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30, 2026

[以西結書] 第二十二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二章

流人血的城,受報的日期來到


神在此將三段內容相同的話託付給先知傳遞,關乎猶大和耶路撒冷,為的是揭露他們的罪孽,表示審判將臨。

I。歷數他們的罪行;他們因這些罪行,自己蒙羞,且導致毀滅臨到(第1-16節)。

II。將他們比作渣滓,已被定罪,如渣滓在火中(第17-22節)。

III。指出他們當中各階層的人都有罪,都怠忽職守,導致全民犯罪,既然無人代求,就都要有份於全民刑罰(第23-31節)。

 

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 591 年)

1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審問審問這流人血的城嗎?當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3你要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哎!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叫她受報的日期來到,又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4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使你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所以我叫你受列國的淩辱和列邦的譏誚。5你這名臭、多亂的城啊,那些離你近、離你遠的都必譏誚你。6「看哪,以色列的首領各逞其能,在你中間流人之血。7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有欺壓寄居的,有虧負孤兒寡婦的。8你藐視了我的聖物,干犯了我的安息日。9在你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有在山上吃過祭偶像之物的,有行淫亂的。10在你中間有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的,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11這人與鄰舍的妻行可憎的事;那人貪淫玷污兒婦;還有玷辱同父之姊妹的。12在你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且因貪得無饜,欺壓鄰舍奪取財物,竟忘了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3「看哪,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和你中間所流的血,就拍掌歎息。14到了我懲罰你的日子,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我 - 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15我必將你分散在列國,四散在列邦。我也必從你中間除掉你的污穢。16你必在列國人的眼前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在這幾節經文中,先知憑藉從天而來的使命,坐在審判席上,耶路撒冷則被迫像犯人那樣出現在被告席上;神既然立眾先知在列邦列國之上(耶利米書1:10),自然也立他們在神的國民之上。這位先知得了權柄,要審問這流人血的城。耶路撒冷是流人血的城,不僅因為她具體犯了流人血的罪,也因為她的罪行從廣義來說都是血罪(7:23),被她的血所玷污,合該叫她喝血。審判者對罪犯所要做的,就是定他有罪,然後向他宣判。以西結在這裡所做的,就是這兩件事。

I。起訴書上有一長串大罪,他要定耶路撒冷犯了這些罪;這是證據確鑿的起訴書,是神所寫的,我們確信他的審判都有事實根據。要使她知道她一切可憎的事(第2節),乃至在一切荒涼臨到她時,神顯為公義。讓我們來看看,耶路撒冷在此被控什麼樣的具體罪名;這些罪果真都是大罪。

首領流人之血,各逞其能
1.謀殺:這城有流人血的事在其中,不只是在郊外,在外邦人居住的地方,也在城中,在人以為執法嚴厲的地方。哪怕在那裡也有人被謀殺,或決鬥而死,或暗中謀害或下毒,或在公堂上,打著法律為幌子,無人按律找出並刑罰殺人者(創世記 9:6),遇有不能確定殺人者的案件,也無人採取贖罪的措施(申命記21:1),乃至罪污流在城中。這樣一來,你因流了人的血,就為有罪(第4節)。這裡最強調這條罪狀,因為這是使耶路撒冷惡貫滿盈的罪;經上說這樣的罪,耶和華決不肯赦免(列王紀下24:4)。

(1)以色列的首領本該保護受傷害的無辜人,卻各逞其能,在他們中間流人之血(第6 節)。他們渴望流人血,喜悅流人血,凡落在他們權勢之下的,都不得倖免;凡乞求他們施憐憫的,

都不得憐憫。


輕慢父母,欺壓寄居,虧負孤兒寡婦

(2)在他們中間有讒謗人、流人血的(第9節)。他們在首領面前誣告別人,知道這樣可以討好他們,煽動她們;他們將暗中聽來的抖出來,傷害鄰舍,陷害他們,相互撕咬、吞吃、追趕,直到死地。注意:若有人惡意譭謗鄰舍,在弟兄當中散佈不和的種子,就必因所造成的傷害被追討,誠如點火的,要因所造成的損壞被追討一般。

(3)在他們中間有為流人血受賄賂的(第12節),願意看在錢的份上奪人性命,也可能指陪審團成員受賄,判定無辜人有罪。這類慘無人道的流人血之事,在耶路撒冷竟然有這麼多,我們大可斷定:

[1.] 人的天良喪盡,人心剛硬,已經到了極點;喪盡天良的人,作起惡來就會不擇手段。

[2.] 大量安靜無害的一人離去,城中的罪孽增多,乃至本該站在破口、轉離神忿怒的人越來越少。

2.拜偶像:做偶像玷污自己,陷害自己(第3節)。第4節又說:你做了偶像,就玷污自己。注意:凡是製作偶像的,到頭來必發現這些偶像都是陷害自己,因為凡製作偶像的,都是自欺,預備毀滅自己;他們不只是玷污自己,還在公義和忌邪的神眼中看為可憎,對他們而言,甚麼都不潔淨,連心地和天良也都污穢了(提多書1:15)。沒有製作偶像的,也在山上吃祭偶像之物(第9節),或指邱壇,敬奉偶像,與拜偶像的人相交。

3.不順從父母(第7節):在你中間有輕慢父母的,嘲笑他們,咒詛他們,輕看順服;這不只是異乎尋常的敗壞表現,也是異乎尋常的敗壞本性,這樣的性情導致各樣的無序;參考以賽亞書3:5。人若輕慢父母,就是走在通向各樣邪惡的路上。神制定了許多有益的律法條例,維護父母的權柄,他們卻一點不願遵行;不但如此,法利賽人在他們的時代還教導兒女輕慢父母,以供獻為由,拒絕奉養父母(馬太福音 15:5)。

4.欺壓敲詐。他們為肥私囊,欺壓窮人(第7節):有欺壓寄居的,見他們匱乏,對律法和當地的習俗不瞭解,就欺壓他們。耶路撒冷本是受欺壓之人的避難所,他們竟提出無理要求,虧負孤兒寡婦,啟動繁瑣的法律訴訟,以此屈枉正直。「有向借錢的弟兄取利,向借糧的弟兄多要的(第12節);不只是城中有人如此行,就連你也如此行。」這是全城或全民的行為,公家的錢本當用於公眾利益,卻被用來取利,用來敲詐。你因貪得無厭,欺壓鄰舍奪取財物。鄰舍之間通過正當交易互惠,這是好的,而貪得無厭之輩卻不願受公平原則的轄制。


褻瀆聖物,干犯安息日
5.干犯安息日,干犯其它聖物。這往往和別的罪一同發生(第8節):你藐視了我的聖物、聖言 和聖禮。神所命定的禮儀被視作太過平庸,太過平常;他們輕看神的禮儀,崇尚外邦人的習俗。注意:不道德,不誠實,這些往往源於藐視信仰,輕看對神的敬拜。你干犯了我的安息日。在耶路撒冷看不到聖城所應有的安息日成聖的氛圍。干犯安息日這樣的罪孽,是其它一切罪孽的入口。很多人都承認,這樣的罪很容易導致滅亡,不輸給任何其它的罪。


姦淫、淫亂、露骨羞恥
6.不潔淨以及各樣干犯第七誡命的罪,乃是那些邪念的結果;神按公義審判,任憑世人生出那些邪念來,為的是刑罰他們拜偶像,褻瀆聖物。耶路撒冷一向以其純潔而聞名,如今在城中卻有行淫亂的(第9節);這些都是赤裸裸的淫亂,是最最羞恥的體現,諸如露繼母下體羞辱父親(第10節),這樣的罪在基督徒中間提起來都極其可憎(參考哥林多前書5:1),摩西律法將其定為死罪(利未記20:11)。不懷抱有時(傳道書3:5)的規則被干犯,因有玷辱月經不潔淨之婦人的。與鄰舍的妻犯淫亂,與兒婦或姊妹犯淫亂,不覺得羞恥(第11節)。神豈不因這些事討罪呢(耶利米書5:9)?

