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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October 13, 2013

以神為首

李順長

今年八月中旬,我和師母自美飛返故鄉──台南縣關廟鄉,在告別儀式中追思我的母親。母親在九十八歲高齡蒙主恩召、榮歸天國。她是故鄉四萬人口中唯一的「牧師嬤」(祖母級、牧師的母親),追思禮拜備極哀榮。她一生以高度的情感智慧,正確地選擇了人生最重要的優先次序。

懷想當年母親雙手辛勤養豬,賺取微薄利潤,幫我繳學費,助我完成大學教育。1969年,我從土木工程師奉獻做傳道人,原擔心她和父親聯合反對。想不到母親竟和父親商量:「順長這個兒子,從很好的大學畢業,竟然放棄賺錢的機會,莫非他的基督教信仰擁有高超的內容?我們應該離開民間宗教,改信基督教來支持兒子的傳道生涯。」當我兄姊複述母親當年的決定時,我淚如雨下。我父母從小拜關公(故鄉名 關廟的由來),父親且是迎神賽會的主席之一,現在為了愛兒子,放棄了七十年的傳統宗教,歸依真神耶穌基督,這是神蹟!是愛的極致!我可以想見父母親在主耶穌基督的寶座前,正享受祂從創世以來為他們所預備的獎賞,在主的榮光中享受與祂榮耀的同在。

母親的離世歸天再次提醒我,人生最重要的優先次序,不是我,是神;不是賺取財富,是服事耶穌基督;不是以我為中心,是以天父為中心。在這人生的優先次序上作重大的轉移,是人類的最高智慧。當然,這樣的舉動不容易做到。

幾天後,我和師母搭台灣高鐵,從台南奔向桃園,搭機返美。高鐵以時速三百公里的驚人速度前奔,然而我眼睛所看到是兩旁的景物飛快地向後閃去;其實是我和列車正在向前飛奔。換句話說:人類的感官完全是以自我為中心的,要改變成以客觀的真理為中心,真是難乎其難。多利買的太陽繞地說統治了人類兩千多年,直到哥白尼提出地球繞日說,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每一天所看的是太陽繞地球轉。因此要改變思想座標,不再以自我為中心,確實是難乎其難。

天父創造人類,賦予人類以自我為中心的本能,實有祂的美意。自我為中心其實就是護己的本能。缺乏護己的本能,不管是生理還是心理,生命體都不可能生存。比如:手被火燙到,人本能(不經過思考)地將手抽回,這是維護生命生存的基本機制。

但任憑這護己的本能無限制的發展,人類會墮落得自私自利,要想發展出護己卻同時又捨己的卓越品質,惟一的方法是信靠耶穌基督,順服祂的教訓,改變人生的優先次序──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以神為中心。這改變很難,但在神沒有難成的事。在我個人的信仰歷程中,有三項認知幫助我,將人生的優先次序,從以自我為中心自然地轉移成以神為中心:

一.神人本質的差異:神是創造主,我是受造者;神是超時空,我是次時空;神是永恆,我是短暫;神是完美,我是殘缺;神是全能全知,我是知能有限。這項認知使我堅定、謙卑地接受祂作為我人生的主宰,在我的生命中居首位。(優先次序)

二.人人以自我為中心必然產生矛盾、摩擦,因為你與我的興趣與利益,不可能完全相同。但如果人人以神為中心,則產生和諧仁愛,因為你與我都向神對準,理論上,摩擦、矛盾就不再存在。

三.當我們選擇以神為優先(中心),承認神至高無上的主權,自己走下人生的寶座,我們裝腔作勢以維護虛假自尊的面具即可卸下,享受神必保守帶領的恬美安息。

主耶穌在地上卅三年半示範給我們看,以神為中心的人生是可能的、是美麗的。施洗約翰作見證說:「祂必興旺,我必衰微」(約3:30),以神為優先是高貴、自然的。保羅勸勉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羅 12:1) 以神為優先是蒙悅納的。




         Be Thou My Vision 成為我異象



飛揚雜誌 2013 年 10 月

Wednesday, February 20, 2013

誰講的故事?

方華

有一個人,他在追尋極寶貴的東西。這天,他來到高塔那裡。他走進塔內,裡面一片黝黑,之後看到一道螺旋樓梯向上伸延,便拾級而上。不多時,他回頭一看,背後的梯級不見了,彷彿已溶化在背後的黑暗中,前面的階梯蜿蜒而上,有微微的亮光,卻不知道展引到甚麼地方。

這故事原本是宗教導師用以說明靈性追尋的道理;但我覺得可以用來表達人生的路途,所以把它重寫一下。時光無情,過去了的就是過去了,我們沒有辦法回到往昔,就如那些走過的階梯,才經過,就已消失在昨天以外。我們即或瞻前顧後,能立足的只有當前那一點,前面的一級,必須要把它走好。

莎士比亞不愧是大文豪,他所寫的劇本到今天仍是震撼人心。四大悲劇中的《麥克白》,主角麥克白在死亡陰影臨到之時,說出屢屢為人引用的名句︰

「人生只不過是一個行走的影子,一個在舞台上比手畫腳的拙劣演員,轉眼便聲息杳然;人生是一則白痴所講的故事,充滿喧鬧狂熱,毫無意義。」

描寫得真好!在人生接近終點時,回顧一生,當會有不同的觀點。如果還有些甚麼東西能令當事人覺得不枉此生的,那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至於數十載中的種種熱鬧輝煌,以至激情豪氣,此刻都可能變得毫無意義,只淪為「喧鬧狂熱」。搞不好,只成為「白痴所講的故事」,那是一種無可挽回的失望。

