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本章說的是:
I。耶利米被囚,因他預言耶路撒冷被毀,西底家王被擄(第1-5節)。
II。他受神的指定,置買田地作為憑據,保證眼下的災禍在所定的時候必有好結局(第6-15 節)。
III。他在那時節向神獻上禱告(第16-25節)。
IV。神於是託付他傳話給百姓。
1.要他預言猶大和耶路撒冷必毀滅,只因他們犯罪(第26-35節)。
2.但同時要向他們保證,雖然這是全面性的毀滅,卻不是最終毀滅,遲早他們必再興旺,平安得回自己的地(第36-44節)。本章的預言,無論是警告還是應許,都和先前屢次出現的大致相同,但這裡有一些又特殊又精彩的細節。
預言審判;耶利米被囚(主前589年)
1猶大王西底家第十年,就是尼布甲尼撒十八年,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2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護衛兵的院內,在猶大王的宮中;3因為猶大王西底家已將他囚禁,說:「你為甚麼預言說,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他必攻取這城。4猶大王西底家必不能逃脫迦勒底人的手,定要交在巴比倫王的手中,要口對口彼此說話,眼對眼彼此相看。5巴比倫王必將西底家帶到巴比倫;西底家必住在那裡,直到我眷顧他的時候。你們雖與迦勒底人爭戰,卻不順利。這是耶和華說的。』」6耶利米說:「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7『你叔叔沙龍的兒子哈拿篾必來見你,說:我在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這地是合乎贖回之理。』」8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果然照耶和華的話來到護衛兵的院內,對我說:「我在便雅憫境內、亞拿突的那塊地,求你買來;因你買來是合乎承受之理,是你當贖的。你為自己買來吧!」我 - 耶利米就知道這是耶和華的話。9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10我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又請見證人來,並用天平將銀子平給他。11我便將照例按規所立的買契,就是封緘的那一張和敞著的那一張,12當著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和畫押作見證的人,並坐在護衛兵院內的一切猶大人眼前,交給瑪西雅的孫子尼利亞的兒子巴錄。13當著他們眾人眼前,我囑咐巴錄說:14「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要將這封緘的和敞著的兩張契放在瓦器裡,可以存留多日。15因為萬軍之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 說: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
從日期來看,本章已經十分接近迦勒底人徹底毀滅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那致命的一年。神的審判一步步臨到,但他們既然不藉著悔改,在他審判的路上迎上去,他就繼續與他們相爭,直到全地荒涼,也就是西底家作王第十一年;這裡所記載的發生在他作王的第十年。巴比倫王的大軍已在攻打耶路撒冷,將城團團圍住,用不了多久便可將其攻下;被圍的則死心塌地不肯投降,一定要堅持到最後。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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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巴比倫王的軍隊圍困耶路撒冷,先知耶利米囚在護衛兵的院內 |
