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4, 2026

[何西亞書]第六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六章

何西阿獨自站在起伏的古以色列山地,黎明將至,地平線透出柔和晨光


前章結尾處的那些話給了我們一些盼望,以色列雖犯罪,神雖發怒,兩者也許仍可重歸於好,他們仍會尋求他,他仍會被他們尋見。本章進一步闡明這件事;有人把本章的開頭和前章的結尾連起來:他們必切切尋求我,說: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不過,神再次感歎這民作惡,雖然有的確實已經悔改回頭,大多數人還是頑梗。請注意看:

I。他們決心歸向神,且因歸回時所得的安慰而得鼓勵(第1-3節)。

II。很多人在宣告或承諾悔改的時候並不穩定,於是神就嚴嚴待他們(第4-5節)。

III。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對他們有何指望(第6節);他們干犯神的約,達不到神所指望的(第7-11節)。

 

悔改的決心;悔改的承諾(主前758年)

1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2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3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

這可以理解為先知向百姓說話,呼籲他們悔改,也可理解為百姓互相說話,彼此激發鼓勵,要尋求耶和華,在他面前自卑,希望蒙他的憐憫。神在前面說:他們在急難中尋求我;現在先知和他的義人朋友就趁熱打鐵,見周圍的人稍有悔改之意,就再接再厲。注意:凡是定意歸向神的,應當盡全力激發鼓勵別人也歸向他。請注意看:

I。他們決心做什麼: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第1節)。讓我們不要再去求亞述人,不要打發人去見耶雷布王;我們受夠了。讓我們歸向耶和華,不再拜偶像,而是敬拜他,不再倚靠人,而是以他為盼望。注意:凡悖逆了神的,都應當歸向他。凡一致認同、集體犯罪、彼此拉攏犯罪的,都應當一致認同,集體歸向他,使神得榮耀,使他們得造就。

II。是什麼引導鼓勵他們,使他們相互激發。

1.他們感受到神的不悅:讓我們歸向他,因為他撕裂,打傷。我們被撕裂,是他撕裂我們;我們被打傷,是他打傷我們。正因為我們背叛了他,才導致他在怒中撕裂打傷,所以要歸向他,若不歸向他,就不能指望他與我們和好;他叫我們受苦,就是這個目的,要叫我們因此歸向他。只要百姓還沒有歸向擊打他們的主,他的手就仍伸不縮(以賽亞書9:12-13)。注意:想到神的審判臨到我們,臨到這地,尤其是想到這些都是撕裂的審判,我們就該醒悟,藉著悔改、禱告和改革歸向神。

2.他們指望神的恩惠: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就如熟練的醫生,用溫柔的手纏裹斷骨或流血的傷口。注意:天意打傷神的百姓,也幫助神的百姓,神的靈叫聖徒知罪,也給他們安慰;原先是奴僕的心,後來就是兒子的心(羅馬書8:15)。這是承認神的權能(他能醫治,儘管我們被撕裂得厲害),也是承認他的憐憫(他願意醫治);甚至可以說,他之所以撕裂,就是因為他可以醫治。有人認為這話特指猶太人從巴比倫回歸,那時他們尋求耶和華,與他相連,盼望他施恩,沿著憐憫的路回轉。注意:我們應當多多思想神的良善,思想他對我們的目的和用意都是良善的;這對我們很有好處,可在患難中得到扶持,在悔改時得到鼓勵。他們指望神的恩惠,這恩惠在此通過幾個實例表達出來:

(1)他們深信在他們蒙拯救脫離苦難的時候,必如死裡復活一般(第2節):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意思是很快,不出一兩天),第三天,就是死屍開始腐爛、要埋進墳墓的時候,那時,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我們就必安心得見他的面,我們就復活。他離棄我們不過片時,卻要以永遠的慈愛將我們收回(以賽亞書54:7-8)。注意:神百姓也許要被撕裂,被打傷,甚至也許要死,躺在那裡好一陣,但不會永遠躺著,也不會長期躺著;用不了多久,神必叫他們復活,並且所給他們的確據應當激發他們歸向神,緊緊跟從他。但這話似乎有更深遠的意義,直指耶穌基督的復活;所限定的時日由兩天、三天表達出來,可能預表基督,因為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路加福音24:46);眾先知都是預先證明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得前書1:11)。讓我們來觀賞神的智慧和良善,把先知的話稍作整理,使之在預言會眾蒙拯救脫離苦難的同時,也指出我們蒙基督的拯救,所有別的拯救都不過是基督拯救的預表,不過是基督拯救的果效;他們雖然看不出這些話中有此奧秘,但如今既然逐字逐句應驗在基督復活,我們就堅信他就是那將要來的,我們不必等候別人(馬太福音11:3)。基督復活的預言用這樣的話表達出來,是十分合宜的:他必興起,我們就存活;基督復活是初熟的果子,我們與他們一同復活,因他活著;他復活,好叫我們稱義,經上說凡信基督的,都與他一同復活;參考以賽亞書26:19。這對當時的會眾而言,無疑是一種安慰,也是確據,相信神必將他們從卑微的環境興起,因為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他必從墳墓興起他的兒子來,他是以色列民的生命和榮耀。注意:堅信基督復活,可大大扶持苦難中的基督徒,大大鼓勵悔改回歸的罪人;因為他說:因為我活著,你們也要活著(約翰福音14:19)。

(2)那時他們必在神的知識上大有長進(第3節):那時,只要我們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就必認識他1。那時,當神的憐憫回歸,意在施恩給他百姓的時候,他必把他的知識多多賜給他們;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以賽亞書11:9)。知識就必增長(但以理書12:4)。人人都必認識神(耶利米書31:34)。原文作: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這可理解為基督復活的果效,理解為我們藉著他,在神眼中活出的生命,不僅有更多獲得知識的管道,也有利用這些管道獲得知識的恩德。注意:神若意在施恩給百姓,就必賜他們認識他的心(耶利米書24: 7)。凡與基督一同復活的,都有智慧的靈和啟示賜給他們。迦勒底譯本理解為我們在死人復活的日子在他眼中活出的生命;如果是這樣理解,那麼接下來那句就是順理成章的: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因為當那日,我們必看見他成全,卻仍在永遠加增。如果按我們的譯本來理解:只要我們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就必認識他,那這裡所說的:

1欽定本將第3節上半句譯為:那時,只要我們竭力追求認識耶和華,就必認識他。

[1.] 就是寶貴的、可稱頌的應許:我們一旦歸向神,就必認識耶和華;凡是來到神面前的,都必認識他。他要我們在他眼中活出生命來,也必使我們認識他,因為認識神就是永生(約翰福音17:3)。

[2.] 得到這福份的途徑:務要竭力追求認識他。要珍惜並尊崇神的知識,看作是上好的,要揚聲求,要搜求(箴言2:3-4),要尋求一切真智慧,要竭力求問,努力提高。只要按既定的本份行,就有理由盼望所應許的憐憫,就必越來越多認識神,以致到成全的地步。

(3)那時他們必多多得著神的安慰:他出現確如晨光,意思是:他先前離去,回到原處,收回他的恩惠,如今他的恩惠要回歸。他要再現,並且已為我們預備好,已向我們保證,確信無疑,好比黑夜以後必有晨光一般;我們盼望他回歸,就如漫漫長夜以後等候天亮,堅信必在所定的時候來到,決不徒然;我們迎接他臉上的榮光,照在我們身上,如晨光越來越亮堂,直到正午。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受人擁戴,像滋潤田地的春雨,使田地甦蘇,令其肥沃。這話有深遠的意義,超過他們蒙拯救離開被擄之地,無疑必全然應驗在基督裡,應驗在福音的恩典。舊約的聖徒竭力追求認識他,迫切仰望耶路撒冷得贖;終於神的恩典在他裡面發出,使他的光發出,來到世上:

[1.] 好比晨光照在幽暗的世界,因他如公義的日頭出現(瑪拉基書4:2),在他有清晨的日光從高天臨到我們(路加福音1:78)。他出現確如晨光,因為他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來到世上;施洗約翰是他的先鋒,甚至他自己就是明亮的晨星(啟示錄22:16)。

