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馬太·亨利(1662年10月18日-1714年6月22日;或譯為亨利·馬太;英文 Matthew Henry) 是英國清教徒時代的一位基督徒牧師和極其著名的聖經注釋家,其著作從創世紀到使徒行傳,以數量單位中文譯本計算,中文譯本總字數超過4百萬字、14萬多的字行、約350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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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紀 第二十章
我們這裡又回到亞伯拉罕的故事中;但這裡的記述不是為他的榮耀。最精美的大理石也有瑕疵,太陽裡面也有黑點,因此我們也不要期望這敗壞世上的事情會有完美。這裡應當注意,聖經在記述中的公平公正,即使是那最蒙神喜悅的人身上的污點,聖經也會公正地記述。這裡我們有,I。 亞伯拉罕不認自己妻子的罪,以及亞比米勒取走她的罪(V。1,2)。II。神為此事在亞比米勒夢中和他說話,顯明他的錯(V。3),接受他的祈求(V。4-6),並指引他改正(V。7)。III。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的對話,指責他欺瞞自己(V。8-10),亞伯拉罕的解釋和回答(V。11-13)。 IV。此事的良好結尾,亞比米勒歸還了亞伯拉罕的妻子(V。14-16),以及亞伯拉罕禱告神,使亞比米勒及妻子等得醫治(V。17,18)。
1-2。1亞伯拉罕從那裏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2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
這裡,
1. 亞伯拉罕離開已經住了將近二十年的幔利,進入了非 利 士 地:他在基拉耳寄居。我們這裡不知道為什麼亞伯拉罕要離開,或許因為畏懼於所多瑪人的滅亡,或許因為那時四周的各國敵視他們,又或許像有些猶太人所說的,他為羅得與女兒的亂倫而悲傷,以及迦南人對他們在此事上的指責,等等,盡是一些猜測。但是我們確知的是亞伯拉罕的離開。在這個世上我們是做寄居者,因此也不必期望就長久待在一個地方。無論在哪裡,我們真地都該把自己看作是寄居的。
2. 他不認自己妻子的罪,如同以前一樣(創 12:13)。亞伯拉罕的話本身不僅是一個模棱兩可的支吾其詞,近於說謊(這種說謊會引致人們之間完全虛假的交談),而且也置自己的妻子的純潔和榮譽於危險之中;他本該是自己妻子的保護者。但除此以外,還有兩件因素使此事比第一次的時候更惡:--(1)亞伯拉罕曾犯過這樣的罪,而且已經被指責過,知道自己這樣行的愚妄;但他仍然又一次如此行。由於肉體的軟弱和試探的狡猾,一個良善的人可能不止跌倒在罪裡一次,也會再次跌倒在罪裡。讓那滑腳的,悔改回轉,而不絕望(耶 3:22)。(2)撒拉,此時本已應有神的 應許,將有或已經懷了那所應許的孩子;亞伯拉罕本應該此時更特別照顧保護撒拉,如 ( 士 13: 4)。
3. 撒拉因此事亞伯拉罕的罪而進入的危險:基拉耳王來把她取去。一個罪往往會導致另一個以及更多的罪;那違背一點點神的誡命的,也就給更大的罪拉開了口子;罪的開始仿佛洪水衝開堤壩的漏縫。
3-7。3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4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5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6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7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這裡顯示,神在人的夢中向人啟示自己,不僅對神自己的僕人和先知,也對那外邦人和恩典之約外面的人;但是,那啟示通常都是有關神自己的子民的事情,比如法老的夢有關約瑟;尼布甲尼撒的夢有關但以理;以及這裡,亞比米勒的夢有關亞伯拉罕和撒拉,因為神為他們的緣故斥責君王(詩 105:14-15)。