II。只因他說了這樣的預言,就被囚於監中,不是普通監獄,而是設在王宮裡的高級監獄,在猶大王的宮中,並且不是嚴加看管,而是在護衛兵的院內,允許探視,可以放風,可得消息,還可免於狂徒的惡待;但那畢竟仍是監獄,西底家將他囚禁,只因他說了預言(第2-3節)。他在耶利米面前本當自卑,但他不但一點不自卑(歷代志下36:12),反倒鐵了心與他作對。他先前雖承認他是先知,還請他為他們求問耶和華(21:2),現在卻刑罰他說預言(第3節),將他囚禁,也許無意施加重刑,只是想禁止他不再說預言,但那也足以構成犯罪。不許神的先知說話,這雖然不如嘲笑或殺害先知那麼嚴重,仍是大大冒犯天上的神。可見罪人的心因為罪孽的欺詐,變得何其剛硬!神與他們相爭的原因之一,就是他們逼迫先知,西底家卻變本加厲,即便他已陷入深深的困境之中。倘若沒有神的恩典作工,困境也好,苦難也好,本身都不能叫人遠離罪惡。相反,這些審判不但沒有將他們變好,反倒變得更壞。
III。他在被囚期間,向一個近親買了位於亞拿突的一塊地(第6-7節等)。
1.人們也許想不到:
(1)先知在今世的事上竟然為自己打算;為什麼不能呢?傳道人雖不該被今生的事所纏累,但仍可為自己打算。
(2)無妻無子之人竟然置買田地。經上說(16:2)他沒有成家,但他生前仍可買地自用,死後留給親屬的後代。
(3)被囚之人竟然成了購買者;買地的錢從何而來?也許他平時生活簡樸,當祭司的俸祿稍有盈餘,這絲毫不影響他的品格;不過這想必不是因為眾人好心,他有盈餘不是因為他們慷慨。
(4)最令人費解的,是他明明知道全地即將荒涼,即將落入迦勒底人之手,還是要買一塊地;要地有何用呢?他買地,是神的旨意,他就順服,儘管那似乎是把錢扔掉一般。是他的親屬來求他買,不是他主動尋找;他無意以房接房,以地連地,那不過是巧合,並且可能是一筆好買賣;另外,這地是他當贖的(第8節),他若推辭,就是沒有盡到親屬的本份。他誠然可以合法拒絕,但他作為先知,遇到這樣的事,所行的理當捍衛先知的尊榮,理當盡諸般的義(馬太福音3:15)。這塊地位於祭司城邑的郊野,他若拒絕,這地在動亂的年代就有可能轉賣給其它支派的人,那就是違背律法的,他為了避免這樣的事發生,就決定將其買下。這也是善待他的親屬,他此時也許正等錢用。耶利米所擁有的很有限,但他願意將他所有的,都用在最能榮耀神、最能為朋友和國家謀利益的事上;他把這些看得很重,過於個人的利益。
2.關於這筆交易,有兩件事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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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便向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 |
[1.]他很誠實,支付的銀兩充足,平了銀子給他,並不還價,儘管他是近親。地價是十七舍客勒銀子,折合英鎊約為四十先令。這地價格如此便宜,也許只是一小塊田,年收益不高;另外,耶利米有承受之理,他只需買贖親屬的性命,產權自然歸他。有人覺得這只是定金,但若考慮到當時銀子短缺,土地價廉,就不會因價格便宜而感到奇怪。
[2.]他很謹慎,將各樣檔保存下來。文件當著證人的面畫押,一份封緘,一份敞開。一份是原件,一份是抄本;也可能封緘的那份自己保管,敞開的那份用作土地登記,供別人查看。這樣性質的事若能妥善謹慎處理,日後便可避免很多不義和爭執。置買文件當著證人的面,交在巴錄手裡,並吩咐他將檔保存在瓦器裡(象徵今世所能提供的最佳保護,不過是易碎之物,一碰就破),可以存留多日,為耶利米的後裔日後從被擄之地回歸時所用,那時他們也許能因這筆交易得好處。置買產權也許對後世有益,正所謂:善人給子孫遺留產業(箴言13:22)。