[2.] 好比甘雨降在乾涸的世界。他必降臨,像雨降在已割的草地上(詩篇72:6)。賜福的雨露藉著他降在這個世界,使撒種的有種,使要吃的有糧(以賽亞書55:10)。神在基督裡的恩典好比經上所說君王的恩典,春雲時雨(箴言16:15)。神在基督裡的恩典又是春雨,又是秋雨,因為我們結果子的善工靠他開始,也靠他進行。

 

應許和規勸;百姓的罪行(主前758年)

4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做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5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我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6我喜愛良善(或譯:憐恤),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8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9強盜成群,怎樣埋伏殺人,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10在以色列家,我見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蓮那裡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11猶大啊,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必有為你所命定的收場。

猶大和以法蓮在這裡有兩件事受到譴責,兩件惡事,並且是公義的譴責:

I。他們認罪不夠堅定,不穩定,滾沸如水(創世記49:4):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做呢?這樣的詞句有些奇怪。神有無窮的智慧,豈能不知道怎樣行呢?豈能困惑、不知如何是好呢?決非如此;這是神用人的語氣說話,指出他們何其荒唐,不可理喻,而他對他們的刑罰又是何其公義。不要埋怨他對他們嚴厲,又撕裂又打傷,他還能怎麼辦呢?還有別的方法嗎?神對他們已經嘗試了各種辦法(我為我葡萄園所做之外,還有甚麼可做的呢?以賽亞書5:4),很不願意看見事情走向極端;他自我理論(如11:8):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神本想施恩給他們,只是他們配不上:我可向你怎樣行呢?我既然不能體面救你,除了將你撇棄,還能怎麼辦?注意:神從不毀滅罪人,直到他對他們實在沒有別的辦法。我們從這裡可以看到:

良善如早晨的雲霧速散
1.他們如何待神:他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有人理解為他們對自己和自己靈魂的良善,在悔改中表現出來的良善;認罪悔改對自己而言誠然是好事,但他們很快收回了對自己的良善,不再悔改,又像過去那樣惡待自己的靈魂。不過更應該理解為他們的虔誠和信仰;他們有時表現出來的良善很快又消失,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以色列的良善在耶戶時代就是這樣的,猶大的良善在希西家時代和約西亞時代也是這樣的,很快就消失了。在乾旱的時候,早晨的雲霧表示快要下雨,甘露也可稍微滋潤大地;但這雲霧卻散去(假冒為善的人比作沒有雨的雲彩;猶大書第12節),甘露也不滲到地裡,而是收回到空中,大地仍然乾涸如初。他該怎麼辦呢?他能接受他們的良善嗎?不能,因為那是速散的。常言道:若不堅持,就不能說完成。注意:如同早晨的雲霧和甘露一般的良善,不蒙神的喜悅,對我們也沒有益處。若有人說得好聽,卻不行出來,若在信仰的事上開頭不錯,卻不能堅持,若離棄了起初的愛心、起初的善工,或者雖沒有全然丟棄信仰,但卻不穩定,不均衡,不始終如一,那就是他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

2.神如何對付他們(第5節):只因他們粗糙,形狀怪異,我就藉先知砍伐他們,好比砍伐木材,鑿出石頭另作他用;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眾先知所行的,都是藉著口中神的話,決不徒然返回。他們以為自己因此被殺戮,常說是先知殺了他們,每當先知以誠相待,他們就說先知刺他們的心。

(1)先知鑿他們,是叫他們認罪,竭力除去他們的罪孽。他們在信仰的事上不均衡(第4節),所以神才鑿他們。罪人的心不僅像石頭那樣剛硬,還像石頭那樣粗糙,需要花很大工夫,才能雕出形狀來,又像盤根錯節的木材,不花功夫就理不出頭緒來;傳道人的工作就是鑿他們,神藉著傳道人鑿他們,乖僻的人,你以彎曲待他(詩篇18:26)。有些人,傳道人必須尖銳斥責,每句話都要入木三分,哪怕是碎片飛到工匠的臉上,哪怕是受責備的向責備人的發火,算他作仇敵,只因他說了真話,哪怕是這樣,也要繼續工作。