I。神提醒基拉耳王自己的危險,罪的危險,告訴他那女人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所以他若取去,就是侵犯了她的丈夫;他的罪的危險是死:你是一個死人。神若說一個人死,那人真是死了。所有那些主動地犯罪並且不悔改的人,都該被告訴說是一個死人,就像那些死囚犯或得了絕症的病人一樣。如果你是一個壞人,那也肯定你是一個死人。
II。亞比米勒向神祈求,說自己不知道他們是夫妻,他們自己也說彼此是兄妹,向神訴說自己的心正手潔。看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我們也可以有信心把握來到神的面前(約一 3:21)。如果我們的良心見證我們的清潔正直,那麼,就算我們被騙入一個網羅,我們也沒有故意侵犯神、祂面前犯罪,這將是我們在末日審判時的喜悅。亞比米勒的祈求,與亞伯拉罕(創 18:23)的類似:祢要毀滅有義的國嗎?他們這個國不同於那被公義地毀滅了的所多瑪,在這件事上,是無辜的。
III。神對亞比米勒完全的回答。
1. 神聽允他的祈求申辯,承認他所作的是心中正直。雖然我們或許被別人冤屈或受偏見,但是神知道誠實人的誠實,並且承認他們的誠實,這正是人得的安慰。
2. 神告訴亞比米勒,是神攔阻了他進入罪中:免 得 你 得 罪 我。亞比米勒被阻止犯罪,亞伯拉罕與撒拉也免於這罪的結果。(1)有許多罪,曾被謀劃、曾被思量,但是沒有發生或被行出來。這世上雖滿了人的惡行,但要比人心中的惡與想要做的惡要少得多。(2)是神阻止人做他們想做的惡。並非罪是從神而來,但對罪的阻止和阻擋是從神而來。祂或通過影響人的心思意念,阻攔他們對罪的傾向;或通過神意旨,阻攔他們犯罪的機會。(3)神阻攔人犯罪是極大的恩典;我們必當為此把榮耀歸給祂,不論祂用怎樣的方式和方法阻止我們進入罪,(撒上 25:32-33)。
3. 神讓他做出回轉改正的行為:現在你即已知道,就當把那人的妻子歸還他。一旦已經知道錯誤,無知或無辜就不能再是藉口。(利 5:3-5)。亞比米勒必須對亞伯拉罕公正友慈的原因是,(1)因為亞伯拉罕是一個先知,親近神,為神所喜悅,神特別為他存有關注。神極其憎惡那對屬祂的人和先知的傷害,仿佛這些傷害是針對神的一樣。(2)那人是先知,他會為你禱告,使你存活。這裡顯示先知禱告的功效;良善的人應當幫助那為自己禱告的人,並對他們以友慈回報。亞伯拉罕與導致亞比米勒的麻煩有關,因此也當為亞比米勒禱告。(3)若不歸還撒拉,他將面對的危險:你若不歸還她,你當知道,你都必死。那做錯事的無論是誰,無論是君王還是農夫,都當成受自己錯事的後果,除非他從錯事中回轉和悔改(西 3:25)。沒有什麼不義能在神的面前站立,即使有該撒的頭像也不能。
8-13。8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9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裏的人陷在大罪裏?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10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11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12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13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
現在亞比米勒被神在夢中警告,他順服了這個警告,並且真正害怕罪及其後果,他早晨起來聽從了神給他的指示。
I。他把這警告也告訴眾臣僕。亞伯拉罕自己在家中的眾人之間警醒於神的誡命也不過如此。那聽見神對罪的警告的人,應當告訴別人神在自己靈魂裡所作的事,使別人也可以警醒、敬畏神。
II。他對亞伯拉罕的責備。這裡,
