們必秉除一切拜偶像的傾向:不再追念埃及,自幼戀慕的偶像,如今不再戀慕。他們有此傾向,是因為人性敗壞,因為在埃及為奴;如今秉除這傾向,是藉著神的恩典,因為被擄巴比倫;除淨罪惡(但以理書9:24)是被擄巴比倫的蒙福結果,尤其是除淨拜偶像的罪惡。被擄之前,沒有一國的民像他們那樣對偶像和偶像崇拜癲狂遷就,被擄之後,又沒有一國的民像他們那樣對偶像和偶像崇拜深惡痛絕,乃至今日羅馬教堂膜拜柱像的行為,證明他們和猶太人一樣,是抵擋基督信仰的。
指控以色列和猶大;預言審判將臨(主前591年)
36耶和華又對我說:「人子啊,你要審問阿荷拉與阿荷利巴嗎?當指出她們所行可憎的事。37她們行淫,手中有殺人的血,又與偶像行淫,並使她們為我所生的兒女經火燒給偶像。38此外,她們還有向我所行的,就是同日玷污我的聖所,干犯我的安息日。39她們殺了兒女獻與偶像,當天又入我的聖所,將聖所褻瀆了。她們在我殿中所行的乃是如此。40「況且你們二婦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使者到他們那裡,他們就來了。你們為他們沐浴己身,粉飾眼目,佩戴妝飾,41坐在華美的床上,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42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並有粗俗的人和酒徒從曠野同來,把鐲子戴在二婦的手上,把華冠戴在她們的頭上。43「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44人與阿荷拉,並阿荷利巴二淫婦苟合,好像與妓女苟合。45必有義人,照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人之例,審判她們;因為她們是淫婦,手中有殺人的血。」46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47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用刀劍殺害她們,又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48這樣,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你們的淫行。49人必照著你們的淫行報應你們;你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就知道我是主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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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姐妹的罪行——獻兒女為祭,玷污聖所 |
I。要叫她們知道自己所犯的罪:當指出她們所行可憎的事,要公開指出,大膽指出。
1.她們犯了可憎的偶像罪,這裡稱作行淫。她們與偶像行淫(第37節),干犯了與神之間的婚約,在敬拜神的過程中放縱屬世屬肉體的意念。這是他譴責他們的第一件可憎之事,也是最糟糕的一件。
2.她們犯了最野蠻的殺人罪,將兒女獻給摩洛,這罪大大違背人性,理當在各樣場合叫她們聽見譴責聲:她們手中有殺人的血,那是無辜人的血,是親生兒女的血,是她們叫兒女經火(第37節),不是獻給偶像,而是叫兒女被吞滅,表明她們愛偶像,勝過愛世上最親的人。
3.她們褻瀆聖物,就是神用來賜尊榮給她們、叫她們與眾不同的聖物:這羞辱,這傷害,都是向我所行的(第38節)。藐視聖物就是藐視神,因他是聖潔的泉源,凡是稱為聖的,都和他相關。神在她們中間設立聖所,她們卻玷污,令其成了做買賣的場所,成了賊窩,甚至還在那裡設立偶像,拜偶像,流神先知的血。神向他們顯明他的聖安息日,他們卻干犯,在安息日作各樣的工,可能還在那日尋歡作樂,不僅自己如此行,還利用權柄縱容甚至煽動別人如此行。他們在干犯安息日的同日玷污聖所。任何時候玷污聖所都是夠糟糕的,而在安息日玷污聖所,那就是罪上加罪。我們常說:好日子,好行為;這裡卻是好日子,壞行為。犯罪的場所和環境,神都知道,叫人罪上加罪。他指出(第39節)何為玷污聖所,干犯安息日。她們殺了兒女,作為祭物獻與偶像,大大虧缺神的榮耀,虧缺人性的榮耀;然後就在同一日,手上還沾染著兒女的血,衣服上還濺有他們的血,他們就來到神的聖所事奉,不是因自己所行的求饒恕,而是像別的以色列人那樣,來朝拜他,指望他的悅納,儘管犯了這些大罪,仿佛神不知道他們的惡行,即便知道也不恨惡。這就是玷污聖所,把聖所看作是大罪人的避難所,這就是她們在神殿中所行的。注意:公然褻瀆邪惡的人干犯聖禮的事奉和特權,如此狂妄蠻橫,那是褻瀆神的莊嚴聖禮。不要把聖物給狗(馬太福音7:6)。朋友,你到這裡來怎麼不穿禮服呢(馬太福音22:12)?