(2)先知殺戮他們,宣告忿怒將至,預言他們必被殺戮,好比以西結在預言滅城的時候,被說成是他滅城(以西結書43:3)。神成就所預言的:我施行審判殺戮他們,按照我口中的話。注意:神的話若不能叫罪孽死,就必叫罪人死,若不是活的香氣叫人活,就必是死的香氣叫人死。有人理解為:我砍伐先知,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意思是:我為了百姓的益處,要用先知服苦役,耗盡他們的體力;他們在危險的事奉中心力交瘁,很多人還要丟了性命。注意:傳道人是神所使用的工具,用在百姓身上;雖然他們在很多人身上白費工夫,但工具用得殘舊,神必紀念。

(3)所以,神後來把最嚴厲的審判施行在他們身上,那是公義的。他的先知對他們費盡心力,譴責他們的罪惡,警告他們危險將至,但所用的途徑並無想像中的果效;也許暫時有些好印象,但很快就消失了,如早晨的雲霧散去,如今警告中的苦難落在他們身上,他們就不能埋怨神嚴厲。先知轉向神,承認道:你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顯然是正義的,是公義的。注意:傳道人費盡心力,罪人也未必悔改;儘管如此,神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51:4)。參考馬太福音 11:17-19。

II。他們不誠實對待神和他們所立的約(第6-7節)。請注意看: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1.
神與他們立了什麼約,約中有何條款,可使他們得著他的恩惠,蒙他的悅納(第6節):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意思是:我喜愛憐恤,勝過喜愛祭祀),特別強調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這裡的憐恤一詞,和第4節譯作良善的詞相同,也可譯作:虔誠,聖潔,代表所有信仰的操練;這個詞與新約中的愛心一詞相同,就是愛神愛鄰舍的心,並且這與神的知識相輔相成,也源自神的知識,因為他藉著他的話語顯明自己;這是堅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希伯來書11: 6),憑藉正確的判斷力,愛慕神的事,那樣就不可能不生出良善的行為來;這就是神在約中所要求的,而不是祭祀或燔祭。這點在耶利米書7:22-23有詳細解釋:燔祭平安祭的事我並沒有提說(那是我向他們所說的事情當中最小的,並且說的時候是最不強調的),我只吩咐他們這一件說:你們當聽從我的話;參考彌迦書6:6-8。只要愛神愛鄰舍,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馬可福音12:33);參考詩篇51:16-17。這不是說不要求祭祀,不要求獻燔祭,不是說這些東西沒有用,如果伴隨著憐恤,伴隨著神的知識,還是蒙悅納的,但若沒有憐恤,沒有神的知識,神就不眷顧,就輕看;參考以賽亞書1:10-11。這裡提到這點,可能是要表示他們所撇棄的神和他們所隨從的外邦神之間的區別。真神不在乎別的,只在乎他們做好人,活出好的生命來,為自己得益處,至於通過獻祭來榮耀他,這樣的儀式是他律法當中最小的事;假神不同,假神只要求獻祭,要求他們的祭司和祭壇充滿祭祀和祭牲,眾人便可活著。真神意在叫敬拜他的人得著新的本質,假神則意在叫敬拜他的人得著新的名號;可見離棄真神隨從假神的人是何等愚昧!提到這點,也是表示神與他們相爭,不是因為他們在祭祀的事上有什麼疏忽(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詩篇50:8),而是因為他們當中無誠實,無良善,無人認識神(4:1)。這也是教導我們所有人,神所看重的,所要求的,乃是敬虔的實意,若無敬虔的實意,空有敬虔的外貌也是枉然(提摩太後書3:5)。心裡的敬虔,生活中的敬虔,那才是不可少的,若缺乏這點,所有的信仰行為,哪怕是再可稱讚的,再昂貴的,都不能算數。我們的救主引用過這句話,用來表示道德本份和外表的禮節若有衝突,就該選擇前者,以此表示他和稅吏和罪人一同吃飯,是正確的,因為那是憐恤人的靈魂,表示他在安息日治病也是正確的,因為那是憐恤人的身體;為此,吃喝有別的禮節和安息日的禮節都應當讓路。參考馬太福音9:13;12:7。