7.這一切惡行的根源是忘記神(第12節):「你們竟忘了我,不然決不至此。」注意:罪人作出惹怒神的事來,皆因忘記了他,忘記自己從他而來,忘記對他的倚靠,忘記在他面前的本份;他們忘記他的恩惠何其寶貴,乃至配不上他的恩惠,他們忘記他的忿怒何其可畏,乃至落在他的忿怒之下。人若走彎曲之道,就是忘記耶和華 - 他們的神(耶利米書 3:21)。

II。要因這些大罪,向耶路撒冷宣告判決。

1.要叫她知道,她已經惡貫滿盈,她的罪行合該立即報應,不再耽延。是她使受報的日期來到(第3節),使受報之日臨近,報應之年來到(第4節),受刑之日已經成熟,好比後嗣到了年齡,預備領受產業。神忍耐他們已久,如今他們頑固犯罪到了極點,再多忍耐一天,都會虧缺神的榮耀。注意:忍耐被濫用,最終就是忍無可忍。如所羅門所言,罪人行惡過分,必不到期而死(傳道書7:17),必縮短緩刑期。

2.要叫她知道,她既然行惡,受左鄰右舍的蔑視和嘲笑,公義的神就任憑她受蔑視和嘲笑(第4節):我叫你受列國的淩辱和列邦的譏誚;離你近的,得以目睹耶路撒冷背道墮落,離你遠的,雖離得遠,仍覺得應該關注(第 5 節),無論遠近,都必譏誚你。他們緊跟神的時候也被鄰國譏誚,不過那是他們的光榮,並且神必滾去他們的羞辱。如今他們被譏誚,是因為背叛了神,那就理當受羞辱,說:耶和華是公義的。列邦嘲笑耶路撒冷,因為她所犯的罪名臭(她玷污了自己的名,顏面盡失),也因為她所受的刑罰極重,多亂,在苦難中煩惱不已。注意:在苦難中越是煩惱不已,往往越被周圍的人所恥笑。


受賄賂流人血,取利欺壓窮人
3.要叫她知道,神不喜悅她的惡行,極不喜悅,現在將來,都要見證她的不是(第13節):我因你所得不義之財,就拍掌歎息。神通過他的先知,又藉著天意,從天上顯明他的忿怒,只因他們不虔不義(羅馬書1:18),欺壓人的罪,殺人罪(在你中間所流的血),以及其它各樣的罪。注意:神眼見他的百姓走惡道,就足足地顯明他的忿怒,乃至他們不能推說沒有任何警告;他在擊打罪人之前,先自己拍掌。為此我們理當憎惡不義之財,憎惡欺壓的財利,擺手不受賄賂(以賽亞書 33:15),若有這樣的罪,神就向他們掄手(撒迦利亞書2:9)。

4.要叫她知道,她雖傲慢,自以為穩妥,卻根本不是審判者神的對手(第14節)。

(1)她應當知道,她所配得的毀滅終必臨到:我耶和華說了這話,就必照著行。他信守他的應許,也必信守他的警告,因他不像人,絕不反悔。

(2)她以為她有能力與神相爭,以為抵擋得住他的審判。她公然藐視耶和華的日子;參考以賽亞書5:19。然而:

(3)她應當知道她全然不是他的對手:到了我對付你的日子1,你的心還能忍受嗎?你的手還能有力嗎?你以為你只需和像你那樣的人相爭,但你終究會知道,你已經落在了永生神的手裡。請注意看:

1欽定本將第 14 節中「懲罰你的日子」譯為「對付你的日子」。

[1.] 總有一天,神要對付罪人,那是追討的日子。他對付其中一些,領他們悔改,悔改的力量不可阻擋;他對付另一些,叫他們滅亡。今生他對付罪人,降災禍給他們,而尤其對付他們的日子是在永恆的日子,那時神忿怒的碗要完全傾倒出來,沒有限量。

[2.]神在對付罪人時向他們所發的忿怒不堪忍受,也不可阻擋。再剛硬的心也忍受不住,那是無人能承當的心靈憂傷(箴言18:14)。被定罪的罪人所受的折磨不能忘記,不能輕看,在折磨之下沒有倚靠。再強壯的手,也不能抵擋神忿怒的擊打,不能掙脫忿怒之日用來捆綁罪人的鎖鏈。誰曉得神怒氣的權勢(詩篇90:11)?

5.要叫她知道,她既然走外邦人的道,效法他們,就必飽受他們欺淩(第15節):「我不但要將你分散在列國,遠離故鄉,還要將你四散在列邦,飽受外邦人的虐待和欺侮。」她多有污穢,多有污穢的人,神雖用盡辦法潔淨她,她還不肯潔淨(耶利米書13:27),既然如此,他就用審判來除掉她的污穢;無可救藥的,他就將他們剿滅,心中向善的,他就叫他們悔改。

6.要叫她知道,神已經不認她,已經將她撇棄。神曾經是她的產業,是她的份,如今(第16節):「你的產業就是你自己2,你好自為之吧,神不再為你謀利益。」注意:人若任憑情慾占上風,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以情慾為份。人若決意要當自己的主人,那麼他的安慰和快樂就只能靠自己,不能有別的指望,那將是極其悲慘的份。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6:2)。你生前享過福(路加福音16:25)。這裡所說的也是一樣:「你的產業就是你自己,那時你就悔之莫及,不得不在列國人的眼前承認,我是耶和華,唯有我才是我百姓真正的產業。」 注意:神是我們的產業,人若失去,就會明白這產業的價值。

2欽定本將第16節中「你必因自己所行的被褻瀆」譯為「你的產業就是你自己」。

 

耶路撒冷的罪行(主前591年)

17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18「人子啊,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他們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都是銀渣滓。19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都成為渣滓,我必聚集你們在耶路撒冷中。20人怎樣將銀、銅、鐵、鉛、錫聚在爐中,吹火熔化;照樣,我也要發怒氣和忿怒,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熔化你們。21我必聚集你們,把我烈怒的火吹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在其中熔化。22銀子怎樣熔化在爐中,你們也必照樣熔化在城中,你們就知道我 - 耶和華是將忿怒倒在你們身上了。」

以色列家成為渣滓,聚在爐中熔化
同樣悲哀的曲調仍在彈奏,還加上各樣的變化,令其更生動,更感人。先知在此要表示,至少在此向他表示,以色列全家都成了渣滓,既是渣滓,就都必燒滅。大衛在論到世上的惡人所說的,這裡在論到會眾當中敗壞墮落的惡人時同樣適用:凡地上的惡人,你除掉他,好像除掉渣滓(詩篇119:119)。

I。看看這裡如何形容以色列家的墮落。在大衛和所羅門年間,那國曾是金頭,王國分裂時成了銀膀臂(但以理書第2章)。可如今:

1.它已墮落成更低級的金屬,與先前相比,毫無價值可言:都是爐中的銅、錫、鐵、鉛,有人理解為在他們當中的各類罪人。是銅,象徵他們當中有人在惡道上頑固不化,臉無羞恥(箴言7:13),恬不知恥;以前他們的鞋是銅的,鐵的(申命記33:25),如今他們的額變成了銅(以賽亞書48:4)。是錫,象徵他們當中有很多人用虛假的虔誠掩蓋自己的過犯,表面裝得好看,沒有內在的價值。是鐵,象徵他們當中有人性情兇殘,喜愛爭鬥,好比鐵器時代的個性。是鉛,象徵他們遲鈍、麻木和愚蠢,對惡事軟弱柔順,對良善卻沉重,不為所動。黃金何其失光!純金何其變色(耶利米哀歌4:1)!耶路撒冷的墮落就是如此可歎!這還不是最糟糕的;這些金屬雖價值不大,卻還都有點用。然而:

2.以色列家在我看為渣滓。無論在她眼中如何,在鄰國眼中如何,在神眼中,她都是渣滓。他們曾是銀子,現在是銀渣滓;這個詞用來形容骯髒、劣質、無價值之物,在洗濯、熔化、提煉過程中,從銀子分離出來的渣滓。注意:罪人在神眼中看為渣滓,卑劣、可鄙、無價值,好比壞得不可吃的無花果(耶利米書24: 8);口稱信神的人一旦墮落,尤其是這樣。毫無用處,一無是處,自己沒有恒心,也不造就人。

II。如何預言墮落的以色列家必慘遭滅亡。眼下他們都聚集在耶路撒冷城內;全國各地的人都逃到那裡去,如逃城一般,不只是因為那是個堅固城,也因為那裡是聖城。現在神告訴他們,眾人逃到耶路撒冷,只為平安,實際上是各樣金屬聚集在熔爐裡,要被熔化,將渣滓分離出來。他們在耶路撒冷中,被敵軍團團圍住;既被圍住:

1.神的怒火就必在這爐中點火,吹火熔化,猛烈燃燒(第20-21節)。神要將他們聚集在他的怒氣和忿怒之中。吹火往往發出大響聲,神的審判臨到耶路撒冷也必如此。神一旦起來,向惹怒他的民施行審判,一旦想到自己的榮耀,想到要警示別人,那時就可說他把烈怒的火吹在罪孽和罪人身上,把窯燒熱,比尋常更加七倍(但以理書3: 19)。

2.各樣金屬聚集在一處,一同熔化;一系列的審判猶如熊熊大火,他們必被燒盡,失去原有的形狀和力量,在神的忿怒面前全然站立不住。各樣的罪人要一同熔化,一同墜落,好比銅和鉛在同一個爐子裡,又好比樹木捆成捆,留著燒。他們聚集在耶路撒冷,作為防禦的所在,但神將他們聚集此地,作為行刑的所在。

3.神要將他們留在爐中(第20節):我要將你們聚在爐中,留在那裡3。神若將他的百姓聚在爐中,他必坐在一旁,好比煉金之人坐在一旁,掌握火候,確保不致過久;可是他將這些人聚在爐中,猶如將渣滓扔進去,意在燒滅,就會滿不在乎,任憑它留在爐中,如何西阿書5:14 所言:我必撕裂而去。

3欽定本將第20節中「將你們聚集放在城中」譯為「將你們聚在爐中,留在那裡」。

4.這樣一來,渣滓就必全然分離,煉淨金屬,凡不悔改的要滅亡,凡悔改的,則預備得拯救。除去銀子的渣滓就有銀子出來,銀匠能以做器皿(箴言25:4)。對付以色列家,其它辦法都不管用,這項審判必定奏效,必無人再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耶利米書6:30)。

 

譴責先知和祭司(主前591年)

23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4「人子啊,你要對這地說:你是未得潔淨之地,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25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他們吞滅人民,搶奪財寶,使這地多有寡婦。26其中的祭司強解我的律法,褻瀆我的聖物,不分別聖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又遮眼不顧我的安息日;我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27其中的首領彷佛豺狼抓撕掠物,殺人流血,傷害人命,要得不義之財。28其中的先知為百姓用未泡透的灰抹牆,就是為他們見虛假的異象,用謊詐的占卜,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耶和華沒有說。29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虧負困苦窮乏的,背理欺壓寄居的。30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絕這國,卻找不著一個。31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用烈怒的火滅了他們,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這裡說的是:

I。概述以色列地,表明它配得即將臨到的審判,也需要這些審判來煉淨。先知應當明確告訴她:「你是未得潔淨之地,不像金屬,尚未煉淨,所以需要再被放到爐中。各樣改革的途徑和方法均不奏效,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下在你以上。」無雨降在地上(耶利米書14:4),這是神在惱恨的日子對他們的審判之一。也可理解為:「你明知神不喜悅,即便是在惱恨的日子,也沒有雨降在你身上,你拒不接受先知的指示。」經上說先知的教訓淋漓如雨(申命記32:2)。也可理解為:「你受了管教仍不潔淨,你的污穢沒有除去,不像下了雨的街道。即便在惱恨的日子,你的污穢本該除去,卻顯得更可惡,好比乾旱中的城邑,沒有雨下在其上。」也可理解為:在惱恨的日子你一無所有,不能重新得力,得不到安慰,得不到神憐憫的雨露。那財主就是這樣,受折磨時得不到一滴水涼涼舌頭,也得不到雨。

II。具體譴責他們當中各階層的人,表示人人都加添國民的罪孽,無人減少,乃至惡貫滿盈,人人都一樣。

1.人人都敗壞了行為(創世記6:12),本該是最耀眼的美德榜樣,反倒成了作惡的領頭人。


先知如咆哮的獅子,祭司褻瀆聖物,首領如豺狼
(1)眾先知假意向眾人顯明神的心意,卻成了欺騙人的,吞吃人的(第25節),又藉著話語,叫人在惡道上越發剛硬,承諾必無刑罰,必然興旺,又藉著行為,肆無忌憚,不亞於任何人。其中的先知同謀背叛,背叛神,背叛信仰,背叛真先知,背叛所有的義人;他們同謀,同一個聲調, 好比亞哈的眾先知,向眾人保證在惡道上必有平安。注意:謊稱絕無錯謬之人大大吹噓合一,那不過是在暗中同謀抵擋真理的結果。撒但從不自相紛爭(路加福音11:18)。這些先知與殺人的和欺壓人的同謀,縱容保護他們作惡,用虛假的預言支持他們所行的,只要能分享利益就行。他們如咆哮的獅子抓撕掠物,想要毀滅誰,就向誰怒吼,叫他們驚恐,在別人眼中看為可憎,自己就成了主人:

[1.] 成了他們性命的主人:吞滅人民,作流無辜人血之人的幫兇,乃至很多本可平安為人妻的淪為愁苦的寡婦。凡是揭露他們假預言的,不受他們虛假使命所騙的,他們就將其逼迫致死。也可理解為:他們吞滅靈魂,迎合罪人,令其心生虛假的平安和徒然的指望,引誘他們走犯罪的路,導致永遠滅亡。注意:凡是引誘人作惡的,鼓勵人作惡的,都是吞滅靈魂的,是謀殺靈魂的。

[2.] 成了他們財產的主人。拿伯被殺,他們就奪了他的葡萄園;他們搶奪財寶,假意沒收,利用各樣手段侵吞寡婦的家產,像法利賽人一樣(馬太福音23:14)。也可能他們得財寶,作為說虛假迎合人之預言的酬勞,如彌迦書3:5所言:凡不供給他們吃的,他們就預備攻擊他。經上說在耶路撒冷就有這樣的人冒充先知。

(2)眾祭司作為專職教師,又受託管理聖物,本該向假先知問罪,但卻和他們一樣糟糕(第26節)。

[1.] 他們本該謹守神的律例,本該教導別人也謹守,但自己卻干犯。他們不以祭司制度的律例為念,反倒公然干犯藐視,像何弗尼和非尼哈那樣。他們隨從自己的意念,不顧神的話。自己過不守本份的日子,豈能教導別人守本份呢?

