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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August 28, 2016

令人敬愛、懷念的林肯總統

                                                                                                       何天擇                                                                          
美國歷屆總統中,極為人敬愛的,可說是林肯。
林肯總統在一八○九年二月十二日出生,父親是目不識丁的農夫與木工。他自小便幫助父親勞動,沒機會上學;到廿一歲成年時,正式上學的時間加起來還不及一年。但林肯喜愛讀書,常常手不釋卷,這使他父親有時頗為納悶。除了第一本拼音書外,他所擁有的便是一本聖經,後來又添了《伊索寓言》與《天路歷程》。聖經,他讀得爛熟,許多故事與經文都能牢記在心。
林肯的年代,美國正是開荒拓展時期,他家搬往邊疆前線。那時,不少英勇無私的福音使者,冒著許多艱險巡迴邊疆講道,使他受到感動。林肯的母親也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經常參加聚會。可惜他九歲時,母親因病離世。父親再娶,繼母對林肯很賞識,勉勵有加,預料他將成才。
林肯出生貧寒之家,住在由圓木搭成、只有一間房的木屋,屋內是泥巴地。他沒有紙,沒有筆,就用木條在火中燒焦作筆,在木板上學寫字。所以談論林肯總統時,人們常用「從木屋到白宮」來形容他。
林肯因為從小勞動,體力過人,身高六呎四吋。因他為人誠實,力氣極大,十九歲那年,有人雇他運貨到一千哩外的港口大商埠新奧爾良(New Orleans)去。這是一條頗危險的航線,途中時有海盜出沒。林肯遇到七個黑人行劫,他與伙伴兩人用棍棒趕走歹徒後,即啟程離埠繼續航程。但事後他不懷恨在心,也沒有因此說黑人都是壞人。到了新奧爾良,真如鄉下佬進城,事事新奇。但也在這裡,他第一次見到販賣奴隸情況,將黑人當作貨物拍賣,使他心感悲憤。
林肯廿一歲告別了家人,他做了一年雜工,然後到小鎮新賽倫(New Salem)居住。起先,林肯在一間雜貨店做職員,夜間則向私人學習法律。後來他與人合夥經營一間雜貨店,但經營失敗,夥伴溜走,所負債務一千餘元均由林肯負擔。他在以後的好幾年收入中逐漸還清了所有債務。有時林肯無意中多收了顧客幾分錢,他會步行幾哩去付還,因此贏得了「誠實亞伯(Honest Abe)的稱號(他的全名為亞伯拉罕·林肯)。林肯和鎮上人建立了長久的友誼,幾乎人人都喜歡他。因他仁慈樂助,如幫婦女打水、劈柴,買糖果給她們的孩子,為她們的嬰孩搖擺入睡,所以有位母親說:「林肯願意幫助任何人做任何的事。」
一次,密西西比河(Mississippi River)西邊,有五百名印第安人帶著武器背約渡河進攻伊利諾州Illinois)。新賽倫也組織了志願軍參加應戰,他們公推林肯為隊長。可是志願軍出征後未曾打過一次仗,有些士兵因思鄉,情緒不穩。一天看見一個持有通行證的印第安人來到他們營地,他們說:「我們是奉命殺印第安人的,這裡有一個印第安人,讓我們將他殺掉吧。」但林肯不顧部屬的壓力,堅持將他放走;後來士兵見他堅守原則,反而對他更加敬愛。
一八三四年林肯被選為州政府議員,參加政治活動。兩年後領得律師執照,不久成為很有名的律師,打贏了很多官司。當地的人傳頌說:「若你需要律師,去找林肯。他既能幹,又誠實。」
一天林肯與另一個律師同坐馬車,路過一處,見一頭豬在籬笆下被扣住,無法掙脫,他即勒馬停車,下車後大力撬開籬笆,將豬釋放。豬便自由地跑開,快樂尖叫。同行的律師不耐煩地說:「你怎麼會幫豬的忙啊?」林肯搖著頭說:「不知怎麼,我只是不願任何有生命的東西受壓制?」另一天,林肯步行去法院途中,遇見一個人毒打他的馬,林肯急忙拋下他的案卷,去將那人的手握住,直至獲得答允不再毒打馬之後,方才放手取回文件離去。他仁慈的心不忍看見人或畜被虐待。
一八四二年他與瑪莉小姐(Mary Todd)結婚,生了四個兒子,可惜三個早亡。
一八四六年林肯被選為聯邦政府的眾議員,參加中央政府的活動。兩年期滿後回史城(Springfield)重執律師業。
一八五八年,奴隸制度的存廢已成全國爭論的問題。那時美國只有卅四個州,其中十九個州有法律禁止販賣奴隸,他們認為一個人不該買賣另一個人,將他作為財產。十五個州允許擁有奴隸,他們則認為自己州的政府有權自決,若不能自決便要退出聯邦政府。林肯慎思之後決定反對奴隸制度。他與政敵杜拉司(Stephen A. Douglas)七次公開辯論,駁斥奴隸制度為「道德上、社會上、政治上的罪行。」他說:「我不相信一個國家可以一半自由一半奴隸。」他真誠無畏的演說,贏得了全國多數人民的共鳴。