1. 亞比米勒向亞伯拉罕嚴肅的指責。他對亞伯拉罕的話語嚴厲但也是溫和的。他沒有斥責亞伯拉罕,也沒有羞辱侮慢他,他沒有說:“這就是你的信仰嗎?你說謊了。如果這樣就是叫做先知,我可不想要”。而是,他公平地指出亞伯拉罕的錯誤以及傷害,並平靜地說出自己的不喜悅。(1)他稱那自己現在幾乎陷在其中的罪是大罪。即使出於自然的原因我們也知道犯姦情、通姦是一個大罪:我們都當謹守,若有人自稱基督徒,卻輕看這一點,那就是他的羞恥。(2)他稱此罪將把自己和自己的國都置於神的憤怒之下。國王或政治領袖的罪常表明這是在那一國蔓延著的罪;統治者因此當為他國的子民的緣故,畏懼、遠離罪。(3)他責備亞伯拉罕所作的是不義的,亞伯拉罕不認自己的妻子是不義的。他的話語公正,但是溫和。他沒有稱亞伯拉罕騙子,而是告訴他所作的是不當的。模棱兩可、支吾其詞,近乎說謊,是不應當被接受的。(4)亞伯拉罕幾乎使他陷在罪裡,亞比米勒把這當作是對自己和眾臣僕家人極度的傷害:“我做了什麼事得罪你了呢?為什麼把我當作敵人?為什麼要向我報復?”我們也當把那些引誘我們在罪裡的人看作是我們世上最大的敵人,雖然他們或許假裝表現友誼,表現得多麼照顧我們的肉體及其敗壞。(5)他質疑、挑戰亞伯拉罕,問亞伯拉罕在他們國裡見過什麼事情,以致覺得他們是危險的,而不應該誠實相待他們。有什麼原因,讓你覺得如果我們知道她是你的妻子,就會給你們帶來危險?懷疑我們的良善,比置疑我們的偉大是更嚴重的冒犯。
2. 亞伯拉罕給自己的無用的辯護。(1)他辯解自己對此地的觀點:我以為這地的人總不怕神,必要殺我。【1】若人心裡不懼怕神,就必沒有良善(詩 36:1)。【2】在很多地方、很多人心裡,他們對神的懼怕都比我們想像得要多:或許他們沒有穿跟我們相似的衣服,對世事沒有與我們很相近的觀點,但是,在他們心裡有對神的敬畏。因此,若我們斷然下結論說他們不 敬畏神,就是對基督和基督徒的傷害,使我們落在神的審判裡(太 7:1)。【3】心中對別人沒有善意,而是充滿提防之心,是一個罪,且是引向其他很多罪的罪。當人們心裡覺得別人都不怕神,就會自以為公義地,向別人去做不公義、不友善的事,還不知己錯。人對別人做壞事,往往是因為心裡先對別人有壞意。(2)亞伯拉罕為自己先前的不認妻子的錯話徒勞辯解,說,撒拉也算是自己的妹子。但是,之前亞伯拉罕說的話可是只說她是妹子,給人的印象他們是兄妹,不可能是夫妻;在他之前的話裡,是模棱兩可、支吾其詞,目的是為了隱瞞。(3)亞伯拉罕進一步澄清自己,說並非是針對亞比米勒,而是原來他們開始漂流的時候就有的夫妻約定。【1】我們在世上的漂流都當歸於主、仰望主。是神使我們漂流。【2】那為神的原因,出遠處漂流的人、常與外邦人打交道的人,需有蛇的狡猾智慧、以及鴿子的無辜溫良。我想,這事以後,或許神沒有懲戒亞伯拉罕和撒拉在此事上的罪,很可能因為亞伯拉罕在此次被亞比米勒責備以後,他與撒拉決定再也不如此了。並且,我們後面讀到(創 21:1,2),撒拉從亞伯拉罕懷孕了。
14-18。14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15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16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17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18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這裡,
I。亞比米勒對亞伯拉罕顯示的友善。看亞伯拉罕之前的不義。他想像若他們知道亞伯拉罕和撒拉是夫妻就會殺他;但是,當他們知道的時候,反而對他友善,至少是對神的敬畏使他們如此。1. 亞比米勒作為那裡的王允許亞伯拉罕在那裡隨意居住,邀請他停留,並給他贈送財物,牛、羊,和一千銀子。他把這些給他,連撒拉也一起還他,【1】作為亞比米勒對自己不知情時的錯事的補償:當非利士人還回約櫃的時候,畏懼他帶來的災禍,他們也贈送禮物。律法說,若補償還回的時候,要加上一些東西(利 6:5)。【2】或者,請求亞伯拉罕為他們禱告;不是說禱告要用賄賂來買,而是我們當以友善去尋求屬靈的事(林前 9:11)。那向屬天的人表示友善的人是有智慧的;我們也當與神的朋友為友。【3】亞比米勒告訴撒拉,妳 在 閤 家 人 面 前 遮 羞(或遮眼),或說,她不當也不應該願意被別人看,而只是在自己的丈夫眼前。共負一軛的人互相為對方的遮眼;婚姻是一個關於與眼立的約,(伯 31:1)。