如果你愛好戲劇,一定明白劇本很重要,導演也很重要。好的劇本也有賴導演的演繹,把它鮮明地表達出來。如果你看小說,也會明白講故事者有時甚至比故事本身重要,因他賦予故事新的生命。

人生的故事或許很糟很爛,只要尚未完結,就有挽救更新的機會,只須交在高手手中,讓他化腐朽為神奇。有一個沒有頭腦的二世祖,只愛享樂縱慾,很快就把父親分給他的家產敗光,潦倒異鄉,淪為被剝削的社會邊緣人。這種故事既無新意也欠驚喜。這人快要活不下去時,他沒有選擇自殺,而是承認自己一敗塗地、一無是處,回鄉投靠那位他早就拋諸腦後的老父。卻原來老父一直以來朝夕盼望,遠遠看見兒子落魄潦倒的身影,就搶先趨前迎接,沒有責備,也沒有任何追問,只是深情地把兒子一擁入懷。糜爛的故事,因著這老父的崇高深邃而變成希望的開展。

這個精彩故事由耶穌講述,祂講的故事不同凡響,因為祂真正在意每個生命。你的故事、我的故事交在這位高手手中,就有不同的講述。如果我執意要講自己的故事,最好的結果也只會是平淡沉悶,搞不好會是爛戲一齣;可是若由耶穌來講我的故事,後面消失了的階梯忽然有了新的意義,沿途的細節有種種令人驚奇讚歎的內涵,至於前面,那將是絢爛榮美的出口。誰在講故事?再重要不過了。



遇見神




原載《中信》月刊第610期(中國信徒佈道會)

Thursday, February 14, 2013

情人節快樂!

高登

二月十四日;情人節,一個紀念愛情、親情、友情、恩情的日子。你用卡片上修辭優美的溫情,來暖化老祖母孤寂的心;用十二朵玫瑰的芳香,獻上對你情人的戀慕;贈送別出心裁的小禮物,感謝恩師一年來的春風化雨;烹調可口的晚餐,表達你對兒女的喜愛;繡上「家,甜蜜的家」,一幅深情款款的刺繡,獻給心愛的母親。

情人節,好日子,你慶祝:
愛情──情人與情人之間、丈夫與妻子之間的親密。
親情──父母與兒女、祖父母與孫兒女之間的關愛。
友情──朋友、同學、師生之間的情誼。
恩情──長輩對晚輩的付出。

情人節的典故

在羅馬帝國統治猶太人的時期,由於羅馬人信奉許多神祇,因此敬拜耶穌基督為獨一真神是犯法的行為,許多基督徒也為此下監。皇帝革老丟二世甚至禁止青年人婚嫁。他心中的如意算盤是:沒有家累的男子是當兵的上好材料,發放到帝國偏疆僻省替帝國服役,可以無後顧之憂。

相傳西元270年左右,在首都羅馬住了一位虔誠的基督徒教士法倫坦(Valentine) ,他無視皇帝禁令,暗中替男女戀人舉行婚禮,而贏得許多青年戀人的敬愛,但也招來了羅馬軍警的逮捕。法倫坦為他的信念而下監,即使在獄中仍不減他的喜樂和仁慈。

他的朋友們從牢獄的小窗拋進花朵和信函給他鼓勵。看守他的獄卒有個年輕的女兒茱麗亞,是個瞎子,傳說法倫坦開了她的眼,讓她重見光明。

法倫坦被判處了死刑。理由是拒絕敬拜羅馬的神祇。在殉道的前一晚,他寫了一封信給茱麗亞,信末簽名「你的法倫坦」(Your Valentine)。2月14日法倫坦被處決了。他殉道後不久,羅馬帝國改信基督教為國教。

因著法倫坦對年輕戀人的成全與祝福,後人就訂法倫坦殉道日為情人節,而在當天約會、交友、相親、擇偶、婚禮,慶祝愛情。情人節的風氣逐漸從羅馬帝國傳延到北歐,以致到今日的全球各國。

公元一千年左右,義大利年輕人利用情人節在花園聚會、唱歌、吟詩、奏樂、漫步。到了公元一千四百年,男士開始贈送禮品給他們的情人,有的送花,有的送金環、項鍊、手鐲。到了十五世紀,贈送情人卡成為一種時尚。倫敦的大英圖書館保存了一張法國公爵寫給他妻子的情人卡,這張1415年手書的情函,據說是最早的情人卡。

不褪色的愛情

坊間出售的情人卡,歷經藝術家、詩人精心製作,文字內涵和美術意境都屬上品。當然,親筆手書的情人卡,更能傳神地表達愛的情懷。下面這首短詩,也許可以激發你的靈感,展現你詩人的筆觸──

給我親愛的丈夫:

若有二人可以合一   ──   那是我倆。
若有男人被妻子深愛   ──   那是你。
若有妻子因丈夫而喜樂幸福   ──   那就是我。
你的愛情遠勝精金。
我祈禱上主恩典豐沛臨在,
祝福我們愛情永存不變。

這首對友情獻禮的短詩,也許可以充當你靈感的催化劑,激盪你感謝兄弟姊妹之間友情的文采──

我愛你,不只因為你是你,也因為你寬容我是我。
我愛你,不只因為你有內涵,也因為你豐富了我的內涵。
人間有愛,人間就充滿溫暖。哪裡有愛,溫情就融化孤寂的心。家庭有愛,那是天堂在地上的縮影;社會有愛,使干戈化為玉帛。因為,愛反射出上帝最美的本質──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我們。

愛情如果只停留在戀愛階段,那麼結婚就是戀愛的墳墓。然而有情人、有心人、高EQ的人,總是努力經營愛情,使它從戀愛到婚姻,始終保持新鮮,永不褪色。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




轉載自 飛揚雜誌 2/2013

Monday, October 1, 2012

生命最美的殿堂

沈賢林
人神關係四階段:

為己而愛己
為己而愛神
為神而愛神
為神而愛己

美境何處覓?

