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先知在前章的異象中看見了行在耶路撒冷的惡,我們可以肯定那惡顯現給他,決非言過其實;接下來自然就是把正在逼近的毀滅顯現給他,因為有罪必有審判。這裡說的是:
I。預備器皿毀滅這城(第1-2節)。
II。神的榮耀從基路伯挪移到殿的門檻(第3節)。
III。吩咐其中一人,從其餘的分別出來,為在普遍災禍中存留性命的餘剩之人作記號(第3-4節)。
IV。頒發命令,向沒有記號的人行刑,於是審判開始執行(第5-7節)。
V。先知代求,望能減輕判決,卻是不能,因為命令已經發出(第8-10節)。
VI。為虔誠的餘民作記號的人回復他所行的(第11節)。這表示天意在治理世界過程中的尋常手段。
預備摧毀耶路撒冷;給正直人作得救記號(主前 593 年)
1他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前來。」2忽然有六個人從朝北的上門而來,各人手拿殺人的兵器;內中有一人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水匣子。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3以色列神的榮耀本在基路伯上,現今從那裡升到殿的門檻。神將那身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水匣子的人召來。4耶和華對他說:「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那些因城中所行可憎之事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
我們在這幾節經文看到:
I。命令發出,要耶路撒冷的毀滅者前來聽命。向先知顯現的那位(8:2),就是領他到耶路撒冷、又將那裡所行的惡指給他的那位,在此喊叫說:要使那監管這城的人前來(第1節);較好、較接近原文的翻譯應該是:監管這城的人正在靠近。他在前面說(8:18):我要以忿怒行事;現在他對先知說:我要讓你看看我使用誰來充當我忿怒的器皿。追討這城的時候到了,或作:追討者到了。他們不知道憐憫眷顧他們的時候(路加福音19:44),如今就要被忿怒所追討。請注意看:
1.這話如何傳給先知:他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表示說話的那位相當惱怒;人一旦被激怒,在怒中說話,往往聲音很大。人若不理會神微聲細語的勸言,就不得不聽見警告聲,聽見並且戰兢。這也表示先知不願意聽:他那邊的耳朵聾了,但沒有辦法,他們的罪孽不容開脫,因而審判不容耽延:「他向我耳中大聲喊叫,迫使我聽見,我聽見了,就心情沉重。」
2.所說的話。監管這城的人要來毀滅它,不是迦勒底大軍,在這件事上他們固然被使用,但他們不是追討者,他們不過是僕人,更確切地說,他們不過是工具。神的天使一向領受吩咐,負責保護看顧這城,如今他們領受吩咐,負責使這城荒涼。他們已經臨近,乃是滅命的天使,行忿怒的使者,手中各拿滅命的兵器,好比把守生命樹道路的天使,手握發火焰的劍(創世記3:24)。注意:人若因犯罪的緣故成了神的敵人,自然也就成了聖天使的敵人。這裡說這些追討者近前來。注意:神總有行忿怒的使者,隨叫隨到,隨時聽命,乃是肉眼不可見的權能,成就他的旨意。神使先知在異象中看見這事,好叫他在講道中宣告這些審判的時候更加自信。神用喊聲告訴他,以大能的手指教他(以賽亞書 8:11),加深他的印象,叫他也能這樣向眾人的耳中大聲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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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位滅命天使站在銅祭壇旁 |
1.請注意看他們從何處來:從朝北的上門而來(第2節),可能因為迦勒底人從北方來(必有災禍從北方發出;耶利米書1:14),也可能因為那惹動忌邪的偶像立在朝北的內院門口(8:3,5)。滅命的天使從殿的那個門進入,要表明是什麼原因導致這門向他們打開。注意:罪孽所在的方向,必有審判臨到。
2.請注意看他們前往何處:他們進來,站在銅祭壇旁,就是平時獻祭、代贖的地方。既然是來滅命的,也就是來獻祭的,不是出於個人恩怨,也不是出於惡意,而是本著純潔、誠實的心,歸榮耀給神;為了行使神的公義,他們所殺的,都成了祭牲獻上。他們站在壇旁,像是要保護,要復仇,要伸張正義,報應褻瀆。他們在壇旁領受毀滅的使命,表示耶路撒冷的罪孽好比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撒母耳記上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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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細麻衣的人給歎息哀哭的人畫記號在額上 |
IV。神的榮耀從基路伯上面挪去。有人覺得這指的是平時顯現的榮耀,位於至聖所內施恩座上方兩個基路伯之間,如今離去,再也沒有回來,因為沒有出現在第二聖殿。也有人覺得這指的是先知當時在異象中所看見的位於基路伯上方的神的榮耀;後者也許更有可能,因為那稱為以色列神的榮耀(8:4),是他眼下所注目的;這榮耀升到殿的門檻,像是要呼喚門外服事的僕人,給他們分配任務,頒佈指示。榮耀挪移和先前一樣,可能象徵神離他們而去,任由他們的家成為荒場;神一旦離去,一切福份也都離去,不過神從不離棄任何人,除非他們先把他趕出去。他先是移到門檻,像是很不願意離去,想給他們時間,又想鼓勵他們邀請他回轉,繼續與他們同在。注意:神離開一民,是漸漸離開,他一旦跨出離開的第一步,蒙恩的靈魂很快就會意識到。以色列神的榮耀從基路伯升上去,以西結馬上就注意到了。神要是離去,天使的異象又算什麼?
