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本章說的是:
I。神通過先知與摩押相爭,就如他先前與別國相爭一樣(第1-3節)。
II。他指出他和猶大有何爭執(第4-5節)。
III。最後他開始譴責以色列,而先前的內容都不過是這段譴責的引言。請注意看:
1.譴責他們所犯何罪:不義、欺壓、行淫(第6-8節)。
2.所犯的罪更顯得可惡,因為神曾賜給他們大量福份,今世的和屬靈的都有,他們卻忘恩負義,不思回報(第9-12節)。
3.神感歎他們犯罪,並且警告他們勢必滅亡,不可避免(第14-16節)。
對摩押和猶大的審判;對以色列的審判(主前790年)
1耶和華如此說:摩押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她的刑罰;因為她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2我卻要降火在摩押,燒滅加略的宮殿。摩押必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死亡。3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將其中的一切首領和他一同殺戮。這是耶和華說的。4耶和華如此說: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不遵守他的律例。他們列祖所隨從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了。5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6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因他們為銀子賣了義人,為一雙鞋賣了窮人。7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阻礙謙卑人的道路。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褻瀆我的聖名。8他們在各壇旁鋪人所當的衣服,臥在其上,又在他們神的廟中喝受罰之人的酒。
這裡說的是:
I。對摩押的審判;摩押是以色列的另一個鄰國。他們和先前的國家一樣,也是三番四次地犯罪,因而要被追討,要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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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焚燒以東王骸骨受審判,降火滅宮殿,剪除首領 |
1.摩押的第四樣罪和先前出現在被告席上的一樣,也是暴行。所舉的實例不是苦待神的百姓,而是苦待像他們那樣的外邦人:摩押王將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經上提到以東人和摩押人之間打過仗,那時摩押王在急難和忿怒之下,將自己的兒子獻作燔祭,想取悅他的神明(列王紀下3:26-27 節)。看來自那以後,他或者他的繼任向以東人復仇(因為是以東人逼得他走那樣的絕路),打敗了以東王,將他生擒並活活燒死,或者先殺了他,
然後焚燒他的屍首,或者是挖出已死以東王的骸骨,尤其是逼得他走投無路的那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表示極其忿怒,也許還把他骸骨燒出來的灰用來粉刷他宮殿的牆和屋頂,日後看見他復仇的紀念,就心滿意足。常言道:復仇的甘甜勝過生命。虐屍是野蠻行徑,因為人人都在身內;並且虐屍十分不可理喻,甚至十分不敬虔,因為我們相信並且展望死人將來復活;而若苦待君王的死屍(君王其人和其名尤其應當受尊敬),那就是冒犯王威;若有人看見活獅子就顫抖,看見死獅子卻踩上一腳,那就顯出他內心的卑鄙。
2.摩押犯了這樣的罪,其下場就是:
(1)死亡的審判。凡是苦待人的,也必受苦待(第2節):摩押必死;摩押人必死於爭戰的刀劍,在哄嚷呐喊吹角之中喪命,這些場景令其更加可怕,好比獅子吼叫,撕裂起來更加起勁。戰士在亂殺之間發出嘈雜聲(以賽亞書9:5)。