[2.] 他們本該妥善管理神的聖物,約束別人不致褻瀆,但自己卻褻瀆神的聖物。有人按律不該吃聖物,他們允許他們吃。他們藐視耶和華的律例。處理聖物的手如此不潔淨,實際上就是褻瀆聖物。

[3.] 他們自己不按律法的規定區分聖的和俗的,潔淨的和不潔淨的,也不叫人區分。律法規定不能進神之院的,他們不禁止,也不教導百姓如何謹守律法,區分潔淨的和不潔淨的食物,在時間和地點的事上區分聖的和俗的;他們生活放蕩,也鼓勵別人如此行。

[4.] 他們遮眼不顧神的安息日;不在乎安息日,無論神的安息日是否成聖,在他們都一樣;若有謹守安息日的,他們不支持,若有干犯安息日的,他們也不約束,連他們自己都不看重安息日;看見那日有人作工,就只是眨眼睛,本該在安息日檢點眾人的行為,他們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神的安息日乃是神親自設定的,有其自身的榮美,值得尊重,他們卻遮眼不看,不願意看其中的榮美。

[5.] 因著這一切,就連神也在他們中間被褻慢;他的權柄被輕看,他的良善被低估,他的聖潔受到最大程度的冒犯和藐視,真是難以想像。注意:人若褻瀆聖經的榮耀,安息日的榮耀,聖物的榮耀,就是褻瀆神的榮耀;神以聖經、安息日和聖物為重。

(3)眾首領本當行使權柄解決這些問題,但他們和別人一樣,干犯起律法來膽大妄為(第27節):他們仿佛豺狼抓撕掠物;權柄一旦沒有公義和良善的引領,就會這樣。

[1.] 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驕傲和野心,變得驕橫,變得強大。

[2.] 他們只顧滿足自己的惡念和復仇心,殺人流血,傷害人命,凡擋道的,在任何事上不順從他們的,就淪為他們兇殘本性的犧牲品。

[3.] 他們只顧自己貪婪,要得不義之財,欺壓屬下。有詩曰:得財總是甜美的,哪顧得從何而來,錢哪!錢哪!無論公平還是詭詐,都要勢在必得。不過,他們雖大權在握,足以欺壓人,但又如何向自己的信譽和良心交代呢?這裡告訴我們(第28節):先知為他們用未泡透的灰抹牆,以神的名義告訴他們(真是邪惡到了極點!),說這樣做無傷大雅,說他們可以隨心所欲處置屬下的性命和財產,還說如此逼迫人,不僅沒有錯,反倒是替神辦事;於是就堵住了良心的口。他們還當眾說如此行是公義的,甚至誇大其詞,說是為公眾利益著想,於是就挽回了他們的聲譽,叫受欺壓的屬下敢怒而不敢言。注意:用灰抹牆的先知是吞吃人命之首領的大支持者,但最終必顯明是大騙子,因為他們用未泡透的灰抹牆,那灰根本沾不住,那牆也站立不穩。他們謊稱自己是先見,其實只能看見虛假的異象;他們謊稱自己是占卜的,其實用謊詐的占卜;他們謊稱有來自天上的使命,所說的盡都真實,如同福音,說:主耶和華如此說,其實都是假話,其實耶和華沒有說。

(4)手中稍有權柄的,就從眾首領學會如何濫用權柄(第29節)。本該控訴屬下受欺壓的,本該為受傷害之人爭取權益的,本該為他們爭取自由和財產的,自己反倒侵吞他們的財產:國內眾民一味地欺壓,慣行搶奪。富有的欺壓貧窮的,主人欺壓僕人,地主欺壓佃戶,甚至當父母的欺壓子女;做買賣的也想盡辦法相互欺壓。這樣的罪一旦全民化,就必導致全民審判,以賽亞書3:5就是這樣警告的:各人受鄰舍的欺壓。虧負困苦窮乏的人,這是罪上加罪,因他們本該公平仁慈對待。由此可見,他們叛道是全面性的,這疾病是流行性的。


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卻找不著一個
2.無人出面為他們代求(第30節):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站在破口防堵,卻找不著一個。注意:

(1)罪孽在百姓四圍的護欄中開一道口子,福份從這口子流出去,禍患從這口子鑽進來,神從這道口子進來剿滅他們。

(2)有一種辦法,可站在破口防堵,免於神的審判,那就是藉著悔改、禱告和改革。摩西曾站在破口,為以色列民代求,轉離神的忿怒(詩篇106:23)。

(3)當神向罪惡的民伸出手來,要毀滅他們的時候,他也指望有人為他們代求,並且詢問是否有人,哪怕只有一人,足見他很願意施憐憫,也很喜悅施憐憫。哪怕只有一人站在破口,誠如亞伯拉罕為所多瑪代求,他就必看見,並且喜悅他。

(4)審判破門而入之時,如果禱告的靈被限制,乃至找不著一人向眾人說好話,也找不著一人替他們說好話,那民就有禍了。

(5)倘若如此,除了滅亡,還能有何指望呢?所以我將惱恨倒在他們身上(第31節),全然倒出,如潮水般傾倒在他們身上。但神的忿怒無論如何傷及一民,都是照他們所行的報應在他們頭上,神的審判不會過於他們所當得的,只會比他們所當得的要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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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西結書] 第二十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二十一章

刀已出鞘,從南到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


本章說的是:

I。解釋前章結尾處關於火燒樹林的預言,因為眾人埋怨說不明白(第1-5節);先知還得了指示,要顯得十分憂心(第6-7)。

II。進一步預言必有刀劍臨到這地,全地荒涼,這點十分強調(第8-17節)。

III。預見巴比倫王要逼近耶路撒冷,他用占卜的方式作決定(第18-24節)。

IV。向猶大王西底家發出宣判(第25-27節)。

V。預言亞捫人必亡於刀下(第28-32節)。由此可見,本章全都是警告。

 

向以色列發出警告:預言審判將臨(主前592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2「人子啊,你要面向耶路撒冷和聖所滴下預言,攻擊以色列地。3對以色列地說,耶和華如此說:我與你為敵,並要拔刀出鞘,從你中間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4我既要從你中間剪除義人和惡人,所以我的刀要出鞘,自南至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5一切有血氣 的就知道我 - 耶和華已經拔刀出鞘,必不再入鞘。6人子啊,你要歎息,在他們眼前彎著腰,苦苦地歎息。7他們問你說:『為何歎息呢?』你就說:『因為有風聲、災禍要來。人心都必消化,手都發軟,精神衰敗,膝弱如水。看哪,這災禍臨近,必然成就。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先知在前章結尾處忠實傳遞了神所託付給他的話,和他所領受的完全一樣,沒敢加上自己的評論;可就在他申訴眾人責備他說比喻的時候,耶和華的話再次臨到他,將那段預言性的話解釋出來,好叫他讓眾人知道其中的含義,叫他們閉口無言。在神的審判席前,人人都無可推諉,人人都當閉口。注意: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哥林多前書14:13)。我們向人談論有關靈魂的事,應當致力於明確,要用最容易明白的方式表達自己。基督將比喻講給門徒聽(馬可福音4:34)。

1.先知在此領受指示,要向誰瞄準這預言的箭頭。他應當面向聖所滴下預言(第2節),面向聖地迦南,聖城耶路撒冷,聖所殿宇。這些都是極受尊崇的地方,超過別處,但只因已被玷污,原本要在聖所滴下恩言的,如今要滴下預言攻擊他們:你要攻擊以色列地。以色列有先知,有預言,這是他們的榮耀,但先知和預言既然被輕看,就要轉過來攻擊他們。錫安原本用這武器抵擋仇敵,如今既不知如何珍惜,就被自己的武器所擊打,這是公義的。

