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15, 2026

[以賽亞書] 第五十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五十三章



舊約的眾先知藉著基督的靈預先證明了兩件大事:就是基督受苦難,後來得榮耀(彼得前書 1 11)。基督在論到摩西和眾先知時也表明,他們所傳的主要信息就是基督應該受害,又進到榮耀裡(路加福音 2426-27)。然而在整本舊約聖經中,最清楚明白、最完整預言這兩件事的莫過於本章的經文。這些經文在新約多次被引用,且都用在基督身上。本章滿有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以弗所書 38),若稱之為以賽亞福音書,而不是以賽亞先知書,我覺得也不為過。我們在這裡看到:

I。基督受難受責罰:他容貌卑微,深受苦難,許多人對他的訓誨偏見頗深(第 1-3 節)。 II。儘管他受羞辱,但他的責罰被挪去,他的受難被印上不朽的尊榮。這可從四個方面來思想:

1. 他按父神的旨意行(第 4610)。

2. 他替世人贖罪(第 4-681112),受難不是因為自己的罪(第 9 節)。

3. 他成了忍受苦難的典範(第 7 節)。

4. 他所作的工必興旺,所受的苦必成就不朽的榮耀(第 10-12 節)。本章的預言若與信心調和,就可知道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哥林多 前書 22),知道耶穌基督並他得榮耀。他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 425

 

彌賽亞降為卑(主前 706 年)

1 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2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羡慕他。3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在前一章的末尾,先知預見並且預言外邦人必接受基督的福音,列國列王必擁戴福音,未曾見過他的必信他。儘管在他們當中沒有恩典福音的預言,因而他們未曾盼望等候,然而一旦聽到福音,他們仍欣然領受。在本章,先知令人詫異地預言,儘管舊約中有諸多關於彌賽亞降臨的預言,猶太人也曾有機會認識他,但他們反而不信。請注意看:

基督被藐視,無佳形美容
I。他們藐視基督的福音(第 1 節)。救主時代的猶太人不信,福音書上明確指出這是應驗了以賽亞的這句話(約翰福音 1238)。這句話也被用來形容眾使徒傳福音給猶太人和外邦人時沒有果效(羅馬書 1016)。注意:

1. 在聽到福音的人當中,信的人少而又少。傳福音的人在大庭廣眾下公開傳揚,並非躲在角落裡低語,也不是關在學校裡傳,而是傳給所有的人。福音既是真實信息,配受整個世界的擁戴,照理說應該人人都會接受,人人都會相信。但事實並非如此。在基督降生以前,眾先知在論到基督時信的人並不多。在他親自降臨時,掌權的不信,法利賽人也不信,信他的只有少數幾個平民百姓。在眾使徒把福音傳向地極時,有些地方的人信了,但仍為數不多。即使到了今天,在諸多信福音的人中,也只有少數真正擁戴福音,順服在福音的權能之下。

2. 人們不信福音,因為耶和華的膀臂沒有向他們顯露。他們沒有看見神的能力就在福音真道上,也不願意承認這一點。耶和華的聖臂5210)顯露出來,行神蹟證明基督的訓誨,成就大事,感動人心。雖只是一個聲音,卻是強有力的聲音。但人們卻看不見,也感受不到聖靈的工正使基督的道大有果效。他們不相信福音,抵擋真光,棄掉神的恩典。於是公義的神就不施恩給他們;而沒有神的恩典,他們自然就不信。

3. 這是與我們休戚相關的事,是令人詫異的事,也是令人悲哀的事。傳道者往往為此在神面前歎息,先知在這裡也為此歎息。如此豐富的恩典居然不被接受,如此寶貴的靈魂居然在池邊滅亡,只因為他們不願意跨進池去得醫治,這實在是可惜!

II。他們藐視基督本人,因為他相貌卑微(第 2-3 節)。他們對他本人有偏見,這似乎成了他們拒絕福音的理由。他在世時,許多人聽了他的道卻不認同或不以為然,皆因這道出自一個小人物, 缺乏吸引人眼球的外表。請注意看:

1. 他甘願卑微,降卑自己,倒空自己。他的出身和外表特徵,與猶太人所想像所期盼的彌賽亞形象相去甚遠,簡直是截然相反。

1)他們以為彌賽亞必出自名門望族。他應該是大衛的子孫,其家族應該得大名,好像世上大大有名的人一樣(撒母耳記下 79)。但他卻在這顯赫的家族沒落衰殘的時候降生。他名義上的父親約瑟雖是大衛的後裔,卻是一個窮木匠,可能是在船上幹木工活的,因為他很多親戚都是漁夫。這裡像根出於乾地的意思是:他出生在北方一個寒微之家,出生在乾燥沙漠之地加利利,那裡沒有青翠,沒有名氣,不出人物,也無人看好。他的母親是乾地,因為她是童女,然而從她生出的不但是果子,還是根。種子撒在石頭地上不會紮根,然而基督雖出於乾地,卻是大衛的根,又是他的後裔(啟示錄 2216),是好橄欖樹的根。

