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本章和接下來那章是審判巴比倫,出現在耶利米論到外邦人預言的最後,因為這件事最後應驗;神忿怒的杯往來傳遞(25:17),示沙克王最後一個喝,就是巴比倫王。巴比倫被當作神手中的杖,用來刑罰其它列國,如今這根杖終於要被扔進火裡。巴比倫被塞魯士所毀這件事,以賽亞早在巴比倫崛起之前就有預言,如今巴比倫如日中天,耶利米再次預言;此時他雖然看見王國極其興盛,好像一根青翠樹(詩篇37:35),但他同時也預見到它的衰敗和沒落。以賽亞預言巴比倫滅亡和以色列蒙拯救出巴比倫,似乎意在預表一切信徒向黑暗權勢的福音誇勝,以及主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大救恩,同樣地,耶利米預言相同事件,似乎意在指出末後的福音教會向新約時代巴比倫的末世誇勝,啟示錄中有不少段落出自這裡。巴比倫國比這裡所論到的其它列國都更大更強,它的隕落本身更有份量,又因它欺壓神的百姓比別國更甚,所以先知論到這件事就顯得很冗長,為的是安慰被擄之人;前面往往是概括性的預言(25:12;27:7),這裡描述得更為具體,不僅有大量預言的光,還有大量預言的熱。神有可怕的審判為巴比倫存留,又有榮耀的福份為他被擄的百姓存留;兩者在本章的預言中交替出現,因為巴比倫滅亡是為神的百姓被擄回歸預備道路。這裡說的是:
I。巴比倫毀滅(第1-3,9-16,21-32,35-46節)。
II。神的百姓得贖(第4-8,17-20,33-34節)。這些內容交替出現,很容易看出應該站在哪一邊,是站在逼迫者巴比倫人一邊,還是站在被逼迫者以色列人一邊;巴比倫人眼下雖然耀武揚威,卻有大毀滅為他們存留;而以色列人眼下雖受奴役,卻有大榮耀為他們存留。
審判巴比倫(主前595年)
1耶和華藉先知耶利米論巴比倫和迦勒底人之地所說的話。2你們要在萬國中傳揚報告,豎立大旗;要報告,不可隱瞞,說:巴比倫被攻取,彼勒蒙羞,米羅達驚惶。巴比倫的神像都蒙羞;她的偶像都驚惶。3「因有一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她,使她的地荒涼,無人居住,連人帶牲畜都逃走了。」4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以色列人要和猶大人同來,隨走隨哭,尋求耶和華 - 他們的神。5他們必訪問錫安,又面向這裡,說:『來吧,你們要與耶和華聯合為永遠不忘的約。』」6「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牧人使他們走差路,使他們轉到山上。他們從大山走到小山,竟忘了安歇之處。7凡遇見他們的,就把他們吞滅。敵人說:『我們沒有罪;因他們得罪那作公義居所的耶和華,就是他們列祖所仰望的耶和華。』8「我民哪,你們要從巴比倫中逃走,從迦勒底人之地出去,要像羊群前面走的公山羊。
I。神在此發話論到巴比倫,他所行的和所說的全然一致,所說的沒有半點落空。巴比倫王曾經善待耶利米,但他仍要預言那國必滅亡,因為神的先知不能受恩惠或感情的制約。無論誰是我們的朋友,只要是神的敵人,我們就不敢向他們說平安的話。
1.這裡說到巴比倫滅亡,像是已經發生的事(第2節)。要向列國宣告,像是新聞一般,真新聞,大新聞,人人都關心的新聞;要叫他們像得勝日那樣掛起旗來,奔相走告;叫全世界都知道:巴比倫被攻取了。願神因此得榮耀,願他的百姓因此得安慰,所以不可隱瞞。要努力叫人人都知道,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詩篇9:16)。
巴比倫被攻取,彼勒蒙羞,米羅達驚惶。
2.這裡說到巴比倫滅亡,像是全然成就的事:
(1)巴比倫的偶像是人們盡全力保護的,又指望它的保護,而就是這些巴比倫偶像要被毀滅。彼勒和米羅達是他們兩個主要的神明,它們都必驚惶,它們的神像要打成碎片。