2.先知領受指示,並且要指示眾人,那即將燒滅南方樹林的火是什麼意思:那火象徵出鞘的刀,爭戰的刀,要使那地荒涼(第3節):看哪!以色列地啊!我與你為敵!神與一民為敵,沒有比這更悲慘的;他若與我們為友,那麼無論誰與我們為敵,都不必害怕,但他若與我們為敵,那麼無論誰與我們為友,我們都沒有指望。口稱信神的一旦背叛他,原本與他們為友的神,就與他們為敵。那火是神點起來的嗎?這裡所說的刀是他的刀,是他所預備的,他也必將使命賦予它;他的刀原本悄無聲息,並無威脅,是他拔刀出鞘。注意:若有刀出鞘攻擊列邦,我們就必須注目於神的手,承認這其中有神的手。這火要燒滅一切青樹和枯樹(20:47)嗎?同樣地,這刀要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義人和惡人一同有份於國中的普遍災禍,義人從以色列地剪除,被擄去巴比倫,儘管很少有人從活人之地被剪除;災禍剛開始的時候,像但以理和他的夥伴、像以西結那樣的優秀人才被剪除,離開以色列地,前往巴比倫,這對以色列地是個大大的不祥之兆。不過,雖然刀劍要將義人和惡人一併剪除(或吞滅這人或吞滅那人;撒母耳記下11:25),但我們千萬不能以為神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創世記18:25)。不是那樣的;天意仿佛一視同仁,但神的恩典和安慰大不相同。好無花果被送往巴比倫,是使他們得好處(耶利米書24:5-6)。義人和惡人都遭遇一樣的事(傳道書9:2),這不過是表面現象。但這體現了神對以色列地大大不悅。他的眼目不顧惜以色列地,我們大可說:他的眼必不顧惜,但並非不顧惜其中的義人。既然那裡沒有足夠的義人,那麼其中僅存不多的義人一同遭災,就更加彰顯神的公義,而神的慈愛必通過別的途徑臨到他們。那火從南到北,人的臉面都被燒焦(20:47)嗎?這刀也要自南至北攻擊一切有血氣的,猶如神的刀,帶著使命而去,不容相爭,又帶著能力而去,不可阻擋。凡有血氣的都必知道是神使火著起(20:48)嗎?他們都必知道他已拔刀出鞘(第5節)。還有,這火必不熄滅(20:48)嗎?照樣,耶和華的刀面對猶大和耶路撒冷拔出,刀鞘就扔掉:必不再入鞘,直到全然成就。


先知歎息,彎腰,百姓問為何歎息
3.這裡吩咐先知,要因即將臨到的這些災禍,表達他自己的憂思和關切,努力叫眾人也有同感。傳完了話要歎息(第6節),要彎著腰,深深歎息,表現得像是心碎一般,苦苦地歎息,還有別的痛苦表情,並且要公開,當著眾人的面,好叫這番話不只是感動他們的耳朵,也感動他們的眼睛,願他們的耳朵和眼睛都動起來。先知要歎息,雖然對他而言十分痛苦,令他心酸,雖然眾人當中的褻慢人會嘲笑他,說他是裝模作樣的傳道者。但我們若果顛狂,是為神(哥林多後書5:13),若果這就是卑微,那我們也必更加卑微(撒母耳記下6:22)。注意:傳道人若想要說什麼話打動別人,就應當表現出自己已被這些話真誠打動,為了達到傳道的目的,甘願忍受可能導致自己尷尬的任何事。眾人看見先知深深歎息,卻看不見任何歎息的緣由,他們就會問:為何歎息呢?你如此歎息,必有深意,告訴我們吧。他就要回答說(第7節):「因為有風聲,有很不好的風聲,我們很快就會知道;災禍要來,審判將至,速速臨到,那時你們都要歎息;不,歎息還不夠,人心都必消化,精神衰敗;你們的勇氣都必蕩然無存,沒有任何心思激勵人。一旦人心消化,精神衰敗,自然手都發軟,不能打仗,膝弱如水,不能逃跑,也不能堅守陣地。」若有神與他們為友,哪怕體力和心力不濟,神也必是他們心裡的力量,但神與他們為敵,一旦人心消化,就無藥可救,就會心意驚惶,像伯沙撒那樣(但以理書5:6)。但人有時會虛驚一場,這次是否也是那樣呢?事後是否會證明不必如此呢?不,看哪!這災禍臨近,必然成就。這不是聳人聽聞,是按著該受的敬畏曉得神的忿怒(詩篇90:11),這災禍之大,超過所預料的。

 

預言審判將臨(主前592年)

8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9「人子啊,你要預言。耶和華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刀,是磨快擦亮的;10磨快為要行殺戮,擦亮為要像閃電。我們豈可快樂嗎?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11這刀已經交給人擦亮,為要應手使用。這刀已經磨快擦亮,好交在行殺戮的人手中。12人子啊,你要呼喊哀號,因為這刀臨到我的百姓和以色列一切的首領。他們和我的百姓都交在刀下,所以你要拍腿歎息。13有試驗的事;若那藐視的杖歸於無有,怎麼樣呢?這是主耶和華說的。14「人子啊,你要拍掌預言。我 - 耶和華要使這刀,就是致死傷的刀,一連三次加倍刺人,進入他們的內屋,使大人受死傷的就是這刀。15我設立這恐嚇人的刀,攻擊他們的一切城門,使他們的心消化,加增他們跌倒的事。哎!這刀造得像閃電,磨得尖利,要行殺戮。16刀啊,你歸在右邊,擺在左邊;你面向哪方,就向那方殺戮。17我也要拍掌,並要使我的忿怒止息。這是我 - 耶和華說的。」


刀磨快擦亮,像閃電,要行殺戮
這又是一段刀劍的預言,用十分生動的方式傳遞;這裡所用的語句比較複雜,令解經家們困惑。前面的經文說刀已出鞘,這裡說這刀預備行刑,並且吩咐先知要為之哀慟。請注意看:

I。如何形容這刀。

1.這是磨快的刀,為要傷人,為要行殺戮。神的忿怒令其鋒利,神無論用何器皿施行審判,都會令其充滿力量、勇氣和憤怒,照著所當行的事。有利劍從基督口中出來(啟示錄19:15)。

2.這是擦亮的刀,為要像閃電,叫面對這刀的人驚恐。這有點像發火焰的劍(創世記3:24)。若在刀鞘裡太久不用生了鏽,就要磨快擦亮;在神忍耐的日子,審判延遲的日子,神的公義也許暫時無光,但終必發出光來,如閃電一般。

3.這是得勝的刀,不可阻擋(第10節):它藐視我兒子的杖,視如各樹1。神曾說過:以色列是我兒子,是我的長子。那民的政權稱為杖,堅固的杖;我們在19:11見過他們用堅固的枝幹做掌權者的杖。然而神公義的刀一旦拔出,就藐視這杖,視如無有;那雖是堅固的杖,是他兒子的杖,也不過如各樹一般。口稱信神的民一旦背叛他,悖逆他,他的刀就藐視他們。在他面前,他們算什麼?不過像別的民一般。註腳對這刀的解釋不同:這是我子的杖;我們知道神在詩篇2:7說的是誰: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詩篇2:9 又說:你必用鐵杖打破他們。這刀就是那鐵杖,藐視各樹,將其折斷。也可理解為:這刀是我兒子的杖,是管教的杖,要責罰神百姓的過犯(撒母耳記下7:14),而不是將其剪除。對別人,這是刀,對我兒子,這是杖。

1欽定本將第10節中「罰我子的杖藐視各樹」譯為:它藐視我兒子的杖,視如各樹。

II。這刀如何交在行刑者手裡:「這是我兒子的杖,已經交給人,為要應手使用(第11節),成就拔刀出鞘的目的。這刀交給人,不為擊劍玩耍,而是行殺戮。我的兒子把戰爭的刀用作公義的刀,審判的事都交給他。這刀造得像閃電,包裹起來2(第15節),妥善保管,又乾淨又鋒利,要行殺戮,不像歌利亞的刀,用布包裹,當作紀念品(撒母耳記上21:9)。」