一八六○年,反對奴隸制度的共和黨提名林肯為總統候選人。同年十一月他被選為總統。但在他就任之前,南方實行奴隸制度的七個州宣佈脫離聯邦政府,自組中央政府。雖然林肯竭力避免內戰,但南北戰爭終究發生,並且持續四年之久。內戰期間總統非常忙碌,時常有許多人求見。林肯認為每個公民都有與總統談話的權利,所以都一一接見。他從來不將南方的人民視為仇敵;他認為戰爭本身才是應該消滅的仇敵。那時軍紀嚴厲,逃兵或越規士兵常因違紀被槍殺;但林肯很同情他們,先後特赦了幾百名士兵,保存了他們的性命。士兵們很敬愛他,稱他為亞伯阿爸(Father Abraham)。林肯總統說:「當我知道自己救了一些可憐士兵的生命時,我常是睡得更甜。」當他在街上遇見士兵時,他向他們脫帽致敬。他去醫院探望傷兵,在每張床邊都停留,與每個士兵談話。當有士兵死亡時,他寫信給他們的家屬,告訴他們說自己很是悲傷。
一八六二年九月廿二日林肯頒佈了「解放奴隸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規定次年一月一日開始,在美國全地一致廢除奴隸制度,所有黑奴都重獲自由。
一八六三年七月蓋茨堡戰役,北軍戰敗南軍,林肯去為士兵主持獻墓禮,在火車上他寫了幾行字,行禮時在三分鐘之內便講完。這演說詞便是世界聞名,極為精闢的蓋茨堡演說(Gettysburg Address)──以「八十七年前,我們的先祖在美洲以自由的構想建立了一個新國家,信奉人人天生平等」為始,在「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將不會從世上消滅」為終。短短二百六十多字成為美國精神永垂不朽的代表。
一八六五年四月九日南軍的李將軍(Robert E. Lee)向北軍的葛將軍(Ulysses S. Grant)投降,內戰就此結束,全國歡騰。五日之後,林肯總統偕妻到福特劇院觀劇,被兇手布希(John W. Booth)暗殺,美國南北全民一致為他哀悼。
林肯總統被暗殺的前一週一個晚上,狀甚嚴肅地向夫人與白宮的助手說:「約十日前,我睡得很晚,因為我在等候前線的重要消息。我很疲倦,臥床不久後便入睡了。夢便開始,我的周圍好似有死寂的氣氛。接著我聽見有輕微的哭泣聲,像有一群人在哭。我夢裡離床往樓下探望,那裡悲憐的泣聲劃破了沉默,卻看不見哭泣的人,我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遇有同樣悲痛的哀聲。每間房都有光,室內佈置如常;但是這些哀悼得好似心碎的人在哪裡呢?這是甚麼意思?我決意要找到這神秘而驚人的原因,我再向前走,直至到了『東房』我便進去。在那裡我所遇見的驚駭叫人作嘔。我面對一臺靈柩,上面有一屍體裹在喪服裡,周圍有駐兵守著。有一群人在,有些人頹喪地注視著面部遮住的屍體,另一些人在哀憐地哭泣。我問一個駐兵說:『白宮裡是誰死了?』『總統。』他回答說:『被人暗殺了!』於是房內群眾大為悲傷起來。」總統夫人說:「這多恐怖!我希望你不曾將這夢說出來。」林肯總統安慰她說:「瑪莉,這只是一個夢而已,讓我們不要再提,試著忘記它吧!」林肯總統在這夢裡醒後便翻看聖經。
林肯總統在世五十六年多,堅苦不斷與邪惡搏鬥,作正義的忠勇戰士。他的言詞滿有仁愛與智慧,有如聖經的迴響,常為後人引用,今舉一些例子如下:
「生命好像文章,不在乎長短而在乎內容。」
「你可以一時欺騙一切的人,或永遠欺騙某些人;但你不能永遠欺騙所有的人。」
「以惡意對無人;以仁愛對眾人。」
「我不願作為一個奴隸,因此,我也不願作為一個奴隸的主人。」
「剝奪他人自由的,他們自己也不配得著。」
「只有一個方法教導孩子走該走的路,這方法便是自己走這條路。」
「我不了解為甚麼人會這樣渴望錢財。財富只是我們個人不需應用的多餘之物而已。」
「聖經某處告訴我們,人是極其自私的。我想即若聖經沒有告訴我們,我們也會發現這事實。」
「武力可以戰勝一切,但它的勝利不會持久。」
「讓我們置信於正義的力量;由此信仰,讓我們敢於執行所認知的義務。」
「讓沒有房屋的人不要將他人的房屋拆毀,讓他為自己勤勞建造。這樣,由於他的模範,所造的房屋也不致被他人的暴力所毀。」
「選票強於子彈。」
「若一個人對得起自己,並且認為與造他的上帝有關,則很難使他自覺可憐。」
「我知道有一位上帝,並且祂恨惡不義與奴役。」
「若我們做得對,上帝必與我們同在;若上帝與我們同在,我們必不致失敗。」
「當我知道甚麼是上帝的旨意時,我便去做。」
「當我發覺自己的意見是錯誤的時候,我便趕快放棄它。」
「重要的原則是必須不屈不撓的。」
「一個誠實的人是上帝最偉大的工作。」
「上帝並不是將善與惡放在人面前,讓他自己選擇;相反地,祂告訴他有一株樹的果子不可吃,否則必會死亡。」
「一切有關人可貴的幸福,今生的與來生的,都在聖經中說出了。