II。亞伯拉罕對亞比米勒顯示了一個先知的友善恩慈:他為他禱告。神把這個榮耀放在亞伯拉罕身上,因為雖然亞比米勒歸還了撒拉,但他面對的神的懲罰還沒有除去,直到亞伯拉罕為他們禱告。這也如同神醫治米利暗,是在她所傷害的摩西為她禱告以後(民 12:13),以及約伯的朋友與約伯和好,在他為他們禱告以後(伯 42:8-10)。良善人的禱告是恩慈友善。
創世紀 第二十一章
本章我們有,I。以撒,那神所應許之子生在亞伯拉罕家(V.1-8)。II。以實馬利,那使女之子,被趕出(V.9-21)。III。亞伯拉罕與鄰居亞比米勒的盟約(V。22-32)。IV。他對神的敬獻和求告(V。33)。
1-8。1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祂所說的給撒拉成就。2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3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4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5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6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7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
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那長久盼望的終於來到。神關於應許之子的啟示異象,在神所定的時間,現在實現,並沒說謊;在舊約中很少有人像以撒這樣在重重期盼中來到,不是為任何人傑出著名的緣故,而是為了他是基督的一個預表,那聖潔的神長久以前的應許,以及聖潔的人長久以來所盼望的。在以撒剛出生的這些日子,我們看到,
I。神關於撒拉懷以撒並出生的應許的實現。當我們看見神所作的,正如祂所說的和祂所應許的,神的意旨在祂應許的話語中成為美善。
1. 以撒按著應許而生。主施恩給撒拉,正如祂所應許。沒有神的話語會落空在地上;因祂是信實的,祂的信實是屬祂子民的堅強支柱。以撒在神所定的時間出生。神永遠在祂的時間上精確;雖然祂應許的恩典不是按我們的時間來到,他們卻一定按著神的時間實現,而且那是最好的時間。
2. 他按著應許的本質出生:撒拉因信心的力量而懷孕(來 11:11)。神以應許加添力量。不是按著自然中普遍的神的意旨,而是憑特別應許中的大能,以撒出生。亞伯拉罕與撒拉雖然都年紀老邁,然而神的話語卻是大能。真正的信仰者,憑著神的應許,能夠做出超出常人能力的事情,因為他們有來自神的大能(彼後 1: 4)。
II。亞伯拉罕在以撒事情上對神的順服。1. 他按著神指示的,稱他為以撒。神要他給兒子起這個名字,即,歡笑,來紀念。我們人心思的發明總要讓位於神的旨意的莊嚴和平實。在這個名字裡紀念了幾件事情,(1)當亞伯拉罕聽見神關於以撒的應許時,亞伯拉罕有喜樂的歡笑(創 17:17)。當太陽在我們靈魂的地平線上升起,我們是多麼歡欣於那美麗的晨曦,那日出的風景 多麼怡人,這歡欣的幸福多麼值得紀念。(2)當撒拉聽見神的應許,她心裡有出於輕看和不信的笑。當神在我們絕望困境時給我們恩典,我們應當紀念那時我們的心中憂傷,以及我們對神大能應許的軟弱信心。(3)以撒自己,後來也被以實馬利嘲笑(本章 V.9),或許給以撒起這名字也是為了要他不要為此驚奇。神的恩惠,常常是為這個敗壞世界眼中的笑柄。(4)這也應許到,以撒不僅是一個兒子,也是所有世代裡所有聖徒心中的喜樂,是他們歡笑的來源。2. 亞伯拉罕使他受割禮。這割禮的約已與亞伯拉罕建立,是他與神之約的封印;雖是一個流血的儀式,以撒也是亞伯拉罕的至愛,他卻不可耽延,在第八天受了割禮。神以時間和耐心來完成祂的應許,因此亞伯拉罕也當以時間和耐心來遵守神的旨意。