2.他們輕看這約,儘管約中各樣的事井然有序,儘管得益的是他們,不是神。看看結果如何。

(1)從廣義上說,他們離棄神,證明是沒有誠意;雖有美物交托給他們保管,有憐恤和敬虔的珍珠,有神的知識,放在祭祀和燔祭的櫃子裡,他們卻辜負所受的託付,櫃子留下,卻把珍珠當掉,只為滿足卑鄙的情慾,這就是神與他們相爭的緣由(第7節):他們如人背約2,就是違背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他們干犯約的條款,因而放棄了約的好處。他們拋棄了憐恤,拋棄了神的知識,還有很多別的不順服的例子:

2欽定本將第7節中的「亞當」一詞譯為「人」。

 

[1.] 因而就攬上了作偽證和背約的罪責;他們好比莊嚴立約卻又背約的人,這樣的事令人不齒;這樣的人不配受人尊敬和信任,也不配與人打交道。在那件事上,他們向我行事詭詐;他們是忘恩負義、卑鄙虛假的子民,在他們沒有誠意,儘管我當他們是不行虛假的子民(以賽亞書63:8)。

[2.] 在這一切事上,他們所行的,不過就是像他們,像人;一般來說,人都是虛假無常的,人性敗壞,多行詭詐;人都是說謊的(詩篇116:11),他們和墮落的人類一樣,都偏離正路(詩篇14:2-3)。他們如人背約(如同干犯自然之約的外邦人),如卑微的人(這裡所用的詞有時代表低等的人),行事詭詐,如卑鄙之人,沒有榮譽感。

[3.] 由此他們效法始祖的腳步:他們如亞當背約(大可這樣翻譯),好比亞當違背了無罪狀態的約,他們違背了恩典之約,如此詭詐,如此愚昧;始祖在樂園裡干犯了他的約,他們則在迦南地,在另一個樂園,干犯他們的約。既然行事詭詐,他們就和亞當一樣,毀了自己,毀了家人。注意:罪孽裡面與亞當犯一樣罪過越多,就越糟糕;參考羅馬書5:14。

[4.]這一切的根源,就在他們輕看神和神的威嚴,輕看他的恩惠;有人這樣理解:他們背約,當作人的約,仿佛那不過是與人立約,立約雙方平起平坐,仿佛約中的誡命不過是像他們那樣的人所發的命令,聖約所傳遞的好處與人的好處不相上下。即便是人的約,其中也有神聖的成份,也應當遵守(如使徒所指出的;加拉太書 3:15),何況是神的約,他們卻輕看;他們在神的約中行事詭詐,口裡說得好聽,卻沒有任何行動。在神面前行事詭詐,在這裡稱作向他行事詭詐,因為這不僅是冒犯,也是抵擋。逃兵就是叛國,要當作叛國來論處;悖逆的心就是謀反的心。

(2)這裡列出他們詭詐的幾個具體例子: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就是在下面列出的幾個地方行事詭詐。

