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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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向西珥山發預言,審判以東 |
I。譴責以東人的罪,就是仇恨以色列(第5,10-13節)。
II。警告他們因為有此罪行,必有毀滅臨到。神要與他們為敵(第3節),那時他們必地土荒涼(第4節),無人居住,全然荒廢(第6-9節),並且要永遠荒廢,而其他荒廢的國則要復原(第14-15節)。
以東傾倒(主前 587 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面向西珥山發預言,攻擊它,3對它說,主耶和華如此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必向你伸手攻擊你,使你荒涼,令人驚駭。4我必使你的城邑變為荒場,成為淒涼。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5因為你永懷仇恨,在以色列人遭災、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將他們交與刀劍,6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罪(原文是血;本節同)必追趕你;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所以這罪必追趕你。7我必使西珥山荒涼,令人驚駭,來往經過的人我必剪除。8我必使西珥山滿有被殺的人。被刀殺的,必倒在你小山和山谷,並一切的溪水中。9我必使你永遠荒涼,使你的城邑無人居住,你的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前面的經文提到過西珥山,它與摩押一同受警告(25:8),這裡則是將它單獨定罪,因它有自己的禍患。神要先知勇敢面向以東,發預言攻擊它,因為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西珥山哪!我與你為敵。注意:神與誰為敵,神的話與誰為敵,他的使者就面向誰;神的使者不敢對他們說好話,只能宣告他們有禍了。先知必須告訴以東人,神與他們相爭,要叫他們知道:
I。神為何與他們相爭,有何依據(第5節)。神顧念他的百姓,要為他們伸冤,凡傷害他們的,就是傷害他,他必清算,神與以東人相爭,就是為了他百姓的緣故:
1.因為他們對神百姓的仇視根深蒂固。你永懷仇恨,對以色列的名號永懷仇恨。以東人對以色列的仇恨是遺傳性的,和以掃對雅各的仇恨如出一轍,只因雅各得了長子的名份,又得了祝福。以掃與雅各和好了,並且擁抱他,與他親嘴(創世記第33章),後來似乎也沒有再與他過不去。但以掃的後裔不願與雅各的後裔和好,反倒對他們永懷仇恨。注意:當子女的仿效父母的惡行容易,仿效父母的美德卻難,踏著他們犯罪的腳步容易,踏著他們悔改的腳步卻難。所以當父母的應當謹慎,不可為子女作壞榜樣;
儘管自己可以藉著神的恩典回轉,避免錯誤所導致的禍患臨到自己,卻未必能消除錯誤對子女的壞影響。民族仇恨有時根深蒂固,並且持續很久,真是難以置信;不過褻瀆的以東人仇恨虔誠的以色列人,這點倒是不奇怪,因為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要彼此為仇到底(創世記3:15)。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約翰一書3:13)。
2.因為他們傷害神的百姓,在以色列人遭災的時候,將他們交與刀劍;他們不是公開宣戰,而是伏擊他們,殺死他們當中一些逃出來的人(俄巴底亞書第14節),或者將他們趕回去,倒在追趕他們的人刀下。趁火打劫,見平時和平相處的鄰舍受外人公開入侵,就在暗中偷襲,這不僅是野蠻行徑,也是懦弱行徑。一旦罪惡滿盈,毀滅臨到,那就是罪孽到了盡頭的時候。注意:即便有人罪有應得遭災,也不該踐踏,反倒應該憐恤。父親管教孩子,其用意是要叫別的孩子戰兢,而不是誇口。
