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馬太·亨利 (1662年10月18日-1714年6月22日;或譯為亨利·馬太;英文 Matthew Henry) 是英國清教徒時代的一位基督徒牧師和極其著名的聖經注釋家,其著作從創世紀到使徒行傳,以數量單位中文譯本計算,中文譯本總字數超過4百萬字、14萬多的字行、約35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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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第十七章
本章講述了兩者之間的約:一方是耶和華神,那恩典的父;另一方是,敬虔的亞伯蘭,那信心之父。亞伯蘭被稱為“神的朋友”,不只是因為他是一個與神對話的人,更因為他是與神立約的人;這兩件事的秘密都在他那裡。這個約,以前提到(創 15:18),但這裡特別展開,清晰地進入約的形式,使亞伯蘭得堅穩的安慰。I。立約的情景、時間與方式(V。1),以及亞伯蘭的態度(V。 3)。II。這約本身。這約的概括內容(V。2),以及之後的詳盡展開。1. 他將為多國的父(V。4,6),並且,他的名字要改變(V。5)2. 神要作他和他後裔的神,並賜給他迦南全地(V。7,8)。這約以割禮的形式確立(V。9-14)。3. 他將從撒萊有一個兒子,並且,她的名字也要改變(V。 15,16)。亞伯蘭接受這應許(V。17)。亞伯蘭關於以實馬利的訴求(18 節)得到神的回應,使以實馬利昌盛繁多(V。19-22)。III。在亞伯蘭以及他的家中施行割禮,按著神的意旨(23 節,等)。
1-3。1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2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3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
神向亞伯蘭恩典地顯現的時間:
I。當他九十九歲的時候----在生以實馬利十四年以後。
1. 其中相隔這麼長時間,顯示神對他的特別顯現,是間斷的而非每天都有;他與神的所有平日的交通,只是憑神的定旨和確意。那些來自神的特別安慰或交通,即使對最好的聖徒,也不一定是每日都有的糧食,而是間斷的恩惠。在天國的外邊一側,我們雖有便利的靈糧,卻沒有持續的宴席。
2. 對以撒的應許遲延了這麼長時間。(1)或許為要矯正亞伯蘭在匆忙娶夏甲一事上的謬誤。我們因心中的罪而急盼的神的安慰,會被神公義地遲延。(2)亞伯蘭和撒萊如此年長,他們生子的事上更顯明神的大能,他們的信心也被更多地檢驗,見(申 32:36耶和華見祂百姓毫無能力,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沒有剩下,就必為他們伸冤,為祂的僕人後悔。)(約 11:6聽見拉撒路病了,就在所居之地仍住了兩天。15我沒有在那裏就歡喜,這是為你們的緣故,好叫你們相信。如今我們可以往他那裏去吧。)。(3) 那等候如此之久的孩子,以撒,一個真正的兒子(賽 54:1你這不懷孕、不生養的要歌唱;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發聲歌唱,揚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
II。神與他立約的方式:耶和華向他顯現,以可見的方式、榮耀的樣式。神先使我們認識他,並以我們的信心給我們看見,然後把我們帶入祂的約中。
III。亞伯蘭的態度與回應:神對他說話時,亞 伯 蘭 俯 伏 在 地 。 1. 雖他以前曾看見過幾次,他仍被神榮耀的光亮所征服,無法正視。但以理和約翰都有類似的經歷,雖然他們本人都很明白認識神的異象(但 8:17;但 10:9,15;啟 1:17)。2. 或者,他在神的面前自慚,神在他不配的身上所作的榮耀使他羞愧。他以卑微看待自己,以尊敬看待神;因為這兩個原因,他俯伏在地,以此景仰愛戴的姿勢表達心中的意念情感。(1)神自己恩典地降臨,與祂約中的子民交談。祂用自己的話語和他們交談(箴 6:22)。祂用自己的靈與他們交談(約 14:26)。神把這與祂交通的榮耀給了祂所有的聖徒。(2)那與神聯合的人,須謙卑自己,以尊敬的心來靠近祂。若我們說我們與神聯合,這種熟悉卻讓我們輕看與神的關係,那麼,我們就是在自欺欺人。(3)那盼望神的恩慈和安慰的人,當預備自己迎接神的榮耀,在祂的腳前敬拜祂。
IV。這約的基本內容和概括在這裡立定、明示,是所有後面細節的基礎;祂與我們今天每一個耶穌基督的信徒所明瞭、接受的恩典之約一樣。