2)他們以為彌賽亞必在萬眾矚目之下風風光光而來,但他卻在神面前生長,不是在人前生長。神定睛看顧他,人卻藐視他: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靜靜的,鮮為人知的,無聲無息的,好比嫩芽漸長,人卻不曉得如何這樣(馬可福音 427)。基督生長如嫩芽,人以為他經不住碾壓,或經不住霜寒之夜。基督福音起初好比芥菜種,不被人看好(馬太福音 1331-32)。

3)他們以為彌賽亞必容貌出眾,吸引人的眼球,令人心儀,見過他的都必為之傾倒。但他卻不是這類人;他倒不是畸形,只是他無佳形美容,容貌並不出眾,不會讓人覺得他是道成肉身的神。見過他的都看不出他有什麼俊美之處,沒有可羡慕的特徵,不比別人的良人有何強處(雅歌 59)。摩西生下來俊美非凡,一看就知道將來是要做大事的(使徒行傳 720;希伯來書 1123)。大衛受膏時雙目清秀,容貌俊美(撒母耳記上 1612)。但我們的主耶穌卻不那麼顯眼。這也可能不是指他的長相,而是說他出現在世人面前時沒有肉眼可見的榮耀。他傳道時不用智慧委婉的言語(哥 林多前書 24),而是簡明扼要,直奔主題。

4)他們以為彌賽亞應該富貴一生,像世人那樣兒女成群,這樣才會有人投靠。但正相反,他多受痛苦,常經憂患。悲劇並非只在最後那一幕上演,他整個一生都是悲劇,既卑微又多受痛苦。布萊克摩男爵有詩曰:

他本是鎖鏈纏身之人,那是勞苦、憂傷、吞吃人的鎖鏈。

他就是這樣替我們成為罪(哥林多後書 521),為我們擔負罪的刑罰,叫我們不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世記 317),從而大大減輕了我們所當受的刑罰。經上多處提到他常經憂患。他沒有固定的居所,沒有枕頭的地方,靠捐獻度日,還被人詆毀,受人威嚇,忍受罪人的頂撞(希伯來書 123)。他性情柔和,甘受憂患。經上從未提到他笑,卻多次提到他哭。蘭多勒斯(譯者注:當時的耶路撒冷省長)在給羅馬國會的信裡提到耶穌時說:從未有人見他笑過。他常經憂患,面容消瘦憔悴,剛剛三十出頭就被人誤以為是年近半百之人(約翰福音 857)。 他常經憂患,因為他常經他人的憂患,憐憫他人,從不遠離自己的百姓。他在變像時談到自己的死,在凱旋時為耶路撒冷哀哭。願我們都仰望他,並為他哀慟。

2. 世人因此貶低他。人人都習慣眼見為實,以貌取人,看不見他有何美貌令人羡慕。基督有豐富的內在美,聖潔之美,良善之美,足以成為萬國所羡慕的(哈該書 27),但跟他同住的、與他有過交往的,多半看不見他的美,因為他們沒有屬靈的眼光。屬肉體的心不明白主耶穌的榮美,不羡慕他,也對他不感興趣。他不但不被人羡慕,還被藐視,被人厭棄,被人拋棄,受人厭惡。他受羞辱,受唾棄,無人願意與他為伍,也無人尊敬他,誠然是蟲,不是人。他如卑微之人那樣被藐視,如惡人那樣被厭棄。他是匠人所棄的房角石,無人願意臣服於他。世人本當有足夠的理智明白事理,有足夠的愛心不踐踏受苦人,但當他前來尋找拯救世人時,他們卻拒絕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視若不見,似乎他受苦與我們無關,儘管他所受的苦無人能比。更有甚者,我們不但漠不關心,還討厭他,視他為厭惡之人。」這句也可理解為:他掩面不看我們,就是遮掩他的榮耀,用帕子遮臉。他被藐視,我們不尊重他,因為我們隔著帕子看不見他的真相。世人犯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神唯一能受虧損的就是榮耀),基督則為他們滿足了神的公義。他不但甘願放棄唯有道成肉身的神才配得的榮耀,還甘願忍受唯有十惡不赦的人才應有的羞辱。他就是這樣自我衰微,叫父神得榮耀。正因為如此,我們應當尊重他,榮耀他。世人厭棄他,我們應當接受他。

 

彌賽亞降為卑(主前 706

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6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7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這段經文的內容是:

基督擔當憂患,受鞭傷使我們得醫治
I。進一步形容基督所受的苦。前面大量述說他如何自甘卑微,甚至甘願死在十字架上,這裡的描述更進一步。

1. 他承受憂患痛苦;不但受苦,還甘願受苦,並不躲閃。痛苦和憂患豈不是他的分嗎? 他擔當憂患,並不埋怨自己的分。他背負痛苦,不躲避,不消沉。擔子之重,道路之長,他卻忍辱負重,堅持到底,直到他說:成了!

