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一章的第一節是整卷書的標題,可能這是先知奉命發表的第一篇講章,要寫下來貼在聖殿門口(加爾文認為當時的先知有這習慣),好比如今人們把公告貼在公共場所一樣,使讀的人容易讀(哈巴谷書 2:2);若有人願意還可抄錄幾份,原件則在一段日子以後由祭司收藏在殿裡。這一篇講章的內容包括:
I。奉神的名嚴厲斥責猶大教會和猶大民族,
1. 因為他們忘恩負義(第 2,3 節)。
2. 因為他們屢教不改(第 5 節)。
3. 因為他們全然敗壞墮落(第
4,6,21,22 節)。
4. 因為他們的官長偏離公義(第
23 節)。
II。感歎神的審判:猶大因自己的罪孽招來神的審判,幾乎到了被滅絕的地步(第 7-9 節)。
III。嚴正斥責猶大假意信神,實際上卻全面敗壞悖逆(第 10-15節)。
IV。迫切呼籲百姓悔改,將生與死擺在他們面前,若回應這呼籲則生,不然則死(第 16-20 節)。
V。警告他們若拒不悔改必走向滅亡(第
24,28-31 節)。
VI。應許他們最終必有福樂,必恢複起初的純潔和興旺(第 25-27 節)。這些對我們都有實際意義,不僅對我們所在的教會是如此,為他人的益處,對我們自身靈魂的光景也是如此。
以賽亞的異象(主前 738 年)
1 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亞摩斯的兒子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
I。先知的名字,以賽亞,或稱以賽亞戶(希伯來文是這樣的),在新約裡讀成以賽亞,意思是耶和華拯救。這個名字很適合眾先知,因為神藉著他們叫百姓知道救恩(路加福音 1:77),尤其適合這位先知,因為他大量預言救主耶穌和他所帶來的偉大救贖。這裡稱他為亞摩斯的兒子,不是先知阿摩司(這兩個名字在希伯來文裡的差異比在英文裡的差異大),而是亞摩斯。猶太人認為這個亞摩斯是猶大王亞瑪謝的弟弟或兒子,這個說法不十分可靠。猶太人還說聖經中若是提到先知父親的名字,那麼他父親必定也是先知,這個說法同樣不可靠。先知的學生或接班人確實往往稱為“兒子”,但我們很少看到先知的兒子成為接班人,幾乎沒有。
II。預言的實質。這是一個異象,在他醒著的時候用異象傳遞給他,得聽神的言語,得見全能者的異象(如巴蘭所言,民數記 24:4),不過這個異象也許不如後來那個異象那麼出名(6:1)。 先知也稱為先見,就是眼見之人,所以稱他們的預言為異象也十分合宜。那是先知用心靈的眼睛看見,藉著神的啟示清楚預見,千真萬確,全然獲悉,且被感動,如同親眼所見一般。注意:
1. 神的先知所傳都是親眼所見,他們知道自己在說什麼,我們真該完全相信他們所相信、所確定的(約翰福音 6:69;約翰一書 1:1)。
2. 他們所看見的,不能不說,因為他們知道這與世人休戚相關(使徒行傳 4:20;哥林多後書
4:13)。
III。預言的主題。他所看見的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兩個支派的國,以及他們的都城。這卷書很少提到以法蓮或其他十個支派,那些支派多在何西亞預言中提到。這卷書裡有些章節論及巴比倫、埃及、推羅,還有其他一些周邊國家,但書的標題表達主要內容,因此這裡說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之所以提及其他國家,是因為他們與猶大民族有關。以賽亞特別帶給他們:
1. 教訓,因為神的聖言交托給猶大和耶路撒冷,這是他們的殊榮。
2. 責備和警告,因為神在猶大無人不知,神的名在耶路撒冷為至大,所以倘若這些地方有罪孽,就必首先清算。
3. 在患難中的安慰和勉勵,因為錫安的兒女要因他們的王而歡呼。
IV。預言的年代。以賽亞在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年代說預言。這好像說明:
1. 他說預言的時間相當長,尤其是他若真如猶太人所言:他們說他最後被瑪拿西處死,死得很慘,是被鋸死的,有人說使徒在希伯來書 11:37 說的就是他。從烏西雅死那年(6:1)到希西家得病並康復,前後一共四十七年。我們不確定以賽亞在烏西雅死之前事奉了多久,也不確定他在希西家康復之後事奉了多久。有人說他一共事奉了六十年,也有人說八十年。他能這樣長期造福百姓,實在是他的殊榮,也是國家之幸。他必是很年輕就開始事奉,且一直堅持到晚年。先知和祭司不同,先知的事奉沒有年齡限制。
2. 他經歷了幾個不同的時代。約坦是好王,希西家更好,他們必是多多鼓勵這位先知,且聽取他的建議。他必是他們的座上賓,是他們的私人謀士。但是介於這兩個王之間,就是在以賽亞的巔峰時期,亞哈斯的統治卻是又褻瀆又邪惡。在那段日子,以賽亞在宮裡必是受冷落的人,甚至有可能被迫逃亡。好人和好傳道人在這個世界上難免遇到艱難的日子,應當做好思想準備。那時的人背離神到一個地步,連耶和華殿的門都被封鎖,拜偶像用的祭壇則在耶路撒冷各處的拐角設立(歷代志下 28:24)。以賽亞縱有神親自賜予的口才和資訊,卻仍是無能為力。人再好,傳道人再好,在這世上也不能想做好事就做得成。
以色列的墮落、罪孽和苦難(主前 738 年)
2 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因為耶和華說: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他們竟悖逆我。3 牛認識主人,驢認識主人的槽,以色列卻不認識;我的民卻不留意。4 嗐!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與他生疏,往後退步。5 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還要受責打嗎?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6 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完全的,盡是傷口、青腫,與新打的傷痕,都沒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7 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你們的城邑被火焚毀。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為外邦人所侵吞,既被外邦人傾覆就成為荒涼。8 僅存錫安城(原文是女子),好像葡萄園的草棚,瓜田的茅屋,被圍困的城邑。 9 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我們希望在看完這卷書時能見到一個比較光明歡快的場景,但在這開頭的地方,猶大和耶路撒冷的一切都十分糟糕,十分黑暗。連教會這個葡萄園都這麼淒涼,世界這個曠野就可想而知!
