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耶穌基督——創世之前就已預定的救主
作者:HTH Team
在上一篇裡,我們談到了聖經——神親自賜給人類的“說明書”。
但聖經這本書,它的核心內容是什麼呢?它不是一本“好人好事集錦”,也不是一本“宗教行為手冊”。聖經從頭到尾所指向的,是一個“人”——耶穌基督。
正如基督自己所說的: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翰福音五章39節)
今天,我們就來認識這位元聖經的中心人物。
但我們要問一個更深的問題:祂只是“來幫助我們”的,還是祂本來就是神永恆計畫的核心?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用了整整一卷(卷二)來論述:救恩從創世之前就在神的計畫中——不是神臨時起意想救人,而是祂在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了一位救主。耶穌基督的降世、受死、復活,不是歷史的“意外事件”,而是神永恆旨意的“中心事件”。
一、基督是誰?
這是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
許多人把耶穌看作一個道德教師、一個宗教創始人、一個善良的先知——這些看法雖然不算完全錯誤,卻遠遠不夠。
聖經所啟示的耶穌基督,遠不止於此。
祂是神,也是人。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二第十四章中明確指出:神性與人性在基督裡“位格聯合”——祂既不是神穿了一件“人”的外衣,也不是一個被神特別使用的人。祂是完全的神、完全的人,這兩種性情在一個人格裡聯合,永不分離,永不混淆。
正因如此,祂才能成為我們的救主:
- 祂是真神——所以祂的順服有無限的價值,能擔當全人類的罪。
- 祂是真人——所以祂能真實地代表人,替人承受罪的刑罰,且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正如加爾文所說:“祂以人的軟弱交付死亡,當作贖罪;又以神的權能戰勝死亡,為我們奪取勝利。”
這不是人的頭腦能構想出來的救法——這是神在創世之前就預定好的計畫。
二、基督做了什麼?
許多人對耶穌的認識,停留在“祂是個好人”、“祂教我們愛人”這類層面上。但聖經告訴我們,耶穌來到世上,不是來教我們“如何做人”,而是來做一件只有祂能做的事:拯救罪人。
這件事,在創世之前就已經預定好了。彼得在五旬節的講道中清楚宣告: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借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使徒行傳二章23節)
基督被釘十字架,不是歷史的“意外”,而是神從創世之前就已經決定的“定旨”。
祂做了三件決定性的事:
第一,順服至死。
亞當的不順服將罪與死帶入世界;基督的順服將義與生命帶給一切信靠祂的人。正如保羅所說:
“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馬書五章19節)
第二,十字架的代贖。
十字架不是失敗,而是勝利。基督在十字架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替我們承受了神公義的審判。加爾文說:“祂以罪人的身份站在審判台前,承受我們應當承受的咒詛。”——這正是基督代贖之工的核心。
第三,從死裡復活。
如果基督沒有復活,祂的死就只是一個悲劇。但祂復活了——祂戰勝了死亡、罪惡、撒但一切的權勢。保羅說:
“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7節)
祂的死,是為了除掉我們的罪;祂的復活,是為了讓我們得生命。
三、基督的事,如何成為我的事?
這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基督完成了救贖,但這救贖如何臨到我?
答案不是“我選擇相信祂”,而是祂在創世之前已經揀選了我,並在時間中借著聖靈有效地呼召我,使我以信心回應祂。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卷三中系統地闡明了這一點:
- 救恩不是人尋找神的結果,而是神尋找人的結果。
- 信心不是人自己的決定,而是神所賜的禮物。
- 基督的救贖不是“可能”臨到人,而是“必定”臨到那些父所賜給祂的人。
正如基督自己所說的:
“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約翰福音六章37節)
這不是一套抽象的神學理論——這是每一位真正信靠基督的人真實的屬靈經歷:不是我先愛神,是神先愛我;不是我找到基督,是基督找到了我。
四、人的回應
那麼,人該做什麼?
答案很簡單:承認自己是罪人,相信基督已經為你成就了一切,接受祂作你的救主。
這不是“你選擇信祂”的功勞,而是“神賜你信心”的恩典。保羅說得很清楚: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二章8-9節)
信心不是你獻給神的“功德”,而是神賜給你的“禮物”。信心本身不是功勞,而是接受的手。一個溺水的人被救生員拉上岸,他不會說“你看,我抓住了救生員的手,所以我救了我自己”——他只會說“他救了我”。
同樣,真正信靠基督的人,不會誇耀自己的信心,只會誇耀基督的救恩。
五、祂在等你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讀到這裡,仍然覺得“神”是一個遙遠的、模糊的概念,那麼我要告訴你:神不是遙遠的,祂在基督裡已經走近了你。
祂不是等你“夠好”才接納你——因為你永遠不會夠好。祂是在你還作罪人的時候,就差遣祂的兒子為你而死。
正如保羅所說的: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馬書五章8節)
祂在等你。不是等你的“好行為”,而是等你的“信靠”。
因為:
“不是你在找神,是神在找你。”
而祂找你,不是通過律法,不是通過道德,而是通過一個人——耶穌基督。
(待續:下一篇,我們將一同探討那最深的奧秘——神的預定。為什麼有人信,有人不信?這一切到底是誰的主權?那是歸正神學最終的安慰和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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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加爾文論基督
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第二卷中花了大量篇幅來闡述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他指出:
- 基督的“神人二性”是救恩得以成立的根本。如果祂不是神,祂的死不足以贖全人類的罪;如果祂不是人,祂不能代表人承擔罪的刑罰。
- 基督的“三重職分”——先知、祭司、君王——涵蓋了人一切的需要:祂教導我們真理(先知),祂替我們贖罪代求(祭司),祂保護並治理我們(君王)。
- 基督的“十字架”不是失敗,而是勝利。加爾文說:“十字架是祂得勝的戰車。”
如果你想深入瞭解,推薦閱讀《基督教要義》第二卷第十二至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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