2. 他被擊打受傷,受責罰,被擊打,被苦待。痛苦令他受傷,深受痛楚,在神的榮耀受虧缺時,在十字架上被神離棄時,尤其心痛。他一路上受惡言的擊打,人在他面前吹毛求疵,蓄意挑釁,橫加污蔑,惡言相向。最後還被人用手擊打,不住地擊打。

3. 他遍體鱗傷。他被鞭打;猶太律法限定鞭打之刑最多不超過四十下,他卻被羅馬人所鞭打,不受此限。他所受的鞭打一定十分嚴酷,因為彼拉多本想以鞭打之刑代替十字架,結果他所受的鞭打反成了十字架酷刑的前奏。他的手,他的腳,他的肋旁,都受了傷。儘管神出令叫他的骨頭一根都不折斷,他仍是體無完膚(即便我們蒙召為他受苦,至少我們的皮膚仍是完整的),上至荊棘冠冕,下到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腳跟,都是傷痕累累。

4. 他含冤受屈(第 7 節):他被欺壓,受虐待,被苦待。被指控的都是莫須有的罪名,所受的都是不該受的苦。他所受的不僅是皮肉之苦,也是心靈之苦。他被欺壓,那是心靈的苦,雖甘心忍受,心裡卻流著受欺壓之人的眼淚,無人安慰,因為欺壓他們的有勢力(傳道書 41)。受欺壓是一種痛苦,許多智慧人因受欺壓就變得愚妄(傳道書 77),但主耶穌儘管受欺壓,卻仍持守自己的靈魂。

5. 他被審判被囚禁(譯者注: 欽定本將第 8 節中的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譯為他被提出監牢被改判),第 8 節中 的他被提出監牢被改判似乎有這樣的意思。神使他背負我們的罪孽,人待他像罪犯一樣。他被逮捕,被監禁,成了囚犯。他被審判,被指控,被宣判,被定罪,都按照法庭的程式。神起訴他,宣判他,將他囚禁在墳墓中,且滾過巨石將墳墓封住。

6. 他從活人之地被剪除;他早早離世,卻活出了最有意義的人生,行了許多善工,有些善工直接導致人們拿石頭打他。他被擊打致死,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仿佛他在三人中所犯的罪最大)。他與財主同葬,埋在貴胄約瑟的墳墓裡。他與惡人同死,按照處理罪犯的常規,本當被埋在釘十字架的地方,但神卻在這裡預言他必與無辜的財主同葬,並且命定如此,為的是將他和那些該死之人區分開來。

II。深入闡述他受苦的意義。如此卓越的人居然要受這樣重的苦,這是極大的奧秘。人們很自然會驚問道:怎麼會這樣?他到底作了什麼惡?他的仇敵誠然認為他是罪有應得,雖然他們找不出他犯了什麼罪,仍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第 4 節)。只因他們恨他,迫害他,就認為神也恨他,認為他必是與神為敵。於是他們更加惱恨,說:神已經離棄他,我們追趕他,捉拿他吧(詩篇 7111)!最該受擊打的人都是被神擊打,因為君王藉著神伸張正義。他們也認為他被擊打、被處死,都是正義的,因為他褻瀆神,欺哄人,與該撒為敵。目睹他被掛上十字架的人不會質疑此案件的真偽,而是想當然地認為所有的指控都屬實,認為他合該喪命。約伯的朋友也以為他被神擊打,因為他所受的苦非同尋常。他確實被神所擊打(第 10 節)(也有人理解為:他雖被壓傷,受痛苦,卻仍是屬神的),但其含義與人所想像的不同。他雖經受這一切,然而:

1. 他從未做過一件事配受這樣的責罰。他們指控他蠱惑人心,煽動叛亂,這完全是謊言。他未行強暴,反倒多行善事。他們指控他欺哄人,事實完全不是這樣,他口中沒有詭詐(第 9 節)。使徒引用了這句話(彼得前書 222):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無論言語還是行為,都沒有詭詐,他的仇敵也提不出證據來證明他詭詐。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約翰福音 8 46定他罪的法官承認找不到他有什麼罪,執法處死他的百夫長稱他是個義人