I。他雖是奉神的名說話,但在百姓中卻無人理會,於是他就對著天地呼喊,要吸引天地的注意力(第 2 節):天哪,要聽!地啊,側耳而聽!連這些無生命的受造之物都在聽,都恪守法則,回應他們被造的目的,這愚蒙無理智的人真該自歎不如。願天上的星光叫世人因自己的黑暗而羞愧,願大地的碩果叫世人因自己的貧瘠而羞愧,願天地的各按其時叫世人因自己的變幻無常而羞愧! 摩西在申命記
32:1 也是這樣開講的。先知在這裡引用了摩西,表示摩西當年所預言的,如今都應驗了(申命記 31:29)。這也可理解為向天地呼喊,向天使以致天上或陰間的居民呼喊:請他們現今在神與神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5:3)。天上地下,有誰會如此忘恩負義呢?注意:神一說話就必顯為義,蒼天和大地都表明神的公義(彌迦書 6:1,2;詩篇 50:6)。
II。他斥責他們忘恩負義,那是最惡劣的罪孽。斥責一個人忘本,那是極重的駡名。叫天和地都聽見,都來評評理:
1. 神如此恩待他們,而他們卻常惹怒神:「我養育兒女,將他們養大,給他們吃飽,給他們教誨」(申命記 32:6)。「我將他們高舉」(有人這樣理解),「不但叫他們成長,還叫他們為大;不但供養他們,還悅納他們;不但養育他們,還高舉他們。」注意:我們的生命、安慰以及所有的好處得以延續,都是因為神慈父般的關愛和仁慈。
2. 神恩待他們,但他們卻惡待神:「他們竟悖逆我,」或作(有人這樣理解)「他們竟背叛我。他們是逃兵,不,簡直是叛徒,他們背叛了我的冠冕和尊榮。」注意:生我們、養我們的神如此恩待我們,而我們卻詭詐地離他而去,蠻橫地抵擋他。我們是神的兒女,卻是悖逆的兒女!
III。他將百姓的悖逆歸咎於他們的無知、思想遲鈍(第 3 節):牛認識主人,以色列卻不認識。注意:
1. 牛和驢都有知:牛和驢不只是獸,且是最愚笨的獸。然而牛有責任感,牠認識主人,服事主人,且順服在主人的軛下殷勤作工。驢認識主人的槽或驢圈,吃住都在那裡。若放開韁繩,牠會回到自己的槽。世人墮落得真夠可以的,在知識和悟性上竟連這些愚蠢的獸都不如,這真是奇恥大辱。人不但要受教於獸(箴言 6:6,7),地位上還要低於獸(耶利米書 8:7)。神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約伯記 35:11),但我們的悟性卻不如它們。
2. 以色列的愚昧:神是他們的主人。他造了我們,我們屬他,勝於牲畜屬我們。神給我們豐富供應,大自然就是我們主人的槽,但許多人徒然稱為神的百姓,他們不明白這點,也不願多想,只是一味地問:「全能者是誰?我們何必事奉他呢?他不是我們的主。求告他有什麼益處呢(約伯記 21:15)?他沒有給我們預備可供吃喝的槽。」先知在前面斥責百姓的頑梗(第 2節):他們竟悖逆我。這裡他指出原因: 「他們悖逆,因為他們無知,思想遲鈍。」他們心地昏昧,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以弗所書
4: 18)。「以色列卻不認識,儘管那地是光明之地,知識之地。在猶大,神為人所認識(詩篇 76:1)。然而,他們雖認識卻沒有行出來,就好比不認識一般。他們認識,但他們的知識卻於他們無益,因為他們不思想,不應用,也不入腦。」注意:
(1)有些人口稱自己是神的百姓,與神的百姓同住且條件優越,但對靈魂方面的事卻很不上心。
(2)知道卻不思想,這是我們信仰上的大敵, 猶如該知道卻不知道一樣。
(3)世人悖逆神,背叛神,因為他們不知道,也不思想自己在神面前的責任,不感恩,也沒有興趣。
IV。他為教會和王國的全然墮落敗壞而哀慟。罪孽如同傳染病,社會各階層的人都受影響。嗐!犯罪的國民(第 4 節)!國民不為自己哀哭,先知為他們哀哭。啊!他們有禍了!他的口氣中含有聖潔的怒氣,因為國民墮落;也含有懼怕,因為他想到他們墮落的後果。請看:
1. 他歷數他們的罪孽,指出其中的大惡(第 4 節)。
(1)遍地是邪惡。這是一個罪孽深重的民族;百姓普遍作惡,褻瀆神,全國上下都這樣,外交和內政盡都敗壞。注意:罪一旦遍及全國,百姓就遭殃。
(2)他們罪大惡極。他們是擔著罪孽的百姓,罪孽重壓在他們身上,因罪孽所導致的咒詛也重壓在他們身上。這是十分嚴厲的指控,無人能否認。罪惡壓在他們身上如圓鉛(撒迦利亞書 5:7,8)。罪孽纏累著他們(希伯來書 12:1),輕易困住他們,他們也樂於犯罪。
(3)他們的根子本身就不好,是行惡的種類,身上流著叛逆的血。種子本是如此,於是就更邪惡,更惹怒神,更難治癒。他們起來接續先祖(民數記 32:14),跟隨先祖的腳蹤,充滿祖宗的惡貫(馬太福音 23:32)。真是叛逆的族類!