Friday, June 15, 2012

上帝也創造了惡嗎?



一位大學教授問了一個問題來挑戰他的學生們:“上帝創造了萬有嗎?”

一個學生大膽的回答說:“是的,上帝創造了萬有!”
  
“上帝創造了萬有?”教授又問。
  “是的,先生。”這位學生回答。
  
教授說:“如果上帝創造了萬有,既然惡存在,那上帝也創造了惡。根據我們所做的事決定我們就是什麼的基本原理,所以,上帝是惡。”
  
那位學生在教授之結論面前啞口無言。教授對自己非常滿意、驕傲,因為他再次在學生面前證明了基督信仰的神話性。
  
另外一位學生舉起手說:“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教授?”
  “當然”,教授回答說。
  這位學生站起來問道,“教授,冷存在嗎?”
  “這是什麼樣的問題?當然存在啦。你從來沒有冷過嗎?”學生們都詫異的望著那位同學。
   
那位學生說:“先生,冷實際上是不存在的。按照物理的規律,冷實際上是因著熱能的缺乏。從每一個個體和物質可以看出他們都有能量或可以傳送能量。絕對的 零下溫度(-460)是完全的無熱能狀態,所有的物質都變得遲鈍和對溫度不產生任何反應能力。冷是不存在的。我們將低溫的感覺用‘冷’來表示。”
  
那位學生繼續又問:“教授,黑暗存在嗎?”
  “當然存在啦!”教授回答。
   
那學生說:“教授,您又錯了,黑暗也不存在。黑暗實際上是指無光的狀態。我們可以研究光,但是我們卻不能研究黑暗。事實上我們用牛頓的棱鏡就可以把白色 的光變成很多顏色再來研究每一個顏色的波。但是您不可以測量黑暗。一個簡單的光亮就可以打破世界的黑暗、照亮黑暗。怎麼可以知道一個地方有多黑呢?你需要 測量有多少光照射出來,不是嗎?黑暗是人用來形容無光的狀態。
  
最後這位年輕人又問教授:“先生,惡存在嗎?”
  
