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12, 2026

[以西結書] 第七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七章

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本章用多次重複的感人言語,更加具體地預言正在逼近以色列地的毀滅,若有可能,總要喚醒他們悔改,避免這場災禍。先知要告訴他們:

I。這是最後的毀滅,徹底全然的滅亡,他們要被終結,悲慘終結(第1-6節)。

II。這場毀滅正在逼近,就在門前(第7-10節)。

III。這場毀滅不可避免,因為他們犯罪,咎由自取(第10-15節)。

IV。他們的力量和財富都抵擋不住這場毀滅(第16-19節)。

V。他們所仰賴的殿也必毀滅(第20-22節)。

VI。這是全面性的毀滅,因為導致毀滅的罪是全面性的(第23-27節)

 

以色列荒涼(主前594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3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4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5「主耶和華如此說: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6結局來了,結局來了,向你興起。看哪,來到了!7境內的居民哪,所定的災臨到你,時候到了,日子近了,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8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9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必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10「看哪,看哪,日子快到了,所定的災已經發出。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11強暴興起,成了罰惡的杖。以色列人,或是他們的群眾,或是他們的財寶,無一存留,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12時候到了,日子近了,買主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13賣主雖然存活,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也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14「他們已經吹角,預備齊全,卻無一人出戰,因為我的烈怒臨到他們眾人身上。15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在城中的,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

這裡嚴正警告以色列地要毀滅,這場毀滅正飛快臨到。神藉著先知,不僅事先警告,還用相同的言語不斷重複,表示此事必定要發生,已經迫在眉睫,先知自己已經感覺到,並且迫切希望他們也都能感覺到,只是他們充耳不聞,無動於衷。城中失火,人們不會去尋找精彩的言語來形容,只會在大街上喊叫,用大聲而悲哀的聲音喊叫:起火了!起火了!先知就是這樣喊叫的:結局到了!結局到了!現在已經臨到,看哪!臨近了!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示錄229

I結局到了,結局已經臨到(第2節);第36節重複:結局來了,向你興起;這是他們一切惡行所導致的結局,是神多次告訴他們最後定會來臨的結局;他藉著眾先知問他們:到了結局你們怎樣行呢?(耶利米書531)這也是先前一切審判所引向的結局(他們的毀滅如今要成全),也可理解為他們的盡頭,是國民的徹底終結,好比大洪水是凡有血氣之人的盡頭(創世記613)。他們自以為很快就能熬出頭。神說:「結局誠然要到來,但那是悲慘的結局,不是有指望的結局(不是所應許給餘剩虔誠人的那有指望的結局;耶利米書2911);這是多次警告過你們的結局,是摩西很希望你們思念的結局(申命記3229);只因耶路撒冷不思想自己的結局,所以非常地敗落(耶利米哀歌19)。」這結局姍姍來遲,如今已經臨到。罪人滅亡雖然遲遲未至,最終必定到來。「已經臨到,正盯著你看,隨時將你收去。」這也許指得更遠,指向羅馬人徹底毀滅那民,而迦勒底人所帶來的毀滅是那場毀滅的憑據;也許指得還要遠,代表不虔不敬的世界最終毀滅。萬物的結局近了(彼得前書47);耶路撒冷的最後結局預表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43)。唯願我們都能看見時間和日子的末了已經臨近,看見自己的時間和日子的末了更加臨近,到了末期便可享受我們的福份(但以理書 1213)。這結局到了地的四境。這既是最後的毀滅,也就是徹底的毀滅;全地沒有一處能逃過,就連位於最偏遠的,也不能例外。世界毀滅也是如此,萬物都要銷化。罪人的毀滅也是如此,無人倖免。願惡人的惡斷絕(詩篇79),免得他們自己斷絕