(2)從北方發動的攻擊,必令其荒涼(第3節);巴比倫北方有米底亞,又有亞述,塞魯士從那裡向巴比倫發動進攻;從那裡有大軍來,使她的地荒涼。他們的國家位於他們所毀滅的列國之北,所以對列國而言,災禍的威脅來自北方(古人雲:災禍均來自北方),但神必興起更北的國來攻擊他們。不可一世的古羅馬就是被歌德和汪達爾等北方各國所滅的。
II。神在此替他的百姓說話,叫他們得安慰,包括以色列,也包括猶大,因為兩個支派從巴比倫回歸時,很多十個支派的人也在其中。

當那日子、那時候,以色列人要和猶大人同來,隨走隨哭,尋求耶和華 - 他們的神。
1.這裡應許他們必首先歸向神,然後回歸故土;回轉悔改是為別的應許預備道路(第4-5節)。
(1)他們必傾向耶和華(如撒母耳時代以色列全家傾向耶和華那樣;撒母耳記上7:2),必隨走隨哭。眼淚流出,不是世俗的憂愁,像被擄的時候那樣,而是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哥林多後書7:9-11);這些都是認罪悔改的眼淚,是因著神的良善,在拯救日的黎明所流出的喜樂眼淚,看來拯救比被擄的一切災禍更能帶領他們因罪哀慟,拯救引導他們悔改,被擄的災禍卻沒有做到。注意:倘若國民在神的審判下開始動情,那就是好兆頭,說明神正在沿著憐憫的路向他們走來。
(2)他們必尋求耶和華,不沉浸在憂愁之中,而是激發自己尋找何處可得安慰:隨走隨哭,尋求耶和華他們的神。凡尋求耶和華的都應當傷心尋求,如基督的父母尋找他那樣(路加福音2: 48)。凡憂愁的都應當尋求耶和華,那時憂愁很快就變為喜樂,因為凡這樣尋找他的,必能尋見。他們必尋求耶和華,以他為神,和偶像再也不相干。當他們聽說巴比倫的偶像蒙羞驚惶,就趕緊求問自己的神,歸向那活到永遠的。所以世人被假神所騙,本該倚靠獨一的真神。
(3)他們必思想回歸故鄉,不僅視作一種憐憫,也視作一種責任,因為唯有那裡才是聖山錫安,山上曾經有耶和華他們神的殿(第5節):他們必訪問錫安,又面向這裡。錫安是他們舉辦嚴肅會的城,他們在被擄之地經常深深懷念(詩篇137:1),如今巴比倫滅亡,給了他們一絲得釋放的希望,回歸錫安就成了平時交談唯一的話題。以前只是心裡想,現在面向那裡。他們渴望回去,向錫安進發,絕不半途而廢。路途遙遠,又不認識路,但他們一路詢問,決意向前,直到來到錫安,不但決心不轉回,也確保不迷路。這代表可憐的靈魂歸向神。天堂就是錫安,就是他們所嚮往的目的地,他們心儀那裡,面向那裡,並且一路詢問。他們不會一邊詢問天堂的路,一邊面向世界,也不會面向天堂,卻冒險直闖不問路。凡真心悔改的,內心都誠實渴望到達目的地,也都一貫謹慎持守道路;看見百姓如此詢問通向天堂的路,又面向天堂,實在是可喜的景象。
(4)他們必重新立約,要更緊密地與神同行:來吧,我們要與耶和華聯合為永遠不忘的約。他們曾干犯了與神所立的約,實際上是將自己從他分離了出去,如今他們決心與他重新聯合,重新成為屬他的民。由此可見,背道的一旦回歸,首先要行起初所行的事(啟示錄2:5),要重申起初所立的約,並且這應當是永約,是永不能干犯的約,因而也是永不能忘記的約;若要謹守,就應當謹記。
2.他們眼下的處境很糟糕,令人哀慟,並且長期如此:我的百姓作了迷失的羊(第6節);如今他們既然歸向他,他就認他們為他的百姓:「他們從大山走到小山,從一處趕往另一處,卻找不到草場,竟忘了安歇之處,忘了故鄉的安歇之處,找不到通往安歇之處的路。」更糟糕的是:
(1)牧人使他們走差路,就是他們自己的首領和祭司;這些人使他們轉離自己的本份,惹怒了神,神就將他們趕出故土。首領本當引導百姓,本當捍衛並增加他們的利益,但首領卻背叛他們,領他們走歧途,那百姓就慘了。