聖經裡告訴我們只有神是創造者,是萬物的主宰,其他的一切,包括我們的生命在內,都是被造物。既然生命並非出於我們自願,我們是否該對我們的一生負責?面對創造者,我們可否說:「神阿,不要怪我,我並沒有要求來世上。」第八世紀時一個名叫 Dubno Maggid的傳道者,曾以一個比喻來回答這個問題。

馬吉德的比喻

從前有一對夫婦,丈夫耳朵失聰,長像醜陋;太太從小失明,但是聰慧伶俐。丈夫因為耳聾,所以並不知道太太牙尖嘴利,太太則因為眼瞎,也從不知先生長像難看,倆人因為必須互依互靠,因此互相恩愛,婚姻生活和諧美滿。

有一天,夫婦倆聽說外地有一位奇醫,治過許多疑難雜症。倆人決定去拜訪他,希望能醫治他們的缺陷,夫婦倆並事先商量好,不管花多少錢,他們都要試試。

他們倆的病神奇地被這醫生治好了:丈夫不再耳聾,太太不再眼瞎。但是也很不幸的,這不可思議的奇蹟卻破壞了倆口子一向甜蜜恩愛的生活。丈夫聽見太太尖酸刻薄的話後,很快的就對她失去耐心;太太第一次看到丈夫醜怪的容貌後,就再無法正視他一眼。

所以當醫生昂貴的帳單來時,他們倆一齊拒絕付賬。他們對醫生說,事實上是醫生應該賠償他們,因為醫生破壞了他們美滿快樂的婚姻。

醫生發現無法說服這對病人付款時,他嘆了口氣,對他們說:「如果我的醫療真的讓你們變得這麼不快樂,我可以試試恢復你們過去的生活。假如你願意的話,先生,我可以讓你再耳聾;而你,太太,我也可以輕易的讓你再失明。這樣,你們就可以回到以往的生活,像你們遇到我以前一樣。」

然而這對夫婦卻異口同聲地堅拒這樣的提議。

「既然你們都不願恢復到先前的樣子,」醫生說:「那麼你們對現況一定比以前更滿意,所以對於我為你們所做的,你們豈不該付我醫療費才對嗎?」

這比喻的重點是,既然我們已有了生命,不管是不是出於自願,只要在有生之年,你我不願放棄生命,回到原本無生命的狀態,那麼我們就應對神賜給我們寶貴的生命負責。

伯納德的解說

但是人的責任是什麼呢?做好人,做好事,積功德,求心裡平安?這些固然不錯,然而都是社會習俗文化價值的產物,是從人的理性發展出來的。異時異地,可能標準就完全不同。

中古時代,有一位修道院的僧侶,伯納德 Bernard of Clairvaux,他觀察數百位修道院僧侶的屬靈歷程,寫了 一本書叫《愛神論》(On Loving God),是從神的角度來看這問題的。

伯納德觀察修道院的僧侶屬靈過程有四個不同的階段。開始是「為了自己而愛自己」。沒有人不清楚自己的需要,所以人活著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滿足自己的需要。中國人說的更徹底:「人不為己,天誅地滅」。但是這種依照人類本能需要的生活方式,下場是恐懼, 孤立,內心不能滿足,沒有平安。

魯益士的體會

魯益士(C. S. Lewis) 說他曾經夜半醒來無法入睡,一個人孤獨地在黑暗中瞪眼望天花板,心中被孤苦無依和無可奈何重重包圍,充滿恐懼無助。但是讓他更恐懼的是,他深夜無法入睡的經驗,可能也是「為了自己而愛自己」的人,要永遠承受的。

他的邏輯是,一個人永生的狀態是今生生活的延續,那麼為了自己而愛自己的人,永生就是永遠活在孤獨黑暗中,是相當可怕的。事實上,伯納德的觀察是,大多數人很快的就會放棄這個階段,進入下一階段的屬靈生活。

屬靈的第二個階段,伯納德叫做「為自己而愛神」。在這個階段裡,生命的重點仍在自己,然而人已放眼看外面的世界,了解世上除了自己還有別人存在的事實。所以人愛神,是因為希望神會幫助他解決他的困難和問題。

不錯,人知道要認識神也樂意服事神,但在這個階段,神是為了人而存在的,當神沒有照人的時間表解決人的問題時,人和神的外交關係就在人的憤怒中破裂了。無疑的,「為自己而愛神」的生活也不能滿足內心。大多數有宗教信仰的人大概都停在這個階段。

屬靈的第三個階段是「為神而愛神」。在這個階段,人體會到神的存在,認識神,敬拜神。但動機不再是為了自己,而是因為創造萬有的神是真神。認識神的奇妙和存在,是生命喜樂的動力和中心。

理論上,「為神而愛神」應是我們全力以赴最高的屬靈目標,還會有什麼比「為神而愛神」的屬靈生活更美呢?