2欽定本將第15節中「造得像閃電,磨得尖利」譯為:造得像閃電,包裹起來。

III。這刀如何受引領,奉差遣到誰那裡去(第12節):要臨到我的百姓;他們必倒在這刀下。這裡一再重複,仿佛難以置信一般,說外邦人的刀要臨到神自己的百姓,甚至要臨到以色列一切的首領;作為民間首領所當得的尊貴和權勢,不能保他們平安,照樣,作為口稱信神之以色列的首領,也不能保他們平安。倘若任何時候有刀劍臨到神的百姓,他們心裡豈不是得安慰、足以武裝起來抵抗任何威脅嗎?是的,只要他們的行為與神百姓的行為相稱;但這些人沒有做到這點,所以這恐嚇人的刀就要臨到那自稱是神百姓的人。注意:義人不但免於禍患,也不懼怕禍患,惡人則不但被刀劍所攪擾,還被刀劍的恐嚇所攪擾,只因自己良心不安。這刀尤其針對尊大的人,因為他們是民中最大的罪人,因他們齊心將軛折斷,掙開繩索(耶利米書5:5),是帶頭犯罪的,所以神特別要針對他們。使大人受死傷的就是這刀(第14節)。雖然他們準備了退隱藏身之處,自以為平安,然而這刀要進入他們的內屋,將他們找出來,好比埃及之災中的青蛙,總有辦法進入首領的房屋(出埃及記8:3)。這刀,這鋒利的刀尖,要攻擊他們的城門,攻擊他們的一切城門(第15節),攻擊他們以為能抵擋這刀、能保護自己的一切堅固城。注意:再堅固的城門,哪怕是銅牆鐵壁,守衛森嚴,也抵擋不住神審判的刀鋒。審判的刀鋒一旦指向罪人:

1.他們就害怕有最糟糕的結局:他們的心消化,乃至無力抵抗。

2.最糟糕的結局就要臨到;無論如何抵抗,都不管用,都要滅亡,加倍滅亡。這刀具有普遍的使命,奉差遣到處殺戮,我們又何必觀看它面向哪方呢?「刀啊,你歸在右邊,擺在左邊(第16節),所到之處,都會發現可憎之人,因為無人沒有罪過,你有權柄向他們行刑,因為無人免於刑罰;你面向哪方,就向那方挺進,好比約拿單的刀,非流血不退縮,非剖勇士的油不收回(撒母耳記下1:22)。」注意:世界充滿惡人,神的審判所到之處,都有工要做,都能找到做工的對象。在世上,那火不會因為缺柴而熄滅。並且神有很多方法對付罪人,乃至他公義的刀至今仍像起初握在基路伯手中那發火焰的劍,四面轉動(創世記3:24)。

IV。這刀的性質如何,對神的百姓有何用意,有何限制(第13節)3。這是管教,本意是管教;對別人是刀,對他們是杖。這句安慰人心的話夾在驚恐的話中,儘管顯得有些模糊。

3欽定本將第13節譯為:因為這是個試驗,倘若這刀連杖都藐視,怎麼辦呢?不會的,這是耶和華說的。

1.神的百姓開始擔心這刀竟然要藐視杖,要憤憤而來,甚至輕看自己只能作為杖的使命,不記得自己的範圍,成了真正的刀,甚至面對神自己的百姓也成了刀。他們擔心迦勒底人的刀本是神惱恨的杖(以賽亞書10:5),但卻不願被當成杖,反倒成了斧,向用斧砍木的自誇,又好比杖舉起那非木的人(以賽亞書10:15)。也可理解為:倘若這刀連杖都要藐視,怎麼辦呢?就是說:那刀如果連先前的杖都藐視,譬如西拿基立的杖,視如無有,怎麼辦呢?倘若後來不再是管教的杖,而是毀滅的刀,要徹底剷除我們的會眾和國民,怎麼辦呢?這樣的想法雖屬膽怯,但很少有人擔心。注意: 威嚇的災禍一旦逼近,我們就該認真思想其最壞的結果,並且妥善預備。倘若這刀藐視支派或權杖,藐視猶大支派和大衛家,怎麼辦呢?(有人將這裡的杖理解為大衛家的權杖)倘若這刀意在毀滅我們的政權,怎麼辦呢?儘管如此,耶和華還是公義的,他必施恩典。

2.然而這些擔心得到了安撫,確保不會如此;這刀不會忘乎所以,也不會忘記自己奉差遣的使命:這是個試驗,僅此而已。差遣它的,也隨己意使用它,隨己意設定界限。它狂傲的浪要到此止住(約伯記38:11)。注意:神的審判逼近之時,神的百姓見狀極其驚惶,但無論對別人如何,對他們仍不過是試驗,這對他們而言是極大的安慰;試煉之後,必如精金(約伯記 23:10);信心得試驗,就得堅固。

V。先知和眾人都應當在這些審判面前動容。


刀進入內屋,攻擊城門
1.先知在宣告這些審判的時候要十分嚴肅。要說:有刀!有刀(第9節)!不要刻意說好聽的,不要用各樣典雅的表達;城中著火,人們不用那樣的話發通知,都是帶著驚恐悲哀的聲音喊叫:著火了!著火了!先知也應當這樣喊叫:有刀!有刀!要在講道中一連三次重複4。神說一次,兩次(約伯記33:14),甚至三次;如果世人最後還是聽進去了,那就好了。神的旨意運行,是一連三次重複,因為尼布甲尼撒第三次攻打耶路撒冷,就將其徹底終結。對於惹怒神的民,毀滅是漸漸臨到,但最後必徹底臨到。不過這還不夠,先知不僅要像使者,大聲宣告要打仗了:有刀!有刀!一連三次,還要如同身臨其境一般,要呼喊哀號(第12節),因這刀所導致的荒涼而悲哀歎息,不僅同情受害者,還要感同身受。第14節又說:你要拍掌預言,兩手交叉,像是感歎荒涼,或作拍掌,像是藉著預言鼓動導致荒涼的器皿,又像旁觀者,因審判的迅猛而感到驚訝。先知要拍掌,因為神說他也要拍掌(第17節)。神急急向他們作出判決,所以先知也當表現得急急宣告判決。神拍掌和先知拍掌一樣,都是對他們的惡行表示聖潔的義憤,只因他們的惡行實在驚訝。巴勒向巴蘭生氣的時候也拍起手來(民數記24:10)。注意:若有人本可得救、後來卻滅亡,神和他的使者就向他們發怒,這是公義的。有人將其理解為表達誇勝或狂喜,與以賽亞書1:24相吻合:哎!我要擺脫我的對頭5,又與箴言1:26相吻合: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接下來的話就是順理成章的:並要使我的忿怒止息,不僅成全,還要滿意。請注意這判決是何等莊嚴,帶有何等的權柄:「這是我耶和華說的,我有能力成就我所說的,我也必成就我所說的。我既然說了,就決不收回。我既然說了,誰能反駁呢?」

4欽定本將第14節中「一連三次加倍刺人」譯為「一連三次重複」。

5欽定本將以賽亞書1:24中「我要向我的對頭雪恨」譯為「我要擺脫我的對頭」。

2.百姓在展望這些審判的時候也要十分嚴肅。這點在括弧中表達出來(第10節):我們豈可快樂嗎?先知似乎將此當成他歎息的緣由,好比尼希米書2:3一樣:耶路撒冷荒涼,我豈能面無愁容嗎?注意:我們在歡快之前,應當思想是否應該歡快。我們既被判要面臨這刀,既臥在神的忿怒和咒詛之下,豈可快樂呢?我們像外邦人行邪淫離棄神,豈可歡喜快樂呢(何西阿書9:1)?神的手已經伸出,要擊打我們,神的審判已經逼近這地,他藉著這些審判叫人哭泣哀號(以賽亞書22: 12),我們豈可快樂呢?會眾仍在彷徨,我們本當為約瑟的苦難擔憂(阿摩司書6:6),豈可像王和哈曼那樣快樂呢(以斯帖記3:15)?