II有一災,獨有一災,看哪,臨近了!罪是一災,是獨有的災,其中沒有半點善,盡都是惡。但這裡說的是災難的災;災難是災,是一災,這災足以毀滅全民,不必再有別的災;這災必徹底終結,災難不再興起(那鴻書19)。這災沒有先例,絕無僅有,你舉不出別的例子。這對死不悔改的人而言是一災,獨有的一災,使他們心裡剛硬,更加敗壞;對另一些人而言,這災因著神的恩典成為聖潔,大有好處;神打發他們去被擄之地,使他們得好處(耶利米書245)。惡人要喝那忿怒的爵,對義人而言,那杯滿了憐憫(詩篇758)。同樣的苦難對我們而言,或半災,或獨有一災,但卻照著我們在苦難下的適應程度和利用程度。然而一旦結局到了,罪惡世界的結局到了,那時就有一災,獨有的一災,臨到這個世界,並且直到那時才會有。暫時的審判再重,也有緩解,然而被定罪之人的折磨則是一災,是獨有的一災

III時候到了,就是那所定的時候,要降這獨有之災的時候,成就這結局的時候;神所命定的,都有時候,合宜的時候,事先定好的時候,到那時他所命定的就要成就;向惡人算帳的時候,追討他們所行的時候,都是定好的,就是顯神公義審判的日子(羅馬書25);無論我們是否看見,他看見了那日子正在臨近。這裡一再告訴他們(第10節):看哪!耽延良久的日子如今終於臨到,看哪,時候到了,日子近了(第712節)。所警告的審判雖耽延良久,但不會不成就,行刑的時候必到來。神雖忍耐,一拖再拖,但唯有真心悔改,真心改革,才能免受刑罰。早晨臨到你1(第7節),第10節重複:早晨已經發出;降災禍的日子已經天亮,毀滅的日子已經開始。早晨將隱藏的暴露出來;他們以為暗中犯罪不會被發現,如今盡都暴露。他們曾在早晨向罪犯行刑,這樣的審判和行刑早晨,如今要臨到他們,對罪人而言這是降災禍的日子,是追討之年。看看這些人何等愚昧,毀滅之日已經開始,他們卻不知道,還要這樣一遍遍向他們說。降災禍的日子已經臨近,那是真正降災禍的日子,並非在山上哄嚷的日子2,意思是:這不僅僅是災禍的回音或傳說,他們以為那不過是沒有依據的猜測,以為從山上下來的人不過是山的影子(如西布勒向迦勒所說的那樣;士師記936),所聽到的消息不過是傳言,是山上傳來的回音。不是:這災禍不是想像出來的,這點你們很快就會發現

1欽定本將第7節和第10節中「所定的災」譯為「早晨」。

2欽定本將第7節中「乃是哄嚷並非在山上歡呼的日子」譯為:並非在山上哄嚷的日子。

IV。這一切都源自神的忿怒,並且不像平時那樣有憐憫在其中。神的忿怒是這一切災禍的源頭,是苦難和痛苦的茵陳苦膽,使苦難苦上加苦(第3節):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請注意看:神是怒氣的主,他的怒氣不發,除非他願意,不針對任何人,除非他引導,賦予使命。這裡的語氣越來越重(第8節):我快要將我的忿怒傾在你身上,將滿載我忿怒的碗傾在你身上,向你成就我怒中所定的,我怒氣的目的和產物,都要向你成就。這忿怒不是針對個別的人,作為警戒,而是針對眾人(第1214節);全民都成了忿怒的器皿,註定滅亡。神確實有時在怒中紀念憐憫,可現在他說: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第49節)。得了憐憫卻輕看憐憫的,必有無憐憫的審判臨到他們

