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篇
這首詩是純粹的福音,單單關乎基督,全部關乎基督,關乎那應許給列祖又是列祖所盼望的彌賽亞。很明顯,古時的猶太人,即便是最壞的,也是這樣理解,儘管現代猶太人拼命歪曲,試圖否定;主耶穌借用詩中第一句話向法利賽人發問,說大衛被聖靈感動,稱基督為主,儘管他是他的子孫;當時他們選擇一言不發,承認自己不懂,但不懷疑大衛所言是否真是彌賽亞;他們明知這樣會蒙羞,但仍不得不承認這一顯而易見的事實(馬太福音 22:41 等)。所以毫無疑問,先知在此說的就是他,不可能是別人。基督作為我們的救贖主,行使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份,又降為卑,又升為高;這幾個職份在此一一講述。
I。先知職份(第 2 節)。
II。祭司職份(第 4 節)。
III。君王職份(第 1,3,5,6 節)。
IV。降為卑,又升為高(第 7
節)。每當我們歌唱這首詩,應當信靠基督,全然順從他,順從他的恩典和管理,以他為誇耀,以他為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我們盼望受他管理、教導、拯救,直到永遠,又以他為全教會的先知、祭司和君王;他必作王,直到他打倒一切抵擋他的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並且把國交與父神。
彌賽亞掌管萬物
(大衛的詩。) 1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2 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要在你仇敵中掌權。3 當你掌權的日子(或譯:行軍的日子),你的民要以聖潔的妝飾為衣(或譯:以聖潔為妝飾),甘心犧牲自己;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或 譯:你少年時光耀如清晨的甘露)。4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有人將這首詩稱為大衛信經,因為基督信仰的條款在此幾乎都可找到;詩的題目叫做大衛的詩,他在憑信心預言彌賽亞的同時,也稱頌神,也安慰自己;我們在歌唱這首詩的時候更應當如此,因為預言已經成真,所預言的更清楚地顯明出來。這裡談到不少關於基督的榮耀事,我們讀了以後,理當思想他何其大。
I。他是大衛的主。我們應當特別留心這點,因為他本人很留心這點:大衛被聖靈感動,稱他為主(馬太福音 22:43)。使徒證明麥基洗德的尊貴,又因著他證明基督的尊貴,說就連亞伯拉罕這樣的偉人也要把所得的十分之一給他(希伯來書 7:4),照樣我們也可證明主耶穌的尊貴,因為像大衛這樣的偉人也稱他為主;連君王都承認自己作王是因著他,並且要討他的喜悅,好比僕人討主人喜悅一般。有人覺得大衛稱他為主,是因為他是從他而出的主,是子孫,也是他的主。他的親生母親也稱他為她的救主(路加福音 1:47);就連父母也臣服于他,是他所拯救的。
II。他被立為主宰,是藉著神的謀略和命令:耶和華對他說:你要像君王那樣坐在寶座上。他的尊貴榮耀是從父神領受的(彼得後書 1:17),來自尊貴和權能的源頭,並非自取。他是合法的主,他的稱號不容挑戰,因為神所說的不可否定。他是永遠的主,因為神所說的不能收回。父所交托給他的國,他必得著,並且擁有,無人攔得住。
III。他要升為至尊,天上地上的絕對權柄都要託付給他:你坐在我的右邊。坐是個安息的姿勢;他做完了工,受完了苦,歇了地上一切勞苦,進入安息。坐是個掌權的姿勢;他端坐在那裡,頒佈律法,宣告判決。坐是個常住的姿勢,他像君王端坐,直到永遠。坐在神的右邊,表示尊貴,也表示掌權,父賜他大尊榮,又賦予他大使命。從神到人的一切恩惠,從人到神的一切事奉,都經過他的手。
IV。他的仇敵都要在適當的時候作他的腳凳,都有定期;不過到那時,他也要在中保的榮耀中作王,儘管中保的工從某種意義上說也要終結。注意:
1. 就連基督自己,世上也有人與他的國和臣民為敵,與他的尊榮和利益為敵;總有人不願意他為王,於是就與撒但聯手,而撒但也很不願意他為王。
2. 這些仇敵都要作他的腳凳;他必制伏他們,向他們誇勝;這點他必輕易做到,好比我們把腳凳放在合宜的地方,乃是順理成章的事。他要安然坐下,好比端坐的人有腳凳在他腳下;他必制伏他們,得著至高榮耀,他們則永遠蒙羞;他必踐踏惡人(瑪拉基書 4:3)。