III。這恩典在撒拉心中的影響。
1. 他在撒拉心中充滿了喜樂:神使我歡笑,祂給了我可喜的事情,也給了我一顆歡笑的心。那童女馬利亞也是這樣說、這樣想的(路 1:46,47)。(1)神把恩典賜給屬祂的子民,以鼓勵他們在服事和作工裡的喜樂;並且,我們的喜樂都應當歸因與神,否則就是愚人的喜樂。(2)當恩典耽延,長久盼望,在他來到的時候,我們的喜樂也會越大。(3)我們與朋友分享這恩典,使喜樂加倍地增添:所有聽見此事的都會與我一同歡笑;因為笑容是能傳染的。見(路 1:58)。其他人會從這裡看見神的大能與良善,並得鼓勵增添信心。見(詩 119:74)。
2. 祂讓撒拉心中充滿了奇妙。這裡,(1)撒拉 感覺奇妙的是,她在這樣老的年齡還能生子,而且身體還能強壯有力。母親們,如果能夠,應當善待乳養自己的孩子。撒拉年紀老邁,但還乳養自己的孩子。見(彼前 3:5,6)。見(哀 4: 3)。(2)她怎樣表達心中奇妙的感覺:誰 能 預 先 對 亞 伯 拉 罕 說 撒 拉 要 乳 養 嬰 孩 呢 ? 因 為 在 他 年 老 的 時 候 , 我 給 他 生 了 一 個 兒 子。神的恩惠對祂約中之民總是超過他們自己和他人的期盼與預料。誰能想像神會對那卑微、不配的人做如此奇妙的大事呢?他們本出於泥土,不配神的榮耀。見(弗 3:20)(撒下 7:18,19)。誰會知道神竟差祂的兒子來為我們死、救贖我們,聖靈來使我們成為聖潔,神的天使來看護我們呢?誰會說我們這污穢的罪會被饒恕,我們卑微的服事會被悅納,我們這些鄙陋的蟲會被帶入神的恩典之約,與聖潔偉大的神交通呢?
IV。簡單講述了以撒的嬰兒時期:孩 子 漸 長 , 就 斷 了 奶 。 以 撒 斷 奶 的 日 子 , 亞 伯 拉 罕 設 擺 豐 盛 的 筵 席。這裡特別提到孩子的漸漸成長,意示這應許的孩子也是漸漸成長的孩子。見(路 1:80;2:40)。那從神生的兒女也當是在神裡成長的孩子(西 2:19)。他成長,所以會斷奶,也能吃乾糧。見(來 5:13,14)。接著亞伯拉罕為他擺設筵席,邀請朋友和鄰舍,來感謝神對他的恩典。他不是在以撒出生的時候擺此筵席,因那會攪擾剛生產的撒拉;也不是以撒受割禮的日子,因那會使割禮儀式上的注意力轉移;而是在他斷奶可以吃乾糧的時候,因為神在以撒嬰兒時的看護眷顧,保守他安康成長,都是由於神在祂的意旨中的溫柔恩慈,而這應當被感謝讚美。見(詩 22:9,10)(何 11:1)。
9-13。9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10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11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12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13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這裡記述了以實馬利的情況,他被趕出,以及神的旨意。
I。以實馬利自己引致了此事的開端,他戲笑弟弟以撒;撒拉自己見證了此事:她看見埃及人的孩子戲笑,嘲笑著以撒,無疑,如(加 4:29)所說,那屬血氣生的逼迫那屬靈生的。以實馬利這裡被稱為那埃及人的兒子,亞伯拉罕的子孫要受埃及人四百多年的逼迫,從這裡開始(創 15:13)。撒拉見他與以撒玩,嘲笑著他。以實馬利比以撒大十四歲;當大年齡的孩子與小的孩子在一起的時候,本應該溫柔照顧:但這裡顯出以實馬利心中的不善與惡意,欺負一個比自己小得多的弟弟。
1. 神注目孩子們在戲耍遊玩時的話語和行為,也會注意他們是否有說和做的錯事;儘管他們的父母常不如此關注。
2. 嘲笑和嘲弄是一個很深的罪、也是得罪神的罪。
3. 在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有一個根深蒂固的衝突和矛盾。那應許之子必會被後者嘲笑。這是一種逼迫,那屬神的人的生活中一定滿受嘲笑。
4. 沒有人會被神拒絕、被神趕出,除非那人自己先在內心裡、生命中離棄神。以實馬利一直能留在亞伯拉罕的家庭裡,直到他自己成為紛擾、憂心、爭執的來源。