V。有話吩咐身穿細麻衣的那人,要確保虔誠餘民的安全,脫離普遍的荒涼。這裡沒有說這位拯救者奉命而來,奉差遣而去,與滅命的天使不同;他一直都在那裡,為我們顯在神面前(希伯來書9:24),惠顧註定得救之人的重任就託付於他,他是最合適的人選(第4節)。請注意看:
1.蒙拯救的餘剩之民有何特性。他們都是歎息哀哭的人,心中歎息,好比痛苦落難之人,在禱告中向神哀哭,好比迫切之人,因為耶路撒冷竟有這一切可憎之事,不只是拜偶像,還有其它大罪,在神看為可憎。這些虔誠的少數人作見證,譴責這些可憎之事,盡己之所能加以約束,又發現自己改革的努力沒有果效,就坐下來歎息哀哭,在暗中流淚,向神哭訴,因為眾人作惡,玷污神的聖名,導致毀滅臨到會眾,臨到全民。注意:我們不但要恨惡別人的罪行,不與他們為伍,還要為他們哀慟,常將他們放在心上;愛莫能助的,要為之憂愁,要痛恨罪孽,愛護靈魂,如大衛(詩篇 119:136),又如羅得,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得後書2:8)。尤其要哀歎在耶路撒冷行可憎之事,因為這些事尤其得罪神。
2.對他們有何特別的惠顧。有吩咐說要將具備這樣虔誠心志的人全都找出來:「你去走遍耶路撒冷全城,查訪他們,即便他們分得很散,即便他們藏得很深,躲避逼迫者的瘋狂,還是要將他們找出來,且要畫記號在他們額上。」
(1)這是表示神認他們是屬神的,日後要認領他們。恩典若在人心裡動工,那就是神作記號在額上,他認識這是他的記號,憑此記號,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摩太後書2:19)。
(2)這是叫受記號的人確信必蒙神的恩惠,叫他們自己明白,若能明白,便大得安慰,在患難的日子就是最有力的扶持和良藥。若能憑藉這記號知道我們已經得了永生,為何還要為這短暫的生命煩惱呢?
(3)這是給滅命的天使作標記,好叫他們越過這些人,就如門楣上的血表示這是以色列的家,其中的長子不可殺。注意:凡在普遍犯罪的時代持守純潔的,神必在普遍災禍的時代保守他們平安。凡將自己分別出來的,神也必將他們分別出來;凡為別人的罪哀哭的,就不必為自己的苦難而哀哭,因為他們必蒙拯救,脫離苦難,即便不能脫離,也必在苦難中得安慰。神必為哀慟者作記號,將他們的歎息記下來,將他們的淚水裝起來。啟示錄7:3所提到的神眾僕人額上的印記也象徵神對他百姓的惠顧,與這裡所說的相同,只不過這裡是確保他們不致毀滅,那裡則是確保他們不致被引誘,兩者都一樣。
將義人分別出來;先知的代求(主前593年)
5我耳中聽見他對其餘的人說:「要跟隨他走遍全城,以行擊殺。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6要將年老的、年少的,並處女、嬰孩,和婦女,從聖所起全都殺盡,只是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於是他們從殿前的長老殺起。7他對他們說:「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你們出去吧!」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8他們擊殺的時候,我被留下,我就俯伏在地,說:「哎!主耶和華啊,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9他對我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遍地有流血的事,滿城有冤屈,因為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他看不見我們。』10故此,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11那穿細麻衣、腰間帶著墨水匣子的人將這事回覆說:「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
我們在這幾節經文看到:
I。吩咐滅命者按使命行刑。他們站在銅祭壇旁,等候命令;這裡就有命令下達,要他們剪除並消滅所有在耶路撒冷犯下可憎之事的和他們的幫兇,以及所有不為他們歎息哭泣的。注意:一旦神把麥子收在倉裡,餘剩的糠要用火燒盡(馬太福音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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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聖所起,擊殺一切沒有記號的人 |
(1)沒有例外。要走遍全城,以行擊殺;要全都殺盡,給他們致命傷。要不分年齡性別,年老的,年少的,都要剪除;處女之美貌不管用,嬰孩之無辜也不管用。這點應驗在大量的人死於饑荒和瘟疫,特別是死於迦勒底人的刀下,死於軍事行刑。即便是如此血腥的工,有時也是神的工。罪孽真是極其邪惡,竟然惹怒無限憐憫的神下此狠心!