 

預言審判將臨(主前592年)

18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19「人子啊,你要定出兩條路,好使巴比倫王的刀來。這兩條路必從一地分出來,又要在通城的路口上畫出一隻手來。20你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亞捫人的拉巴;又要定出一條路,使刀來到猶大的堅固城耶路撒冷。21因為巴比倫王站在岔路那裡,在兩條路口上要占卜。他搖簽(原文是箭)求問神像,察看犧牲的肝;22在右手中拿著為耶路撒冷占卜的簽,使他安設撞城錘,張口叫殺,揚聲呐喊,築壘造臺,以撞城錘,攻打城門。23據那些曾起誓的猶大人看來,這是虛假的占卜;但巴比倫王要使他們想起罪孽,以致將他們捉住。」24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們的過犯顯露,使你們的罪孽被紀念,以致你們的罪惡在行為上都彰顯出來;又因你們被紀念,就被捉住。25你這受死傷行惡的以色列王啊,罪孽的盡頭到了,受報的日子已到。26主耶和華如此說:當除掉冠,摘下冕,景況必不再像先前;要使卑者升為高,使高者降為卑。27我要將這國傾覆,傾覆,而又傾覆;這國也必不再有,直等到那應得的人來到,我就賜給他。」

先知在前面的經文向他們表示刀劍將臨,這裡則向他們表示那刀劍是沖著他們而來,叫他們別以為有辦法令其轉向。


巴比倫王站在岔路口占卜
I。先知要看見,並且指出,迦勒底的軍隊正向耶路撒冷挺進,至高權力已作此決定。先知要定出兩條路,就是要在紙上畫出兩條路來(第19節),好比畫地圖一樣;要將巴比倫王的軍隊帶到這兩條路的岔路口,在那裡駐紮。這兩條路必從一地分出來;當他們來到此地,一條路通向亞捫人的首府拉巴,另一條通向耶路撒冷,那時就停住;他雖決意要毀滅這兩處,卻不能決定先取何處;謀士獻策,令他舉棋不定。這刀可能去拉巴,也可能去耶路撒冷中的猶大。猶大地的很多居民此時都已躲避在耶路撒冷,該城的安危關係到全國的利益,所以稱作猶大的堅固城耶路撒冷;該城固若金湯,占盡天時地利,被認為是堅不可摧的(耶利米哀歌4:12)。先知要形容巴比倫王正在兩難之間(第21節),因為他站在岔路那裡,站在那裡,思想應該走哪條路。他雖是很有遠見、很有信心的王,但又似乎不明白自己的利益,也不明白自己的心思。唯願聰明人不要誇耀自己的智慧,大能的勇士不要誇耀自己的能力,即便是隨心所欲的,也往往不知所措。這裡請注意看:

1. 他用何方法作決定:用占卜的方法,求問高處無形的能力,可能用拈鬮的方式求問天意,所以他擦亮箭頭6,當作拈鬮的簽,表示莊嚴。可能一支箭上寫有耶路撒冷的字樣,另一支箭上寫著拉巴,先從箭袋裡抽出哪支來,就決定先攻打那裡。也可能他向假神求問方向:求問神像,指望聽到什麼回應。也可能是占卜師觀看祭物的特徵:察看犧牲的肝,看那位置預示好運還是厄運。注意:世上的聰明人遇到難事,就指望求得上天的指示,令他們的驕傲威風掃地;同樣地,遇到這樣的事本當求問天意,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言16:33),只需禱告,堅信這簽不是憑運氣,而是出於神,就已足夠,他們卻用如此荒唐的方式求籤,體現了他們的愚昧。他終於作了決定。 哪怕是這些犯罪的行徑,神也用來成就他的旨意,引他往耶路撒冷去(第22節)。為耶路撒冷占卜的簽,剛好落在他右手,按搖簽的法則,決定他取那條路。注意:神定意要人所行的,他也必藉著天意引他前往,儘管他們也許不知道自己正在受引領。好,既然耶路撒冷成了攻擊的目標,他就大舉進攻,包圍了那重地。他命定軍官,指揮大軍圍城,張口叫殺,吩咐軍士,向他們喊話,鼓舞士氣。一聲令下,要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團團圍住,築壘造臺。哎!世人彼此殘殺,手段何其慘烈,代價何其高!

6欽定本將第21節中「他搖簽求問神像」譯為「他擦亮箭頭,求問神像」。

 

攻城錘撞擊城門
II。先知要向百姓和君王指出,是他們自己犯罪,才導致這場毀滅臨到。

1.這是因為百姓犯罪(第23-24節)。他們輕看審判將臨的警告。以西結的預言在他們看來,是虛假的占卜,他們不為所動,不醒悟,不悔改。他們聽說尼布甲尼撒通過占卜,決定要攻打耶路撒冷,並且勢在必得,就嗤笑,自以為穩妥,管它叫虛假的占卜,因為他們曾起誓,就是曾與埃及人正式結盟,要倚靠埃及人的承諾,打破包圍圈,也可能是倚靠假先知的承諾。這也可能指他們曾向巴比倫王起誓效忠,後來卻違背了誓言,只因他們如此詭詐,神就任憑他們盲目判斷,把最嚴正的警告當作虛假的占卜。注意:若有人把最神聖的誓言當成兒戲,自然也會把最神聖的聖言當成兒戲,這不奇怪;滿腦子都是褻瀆,哪裡停得下來?只是他們的不信能廢去神的信嗎?只因他們自以為穩妥,就真的安全了嗎?決不會;不僅不會,反倒因為輕看神的警告這項罪,其它的罪也要被紀念,如今要被追討,就是他們咎由自取。

(1)眼下的惡顯露出來。如今神與他們相爭,他們卻偏行己路,死不悔改,乃至無論如何替自己辯護,都只不過是加重自孽;如今叫他們悔改的呼聲達到了最高點,他們的惡行也達到了最高點:「以致你們的罪惡在行為上都彰顯出來。你們無論如何轉身,都顯出黑暗的一面。」這對我們每個人來說都是千真萬確的;凡是活著的,沒有不犯罪的,並且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我們的事奉再好,也有軟弱,有愚昧,有瑕疵,哪怕是我們願意為善的時候,也有惡與我們同在(羅馬書7:21),乃至我們可以懷著憂愁和羞恥的心說,我們所行的,所說的,都有過犯顯露,都見證我們的不是,我們若在律法以下,就必滅亡。

(2)先前的惡也被紀念:「使你們的罪孽被紀念,不是你們自己紀念,乃至悔改,而是公義的神紀念,乃至清算。是你們犯罪,使得你們祖宗的罪孽被紀念,向你們追討;不然你們不會因他們的罪而受擊打。」注意:人唯有顯露現在的罪孽,表示先前的罪孽沒有悔改,神才會紀念他們先前的罪孽。

(3)為了叫他們因先前的惡和現在的惡一同受罰,他們要被交與毀滅者,要被捉住(第23節):神所命定的手要捉住你們,叫你們無法掙脫。 經上說世人是神的手,用來行使他的公義(詩篇17:14)。注意:人若不願被神恩典的話語所捉住,到頭來就要被他忿怒的手所捉住。

2.這也是因為君王犯罪。西底家是以色列的王,先知在此以神的名義向他發話;如果他不是以神的名義說話,就不會如此大膽,如此直率;一個人豈能對君王說:你是邪惡的(約伯記34:18)?

