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20, 2026

[以西結書] 第三十九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十九章

神與歌革為敵,打落他的弓和箭


本章繼續並且結束攻擊歌革和瑪各的預言;在本章結尾處,當歌革和瑪各毀滅之際,神給他民以色列的恩惠達到了高潮,黑雲驅散,陽光普照。這裡說的是:

I。明確預言歌革和瑪各必徹底毀滅,和我們先前見過的相吻合(第1-7節)。

II。形容這場毀滅範圍之廣泛,有三樣結果:焚燒兵器(第8-10節),葬埋被殺的人(第11-16節),未被葬埋的死屍作了飛禽的筵席(第17-22節)。

III。宣告神在這件事和別的事上,有意向他民以色列施恩典,並且應許還有更多的憐憫為他們存留(第23-29節)。

 

審判歌革和瑪各(主前585年)

1「人子啊,你要向歌革發預言攻擊他,說主耶和華如此說:羅施、米設、土巴的王歌革啊,我與你為敵。2我必調轉你,領你前往,使你從北方的極處上來,帶你到以色列的山上。3我必從你左手打落你的弓,從你右手打掉你的箭。4你和你的軍隊,並同著你的列國人,都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我必將你給各類的鷙鳥和田野的走獸作食物。5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這是主耶和華說的。6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7「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也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列國人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以色列中的聖者

這段預言的開頭和先前那段一樣(383-4):我與你為敵,我必調轉你;命上加命很有必要,為了定以色列仇敵的罪,也為了安慰以色列的朋友。這裡和先前那段一樣,都預言神要領這敵人從北方的極處來,就如先前領迦勒底人從北方來(耶利米書114)(常言道:禍患都來自北方);很多年以後,羅馬帝國被北方列強所克。這裡還說神要帶他到以色列的山上(第2節);這裡先是試探之處,他要在此惡貫滿盈,然後是行刑之處,他要在此徹底滅亡。這裡詳述的就是這點。

1.他的軍兵要被解除武裝,沒有能力繼續征戰。勇士雖仍有手,可是一旦發現不再有能力作惡,神一旦從他左手打落他的弓,從他右手打掉他的箭(第3節),那他還能有什麼作為呢?注意:凡為攻擊錫安所製作的兵器,都不能興旺。

2.他和他的大隊人馬必在戰場上被殺(第4節):你們必倒在以色列的山上;在哪裡犯罪,就在那裡沉淪,就是在以色列的聖山上,他在那裡折斷弓上的火箭(詩篇763)。以色列的山要因仇敵的血得滋潤,變得肥沃多產。「你必倒在田野(第5節),即便到了那裡也不能逃脫。」在山上找不到可供堅守的要塞,在田野也找不到可供逃跑的路。他和他的軍隊,就是他的常規軍隊,還有與他一同隨軍預備分享擄物的,都必與他一同倒地。注意:與惡人為伍的,與他們共用一個囊袋的(箴言114),必與他們下場相同,遭遇也相同。必有一場大屠殺,只有六分之一的人存留1(第2節),另外六分之五要被剪除。從未有過一支大軍這樣慘敗。並且他們的屍首要給捕食鳥作食物,這就更令他們抱愧蒙羞(第4節)。比較第17節。你必倒在田野,因為我曾說過。注意:即便最傑出輝煌的君王(安條克被稱作傑出輝煌的王)、最聲勢浩大的軍隊都倒地,神的話也不會落空;他一言既出,就必成就。

1欽定本將第2節中的「領你前往」譯為:只有六分之一的人存留

3.他的國也必荒涼:我要降火在瑪各和海島安然居住的人身上(第6節),指的是那些外邦的國家。他意圖毀滅以色列地,可他不但陰謀被挫敗,自己的國還要被某一場大火所焚燒。注意:人若侵犯別人的權益,就失去自己的權益,這是公平的。

4.神要藉著這一切大大彰顯他的名:

1)在他民以色列中彰顯他的名;他們因此更加知道神的名,更加知道他的權能和良善,對他們的關懷和信實。發生在他們身上的每一件事都使他們認識他更多,每一樣典章是這樣,每一樣事件也是這樣:我要在我民以色列中顯出我的聖名。在猶大,神為人所認識(詩篇761),凡認識神的,必認識他更多,我們尤其要更多認識他的聖名。他們必知道他是全然聖潔、全然公正的神,是恨惡罪孽的神,所以就有接下來的話:我不容我的聖名再被褻瀆。人若正確認識神的聖名,就不敢褻瀆他的名;世人輕看他的名,膽大妄為,皆因不認識他的名。這也是神對付世人的方法:先是開啟他們的悟性,以此影響全人;他先使我們知道他的聖名,使我們不敢玷污,而是一心歸榮耀給他的名。這也是神為他百姓榮耀顯現的蒙福果效;由此他成全他的恩惠,使他們成為聖潔,也使他們真正成為祝福;他以此教導他的百姓,改變他們。全能者在境內趕散列王的時候,勢如飄雪在撒們(詩篇 6814)。

2)在外邦人中彰顯他的名;從來不知道的,或不願承認的,都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中的聖者。他們經過慘痛的經歷,不得不知道他是全能的神,是他百姓的神和救主;再強大的君王,與他相爭也是枉然;凡剛硬著心與他為敵的,都不得興旺。

 

審判歌革(主前585年)

8主耶和華說: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乃是我所說的日子。9「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必出去撿器械,就是大小盾牌、弓箭、梃杖、槍矛,都當柴燒火,直燒七年,10甚至他們不必從田野撿柴,也不必從樹林伐木;因為他們要用器械燒火,並且搶奪那搶奪他們的人,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1「當那日,我必將以色列地的谷,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賜給歌革為墳地,使經過的人到此停步。在那裡人必葬埋歌革和他的群眾,就稱那地為哈們•歌革谷。12以色列家的人必用七個月葬埋他們,為要潔淨全地。13全地的居民都必葬埋他們。當我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4他們必分派人時常巡查遍地,與過路的人一同葬埋那剩在地面上的屍首,好潔淨全地。過了七個月,他們還要巡查。15巡查遍地的人要經過全地,見有人的骸骨,就在旁邊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葬在哈們•歌革谷。16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並有一城名叫哈摩那。17「人子啊,主耶和華如此說:你要對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說:你們聚集來吧,要從四方聚到我為你們獻祭之地,就是在以色列山上獻大祭之地,好叫你們吃肉、喝血。18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就如吃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19你們吃我為你們所獻的祭,必吃飽了脂油,喝醉了血。20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吃馬匹和坐車的人,並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是主耶和華說的。」21「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萬民就必看見我所行的審判與我在他們身上所加的手。22這樣,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 - 他們的神

這段預言雖然要到末後的日子才應驗,但這裡說起來,仿佛是已經應驗一般,因為這是確定無疑的(第8節):「看哪,這事已經來到,已經成就2;時候一到就必成就,仿佛已經成就一般;乃是我所說的日子,我早已多次說過,雖然遲遲未至,終必到來。」啟示錄216 對約翰說的話也是如此:都成了。為了形容歌革大軍的敗仗極其慘烈,這裡具體提到三件事,都是它慘敗的結果。將其打敗的是神,以色列人似乎並未拔刀,也沒有出擊,然而:

2欽定本將第8節中的「這日事情臨近,也必成就」譯為:這事已經來到,已經成就


以色列人用敵人的器械燒火七年
I。以色列人都要去燒他們的器械,就是他們手上被打掉的弓箭(第3節)、大小盾牌、梃杖、槍矛,凡能燒的都燒掉。他們不將這些器械存放自己的武器庫,也不留下自己用,免得受試探,日後倚靠這些東西,而是全然燒毀;並且不是一次性燒毀,不是當作篝火(為何如此破費呢),而是在有需要的時候在家中當柴燒,不必燒木柴,不必從田野或樹林撿柴,達七年之久(第10節):敵人倒地的田野中,以及逃跑的路上,竟然留下這麼多器械。這些器械很乾燥,是很理想的柴火,勝過青木,又能節省樹林中的樹木,使其有時間成長。以色列的山雖然盛產各樣美物,但以色列民理當善用自己的資源,天意若許可,就當儘量節省,為後代造福。當那些住以色列城邑的人出來擄掠那擄掠他們的人、報復他們的時候,想必還在他們身上發現金銀飾品等物,但這裡絲毫不提他們將那些東西占為己有,只說把木制的器械當柴燒(柴是人生的必需品);這是要教導我們,有了必需品就當知足,哪怕其餘可有可無的花哨東西並不多。並且每當他們添柴取暖的時候,就會想起敵人的數目和實力,想起自己差點落入他們手裡,因而在心裡就更加感謝神的奇妙而及時的拯救。當他們坐在火旁,子女圍繞在身邊,圍繞在火旁,那時就抓住機會,把神為他們所行的大事告訴他們。

II。他們都要去埋葬他們的死屍。一般來說,一場惡仗之後,很多人被殺,敵人需要花時間埋葬自己的死人。但這次殺戮極其普遍,敵人當中還活著的很少,不足以埋葬死人。此外,被殺的人分散在以色列諸山,想要把他們全都找到,都是很費時間的,所以就由以色列家來埋死人;這也是一種誇耀,誇耀敵人被推翻。

1.要指定一處埋葬死屍,就是海東人所經過的谷,可能是死海,也可能是提比哩亞海,那裡的山谷常有從埃及到迦勒底的客旅經過。死屍極多,在地面開始腐爛,臭氣熏天,凡路過的,都不得不捂著鼻子。可見我們的身體何其卑微;靈魂剛離開不久,身體就奇臭難忍,沒有比這更臭、更令人作嘔的。被殺之人最多的地方,就被指定是墳地。正所謂:樹倒在何處,就存在何處(傳道書113)。這地方要被稱為哈們•歌革谷,意思是歌革眾人之谷,因為此事要永為紀念。神為了捍衛他的民以色列,曾經挫敗並毀滅了多少敵人的大軍啊!

埋葬歌革的屍首,潔淨全地

2.
要花大量時間埋死屍,至少用七個月(第12節),這進一步表示在這場戰役中耶和華所殺的人極多,也表示以色列家十分仔細,確保所有的死屍都埋葬,無一遺漏,為要潔淨全地;由於這麼多死屍在地上來不及掩埋,這地已被玷污;為了避免地被玷污,律法書上規定凡掛在樹上的,要快快取下來埋葬(申命記2123)。這也表示輝煌拯救的日子也應當是改革的日子。神越是拯救一地免於毀滅,那裡的居民就越應當潔淨那地,除去罪孽。

3.必有很多人從事這項工作:全地的居民隨時願意出手相助(第13節)。注意:論到潔淨那地,除去污穢,除去羞辱,人人都應當盡心盡力。罪孽是公敵,人人都應當拿起武器與它爭戰。常言道:國家有難,人人都是士兵。凡出手相助的,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掘墓或鄉村清掃的工作雖然看似卑微,若是為了潔淨和淨化這片土地,清除一切罪惡,那就是十分光榮的。注意:人道主義行為使屬神的以色列更得好名聲;凡口稱有信仰的,若能隨時願意做好事,那就是信仰的信譽;埋葬死屍是好事,哪怕所埋的是在以色列國民之外,是以色列的敵人,因為就連他們,將來都要復活。當神得榮耀的日子,這事必叫他們得名聲。注意:倘若屬神的以色列所作的,能成為信仰的妝飾,那就是神得榮耀;別人看見他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他們的父(馬太福音516)。神得了榮耀,他就必賜尊榮給他的民。他的榮耀使他們得名聲。