基督如羊羔被牽,受苦不開口
2. 他在苦難中顯明他並非因作惡而受罰;雖然他被欺壓、受責罰,但他卻不開口(第 7 節),並不申辯自己的無辜,而是將自己白白獻上,為我們受苦受死,一點都不反抗。他的義行除去了十字架的羞辱,因為他甘心順服,為的是那至大至聖的目標。他有足夠的智慧在審判席前勝訴,有足夠的能力拒絕受刑;然而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路加福音 2446)。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約翰福音 1018),於是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沒有絲毫抗拒(他是神的羔羊),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即使在屠夫面前,他也是這樣不開口。這不但表示他在苦難中忍耐(詩篇 399),在責難中無聲(詩篇 3813),更表示他甘願順服父神的旨意。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 2639)。神啊,我來了(希伯來書 107)!他為了我們的過犯,把自己的心靈獻上,把自己的生命獻上,好叫我們成聖。

3. 耶穌基督受難是為我們的益處,是替我們受難。先知在這裡清楚全面地強調這一點,且用了多樣化的表達。

眾人如羊走迷,神使罪孽歸於基督
1)在神面前人人難逃罪責。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第 6 節):我們都如羊走迷,人人都是這樣。全人類都沾上了本性敗壞的污點,人人都犯了各樣的罪。我們都離開神,都與他疏遠,都偏離他為我們所定的目標,偏離他為我們所命定的路。我們如羊走迷,四處遊蕩,找不到回家的路。這就是我們的本性。我們背離神,且完全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歸回。這不但是我們的缺陷(遠離青草地,成了野獸的獵物),也是我們的過犯。背離神就是冒犯神,因為人若偏行己路,就是高舉自己,隨心所欲,與神為敵,與神的旨意相抗衡,這是大惡。我們不順服神,不走他的路,還故意走自己的路,走自己心儀的路,順著自己敗壞的情慾行路。我們高舉自己,要掌握自己的命運,要塑造自己,要隨心所欲,要擁有一切。有人將這句理解為自己的惡行,不是別人的惡行。罪人往往有自己的過犯,自己心儀的罪,自己的惡道;這些罪很容易纏累他們,但他們卻還自鳴得意。

2)我們的罪孽成了我們的憂患痛苦(第 4 節),也可理解為:我們的疾病,我們的傷口。七十士譯本譯作我們的罪,使徒也是這樣理解的(彼得前書 224)。人性敗壞是靈魂之疾,是慢性病;所行出來的過犯是靈魂的創傷,人若還不至於完全失去理智,就會良心不安。我們的憂患和痛苦可理解為我們的罪,因為一切憂患和痛苦都源自罪孽。我們因犯了罪,就配受這一切的憂患和痛苦;再大的憂患,再重再長的痛苦,也不為過。

3)我們的主耶穌奉命替我們付上罪的代價,救我們脫離罪的刑罰。

[1.] 他如此行是奉命的,是父神的旨意,因為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神揀選他拯救可憐的罪人,並用這樣的方式施行拯救,替他們擔當罪和罪的刑罰。他所受的刑罰與我們所當受的有本質的不同,在量刑方面卻遠遠超過我們所當受的;這是為了維護聖潔的尊榮和神的公義。這裡要注意的是:

第一,為何我們犯罪不致滅亡反而得救?因為基督擔負了我們的罪,好比獻祭之人的罪歸在祭物身上,又好比全以色列的罪都歸到替罪羊頭上。神使我們的罪都歸給他;所有他所救拔之人的罪,包括各個地方、各個時代,都歸給他,他都一一擔負。當那些手持刀槍棍棒前來捉拿他的人沖向他時,神使我們的罪都落在他身上(有人這樣理解)。神使我們的罪歸在基督頭上,意味著他除去我們身上的罪。人若順服福音的恩典,就不落在律法的咒詛下。我們的罪歸在基督身上,因為他替我們成為罪(就是贖罪祭),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為我們成了咒詛(加拉太書 313)。他就是這樣叫那些在罪孽重壓下的人得以輕鬆歸向他。參考詩篇 406-12

第二,是誰命定了這樣的事?是耶和華神,是他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這與人和好、拯救世人的途徑出自神,他且悅納了基督的代贖。基督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使徒行傳 223)。唯有神才有能力將我們的罪歸在他身上,因為我們所犯的是神的律法,而基督所成全的是神的公義,又因替我們擔負罪孽的基督是神的兒子,是他的愛子,是他的聖子,是從未犯過罪的耶穌。