(4)他們自己墮落,還想方設法叫別人也墮落。不但是敗壞的兒女,生來就敗壞,還是敗壞人的兒女,散佈邪惡,帶壞別人。不僅自己犯罪,還引誘別人犯罪,不僅被撒但所控制,還替撒但跑腿辦事。若有人稱之為神的兒女,且視之為神家中的成員,
但卻作惡,那就會造成極壞的影響。
(5)他們犯罪遠離神,是變節的逃兵:「他們曾歸向神,現在卻離棄耶和華,往後退步,與他生疏,與他隔絕,轉過身去,拋下旌旗,不再服役。」他們本當勇往直前,但卻往後退步,像不慣負軛的牛犢(耶利米書 31:18),猶如倔強的母牛(何西亞書 4:16)。
(6)他們公然背叛神:藐視以色列的聖者,明知故犯。他們明知這麼做會惹怒神,卻 仍故意為之。注意:口稱信神,口稱是神的兒女,但卻如此頑固不化,這樣的人特別惹神的怒氣。
2. 他把他們的罪孽比作重病之軀,好比大痲瘋遍滿全身,或如約伯的身體,長滿毒瘡(第 5,6 節)。
(1)這病已經病入膏肓,已經威脅到生命。最危險的病莫過於頭病和心病。先說頭病,滿頭疼痛,再說心病,全心發昏。他們的判斷力全然敗壞,痲瘋病毒已經進入頭顱。他們全然不潔,對神的愛早已冷卻,剩下的也將要死去(啟示錄 3:2)。
(2)這病已經蔓延至全身,十分沉重:從腳掌到頭頂,從最卑微的農夫到最高傲的貴族,沒有一處完全的,沒有原則,沒有信仰(信仰就是健康的靈魂),盡是傷口、青腫,只剩罪孽敗壞,只剩亞當墮落的影響,在聖潔的神眼中視為污穢,在健全的靈魂面前成為痛苦。大衛在罪孽面前如此感歎: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詩篇 38:5)。參考詩篇 32:3,4。他們不思悔改,即便想過要悔改,也是毫無果效。傷口沒 有收口,沒有纏裹,也沒有用膏滋潤。人若不認罪悔改,就好比傷口不檢視、不洗滌,驕傲的壞肉不除去;人的罪若得不到赦免,就如同傷口得不到滋潤,不能收口,也得不到痊癒,結果必然致命。
V。他為百姓悲哀,因他們犯罪招致神的審判,且在審判下屢教不改。
1. 他們幾乎亡國(第
7 節)。城邑和地土都已荒涼,真是可悲,但他們仍充耳不聞,視而不見,真是愚昧。「看看吧!你們的地土已經荒涼;田地無人耕種,無人居住,鄉村荒蕪。田地和葡萄園如同沙漠,荊棘長滿了地皮(箴言 24:31)。你們的城邑被火焚毀,被入侵的敵人所焚燒。」(火與刀劍往往一同出現)。 「地裡的出產本當成為你家人的食物,現在卻為外邦人所侵吞。更有甚者,這一切發生在你們的眼前,你竟無可奈何。仇敵擄掠你的養生之物,你就挨餓。國家被傾覆就如外邦人被傾覆一樣,被入侵者蹂躪,就如外邦人被蹂躪一樣。」耶路撒冷,如同錫安的女兒(建造在錫安的聖殿對耶路撒冷來說好比母親,好比哺育兒女的母親),連同聖山錫安,就是曾經在神眼中如同女兒一樣, 如今都失落,都被遺棄,好像葡萄園的草棚,季節一過,無人居住,無人料理,又如同瓜田的茅屋,又簡陋又可鄙。人人都敬而遠之,不敢靠近,好比被圍困的城邑(第 8 節)。有人認為這裡說的患病之身比喻猶大處在多災多難的境地(第 6 節)。這篇講章可能作於亞哈斯作王期間,那時亞蘭王、以色列王、以東人和非利士人都攻打猶大,殺了許多人,還擄去許多人(歷代志下 28: 5,17,18)。注意:一國的民若不敬虔不道德,全國就荒涼。迦南曾是列國的榮耀,錫安山曾是全地的喜樂,如今雙雙成為恥辱、毀壞。這都是大大傷害人的罪孽所致。
2. 他們拒不悔改,於是神就警告要再次懲罰他們(第 5 節):「你們為什麼還要受責打嗎?加增悖逆、加增責打有什麼益處呢?你們屢次悖逆,變本加厲。」亞哈斯就是那樣,在急難的時候,越發得罪耶和華(歷代志下 28:22)。醫生見病人身患絕症就停止用藥,父親見孩子剛硬就不再管教,也不讓他繼承產業。注意:
(1)有些人被神管教卻變本加厲作惡,受的責打越多就越悖逆,在苦難中不但不順 服,反而發怒,心裡更加剛硬。
(2)神有時不再管教那些一貫頑梗的人,而是行使公義的審判,要毀滅他們。銀渣要被扔掉,不是扔進熔爐裡,而是扔到垃圾堆裡(耶利米書 6:29,30)。參考以西結書 24:13;何西亞書
4:14。污穢的,叫他仍舊污穢(啟示錄 22:11)。
VI。雖然遍地都是敗壞和荒涼,先知想到滿有恩典和憐憫的神仍給他們稍留餘種(第 9 節),就大得安慰。請看:
1. 他們幾乎全然滅絕。他們犯罪墮落幾乎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敗壞之極,居然在裡面找不出十個義人來(創世紀 18:26)。全地仿佛沒有活人,好像硫磺火湖一樣。公義的神說:要使他如押瑪,使你如洗扁;但憐憫的神卻說:我怎能捨棄你(何西亞書 11:8,9)?