4.必有具體的人專門負責尋找死屍,尋找尚未掩埋的。那地的人很快就厭倦了掩埋污穢的事,於是就指定專人時常巡查遍地;這些人不做別的,專門負責這項工作,直到全地都潔淨了,不然的話,人人都參與的事,很快就會變得無人參與。注意:凡是擔任公職的,尤其是負責潔淨和改革的,都應當時常巡查,應當專注,全力以赴;若能善用一切機會做好事,那就是時常巡查的人。

5.過路人隨時願意向負責清理的人報告在哪裡遇見死屍,需要協助。過路人雖然自己不留下來埋死人,免得染上污穢,卻願意告知他們說發現了尚未掩埋的。若是只發現骸骨,就立一標記,等葬埋的人來將骸骨掩埋,不至於在尚未掩埋之前有人不慎碰到;也是由於這個原因,猶太人的墳地都粉刷成白色,便於別人保持距離。注意:若有善工要做,人人都當出手相助,哪怕是過路人,見有共同的災禍或共同的罪過,不可以為與自己無關。人若負責潔淨那地,就不能姑息任何污穢那地的事;哪怕不是死屍尚未掩埋,而是人的骸骨,也當鼓勵眾人及時報告(暗中報告,用一個標記,不必實名報告),他們便可將其取去,妥善掩埋。他們獲准從事這項工作達七個月之久;過了七個月,所有容易發現的死屍都已掩埋,他們還要巡查,將不容易發現的也都找出來;要追究罪惡,直到淨盡(詩篇1015)。為了紀念這件事,他們要給他們的城起一個新名,叫做哈們,意思是人多。啊!這城所掩埋的仇敵何其多!他們必這樣潔淨那地(16節),兢兢業業,不辭辛勞。注意:征服之後必有潔淨。摩西吩咐那些與米甸人打仗的以色列人要自潔(民數記31 24)。我們既然領受了神的特別恩惠,就當潔淨自己,除去一切的污穢(哥林多後書 71

III。被殺之人的屍首尚未掩埋時,必有飛鳥和走獸停在其上,無法避免(第17節等)。經上用這樣的情形來形容大屠殺(啟示錄1917 等),是從這裡引用的


飛鳥和野獸吃勇士的肉,喝首領的血
1.大大呼籲(第 17 節)。這是向各類的飛鳥和田野的走獸發出呼籲,大大小小、凡是吃死屍的,有鷹有烏鴉,有獅子有狗,叫牠們從四處聚集起來;這裡有足夠的肉供牠們吃,歡迎牠們來吃。讓牠們來享用神的祭物,神的筵宴(註腳這樣翻譯)。注意:神的審判行使在罪孽和罪人身上,他們就成了祭,成了筵宴,乃是向公義的神獻祭,也是神百姓信心和盼望的筵宴。神砸碎鱷魚的頭,把牠給曠野的民為食物(詩篇7414)。義人見仇敵遭報就歡喜,好比在筵席上,要在惡人的血中洗腳,好比在筵席上(詩篇5810)。這祭物在以色列的山上,那裡有高處,有祭壇,百姓在那裡拜偶像,虧缺神的榮耀,如今神要在那裡毀滅仇敵,歸榮耀給自己。

2.大大預備:牠們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領的血(第18-19 節)。

1)牠們所享用的是人的血肉。這有時是動物叛逆主人的體現,也是人叛逆造物主神的結果。

2)貴胄的血肉,這裡稱作公綿羊、羊羔、公山羊、公牛,都是巴珊的肥畜。所享用的是地上首領的血。他們自稱是流人血的首領,如今是何等抱愧蒙羞,因為神能叫那流在他們血管中的帝王之血成為飛鳥走獸的美餐!

