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篇
這首詩的筆者是大衛(想必如此);當時神大大拯救了他和他的百姓,脫離了某種可怕的危險,很可能差點全體覆滅;我們不確定這是外敵入侵還是內部暴亂,無論是什麼,他似乎深受感動,並且渴望別人也深受感動,因為良善的神給他們指出一條逃生的路。他全心歸榮耀給神;打勝仗的往往居功自傲,他卻毫不貪功。
I。他在此多多描述所陷入的危險,描述他們已到了毀滅的邊緣(第 1-5 節)。
II。他歸榮耀給神,因為神幫助他們脫險(第 6-7 節)。
III。他大受鼓舞信靠神(第 8節)。我們高唱這首詩的時候,不僅要將之應用於神在我們的時代和列祖時代,拯救我們和百姓的具體實例,還要思想耶穌基督的偉大救贖之工,救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
屬神的百姓得平安
(大衛上行之詩。)1-5。1 以色列人要說: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2 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當人起來攻擊我們、3 向我們發怒的時候,就把我們活活地吞了。4 那時,波濤必漫過我們,河水必淹沒我們,5 狂傲的水必淹沒我們。
這裡呼召神的百姓要稱頌神,因為他施行拯救。
I。應當意識到人的險惡,導致他們瀕臨滅亡。以色列人要說,他們離死亡不過一步之遙;病情越重,就越顯得醫生醫術高超。請注意看:
1. 可怕的危險從何而來:人起來攻擊我們,與我們一樣,同是被造的,卻一心要吞滅我們。常言道:人如虎狼。那大紅龍(就是那吼叫的獅子)想吞滅我們,這不奇怪,但人居然要喝人的血,押沙龍居然要流他父親的血,那淫婦居然喝醉了聖徒的血,那才令人詫異不已。人本當表現出人道來,但對有的人來說,憐憫也是殘忍(箴言 12:
10)。這些人究竟怎麼了?為何他們向我們發怒(第 3 節)?他們憤怒不已,不把心裡所恨的人徹底剷除,決不甘休。正是:忿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箴言 27:4)。他們怒火燃燒,恨不得吞滅我們。他們驕傲;惡人在驕橫中把困苦人追得火急(10:2)。他們膽大妄為,起來攻擊我們,起來叛亂,決意要把我們活活地吞了。
2. 這危險到什麼地步:再進一步,就要喪命:「差一點被吞吃,好比獅子吞吃羔羊,不只是殺戮,而是吞吃,連骨頭都不剩,並且速速吞吃,還沒緩過神來,就已活活下入深坑。我們好比低窪之地,被洪水淹沒,又好比海沙,被潮水漫過。」這個比喻詩人多次重複,逐漸加強,體現出這是一首上行詩。波濤必漫過我們。漫過我們什麼?河水淹沒我們,淹沒我們的生命,淹沒我們的安慰,淹沒我們所愛的一切。什麼水?狂傲的水。神有時允許他百姓的仇敵大大勝過他們,好使他在拯救他們時顯出更輝煌的能力來。
II。應當意識到神的良善,使他們蒙拯救,脫離滅亡的邊緣:若不是耶和華幫助我們,我們早已滅亡了。
1. 神幫助我們;他幫我們,支持我們所做的,替我們出頭。他是我們的幫助,乃是隨時的幫助,在我們身邊,離我們很近。他與我們同在,不只是為我們而戰,也在我們中間,是我們軍隊的元帥。
2. 神是耶和華,這是重點。神的能力無窮,他的完美無窮,他拯救我們;若不是耶和華親自出馬,仇敵必勝過我們。有自有永有的神為耶和華,百姓就有福了。以色列人要說這樣的話,歸榮耀給他,決意不離棄他。
屬神百姓得平安
6-8。6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他沒有把我們當野食交給他們吞吃(原文是牙齒)。7 我們好像雀鳥,從捕鳥人的網羅裡逃脫;網羅破裂,我們逃脫了。8 我們得幫助,是在乎倚靠造天地之耶和華的名。
詩人在此進一步描述神給他們施行大拯救。
I。要敞開心懷感謝他(第 6 節):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我們得救都從神而來,所以要歸榮耀給他。若不感謝他,就是竊取他所應得的。我們應當稱頌他,因為我們九死一生。
1. 我們蒙救,好比羔羊逃離野獸的牙齒:他沒有把我們當野食交給他們的牙齒,表示他們的能力都是從上頭來的,沒有別的能力,不能勝過神的百姓。神若不放棄我們,我們就不會像野食交給他們的牙齒;我們得救,因為神不允許我們被吞滅。
2. 我們蒙救,好比雀鳥從捕鳥人的網羅裡逃脫,就是小鳥(原文作麻雀)。仇敵狡猾可鄙,他們給神的百姓設下網羅,引誘他們犯罪,引他們陷入困境,纏住他們。有時貌似仇敵陰謀得逞,目的達到;神的百姓果然落入網羅,不可自拔,好比弱小愚昧的雀鳥;在人人都無可奈何之際,神就出現,拯救他們;神打破網羅,叫仇敵的計謀變為愚昧:網羅破裂,我們逃脫了。以撒剛要被獻為燔祭,就蒙拯救。耶和華以勒,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創世記 22:14)。
II。要大受鼓舞,叫別人也大受鼓舞,日後遇到類似的危險要信靠神(第 8 節):我們得幫助,是在乎倚靠耶和華的名。大衛曾引導我們要在個人的事上倚靠神的幫助:我得幫助,是在乎耶和華的名(121:2);這裡他引導我們要在公眾的事上倚靠神的幫助:我們得幫助,是在乎耶和華的名。若一心顧念屬神以色列的利益,就必大得安慰,因為以色列的神是創造世界的神,他必在世上建立教會,且在危難之際確保教會的安全。願與教會為友的都信靠他,永不驚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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