V。這一切都是對他們罪行的公義刑罰,是因他們的愚昧咎由自取。這裡十分強調這點,表示神將這一切降在他們身上,是完全公義的。神所打發的怒氣,都有智慧和公義,所以接下來就是:「我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第3節)。我必察驗你的行為,對照律法條例,然後按你所行的善惡待你,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第4節)。」注意:哪怕是最重的審判落在罪人身上,那也不過是按他們所行的報應他們,是用他們的刑杖責打他們。神一旦前來追討罪人,必清算他們每一樣罪行: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第3節)(你的罪孽要顯露出來,要被恨惡;詩篇362),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第4節);就是說,隱密的惡如今要顯露出來,先前沒有顯露的,如今要在你們中間顯露,你的罪要在你自己眼中看為可憎。那行毀壞可憎的一旦臨到(馬太福音2415),罪孽的可憎也是如此。也可理解為:你的可憎(指的是罪孽的刑罰)必在你中間,要害及你心(耶利米書418)。也可理解為:神之所以不顧惜,不可憐,是因為即便他按他們的行為施行審判,他們卻在急難的時候越發犯罪(歷代志下2822),可憎的事仍在他們中間,心裡仍在放縱和姑息犯罪。第89節重複:我必審判你,必報應你。這裡特別列出兩項惹怒神、招來審判的罪:驕傲和壓迫。


杖已經開花,驕傲已經發芽
1.神要藉著審判叫他們謙卑,因為他們過於自誇。苦難的杖已經開花,但卻是驕傲令其發芽(第10節)。在罪中發芽的,必有審判開花。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驕傲在各階層的人當中都顯露出來,好比春天開出一樹的花來。

2.仇敵要虐待他們,因為他們彼此虐待(第11節):強暴興起成了作惡的杖3;彼此傷害的行徑受掌權者的保護和縱容。政府的權杖成了作惡的杖,並且極其狂妄,導致強暴興起我見在審判之處有奸惡(傳道書316);參考以賽亞書57。倘若神的審判是其果,我們的罪孽就必是其根

3欽定本將第11節中「罰惡的杖」譯為「作惡的杖

VI。這些審判無人逃脫,也無人抵擋得住,因為這都是全面性的,要摧毀一切擋道的,無藥可救。

在外有刀劍,在內有瘟疫饑荒
1.各樣的死都要騎馬誇勝,城邑鄉村,城裡城外(第15節),沒有一處是安全的:在田野的,必遭刀劍而死(田野成了戰場),在城中的,雖是聖城,也得不到保護,必有饑荒、瘟疫吞滅他。罪在城鄉氾濫(特羅亞人和希臘人都犯罪),因而城鄉都荒涼。

2.凡註定死亡的,無人逃脫,無一存留。驕傲欺壓人的,用作惡的杖向窮人施行強暴的,無一存留,被正在臨到的荒涼一掃而空(第11節):他們的群眾或屬他們的4,就是那烏合之眾,就是他們縱容並支持作惡的,高喊「把他釘十字架」的,定意要毀滅人的;他們的家人都必毀滅,不再有根或枝子存留。這群眾,這烏合之眾,神的忿怒尤其要落在他們身上,因為烈怒已經臨到他們眾人身上(第1214節),因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第13節),關乎平民百姓。正在逼近的審判要將他們全然取去,他們不能自保,也不能保全主人,他們不過是主人的工具。神的審判一旦帶著使命而來,群眾必不能勝過。惡人雖然聯手,必不免受罰(箴言1121)。

4欽定本將第11節中「他們的財寶」譯為「屬他們的」。

3.凡倒下的,無人哀歎5(第11節):無人為他們哀哭,因為無人存留為他們哀哭,人人都跟著他們滅亡。世代極其艱難,乃至人看見朋友死去,反倒覺得慶倖而不是哀哭,因為他們被取去,不致看見荒涼,不致經歷荒涼;參考耶利米書164-5

5欽定本將第11節中「他們中間也沒有得尊榮的」譯為「無人為他們哀哭」。

4.他們無力抵抗。命令已經發出,關乎他們的異象必不回轉6(第 13 節)。神不收回, 他們不能抵擋,於是就不回轉,決不徒然返回,必成就所命定的(以賽亞書5511)。神的話必然成就,那時:

6欽定本將第13節中「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誰都不得歸回」譯為「這異象關乎他們眾人,必不回轉」。

1)個人不能逃脫神的審判:沒有人在他的罪孽中堅立自己,想要像過去那樣抵擋神和他的審判,那是徒然的。誰向神剛硬而得亨通呢?(約伯記94)想在惡中堅立自己的,必發現自己不但被削弱,還要被毀滅;參考詩篇527

2)人多不能抵擋審判的洪流(第14節):他們已經吹角,招聚戰士,激發所招聚來的,以為這樣就預備齊全,但都是徒然,無人應征,即便有應征的,也無勇氣應戰。注意:神若與我們為敵,那就無人幫助我們,無人為我們效力。

5.以往的繁華不再有望回歸,人人放棄:買主不可歡喜,看見產業增多,自己成了買家,不可歡喜,賣主不可愁煩,看見產業減少,破了產,不可愁煩(第12節)。可見世間萬物都是虛空,毫無價值,到了災難的時候,正需要的時候,也是最靠不住的時候。已經變賣的,反倒安心,因為失去的少,置買的,不過是添加憂慮和懼怕。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因為不知何時失去(哥林多前書729-31)。這裡又加上一句(第13節):賣主不能歸回再得所賣的,到了禧年,不能按律得回,儘管已經逃脫刀劍和瘟疫,直活到禧年,因為這裡不再有產業,直到七十年後,那時人們要回歸地土,重新得地。耶利米大約就在這時信了這點,於是就買了他叔叔的地,同時按所吩咐的,置買的不歡喜,反倒哀歎(耶利米書3225)。

6.在這一切事上神必得榮耀:「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第4節),你就知道擊打你的是我耶和華(第9節)。你以為是第二因、是尼布甲尼撒擊打你,但你終究會明白,他不過是杖;擊打你的是神的手,誰曉得他手的份量?」人若不願知道是耶和華施恩給他們,就不得不知道是耶和華擊打他們,無論如何,他們都必承認

 

以色列荒涼(主前594年)

16其中所逃脫的就必逃脫,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17手都發軟,膝弱如水。18要用麻布束腰,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19他們要將銀子拋在街上,金子看如污穢之物。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心裡知足,也不能使肚腹飽滿,因為這金銀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20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21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22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各人因自己的罪孽在山上發出悲聲,好像谷中的鴿子哀鳴
我們在前面看見那些被剪除之人的命運,現在來看看有機會逃脫危險之人的命運;有逃脫的(第16節),但是否就好一些呢?活得悲慘,寧可死一次,也不願死千次,逃脫的不過是像該隱那樣流離飄蕩,怕被人殺,這些人也是如此

I。他們心裡沒有安慰,沒有平安,擔憂和恐懼揮之不去,無論去何處,都帶著罪惡感,成為重擔。

1.總是孤獨,悲哀不斷,不能進城,不能到人多的地方,只能獨自在山上,不關心社會,遠離社會,仿佛羞於自己的困境。

2.總是憂愁。人若在神忿怒的兆頭下,那就真該憂愁;興高采烈、藐視憂愁的,神也可叫他們憂愁。曾經自以為是山上的獅子,膽大妄為,如今成了谷中的鴿子,又膽怯又沮喪,無人追趕也會逃跑,風吹樹葉都顫抖。各人發出悲聲(不是依著神的意思憂愁,而 是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哥林多後書710),因自己的罪孽而發出悲聲,就是因自己的罪孽所導致的災禍發出悲聲,不只是全地的罪孽,也是自己的罪孽,那時就不得不承認人人都有份於全民的罪惡。注意:罪孽遲早會帶來憂愁,凡在罪中不願悔改的,神就任由他在罪中憔悴;凡得罪了神又不願哀慟的,就不得不因蒙羞和毀滅而哀慟,終久你皮肉和身體消毀,你就悲歎,說,我怎麼恨惡訓誨(箴言511-12)!