3)呼籲飛鳥走獸前來享用的,是惡人的血肉,是與神的教會和百姓為敵之人的血肉。他們把屬神的以色列當成被宰的羔羊,如今他們自己倒成了被宰的羊;他們曾經如此對待神僕人的屍首(詩篇792),或者很想如此對待,如今這樣的事就臨到他們

3.牠們都要吃,且要吃飽(第19-20節):你們必吃飽,喝醉了血,吃飽吃撐。祭物極多,筵宴也就極其豐盛:你們必在我席上飽吃。注意:神為動物擺設筵席,賜糧食給凡有血氣的(詩篇13625)。萬民都舉目仰望他;他隨時給他們食物(詩篇14515),因他擺設豐盛的筵席。飛鳥走獸尚且在為牠們所預備的神的席上吃飽,神的兒女在神家中,就是在他的聖殿,豈不更要滿足嗎?牠們要飽吃馬匹和車輛3,就是駕車的人,要飽吃勇士和一切的戰士;這些人曾經向列國誇耀,如今自己要被谷中的烏鴉和鷹雛(箴言3017)所誇耀。他們以為屬神的以色列是唾手可得的獵物,如今自己反倒成了飛鳥走獸唾手可得的獵物。可見禍患追趕罪人(箴言1321),死後仍在追趕。屍首成為獵物這件事,不過是個兆頭,預表他們死後良心被驚恐所吞吃(詩人將其說成是有兀鷲不斷啄食人心);這樣的羞辱也只是他們將來復活之後所要面臨的永世羞辱和蔑視的憑據。

3欽定本將第20節中「馬匹和坐車的人」譯為:馬匹和車輛

IV。這件事必使神大得榮耀,他的百姓大得安慰和滿足。


神在列國中顯榮耀,以色列知道耶和華是他們的神

1.
神大得榮耀,因為外邦人因此就知道他是耶和華(第21節):萬民就必看見,也必關注,我所行的審判,因而我必顯我的榮耀在列國中。以色列的神是至大至榮的神,這條準則要在列國堅立,勝過以往。即便是從未有過聖經、從未念過聖經的,也都藉著他所行的審判而知道他。

2.神的百姓大得滿足,因為他們因此就知道他是他們的神(第22節):從那日以後,以色列家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且因此大得滿足

1)從那日以後,他是他們的神。眼下的憐憫是將來憐憫的憑據。神若證明他是我們的神,就必保證他永不離開我們。這神永永遠遠為我們的神(詩篇4814)。

2)從那日以後,他們必知道他是他們的神,且大得滿足。他們過去曾有疑問,不知耶和華是否與他們同在,但這日所發生的必消除他們的疑慮,事情既然是明擺著的,將來就不再疑惑。既然永不再指著自己誇口,就永遠指著神誇口。

 

應許施憐憫給以色列(主前585年)

23列國人也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他們得罪我,我就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他們便都倒在刀下。24我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並且我掩面不顧他們。」25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又為我的聖名發熱心。26-27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是我將他們從萬民中領回,從仇敵之地召來。我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的時候,他們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28因我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後又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 他們的神;我必不再留他們一人在外邦。29我也不再掩面不顧他們,因我已將我的靈澆灌以色列家。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裡是前面所說整件事的結局,不僅提到關於歌革和瑪各的預言,也提到本書中有關以色列家被擄以及他們從被擄之地回歸的預言。

I。神要叫外邦人知道他百姓受苦的意義,要糾正他們的錯誤,因他們見以色列受苦,就責怪以色列的神,說他沒有能力保護他們,沒有信守與他們所立的約。因著他們悔改歸向神,神就轉向他們的被擄之地,將他們領回故土,又因他們堅持改革,神就在他們身上施行大拯救,脫離像歌革那樣的攻擊;那時就清楚表明,即便是那些常作比較的外邦人也能明白,所有這一切埋怨都是沒有依據的;以色列被擄,不是因為神沒有能力保護他們,而是因為他們犯罪,喪失了神的恩惠,把自己拋到了神的保護範圍之外(第23-24 節):列國人必知道以色列家被擄掠是因他們的罪孽,就是他們從鄰國學來的罪孽,因為他們得罪神。神掩面不顧,將他們交在敵人手中,其真實原因就在於此。這是照他們的污穢和罪過待他們。證明這點不只是叫他們閉口,不再埋怨神,也是要叫神大得尊榮;一旦屬神百姓的苦難過去,一旦我們看見苦難的盡頭,就比先前更加明白。以下幾點世人一旦明白過來,神就大得榮耀:

1.神刑罰罪孽,哪怕是自己的百姓,因他最痛恨最親近他的人犯罪;參考阿摩司書32。審判不徇情面,這是值得稱頌的。

2.神若任由他的百姓被人當作獵物,那是為了管教、改變他們,不是為了迎合他們的敵人;參考以賽亞書1074224。所以不要自以為是。

3.神的百姓在刑杖下一旦自卑,神的憐憫就立即回歸到他們

II。神要叫他百姓知道,他雖然將他們領進苦難,卻有大恩惠為他們存留(第25-26節):我要使雅各被擄的人歸

1.為何是現在?現在神要憐憫以色列全家

1)因為他們受苦,影響到了神的榮耀;現在時候已到,他要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榮耀:我要為我的聖名發熱心,不再受埋怨。

2)因為現在他們認罪悔改了:他們擔當了自己的羞辱和干犯我的一切罪。罪人一旦悔改,擔當了自己的羞辱,神就願意與他們和好,並賜尊榮給他們。神尤其喜悅這些悔改之人深深懺悔,擔當羞辱和干犯神的一切 罪,就是他們在本地安然居住,無人驚嚇的時候所犯的罪。回想以往在本地得享恩惠,在神的庇護之下,那時就更顯得他們在本地所犯的罪行之大;他們安然居住,本可繼續安然居住,只要繼續走在盡本份的路上,無人會騷擾他們。然而,他們之所以犯罪,正是因為他們安然居住。外在的平安往往產生內在的大意,那是一切罪孽的入口;參考詩篇第73篇。如今他們甘願擔當羞辱,承認神領他們到人人都恐嚇他們的受苦之地,是公義的,因為他們在無人驚嚇的平安之地干犯了他。一旦他們在叫人謙卑的天意之下謙卑自我,神就將他們從被擄之地領回。

2.然後呢?一旦神把他們從敵國招聚起來,領回本地:

1)那時神就要得稱頌:我要在許多國的民眼前,在他們身上顯為聖(第27節)。他們在被擄之地蒙羞的時候,神也受人嘲笑,照樣當他們悔改、又成聖民的時候,神就顯為聖,當他們回歸、又成快樂光榮的民,神就得榮耀。

2)那時他們要從中得益處(第 28 節):他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注意:神允許一些事發生在他百姓身上,其本意是叫他們得好處,其中滿有神的恩典,要叫他們學會凡事仰望神,以耶和華神為他們的神;那時這些事就對他們有好處。

[1.] 他們必在災難中仰望他為主,為他們的神,是他使他們被擄到外邦人中,所以他們不但要順服他的意願,還要努力達到他的目的。

[2.]他們必在安慰中仰望他為主,為他們的神,是他聚集他們歸回本地,不在外邦人中留下一個。注意:當各樣事件落在我們身上,只要我們仰望神,就可更多認識他各樣的屬性和用意。

3)那時神和他們就再也不分開(第29節)。


神不再掩面,將靈澆灌以色列

[1.] 神要將他的靈澆灌到他們身上,防止他們又離開他,回歸愚昧,幫助他們持守本位。

[2.] 然後他不再掩面不顧他們,不再像先前那樣暫停施恩;他不再轉離,不再不為他們謀利益,反倒要提供一切幫助,使他們也不再轉離,不再不事奉他。注意:聖靈的內住是神不斷施恩的絕對可靠的憑據。他將他的靈澆灌在誰身上,就再也不會向他掩面。所以,當我們在求神不要撇棄我們的時候,應當迫切求神不要從我們收回他的聖靈(詩篇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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