2. 他們為何沒有全然滅絕。萬軍之耶和華給我們稍留餘種,保護他們不像眾人那樣悖逆神,保護他們免受患難。使徒曾引用過這句話(羅馬書 9:27)。當時多數人抵擋基督,使徒用這句話來形容信基督的少數猶太人,神給列祖的應許就應驗在他們身上。注意:
(1)即使在最壞的時候,神仍存留餘種,叫他們遠離惡,蒙憐憫,如同他保守挪亞及全家免於洪水,又保守羅得及全家免遭所多瑪的厄運。至高的神以恩典成就自己的旨意。
(2)悖逆滅亡的罪人多,存留的餘種卻少。人口眾多並非真教會的特點。屬基督的不過是一小群(路加福音 12:32)。
(3)神的工就是叫一部分人成聖,蒙拯救,且叫其餘的人在污穢中滅亡。這是萬軍之耶和華的大能之工。若不是他為我們存留餘種,所有的人都要滅亡。敗壞人的(第 4 節)竭力敗壞別人,吞吃人的(第 7 節)竭力毀滅別人。神若不攔阻他們,為自己存留餘種,他們的陰謀就會得逞。存留下來的餘種應當歸榮耀於神。
(4)得救免於滅亡的人應當回想,要明白自己差點滅亡,已到了毀滅的邊緣,要明白自己之所以得救是因為那幾個義人站在那裡,而這幾個義人則是良善的神所預備的。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耶利米哀歌 3:22)。
徒有外表的順服是虛妄的(主前 738 年)
10 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要聽耶和華的話!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要側耳聽我們神的訓誨!11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12 你們來朝見我,誰向你們討這些,使你們踐踏我的院宇呢?13 你們不要再獻虛浮的供物。香品是我所憎惡的;月朔和安息日,並宣召的大會,也是我所憎惡的;作罪孽,又守嚴肅會,我也不能容忍。14 你們的月朔和節期,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我擔當,便不耐煩。15 你們舉手禱告,我必遮眼不看;就是你們多多地祈禱,我也不聽。你們的手都滿了殺人的血。
I。神呼籲他們要聽他的話(他們卻不理會)(第 10 節)。
1. 神給他們的稱呼十分特別:你們這所多瑪的官長啊!你們這蛾摩拉的百姓啊!這表明神大可施行公義,像毀滅所多瑪、蛾摩拉那樣毀滅他們(第 9 節),因為他們犯罪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紀 13:13),猶大人也是這樣。官長作惡,難怪百姓也作惡。奸惡壓倒美德,因為位高權重的官長作惡;奸惡淹沒美德,因為眾多百姓作惡。這逆流如此之強大,唯有萬軍之耶和華才有能力存留餘種(第 9 節)。先知勇敢地抨擊官長,稱他們為所多瑪的官長,因為他實在不知道該如何恭維他們。猶太人傳說以賽亞後來就是因這個罪名被貶、被處死的,他們指控他譭謗神、譭謗官長(出埃及記 22:28)。
2. 神提出的要求十分合理:「要聽耶和華的話,要側耳聽神的訓誨。留心聽神向你說的話,視為律法。」神接下來聲明他不喜悅他們的祭物。這聽起來像是一條新律法,實際上不過是對舊律法的詮釋,要叫他們特別注意,像詩篇 50:7,8 說的一樣。「要聽見就發顫(出埃及記 15:14)。要聽,要引以為戒。」
II。神嚴正拒不垂聽他們的禱告,不悅納他們的事奉、祭物和燔祭、脂油和血(第 11 節),不喜悅他們的膜拜(第
12 節)、供物、香品和嚴肅會(第 13 節),不喜悅他們守月朔、一應節期(第14 節)和好話連篇的演說(第 15 節)。這一切神都不接受,因為他們的手滿了殺人的血。請看:
1. 有許多人表面上對信仰大發熱心,大做表面文章,實際上卻是信仰的陌路人,甚至是敵人。這罪惡的民族,惡人的後裔,所多瑪的官長,蛾摩拉的百姓,他們沒有向假神獻祭(這裡沒有指控 他們拜偶像),而是在以色列神的壇前獻祭,獻許多祭,按律法所規定的獻,甚至比律法所規定的更多。他們不只是獻平安祭(就是他們自己可以吃的祭),還獻燔祭(就是為榮耀神而全然燒盡的祭)。他們沒有獻被野獸撕裂的、有殘疾、有病的祭物,而是獻肥壯的,連同脂油,都是上好的祭物。他們沒有叫別人代為獻祭,而是親自前來。他們嚴守獻祭的地點(不是去丘壇或山崗,而是在聖殿的院中);他們嚴守獻祭的時間,就是月朔和安息日;他們也嚴守各樣的節期,沒有漏掉一個。不僅如此,他們似乎還舉辦特會,在神所規定的以外守嚴肅會。還不止這些,他們不只是守各樣節期,還守各樣的規矩。他們祈禱,常常祈禱,多多祈禱,以為話多了就必蒙垂聽。他們迫切禱告,叨叨不休,如急迫之人伸出雙手。人人都以為他們是敬虔的百姓,連他們自己也認為是敬虔的百姓,實際上卻遠遠不是。這是因為:
(1)他們心裡虛空,沒有真敬虔。他們只是來朝見神(第 12 節),只是在神面前現一下身。他們對自己的本分沒有興趣,只希望叫別人看見,只出現在別人能看見的地方。
(2)他們手中沾滿殺人的血,打著執法和正義的幌子謀殺、掠奪、欺壓人。百姓流人血,官長視而不見;官長流人血,百姓助紂為虐,如同耶斯列的眾長老協助耶洗別流拿伯的血那樣(列王紀上第 21 章)。在神看來,恨人就是殺人;心裡恨惡自己兄弟的,實際上就是手裡沾滿殺人的血。