3.身心靈的力量都要被奪去(第17節):手都發軟,不能打仗,不能自衛,膝弱如水,無力逃跑,站立不住;感到全身溶化,膝蓋如水流淌,自然就必跌倒。注意: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耶利米書923),那是愚蠢的行為,因為神可瞬間叫他軟弱。

4.所有的希望都要被奪去,人人絕望(第18節);沒有一樣令人振奮的事,無論是回顧還是展望,樣樣都可怕,各人用麻布束腰,不再指望穿好衣服。各人被戰兢所蓋,各人臉上羞愧,頭上光禿,這些都是絕望憂愁的表情;參考以賽亞書1711。注意:人若不因懼怕和羞愧而遠離罪惡,就必因懼怕和羞愧而受罪的刑罰;這是罪孽所必然導致的羞愧


金銀不能救他們,不能使他們滿足
II。他們從金銀和財富得不到好處,反倒要厭惡(第19節)。落得如此地步的,曾經擁有大量金銀、錢財、器皿、珠寶和其它寶物,自以為可借此在大眾災難中占得先機。他們以為財產是堅固城,以為有了財產,就可賄賂敵人,收買朋友,就可買贖性命,只要有錢就不愁吃喝,有錢能使鬼推磨;看看結果如何:

1.他們在順境中,財富成了大試探,心儀財富,倚賴財富。因為渴望追求財富,就被拉攏到罪裡去,因為多多享樂,就在罪中剛硬,因而財富成了罪孽的絆腳石,使他們落在罪中,阻攔他們回歸真神。注意:財富成為網羅和毀滅,這樣的人有很多。得了世界,失了靈魂;財富使他們驕傲、大意、貪婪、欺壓人、肚腹飽滿;財富若使用得當,本可有利於他們操練敬虔,但若濫用,就作了他們罪孽的絆腳石。

2.如今在逆境中,財富無濟於事:

1)因為金銀不能救他們免於神的審判。當耶和華發怒的日子,他們的金銀不能救他們,在公義的神面前不能為他們代贖,不能轉離他的怒氣,在即將臨到的審判面前不能替他們遮掩。注意:發怒的日子,資財無益(箴言114),不能將他們高置,神的審判仍夠得著,也不能使他們強壯,神的審判仍可勝過。忿怒的日子一到,人的財富完全不能救他們,完全沒有用。神要取那富人的性命,他滿滿的糧倉有何用呢?神要取另一個富人的性命,他到了地獄,想用素常的細麻、紫色、朱紅色衣服(啟示錄1816)買一滴水涼涼舌頭,都是不能。金錢不能抵擋死亡,不能減輕被定罪之人的苦楚。

2)因為他們在災難之下,金銀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滿足。

[1.] 不能填飽肚腹;城中無糧,愛心和金錢都不管用,金銀不能解決饑餓問題,難為無米之炊。注意:人可以沒有金礦,不能沒有糧食;地裡的出產可從地面輕易收集,對人類是極大的祝福,勝過費勁工夫從地的深處挖出來的寶藏。神若賜給我們每日食糧,就該感恩,不該埋怨,儘管金子銀子我們都沒有。

[2.] 更不能滿足靈魂,不能帶來內在的安慰。注意:世上的財富不能滿足靈魂的渴求,在遭災的日子不能給人滿足感。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傳道書510),失去銀子的,就更不知足。

3)因為他們的金銀要被拋在街上,可能是敵人的手所拋,他們大肆擄掠,超過想要的,或者太多帶不走(銀子不值錢,就拋在街上,但金子比較值錢,就帶到巴比倫去);也可能是他們自己將銀子金子拋在街上,因為成了累贅,妨礙逃命,或者因為金銀會引得敵人來,割斷他們的喉嚨,奪他們的錢;也可能他們痛恨金銀,因為辛辛苦苦積攢起來,到頭來竟然無益,反倒有害。注意: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約翰一書217)。眼下屬世的人貪戀財富,總有一日要厭倦財富;到那時,擁有最少的,反倒機會最好。