1. 我們的神是怎樣的:我 是 全 能 的 神 。祂以這個名字,明示給亞伯蘭。祂也把這個名字明示給雅各(創 28:3;創 43:14;創 48:3)。這個名字是在約伯記裡用得最多的神的名字。摩西以後,耶和華這個名字用得更多一些。神是全能的神,意味著,(1)神是一個復仇者,一切的罪惡邪惡都將被毀滅、懲罰。這在(賽 13:6)(珥 1:15)中講到。(2)神是全能、全備、完全的神。我們的神是全有、全備、充足的神,【1】祂自己是充足完備的,祂是自有自足的;祂擁有一切東西事物,祂也不需要、缺乏什麼東西事物。【2】若我們在祂的約中,那麼,祂對我們也是充足完備的:我們在祂裡面有所有的一切,我們在祂裡面的也是充足的,足夠滿足我們最大的願望,足夠補足我們一切的缺乏和缺陷,足夠給我們永遠的靈魂裡平安和幸福。見(詩 16:5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6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 73:25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
2. 神對我們的要求。這約是互相的:在我面前行, 你 當 在 我 面 前 作 完 全 人,即,正直、誠實、真誠;因為在這恩典之約裡面,要我們以真誠達致完全。(1)敬虔信仰的人當以正直在神面前行;即,總讓神在我們前邊,我們的心思、話語、行為,在每件事中,都正直、真誠地擺在祂的眼前。祂的話語,應一直作為我們的法則;祂的榮耀,應是我們所有一切行為的目的;並且持續地在對祂的敬畏裡。應當在內心裡、最深處向著祂,在我們所有的信仰活動、教會敬拜裡;這信仰活動更特別地是我們行在神的面前(撒上 2: 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也應完全地向著祂,在和祂所有聖潔的交通交談裡。對於信仰,除了真誠,我不知道別的什麼。(2)能否正直地行在神前,影響、決定了我們能否進入祂的完全、全備、充足。若我們輕看忽視祂,悖逆背離祂,我們也放棄了與祂的關係,和在祂裡面得的安慰與好處。(3)持續地思想、不忘記神的完全、完備、全能,能極大地影響我們,使我們可以在祂面前正直地行。
4-6。4「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5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6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
莊嚴地講述了神的應許。我與你立約。恩典的約是出自神自己的約;祂在之中得榮耀,也賜給我們榮耀。
I。應許亞伯蘭將成為多國之父;即,1. 他從肉體生的後裔將數目極其繁多,無論是以撒、以實馬利,還是他別的孩子的後裔,都極其繁多。非凡的事情無疑在這裡應許;我們也可以知道這應許的實現,自挪亞以後,地上再沒有一個別的人這樣,能有如此眾多的子孫在世上。2. 每一個年代,那些敬虔信仰、屬神的人,都是亞伯蘭在屬靈裡的後裔。因此亞伯蘭不僅被稱為神的朋友,也稱作信心之父。正是在這裡,使徒指引我們明白應許的意義(羅 4: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亞伯蘭是每 一國中那些因信而進入神約之人的父,他們聚集在神旨意的膀臂呵護之下。
II。為此他的名字從亞伯蘭(在高位的父),改為亞伯拉罕(眾人之父)。這是,1. 為了賜給他榮耀。講到教會的建立和榮耀,(賽 62:2)說:你 必 得 新 名 的 稱 呼 , 是 耶 和 華 親 口 所 起 的。世上的國君帝王們為了特別強調某項恩惠,要經常給人頒佈各樣的新名銜、新頭銜;但亞伯蘭所得的,卻是那榮耀的真正源泉。所有信仰跟隨救主基督的人都有一個新名字(啟 2:17並賜他一塊白石,石上寫著新名;除了那領受的以外,沒有人能認識。)。我們的名,都是從基督而得(弗 3:15天上地上的各家,都是從祂得名)。2. 也為鼓勵和堅立亞伯拉罕的信。在他無子的時候,可能他會甚至為自己的名憂傷:我自己連一個父親都不是,又怎叫做“在高位的父”?但現在神不僅預言、應許他的後裔將極其繁多,而且給他一個新名,這新名字預表了太多的事情,這是他的喜悅。神所稱的名字,也許在我們看起來不然,但祂知曉一切,祂的道路高過我們的道路。使徒在(羅 4: 17)中正看見這件事,亞伯拉罕稱為多國的父----即使在他只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因為神的旨意必成就。
7-14。7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8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9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10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11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12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裏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13你家裏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14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I。進一步,關於這約,有三件事情:
1. 祂已經立定,不改變也不取消。神的能力、旨意和真理使這約堅立。
2. 祂是一個承繼的約;這約不僅與亞伯拉罕堅立(否則會隨他的死去而廢除),而且是與他的後裔立約,不僅是那屬肉體血氣的後裔,更是屬靈的後裔。
3. 他的意義,他的內容,他所包含的福音,直到永永遠遠。恩典之約是永遠的約。這恩典之約來自那永遠的起頭,到那永遠的歸宿;外在的形式,有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屬靈後裔的封印;內在的,是基督的靈在他的後裔中、在每一個年代運行。
II。約的內容:這應許的約裡,有極大、極珍貴的應許。有兩件事情顯明神的全能、完全和全備:--
1. 神要作他們的神。這約裡所有的恩惠益處、所有的喜樂盼望,都集於此。一個人若要使自己幸福,不需要比這一點更多。神自己是怎樣的,祂也會把這些給祂的子民:神的智慧是他們的,給他們傾談和指引;神的能力是他們的,給他們保護和支持;神的良善是他們的,給他們靈糧與安慰。敬虔信仰的屬神子民,會在神裡面發現、看見、得到多少美善和恩顧。這些已足夠,但還不是全部。
2. 迦南全地將賜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永遠為業。神以前曾把這地應許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創 15:18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但是這裡,這應許的永遠為業之地,肯定是在預表天國,和那裡的永遠幸福,那為神的子民存留的永遠的安息(來 4:9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這就是亞伯拉罕所盼望的那更美的家鄉;而這更美家鄉的賜予,正是在極大的程度和方向上回應了前面的應許:神必作他們的神;所以,若神沒有給他們預備這些,祂也不會稱為他們的神(來 11:16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正如世上的迦南地為亞伯拉罕的屬肉體血氣的後裔們存留;那天上的國度也為他所有屬靈的後裔們存留和預備,因著那約,得著那業,的的確確直到永遠。神要賜人永恆生命的旨意,含在這些話語中,顯在人與神的交通中,指明給所有在這約中屬神的人,賜給所有的屬神之民(弗 1:14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直等到神之民被贖,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
III。這約的記號是割禮;因此這約也稱為割禮之約(徒 7:8神又賜他割禮的約。於是亞伯拉罕生了以撒,第八日給他行了割禮。以撒生雅各;雅各生十二位先祖。)。這裡講到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們都要守這割禮,作為神與他們立約的證據。他是一個記號和封印(羅 4: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因為,
1. 這是一個證據,亞伯拉罕和他的後裔們都在這神之約的一部分裡,提醒他們應當完全,並在神定的時間裡,他們會成為迦南地的主人:並且,在他們成迦南地的主人以後,也當持守神的旨意,暗示了這些所有的應許都指向了那另一個迦南,那所盼望的國度。見(來 4:8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
2. 也是亞伯拉罕和他後裔的一個責任,是他們在約中的一部分。不只是接受同意那約,以及遠離肉體的敗壞和墮落(這也是割禮所立即和主要地預表的事情),而且,更廣泛和基本地,遵守神的誡命和意旨;因為割禮使人欠著行全律法的債(加 5:3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那願意神作他們神的人們,必須同意、決意作神的子民。(1)割禮是一個流血的儀式。律法裡各物都是用血潔淨(來 9:22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見(出 24:8摩西將血灑在百姓身上,說:「你看!這是立約的血,是耶和華按這一切話與你們立約的憑據。」)。在我們今天,因為基督的血已為我們每一個人所流,因而,所有流血的儀式都應廢止。並且,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死,並與祂一同復活。(2)這雖然特別針對男性,但是婦女也在神的約裡,因為男人是女人的頭。(3)割下的是陽皮,是身體隱秘的部分;因為真正的割禮是在心裡。(林前 12:23,24)。(4)生下第八日的男童都要受割禮。不應該更早,以使他們可以有力量承受疼痛;他們出生後要經過一個禮拜的時間。(5)你們家中外人的孩子也當受割禮。這是對外邦人的恩惠。他們在時間來到的時候,將因信進入亞伯拉罕的家庭。見(加 3: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6)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將在嚴重的懲罰之下。輕看割禮,就是輕看這約;若父母不使孩子受割禮,他們就在危險之中, 如同摩西的情況(出 4:24,25)。對那些沒有在嬰兒時受割禮的,當他們長大以後,若也不受割禮,那麼,不願受割禮的人,神要使他們從民中剪除。輕看、忽視神的旨意,是一件何等危險的事情。