(2)沒有憐憫:「你們的眼不要顧惜,也不要可憐他們(第5節);神決意要毀滅的,你們不可放過,不可像掃羅那樣放過亞甲和亞瑪力人(撒母耳記上第15章),如若不然,就是懶惰為耶和華行事(耶利米書48:10)。人的同情心沒有必要超過神的同情心;他已經說了(8:18):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注意:凡活在罪中、恨惡改革的,必在罪中滅亡,不值得可憐;他們本可輕易避免毀滅,只是他們不願意。
2.告誡他們一點都不可傷害作了記號要得救的人:「凡有記號的人,不要挨近他;不要威脅恐嚇 他們當中的任何人;他們得蒙應許,必沒有災禍臨近他們,所以要與他們保持距離。」巴比倫王曾下特令保護耶利米。巴錄和以伯∙米勒(耶利米書39:17)都得存活,很可能耶利米其他的朋友也都因他的緣故存活。神曾應許他餘剩的民必得好處,必得優待(耶利米書15:11);我們有理由相信哀歎禱告的餘民中,無一人倒在迦勒底人的刀下,神總有辦法保全他們的性命,正如在羅馬人徹底毀滅耶路撒冷的時候,基督徒都在一個名叫裴勒的城裡存活,無人與不信的猶太人一同滅亡。注意:凡是神作了記號要他存活得救的,必無一人失喪;神的根基堅立。
3.指示他們從聖所起(第6節);先知在前章所看見的可怕的褻瀆行為,就發生在那聖所;要從那裡開始,因為惹怒神、招致這些審判的惡從那裡開始。祭司的敗壞好比在水源下毒,敗壞的溪流都源於此。在聖所所行的惡是一切惡行中最惹怒神的,所以殺戮要從那裡開始:「要從那裡開始,看看眾人見神的審判臨到祭司,是否會吸取教訓,就悔改,就改革;要從那裡開始,好叫整個世界都看見,並且知道,耶和華名叫忌邪,乃是忌邪的神,最靠近他的人犯罪,他最痛恨。」注意:審判一旦臨到,往往從神的家起首(彼得前書4:17)。在地上萬族中,我只認識你們;因此,我必追討你們的一切罪孽(阿摩司書3:2)。神的殿是聖所,是悔改罪人的避難所和保障,不是常犯罪之人的避難所;那裡雖神聖,雖出名,但都不管用。看來滅命的天使有些為難,不願在殿裡殺人,神吩咐他們不要猶豫,要污穢這殿,使院中充滿被殺的人(第7節)。不必把人從祭壇捉去(如律法所規定的;出埃及記21:14),若有人像約押那樣,以為抓住祭壇的角就能活命,那就也像約押那樣,在那裡喪命(列王紀上2:30-31節)。有神的先知曾在那裡流血(馬太福音 23:35),因而也要叫他們在那裡流血。注意:在神殿服事的,若在那裡拜偶像玷污那殿,公義的神就允許仇敵用暴力玷污那殿;參考詩篇79:1。這些公義行為都是必不可少的,但無論形式如何,也實在是潔淨聖所,而不是玷污聖所,是把那惡從他們中間除掉(申命記17:7)。
4.命令他們出到城中(第6-7節)。注意:罪孽所到之處,必有審判相隨;審判從神的家起首,但不在那裡終結。聖殿不能保護作惡的祭司,照樣,聖城也不能保護作惡的百姓。
II。於是行刑就按使命進行。他們謹遵命令:
1.從殿前的長老殺起,先殺他們,可能是在屋子裡拜偶像的那七十位長老(8:12),也可能是在廊子和祭壇拜日頭的二十五人,他們更像是在殿前的。注意:領頭犯罪的,就該首先接受神的審判;在知名場所犯罪,在大庭廣眾面前犯罪,就該受最典型的刑罰。
2.然後輪到平民百姓:他們就出去,在城中擊殺;命令一旦發出,就不再遲延;神一旦開始,就必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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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知俯伏在地代求 |
1.先知很清楚神施憐憫給他,周圍許多人被剪除,他卻存活。雖有千人仆倒在他旁邊,萬人仆倒在他右邊,這災卻不得臨近他。他惟親眼觀看,見惡人遭報(詩篇91:7-8)。他說話的語氣,像是個驚險逃脫毀滅的,歸功於神的良善而不是自己的義。注意:再好的聖徒也應當承認,他們沒有被消滅,是由於神的憐憫。倘若令全地荒涼的審判臨到,大量的人倒斃,我們卻能以自己的性命為獵物,就當以此為大恩惠,因為我們本該與滅亡的人一同滅亡。