第三,他的代贖是為了誰?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基督身上,因為基督的豐富足以拯救所有的人,基督所獻的祭成了萬民的拯救,無一例外,除非人自己選擇例外。這表示這是唯一的拯救。凡稱義的之所以稱義,都是由於自己的罪孽歸在基督身上,儘管世人罪孽深重,基督仍有能力將它們盡數挑起。

[2.] 他甘願如此行。神使我們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是否願意呢?他願意,因為有人覺得下一句的真實含義應該是(第 7 節):神要追討,他來回應;公義的神要追討我們的罪,基督願意替我們付上罪的代價。他成了我們的贖價,並非原先與我們約定的代價,而是我們的贖金:「父啊!把咒詛歸到我身上吧!」所以他在被捉拿時甘願束手就擒,卻要求放了他的門徒: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他甘願替我們還債,這真是我們的福分。正所謂:我沒有搶奪的,要叫我償還(詩篇 694

4)他既替我們還債,就經受刑罰。所羅門說:為外人作保的,必受虧損(箴言 1115)。基督既為我們作保,就受了虧損。

[1.] 他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第 4 節)。他不但屈從於脆弱的人性,屈從於由罪孽引起的常見的禍患,還經歷不同尋常的痛苦。他說:我心裡甚是憂傷(馬太福音 2638)。他使人生的憂傷重壓在自己身上,好叫我們的擔子輕省。罪就像茵陳,叫人陷入痛苦和憂患。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也就擔當我們的憂患,挪去我們身上的憂患,好叫我們不被壓垮。這句話被用來形容基督關愛前來求醫治的病人(馬太福音 817),形容他醫治他們的能力。

[2.] 他為我們的罪而受難(第 5 節):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成了罪的贖價,把我們買贖回來,赦免我們的罪。我們的罪就是戴在他頭上的荊棘,是釘在他手腳的釘子,是紮他肋旁的槍。傷痕青腫都是罪的後果,本是我們該受的,是我們自找的(16)。傷痕青腫雖痛卻不致命,因為基督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反叛悖逆受盡折磨痛楚(這個詞常用來形容婦人分娩之痛)。他為我們的罪孽壓傷,他被碾碎,為了我們所犯的那些叫人死的罪孽。第 8 節意思相同: 他受欺壓,受鞭打是因我百姓的罪過,這鞭打本應落在我們身上。有人這樣理解: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這鞭打本該屬於他們。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羅馬書 425)。他死,也是為我們的過犯。哥林多前書 153 說: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指的就是這裡的經文。有人理解為:是由於我百姓的罪過,意思是他被鞭打,被釘十字架,被殺,都是自稱是神之百姓的猶太人所為(使徒行傳 223)。不過前面那樣的理解更為合適;天使向但以理所傳遞的關乎彌賽亞的預言也證明了這一點,說他必止住罪過,除淨罪惡,贖盡罪孽(但以理書 9 24)。

5)因著這一切,我們得平安得醫治(第 5  節)。

[1.] 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他因受了這些刑罰,就攻敗仇敵,使神人和好。他藉著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歌羅西書 120)。我們因著罪,為聖潔的神所厭惡,為公義的神所不齒;但神藉著基督與我們和好,不但赦免我們的罪,救我們脫離兇惡,還引導我們以他為友,與他相通,所以我們得平安(就是一切都好)。他是我們的和睦(以弗所書 214)。基督受苦,好叫我們得平安;他滿足了神的公義,好叫我們心中滿足喜樂,因為我們知道自己的罪已經因他的緣故而得赦免。

[2.] 我們得醫治: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罪是一種刑事罪,我們因罪被判處死刑,但基督買贖我們,叫我們免於死。罪也是一種疾病,會直接造成靈魂死亡,但基督醫治我們。他受鞭打,經歷苦難,為我們買來聖靈,買來神的恩典,治死我們的敗壞,治死靈魂的病毒,叫我們的靈魂恢復健康,預備事奉神,並因他喜樂。基督十字架的真理以及這真理所賜給我們的抵擋罪的能力,打破了在我們裡面的罪的權勢,使我們得堅固,阻止這病毒的滋生。

6)因著這一切,基督從死裡復活,且進入永遠的榮耀。十字架不再是羞辱。他把自己如祭物獻上,如羔羊一般,並顯明他所獻的祭蒙了悅納。這裡告訴我們(第 8 節):