(2)這樁買賣有何用意。這是要表示耶路撒冷雖然被圍,整個國家即將荒涼,但將來在這地必有人再買房屋、田地,和葡萄園(第15節)。神先前指定耶利米不可娶妻生子,以實際行動來證明他預言耶路撒冷必毀滅的預言屬實,現在又指定他置買這地,以實際行動來證明他預言耶路撒冷必復興的預言屬實。注意:傳道人向別人所傳的,自己一言一行又都能證明自己相信,這是十分重要的;為此,為了加深聽眾的印象,他們往往必須刻苦己身,正如耶利米在這兩件事上所行的。神既然應許這地必歸還給他的百姓,耶利米就代表他的後裔得一份。注意:我們凡事都要憑信心,即便是處理世上的事,也要憑信心,在處理日常事務的時候定睛於神的旨意和應許。弗羅魯斯1曾提到羅馬人在第二次布匿戰爭中很英勇,具體表現在漢尼拔包圍羅馬、即將攻陷之際,圍城大軍所佔據的一塊地居然在那時掛牌出售,並且被人立即買下,堅信羅馬的勇士必打敗圍城大軍。我們豈不更有理由全然信靠神的話,一心擁戴最後必勝的錫安利益嗎?古人雲:我們雖受苦,決不永遠受苦。
1弗羅魯斯:第二世紀古羅馬歷史學家。
耶利米的禱告(主前58年)
16我將買契交給尼利亞的兒子巴錄以後,便禱告耶和華說:17「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18你施慈愛與千萬人,又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他後世子孫的懷中,是至大全能的神,萬軍之耶和華是你的名。19謀事有大略,行事有大能,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20在埃及地顯神蹟奇事,直到今日在以色列和別人中間也是如此,使自己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21用神蹟奇事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與大可畏的事,領你的百姓以色列出了埃及。22這地賜給他們,就是你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23他們進入這地得了為業,卻不聽從你的話,也不遵行你的律法;你一切所吩咐他們行的,他們一無所行,因此你使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們。24看哪,敵人已經來到,築壘要攻取這城;城也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你所說的話都成就了,你也看見了。25主耶和華啊,你對我說:要用銀子為自己買那塊地,又請見證人。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
我們在此看見耶利米向神禱告,因神向他顯明他關乎這國的意圖,要將其拆毀,日後還要重建;先知自己覺得有點困惑,他雖忠實傳遞了神的話,但回想起來,心裡實在摸不透其中的奧秘;他定要藉著禱告,將心裡的疑惑傾倒在神面前,才得安心。他感到困惑,不是因為他似乎作了一樁賠本的買賣,買了一塊沒什麼用的地,而是因為他的同胞,他仍是他們好心的忠實代求者;神既然日後有這麼多憐憫為他們存留,正如他所應許的,他就真心盼望神現今不要這麼嚴厲對付他們,正如他所警告的。耶利米在禱告之前,先將買地的檔交給巴錄,向我們表明在敬拜神的時候,應當盡可能在心裡清除今世的各樣憂慮和纏累。耶利米正在被囚,正在落難,又不明白神的用意,於是他就禱告。注意:禱告是一切苦痛的良藥。我們無論有何負擔,都可藉著禱告將其卸在耶和華面前,然後就可安心。
在這段禱告或默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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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耶和華啊,你曾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在你沒有難成的事。 |
1.世間一切存在、能力、生命、運動和完美都從神而來:他曾用伸出來的膀臂創造天地,誰能控制他呢?誰膽敢與他相爭呢?
2.在他沒有不可能的事,沒有不能克服的困難:在你沒有難成的事。人的技巧和能力行不通,在神有智慧和能力(約伯記12:13),足以勝過一切阻攔。