4.她們與外邦結盟,引以為傲,以他們為倚靠。這也用淫亂罪來代表,因為這是離棄神,她們本該單單敬拜他,不拜偶像,也本該單單倚靠他,不倚靠人。以色列是特殊的民,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民數記23:9);她們卻褻瀆自己的桂冠,將尊榮棄於塵埃,貪愛和別民相似,與他們結盟。但她們如此行,與亞述人、迦勒底人和埃及人結盟,這些在當時都是最知名、最強大的國,同時又輕看周圍的小邦國,而這些小邦國也許對他們更有用。注意:喜愛和大人物相知相熟,這往往是義人的網羅。讓我們來看看耶路撒冷如何討好那些強國,以為這樣自己就能強大。
(1)她在暗中請求他們派使團前來(第40節):你們打發使者去請遠方人。當時也許鄰國無意與耶路撒冷結盟,她卻死皮賴臉,暗中派人去討好:他們就來了。人再聰明良善,有時也不可避免地要和褻瀆邪惡的人相處,但若貪戀與這樣的人相熟,那就不是智慧良善的表現。
(2)她們為了迎接國外的使者竟然大張旗鼓,大造聲勢,這裡比作淫婦精心打扮自己,好比那耶洗別,粉飾眼目,佩戴妝飾(第40節)。君王首領紛紛穿新衣,佈置大廳,美化擺設,確保樣樣光鮮。你坐在華美的床上(第41節),就是華美的寶座;前面擺設桌案,將我的香料膏油擺在其上。
[1.] 這可能是為使者擺設筵席,給他們貴賓待遇,與別的準備工作相稱。用香料熏大廳,用膏油抹頭。
[2.] 這也可能是為使者預備祭壇,用來祭拜偶像,使他們知道以色列人並不拘謹古板,外邦人在他們中間可以自由操練信仰;為他們預備香案,甚至恭維他們,參與他們的膜拜;神的律法嚴格禁止,但他們為了討好朋友,竟然如此遷就。這裡的香料和膏油,神稱作是他的,不只是因為這些都是天賜,也因為這些本當獻在他的壇前,所以他們事奉偶像,事奉拜偶像的人,那是罪上加罪。參考何西阿書2:8。
(3)使者來的時候人人興奮,仿佛耶路撒冷從未有過這樣的榮幸(第42節):在那裡有群眾安逸歡樂的聲音。眾人安逸,以為有了如此強大的盟友,就平安快樂,於是就興高采烈,喊叫著迎接使者。有一大群人前來歡迎他們。有粗俗的人在那裡湊熱鬧,渲染氣氛,有示巴人從曠野同來2。註腳譯作:有酒徒從曠野同來,用酒杯來祝願這大盟約興旺發達,將其強加於別人,並且高聲喊叫。無論這些人是誰,為了歡迎使者,他們把鐲子戴在手上,把華冠戴在頭上,使歡迎隊伍顯得異常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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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欽定本將第42節中的「酒徒」譯為「示巴人」。
(4)神通過眾先知警告他們,不可與外邦人有此危險的盟約(第43節):她們從起初就喜愛與外邦人結盟,喜愛與他們聯姻(士師記3:6),後來又喜愛與外邦人的國結盟,雖然屢屢失望,仍不聽勸(這就是她行淫衰老);我論這行淫衰老的婦人說,現在人還要與她行淫,她也要與人行淫嗎?無論是以往的經歷還是眼下的光景,都向他們和她表明,猶太國和外邦國之間的結盟,對雙方都沒有一點好處。他們一個是鐵,一個是泥,不能混在一處,神不會賜福、也不喜悅這樣的結盟。不過她既行淫衰老,行淫的念頭似乎並沒有斷,反倒變本加厲,更加狂妄,貪得無厭;雖有嚴厲的勸言,指出其中的愚昧,他們還是與她苟合(第44節)。