2. 神的審判將至時,罪人往往匆匆獻祭而不是遠離罪孽,悔改得生。地土荒涼,城邑被焚(第 7 節),他們就趕緊獻祭給神,比以往更勤快,仿佛要收買全能的神挪去刑罰,允許他們繼續犯罪。他殺他們的時候,他們才求問他(詩篇 78:34)。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以賽亞書 26:16)。有許多人情願花錢獻祭,也不願意遠離罪孽。
3. 惡人心中若不徹底悔改,生命若不徹底改變,所獻的祭物再奢華,再昂貴,神也不會悅納,還會把這些祭物視為可憎之物。這裡用不同方式表達聽命勝於獻祭(撒母耳記上 15:22)這個道理。若不聽命,獻祭就是兒戲,就是惹怒神。神在這裡輕看祭祀禮儀,表明藉著基督的死,這一切最終都要廢去。在這裡被輕看的,到時就要歸於無有。「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敷衍的禱告 也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希伯來書 10:6,7)。」
(1)他們所獻的祭沒有果效,毫無意義。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第 11 節)?這都是虛浮的供物(第 13 節)。他們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 15:9)。他們嚴守神的禮儀全是徒然, 起不到任何作用,因為:
[1.] 這樣獻祭並非恪守本分的表現,也不是聽命於神:誰向你們討這些(第 12 節)?神不是不認自己定的條例,也不是不履行自己的承諾,而是他們獻祭時沒有定睛在神身上,神也從來不願意那些手中沾滿人血、頑固不悔改的人定睛在自己身上。
[2.] 這樣獻祭不蒙神喜悅。神不喜悅這祭物的血,因為這並不榮耀神。
[3.] 這樣獻祭得不到拯救。他們禱告,神卻不垂聽,因為他們心裡注重罪孽(詩篇 66:18)。他們雖多多禱告,卻從未出自正直之心,所以神不拯救他們。他們的事奉全然沒有功效。還有:
(2)他們所獻的祭令人厭惡。神不但不悅納,還憎惡這些祭物。「那是你們的祭物,不是我的。 我受夠了。」神不需要他們的祭物(詩篇 50:10),一點都不想要,神受夠了。他們來到神的殿宇,神稱之為「踐踏我的院宇」,他們守節,卻被藐視。所進的香雖有香味,在神看來卻是可憎的,因為這香燃燒時帶著虛偽和惡念。他們守的嚴肅會,神也不能容忍,不能容忍見到他們,也不能容忍他們的冒犯。嚴肅會成了罪孽,雖然嚴肅會本身不是罪孽,但他們那樣守嚴肅會,就成了罪孽。惡人如此踐踏聖禮,且有如此惡念,那真是惹惱神(有人這樣理解),是惹怒神:「我心裡恨惡,我都以為麻煩,視為累贅。我十分討厭他們,極不耐煩。」神垂聽正直人的祈禱從無不耐煩,但對惡人的奢華祭物卻很不耐煩。他掩面不看他們禱告,就像人不願看可憎之物一樣。 這一切是要表明:
[1.] 罪孽在神眼中是可憎的,罪孽會把人的祈禱和事奉都變為可憎的。
[2.] 虛假的敬虔是罪上加罪。假敬虔在天上的神眼中是最為可憎的。耶柔米把這段經文應用在基督時代的猶太人身上。這些人假意對律法和聖殿大發熱心,手中卻沾滿基督的血和使徒的血,惡貫滿盈,使自己在神眼中看為可憎,他們的事奉也在神眼中看為可憎。
呼籲懺悔;迫切希望百姓悔改(主前 738 年)
16 你們要洗濯、自潔,從我眼前除掉你們的惡行,要止住作惡,17 學習行善,尋求公平,解救受 欺壓的;給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18 耶和華說: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們的罪雖像朱紅, 必變成雪白;雖紅如丹顏,必白如羊毛。19 你們若甘心聽從,必吃地上的美物,20 若不聽從,反倒悖逆,必被刀劍吞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
神拒不接受他們的事奉,因為那些事奉遠不足以贖他們拒不悔改的罪孽。但他沒有把他們視為不可救藥,而是呼籲他們摒棄罪孽。若能遠離罪孽,他們的事奉就會蒙悅納,一切就會好起來。但願他們不要以為神故意跟他們過不去。不,神提出了一個挽回的方法。請看這裡:
I。神呼籲他們悔改:「如果你希望祭物蒙悅納,禱告蒙垂聽,就應當開始做正派人:要歸向我的律法」(亞蘭文版本裡這段勉勵的話是這樣開頭的),「要誠心謹守十誡的後半部分,不然就不要指望蒙悅納。」公平和善心從來都無法替心裡無神的褻慢人贖罪,禱告和祭物也不能替虛假、欺壓人的贖罪。信神固然是全然稱義的一部分,但義行也是純信仰的一部分。
1. 他們應當止住作惡,不再作惡,不再流無辜人的血。這就是洗濯自潔的意思(第 16 節)。不只是因過去所犯的罪而憂傷,也要在將來不再犯這樣的罪,要治死所有惡念和犯罪的傾向。罪孽污穢人的靈魂。我們應當藉著懺悔洗濯盡淨,歸向神,不但要摒棄世人能看見的惡行,還要摒棄唯有神才看得見的惡行,就是心中犯罪的根源和習性。這些都應當杜絕,應當治死。
2. 他們應當學習行善。這是悔改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注意:止住作惡還不夠,還應當學習行善。
(1)要行出來,而不是止住作惡,然後什麼都不做。
(2)要行出善來,就是耶和華神要我們行的有果效的善。
(3)要好好行善,用正確的方法,正確的動機。