3.神的慈愛長闊高深;慈愛是他的亮眼屬性,他的榮耀在於他是良善的:「你不僅滿有恩慈,還施慈愛與千萬人,不是施慈愛與少數人,這裡一個,那裡一個,而是施與千萬,施慈愛與千萬人,也施慈愛與千萬代。」
4.神的公義剛正不阿。他有時延緩,但不表示寬恕;他有時施恩放過當父親的,為的是領他們悔改,但他痛恨罪孽,向罪人發怒,乃至他將父親的罪孽報應在後世子孫的懷中,但那也沒有冤枉他們;人的不義如此可惡,公義的神又如此在乎他自己的尊榮。
5.神的主權和命令是普世性的:他是至大的神,因他是全能神;在人眼中,能力為大。他是萬軍之耶和華,是天上眾軍的主;這就是他的名,他也稱得上這名,因為天地間所有的眾軍,包括人的和天使的,都受他支配。
6.他所謀算的皆為最佳,所成就的也都按他所謀算的:他謀事有大略,意義深遠,智慧深奧;他行事有大能,按他的旨意行事。這樣的神決不可與之相爭。我們應當不斷事奉他,歡然聽從他的安排。
II。他承認世人的行為神都看在眼裡,他對他們的判斷準確無誤(第19節):你注目觀看世人一切的舉動,無論他們身在何處,你都能分辨出他們的善惡來,世人所走的路你也都看在眼裡,包括他們所走的道路,也包括他們每一個腳步,不是像漠不關心的旁觀者,而是像具有洞察力的法官,為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這本是各人行為的結果,世人如何行,在神眼中就是如何。
III。他歷數神先前為他民以色列所行的大事。
1.領他們出埃及,離開為奴之家,顯神蹟奇事,即便其記號未必存留,其記憶必存留,直到今日,不僅在每年謹守逾越節的以色列中間,就是在別人中間也難以忘懷;鄰近各民都談論,以色列的神大得榮耀,得了名聲,正如今日一樣。第21節重申神領他們出埃及,這不只是他們的安慰和喜樂,也是神的榮耀;他用神蹟奇事(看看埃及十災)和大能的手(埃及人抵擋不住),並伸出來的膀臂(法老再驕傲也不能逃脫)與大可畏的事,令他們和周圍的人都驚恐。這似乎是引用了申命記4:34。
2.領他們進入迦南美地,就是那流奶與蜜之地。他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賜給他們那地,只因他信守誓言,就將那地賜給了後代(第 22 節),他們進入這地得了為業。耶利米提起這件事,一來是重申他們犯罪,不順服,二來是求神向他們施行拯救。注意:經常回顧神先前為教會所行的大事,特別是教會剛剛建立時所行的奇妙事,這對我們大有好處。
IV。他哀歎他們悖逆神,哀歎因這些悖逆導致神的審判臨到。他在這裡形容百姓對神忘恩負義的行為,語氣極其悲憤。神所應許的,都一一兌現(他們也承認這點;列王紀上8:56),神所吩咐他們行的,他們卻一無所行(第23節),不把他的律法放在心上,不行在其間,不在乎神通過先知給他們的呼籲,不聽從他的話。所以他承認神使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們,乃是公義的。城邑被圍,外面有刀劍的攻擊,裡面因饑荒和瘟疫而被削弱,已然荒涼,隨時會落在攻城的迦勒底人手中(第24節),這城已交在他們手中了(第25節)。這時:
1.他將耶路撒冷的現狀和神的預言作對比,便知神所說的話都成就了。神早就警告過他們,如果他們聽了,毀滅就可避免;但如果不按神所吩咐的行,神所警告必行的,就是不可避免的。
2.他將耶路撒冷的現狀擺在神的面前, 求他顧念憐恤(第24節):看哪,敵軍的器械已經架起,可用來攻打城邑,摧毀城牆。「你也看見了,也注意到了。這就是你所揀選立你名的城嗎?難道要這樣被拋棄嗎?」神所行的,他不埋怨,神如何行,他也不強求,只求他眷顧他們的光景,一想到神是看見的,他就喜悅。我們無論落入什麼災禍,無論是個人的還是集體的,都可從這裡得安慰,因為神看見了,他知道如何解決問題。
V。他似乎很想明白神為何要吩咐他購買他親屬的那塊地(第25節):「其實這城已交在迦勒底人的手中了,無人有機會享用自己所擁有的,但他仍對我說,要買那塊地。」一旦他明白這是神的意思,他就毫不猶豫,並不違背來自天上的異象,可他買下來以後,就想更好地明白神為何吩咐他如此行,因為此事表面看來不可思議。注意:我們雖有義務凡事順服,聽從神的吩咐,但仍需努力,乃至我們不但順服,而且越來越有悟性。我們千萬不可與神的律例和典章相爭,但我們可以詢問,也應當詢問:這些律例和典章是什麼意思呢(申命記6:20)?
