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篇
這首詩寫成,是由於神的百姓蒙奇妙拯救,脫離捆綁和苦難,很可能是以斯拉時代從巴比倫回歸的時候。這裡雖不像第 137 篇,直接提到巴比倫,但他們被擄巴比倫這件事不但本身很精彩,其回歸也預表基督的救贖。這首詩可能是以斯拉所寫,也可能是當時的某位先知所寫。經上提到著名詩人亞薩子孫中歌唱的,當時就在回歸的人當中(以斯拉記
2:41)。這是一首上行詩,同樣的事說兩遍,語氣漸漸加強(第 2-3 節,還有第 4-5 節),與詩篇中其它上行詩編排在一起。
I。被擄回歸的,這裡呼召他們要感恩(第 1-3 節)。
II。留在被擄之地的,這裡為他們祈禱(第
4 節),並且鼓勵他們(第 5-6 節)。我們高唱這首歌時,應該很容易應用於教會或國家蒙拯救的具體實例,也可應用在我們藉著基督蒙拯救的大事。
從被擄之地蒙拯救
(上行之詩。)1-3。1 當耶和華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我們好像做夢的人。2 我們滿口喜笑、滿舌歡呼的時候,外邦中就有人說:耶和華為他們行了大事!3 耶和華果然為我們行了大事,我們就歡喜。
以色列民被擄到巴比倫,他們的琴掛在柳樹上(137:2);那時神呼召他們流淚哀哭,那時他為他們哀哭,他們自己也哀慟;如今他們回歸,又開始彈琴歌唱;真是天意吹笛,他們跳舞。我們也當如此,要在神所命定的各樣環境中順應自己。悲聲之後的琴聲最美妙動聽。長久不蒙憐憫,一旦憐憫歸來,真是甜美。這裡說的是:
1. 神的拯救臨到他們:他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錫安被擄,可能是為懲罰她的墮落,一旦目的達到,意圖成就,她就必回歸。塞魯士因國策的緣故,宣告屬神的被擄之民得自由,但這是耶和華的作為,乃是按照許多年前神所說的話。神把他們送到被擄之地,並非當作銀渣燒盡,乃是當作金子煉淨。請注意看:以色列被釋放,這裡說成是將被擄的帶回錫安,就是聖山,乃是神的帳幕,神的居所;他們被擄回歸最寶貴的好處,就是重新於聖潔有份,公開的信仰操練得恢復。
2. 這真是喜從天降。他們大為吃驚,消息突然傳來,先是驚惶,不知何意,不知結局如何:「我們好像做夢的人;簡直不敢相信,不禁開始問自己是否在做夢,是否只是個異象(就如先知看見異象一般);」有一次彼得也以為自己得救不過是異象(使徒行傳 12:9)。神的百姓有時就是這樣,良善的神賜福,他們卻不知道。我們好像康復的人(哈蒙德博士1這樣理解);「如此安慰人心的快樂轉變,好比死而復生,又好比劇痛忽然化為輕省,以為到了新世界。」他們驚喜萬分,喜出望外,以致手舞足蹈,語無倫次:我們滿口喜笑,滿舌歡呼。他們盡情歡呼,歸榮耀給神,逢人就述說神的奇妙。被嗤笑的,如今開懷大笑,口唱新歌。這是以神為樂的喜笑,不是嘲笑敵人。
1亨利·哈蒙德(1605-1660):英國神職人員。
3. 周圍的人都聽見了:外邦中就有人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為他們行了大事,我們的神做不到。外邦人眼見他們受難,並曾誇口(耶利米書 22:8-9;詩篇 137:7);如今不得不眼見他們蒙拯救,並羡慕不已。這使得被嘲笑被輕看的得了名聲,被人看重;並且大大榮耀神,叫那些拜假神、與神抗爭的,不得不承認神的智慧、權能和旨意。
4. 他們自己承認(第 3
節)。外邦人不過是旁觀者,說起此事只當是新聞,與此事無關無份;但神的百姓說起此事,卻是身臨其境;
(1)乃是切身體會:「耶和華果然為我們行了大事,這乃是於我們有份的事,於我們有益的事。」說起基督的救贖,也應當如此安慰人心。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2)乃是歡喜快樂:「我們就歡喜。外邦人詫異,其中有的還發怒,我們卻歡喜。」以色列行邪淫離棄他們的神,先知禁止他們歡笑(何西阿書 9:1),如今藉著被擄,雅各家的過犯除去,罪孽挪去,神就使他們歡喜。悔過自新的民乃是喜樂的民,將來也必如此。請注意看:
[1.] 神替他百姓出頭,這被視作是大事。
[2.] 每當大事臨到教會,我們都當視作從神而來。
[3.] 眼見教會蒙拯救,這乃是美事,我們便可因之歡喜快樂。
悲哀之人的盼望
4-6。4 耶和華啊,求你使我們被擄的人歸回,好像南地的河水複流。5 流淚撒種的,必歡呼收割!6 那帶種流淚出去的,必要歡歡樂樂地帶禾捆回來!