(2)對摩押審判者的審判,就是宣判把以東王的骸骨焚燒成灰的審判者。神說:我必剪除摩押中的審判者(第3節);他就必知道有一位審判者在他以上。摩押王、主審官以及一切低等的審判官和首領,都必一同剪除。即便百姓有時容忍他們的首領犯罪,但首領自己必不能逃脫。摩押受審判的話到此為止(耶利米書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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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卻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 的預言宣告。
II。猶大也是以色列的鄰國,既然公義的審判繞行一周,猶大自然也不會放過。猶大墮落得像外邦人一般,與他們混雜,所以這裡對他們的指控,與指控其它外邦國家一樣:猶大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他們所犯的罪和別國一樣多,我們看見他們與外邦人同流合污:就是埃及、猶大、以東(耶利米書9:26),將他們歸到一起,都是一丘之貉;這裡的宣判也相同(第5節):我卻要降火在猶大(儘管那是認識神的地),燒滅耶路撒冷的宮殿,儘管那是聖城,神曾經在其宮中,自顯為避難所(詩篇48:3)。但這裡指控猶大所犯的罪,與別國的罪不同。別國受追討,都是因為傷害別人,猶大受追討,是因為冒犯神(第4節)。
1.他們輕看神的誡命,堅持不順服他:厭棄耶和華的訓誨,像是不屑一顧、一文不值,因而不只是輕看立法者的權柄和主權,也輕看立法者的智慧、公義和良善;他們如此行,是因為不遵守他的律例,無心遵守,也不在乎。
2.他們尊敬神的對頭,就是他們的偶像,這裡稱作虛假的偶像使他們走迷,因為偶像是虛謊的師傅(哈巴谷書2:18)。人若被牽引,走進拜偶像的迷途,那就會被牽引,走進很多別的迷途。常言道:一件荒唐事引發一千件荒唐事。神是個無窮永在的靈,偶像崇拜一旦把神的真理變成虛謊,別的真理也就要變成虛謊;偶像使他們走上迷途,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自欺,並且即便是他們列祖所隨從的,也不能成為他們犯罪的理由,因為他們本該從中吸取教訓,而不是效法那些手中有虛謊(以賽亞書44:20)以致沉淪的人。
III。現在我們終於來到阿摩司所得的論以色列的默示(1:1)。前面是譴責和警告繞行一周,這裡則是聚焦在中心停下來。開頭的話和先前的相同:以色列人三番四次地犯罪,我必不免去他們的刑罰;既然別國都因罪受罰,以色列豈能不受罰呢?請注意看他們所犯何罪,神要向他們追討。
1.屈枉正直。這是受託負責司法的人所犯的罪,包括審判者、官員和其他相關人員。他們只為一塊銀元,就在斷案的時候肆意出賣義人;他們作判決,不按案情本身,而是受賄偏心,賣給出價最高的。他們可以為一雙鞋賣了窮人,只為一點蠅頭小利,就賣他們的性命和生計;只需給他們一雙鞋,給不起鞋的窮人就不能勝訴,不得不任由無憐憫的人隨意宰割。正所謂:人因一塊餅枉法(箴言28:21)。注意:人要是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幹昧著良心的事,到頭來即便沒有利益,也會做昧著良心的事;原先為銀子而出賣公義的,很快就會為一雙鞋而卑鄙出賣公義,甚至為一雙舊鞋。
2.欺壓、傷害窮人,從中獲利:他們見窮人頭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侵吞窮人,貪得無厭,見有頭上蒙灰、正在悲哀的人,有孤兒正在為父母哀悼,就當作獵物,奪取他們的產業,絕不罷手,直到把窮人的頭按到塵土裡,踩在腳下。也可理解為:他們垂涎地上的塵土,指金銀,就是黃色白色的塵土,十分垂涎,將各樣不義的稅賦加在窮人頭上。注意:若有人通過叫別人貧窮的手段來使自己致富,神必不免去他的刑罰。這樣的行徑是阻礙謙卑人的道路,明知這些人溫和、忍耐,能承受傷害,就圖謀傷害他們。他們侵犯這些人的權益,破壞他們的計畫,阻攔有利於他們的公義措施,不許他們走正道,這就是阻礙他們的道路。注意:受害人越是忍氣吞聲,傷害他們的人所犯的罪就越大,受害人指望神幫助他們、替他們申冤的機會也越多。我如聾子不聽,那時,你必應允我(詩篇38:13,15)。