最高等的境界

然而出乎意料的,伯納德還提出了第四個屬靈的階段:「為神而愛自己」。

要了解這點,我們首先要思考的是,在世上我們最不容易接納的人是誰呢?我們是否看別人都比我好,別人比我聰明,別人比我運氣好?世界為什麼對我不公平?為什麼我要這麼倒楣?然後翻開創世記,在第一章裡記載,神看祂所創造的,神說,事實上重覆七次地說「神看是好的」或「神看是甚好的」所以,為什麼神創造,因為神看是好的。為什麼有生命?因為神看是好的。

伯納德所提「為神而愛自己」的境界,強調的就是生活中大小困難,神看都是「好的」。生命的責任,是積極樂意接受至高者的安排和看法,從神的觀點來生活。認識神,愛神,也熱愛神賜給我們的生命,以致不自卑自憐,自怨自艾,凡事感恩,常常喜樂,不斷讚美神,就是屬靈生活最美的殿堂。




路邊的一課
...............
讓眼光,專注在神特有的計劃,
其實艱難時辰也能結出好果。
...............
就是我不足的這生於彰顯祂有份,
榮幸身為神見證中的一個。



原載 e信e得 網上週刊 #467 - 09/24/2012

Sunday, September 30, 2012

中秋名句欣賞

楊鍾祿

     中秋與月亮是分不開的。提到月,令我們有許多的感想與聯想。以下有幾句中國人都很熟悉與月有關的名句,讓我們可用來思想人生的真理。

        一、“花好月圓”



             曾見有人家裡牆上掛著一幅字,寫著:“月圓、花好、人壽”;那是人間幸福的象徵。但實際上,這三樣都不能算為真正的幸福。“月圓”是常見的自然現象,並且只是人視覺上的問題而已,因為月球任何時候都是圓的,並不稀奇;開花也是最平常的事,你覺得今晚月下的花兒特別好看,那是心情的問題。人活得長壽也不一定代表快樂與福氣。有些人患上癌症後,拖了十幾年才去世;那十幾年的“壽命”是痛苦的日子,而非幸福的時光。另一方面,人最長壽最多也不過留在世上比別人活得稍長而已,從永恆的角度來看,並沒什麼差距。


     花好月圓不過只是一種愉快的感覺,人長壽只是稍比人活得久一點而已;不能算為人生最大的幸福,不值得作為我們人生的最高追求目標。有一次,主耶穌的門徒中有許多離祂而去,耶穌就對祂的12門徒說:“你們也要去嗎?”彼得回答說:“主阿,你有永生之道,我們還要歸從誰呢?”(約6:68)這是門徒最正確的決定。是的,對人來說沒有比得永生更重要的事。這世上“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但在神的永恆國度裡,人可以享受永遠的美善,因為神是一切美善的源頭。人生苦短,惟神所賜的永生充滿永遠無窮之福樂!我們的寄托不在明月,而是那造月之神。

二、“一年容易又中秋”“年怕中秋月怕半”

  
    一到中秋,年已過半。這兩句是感嘆時光易逝,到了中秋,一年很快就要過去了!若我們仔細想想,就會發覺人生的時間也是如此飛逝,一日、一月、一年、最終一生,都如飛而去!

     一早起來,新的一天,有整整24小時在前面,感覺似乎有許多時間可用;但實際上,工作時間大約只有8個小時。午餐後時間便很快的過去,下班後便快晚上了,一天也就快過去。一年也是如此,一過中秋,便到年底。清朝才子袁枚作〈七十詞〉感嘆人生時光短暫,轉眼過去:“人年七十古稀,我年七十為奇;前十年幼小,後十年衰老,中間只有五十年;一半又在夜裡過了,算來只有二十五年在也,受盡多少奔波煩惱!”

     時光飛逝,每回頭總驚覺:失去許多時間與機會,永遠無法挽回或再來一次。但幸好還有今天。當更加警醒把握;人生永不怕太遲;只怕還沒有開始。信主的人今生便開始永生,世界一切都將過去,神所賜的永生才是永遠不變。

  三、“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今人古人若流水,共看明月皆如此。”


     人一代接一代的過去,月亮卻如古今不變。因為神造日月原是為作時間的記號以定節令、日子、年歲。同時要作為普照大地的光,讓人白天在日光下可以方便工作,晚上月光如睡燈,讓我們在柔和的月光中安睡,又不至在完全的黑暗中。日、月的存在,正顯明神的奇妙的智慧與溫柔的愛。

      詩89:37:“又如月亮永遠堅立,如天上確實的見證。”長存的月亮是神的見證人。告訴世人永恆的真實。如果連神所造的月亮都能永遠長存,千萬年不改變!已經過約43萬萬年,月球與地球保持固定距離,讓地球夜晚有柔光、使海水潮來潮去有規有序,調節海洋水流與地球氣候;這一切都見證那造月亮之神是永恆之神,祂所造的人類也必屬永恆。

       四、“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

  
     “天若有情天亦老,月如無恨月長圓”。月不能長圓,似乎暗示人生在世也不能有永遠的完滿,總有所虧缺。所以詩人感嘆地說:“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此事古難全;但願人長久,千里共嬋娟(嬋娟即明月)。”。但人們卻有一種尋求圓滿的本性。人生在世雖沒有完滿的事,但人心卻有完滿的期待與要求。因此發出“但願人長久”的願望。人生雖只有幾十年,但人心卻有永恆的渴望、完滿的期待。因此在故事或戲劇里,人們心裡總要求有圓滿的結扃,例如有情人終成眷屬、或分散的人最終獲得大團圓等。但在現實裡,人生充滿“不滿”、“不如意”、甚至痛苦、悲傷,最終以死亡結束。如果死亡就是人生的結局,那麼每一個人生都是一場悲劇!“但願人長久”這心願能否實現?能!那原是神的心意,願人都得永生,長長久久與神同活。在基督裡,人就可以永遠與神同在。




生命的執著




原載 海外華人福音網

Wednesday, September 5, 2012

主權,神蹟和能力

黃朱倫牧師
    
     甚麼是神蹟?有神學家這樣說:“神蹟,是神超然的能力進入自然界中,所產生的超自然作為。”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條魚從魚缸裏跳了出來,落在地上,魚兒在那裏掙扎,快要死去了,你看見牠,憐憫牠,就把牠拾起來,放回魚缸去。就像這條魚,假設我們從魚缸中跳了出來,按照自然定律,是不可能自己跳回缸中;眼見自己快要死去,這時候有雙無形的手,把我們救回來,這就是神蹟了。這看不見的手,就是神的能力進入了自然界,以祂的超自然能力,作了一件超自然的事。這種事情對我們來說是想像不到的,但對於神來說是簡單不過的—就像我們把那落在地上的魚兒拾起來放回缸裏去那麼簡單。