(4)要學習行善。要殷勤學習,明白自己的責任,不恥下問,專心致志,養成習慣,便能熟練掌握這聖潔的行善之工。尤其是十誡後半部分的條例,他們過去在這方面多有瑕疵,現在他特別呼籲他們要做好:「要尋求公平,明白何為公義,便可行出來。在盡責的過程中專心尋求,不要馬虎。尋找一切行善的機會:解放受欺壓的,就是你曾經欺壓過的人,減輕他們的負擔(58:6)。手中有權柄的,要用這權柄解放受欺壓的人,因為這是你當做的事。要替蒙冤的人伸冤,尤其是替孤兒寡婦伸冤,他們軟弱無助,常被傲慢人踐踏欺侮。若有機會就要在公堂上為他們撐腰。要替那些不知道如何為自己申辯的人申辯,替那些沒有能力報答你恩情的人申辯。」注意:人若在世上行善,那就是真正榮耀神。神喜悅公平和愛心,勝過一切燔祭和祭牲。
II。神跟他們講理,表明神以公平待人:「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第 18 節)。你們手中沾滿人的血,雖多多獻祭,仍不得悅納。但你們若洗濯自潔,就可親近我。來吧,我們好好談談這事。」 注意:人唯有摒棄罪孽,方能回到神的聖約中,方能與神相通。神以前不准他們近前來,現在他說:來吧!參考雅各書 4:8。也可這樣理解:有些人因為神輕看他們所獻的許多祭物就心中不悅, 如同他們在
58:3 所言: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他們覺得神是極難伺候的主,不可能取悅於他。「來吧,」神說:「讓我們公平辯論,我堅信我的道公平,而你們的道不公平(以西結書
18:25)。」注意:信仰是合情合理的。按神的旨意行,這是世上最為合情合理的事。人抵擋神, 與神過不去,於是天上的神就下來與他們講理,因為神一說話就顯為公義(詩篇 51:4)。這件事只需陳明(如同在這裡非常公平地陳明),事情就很清楚。神在這裡陳明一切利害關係(如同以西結書 18:21-14,33:18,19 那樣),然後叫人自己判斷這些是否公平合理。
1. 論理他們只有一條路:他們過去雖惹怒神,但只要悔改,仍能重獲神的恩惠。「你們可以有此指望,」神說。這是神恩待我們,誰還有臉指望別的呢?
(1)神要求的並不多,「只要你們甘心聽從,願意順服」(有人這樣理解),「以神的心為心,順服神的旨意,凡事交由他掌管,神有無窮的智慧和良善。」神不因他們過去的頑梗而苦待他們,也不把更重更緊的軛加在他們頸項上。只不過是:「過去你們剛愎頑梗,不願順從對你們有益的誡命,現在要順服,要服管教。」他沒有說:「你們若全然順服,」而是說:「你們若甘心聽從。」只要心甘情願,就蒙悅納。
(2)這裡有極大的應許。
[1.] 神要赦免他們一切的罪,永不再提起。「你們的罪雖像朱紅,你們雖躺臥在
流人血的罪中,但若是悔改,連這些都要蒙赦免,你們在神眼中都必變成雪白。」注意:人所犯的罪再大,只要真心悔改,神都會赦免,潔淨他們的心。我們的罪雖像朱紅,雖染成深紅色,染了又染,先是在原罪的敗壞中染色,後又在許多具體的過犯中染色,雖然我們因頑固而常涉足罪孽,雖然我們長期浸泡在罪孽中,如同一塊布浸泡在朱紅色的染缸裡,然而神的赦罪之恩要將我們全然洗淨,如同用牛膝草潔淨我們(詩篇 51:7)。我們若因悔改而潔淨(第 16 節),神必叫我們白如羊毛。
[2.] 他們能如願得到一切的喜樂和安慰。「只要甘心聽從,你就必吃地上的美物, 就是應許之地的美物。你就必享受新約的一切福分,天上迦南的福分,並那裡的一切佳美。」人若繼續犯罪,雖住在佳美之地,也不能安心吃那地的美物。罪孽使一切都變得苦澀。但若罪得赦免,那麼安慰就是真安慰。
2. 論理他們只有一條路:若仍頑固不順服,就會被拋棄,就會滅亡,律法的刑罰就要臨到他們。這豈不是最公平的嗎(第 20 節):「若不聽從,反倒悖逆,若繼續悖逆神的管教,拒絕神的恩典,必被刀劍吞滅,被仇敵的刀劍所滅,也被神的公義、忿怒和審判的刀劍所滅。這是耶和華親口說的。神為了維護自己的尊榮,必說到做到。」注意:人若不順服在神的權杖下,必定要被神的刀劍所滅。「如今,是生是死,是善是惡,這些都擺在你面前。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你還有什麼理由抵擋這公平?還有什麼理由拒不接受神的條件呢?」
耶路撒冷的敗壞;教會的改革(主前 738 年)
21 可歎,忠信的城變為妓女!從前充滿了公平,公義居在其中,現今卻有兇手居住。22 你的銀子變為渣滓;你的酒用水攙對。23 你的官長居心悖逆,與盜賊作伴,各都喜愛賄賂,追求贓私。他們不為孤兒伸冤;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24 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哎!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向我的敵人報仇。25 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煉盡你的渣滓,除淨你的雜質。26 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復還你的謀士,像起先一般。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27 錫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28 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敗亡;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29 那等人必因你們所喜愛的橡樹抱愧;你們必因所選擇的園子蒙羞。30 因為,你們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31 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他的工作好像火星,都要一同焚毀,無人撲滅。