3. 是父神親自成就此事: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他能做到這點。
4. 這件事不會立即發生。他的仇敵如今被捆綁,但尚未作他的腳凳。使徒提到過這點: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希伯來書
2: 8)。基督必須等候,方能成全他的誇勝。
5. 他要等候,直到這件事成就;仇敵的勇力和惡毒,不能撼動他的政權。他坐在神的右邊,證明他的腳最終必踏在仇敵的頸項上。
V。他要在世上建立國度,從耶路撒冷開始(第 2 節):「耶和華必使你從錫安伸出能力的杖來,你的國度要靠這能力的杖樹立、維護、管理。」彌賽亞坐在諸天至高者右邊的時候,必有教會在地上,他必定睛於它,因為他是錫安聖山上的君(2:6),與西奈山不同,那是可怕的山,律法在那裡頒佈;參考希伯來書 12:18,24;加拉太書 4:24-25。基督的國從錫安崛起,那是大衛的城,因為他是大衛的子孫,且要得著他祖大衛的位(路加福音 1:32)。能力的杖,或作強有力的杖,指的是他永遠的福音和與福音相隨的聖靈的能力,是言語的傳揚,以及伴隨其中的耶和華的膀臂(以賽亞書 53:1;羅馬書 1:16),這福音在乎言語,也在乎權能和聖靈(帖撒羅尼迦前書 1:5)。藉著言語和神的靈,靈魂首先要歸順,聽從神,然後要按神的旨意接受治理和管轄。能力的杖由神發出;他把聖靈澆灌下來,將使命和能力賜給傳揚真道的人,賜給他們聖靈(加拉太書 3:5)。能力的杖出自錫安,因為聖靈澆灌在那裡,傳遍萬國的福音必須從那裡開始,從耶路撒冷開始。參考路加福音
24:47,49。信心的律法必須出於錫安(以賽亞書 2: 3)。注意:基督的福音既是出於神,乃是在神面前有能力(哥林多後書 10:4),可行奇事。這是基督能力的杖。有人不僅將之理解為君王的權杖,代表基督的榮耀在福音中發光,也理解為牧者的杖,指他的杖,他的竿,代表基督呵護他的教會;他又是大牧人,又是好牧人。
VI。他的國既然要建立,就必在世上維護下去,堅立下去,哪怕黑暗勢力的各樣阻攔。
1. 基督要作王,要頒佈律法,要用這些律法來管理臣民,使他們成全,使他們平安喜樂,要按他的旨意行,成就他的謀略,維護他在人間的利益。他的國是屬神的,必永遠堅立;他的冠冕穩穩戴在頭上,並發出光來。
2. 他要在仇敵中掌權。他坐在天上,是在朋友當中;圍繞在寶座周圍的,只有忠於他的敬拜者(啟示錄 5:11)。但他在地上作王,則是在仇敵當中,圍繞在他治理寶座周圍的,多有仇恨他、與他相爭的人。基督教會是百合花在荊棘裡(雅歌 2:2),他的門徒奉差遣,如同羊進入狼群(馬太福音 10:16);他知道他們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處(啟示錄 2:13);這大大彰顯他的榮耀,因他在地下和地上一切邪惡陰謀和權勢面前不僅站穩了腳跟,還要得勝,教會建立在不可撼動的磐石上。真理為大,真理必勝。
VII。必有許許多多的臣民使他得名聲,得稱讚(第 3 節)。
1. 他們要作他的民,乃至他對他們擁有無可爭議的主權。是父神把他們賜給他,他們的生命和存在都是父神所賜,因而也都歸於父神。他們本是你的,你將他們賜給我(約翰福音 17:6)。他們被他所買贖,他買他們,特作自己的子民(提多書 2:14)。他們歸他所有,不論他們是否同意。他在哥林多城有許多百姓(使徒行傳 18:10),他們尚未歸正,就已經是他的百姓了。
2. 他們作甘心的民,乃是甘心情願,好比主動做工的僕人,並非被逼(他們愛自己的主人,不願離去),又好比自願服役的軍人,並非強迫(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以賽亞書 6:8),又好比甘心祭,並非不得不獻,乃是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祭(羅馬書 12:1)。注意:基督的百姓是甘心的百姓。靈魂歸正,意味著甘心順服基督,負他的軛,入他的份,全然滿足,全然滿意。
3. 他們作甘心的民,乃是在他掌權的日子,有人理解為他集結的日子;你在集結士兵的時候,必有大量自願者主動前來;唯願旌旗豎起,外邦人必尋求他(以賽亞書 11:10;60:3)。也可理解為:在你呼召他們出去爭戰的時候,他們必甘心跟從,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他(啟示錄 14:4)。有人理解為在你行軍的日子:「第一批福音傳道人被派出去,好比基督的軍隊,要制伏背叛神的人,毀壞背叛神的天使之國,那時你的民都甘心情願;是你堅立國度的時候。」我們的版本是:你能力的日子。福音傳向世人,有能力相隨,可使他們甘心作基督的民,這能力源自福音源頭的至高權柄,除了證明福音的無可否認的神蹟之外,還有福音本身的內在美。還有一種特殊的能力,就是聖靈的能力,與話語的能力相隨,深入基督的民,使他們甘心。前者叫罪人無可推諉,後者則叫聖徒無可自誇。凡甘心作基督之民的,都是由於神白白賜予的大恩。