預言審判;猶太人復興;鼓舞人心的應許(主前589年)
26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27「我是耶和華,是凡有血氣者的神,豈有我難成的事嗎?28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將這城交付迦勒底人的手和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手,他必攻取這城。29攻城的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和其中的房屋。在這房屋上,人曾向巴力燒香,向別神澆奠,惹我發怒。30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自從幼年以來,專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以色列人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這是耶和華說的。31這城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常惹我的怒氣和忿怒,使我將這城從我面前除掉;32是因以色列人和猶大人一切的邪惡,就是他們和他們的君王、首領、祭司、先知,並猶大的眾人,以及耶路撒冷的居民所行的,惹我發怒。33他們以背向我,不以面向我;我雖從早起來教訓他們,他們卻不聽從,不受教訓,34竟把可憎之物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35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他們行這可憎的事,使猶大陷在罪裡,這並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36現在論到這城,就是你們所說、已經因刀劍、饑荒、瘟疫交在巴比倫王手中的,耶和華 - 以色列的神如此說:37「我在怒氣、忿怒,和大惱恨中,將以色列人趕到各國。日後我必從那裡將他們招聚出來,領他們回到此地,使他們安然居住。38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我要作他們的神。39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40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41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 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42「因為耶和華如此說: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43你們說,這地是荒涼、無人民、無牲畜,是交付迦 勒底人手之地。日後在這境內,必有人置買田地。44在便雅憫地、耶路撒冷四圍的各處、猶大的城邑、山地的城邑、高原的城邑,並南地的城邑,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因為我必使被擄的人歸回。這是耶和華說的。」
我們在此見到神回應耶利米的禱告,意在使他平靜,叫他放心,其中神向那個世代發怒的用意以 及向將來世代施恩的用意盡顯無遺。耶利米不知如何歌唱慈愛和公平(詩篇 101:1),神就在此 開導他如何又歌唱慈愛又歌唱公平。我們也許不知如何用神的一句話來解釋另一句,但我們可以
確信兩句話都是真實的,都是純正的,都必成就,一點一劃都不會落空。當神吩咐耶利米去買亞 拿突的那塊地,他就以為神即將收回他怒氣的審判,即將吩咐迦勒底人撤軍。神說:不,審判仍
要繼續;耶路撒冷必淪為廢墟。注意:保證將來有憐憫不可理解為保證現在脫離苦難。但為了不 讓耶利米誤以為神吩咐他買地表示百姓回歸之後神為他們存留的憐憫,僅限於重新得地為業,神
就進一步告訴他,這不過是預表屬靈的福份,那時的屬靈福份必大大澆灌到他們身上,遠比田地 和葡萄園更有價值;因而在耶和華臨到耶利米的這番話中,我們先是見到可怕的警告,然後是寶貴的應許,不亞於舊約聖經中別的應許;生死禍福都擺在我們面前,我們真該認真思考,作明智
的抉擇。
I。這裡宣告猶大和耶路撒冷的毀滅。命令已經發出,決不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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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巴力的邱壇,好使自己的兒女經火歸摩洛 |
2.他曾多次言道耶路撒冷必被巴比倫王所毀,如今還是這樣說(第28節):我必將這城交付他的手,如今他已伸出手來,且必攻取這城,令其淪為獵物。迦勒底人必來放火焚燒這城(第29節),將城和其中的房屋都焚燒,神的殿不能倖免,王宮也不能倖免。
3.他解釋為何要嚴厲審判這座他曾經如此喜悅的城。毀滅這城的不是別的,就是罪孽。
(1)他們在罪中膽大妄為,向巴力燒香,並且不是偷偷摸摸,像是羞於被發現或怕被發現,而是在房頂上(第29節),公然藐視神的公義。
(2)由此他們故意惹怒神,惹我發怒(第29節),盡以手所做的惹我發怒(第30節)。他們所行的,本身不能給他們帶來任何快感、好處或尊榮,完全是故意冒犯神。第32節重複:他們一切的邪惡,都是惹我發怒。他們知道神在敬拜的事上是忌邪的神,於是就決意試試他是否真的忌邪,公然向他拍板。耶路撒冷常惹我的怒氣和忿怒 (第31節)。他們所行的任何事都惹怒神。
(3)他們很早就開始惹怒神,一向惹怒他:「他們自從幼年以來就作惡,自從形成一民以來就是如此(第30節),看看他們在曠野發怨言、背叛神,就知道了。」至於耶路撒冷,那雖是聖城,也是自從建造的那日直到今日(第31節),就惹怒聖潔的神。神從這個世界所得的榮耀何其少,這個世界對他所行的不敬又是何其大!即便在猶大,就是他揚名的所在,他的名為至大的所在,即便在撒冷 (原文Salem),就是他的帳幕所在地,也總有惹怒他的事發生,我們實在應該哀歎!