(2)他們在飄蕩過程中常有被野獸攻擊的危險,當他們是無人認領的棄兒(第7節),當他們是迷失的羊,凡遇見他們的,就把他們吞滅,以他們為獵物;不僅傷害他們,還要嘲笑他們,說就連他們自己的先知都常說這是他們應得的;先知這樣說,決不表示傷害他們的人有理,但他們卻以此為由嘲諷他們。我們沒有罪,因他們得罪了耶和華;然 而他們不能說沒有得罪他們。看看他們對自己得罪耶和華有何看法,他們不當他是獨一永生的真神,只是公義的居所,他們列祖所仰望的;他們藐視聖殿,藐視列祖的傳統,所以配得這些苦難。不過他們離棄了公義的居所,離棄了列祖所盼望的神,這確實叫他們罪上加罪,證明神是公義的,儘管不能說明他們的仇敵如此對待他們也是有理的。
3.這裡呼籲他們,一旦自由的門向他們敞開,就該趕緊離去(第8節):「你們要逃走,不只是從邊境逃走,還要從巴比倫中逃走;你雖已在那裡安身,但別想在那裡定居,要速速前往錫安,要像羊群前面走的公山羊;要盡力走在最前頭,在這樣的善工上做領頭的。」公山羊步行威武(箴言30:29-31),因為他走在前頭。積極從事善工,為別人作好榜樣,這是大有恩德的。
審判巴比倫(主前595年)
9因我必激動聯合的大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他們要擺陣攻擊她;他必從那裡被攻取。他們的箭好像善射之勇士的箭,一枝也不徒然返回。10迦勒底必成為掠物;凡擄掠她的都必心滿意足。這是耶和華說的。」11搶奪我產業的啊,你們因歡喜快樂,且像踹穀撒歡的母牛犢,又像發嘶聲的壯馬。12你們的母巴比倫就極其抱愧,生你們的必然蒙羞。她要列在諸國之末,成為曠野、旱地、沙漠。13因耶和華的忿怒,必無人居住,要全然荒涼。凡經過巴比倫的要受驚駭,又因她所遭的災殃嗤笑。14所有拉弓的,你們要在巴比倫的四圍擺陣,射箭攻擊她。不要愛惜箭枝,因她得罪了耶和華。15你們要在她四圍呐喊;她已經投降。外郭坍塌了,城牆拆毀了,因為這是耶和華報仇的事。你們要向巴比倫報仇;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16你們要將巴比倫撒種的和收割時拿鐮刀的都剪除了。他們各人因怕欺壓的刀劍,必歸回本族,逃到本土。17「以色列是打散的羊,是被獅子趕出的。首先是亞述王將他吞滅,末後是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將他的骨頭折斷。」18所以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罰巴比倫王和他的地,像我從前罰亞述王一樣。19我必再領以色列回他的草場,他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又在以法蓮山上和基列境內得以飽足。」20耶和華說:「當那日子、那時候,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雖尋猶大的罪惡,也無所見;因為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
神在此藉著先知繼續和巴比倫相爭,後面則是藉著天意與他相爭。請注意看:

因我必激動聯合的大國從北方上來攻擊巴比倫,他們要擺陣攻擊她;他必從那裡被攻取。
I。用來毀滅巴比倫的器皿得了使命和吩咐。行此事的軍隊稱為聯合的大國(第9節),就是瑪代和波斯,以及所有的盟友和附屬國;稱之為聯合,因為他們按神的意願和謀略形成。神要激動他們行此事,感動他們,激發他們,又使他們上來,一切調動都在他引導之下:他發出命令,吩咐他們在巴比倫四圍擺陣(第14節),他們就擺陣攻擊她(第9節),神所命定的,一定要成就;他必從那裡被攻取,很快被攻取,一開始擺陣攻擊,就步步為營,直到將其攻取。神吩咐他們要射箭攻擊她,不要愛惜箭枝(第14節),他們的箭就好像善射之勇士的箭,又准又狠,手眼並用(第9節),一枝也不徒然返回。神一旦下令,就必得勝。神不但吩咐他們射箭攻擊她(第14節),還要在她四圍呐喊(第15節),那是得勝的喊聲,是必勝之人的喊聲。凡是神吩咐他們射擊的,都是邊呐喊邊射擊,一定箭無虛發。
II。荒涼和毀滅必臨到巴比倫。這裡用各樣不同的詞句表現出來。