聖殿被交付外邦人為掠物
III。神的殿幫不了他們(第20-22節)。提起神的殿,他們十分自豪,自以為有了殿就穩妥(耶利米書 74;彌迦書311),但他們的自信必落空。請注意看:

1.神在那民中設立聖所,那是賜大尊榮給他們(第20節):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那聖潔華美的殿,就是他們列祖讚美神的所在(以賽亞書6411),之所以華美,是因為聖潔(稱為聖潔的妝飾;詩篇292;聖潔是其妝飾的華美,又有金子和禮物作為妝飾);論到這殿,他建立得威嚴;每樣物件都是精心設計,使殿顯得壯觀,使得以色列民在列邦中更加出色。他蓋造他的聖所,好像高峰(詩篇7869)。那是榮耀的寶座,從太初安置在高處(耶利米書1712)。然而:

2.他們虧缺神的榮耀,褻瀆他的聖所,制作假神柱像,與神相抗衡,這裡稱作可憎可厭(在神看來是如此,在他們看來也本當如此);這些東西他們立在神的殿裡,這是對他最大程度的冒犯。所以:

3.這裡警告說他們的殿必被奪去,不再是他們的倚靠:所以這殿我要設在遠離他們的所在7,就是說要將他們趕離這殿,乃至不能在殿裡服事,得不到這殿的好處。注意:若有人輕看並褻瀆神的典章和信仰的特權,公義的神就將這些取去。神不僅使他們遠離這殿,殿本身也要經歷普遍的荒涼(第21節);迦勒底人是外邦人,因而對這殿全無敬意,他們是地上的惡人,因而對這殿有反感,要以此為掠物和擄物;殿裡所有的妝飾和寶藏都必落入他們手中,在他們心目中,殿裡的掠物和別的掠物沒有分別。錫安的聖徒見狀,十分憂愁,他們哀歎最多的,莫過於仇敵在聖所中所行的一切惡事(詩篇74 3);但這是刑罰錫安的罪人,他們用外邦神明褻瀆聖殿,惹怒神任憑這殿被外邦人褻瀆,轉臉不顧他們,仿佛沒有看見他們和他們的罪行,仿佛不理會他們,不垂聽他們的祈禱。任憑士兵胡作非為,任憑他們進入隱密之所,進入至聖所,如強盜一般;任憑他們擄掠,任憑他們玷污;盾牌已然離去,一切榮耀也都離去。注意:人若不願受敬虔權勢的轄管,就配不上敬虔形式的榮耀

7欽定本將第20節中「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譯為:所以這殿我要設在遠離他們的所在

 

以色列荒涼(主前594年)

23「要製造鎖鏈;因為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城邑充滿強暴的事,24所以我必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我必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他們的聖所都要被褻瀆。25毀滅臨近了,他們要求平安,卻無平安可得。26災害加上災害,風聲接連風聲;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但祭司講的律法、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27君要悲哀,王要披淒涼為衣,國民的手都發顫。我必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按他們應得的審判他們,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裡說的是:

I。傳訊犯人:要製造鎖鏈,將罪犯鎖起來,拉到審判席,在神公義的審判席前立定;要叫他戴上鎖鏈站立(如同罪大惡極的罪犯),聽候判決。注意:人若掙開神律法的捆綁,脫去律法的繩索(詩篇23),就會發現自己被他審判的鎖鏈所捆綁,是不能掙開的。這鎖鏈象徵耶路撒冷被圍困,或象徵被擄之人為奴,或象徵他們都被捆綁,接受神的公義審判,用鎖鏈拘留(猶大書第6節)