  很多人尋求神顯出祂的能力和作為,甚至有首歌的歌詞說:“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你〔神〕的手…”神的手就好像剛才所說的那隻手一樣,是看不見的手;神的手表明神的能力和神的作為。聖經說:“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太七:8)既是這樣,當我們向神祈求的時候,確是能夠搖動神的手,叫神的能力彰顯出來。我們的神是一位神蹟的主,祂能夠創造宇宙萬物,難道不能夠行一個對祂來說是簡單不過的神蹟嗎?

  這樣,是不是我們一禱告,就搖動神的手,就顯出神的能力和神蹟奇事?

神的主權與人的信心

  在我以前事奉的一個教會,常常有禱告會,雅各書教導我們要請教會的長老奉主的名為病人抹油禱告(雅五:14-15),我們也常常有牧師為病人按手禱告,結果看到很多奇妙的見證。有一次,我跟另外三個傳道人,一起為一個姊妹按手禱告。她幾個月不能出聲,看了許多醫生都醫不好,很奇妙,那天為她按手禱告之後,她第二天就能開聲了。當我們憑信心去禱告,我們的神是會搖動祂的手,彰顯祂的能力,施行奇妙的作為。

  但是,也有很多次禱告,神並沒有垂聽。記得一個年青人,是我們帶領他信主的,在教會中成長。當他三十多歲時,患了癌症,住進醫院去,我們去看他,為他禱告,我們教會禱告會的時候,全體為他禱告。我們教會禱告會差不多有二百多人,大家同心禱告,但神沒有搖動祂的手,醫好這個年青人;他離世了,遺下年輕的太太和兩名年幼的孩子。

  到底應該怎樣看神蹟在教會中的彰顯?讓我們看看路加福音第七章所記,主耶穌行神蹟醫好百夫長的僕人的事:

有百夫長所重用的一個奴僕,病得快要死了。百夫長聽見耶穌的事,就打發猶太人中幾個長老到祂那裏,求祂去醫治他的奴僕。長老們就來見耶穌,懇切地求祂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

耶穌就和他們同去。離那家不遠的時候,百夫長派幾個朋友來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你到舍下來,我實在不敢當,我也覺得沒有資格去見你;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自己是在別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作這個!’他就作。”

耶穌聽見這些話,就很驚奇,轉身對跟隨的眾人說:“我告訴你們,這樣的信心,我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奉派的人回到家裏,見那奴僕已經好了。(路七:2-10,聖經新譯本)

  百夫長的信心使主耶穌非常驚訝。“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自己是在別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我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另一個說:‘來!’他就來。”(路七:7-8)所以,百夫長相信,只要主耶穌說:“好!”他僕人的病就必會好。

  主耶穌稱讚百夫長信心之大,是祂在以色列中從來沒有見過的。當奉派的人回到家裏,就見到那僕人已經好了;應該就是當主耶穌稱讚百夫長信心的同時,就已經醫好那個僕人的病了。原來,禱告動搖上帝的手,與信心大有關連。

  但與此同時,上帝的能力是否彰顯,也是關乎上帝的主權。仔細看看這件事,其實,百夫長起初是託幾位長老去見耶穌。這幾位長老來見耶穌的時候,對耶穌說甚麼呢?他們說:“你給他行這事,是他配得的,因為他愛我們的人民,給我們建造會堂。”(路七:4-5)。百夫長原先是以為靠自己的善行背景,靠長老為他說好話,神就非聽他不可。但是,沒有一個人在神面前是“配得”的,醫治與否,是神的主權,神願意憐憫誰就憐憫誰(羅九:18),要醫治誰就醫治誰。百夫長後來知道自己的態度不對,立刻再派幾個朋友去,到主耶穌面前說:“主啊,不必勞駕,因為你到舍下來,我實在不敢當,我也覺得沒有資格去見你。”(路七:6-7)百夫長最終明白自己是不配的,全在乎主耶穌是否憐憫他。但是他很有信心,相信只要主耶穌願意,一句話就夠了。結果,百夫長的信心被耶穌稱讚,主耶穌就按祂的主權,醫治了百夫長的僕人。在百夫長的身上,我們看到一個完美的結合:上帝的主權和絕對的信心,成為一個美麗的結合。

  上帝是神蹟的主,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第七章接着記載,主耶穌叫一個寡婦的兒子從死裏復活的事。祂和門徒到了拿因城,走近城門的時候,有人把一個死人抬出來,是個獨生子,他母親又是個寡婦。城裏有一大群人陪着她。“主看見了,就憐憫她”,然後就使她的兒子從死裏復活。(路七:11-15)主耶穌不是每天在路上見到有人死了,都叫人從死裏復活;但是主耶穌那天看到這個寡婦,就憐憫她,按照祂的主權,叫這個寡婦的兒子復活。