1.巴比倫的財富必成為征服者豐富易得的獵物(第10節):迦勒底必成為掠物,成為毀滅者的掠物,他們擄掠她而致富,凡擄掠她的都必心滿意足(這倒有點奇怪),所得的極多,就連他們自己都說夠了。
2.巴比倫全地必將人丁凋零,無人居住:要全然荒涼(第13節),凡經過的都因她的傾倒而誇耀,不但沒有安慰話,反倒因她所遭的災殃嗤笑(第13節)。
3.列祖必蒙羞,因為他們怯懦,不戰而逃(第 12 節),也可理解為你們的母,就是巴比倫母城,必極其抱愧,因她眼見本當捍衛她的人棄她而去。早期的基督徒也許也會這樣抱愧蒙羞,因為看見後世的和他們截然不同,何其墮落;最能毀滅個人或民族的罪孽,最能導致沉重毀滅的罪孽,莫過於背道。
4.原本大大羡慕巴比倫的,必視它為極其可鄙,她要列在諸國之末,列邦之尾,成為曠野、旱地、沙漠(第12節)。曾經人口眾多的國要凋零,曾經富裕肥沃的土地要光禿。
5.那大城,就是巴比倫之首,必被毀滅。外郭坍塌,城牆拆毀,神的報應來到門前,撼動外郭,城牆如何站立得住?這是耶和華的報應,論法論戰,都無人能與之相爭。
6.巴比倫就連民中最窮的,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的(列王紀下25:12),也沒有剩下的,不如以色列(第16節):巴比倫撒種的和拿鐮刀的都剪除了;國土凋零,無人種地,無人收取果實。收割季節臨到,卻沒有收割的人,播種季節臨到,卻沒有撒種的人;神做了神應當做的那部份,人應當做的那部份卻沒有人做。
7.他們所有的雇傭軍,就是花錢買來打仗的,都必離他們而去,雇工遇見危險都會這樣(第16節):他們各人因怕欺壓的刀劍,必歸回本族,逃到本土。這在先前論到埃及的時候也出現過(46:16)。
III。這場毀滅的原因由來已久,皆因神的怒氣:巴比倫全然荒涼,是因耶和華的忿怒(第13節),他的忿怒是公義的,因她得罪了耶和華(第14節),所以不要愛惜箭枝。注意:是罪孽導致世人成為神審判箭枝的靶心。巴比倫的偶像和敗壞比比皆是,但這裡不提那些東西為神向他們發怒的起因,只提他們對屬神百姓的傷害,出於一種敵對心理,只因他們是他的百姓。他們曾搶奪神的產業(第11節);神確實利用他們來管教他的百姓,但這仍是他們所犯的大罪,因為他們意在全然毀滅。
1.他們向耶路撒冷所行的,都是心懷歡喜(第11節):你們歡喜快樂。神從不隨意叫他百姓受苦,倘若他所用的器皿隨意叫他們受苦,他就看為惡事。提多•韋斯巴鄉毀滅耶路撒冷的時候還為之啼哭,但這些迦勒底人卻向它誇耀。
2.他們將從耶路撒冷擄掠所得的,用來喂飽自己的奢華:「你們像踹穀撒歡的母牛犢,又像發嘶聲的壯馬;你們既征服了耶路撒冷,就變得放蕩不羈,對己安逸享受,對人不可一世,所以你必然滅亡。」如此吞吃財富的,必再吐出來。所以他們已經投降(第15節),向征服者投降,怯懦妥協,所以你可以向她報仇,可以報復,她如何待你,你也可以如何待她。
3.他們意在徹底消滅屬神的以色列,不達目的,決不罷休:以色列是迷失的羊,如先前所言(第6節),不只是被狂吠的野狗追趕,還要被最強大的對手、吼叫的獅子趕出來(第17節)。亞述有一王幾乎將十個支派的人都擄去吞吃,另有一王入侵並擄掠猶大,令其貧瘠,將這可憐之羊的羊毛羊肉都撕開;最後是這個尼布甲尼撒,乃是列國的驚恐和災禍,他趁人之危發動攻擊,將他的骨頭折斷,幾乎消滅了他,所以巴比倫王必受刑罰,和亞述王一樣(第18節)。注意:若有人效法前任犯罪,前任所受的災禍就要落到他們頭上;所行的相仿,其命運也相仿。
IV。有憐憫的應許賜給屬神的以色列,這憐憫不僅與巴比倫滅亡同時發生,也是因為巴比倫滅亡。
1.神必使他們從被擄之地回歸,他們必得釋放,離開為奴之地,必再被領回他們的草場,好比被趕散的羊回到羊圈(第19節)。他們仍擁有迦南地的所有權,那裡仍是他們的居所。所有權中斷,但並非全然失去,如今要重新享用。