[1.] 看看約旦河外,就是最容易受到鄰國攻擊的地區,那裡的人本該倚靠神的保護,然而最膽大妄為、最惹怒神威嚴的事,就發生在那裡(第8節)。基列位於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的分地,那裡成了作孽之人的城。那裡邪惡盛行;整個地區都稱作基列,但這裡卻稱作城,因為人人都叛逆神,仿佛連成了整體一般。也可理解為(多數人的看法):這裡指的是基列的拉抹城,就是約旦河外三個逃城之一,本是利未人的城;城中的居民雖然屬於神聖的支派,卻是作孽之人,有作孽的意念,也有作孽的行為。注意:利未人的城竟然成了作孽之人的城,本該把良善的道理教導人的,自己反倒過作惡的生活,那就真是糟糕透了。尤其是它被血沾染,仿佛這指的是利未人所犯的罪。在天主教國家,神職人員被看作是最血腥的逼迫者。也可理解為:基列作為逃城,竟然濫用權柄,胡亂判斷殺人案,乃至被血沾染。故意殺人的,他們本該處死,但卻因為受賄,加以保護;誤殺人的,只因貧窮,不能行賄,就把他們交給報血仇的;這兩方面都是被血沾染。注意:凡是流血的所在,若無人追究,也不復仇,那地就被血沾染。可見再好的典章,意在保持公義和憐憫之間平衡的典章,也可被濫用,淪為明顯的偏見,干犯公義的原則,也干犯憐憫的原則。

[2.] 再看看專職負責聖物的人,他們與最壞的壞人一樣壞,與最惡的惡人一樣惡(第9節):祭司結黨,不是個別祭司爆出醜聞,而是整個祭司群體,祭司抱團走惡道,原文作:一個肩膀,人人都這樣。他們彼此打氣,越來越壞,犯起罪來越來越膽大,越來越瘋狂,越來越放肆,也越來越狡猾,越來越殘忍。單個的祭司有所不敢言、不敢行的,一旦祭司結黨,一同商定,那就什麼都敢說,什麼都敢行。祭司結黨好比強盜成群,好比攔路搶劫的土匪,為了奪人錢財,不惜割斷人的咽喉。

第一,他們殘忍,好流人血。他們惱怒誰,或者誰擋了他們的道,就將誰謀殺;非置他們於死地不可。

第二,他們狡猾,埋伏等候,尋找機會使自己的陰謀得逞;結黨的祭司就是這樣等候捉拿基督的,說:當節的日子不可(馬太福音26:5)。

第三,他們同謀如同一人:埋伏殺人,在大路上,在客旅以為安全的地方,就在那裡結黨殺戮,還要彼此幫助,彼此打氣。看看惡人作惡,是何等同心協力,義人行善,豈不更應該同心協力嗎?他們在示劍的路上殺戮(注腳將其翻成地名),就是殺戮前往耶路撒冷敬拜的人(示劍位於那個方向)。有人把示劍的路上理解為效法他們的祖先利未,夥同兄弟西緬,用虛偽詭詐手段屠殺示劍人(創世記第34章);也有人理解為他們拉攏別人犯罪,毀壞別人的靈魂。

第四,他們一同商議作惡:行了邪惡;這個詞指故意作惡,如現代人所說的,深思熟慮的惡行。罪孽中算計的成份越多,罪孽就越糟糕。

[3.] 再看看百姓整體,看看以色列全家,全都一樣(第10節):在以色列家,我見了可憎的事,再怎麼巧妙掩蓋,神都能發現,並向他們揭露出來;神親自說他看見了,誰還能抵賴呢?在以法蓮那裡有淫行,肉體的淫亂,靈意的淫亂都有,太過明顯,不可抵賴。注意:罪人所犯的罪,尤其是以色列家的罪人所犯的罪,足以叫他們戰兢,實在可怕,使人驚訝,咄咄逼人,足以叫他們臉紅, 因為以色列被玷污,在神眼中看為可憎。

[4.] 再看看猶大,你就發現他們與以色列一樣(第11節):猶大啊!以法蓮要被清算,你也要被清算;你也瀕臨滅亡,你滅亡的時日,就是那所定的時日,正在速速臨到,那時你既種下罪孽,撒下邪惡,所收的也一樣。普世性的審判比作收割(馬太福音13:39),具體的審判也比作收割(約珥書3:13;啟示錄14:15)。我已命定時日,傳喚你來交帳,就是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指以色列人將猶大人擄去、又因聽從神通過先知俄德所給的命令,將他們釋放這件事(歷代志下28:8-15)。神那次放過他們的時候,已為他命定了收割的時日,意思是他準備在另外一個時候和他們算總帳。注意:凡是倖免於當下審判的,如果不好自為之,那就不過是為更大的審判而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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