基督含冤受死,與惡人同埋卻與財主同葬
[1.] 他被釋放:他被提出監牢被改判。他雖被判囚禁在墳墓裡,為我們的債而被困,雖受人的審判,但有快令從天而來,把他從墳墓裡提出來。一位天使奉命前來,將巨石滾開,放他出來,不利於他的審判被改判,被廢除。這不僅是他的榮耀,也是我們的安慰,因為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 425)。歸還贖金意味著欠債得免。

[2.] 他被高舉:他同世的人誰能想到呢?同世可解作年齡;誰能想到他的年齡如何呢(這個詞有這含義)?他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羅馬書 69)。他曾死過,現在又活了,直活到永永遠遠(啟示錄 1 18)。誰能解釋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死呢?誰能數算他的年歲呢?他進入永恆,因為他為百姓的過犯甘願死。我們也可將之理解為他一生的果效,就像經上說大衛按神的旨意服事了他那一世的人(使徒行傳 1336),活出了人生的意義。誰能想到基督藉著死和復活給整個世界帶來的祝福是何等大呢?有人將他同世的人理解為他屬靈的後裔:他藉著福音所得的信徒猶如清晨的甘露,誰能數算呢?布萊克摩男爵有詩曰:

他被高舉;那時他必看見

無數信徒,屬神的族類,

得了神兒子的名分,

遠超天上的眾星群宿。

讓我們為屬基督的這一代人禱告,如同摩西為以色列人禱告:惟願耶和華 - 你們列祖的神使你們比如今更多千倍,照他所應許你們的話賜福與你們(申命記 111

 

彌賽亞升為高;彌賽亞誇勝(主前 706 年)

10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12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先知在前面詳細見證基督受難,也摻入一些將來喜樂結局的暗示。這裡他仍提到基督受難,但更多地預言將來的榮耀。這段經文我們要注意的是:

I。被降為卑的基督經受服苦和苦難。來吧!看看他如何愛我們,看看他為我們做了什麼。

耶和華定意壓傷基督
1. 他承擔來自天上的不悅(第 10 節):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叫他受折磨。聖經中沒有說他受苦是經受神的忿怒,這裡說的是:

1)是耶和華神將他壓傷。神不但允許世人將他壓傷,還興起自己的刀劍攻擊他(撒迦利亞書 137)。人以為神擊打他,必是因為他犯了大罪(第 4 節),因為他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羅馬書 832)。是神把苦杯交在他手裡,並要他喝(約翰福音 1811),把我們的過犯歸到他身上。是神叫他替我們成為罪,替我們成為咒詛,將他所獻的燔祭燃燒淨盡,表示悅納他的燔祭(詩篇 203)。

2)神將他壓傷,為的是使他受痛苦。基督順服這樣的安排;父神既把他捨了,他就深受痛苦。他極其傷痛,並開始詫異這傷痛之沉重。

3耶和華喜悅將他壓傷,定意將他壓傷。這是永恆謀略的結果;神之所以喜悅如此行,因為這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拯救世人,使神大得榮耀。

2. 他像祭物一樣取代罪人的位置。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正如基督自己所言:他來,乃是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人們獻贖罪祭時,把牛羊牽來當作祭物,因為他們擁有這些祭牲,神也叫它們服在人的腳下。但基督卻把自己獻上為贖罪祭,這完全是出於他自己。我們不能叫他取代我們,他自己取代了我們,並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路加福音 23 46),比大衛所言(詩篇 315)更有意義。「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這是祭牲的命, 是赦罪的代價。」他就是這樣擔當多人的過犯,稱他們為義(第 11 節);他就是這樣除去世人罪孽,背負世人罪孽(約翰福音 129)。第 12 節又說:他擔當多人的罪;這罪孽若叫世人自己擔當,必沉入地獄的底層。看看這一切的意義所在:每當我們想到基督受難,就當思想他擔當我們的罪。

基督傾倒生命,與位大的同分擄物,為罪犯代求

3. 他為我們付了罪的工價(第 12 節):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既然神要他捨命以成就我們的救贖,他就將自己的命如水倒出,毫不顧惜。他雖至於死,也不愛惜生命;追隨他的殉道者也是如此(啟示錄 1211)。但可以更恰當地理解為:他將命倒出,如同奠祭的酒。為了成全他所獻的祭,他將命倒出,像酒一樣,使凡信他的,都能喝他的血,吃他的肉(約翰福音 655)。他在苦難中不僅身體虛脫(我如水被倒出來;詩篇 2214),還把自己的心倒了出來。他倒出來,以至於死,儘管他是生命的主。