15-22。15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16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17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裏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18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19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20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21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22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I。應許亞伯拉罕從撒萊得子;借著那兒子,神應許的旨意得以完全,而亞伯拉罕將成為多國的父; 因為她也必為多國之母,君王從她而出。1. 神是逐步向祂的子民啟示祂良善的旨意。神很久以前告訴亞伯拉罕他將有一個兒子,但直到現在才告訴他,他將從撒萊得一個兒子。2. 神的應許和賜福果實累累,也沒有悲傷在其中,如同夏甲的悲傷。我要給她後裔繁多的賜福,你也要從她生一個兒子。3. 秩序和管理是對教會很大的賜福。不僅是多國的民,也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不是混亂的烏合之眾,而是秩序井然、井井有條的屬神子民。
II。這應許的堅立----神也讓撒萊改名,叫撒拉;與亞伯蘭改名的原因同樣。撒萊代表的是“我的妻”,仿佛她的榮耀只限於一個家庭。 而撒拉代表的是多國之母;從她有彌賽亞而出,那世上萬王之王。
III。亞伯拉罕的喜樂、感恩和對這恩典應許的歡欣。對此事他表達了,
1. 極大的謙卑:他臉俯伏在地。神給我們的榮耀和恩惠越多,我們越應該在自己的眼中卑微地看待自己,越應該在神的面前敬畏和順從。
2. 極大的歡欣:他喜笑。這是歡欣的笑容,而絕不是不信的笑聲。聖潔的神的應許,以及預告的實現,都是聖潔靈魂的歡樂所在;有出於信心的歡笑,也有果實成就的歡喜。現在是亞伯拉罕看見了那基督的日子,就歡喜;他既看見了,就心中歡欣鼓舞(約 8:56你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歡歡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既看見了就快樂。);因為,他在迦南應許之地看見了那天國,正如,他在應許的以撒那裡看見了基督。
3. 極大的仰望:一 百 歲 的 人 還 能 得 孩 子 嗎 ?他這樣說,不是有任何的懷疑( 我們知道他對那應許有極大的信心,沒有疑惑,羅 4: 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而是看見那奇妙之事,知道是全能神的恩顧。而且,這恩惠如此恩慈、感動、幫助,並有極大的意外(詩 126:1當耶和華將那些被擄的帶回錫安的時候,我們好像做夢的人。2我們滿口喜笑、滿舌歡呼的時候,外邦中就有人說:耶和華為他們行了大事!)。
IV。亞伯拉罕為以實馬利的祈求:但 願 以 實 瑪 利 活 在 你 面 前 。他這樣說,不是想讓以實馬利比撒拉的兒子更受親睞;而是,擔心以實馬利會被放棄、被神離棄,所以他在這裡為之懇求。既然神在這裡與他交談,他覺得是一個好機會可以為以實馬利說話。
1. 雖然我們不當強求神怎樣,但祂給我們餘地和空間,使我們可以在禱告裡,謙卑地告訴神我們的心思和願望(腓 4:6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我們的一切關注和憂慮都應該在禱告中向神傾訴。
2. 父母的一個職分,應該是為自己所有的兒女禱告,就像約伯,按著兒女的數目向神獻火祭(伯 1:5筵宴的日子過了,約伯打發人去叫他們自潔。他清早起來,按著他們眾人的數目獻燔祭;因為他說:「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約伯常常這樣行。)。亞伯拉罕沒有在神應許他會從撒拉得兒子的時候,(這是他如此盼望的),就忘記了夏甲的兒子;沒有,他仍然為他關注,為他留心。我們在看見神對未來應許的時候,自己不應忘記以前所得的神的恩顧。