在這裡,
I。先知為猶大和耶路撒冷災難性的墮落而哀慟。看哪,
1. 曾經的皇家之都,忠信的城,忠信於神,忠信於神國在人間的利益,忠信於民族,忠信於百姓利益。從前充滿了公平,設立在那裡的審判席秉持公平,就是大衛家的寶座(詩篇 122:5)。百姓都誠實相待,厭惡不公平的事。公義居在其中,公義常住在王宮,也住在其他地方,不是要用的時候才召來,而是定居在此。注意:無論是聖城還是皇都,不論是口稱信神之城還是明君之都,若不是信仰居住其中,就不會有忠信。
2. 現在成了何等樣的城市:美德之妻現在墮落了,成了淫婦。耶路撒冷公義不再(阿斯特賴亞離地而去。譯者注:這是引用希臘神話故事),殺人的不受懲罰,卻安然居住其中。不僅如此,掌權的兇殘欺壓人,與殺人的無異。無辜的人遇上這樣的審判官,比遇上強盜或殺手還危險。注意:任何一個家庭或民族,若其先祖以美德正直而聞名,後人卻如此墮落,那實在是大大的惡。俗話說:先前為至善的,一旦敗壞就是至惡。參考路加福音 11:26;傳道書 3:16;耶利米書 22: 15-17。這裡用了幾種手法形容耶路撒冷的墮落:
(1)用比喻(第 22 節):你的銀子變為渣滓。 掌權者墮落,其品性與過去的官長大相徑庭,這是王國的極大恥辱和傷害,猶如錢幣貶值、銀子生銹一般。公義的王和公義的城好比寶庫裡的銀子,而不義的王和不義的城就如同垃圾山裡的渣滓。黃金何其失色(耶利米哀歌 4:1)!你的酒用水攙對,變得乏味酸澀。有人用實意解釋這兩句:他們賣的酒裡攙對一半的水,他們使用的錢是假幣,做買賣時弄虛作假。但把這兩句看為比喻似乎更合適:君王偏離公義,祭司精於世故,濫用神的話,隨心所欲。渣滓也許能像銀子那樣發光,酒攙對了水也許顏色不變,但都已沒有價值。他們也是這樣,表面上大談美德公平,實際上美德公平早已蕩然無存。
(2)舉例(第 23 節):「你們的君王本當叫別人忠信於神,順服他的誡命,但自己反倒背叛抵擋神,抵擋神的律法。」本當管教盜賊的(指那些傲慢、富有的壓迫者,那些最壞的強盜,那些蓄意欺騙債主的,以及蓄意欺騙人的債主),自己反倒成了盜賊的幫凶。他們與盜賊作伴,作一樣的惡,還更加肆無忌憚,因為他們是掌權者,手握大權。他們與盜賊一起瓜分不義之財(詩篇 50:18),贓物大家同分(箴言 1:13,14)。
[1.] 他們謀取高位只為牟利,濫用職權,不論合法不合法。他們喜愛賄賂,收取回報,心儀俸祿,貪愛職權甜頭,且貪得無厭。不僅如此,他們想方設法私下受賄,儘管有違律法和公道。賄賂和利益蒙蔽了他們的眼目,使他們偏離公道。他們喜愛賄賂,追求贓私(參考何 4:18)。
[2.] 他們不顧自己的職責。這些人本當保護受傷之人,本當聆聽他們的申訴,不然為何要他們當官呢?但是他們不為孤兒伸冤,不關心孤兒的安全。寡婦的案件也不得呈到他們面前,因為窮寡婦無力賄賂買通他們。他們不但不為受欺壓的伸冤,反倒成了最大的欺壓者。這樣的人,神必追討他們的罪。
II。神定意要除去他們的憂患(第
24 節):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大能者說(他大有能力,說到做到,能指揮千軍萬馬,且用他的大能幫助以色列):哎!我要擺脫我的對頭(譯者注: 這是欽定本第
24 節的直譯)。請注意看:
1. 惡人,尤其是殘暴欺壓人的掌權者,是神的仇敵,是對頭,神對付他必如對付仇敵對頭一般。
聖潔的後裔若敗壞了自己,就是自己家人的仇敵。
2. 在天上的神眼中,惡人是累贅,所以神說要擺脫他們。以色列的大能者什麼都扛得住,連萬有都托得住,但他卻因人的罪孽而厭煩(參考 43:24;阿摩司書 2:13)。
3. 神要在適當的時候、用適當的方法擺脫這個累贅,向那些剛硬的人雪恨。這裡的口氣像是穩操勝券的人:哎!我要擺脫對頭。神要擺脫這纏累大地的累贅,這累贅使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羅馬書 8:22),要擺脫纏累自己名的累贅。他要擺脫對頭,向仇敵報仇。他要把他們從嘴裡吐出來(啟示錄 3:16)。他提起報仇之日在他心中(63:4)就喜樂。自稱為神之百姓的,若不與以色列的聖者(第 4 節)形象相稱,就會感覺到以色列大能者的重手:神的大能本可幫助他們,現在卻要對付他們。神要在以下兩方面擺脫這憂患:
(1)改革教會,用公義的審判官取代敗壞的審判官。教會雖多有渣滓,但卻不會被拋棄,而是要被煉淨(第 25 節):「我必煉盡你的渣滓。我必糾正你的過失,止住邪惡和褻瀆,使之消失,必除去欺壓者,奪去他們用以作惡的權力。」事情再糟糕,神也有能力撥亂反正,徹底改革。神一旦作工就必成就,必除去一切渣滓。請注意:
[1.] 改造百姓是神自己的工,若要做成,必是神親自成就:「我必反手加在你身上。過去如何栽種的,照樣現在要如何復興。」對神來說,這簡直是易如反掌,且必大有果效,有誰能阻擋神伸出來的膀臂呢?