2.他必使他們再次興旺;他們不但要在故鄉生活,而且要過舒適生活,必在迦密和巴珊吃草,那是最富饒最肥沃的地區。這些羊必從被趕散的曠野聚攏到一處,再次安頓在草場,雖因長期缺食受限,饑餓難忍,到了草場必得飽足,必有足夠吃的,也有心情享用。他們訪問去往錫安的路(第5節),要去那裡事奉敬拜神。他們回歸的主要目的就在於此,但神不僅領他們回歸,還領他們去迦密和巴珊,讓他們盡情享用。注意:凡是回歸真神、回歸本份的,都會擁有真正滿足的靈魂;人若先求神的國神的義,以聖山錫安為家,就必有其它東西加給他們(馬太福音6:33),就是以法蓮和基列的好處,肥沃的群山。
3.神必赦免他們的罪愆,這是得安息的根本(第20節):當那日子,雖尋以色列的罪孽,一無所有。不但罪孽的刑罰被挪去,罪孽的冒犯也不再紀念,他要與他們和好。他們的罪擺在他面前,好像從未有過一般,像雲開霧散,又像債務一筆勾銷,拋到腦後,拋在深海裡,永無再現或興起的可能。這表示神赦罪的時候是何其徹底,他不再紀念。注意:倘若蒙拯救脫離災禍是罪得赦免的果子,那時就真是安慰人心;參考以賽亞書38:17。猶大和以色列從巴比倫回歸時被全然赦免,乃至經上說他們為自己的一切罪,從耶和華手中加倍得償(以賽亞書40:2)。這也許不僅包括罪得全然赦免,也包括他們心志和生命的徹底改變。回歸以後若要在他們當中尋找偶像或偶像習俗,就必一無所有,也無所見;他們的糟粕被洗除淨盡,看來他們的罪也是如此,因為我所留下的人,我必赦免;我必叫他們凡事順利(原文如此),唯有藉著他那至大的恩主,才能凡事順利。注意:神若赦免誰的罪,也必為他存留大福。正是: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馬書8:30)。
審判巴比倫(主前595年)
21耶和華說:上去攻擊米拉大翁之地,又攻擊比割的居民。要追殺滅盡,照我一切所吩咐你的去行。22境內有打仗和大毀滅的響聲。23全地的大錘何竟砍斷破壞?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荒涼?24巴比倫哪,我為你設下網羅,你不知不覺被纏住。你被尋著,也被捉住;因為你與耶和華爭競。25耶和華已經開了武庫,拿出他惱恨的兵器;因為主 - 萬軍之耶和華在迦勒底人之地有當做的事。26你們要從極遠的邊界來攻擊她,開她的倉廩,將她堆如高堆,毀滅淨盡,絲毫不留。27要殺他的一切牛犢,使他們下去遭遇殺戮。他們有禍了,因為追討他們的日子已經來到。28(有從巴比倫之地逃避出來的人,在錫安揚聲報告耶和華 -
我們的神報仇,就是為他的殿報仇。)29「招集一切弓箭手來攻擊巴比倫。要在巴比倫四圍安營,不要容一人逃脫,照著她所做的報應她;她怎樣待人,也要怎樣待她,因為她向耶和華 - 以色列的聖者發了狂傲。30所以她的少年人必仆倒在街上。當那日,一切兵丁必默默無聲。這是耶和華說的。」31主 -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這狂傲的啊,我與你反對,因為我追討你的日子已經來到。32狂傲的必絆跌仆倒,無人扶起。我也必使火在他的城邑中著起來,將他四圍所有的盡行燒滅。
這裡說的是:
1.大軍集結,奉命消滅巴比倫,萬事俱備,要向那強國發動攻擊:上去攻擊靠近米拉大翁之地,那地部份在亞述,部份在亞米尼亞;上去攻擊比割的居民,那是塞魯士在去攻打巴比倫的路上所攻取的另一國(在以西結書23:23提到)。這裡呼籲塞魯士的大軍上去攻打巴比倫(第21節):要追殺滅盡。叫他們一起上來,有足夠的工,也有足夠的好處,人人有份(第26節)。距離不能攔阻他們。特別要招集弓箭手來攻擊巴比倫(第29節)。耶和華已經開了武庫(第25節),已經開了府庫(原意如此),拿出他惱恨的兵器,好比君王打開彈藥庫和國庫,在大軍即將出發之際,為他們提供必要的補給。如今瑪代和波斯成了神的軍械庫,他從那裡取出他惱怒的武器,就是塞魯士和他的將領和士兵,他要用他們來摧毀巴比倫。注意:大人物不過是至大的神所用的器皿,用來成就他的旨意。他有各樣不同的器皿,他統領他們,預備酌情打開軍械庫。這是主 - 萬軍之耶和華所做的事。注意:神一旦有工要做,就顯出他是萬軍之耶和華,從不缺乏做工的器皿。
全地的大錘何竟砍斷破壞?巴比倫在列國中何竟荒涼?