這幾節經文展望將來的憐憫。離開被擄之地的仍在受苦,回歸之後仍是如此(尼希米記
1:3),何況還有許多留在巴比倫;於是他們戰兢歡喜,心裡的愁苦並未煙消雲散。這裡說的是:
1. 求神成全他的拯救(第 4 節):「求你使我們被擄的人歸回。歸回本土的仍在重擔下呻吟,求你叫他們卸下重擔。求你激勵留在巴比倫的,像我們一樣,也能享受自由的喜樂。」當我們開始蒙憐憫,就當深受鼓舞,求神成全他的憐憫。只要我們還在世上,就有事祈求神,即便有許多稱頌神的事發生,也是如此。我們自己得了自由,自己興旺,不可忘記弟兄還在受苦,還在捆綁中。將仍在被擄中的帶回來,加入到已經回歸的行列,雙方都很歡迎,好比南地的河水復流,令其不再乾涸。有好消息從遠方來,就如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箴言 25:25)。
2. 神給他們應許,鼓勵他們等候拯救臨到;他們仍在愁苦之中,但神保證必有完美結局。這應許從廣義上表達出來,叫所有的聖徒都因信而得安慰,因為他們流淚撒種,終必歡呼收割(第 5-6 節)。
(1)受苦的聖徒流淚撒種。他們常常流淚,在人生苦難中有份,所受的苦往往比別人多。但他們是流淚撒種;在苦難中仍盡自己的本份,因而達到受苦的目的。流淚不可妨礙撒種;我們在苦難中仍需進取。不僅如此,下雨方便撒種,農夫有時選擇在雨天撒種,我們也當如此,利用受苦的時候,專心悔改、祈禱、降卑。不僅如此,有些眼淚本身就是所撒的種,有些是因罪而流的憂傷淚水,因自己的罪,也因別人的罪,有些是因教會受苦的同情淚水,有些是在禱告讀經時的感動淚水。這些都是寶貴的種子,好比農夫在糧食昂貴、家中缺糧時仍出去撒種,不得不含著淚水,將種子埋在地下,盼望收成。義人流淚撒種就是如此。
(2)他們必歡呼收割。聖徒的苦難不會永遠延續下去,做完了自己的工,就必有歡喜結局。被擄到巴比倫的流淚撒種許久,最終必帶著喜樂被領出來,那時就要收穫忍受苦難的好處,將禾捆帶回自己的國土,經歷神的良善。約伯,約瑟,大衛,還有許多其他人,都曾在憂傷撒種後歡呼收割。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哥林多後書
7:10),流淚撒種,必歡呼收割,蒙赦免,享平安。順著聖靈撒種的,在這流淚谷撒種,必從聖靈收永生(加拉太書 6:8),那才真叫歡喜收割。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馬太福音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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