  禱告搖動上帝的手,彰顯祂奇妙的能力,是人的信心跟神的主權的結合,這個觀念在路加福音裏面是非常着重的。例如第四章記載耶穌有一次講道,會堂裏的眾人求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耶穌就以非常沉重的語氣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對你們說實話,當以利亞的時候,三年六個月不下雨,遍地大起饑荒,那時以色列中有許多寡婦,以利亞沒有奉差遣往他們中間任何一個那裏去,只到西頓撒勒法的一個寡婦那裏。”在饑荒中人人困苦,寡婦更可憐,上帝沒有差派以利亞行神蹟幫助任何以色列的寡婦,卻只叫遠遠的西頓的一個寡婦得到供應,這表明上帝的主權。還有先知以利沙,他行神蹟比以利亞還多一倍,當時以色列中有很多長大麻瘋的人,但是神只叫以利沙醫治外族人敘利亞將軍乃縵的麻瘋病。(路四:25-27)路加福音第七章跟第四章遙遙相對,第四章記載神憐憫一個寡婦(A),憐憫一個外族的軍官(B);第七章所記的,是耶穌憐憫一個外族的軍官(B),憐憫一個寡婦(A)。一段舊約的記載,一段新約的記載,交叉的相對(ABBA)。這些記載說明了在神蹟奇事上,神有祂絕對的主權。

神能力的彰顯

  當我們向主禱告,主是會把最好的賜給我們的。祂說:“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因為凡祈求的就得着,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你們中間哪一個人,兒子向他要餅,反給他石頭;要魚,反給他蛇呢?你們雖然邪惡,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難道不更把好東西賜給求祂的人嗎?”(太七:7-11)。當我們按手禱告,那個人的病好了,我們感謝主顯出祂的大能;當我們按手禱告,那個人的病沒有好,神的能力有沒有彰顯?神的能力也在彰顯。一個病好的人感謝主,跟一個病沒有好的人感謝主,哪一個容易?神能力的彰顯有兩種,如果祂沒有把你的病醫好,祂就一定給你另外一種神蹟的能力,叫你能夠在苦難中讚美主。這種能力是世上的人所沒有的,是一種超過人所能了解的平安,這平安是從神而來的。

  當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的時候,祂即將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耶穌基督不是因為自己的罪要被釘十字架,而是因為你和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是不願意走上十字架的道路的,祂禱告說:“父啊,如果你願意,就把這杯拿走!”但是,祂接着說:“但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旨意。”(路二二:42)祂把主權交在父神的手中。祂是為了愛你愛我而被釘,是為了十架下面的羅馬兵丁而被釘,但這些人不明白,主耶穌就為他們禱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自己所作的是甚麼。”(路二三:34)是超然的能力,使主耶穌能求父神赦免這些要釘死祂的人;是從神而來的恩典,使人能在苦難中為仇敵禱告,在苦難中讚美主。這不是一般的人可以做到的,而是神將特別的恩典和能力賜下,這個也是神的手在搖動。所以主說:“凡祈求的就得着。”如果祂沒有將你的病醫好,祂必定給你力量來度過這些日子,而且能夠讚美主。

  蔡蘇娟女士(1890-1984)被稱為“暗室之后”,她所寫的書,被翻譯成至少十多種語文。她不是個有甚麼大才華的人,不是個大有財富的人,也不是個有尊位的人,為何她的書會被翻成十多種語文?她患了一種病,眼睛不能夠見光,只能夠住在黑暗的房間裏。她生前住在美國賓州的樂園鎮(Paradise, PA),當年我在費城的時候,曾經一次去探訪她。她的房間暗得不得了,模糊得不得了,四十多年來,她就是天天被疾病折磨,天天這樣生活。但聽她所講的話,只有讚美,每一個看過她的人,出來的時候,都感謝讚美主,稱頌我們的神是一位又真又活的神。她有一句話我永不能忘記:“神從來沒有做錯一件事。”她這句話不知道幫助了多少人,這句話不是常人可以說的,這句話是真神的恩典和能力在她身上彰顯的明證。神可以施行大能醫好她的病;但她的病沒有醫好,她的見證就感動了許多的人信主,她的故事成為十多種語文的書,幫助千千萬萬的人。神的手在搖動!

  主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一二:9)你的病得醫好,是神能力的彰顯;你在病中軟弱,神的能力就顯得更加完全,因為主的恩典是夠你用的。甚麼是恩典夠用?就是在軟弱上顯出神的能力。神的能力最高的彰顯,是人在軟弱的時候,仍然能夠讚美主。但我們常常借用這句話,錯用這句話:“我很軟弱,繼續犯罪,神的恩典夠我用。”這是錯的。神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是當我們軟弱的時候,仍能讚美主,仍能愛主,熱心奉獻,熱心事奉,這就是“恩典夠我們用”的意思。

  當我們禱告的時候,照着神的主權和我們的信心,神的能力就彰顯出來。我們的主是一位又真又活的主,祂那看不見的大能的手,常常在我們的生命裏面,扶持我們,引導我們。但願我們禱告的時候,無論是生活上,身體上或是心靈上的需要,都憑着信心按着聖經的教訓,去求主照着祂的美意來成就我們所祈求的,讓祂的恩典厚賜給我們,讓祂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按照祂絕對的主權,彰顯祂自己完全的榮耀,叫我們過一個得勝,滿有見證的生活。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讓我們在禱告中完全信靠祂,知道祂的意念高過我們的意念(賽五五:9),必定把最好的賜給我們。




我以禱告來到你跟前





原載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六期 2010.3

Wednesday, August 22, 2012

從愛因斯坦看基督教信仰

伍煒國

愛因斯坦是二十世紀的科學泰斗,又是一個多采多姿的人物。直到今天,他的思想仍是物理界某些新領域的先驅。例如,在二○一一年十月獲諾貝爾物理學獎的,是關於「暗能量」(darkenergy)的發現,與九十年前愛因斯坦承認所犯的「大錯誤」(big blunder)居然關係密切;而這所謂「大錯誤」,現在已經被證明是先見之明。令人驚訝的是,他的相對論還有助我們對聖經中所描述宇宙的形成,有突破性的理解。

六日創造論

根據二十世紀天文學、生物學和地質學的理論和觀測,地球和宇宙年齡動輒都是以數十億年計算,這對基督徒造成很大的衝擊。因將聖經中的年日計算一下,從創世到今天,大約不出一萬年。一萬與數十億,怎可能差異如此巨大?