4. 他們作甘心的民,乃是以聖潔為妝飾,意思是:
(1)他們歸向他,是被聖潔的妝飾所吸引;順服基督是因為心動,看見他的榮美,聖潔的耶穌,又看見教會的榮美,聖潔的國民。
(2)他們蒙他允准,進入聖潔的妝飾,作為屬靈意義上的祭司,在聖所服事,我們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希伯來書 10:19)。
(3)他們服事他,必穿戴榮美的衣袍,恩典成聖的妝飾。注意:聖潔是基督家人的服飾,他的殿永稱為聖,是合宜的(93:5)。基督的精兵都是如此穿戴,乃是他們所穿的顏色。天上的眾軍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他(啟示錄 19:14)。
5。必有許多人委身於他。百姓人數之多,乃是君王的榮耀,也是這位君王的榮耀。你少年時光耀如清晨的甘露,意思是:有很多年輕人歸向你,好比夏日清晨的甘露。在福音的早期,新約的清晨,教會的少年時代,許多人歸向基督,蜂擁而至,有許多信他的,就是雅各餘剩的人,如從耶和華那裡降下的露水(彌迦書 5:7);參考以賽亞書 64:4,8。也可這樣理解:「你的民多如清晨的甘露(從他們的少年時光),指他們少年時代的心情和感情;這是屬你的少年時代,是奉獻給你的。」清晨的甘露表示許多輝煌又有朝氣的年輕人歸向基督;基督對世人而言好比甘露降在地上,使萬物生長。注意:我們少年的甘露,一生的清晨,應當分別為聖歸給主耶穌。
6. 他不只是君王,也是祭司(第 4 節)。耶和華說:你坐在我的右邊,他起誓,決不後悔,他說:你是祭司,意思是:你要作祭司;他藉著這誓言承接聖職。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祭司。他奉命擔任祭司一職,並且忠心履行祭司職任: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希伯來書 5:1),為我們的罪代贖,叫我們的服事蒙神悅納。他在我們面前,是神的使者,在神面前替我們代求,所以是我們和神之間的中保。
(2)他是永遠為祭司。他在神的永恆謀略中就已命定要作祭司;他是舊約聖徒的祭司,也是所有信徒的祭司,直到時間的末了(希伯來書 13:8)。這裡說他永遠為祭司,不僅因為除了基督的祭司職任,不會再有別的恩典時代,也因為他為祭司的蒙福果子和果效要存到永遠。
(3)他作為祭司,這是起誓立的,使徒很強調這點,以此證明他的祭司職任超過亞倫(希伯來書 7:20-21)。耶和華起了誓,表示他在賦予他使命的同時,沒有保留任何收回的權力;他決不後悔,正如他對待以利的祭司職任一樣(撒母耳記上 2:30)。這是要叫基督得榮耀,基督徒得安慰。基督的祭司職任得到最大程度的確認,我們的信心和盼望都可建立在這不可動搖的根基上。
(4)他是祭司,不是照著亞倫的等次,而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這等次不僅先於亞倫的等次,也在許多層面上超越亞倫的等次,是基督祭司職任更加生動活潑的表現。麥基洗德是在位上作祭司(撒迦利亞書 6:13),基督也是如此,他是公義的王,又是平安王。麥基洗德沒有繼承人,基督也沒有;他的祭司職任永不改變。使徒對這裡的經文作了詳細的論述(希伯來書第 7 章),並引申出基督的祭司職任,說明這並非新發明,而是建立在更確的預言基礎之上。新約解釋舊約,舊約則證明新約,而耶穌基督是新約的阿拉法,俄梅嘎,也是舊約的阿拉法,俄梅嘎。
彌賽亞掌權
5-7。5 在你右邊的主,當他發怒的日子,必打傷列王。6 他要在列邦中刑罰惡人,屍首就遍滿各處;他要在許多國中打破仇敵的頭。7 他要喝路旁的河水,因此必抬起頭來。
我們在此看見我們的大救主:
I。征服仇敵(第 5-6 節),叫他們作他的腳凳(第 1 節)。我們的主耶穌必叫一切抵擋他國度的勢力歸於無有,必消滅一切頑固抵擋他國度的人。凡與他相爭、與他的臣民相爭、與他在世上國度的利益相爭的,無論是逼迫還是歪曲、爭論,都不是他的對手。這裡要注意的是:
1. 得勝者:主