2.這裡指示他們如何行。從廣義上說,照我一切所吩咐你的去行(第21節)。有話論塞魯士說(以賽亞書44:28):他必成就我所喜悅的,出征攻打巴比倫。他們必毀滅淨盡,毀滅一次,還要再毀滅,也可能是毀滅他們的後裔。開她的倉廩(第26節),擄掠她的財寶,用她的兵器來對付她;將她堆如高堆,叫巴比倫所有的財富和威勢都成為廢墟,堆積如山。將她踐踏成堆(註腳這樣翻譯),毀滅淨盡。看看世人如此看重、如此倚仗的,至大的神卻看作糞土。他們的首領和高官又肥又壯,都必倒在刀下,不像打仗的勇士戰死沙場,那是榮譽,而是像獸死在屠夫手裡(第27節):要殺他的一切牛犢,就是他所有的勇士;使他們下去遭遇殺戮,如同不知不覺被殺的牛。他們有禍了!只因他們感覺不到,因而就更加可悲。追討他們的日子已經來到,傾倒的時日已到,他們卻還蒙在鼓裡。
3.這裡確保他們必勝。只要按神所吩咐的行,就必成就他所說的。要追殺滅盡(第21節)。巴比倫必荒涼(第23節);她的少年人和一切兵丁都必在那日被剪除,不再能保衛她(第30節)。神與她反對(第31節),為她設下網羅(第24節);是他組成這支大軍來攻擊她,使她慌亂,如落網之鳥一般。塞魯士必勝,因他為神而戰。神必使火在巴比倫諸城著起來(第32節);神發怒之時,誰能在他面前站立得住?他所點的火,誰能撲滅?
4.這裡道出巴比倫嚴重災禍的緣由。凡是參與這場爭戰的,倘若願意,都能明白其中的原委,並相信這場爭戰是正義的,凡蒙召做這工的,都當如此。
(1)巴比倫一向惹人厭,侵擾傷害鄰國;它一向是全地的大錘(第23節),重擊遠近各國,將他們擊倒,擊成碎片。 這樣的事已經持續太久,如今要將其砍斷破壞。注意:萬國的神遲早要為受傷害的國伸冤,追討那些非正義殘暴侵略他們的。全地的神必打破全地的大錘。
(2)巴比倫一向公然抗拒神:你與耶和華爭競(第24節),或在法庭上或在戰場上與他有過節(原意如此),公然抵擋他,與他爭競,悖逆他,所以你被尋著,也被捉住,好比落入網羅一般。注意:凡與耶和華爭競的,很快就會意識到自己不是對手。
(3)巴比倫毀壞了聖城耶路撒冷,和那裡的聖殿,如今要被清算。這是巴比倫被清算的日子,是從錫安發出的宣言;我們的神報仇,就是為他的殿報仇(第28節)。焚燒聖殿,奪去殿裡的器皿,這些都是控告巴比倫的罪名,遠大于他作全地大錘的罪名,因為錫安是全地的喜樂,全地的榮耀。注意:任何傷害屬神教會的行為(教會是他在世上的殿),都要被清算;為他的殿報仇,沒有比這更重的報仇。
(4)巴比倫一向目空一切,所以必須傾倒;神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約伯記40:11),這是神的榮耀。你這狂傲的啊,我與你反對(第31節)。原文作:你這驕傲,就是如狂傲那樣驕傲。注意:人心的驕傲導致神與他們反對,叫他們加速滅亡,因為神抵擋驕傲的,使他們降卑。狂傲的必絆跌仆倒,不僅是別人將他們摔倒,他們自己也要絆跌,只因他們頭抬得過高,不看腳下,不看清路面,不避絆腳石,而是隨意行走。巴比倫的驕傲必不可避免導致她滅亡,因為她向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發狂傲(第29節),欺負他的百姓,實際上就是欺負神;她既與他為敵,所以仆倒之時無人扶起
(第31節)。神將其打倒的,誰能扶得起呢?