很快,買賣談成,盟約簽訂,外邦國一個接一個,撒馬利亞是這樣,耶路撒冷也是這樣,活像淫亂的婦人。她們不滿足於神律法和關懷的懷抱,不滿足於神要庇護她們的保證,覺得神與他們之間的約不夠安全,非得要用立約結盟的方式,投入外邦王的懷抱,將自己的利益交在他們的庇護之下,還自以為聰明。注意:人若熱衷於屬世的虛榮,倚靠世上的財富,倚靠人血肉的膀臂(耶利米書17:5),就是離棄神行邪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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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姐妹受審判——石頭打死,房屋焚燒 |
II。要叫她們預見到,因為這些罪行,審判正在臨到(第 45 節):必有義人審判她們。有人將毀滅她們的器皿理解為審判她們的義人。毀滅撒馬利亞的亞述人,毀滅耶路撒冷的迦勒底人,相對而言是義的,在人與人之間有正義感,憎恨猶太人的詭詐,那也是公義的,並且我們相信他們行使神的審判,那是全然正義的。也有人將之理解為眾先知,他們的職責是奉神的名審判她們,向她們宣告判決。我們也可將其理解為呼籲所有的義人,凡是有正義感的,叫他們在這些城邑的事上作判斷,並且認同對她們的判罰;因為她們犯了臭名昭著的淫亂罪和謀殺罪,又是全民犯罪,就該擔當婦人按律因犯流人血的罪和姦淫罪所該擔當的苦楚和刑罰。義人會說:流人血的污穢之人難逃罪責,流人血的污穢之城豈能逃脫呢?請你們來斷定是非(以賽亞書5:3)。這判斷既由義人提出,公義的神就吩咐行刑。我們在此看到:
1.有何刑罰(第46-47節)。和先前一樣(第23節等)。神必使多人來攻擊她們,用他們來成就他聖潔的意圖,儘管他們以為是在滿足自己罪惡的胃口和情緒。這些仇敵必輕易獲勝,因為神將她們交在仇敵手中,使她們拋來拋去,被人搶奪;這些人必用石頭打死她們,好比用石頭打死罪犯,必將她們挑出來,用刀劍殺害她們;還要像有時嚴酷行刑的樣子(好比亞干),殺戮她們的兒女,用火焚燒她們的房屋。
2.結果如何。
(1)由此,她們要因自己的罪而受苦:人必照著她們的淫行報應她們(第49節),她們要擔當拜偶像的罪(第 35,49節)。神就是這樣,他的律法被干犯,政權受傷害,他就強調他律法和政權的尊榮,叫全世界知道他是公義忌邪的神。
(2)由此,她們必徹底擺脫自己的罪行:我必使淫行從境內止息(第27,48節)。神的城毀滅就好比是神的聖徒離世,所起的作用是先前的典章和天意所不能行的;這必除去她們的罪孽,乃至耶路撒冷必從廢墟中重新奮起,好比金子在爐中得潔淨,除去渣滓。
(3)由此,其它的城邑和邦國要受警戒,遠離偶像:好叫一切婦人都受警戒,不效法她們的淫行。這是刑罰罪犯的目的,叫他們成為別人的鑒戒,別人看見就懼怕。鞭打褻慢人,愚蒙人必長見識(箴言19:25)。神審判一些人,意在教導另一些人,人若從中吸取教訓,不重蹈罪人的覆轍,不落入他們網羅,便為有福;人若因此學到功課,就知道神是主耶和華(第49節),他是掌管世界的,是審判全地的神,他不偏待人(羅馬書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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