(4)形形色色的人都在這全民罪惡中有份,因而也都在這全面毀滅中有份。不只是背離了聖殿的以色列人,也包括持守聖殿的猶大人,不只是平民百姓,猶大的眾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就連本當譴責並約束別人犯罪的,也帶頭犯罪,包括君王、首領、祭司、先知等。
(5)神一再呼籲他們悔改,他們卻充耳不聞他的呼籲,粗暴地以背向著呼籲他們的神,儘管他是他們的主,他們理當向他盡本份,儘管他是他們的恩主,他們理當感恩戴德(第33節)。「我教導他們要有好的儀態,我悉心照料,好比父母教導孩童;我從早起來教訓他們,努力調整我的教訓,使他們容易消化,從小就教導他們,希望那時他們容易接受,但這一切都是徒然;他們不以面向我,看都不看一眼,反倒以背向我,」這是表達最大的蔑視。他們好比賭氣的孩童,神越發招呼他們,他們越發走開(何西阿書11:2)。他們不聽從,不受教訓;向他們所說的話雖都是叫他們得好處,他們卻一句都不理會。
(6)他們拜偶像,對神表示不虔不敬的蔑視,因為(第34節)他們竟把可憎之物(就是雕像,他們明知雕像在神眼中看為最大程度的可憎)設立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污穢了這殿。他們不僅在高處,在青翠樹下設立偶像,還在神的殿裡設立偶像。
(7)他們向自己的兒女施行最有違人性的暴行,竟使他們經火歸摩洛(第35節)。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羅馬書1:28),將神的尊榮變為羞辱(詩篇4:2),公義的神就任憑他們心生惡念,喪盡天良,使他們的尊榮變為羞辱。
(8)這一切有何結果呢?
[1.] 使猶大陷在罪裡(第35節)。全地都受了耶路撒冷的偶像崇拜和惡行的感染。
[2.] 招來毀滅。他們似乎是故意如此行,乃至神將這城從他面前除掉(第31節);是他們自己將自己摒棄在神的恩惠之外。
II。這裡應許猶大和耶路撒冷的復興(第36節等)。神必在審判中紀念憐憫,恩待錫安的時候必來到,那日子早已命定。請注意看:
1.這民如今果然絕望。審判還在遠處的時候,他們肆無忌憚;一旦受了攻擊,他們就沒有指望。論到這城,他們說(第36節):已經交在巴比倫王手中,不是因我們的怯懦或惡行,而是因刀劍、饑荒、瘟疫。論到這地,他們煩躁地說(第43節):這地是荒涼,無人民,無牲畜;無法解脫,沒有良藥,是交付迦勒底人手之地。注意:越是以為穩妥,往往最後越是絕望;時刻保持聖潔的畏懼,災禍臨到就有美善的盼望支撐他們。2.神使他們有指望,盼望神日後有憐憫為他們存留。他們的軀體雖然必倒在被擄之地,但後代子孫卻必看見這美地,看見神在其中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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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要照樣使我所應許他們的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 |
(2)神要與他們再立新約,那是恩典的約,是屬靈意義上的福份,要在他們裡面產生美事來,預備他們領受神要為他們所行的大事。這叫永約(第40節),不僅因為神必永遠信守這約,也是因為這約的果效要存到永遠。毫無疑問,這裡的應許有更深遠的意義,不僅限於屬血氣的以色列人,必是針對所有的信徒,針對每一個真以色列人。好的基督徒可將這些應許應用到自己身上,作為向神祈求的緣由,從中領受好處,從中得安慰。
[1.] 神要認他們為屬他的,也願意作他們的神(第38節):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將他子民的特點和性情都放進去,使他們成為他的子民,然後他要像對待子民那樣保護他們,引導他們,管轄他們。「並且我要作他們的神,叫他們真正快樂,全然快樂,永遠快樂。」他們要事奉神,敬拜神,以他為他們的神,單單抓住他,他也願意做他們的神。他要一心一意為他們謀利益。
[2.] 神要賜給他們一顆敬畏他的心(第39節)。神將人納入他的約中,成為他的子民,所要求的就是敬畏他,敬重他的主權,畏懼他的忿怒,敬畏他的權柄,敬拜他,將他的名所配得的榮耀歸給他。神所要求的,他在此應許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因他揀選他們作他的子民。注意:改變人心,這是神的特權,使他子民的心歸正,這是他的應許;敬畏神的心誠然是善心,是歸正的心。第40節重複:我要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意思是:要在他們裡面動工,將恩德的原則和性情放進去,影響並管轄他們的言行。教師可將好的東西放進我們的頭腦,但唯有神才能將好的東西放進我們心裡,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又能立志又能行事(腓立比書2:13)。