教授開始有點不敢肯定的回答:“當然了,我剛才已經說過了。我們每天都見到惡,這是人對人的無人道的日常例子。世界上的各種犯罪和暴力到處都是,這不是別的,都是惡。”
   
那位學生說:“先生,惡並不存在,至少並不是自己存在。簡單的說,惡是因為沒有上帝的同在,就像是黑暗和冷一樣,是人用來形容沒有上帝同在的狀態,上帝 沒有創造惡,惡不像信心和愛、光和熱,惡是當人們心中沒有上帝的愛的時候的結果。就像冷的出現是因為沒有熱能,或者黑暗的臨到是因為沒有光一樣。
  
教授坐下……
  
那位年輕人的名字就是:愛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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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19, 2012

符合聖經真理的七個中文字


何衛中牧師

有人說,上帝特別喜歡中國人,否則怎麼會造那麼多的中國人?全世界兩百多個國家,而以中國人口最多,已經接近十四億了,連一些中文字也帶有聖經真理在其中,茲分述如下:

船(創六:15-22)
  我們看到“船”字,就會想起挪亞方舟的故事。船字的左邊是舟,也即是船;右邊是八口,說明挪亞當時進入方舟是八口。方舟預表基督的救恩,在方舟入面的人就得救了,在方舟以外的人卻全部滅亡。所以中國的船字完全表示了神為人類預備救恩的事實。可惜當時人類冥頑不靈,不肯聽挪亞傳義道而進入方舟。不是神不施行拯救,是人愚頑不信以至自取滅亡。

福(羅一○:9-10)
  “福”字的左邊是示字,在古中文則屬神字;右邊是一口田,表示口裏承認,心裏相信。因“田”字代表心,我們常說心田心田,就是代表心。正如羅馬書第十章9至10節所說:“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叫祂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一個得救的人,就是一個有福的人。

義(約一:29)
  “義”字的上邊是一隻羊,下邊是一個我。施洗約翰在約但河旁邊行走的時候,他看見了主耶穌就說:“看哪!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罪孽的!”“羔羊”在“我”的頭頂,背負了“我”的罪,就使“我”成為義。世上沒有義人,都是罪人,但當“我”接受了基督代罪的救恩之後,就變成義人,這就是“因信稱義”的道理。

聖(太六:9)
  “聖”字的左邊是耳,右邊是口,下邊是王。人如果肯聽萬王之王耶穌基督的話,又口中常傳揚讚美主的美德,這樣的一個人,不成聖幾稀矣。主教我們禱告,第一句就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聖字的意思是聽神的話,並傳揚神的福音,一個肯遵主名為聖的人,他自己也成為聖人,故此傳道人也被稱為聖品人。

來(太一一:28)
  “來”字中間是一個十字架,左邊有一個人,右邊也有一個人,中間有一個大人。這個字完全代表了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死的救恩故事。左邊的強盜因為不信故此滅亡了,而右邊的強盜在臨死前因悔改肯接受基督而得救了。他向主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主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二三:42-43)主耶穌曾應許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裏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因此這個來字是表明了十架的救恩,肯相信接受者,就帶來樂園的安息,如右邊強盜一樣。

家(提前三:15)
  西方有一句諺語說:“No Place like Home”,世上沒有任何地方比家更好。這個“家”字在古代寫法下面不是用“豕”,而是用“住”字,即是上邊有一個蓋,代表房屋,下面左邊是人字,右邊是主字,就是家的意思,代表信徒家中有主同在。許多信徒家中掛着字畫:“基督是我家之主”。如果家沒有人,根本成不了家,但家中有人而沒有主,就成了豬家。所以我們的家要有人,人丁旺盛,又有主,才最美好。

罪(創四:7)
  “罪”字上面是“四”字,下面是“非”字,四非成為罪字。中國古訓有謂:“非禮勿言,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作”,四非就成了罪,其實一非就已經是罪了,四非是罪上加罪。在加拉太書第五章19至21節裏,使徒保羅指出我們犯罪共有十五項這麼多。罪使人與神隔絕,罪使人沒有平安,罪帶給人類痛苦,是罄竹難書,因此,上帝為了拯救我們脫離罪,不惜犧牲祂的獨生愛子為我們贖罪,藉着十字架的死,徹底解決人類罪的問題。人要脫離罪的捆綁,一定要接受基督作救主。




讚美之泉: 有一位神 






文章轉載自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五期 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