因此有人以為,要嘛聖經不對;要嘛《創世記》只是神話而已。

又因此,有神學家主張,《創世記》第一章中所說的六日創造,不能解釋為一日廿四小時。六日應該是六個時代,畢竟上帝看千年如一日。但是,又有人主張,一日就是一日,按照字面解釋,一日是廿四小時(註一)。

我的看法是,兩種說法可以並存,並不彼此抵觸。這就是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Special Theory of Relativity)的一個要點。周方黎先生曾在本刊第五九○期的文章中(註二)提到這點。我願意在這裡再加以補充解釋。

相對論指出,當兩個人從不同的座標系統 (frame of reference)觀察時,他們的時鐘會有所差異。愛因斯坦以兩人為例,當中一人坐在行駛的火車中,另一人站在月台上,這兩個人所觀察到的時間並不一樣。問題是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看到手錶上的時間一點都沒有差異。為甚麼?因為火車行駛的速度不夠快。如果火車接近光速(每小時六億六千九百六十萬哩),就可以看到時間上顯著的差別。不過目前連上海的磁浮車還遠遠不及光的速度。

太空科學家卡萊(Carlos Calle)在其著作《簡易愛因斯坦》(Einstein for Dummies(註三))一書中,提到他曾做過一個關於未來太空旅行的假想演習,想像一艘特別高速的太空船,朝著光速加快航行。計算結果,印證了「相對論」所說的,兩個時鐘所標示的時間出現極大的差異。例一:在飛往銀河系中心的旅程中,太空人時鐘(日曆)上所顯示的,是過了二十年;但是,在地球上時鐘(日曆),則已經過了三萬年。例二:前往仙女座星系的旅程,太空人的時鐘和日曆顯示,需時廿八年;但是在地球上,則已經是兩百萬年。

上述計算,僅是以加速1g為例(g是地球地心吸力引起的加速單位)。如果牽涉到更繁複的加速結構,一天相等於數十億年絕對不足奇怪。

上帝和人,當然是從不同的座標系統來看時間。我們不妨想像,上帝坐的是一艘高速太空船,人是站在地球上。所以,「上帝看一日如千年」,從現代科學來看,是可以解釋的。至於《創世記》第一章中所說的一「日」,究竟是廿四小時的一天,抑或一個悠長的時代,從相對論的數學來看,並不矛盾,沒有衝突。

耶穌是唯一救法

第二個我們要談到的真理是,主耶穌說,祂是唯一通往天父上帝那裡的道路。使徒們見證,除耶穌以外,別無救法。但是,中國人常問:「那麼孔子和老子都沒聽過福音,沒信耶穌。他們能得救嗎?如果不得救,上帝是不是不公平?」

叫人驚訝的是,愛因斯坦的廣義相對論(Theory of General Relativity),居然有助我們稍微多一點理解這個道理。

首先,我必須強調,我並不知道孔子等人是否得救;但可以肯定的是,聖經舊約的摩西、雅各等人都是得救的。那我們怎麼解釋主耶穌所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

愛因斯坦相對論對於時空的解釋,有助解放人類思維所造成的困局。最常用的例子是蹦床(註四)。

我們首先想像,時空(space-time)好像一個蹦床,或一匹布;而一個物體,或一宗事件,在時空(蹦床或布匹)中,就像凹下去的一點,形成幾何變形(geometrical warp)。那麼,好像太陽那樣的龐然巨大的物體,在時空中所造成的幾何變形,就極為巨大。當然,上面的插圖和解釋並不完善,因為時空、物體、事件,都是四度空間的,不容易解釋。在數學上,我們稱之為黎曼幾何學(Riemannian geometry,黎曼是德國基督徒數學家,發現嶄新的微分幾何,後來成了愛因斯坦時空幾何的基礎)。

現在,我們從這新的角度來看主耶穌的代死和救贖。

首先,我們在四維的時空中畫個標誌,代表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件。我們先注意到的,是十字架的果效超越空間(space)。就是不論住在地球上哪一個角落裡的人,都能蒙主耶穌的寶血救贖。耶穌的寶血並不侷限於耶路撒冷。關於這點,所有基督徒都能接受和明白。

現在,再談時間。在四維時空中(想像時空像一匹布),時間和空間扮演著相同的角色。因此,十字架的果效也超越時間。這樣一來,就沒有所謂「之前」或「之後」之別了。原來,過去我們對時間有「之前」、「之後」的觀念,是老式的直線思維。

回到我們平日對於時間的觀念,在主耶穌被釘十架以前,就已經有人得救,可以上天堂;但是他們之所以得救,不是因為他們夠良善,不是他們有足夠好行為;而是因為主耶穌基督代死贖罪的事實超越了時空。換句話說,主耶穌也是為他們而死。他們也是靠主耶穌得救,並不例外。

至於哪些人會得救,又以甚麼做為得救的標準,並不是本文要討論的範圍(羅馬書第二章稍微談到這方面的真理)。我要說的重點是: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有助解放我們的思維,讓我們理解類似表面上矛盾的聖經真理。

暗能量

愛因斯坦的張量場方程式(tensor field equation)和推論時空幾何(corollary space-time geometry),在數學物理的領域裡,都享有崇高的地位(註五)。當中的深度和遠見超出我們的理解能力。

有趣的是,當他寫完這個程式後,卻加上了宇宙常數(cosmological constant)。原因是,在二十世紀初期,天文學所觀察到的宇宙是穩恆態的,因為當時所觀察的視野只限於銀河系以內。但是,愛因斯坦卻有如神助,寫下他的廣義相對論方程式。後來他發現,他這個方程式所揭示的宇宙不是穩恆態的,而是在膨脹或收縮之中。他覺得不對,於是便添上宇宙常數,使宇宙保持穩恆態,既不膨脹,也不收縮。