王冠被摘下,冠冕被除
(1)如何形容他(第25節)。你這褻瀆行惡的以色列王啊7!他不如幾個前任那樣壞,但也是夠糟糕的。他褻瀆,凡是美德和神聖的盡都失去。他行惡,在民中提倡罪孽;他犯罪,又使以色列陷在罪中。注意:任何人褻瀆行惡都很糟糕,而君王褻瀆行惡,尤其是以色列王褻瀆行惡,那就是最糟糕的;他作為以色列人,本該好自為之,作為君王,本該作好榜樣,正面影響周圍的人。

7欽定本將第25節中「你這受死傷行惡的以色列王啊」譯為「你這褻瀆行惡的以色列王啊」。

(2)如何宣告他的下場。罪孽的盡頭到了;惡貫已經滿盈,因而受報的日子已到,受刑的日子,報應的日子。注意:行惡褻瀆之人也許倡狂一時,但他們的日子定會臨到。所發出的判決是:

[1.] 西底家要被廢黜。他拋棄了自己的王冠,決不能再戴上;他因褻瀆,褻瀆了自己的王冠,那王冠就必被扔在地上(第26節):當摘下冕。王冠和冠冕都是可以丟失的,唯有在另一個世界,才有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永不震動的國。迦勒底譯本是這樣詮釋的:當除掉大祭司西萊雅的冠冕,我也必除掉西底家王的王冠,兩者都不能留在原處,都當除掉。景況必不再像先前,不再像他以往那樣;今不如昔(原文如此),也許仍像以往那樣褻瀆行惡。注意:人因犯罪而失去尊榮。褻瀆行惡除去冠冕,摘下王冠,叫人面目全非。

[2.] 隨後國中必有大驚惶,大混亂。各樣的事都被翻轉。征服者隨心所欲,使卑者升為高,使高者降為卑,隨意升遷罷免,不論是非善惡。

[3.] 任何想要重建政權的企圖都被挫敗,歸於無有;特別是基大利的企圖,還有以實瑪利的企圖,他本是王家血脈(迦勒底譯本說的就是他);沒有一人能成事。我要傾覆,傾覆,而又傾覆,將這些企圖一一傾覆;神所推翻的,誰能重建呢?

[4.]這王朝必不再恢復,直到在彌賽亞手中永遠堅立。西底家之後不再有大衛家的王,直到基督臨到,這國屬他,他是大衛的子孫,應許要在他裡面全然成就,我就賜給他。神要把他祖大衛的位給他(路加福音1:32)。基督降世之前,王家的尊榮有很長一段時間黯淡無光,先知的靈也有很長一段時間銷聲匿跡,為的是使他在日子滿足的時候以君王和先知的身份發出光來,更加耀眼。注意:基督對教會和世界的主權和治理,是不容挑戰的;這國是屬他的。他既有此權利,就必在所定的時候得國:我就賜給他;哪怕是萬物傾覆,他也不會不得國,凡阻擋他的都必傾覆,給他讓路;參考但以理書2:45;哥林多前書15:25。這件事在此提到,是要叫那些擔心神給大衛的應許可能成空的人放心。神說:不會的,那應許是可靠的,彌賽亞國度必存到永遠。

 

亞捫人毀滅(主前592年)

28「人子啊,要發預言說:主耶和華論到亞捫人和他們的淩辱,吩咐我如此說:有刀,有拔出來的刀,已經擦亮,為行殺戮,使他像閃電以行吞滅。29人為你見虛假的異象,行謊詐的占卜,使你倒在受死傷之惡人的頸項上。他們罪孽到了盡頭,受報的日子已到。30你將刀收入鞘吧!在你受造之處、生長之地,我必刑罰你。31我必將我的惱恨倒在你身上,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又將你交在善於殺滅的畜類人手中。32你必當柴被火焚燒,你的血必流在國中,你必不再被紀念, 因為這是我 - 耶和華說的。」

這段關於亞捫人毀滅的預言出現在這裡(耶路撒冷毀滅後大約五年,尼布甲尼撒又剿滅了亞捫人),似乎是由於巴比倫王放棄攻打拉巴、轉向耶路撒冷所致。亞捫人聽聞此事,就變得狂妄起來,並向耶路撒冷誇口;但先知要叫他們知道,忍耐不等於解除,延遲不等於赦免;他們的日子也不久了,接下來就要輪到他們;而最後被吞滅,最後受刑,對他們而言毫無滿足可言。


亞捫人倒在刀下,被火焚燒
I。這裡指出亞捫人的罪,那是他們的淩辱(第28節)。

1.他們聽信假先知,那是自我淩辱;看來假先知不僅出現在猶太人當中,也出現在他們當中,他們裝模作樣,預言周圍各國雖有荒涼,他們卻能永保平安:「人為你見虛假的異象,行謊詐的占卜(第29節)。他們用平安的承諾來奉承你,你何其愚蠢,竟然受騙上當,還要說他們好話,使他們更加膽大妄為。」注意:人若在順境中自我陶醉,就必在逆境中自我淩辱。

2.他們在屬神以色列受苦時誇口,使他們苦上加苦,那是淩辱屬神的以色列,是極其野蠻的,極其不人道的。他們的占卜師吹噓他們比以色列更優秀,因為以色列被剪除,他們卻被放過,又吹噓他們必興旺,直到永遠,他們就變得極其狂妄,竟然要踏在被邪惡的迦勒底人所殺的以色列人的頸項上;迦勒底人有使命,要在以色列罪孽到盡頭的時候,在他們惡貫滿盈的時候,向他們施行神的審判。這點我們在後面還會見到(25:3 等)。注意:神的百姓受苦,審判從神的家起首,人人都應當戰兢,但人若踐踏苦難中的神的百姓,那就是加速自己滅亡。

II。這裡警告亞捫人必徹底滅亡,因為會眾的鄰邦所羞辱她的羞辱,必歸到他們身上(詩篇79:12)。讓我們來看看這警告和毀滅是何其可怕。

1.來自神的忿怒,因他憎恨對他百姓的羞辱和傷害,視作是對他的羞辱和傷害(第31節):我必將我的惱恨倒在你身上,好比硫磺和火。神的忿怒和惱恨哪怕是最小的一滴,尚且足以將患難、困苦加給作惡的人(羅馬書2:8-9),倘若他的忿怒和惱恨源源不斷而來,那會如何呢?我要將我烈怒的火噴在你身上,必在你身上熊熊燃燒。你必當柴被火焚燒(第32節)。注意:惡人咎由自取,成了神忿怒之火的柴,他們被火吞滅,火因他們就燒得更旺。

2.通過打仗的刀劍表現出來;先知應當向他們呼喊,如同先前向以色列人呼喊一樣,因為他們見以色列傾覆就誇口:有刀,有拔出來的刀(第28節;比較第9-10節)!這刀已經拔出來,已經擦亮,隨時可用。神的作為和他的預備相吻合。這刀一旦拔出來,就必不收回刀鞘(第30節),直到做成所命定的工。刀劍一旦拔出,就不收回,直到神叫它收回,只是他心志已定,誰能使他轉意呢(約伯記23:13)?誰能改變他的意圖呢?

3.所用的乃是善於殺滅的畜類人。這樣的惡人,具備人的才智,卻作野獸的工,具備人的理性,因而很有才幹,卻沒有人的憐憫,因而有才幹只為殺戮,這樣的惡人雖是人類的敗類,有時卻可用來成就神的意圖。神將亞捫人交在這樣的人手中,這是公義的,因為他們自己禽獸不如,見屬神以色列毀滅,就幸災樂禍。我們理當禱告,正如保羅希望別人為他代禱那樣,求神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帖撒羅尼迦後書3:2),脫離那些仿佛為作惡而造的人。

4.他們要被如此清算的地方:「在你受造之處,我必刑罰你,就是你在起初形成一民的地方,就是從那時起就定居的地方,也就是你似乎已經紮根的地方;你的生長之地必成為你的葬身之地。」注意:我們覺得最穩妥的地方,神可叫毀滅在那裡臨到,我們以為有權擁有、無可爭議的地,以為可居住、不受攪擾的地,神可從那裡將我們趕出去。你的血必流在國中,不只是流在邊境。最後,這必是不可逆轉的毀滅:你以為可東山再起,卻是枉然;你必不再被紀念,無人理會。參考詩篇9:6。人若企圖叫以色列的名永遠淪喪,自己的名反倒要被塗抹,這是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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