3.我們對子女最大的願望就是他們活在神的面前,即,他們也在神的約裡,有恩典,正直地行在神的面前。屬靈的賜福是最好的賜福,不論是為自己還是他人,我們都當最盼望那樣的賜福。那活在神面前的,生命最有光彩和意義。
V。神對亞伯拉罕的祈求的回答;這是一個平安、和平的回答。
1. 屬世的祝福賜給以實馬利:至於你所關心的以實馬利,我也應允你;為你的原因,他也將有恩顧;我已祝福他,即,我有很多賜福為他存留。(1)他的後裔繁多:我將使他極大地加增,遠超過他的鄰舍。這是賜福的果實(創 1:28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2)他將成為大國:有十二個族長從他而生。我們或期望屬靈的賜福也臨到他身上,雖然知道教會不是從他的腰中而出,恩典之約也不出於他的家庭。外在屬世的豐富和物質,常賜給那屬神的父母家裡的從肉體血氣生的兒女,為了他們父母的緣故。
2. 恩典之約的賜福為以撒存留,與他堅立。如果亞伯拉罕,在自己為以實馬利的祈求中,想的意思是要神的約與他而立,應許之子從他而出;那麼,神沒有回答他這一點。但是,神的回答更加美好。(1)神重申給撒拉應許的孩子: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即使那真正的信從神之人,也需要神的應許不斷向他們重申,使他們得強壯堅固的安慰。(來 6:18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再一次重申:那應許之子才是真正的兒子。(2)神給他起名---以撒,意思是,喜笑,因為亞伯拉罕知道那應許給他的兒子時,在靈裡歡笑和歡喜。如果神的應許是我們的歡欣鼓舞,那麼,祂的恩典來臨的時候,則是我們極大的歡喜。基督是那些尋求祂的人的歡欣鼓舞和幸福所在;那在盼望中喜樂的,到盼望實現的時候更會有極大的幸福。(3)神的約與那孩子堅立:我 要 與 他 堅 定 所 立 的 約 , 作 他 後 裔 永 遠 的 約 。神按著祂自己的喜悅和定意,把祂所喜悅的人帶入自己的約中。見(羅 9:8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18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最後,神與亞伯拉罕的約就是這樣建立;然後他們的對話結束:神 和 亞 伯 拉 罕 說 完 了 話 , 就 離 開 他 上 升 去 了 。我們與神的交通在這個世上常是斷續不連貫的;但我們在天家將如同持續和永遠的筵席。
23-27。23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裏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24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25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26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27家裏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裏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我們這裡看見亞伯拉罕對割禮儀式的遵從。他自己和全家都受割禮,接受這約的記號,把自己與別人的家庭區別。
1. 這是一個毫無猶疑的遵從:他按著神的話去做,也沒有問為什麼或怎麼樣。神的意志對他不僅是律法,而且本身就是原因;他這樣做,因為神要他如此行。
2. 這是迅速的遵從:就在當日。真誠的遵從,並不遲延(詩 119:60我急忙遵守你的命令,並不遲延。)。命令的聲音言猶在耳,職分的感覺仍然新鮮,我們當立刻置身自己於遵從的行為之中,免得我們為了別的什麼便利的藉口來耽延。
3. 這是一個大家一齊的遵從:他沒有讓家裡的別人受割禮,自己卻例外;而是自己身體力行,作一個榜樣;他也沒有就自己受這約的封印,而是讓全家人都受割禮。這是一家之主的榜樣,他和他的全家都事奉耶和華。雖然神的約不是與以實馬利建立,但他也受割禮;因為做敬虔父母的,像這裡一樣,有權利給外在可見的家庭教會,加以盟約的封印,不論那兒女後來怎樣。以實馬利受那因父親而來的賜福,因此也要受割禮。
4. 儘管有很多困難,亞伯拉罕仍然這樣去行。雖然,割禮是疼痛的;雖然,割禮對成人特別地令人羞恥;雖然,他們身體苦痛不適,敵人甚至可能趁機來侵犯;雖然,亞伯拉罕已經九十九歲了,並且很早以前就被神稱義、被神悅納;雖然,在當地的迦南人和外邦人眼裡,用此事來敬拜神似乎很奇怪;但是,神的旨意命令就已足夠來回答這些。 我們不應被任何其他事情阻攔----我們當聽從神的話而行,而不聽從那屬血氣肉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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