[3.] 他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為了使他們同道,他就使他們同心,心如何,道就如何,兩者都當相同;就是說:
第一,他們要同心。同心就是新靈(以西結書11:19)。倘若下定決心全然委身於神,那時就是同心。倘若眼目單一,單單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下定決心信靠神,並且人人都順服於他,那時就同心同道;心若不定,道路自然就不穩。我們可從這應許中得到方向和鼓勵,和大衛一同禱告說(詩篇86: 11):求你使我專心敬畏你的名,因為神說:我要使他們同心,好叫他們敬畏我。
第二,他們要彼此同心。所有良善的基督徒都當成為一體;猶太人和外邦人都必成為同一個羊圈的;只要他們成聖,就必有彼此相愛的性情,因為他們所信的福音具有最強烈的吸引力,使他們彼此相愛,內住在他們裡面的聖靈是愛的靈。他們雖在小事上各有己見,在神的大事上必同心,因為他們按同一個形象重生。他們所走的路雖各有不同,但都同道,都走敬虔的道。
[4.] 他要提供有效幫助,使他們持守恩德,持守他和他們之間的永約。若不是他們離棄了神,當初定居迦南的時候早就得了福樂,好比亞當定居在伊甸園。如今他們重獲福樂,神要防止他們離棄神,使他們在福樂中堅立,這樣就能成全他們的福祉。
第一,神決不離開他們,決不離棄他們:我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地上的君王瞬息萬變,最大的寵兒瞬間淪為棄兒,但神的慈愛要直到永遠。他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約翰福音13:1)。表面上神有時仿佛轉離了這百姓(以賽亞書 54:8),但即使在那時,他仍不斷為他們謀利益。
第二,他們決不離開神,決不離棄神,這正是眼下我們所經歷的危險。我們沒有理由懷疑神的信實和持久,我們自己是否信實和持久,倒值得懷疑;所以這裡應許說,神要賜給他們一顆心,好叫他們永遠敬畏他,天天敬畏他,一輩子敬畏他(箴言23:17),不斷敬畏他,直到離世的日子。他要將一項準則放進他們心裡,使他們不離棄他。即便是一心奉獻給神的,一旦神任憑他們,也會離棄他;但若有敬畏神的準則在心裡作主,便可防止他們離開。這是行之有效的辦法,也是唯一的辦法。我們若能持續親近神,忠於神,那完全是因為他全能的恩典,不是因為我們自己的能力或決心。
[5.] 他要賜福給他們的後裔,賜給他們敬畏神的恩德,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他們離棄神,子孫便遭災,照樣他們親近神,子孫就蒙福。最能為子孫後代造福的,莫過於在家中敬畏神,敬拜神,並且持守下去。
[6.] 他要喜悅他們的後裔,並且要盡力多多喜悅(第41節):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神必施恩與他們,因為他喜悅他們。他們在他眼中看為寶愛,他因他們而誇耀,因而不但施恩給他們,還歡喜施恩給他們。他刑罰他們的時候,那是極不情願: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何西阿書11:8)但他使他們復興的時候,那是極其滿足,他喜悅施恩給他們。所以我們真該歡喜事奉他,因有事奉他的機會而感到歡喜。他歡喜施恩,因而也喜愛歡喜的僕人。神說:我必盡心盡意將他們栽於此地2。他必一心一意如此行,歡歡喜喜如此行;他必使萬事效力,叫他們重新定居迦南,萬事都必順應此事。萬事最終都顯明是互相效力,使教會得益處,乃至必有人說:世界的主宰所關心的,就是他的教會。
1欽定本將第42節中的「誠誠實實」譯為「盡心盡意」。
[7.] 前面的警告確信無疑,這些應許也必照樣確信無疑;百姓雖大意,所警告的終究成就了,說明他們大可指望這些應許也必成就,儘管如今他們絕望(第42節):我怎樣使這一切大禍臨到這百姓,按照先前所警告的,為的是榮耀公義的神,我也要照樣使一切福樂都臨到他們,按照所應許的,為的是榮耀施憐憫的神。信守他警告的神更要信守他的應許,必照著他使他百姓受苦的日子安慰他們
(詩篇90:15)。遭災的日子一過,教會必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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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必用銀子買田地,在契上畫押,將契封緘,請出見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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