3.可憎的污穢,甚至是亂倫,這樣的事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哥林多前書5:1),收了他父親的妾:父子同一個女子行淫,其骯髒程度不亞於任何無節制的淫亂;不過凡是出現欺壓和屈枉正直的所在,也會出現這樣的事,因為人一旦突破公義的界限,拋棄公義的繩索,往往也就不顧體面謙遜的法則。這樣的惡行是給信仰抹黑,以致犯這樣罪的人被當作是故意褻瀆神的聖名,並在外邦人當中看為可憎;自稱是神的百姓,竟然有這樣的惡行,仿佛是神支持他們,倒像是和他們一樣。
4.他們盡情享用通過欺壓和勒索手段所得來的,還裝作用來榮耀神(第8節)。他們不僅行不義的事,還要拜偶像,以為只要拜偶像,就可為自己的不義行為代贖。
(1)盡情享用從窮人那裡壓榨而來的。他們安然躺臥;按照律法,人所當的衣服本該當天歸還(申命記24:12-13),他們卻臥在其上。他們還喝受罰之人的酒,就是用不義手段得罰金,用來滿足自己的情慾。
(2)他們以為只要在壇旁享用不義之財,在他們神的廟中喝酒,在他們拜牛犢的神廟中喝酒,就可為自己的惡行代贖,仿佛只要與神分贓,他就在他們的罪行中有份;這樣的伎倆,事奉假神還湊合,但真神是不可輕慢的;
他宣告他恨惡搶奪和罪孽(以賽亞書61:8),唯有誠實得來的,才能蒙悅納。
神譴責以色列(主前790年)
9我從以色列人面前除滅亞摩利人。他雖高大如香柏樹,堅固如橡樹,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10我也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使你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11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 這是耶和華說的。12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13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14快跑的不能逃脫;有力的不能用力;剛勇的也不能自救。15拿弓的不能站立;腿快的不能逃脫;騎馬的也不能自救。16到那日,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必赤身逃跑。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裡說的是:
I。神要他民以色列回想他曾經為他們所行的大事,使他們佔有迦南地,這十個支派當時仍在享受其中的大部份地區(第9-10節)。注意:我們需要常常回想先前所領受的恩典,這些恩典最能突顯我們所犯的罪。神慷慨賜給我們,從不責怪我們卑微不配,他的恩賜和我們的義行之間完全不成比例;但他責備我們忘恩負義,濫用他的恩惠,這是公義的;他告訴我們,他向我們所行的,是叫我們羞愧,因為我們沒能按理回報所得的好處。兒啊,你該回想(路加福音16: 25);以色列啊,你該回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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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回顧昔日恩典,百姓卻敗壞拿細耳人、禁止先知說預言。 |
1.神把你領出為奴之家,將你們從埃及地領上來,不然你們早就在奴役中淪喪。
2.他在曠野引導你們四十年,餵養你們,不然你們早就在那裡餓死了。祖先所得的憐憫也就是我們所得的憐憫,因為他們若被剪除,我們也就不存在。
3.他在迦南為他們騰出空間,通過一系列的奇事除滅當地人,這些奇事不亞於將他們贖出埃及的奇事:我從他們面前除滅亞摩利人,在此代表一切當滅的族。請注意看擋在他們面前的仇敵是何等強大,提到這點,是為更彰顯神制伏他們。仇敵身量高大(高大如香柏樹),以色列民在他們面前如灌木一般;並且仇敵十分強壯,不只是高大,也很穩健:堅固如橡樹。他們的國名揚列邦,在眾鄰國之上。他們的根基和守衛貌似不可撼動,如香柏樹那樣堅挺,如橡樹那樣堅固;然而神要在那裡栽種葡萄樹(詩篇80:8-9),亞摩利人就要被砍倒,還要被連根拔起:我卻上滅他的果子,下絕他的根本,叫亞摩利人不再成為一民,不復存在。神就是這樣抬舉以色列。他使人代替他們,使列邦人替換他們的生命(以賽亞書43:4)。由此可見,輕看他的人是何等忘恩負義!