[2.] 神祝福百姓,差遣良善的官長和傳道人(第 26 節):「我也必復還你的審判官,像起初一樣,叫他們執法懲戒作惡之人。我也必復還你的謀士,叫他們處理國事,像起初一樣。」所復還的可能是曾被罷免的人,也可能是具備相同品行的人。
[3.] 神在百姓中恢復公平和公義(第 27 節),將公平的原則植入人心,用這些原則管理他們的生活。世上的法律都依靠外在的約束,但神卻用他的靈感動人的內心,就是那公義的靈(4:4;28:6)。參考詩篇 85:10,11。
[4.] 改造百姓就是救贖百姓,使他們歸向神,因為罪是最大的捆綁,是最苦的奴役,而至大永恆的救贖就是神救贖以色列脫離一切的罪孽(詩篇 130: 8),賜福的救贖主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羅馬書 11:26),將他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馬太福音 1:21)。蒙耶和華拯救的人都要歸向神,歸正就是蒙救贖:「其中歸正的人(或作歸向救贖的人)必因公義得蒙救贖。」神以公平和公義預備我們得拯救。
[5.] 美德的復興就是尊榮的復興:然後,你必稱為公義之城,忠信之邑。意思是:第一,「你必如此稱呼。」改造掌權者是改造城邑以致整個國家的好開端。第二,「你必得如此尊稱。」一個城市的最大美名莫過於公義之城。自古就有的尊榮在忠信的城變為妓女(第 21 節)的時候失去了,但你必重獲這尊榮。
(2)剪除仇視改革的人,不讓他們再作忠信之城的網羅和恥辱。
[1.] 這是徹底的毀滅。他們要被摧毀、被吞滅,不只是被管教被改造。錫安要蒙救贖,惡人就必需滅亡。
[2. ]這是全然的毀滅,包括所有罪惡過犯中的人,就是公然褻瀆神、離棄神的人,也包括披著宗教外衣的作惡多端的人。這兩種人都要毀滅,抵擋神的人要毀滅,表面信神實際上卻口是心非的人也要毀滅,因為他們在神眼中都是可憎的。離棄耶和華的必致消滅,就是那些曾經歸向神卻又離棄神的人,他們好比引流管道裡的水,一旦脫離泉源就枯乾。
[3.] 這是不可避免的毀滅,無法逃脫。第一,偶像無力幫助他們,他們所喜愛的橡樹,所選擇的園子,就是他們在山岡上、在青翠樹下所拜、所喜悅、所迷戀的木偶雕像,雖然當時偶像崇拜被禁止,他們仍在自己的後院偷偷跪拜,離棄真神。「這就是罪惡過犯之人的所為,他們要為之抱愧蒙羞,不是懊悔,而是羞辱(第 29 節)。他們要為之羞恥,因為他們會發現,偶像崇拜毫無益處,連偶像本身都要被擄去(46:1,2)。」注意:人若仰賴人手所造的,就必抱愧蒙羞。你若喜愛橡樹園子,那麼:
[4.] 「你必如葉子枯乾的橡樹,被風吹散,
裝飾盡失。」不結果子的樹自然不長葉子,如同基督所咒詛的無花果樹(馬可福音
11:21)。
[5.] 「好像無水澆灌的園子,沒有雨露,不能用腳澆灌(申命記 11:10),園中也沒有泉(雅歌 4: 15),必致荒蕪,果實凋零。」人若崇信偶像,或倚靠人血肉的膀臂(耶利米書 17:5,6),結果必定如此。而信靠神的都知道,神不是曠野(耶利米書 2:31),不是無水之地。第二,他們無力幫助自己(第 31 節):「有權勢的必如麻瓤,不但很快要破裂,被撕成碎片,還要被焚燒。 他以為自己所作的能帶來平安穩妥,但他的工作好像火星濺在麻瓤上,燒著自己,連同他的工一同焚燒。一切算計都要落空,神的忿怒之火要燒焦他的皮膚,在地獄的底層熊熊燃燒,永不熄滅。」罪人成了麻瓤或麥茬,神是吞噬的火焰,誰能阻擋罪人徹底毀滅呢?
這一切可理解為:
1. 可憎的亞哈斯統治敗壞之後,蒙福的改革在希西家時代展開。那時義人晉升掌權,惡人抱愧蒙羞。
2. 百姓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回歸,那時他們完全摒棄了偶像。
3. 福音國度降臨,聖靈澆灌下來,那時新約教會成了新耶路撒冷,成了公義之城。
4. 基督第二次降臨,那時他要徹底掃清他的禾場,把麥子收進倉內,用永不熄滅的火燒盡糠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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