- 神,主耶穌,審判的事都交給了他,他必得勝,戰勝仇敵。在你右邊的主,有人理解為教會,意思是:主就在他百姓身邊,是他們隨時的幫助,他在他們右邊,賜給他們力量和幫助,替他們出頭,抵擋他和他們的仇敵。他必站在窮乏人的右邊(109:31);參考 16:8。有人注釋道,既然基督在教會的右邊做他的工,那就表示我們有基督出頭,就要急速前去(撒母耳記下 5:24)。我覺得更應該理解為在神的右邊,指的是第 1 節,他升為高,得著尊貴和權柄。注意:基督坐在神的右邊,這對仇敵的驚恐有多大,對百姓的福樂就有多大。
2. 為這場勝仗所定的時日:當他發怒的日子,就是命定發怒的時候,他們惡貫滿盈的時候,滅亡的時候。他忍耐的日子一過,忿怒的日子就來到。注意:
(1)基督有他的恩典,也有他的忿怒。我們實在應當以嘴親子,恐怕他發怒(2:12);經上曾提到羔羊的忿怒(啟示錄 6:16)。
(2)忿怒的日子自有定時,為錫安的爭辯有報應之年(以賽亞書 34:8),有救贖之年(以賽亞書 63:4)。仇敵滅亡自有定時,時候一到,就必成就,即便如今看似不可能;而他忿怒的大日就在時間的末了(啟示錄 6:17)。
3. 這場勝仗的範圍:
(1)高大:必打傷列王。再不可一世的,只要一心與基督為敵,都不得不在他面前仆倒。哪怕是世上的王,統治者,習慣我行我素,也不能在基督面前逞強,只會落得荒唐可笑;參考 2:2-5。人的權勢再跋扈,基督也要和他們算帳;他們的力量再大,謀算再深,也不是基督的對手;他們不可一世,基督仍在他們之上。撒但是這個世界的王,死是驚嚇的王,經上提到有王與羔羊爭戰,但他們都要被打倒,都要被折斷。
(2)深遠:基督得勝的獎盃要在列邦中高舉,在許多國家;凡是有仇敵的地方,他的眼目要搜出他們來,他的手也要搜出他們來(21:8),他的忿怒要隨著他們。他要聚集萬民(約珥書 3:2)。
4. 這場勝仗的公義性:他要刑罰惡人。這不是氣勢洶洶的軍事行動,而是司法行動。他在定罪和殺戮之前,先施行審判;他要顯明他們滅亡都是咎由自取,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乃至他說話的時候顯為公義,諸天表明他的公義(97:6)。參考啟示錄 19:1-2。
5. 這場勝仗的果效:一切與他為敵的都要徹底滅亡。他要擊穿他們,要徹底擊潰,叫他們所受的傷不能醫治。他要打破仇敵的頭,這似乎暗喻彌賽亞最初的應許(創世記 3:15),說他要傷蛇的頭。神要打破他仇敵的頭(68:21)。有人理解為:他要打破列國的頭,指撒但或敵基督,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帖撒羅尼迦後書 2:8)。他要大大消滅仇敵,屍首就遍滿各處。耶和華要大大殺戮;參考以賽亞書 34:3 等;以西結書 39:12,14;啟示錄 14:20;19:17-18。有人理解為:屍首就遍滿山谷,可能指被定罪的靈魂填滿地獄(有時比作欣嫩子谷;以賽亞書 30: 33;耶利米書 7:32),凡頑固與基督為敵的,這就是他們的份。
II。拯救並安慰他的朋友(第 7 節);為了他們的緣故:
1. 他要降為卑:他要喝路旁的河水,就是父放在他手裡的苦杯。有人理解為:他要處卑賤,受貧困,勞碌奔波,從路邊的池子取水喝。神的忿怒沿著律法咒詛的河道奔流,好比路旁的河水,在他成就大業的路上,必須穿過,在我們得救的路上,攔在我們和天堂之間。基督替我們成了咒詛,就是喝這河水,所以他走進苦難時過了汲淪溪(約翰福音 18:1)。他深深地喝這黑河水(汲淪溪的意思是黑河水),喝這血水,所以說他喝這路旁的河水,好比將他從我們得贖得救的路上除去。
2. 他要升為高:因此必抬起頭來。他死的時候低下了頭(約翰福音 19:30),但很快就復活,靠他自身的能力抬起頭來。他抬起頭來,勝了又要勝。這不僅表示他升為高,也表示他得榮耀;不僅表示上升,也表示誇耀。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歌羅西書 2:15)。大衛的話在這點上預表基督:現在我得以昂首,高過四面的仇敵(27:6)。他升為高,乃是他降為卑的賞賜;因為他自降為卑,所以神將他升為高(腓立比書 2:9)。因為他喝路旁的河水,因此他抬起頭來,並叫一切忠心跟從他的都抬起頭來,他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作王(提摩太后書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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