4.他使他們得亞摩利人之地為業,不只是交在他們手中,使他們因為征服的緣故佔有那地,還給他們一個更體面的產權,乃是因為應許的緣故得了那地。
II。他也照樣譴責他們,儘管他們作為聖潔的國民,享受各樣屬靈的特權和好處(第11節)。他們的靈魂得了幫助,教導他們如何善用世間的福份,因而是更加寶貴的。誠然,那十個支派沒有神的殿,沒有神的壇和神的祭司,那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為是他們拋棄了,為此他們本該活在全然黑暗之中;但神未嘗不為自己留下見證人,也未嘗不為他們留下嚮導,指引他們當走的路。
1.他們有先知,那實際上都是在虔誠事上的教師,有神的靈感動,奉命向他們顯明神的意思,向他們指出何為蒙神喜悅的,何為不蒙神喜悅的,責備他們犯錯,警告他們有危險,在困境中引導他們,在苦難中安慰他們。神從他們當中興起眾先知,激發並使用他們作先知的工。他從他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就在他們當中興起先知,就如摩西和基督,他們都是從他們的弟兄中間興起的先知(申命記18:15)。這是民族的光榮,是家族的光榮,有自己的兒女充當神的使者,說自己的語言,不是從別處來的陌生人,免得被懷疑對他們和他們的地有成見;他們知道這些人都是為他們好。注意:忠心的傳道人對於任何民族而言都是極大的祝福,是神興起他們作傳道人,使他們稱得上各自家族的光榮。
2.他們有拿細耳人,作他們虔誠的好榜樣:我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他們向神許願事奉他,並且為此放棄許多合法的享樂,不喝酒,不吃葡萄。他們當中有風華正茂的少年人,本可享受今生的樂趣,但卻主動放棄;神本著恩典的權能將他們興起,叫他們見證他的恩典,歸榮耀給他,並且見證那墮落的世代不虔不敬。注意:任何地方,若有傑出的傳道人,那是極大的祝福,若有傑出的基督徒,那也是極大的祝福,因為這樣一來,就有了行事為人的好榜樣。我們必須承認,神若在民中興起有潛力的少年人,若使他們的少年人當拿細耳人,虔誠,誠信,治死肉體情慾,那民就大有好處;這樣的拿細耳人比雪純淨,比奶更白,誠然是彬彬有禮的少年人,像光潤的藍寶石一樣(耶利米哀歌4:7)。任何國民,若擁有這樣的人,擁有這樣的少年人,都必大有好處,在信仰的事上既能引導他們,又能鼓勵他們,倘若再不進步,將來就必被追討。以色列在此被追討,不只是因為有先知在他們當中興起,也因為有拿細耳人在他們當中興起。關於這件事的真實性,這裡叫他們自己作證: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嗎?你能否認嗎?有先知和拿細耳人在你們當中興起,你們自己豈不都感覺到其中的好處嗎?注意:罪人自己的良心為神作證,證明他們並不缺乏蒙恩的管道,因而如果他們沉淪,那就定是因為自己不善用蒙恩的管道。猶大人自己要在神與他的葡萄園中,斷定是非(以賽亞書5:3-4)。
III。他譴責他們不善用蒙恩的管道;神有意為他們提供這些管道,他們卻竭力抵觸(第12節)。他們不行在光中,反倒悖逆,竭力熄滅燭光,免得照在他們臉上,就叫他們蒙羞。
1.他們盡可能敗壞義人,引誘他們不再認真靈修,行為舉止不再嚴謹: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使他們違背所許的願,在一件事上違願,在別的事上就守不住。有的他們突然襲擊,拉攏引誘,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箴言7:21);有的他們強迫恐嚇,見他們比別人更嚴謹,就又嘲笑又威脅,引誘他們喝酒,做不成拿細耳人。注意:撒但和他的爪牙想要敗壞面朝上天的少年人,真可說是挖空心思,他們勝過了很多本可做拿細耳人的,給他們酒喝,引誘他們貪愛享樂,與酒鬼為伍。大量年輕人本可在信仰的事上嶄露頭角,卻因酒誤事,永遠沉淪。拿細耳人墮落,地獄是何等誇耀!