審判巴比倫(主前595年)
33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同受欺壓;凡擄掠他們的都緊緊抓住他們,不肯釋放。34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必伸清他們的冤,好使全地得平安,並攪擾巴比倫的居民。」35耶和華說:有刀劍臨到迦勒底人和巴比倫的居民,並她的首領與智慧人。36有刀劍臨到矜誇的人,他們就成為愚昧;有刀劍臨到她的勇士,他們就驚惶。37有刀劍臨到他的馬匹、車輛,和其中雜族的人民;他們必像婦女一樣。有刀劍臨到她的寶物,就被搶奪。38有乾旱臨到她的眾水,就必乾涸;因為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人因偶像而顛狂。39所以曠野的走獸和豺狼必住在那裡,鴕鳥也住在其中,永無人煙,世世代代無人居住。」40耶和華說:「必無人住在那裡,也無人在其中寄居,要像我傾覆所多瑪、蛾摩拉,和鄰近的城邑一樣。41看哪,有一種民從北方而來,並有一大國和許多君王被激動,從地極來到。42他們拿弓和槍,性情殘忍,不施憐憫;他們的聲音像海浪咆哮。巴比倫城(原文是女子)啊,他們騎馬,都擺隊伍如上戰場的人,要攻擊你。43巴比倫王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痛苦將他抓住,疼痛彷佛產難的婦人。44「仇敵必像獅子從約旦河邊的叢林上來,攻擊堅固的居所。轉眼之間,我要使他們逃跑,離開這地。誰蒙揀選,我就派誰治理這地。誰能比我呢?誰能給我定規日期呢?有何牧人能在我面前站立得住呢?45你們要聽耶和華攻擊巴比倫所說的謀略和他攻擊迦勒底人之地所定的旨意。仇敵定要將他們群眾微弱的拉去,定要使他們的居所荒涼。46因巴比倫被取的聲音,地就震動,人在列邦都聽見呼喊的聲音。」
這幾節經文說的是:
I。以色列的苦難,以及他們蒙拯救脫離那些苦難。神關注他百姓在巴比倫受奴役,如同關注他們在埃及受奴役;他實在看見了,也聽見了(出埃及記3:7)。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同受欺壓(第33節)。亞述和迦勒底兩國合併以後,十個支派被擄的人當中倖存的似乎和那兩個支派的人混在一起,與他們同流淚,因而是一同受欺壓。他們謙卑祈求得自由,只能祈求自由,不能有所作為爭取自由,因為擄掠他們的都緊緊抓住他們,無法脫身。但他們在苦難中所得的安慰是:他們雖軟弱,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第34節),就是他們的復仇者(原文有這層意思),他是他們的主,必申明他的權益,將他們收回。他比那些緊緊抓住他們的仇敵更強大,他能夠勝過一切為難他們的勢力,他自己的百姓雖軟弱,他可以賜能力給他們。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他必彰顯他的名,顯出他就是他百姓所稱的那樣,就是他百姓所倚靠的那樣。注意:屬神的百姓有不可言喻的安慰,就是他們雖有萬軍為敵,但他們有萬軍之耶和華,他必伸清他們的冤,他宣告必伸冤,他為伸冤的事大發熱心,並且大有果效,言出必行,好使全地得平安,使他百姓的地得平安,免受四圍仇敵的害。這可應用於所有的信徒,他們因罪惡敗壞的轄制而呻吟,因自己諸多的軟弱而呻吟。要叫他們知道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們所交托給他的,他都能保守,他也必為他們伸冤。罪孽不能轄制他們,他要給他們自由,他們就真自由了;他要使他們得安息,就是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希伯來書4:9)。
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
II。巴比倫的罪,以及他們因那罪所受的刑罰。
1.這裡指控他們所犯的罪是偶像和逼迫。
(1)他們欺壓神的百姓,緊緊抓住他們,不肯釋放,不釋放被擄的人歸家(以賽亞書14:17)。神與他們相爭的就是這件事,好比古時與法老相爭;當時的法老損失慘重,但他們不吸取教訓。巴比倫的居民必受攪擾(第34節),因為他們攪擾了神的百姓,神為他百姓的尊榮和安慰大發熱心,必將患難報應那加患難給他們的人,也必使受患難 的人得平安(帖撒羅尼迦後書1:6-7)。