當時一位比利時神父,天文學家勒梅特(G. Lemaitre),也正在研究宇宙的模式,得出宇宙膨脹的概念。他給愛因斯坦示範,建議愛因斯坦把膨脹因素加進宇宙學模式中。後來英國天文學家愛丁頓(Eddington)也遙相呼應,支持勒梅特的見解。但是愛因斯坦認為,勒梅特的數學基礎雖然好,但在物理上卻有所不足,因此沒採納兩人的意見,仍然把宇宙常數加上去。

可是過了不久,仍是二十世紀,從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另一位天文學家哈勃(E. Hubble),觀察到各天河系彼此飄離的事實,由此推斷到宇宙膨脹的理論,支持了勒梅特和愛丁頓的說法。愛因斯坦因此為他的「人為常數」深表遺憾,承認自己犯了大錯。後來,這個錯誤被物理界稱為愛因斯坦「最大的錯誤」(greatest blunder)。這件事的前因後果,由兩位名教授斯穆特(G. Smoot)和恪石內爾(R. Kirshner)做了詳細解釋(註六、七)。愛因斯坦於一九五五年逝世,當時,他的常數仍被視為錯誤的。

沒想到到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後期,美國太空總署的「哈勃太空望遠鏡」首次觀察到一些極遙遠的超級新星(Supernova),使人類看到遙遠的天河不斷的各自加速飛離。這種巨大規模的加速膨脹現象,導致宇宙有一種神秘的「暗能量」的假設。這個「暗能量」,竟然與愛因斯坦的「宇宙常數」不謀而合。

二○○七年諾貝爾基金會紀念華裔科學家李政道得獎五十週年,在被諮詢近五十年的科學發展,談到「暗能量」的發現時,李政道答:「現在我們所瞭解的宇宙大約僅是其百分之五而已,而愛因斯坦的『宇宙常數』可為我們打開另外百分之九十五的大門(註八)。」另一位諾貝爾得獎科學家溫伯格(S. Weinberg)也說:「愛因斯坦的『宇宙常數』可能是最新超弦理論(Superstring Theory)所必經的考驗(註九)。」

「暗能量」的發現,揭示在浩瀚的宇宙中,的的確確有一種神秘的力量,叫人想起上帝的永能:「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馬書一20)縱然無神論者拒絕一切證據,仍然並不能證實宇宙是由胡亂碰撞而產生的(註十)。

如見上帝

最後,要和讀者分享另一項愛因斯坦相對論所帶來的重大發現。一九九二年四月廿四日,對太空科學而言是一個最值得紀念的日子(註十一)。所有主要新聞機構,如《紐約時報》、《倫敦時報》等,都以大標題報導,由美國太空科學隊從宇宙背景探測衛星所發現的數據,直接觀測和確認宇宙大爆炸的情景(Big Bang event)。霍金(S. Hawking)將這稱為「世紀性的發現」。天文學家端納(M. Turner)說,他們發現了宇宙論的「聖杯」。天文物理學家柏瑞德治(G. Burbridge)則抱怨科學界同業這麼快就加盟「大爆炸第一基督教會」。宇宙背景探測衛星隊的首席科學家斯穆特,對記者提到他當時的反應和感覺,說:「我們發現的是宇宙誕生的證據,就好像看到了上帝。」請留意,他並沒有大言不慚,說爬上了巴別塔的頂峰。二○○六年,他和衛星計劃主管馬瑟(J. Mather)一同分享諾貝爾物理獎的殊榮(註十二)。

本文註釋:
1. Ross, Hugh and Kathy Ross,“Genesis One, A Scientific Perspective”, Reasons To Believe, Inc. Glendora, CA . (2006)
2.周方黎,中信期刊 590期“科學和信仰有什麽關係”(2011)
3. Calle, Carlos, “Einstein for Dummies”, Wiley Publishing, Hoboken, NJ (2005)
4. NOVA Science online, “Einstein’s Big Idea”,http://www.pbs.org/wgbh/nova/einstein/
5. Weisstein, Eric W. “Einstein Field Equations.” From MathWorld--A Wol​​fram Web Resource. http:/ /mathworld.wolfram.com/EinsteinFieldEquations.html
6. Lecture Notes by Professor ​​George Smoot, http://aether.lbl.gov/www/classes/p139/homework/homework.html
7. Kirschner, R. April 2007 Lecture at the Institute of Theoretical Physics, Univ. of California. http://online.itp.ucsb.edu/plecture /kirshner2/
8. Lee, TD. Interview by Nobel Foundation at the Golden Anniversary of his Award, http://nobelprize.org/mediaplayer/index.php?id=986
9. Weinberg, S. in “Elegant Universe” by Brian Greene, see section on “Viewpoints on String Theory”,http://www.pbs.org/wgbh/nova/elegant/
10. Goldsmith, D. Einstein’s “greatest blunder”?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 (1997 ). See also Wikipedia summary on the entry of “George-Henri Lematre”
11. Ross, Hugh,“The Creator and The Cosmos”,NavPress, Colorado Springs, CO (2001) Note: this paragraph of the present article excerpted key information in Chap. 3 of Dr. Ross' wonderful and lively discussions of the Discovery of the Century.
12. Press Release of the Nobel Prize in Physics, 2006: 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physics/laureates/2006/press.html

(作者是美國應用數學家、太空科技數學家,曾任職於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四十年,他的見證見於YouTube。)





人算甚麼







原載《中信》月刊第605期 2012年9月(中國信徒佈道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