II。神與他們相爭的結果如何。神伸出手來攻擊以東地,就要使他荒涼(第3節),變為荒場,成為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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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東因永懷仇恨受審 |
1.居民必被刀劍所殺(第6節):我必使你遭遇流血的報應。以東必漸漸衰弱,變得更容易被征服,敵人要更有效地積蓄實力,最後征服他。可見毀滅尚未臨到,毀滅的預備工作早已開始。你既不恨惡殺人流血;這句話暗示他們喜悅殺人流血。人若對罪孽不深惡痛絕,一旦試探強烈,就有落入試探的危險。有人理解為:除非你恨惡殺人流血(意思是:除非你悔改,摒棄殺人流血的性情),這罪必追趕你。這就是說若能徹底悔改,審判本可避免。若有人不回頭,他的刀必磨快(詩篇7:12)。但如果回頭了,就必放下屠刀。血必追趕你,指流人血的罪惡感,或流人血所招來的審判;無論你往何處逃,喜愛流人血的敵人必追趕你。以土買人要遭到大屠殺,正如以賽亞書34:6 所預言的:被刀殺的,必倒在你小山和山谷,並一切的溪水中(第8節)。逃跑的要被追上,盡數交與刀劍。注意:凡是流以色列人血的,一旦神前來追討,就必叫他們喝血,因為他們罪有應得。古人云:你既然喜愛流人血,那就叫你喝個夠。
2.全地必荒廢。城邑毀壞(第4節),鄉村荒涼(第7節),因為出去的和進來的,神都必剪除;一旦城中居民被剪除,無人維修,城邑就荒廢,漸漸衰敗;一旦種地的被剪除,那地很快就長滿荊棘,成為荒場。注意:
若有人在以色列荒涼的事上推波助瀾,那麼最後就是自己荒涼。審判到了最後,以東必永遠荒涼(第9節),城邑再也不能恢復舊貌,被擄被趕散的居民再也不歸回。注意:若有人對神和他的百姓永懷仇恨,如屬世之人那樣,那麼其結果只能是永遠荒涼。頑固作惡到底,其刑罰就是不可逆轉的滅亡,這是公義的。
以東傾倒(主前587年)
10因為你曾說:『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我必得為業』(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11所以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必照你的怒氣和你從仇恨中向他們所發的嫉妒待你。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12你也必知道我 - 耶和華聽見了你的一切譭謗,就是你攻擊以色列山的話,說:『這些山荒涼,是歸我們吞滅的。』13你們也用口向我誇大,增添與我反對的話,我都聽見了。14主耶和華如此說: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15你怎樣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西珥山哪,你和以東全地必都荒涼。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這裡說的是:
I。進一步數算以東人的罪和他們對神的百姓所犯下的惡行。經上說以色列會眾曾經訴苦,說他們挑唆巴比倫人,激動他們攻打耶路撒冷,說:拆毀!拆毀!直拆到根基(詩篇137: 7),在原本就很旺的怒火上澆油;這裡則是進一步指控他們誇口,因見耶路撒冷毀滅,國土荒涼。他們說許多褻瀆話攻擊以色列的山,大言不慚地說:這些山荒涼(第12節)。注意:神的教會遭災,不僅能證明朋友一如既往的忠誠,也能揭露仇敵的敗壞,顯出他們禽獸般的惡意來,超過人的想像。這裡說他們誇耀耶路撒冷毀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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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東曾因以色列荒涼而喜樂,如今自己荒涼 |
1.乃是源自對以色列民的罪惡怒氣,從怒氣到嫉妒,又到仇恨(第11節),就是前面所說的永懷仇恨(第5節)。雖然他們不是以色列的對手,不能直接加害,可是看見迦勒底人傷害他們,就幸災樂禍。