4. 他不惜與罪犯同列,同時把自己獻上,成了罪人的中保(第 12  節)。

1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不但被當作罪犯,還與另外兩個大惡人一同受刑,還被置放在中間,仿佛是三人中的罪魁,這令他更加痛苦。福音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他受這樣的苦,為的是應驗經上的預言(馬可福音 1527-28)。不但如此,十惡不赦的惡犯巴拉巴,一個叛國者、強盜、殺人犯,竟與基督同列,叫眾人開恩選擇釋放其中一人。眾人不願釋放耶穌,竟選擇釋放了巴拉巴。基督一生中多次被人與罪人同列:他們指責他破壞安息日,說他是喝醉酒的,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

2)他在受難時不忘為罪犯代求,為那些唾駡他、釘他十字架的人代求,這是他在苦難中配得榮耀之處。他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路加福音 2334)!這表示他不但赦免了他們,也表示他正在成就的事,是一切罪犯得赦免的根基。這句禱告用血的語言說出來;這喊聲不為復仇,乃為憐憫,比亞伯的喊聲更美,因為他是為流他血的人禱告。

II。被升為高的基督彰顯恩典和榮耀;他所得的榮耀絕不僅限於他向我們所施的恩典。這些恩典和榮耀藉著救贖的聖約歸於他,這段經文在這方面稍加描述。他應許將自己的靈魂獻上當作贖罪祭,同意父神將他捨去,並且擔當多人的罪;為此父神應許叫他得榮耀,不僅得著他未有世界以先就擁有的屬神的榮耀(約翰福音 175),還得著中保的榮耀。

1. 他必得著永在之父的榮耀。他生來就有這個頭銜(96),離世時也無愧這個頭銜。這樣的應許神曾給了亞伯拉罕(在這點上他預表基督),說他必作多國的父,必得承受世界(羅馬書 4 1317)。亞伯拉罕是猶太教會的根,在他和他的後裔之間有約。照樣基督是普世教會的根,在他和他的屬靈後裔之間有恩典之約。這約是基於救贖之約,嫁接在救贖之約上,我們在這裡看到恩典之約的幾個榮耀的應許:

1必有後裔事奉這位救贖主(詩篇 2230),高舉他的名。真信徒都是基督的後裔;父神把他們賜給他時本意如此(約翰福音 176)。他為買贖他們而死,為潔淨他們而死,他像一粒麥子落在地上,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翰福音 1224)。他的道就是他們賴以重生的道,就是那永不朽壞的種子。他的靈就是他們重生的創始者,就是聖靈。他的形象就是他們心中的印記。

2)他必活著看見他的後裔。基督的後裔有一位永在的父,因他活著,他們也必活著,因為他就是他們的生命。他死了,又復活了,沒有叫他的後裔淪為孤兒,而是行之有效地為他們預備靈魂,預備福分和屬兒子的基業。他必看見他們大大加增;這個詞用了複數:他必看見眾多的後裔,許許多多,數不勝數。

3)他必繼續管理這大家庭中的事:他必延長年日。許多人在見到自己的後裔和後裔的後裔時,就甘心平安離去。但基督卻不把管理家庭的職責託付別人,他必延年益壽,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97),因他永遠活著。有人將之理解為信徒的年日:他必看見延長年日的後裔,與詩篇 892936 相吻合:他的後裔要存到永遠。基督的教會要堅立,基督是教會的生命,直到世界的末了。

4)他所作的工必大有果效,必合乎神的心意: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神的旨意必成就,一點一畫都不廢去。注意:

[1.] 拯救世人之工在主耶穌手中,非常穩妥。拯救在他手中,這對我們是極大的福分,因為我們自己的手不可靠,唯有他才能拯救到底。他那托住萬有的手裡握著拯救。

[2.] 拯救世人之工是耶和華所喜悅的事,說明拯救是神的旨意,也說明神為此十分滿意。神愛他,喜悅他,因為他甘願為羊群捨命。

[3.] 拯救世人之工過去興旺,將來也必興旺,儘管一路上有諸多的攔阻和困難。凡神所喜悅的,就必成就4610)。預表基督的塞魯士必成就神所喜悅的4428),基督無疑也必成就神所喜悅的。他完全勝任拯救之工,施行起來又如此熱心,從頭到尾的計畫又是如此縝密,所以拯救之工必定興旺。父神必得著榮耀,他的後裔必得著救恩。

5)他自己必心滿意足(第 11 節):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他必預先看見(應該這樣理解);他必看見受苦的果效,滿意自己因受苦而得的果效。當可憐的罪人悔改得救時,他就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注意:

[1.] 我們的主耶穌經歷勞苦,經歷極大的痛苦,為的是叫我們得蒙救贖。他心裡盼望我們得救;他所受的一切痛苦都是為了叫我們得救。

[2.] 基督看見了他勞苦的功效,就是教會得以建造並堅立,神所賜給他的人蒙受永遠的救恩。他的工沒有一點白費,他必親眼看見自己的勞苦並非徒然。

[3.] 靈魂得救,這使主耶穌心滿意足。倘若有眾多神的兒女跟隨他藉著恩典進到榮耀中去,他就覺得所經歷的一切痛苦都是值得的,他自己也得到極大的回報。但願這一切都成就,願他滿足。神必得榮耀,悔改的信徒必稱義;到那時基督便心滿意足。同樣地,倘若我們效法基督,在世上為神國的利益做點什麼,那就是我們的滿足。我們應當時時遵行神的旨意,像基督那樣。

2. 他必得著引進永義的榮耀,正如但以理書 924  所預言的。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認識他,相信他)得稱為義。他既擔當多人的罪,就為我們稱義奠定了基礎。注意:

1)基督的死給我們帶來的一大益處就是稱義,就是脫離那足以叫我們滅亡的罪責,領受那足以叫我們喜樂的恩惠。

2)基督成了我們的中保,他的福音傳給我們,聖靈在我們裡面作見證。這些都說明基督為我們付了代價,叫我們稱義。人子在世上有赦罪的權柄。

3)許多人被稱為義,並非所有的人都稱義(很多人在罪中滅亡),但被稱為義的有許多。他捨命買贖的有多少,耶和華神呼召的有多少,被稱為義的就有多少。他所稱為義的不只是少數幾個知名人士,而是許許多多,包括受人鄙視的平民。

4)我們因信稱義,因信基督,順服恩典之約而稱為義。唯有這樣,神就得著最大的榮耀,白白賜下的恩典就最大程度臨到我們,人的自我就降到最低程度,人的喜樂就最大化。

5)信就是認識基督,若不認識基督,就沒有真信心。基督的道之所以深得人心,是因為他光照人的悟性,叫人明白神的真理。

6)認識、相信基督,指的是認識、相信基督是神的僕人,認識、相信他是我們的贖價。這是我們被稱為義的基礎。

[1.] 我們相信神用他成就自己的意圖,彰顯自己的榮耀。「他是我的義僕,他稱人為義。」神命定他,賦予他權柄稱我們為義。他稱我們為義乃是按照神的旨意,也是為了神的榮耀。他本身是義的,我們所領受的也是他的義。本身是義的那一位(他 若自己有罪就不可能替我們贖罪),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義 (哥林多前書 130),耶和華 - 我們的義(耶利米書 236)。

[2.] 我們相信他為我們捨命。他擔當我們的罪孽,他救了我們,使我們不致在罪孽的重壓下沉淪。

3. 他必得著大獲全勝的榮耀(第 12 節)。正因為他行了這一切,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按著父的旨意,他必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好比一位大將軍把敵軍逐出軍營,為自己和自己的軍隊奪取擄物。這是得勝的象徵,是艱苦作戰的成果。注意:

1)父神定意要補償基督所受的痛苦,叫他得著極大的榮耀:「我要叫他與位大的同坐,我要高舉他,叫他的名超乎萬名之上。」神還賜他極大的財富:他要均分擄物,使他有豐富的恩典和安慰賜給跟隨他的將士。

2)基督藉著爭戰得勝而得榮耀。他與全副武裝的強盛者較量,並且勝過他,分了擄物。他征服執政的、掌權的,他勝過罪惡,勝過撒旦,他勝過死亡和陰間,勝過世界,勝過屬血氣的。他勝過這些強盛的,且從他們身上奪取擄物。

3)基督所得的榮耀以及他所分到的擄物,在很大程度上指的是眾多心甘情願、心悅誠服的人歸向他,因為有人將這句理解為:我要把許多人賜給他,他必得人如得擄物。神將列國賜給他為業,將地極賜他為田產(詩篇 28)。他要執掌權柄,從這海直到那海(詩篇 728)。必有許多人藉著神的恩典投身到他的國,得訓誨,蒙拯救。他必因自己所作的工和所受的苦得尊榮,得豐盛,得賞賜。

4)凡神為救贖主所預備的,他必全然得著:我必分給他;緊接著說:他必分擄物,任憑人的阻攔。基督一旦成就神所賜給他的工,神也成就所應許給他的獎賞。他是全能的,又是信實的。

5) 神所分給基督的擄物,基督轉而分給跟隨他的人 (這裡的用的是同一個字);因為他擄掠了仇敵,將各樣的恩賜賞給人(以弗所書 48)。他也曾告訴我們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施比受更有尊榮。基督為我們爭戰得勝,我們藉著他也得勝。他把擄物(就是爭戰的果子)分給凡屬他的人。但願我們都在他裡面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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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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