II。罪名成立:這地遍滿流血的罪,原文作:遍滿流血的審判,意思是他們流人血,是在司法的幌子下,採用法律手段,帶著法庭的莊嚴。瑪拿西所流無辜人的血可能就是這樣的,是斷案的血,充滿了耶路撒冷(列王紀下244)。也可理解為:這地遍滿大罪,按律應當判處死刑,流血的審判。拜偶像、褻瀆、交鬼、孌童,諸如此類,這些都是血罪,具體犯罪的個人應當處死,而這些一旦成了全民的罪,那就無可救藥,全民都要被剪除。注意:犯了血罪,所受的刑罰就該是流血的審判。城邑充滿強暴的事,這是大衛的城,是聖城,本該是正義的楷模,懲惡揚善,如今卻充滿強暴;城中掌權的,權柄和名聲都勝過別人,欺壓起人來也勝過別人。先知曾為此發出哀歎: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以賽亞書121

III。宣判。神向他們追討,不只是因為他們褻瀆聖所,也因為他們在人與人之間屈枉正直;他的殿永稱為聖(詩篇935),照樣,他也是公義的,他喜愛公義(詩篇117),要報應不義的。這裡的判決是:

1.他們既然效法外邦人,比外邦人還要惡,神就使列國中最惡的人來毀滅他們,使他們荒涼,這些人最野蠻,最粗暴,對人類最沒有同情心,對猶太人最反感。注意:外邦人好壞不等,神有時選擇比較壞的,來刑罰自己的百姓,因為他的本意是叫他們受經練。

2.他們既然在家裡充滿不義之財,利用權勢欺壓軟弱的,神就叫外邦人來佔據他們的房屋,享受他們的財物,以此使強暴人的驕傲止息,使高官的威風不再,叫弱視的人眼花,他們的權勢也不再像以往那樣壓過正義。

3.他們既然用偶像玷污了聖所,神就用他的審判來玷污他們;他們既然在殿裡設立別神的柱像,神就從那裡挪去與他們同在的象徵。聖所一旦被神所遺棄,很快就被仇敵所玷污。

4.他們既然接連犯罪,神就使審判接連追趕他們:「毀滅臨近了(第25節),災害加上災害毀滅你們,風聲接連風聲嚇唬你們,好比暴風雨中的海浪,一個接一個。」注意:註定要滅亡的罪人,必得滅亡的宣判,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

5.他們既然令神失望,神就令他們失望:

1)患難中指望得蒙拯救,卻得不到。他們要求平安,渴望平安,祈求平安,想往平安,指望得平安,卻無平安可得;試圖籠絡敵人是徒然,試圖打敗敵人也是徒然,災難卻越來越重。

2)患難中指望得指示(第26節):他們必向先知求異象,渴望先知保證有好結局,便可在患難中稍得安慰。他們所求的,不是譴責他們犯罪的異象,不是警告他們必有危險的異象,而是承諾搭救他們的異象。這樣的信息他們愛聽。然而祭司講的律法必斷絕,不再有勸導和安慰的話說給他們聽。神對他們說批評的話,他們不愛聽,他就不再對他們說鼓勵的話。長老設的謀略都必斷絕;民間的長老本該勸導他們在這苦難時刻應當如何行,但卻個個困惑,無計可施。民中本該勸導眾人的,卻連自己都不知如何是好,不知如何彼此勸導,不知如何勸導眾人,這民的處境就很糟糕了。

6.他們既然在犯罪的事上互相慫恿,彼此鼓勵,神就叫他們全然沮喪灰心,乃至沒有能力與神的審判相抗衡。各階層的人都一致在重擔下倒臥(第27節):君王本該激發士氣,首領本該統領人馬攻擊敵人,如今卻要悲哀,要披淒涼為衣;他們頭腦混亂,心裡沮喪,策略和勇氣不再,難怪國民的手都發顫,不能禦敵。大能的勇士找不著自己的手。神一旦離去,一旦與他們為敵,人還能替自己謀劃什麼呢?神要照他們的行為待他們,人人落淚,人人落難;付出了慘重代價,終於就知道他是耶和華,伸冤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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