2.請注意看他如何利用這憐憫;他既被留下,就視作一個機會,可站在破口,轉離神的忿怒。注意:我們應當將此看作是我們被放過的緣由,要充分利用我們的地位,充分利用我們的禱告。以西結不因殺戮而誇口,反倒因懼怕神,肉就發抖(如大衛那樣;詩篇119:120);他俯伏在地喊叫,不是擔心自己(他已受了記號),而是同情他的同胞。人若為罪人所犯的罪歎息哭泣,也必為他們所受的苦歎息哭泣;然而日子將到,所有這些關切都要被全然滿足所替代,因為神得了榮耀;眼下俯伏在地,喊道:哎,主耶和華啊!到那時就要仰起頭來,高唱:哈利路亞(啟示錄19:1,3)!先知謙卑與神理論:「你豈要將以色列所剩下的人都滅絕嗎?除了作了記號的,無人存留嗎?屬神的以色列真要滅絕、全然滅絕嗎?已經所剩不多了,本可成為新一代人的種子,你竟然都要剪除嗎?難道以色列的神要親手滅絕他們嗎?你一向保護並拯救以色列,如今真要滅絕以色列嗎?你將忿怒傾在耶路撒冷,真要徹底毀滅這城、毀滅全地嗎?斷不至如此!」注意:我們雖然承認神是公義的,但神仍允許我們在審判的事上與他爭辯(耶利米書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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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拒絕代求,罪孽極其重大 |
1.這罪不容辯解。神很願意施憐憫,如先知所願,他也一向如此。但這件事不允許,若施憐憫,就不能成就公義;叫神的一樣屬性得榮耀,另一樣屬性受虧損,這是不合宜的。全能者滅絕地上的人,特別是滅絕以色列,對他有何樂趣可言呢?決沒有樂趣。但他們實在罪行過大,乃至倘若姑息罪人,就是縱容犯罪:以色列家和猶大家的罪孽極其重大,決不能容忍他們再這樣下去。遍地有流血的事;若有人告上城中的法庭,要求保護被傷害的無辜人,結果是所得的藥和疾病一樣糟糕,因為滿城有冤屈,到處都屈枉正直;他們在這罪中所仰仗的,是無神,是褻瀆,與他們在拜偶像時所仰仗的相同(8:12)。他們說:耶和華已經離棄這地,任由我們為所欲為;他不再干預,我們無論作何錯事,他都看不見;或不知道,或不在意。這些人如此藐視神的公義,豈能指望神的憐憫呢?不能!罪犯企圖自圓其說,辯護者豈能為他開脫呢?所以:
2.判決不容減緩(第10節):「無論你怎麼想,至於我,我眼必不顧惜,也不可憐他們;我忍耐這些狂妄的罪人,已經忍無可忍,現在我要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注意:罪人在自己罪孽的重擔之下沉淪滅亡,這是他們自己的道,是他們自己選擇的,不是神的道;這道他們頑固堅持,輕看神的話,如今就受報應。只因罪孽過大,神嚴厲審判就是公平的。他隨時可替自己辯解,正如他在此向先知辯解,因他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
V。奉差遣前去保證錫安哀慟者安全的,這裡回來覆命(第11節):那穿細麻衣的將這事回覆,講述他為履行使命所行的;他已找出所有為全地的罪孽在暗中哀慟、又公開高聲譴責的人,並在他們的額上作了記號。主啊,我已經照你所吩咐的行了。這裡沒有提奉命滅絕的天使回來報告他們如何滅絕,只有奉命保護的回來覆命,因為神和先知都很願意聽見有人得救,不願聽見有人滅亡。也可能回來覆命的已經完成使命,而毀滅之工則要進行好一陣子,一旦完成,也會回來覆命。可見基督對於所託付於他的真是盡忠。神命他確保蒙揀選的餘民得永生;他就照著所吩咐的行了。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約翰福音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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