2.乃是源自對以色列地的罪惡圖謀。他們一向覬覦並且嫉妒以色列的土地,自以為以色列民一旦毀滅,就可佔據他們的國土。他們自以為能編出些東西來,證明自己有權擁有:別無後嗣。雅各家要是絕了後,他們覺得自己就是下一個受益人,遺產應該歸兄弟的後裔所有:這二國這二邦必歸於我。現在正是時候。至少他們希望能捷足先登,因比別人都更靠近:一旦荒廢,我必得為業。古人云:佔有本身就是所有權。注意: 若有人希望別人死,只因能從中得利,或者見別人傾倒就高興,只因能得他們的產業,那就是和以東人的心思一樣。倘若我們看見別人在屬世虛榮的事上有諸多的失望、損失和磨難,千萬不能表現得貪婪,反倒應該更加輕看這些東西,不可愛慕,不可指望過高。但以東人覬覦以色列地,垂涎三尺,還說:這些地是歸我們吞滅的,他們的財富要充滿我們的肚腹;這樣的話尤其冒犯神。神說:你們用口向我誇大,增添與我反對的話,見以色列被趕出去,就想趁虛而入,其實耶和華仍在那裡(第10節)。神的殿誠然已經被焚,其他神同在的徵兆也都離去,但他曾應許要將這地賜給雅各的後裔為業,這應許並不廢去,仍是全然生效的;照他所應許的,這地實際上仍歸以色列所有,他們在合宜的時候必回歸此地。那是以馬內利的地(以賽亞書8:8);他要在那裡出生,所以那民要繼續住在他的出生地,直到他在其上度過他的歲月,然後任由別人取去。耶和華仍在那裡,主耶穌要在那裡,以色列不住在其上,並不表示他們失去了所有權;所有權仍為他們存留,因著神所賜的地契,他們仍必擁有、持守、得享那地,直到迦南地的應許藉著彌賽亞轉變成更美之地的應許。注意:以東人試圖擁有專為神的選民以色列所存留的特權和安慰,這樣的狂妄在神眼中是極大的冒犯。只因以色列暫時淪為獵物,被踐踏在外邦人的腳下(啟示錄11:2),聖城本身被踐踏,就說耶和華棄絕了他們,他們的神忘記了他們,這是攻擊以色列山的話;以色列的山乃是聖山。使徒決不允許這樣的念頭,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羅馬書11:1)。斷乎沒有,雖然他們暫時被打倒,但並非永被丟棄。若有人說這樣的話,那就是辱駡神。
II。神知道以東人的野蠻和狂傲,並且宣告他們的下場:我聽見了你的一切譭謗(第12節);第13節又說:你們增添與我反對的話,我都聽見了,我都知道,我也都記在賬上。注意:人的話多,逃不過神的眼目;任憑他們說得再多,說得再快,增添話語,也許他們自己漫不經心,說過就忘,但無一逃得過,神都聽見,並且要用罪人的話來定他們的罪。所有傲慢惡毒的話,尤其是攻擊屬神以色列的話,誇大其詞的話(如註腳所譯;第13節),增添的話,神都知道;再漫不經心的話都逃不過他的眼目,再膽大妄為的話也逃不過他的譴責。我聽見了你的一切譭謗。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應當忍受別人的羞辱話,如聾子不聽,因為神必聽見(詩篇 38:13,15)。神聽見了以東人的譭謗話,現在就叫他們來聽宣判(第14-15節)。這是全民犯罪(這些譭謗話像是所有以東人的感覺和語言),所以必受全民荒涼的刑罰。
1.這將是與眾不同的刑罰。神有特別的恩惠為以色列人存留,照樣他也有特別的災禍為以東人存留:全地歡樂的時候,我必使你荒涼;別國都從荒涼中復原,盡都歡樂,你卻要永遠荒涼(第9節)。
2.這將是與所犯的罪相稱的刑罰:你既然因以色列家的地業荒涼而喜樂,神就叫你大大荒涼;你既然喜愛荒涼,你就必荒涼,我必使你荒涼。注意:人若不與哀哭之人同哀哭,反倒嘲笑他們的苦楚,到頭來就不得不像哀哭的人那樣哀哭,既然輕看別人的苦楚,就要親身感受這些苦楚的重量和擊打。有人將第14節理解為罪行和刑罰完全相稱:我使你荒涼的時候,全地都必歡樂,正如你在以色列荒涼的時候歡樂。若有人因別人的死或傾倒就高興,那麼在他們死或傾倒的時候,別人也會高興。
3.神消滅與教會為敵的,其用意就是他自己得榮耀,我們可以確信他的用意必不落空。
(1)他意在彰顯自己是公義忌邪的神,他堅定持守他的約,以信實待他的百姓,為他們伸冤(第11節):我審判你的時候,必將自己顯明在他們中間。耶和華藉著施行審判而將自己顯明(詩篇9:16),現在和將來都是這樣。
(2)他的意圖必全然成就;不只是他自己的民要知道他,且因此得安慰,就是以東人和其他與神的名、神的民為敵的,也都要知道他是耶和華(第4,9,15節)。誠如創造之工和普遍天意彰顯有一位神,以色列所蒙的眷顧則表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就是那獨一的神,又真又活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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