2. 他們盡可能叫良善的傳道人閉口,封住他們的嘴:你們囑咐先知說:不要說預言,若再說預言就威脅恐嚇(7:12),仿佛神的使者不得不聽他們的吩咐,若沒有他們的允准就不能傳遞神的話,這就是你們徒然領受神興起先知的恩典,還大大冒犯神,因為這些先知都是奉這位神的名說話。
注意:人若聽不進誠信的傳道,日後要被追討,而人若試圖制止誠信的傳道,日後就更要被追討。
IV。他感歎他們犯罪傷害他(第13節):看哪,我被你們所壓1,被你們所困,忍無可忍,所以我要擺脫我的對頭2(以賽亞書1:24)。我被你們所壓,你們的罪孽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好比豐收的時候裝滿穀物,只要能裝就儘量裝。注意:至大的神感歎罪孽,尤其是感歎口稱是他百姓的人犯罪,像是他負重一般。他厭煩那世代(詩篇95:10),為他們心中何等傷破(以西結書 6:9);倘若罪人不因此深切悔改,就必因此大大滅亡。至大的神托住萬有,從不感歎萬有的份量過重(他並不疲乏,也不困倦;以賽亞書40:28),但他卻感歎以色列的罪孽深重,也感歎他們虛偽的事奉,心裡恨惡,以為麻煩(以賽亞書1:14)。難怪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羅馬書8:22),就連造物主都說:我被他們所壓。
1欽定本將第13節中的「我必壓你們」譯為:我被你們所壓。
2欽定本將以賽亞書1:24中的「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譯為:我要擺脫我的對頭。
V。他警告他們說,毀滅是不可避免的。有人把第13節理解為:看哪,在你們所住之地,我必壓你們,如同裝滿禾捆的車壓物一樣;他們必裝滿審判,直到往下沉,並且要發出聲響,如同車輛超載一般。人若不願順服真道,不為真道所動,也不為身邊之人的言行所動,就必在神審判的重壓下沉淪。倘若神每日都把他的福份加在我們身上,我們卻把我們的罪孽加到他身上,那麼除了他把審判加到我們身上,還能有別的指望嗎?這裡的最後三節經文警告說,神一旦起來,與惹怒他的民相爭,他們就決不能在他面前站立得住,決不能逃脫,也根本不是對手;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他的忍耐有限,他的能力卻是無限的,並且罪人要付上極大的代價,方能明白這點。亞述大軍前來,肆意殺戮擄掠,使地土荒涼,那時必無人逃脫,人人都要有份於這遍地的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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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慌亂奔逃,卻無處可躲;烏雲籠罩全地。 |
1.敵人帶著使命而來,要叫全地荒涼,想要逃脫是徒然的:快跑的不能逃脫;素來以逃脫和撤退而聞名的,會發現自己的手段不再管用;或來不及逃,或無路可逃,或無力逃脫,或無心嘗試;束手無策,也就無路可逃。他們像亞撒黑,腳快如野鹿嗎?(撒母耳記下2:18)但他們也必像他那樣,更快跑向滅亡:腿快的不能逃脫(第15節)。以賽亞書30:16提到有人說:我們要騎馬奔走,我們要騎飛快的牲口;他們像這樣的人嗎?但還是要被追上:騎馬的也不能自救,不能擺脫追趕他們的。靠馬得救是枉然的(詩篇 33:17)。
2.想要頑抗是徒然的。神正在向他們開戰;難道他們比神還強嗎?有什麼軍事力量可以號稱是全能者的對手?沒有,剛勇的也不能自救。平時有力量的,在關鍵時候卻使不出來。勇士本該保護並拯救別人,卻救不了自己,救不了自己的靈魂(原意作靈魂),救不了自己的性命。但願強壯的不要因自己的力量而誇口,不可倚靠自己的力量,要倚靠耶和華 - 他的神(撒母耳記上30:6),因為耶和華是永久的磐石(以賽亞書26: 4)。況且身體的力量必衰退,爭戰的武器也必衰退。膀臂和裝備都十分靠不住,拿弓的不能站立,儘管站在遠處,反倒要逃跑,不信自己的弓能救他。膀臂再強壯,鎧甲再穩固,一旦灰心喪膽,就全無用處(第16節):勇士中最有膽量的,平時看危險如等閒,面不改色,到那日必赤身逃跑,不但丟盔棄甲,攻防武器盡都丟棄,就連本想帶著逃跑、指望以自己命為掠物的(耶利米書38:2)的財寶,也要被奪去。就這樣,神隨己意將地上民中首領的聰明奪去,使那些平時誇耀自己勇氣的,誇耀自己在戰場上英勇無敵的,在荒廢無路之地漂流(約伯記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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