(2)他們褻瀆神,搶奪他,將唯有他才配得的榮耀歸給別人,因為這是有雕刻偶像之地(第38節)。偶像在全國各地比比皆是,他們為偶像癲狂,喜愛偶像,溺愛偶像,膜拜起偶像來不惜代價,不知疲倦;他們在這一切事上癲狂,極其愚蠢,在偶像崇拜的事上沖昏了頭腦,全然瘋狂。這裡用來形容偶像的詞原意是驚恐,用來形容巨人不可一世,因為他們把偶像製作得面目猙獰的樣子,用來恐嚇愚人和孩童。他們的偶像好比稻草人,他們卻對此情有獨鍾。巴比倫是淫婦之母(啟示錄17:5),是偶像崇拜的源頭。注意:將被造之物作成神像,那是世上最瘋狂的事,人若傲視真神耶和華,神就任憑他們頭腦發昏,為毫無益處的偶像發瘋。但這樣的瘋狂是惡,這樣的罪人必被嚴嚴地追討。
2.神的審判臨到他們,因為這樣的罪惡必導致荒涼和滅亡。
(1)他們的防禦和援助必被刀劍剪除。迦勒底人長期以來是神用來刑罰周圍犯罪列國的刀劍;如今他們既然和列國同罪,甚至更惡,就有刀劍臨到他們,臨到巴比倫的居民(第35節);這是爭戰的刀劍,又因是握在神手中的,由他差遣,由他指揮,所以又是公義的刀。
[1.]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首領,他們必倒在刀下,尊嚴、財富和權力不能保他們活命。
[2.]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智慧人,就是他們的哲學家、政治家和謀士,學問和謀略不能保他們活命,官職也無濟於事。
[3.]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術士和占卜之人,這裡稱之為說謊的人1(第36節),因為他們假意預言平安興旺,實際上是欺哄人;臨到他們的刀要使他們發瘋,說話像愚頑人,像癲狂的人。注意:神有刀,可直擊人心,影響人的思維,叫他們經歷靈裡的災禍。
1欽定本將第 36 節中的「矜誇的人」譯為「說謊的人」。
[4.]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勇士。有刀必臨到他們的心志,即便不被殺,也必驚惶,不再是勇士,心裡一旦驚惶,手還能有何作為?
[5.]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軍隊(第37節):有刀劍臨到他的馬匹車輛;侵略者必奪去他們的武器裝備,奪去或銷毀他們的馬匹車輛。受他們雇傭的別國軍隊必灰心喪膽:其中雜族的人民必像婦女一樣軟弱怯懦。
[6.] 這刀必臨到他們的國庫:有刀劍臨到她的寶物(那是打仗的力量),就被搶奪,反倒被敵人用來攻打他們。可見刀劍一旦奉了使命而來,會造成何等大的毀滅。
(2)國土必荒涼(第38節):眾水必乾涸,指環繞那城的水。塞魯士將幼發拉底河引入很多支流,使大軍能過河,輕易抵達巴比倫城牆,那河曾被看作是不可逾越的。「原本使國土肥沃的河水也必乾涸,乃至國土光禿,不再有人居住,只有曠野的走獸住在其中(第39節)。」關於巴比倫的這預言先前就有(以賽亞書13:19-21)。巴比倫必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第40節)。關於以東也有這樣的預言(49:18)。迦勒底人使以東荒涼,如今他們自己要荒涼。
(3)王和王國見敵軍侵入,必陷入極大的震動和驚惶(第41-43節)。這裡所有的用詞,形容入侵者的強大威勢,列隊挺進所造成的驚恐,在宮廷和民間所造成的恐懼,我們先前都見過(6:22-24),那裡說的是迦勒底人入侵猶大地。那裡說到戰爭時說:錫安的女子啊!這裡則說:巴比倫的女子啊!表示同樣的災禍落在他們頭上。凡是驚嚇、毀滅別人的,神可找到工具叫他們驚嚇和毀滅;凡以殘暴待人的,沒有憐憫的,別人也必以殘暴待他,不憐憫他。這些經文只有一點不同;那裡說:我們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這裡則說:巴比倫王聽見風聲,手就發軟,表示那狂傲膽大的王到了遭災的日子就像卑微的以色列人在遭災日子時那樣軟弱,那樣心慌。
巴比倫王聽見他們的風聲,手就發軟,痛苦將他抓住,疼痛彷佛產難的婦人
(4)他們又受傷害又受驚嚇,因為侵略者像獅子上來(第44節),又撕裂又摧毀,必叫他們和他們的居所荒涼(第45節),並且這荒涼極其驚人,乃至周圍列國都驚恐不已(第46節)。這三節經文我們先前見過(49:19-21),用來預言以東毀滅;那場毀滅是迦勒底人成就的;這裡重複,只是稍加改動,用來預言巴比倫毀滅,由波斯人成就,表示天意的安排有時雖不公平,但最後的賞罰還是公平的;你這毀滅人的,自己必被毀滅(以賽亞書33:1);參考啟示錄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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