II。撒拉提出的這個建議:你 把 這 使 女 和 她 兒 子 趕 出 去。這裡似乎是出於撒拉的怒氣而說的話,然而在(加 4:30)顯明,這話也出於預言的靈;這也是對所有假冒偽善、體貼肉體的人的懲罰,雖然那些人或在外表看起來也屬於一個可見的教會。所有從血氣生的、而沒有重生的,那假冒為善地守律法、拒絕福音的應許的,都將必被趕出。這也特別指到那些不信的猶太人被神拒絕,他們雖然按著肉體是亞伯拉罕的 子孫,卻不順服於神的福音之約,因而被趕出神的教會:他們嘲笑和逼迫那在嬰兒時的福音教會(帖前 2:16)、神的以撒,引動神的怒氣,將他們趕出。有許多人在這世上與神的兒女相熟,然而卻無分於神所應許的產業。以實馬利或許是以撒的玩伴或是學友,然而卻不是一同繼承產業的。
III。亞伯拉罕為此憂傷不喜:此事在他面前,使他倍感憂愁。1. 以實馬利的挑釁使他憂傷。兒女們應當明白,父母越愛他們,越為他們的錯誤而憂傷,尤其是為他們之間的彼此爭吵而憂傷。2. 撒拉堅持對以實馬利的懲罰,把他趕出去,使他憂傷。“有什麼辦法讓以實馬利改正學好?有什麼辦法比趕他出去更好?”即使是針對惡意不改的孩子的必要懲罰,也使溫柔的父母心中憂傷,不情願如此。
IV。神的定意。我們可以想像,亞伯拉罕在此情境中極度困擾煩憂,他不願意使撒拉憂心,也不願使以實馬利被趕出;在此困境中神告訴亞伯拉罕祂的定意是什麼,這使亞伯拉罕心中滿足。一個良善人在困擾不清的情況裡最想知道的是自己的職分,以及神願意他怎樣做;一旦當這一點清楚了,他的心就會、也應當放下。神在此事上向亞伯拉罕顯明了真光,告訴他,
1. 為使以撒在神約中的權利和益處的建立,趕出以實馬利是必要的:因 為 從 以 撒 生 的 , 才 要 稱 為 你 的 後 裔。基督與教會都將從亞伯拉罕、以撒的腰中而出;這是在以撒身上的應許,也在(羅 9:7)顯明,不是所有亞伯拉罕的子孫都是亞伯拉罕之約的繼承者。以撒,那應許的兒子,必是那應許後裔之祖;因此,“使他離開以實馬利,把以實馬利送到遠遠之處,以免他的敗壞引誘以撒,他的粗魯侵犯以撒”。把他的爭競者挪走,是為以撒的安全。那亞伯拉罕之約中的後裔必是一群特殊的子民,他們從一開始就與眾不同,也不與約外的外邦人混合;為此原因,以實馬利必須被分開。亞伯拉罕被單獨呼召,以撒也必如此。見(賽 51:2)。撒拉可能完全沒想到這麼多,(約 11:51),但是神藉著她的話,顯明了一個深刻的預言和預表,就像後面一樣(創 27:10)。
2. 把以實馬利趕出,並不意味著他的立即毀滅,而是,他會成為大國,為了亞伯拉罕的緣故。我們不確知這是否是以實馬利永恆的毀滅。我們不當過分看那在外表被趕出的,就說他們是被從神的所有恩典趕出。我們確知的是,這不是以實馬利在這世上短暫中的毀滅。在屬靈裡面,雖然以實馬利所預表的子孫被趕出神的教會,但他們沒被趕出這個世界。我將使他成為大國。(1)世上的國度都因神的意旨而建立:祂建立他們,塑造他們,改正他們。(2)許多人承受神在普遍世界的意旨中的祝福,卻與神約之中的祝福無分。(3)那屬世界的兒女,在屬於外表、世界的事情上,常比屬神的兒女強勢、繁榮。
14-21。14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15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16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17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18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19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20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21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這裡,使女以及她的兒子被趕出亞伯拉罕家。
I。在此事上,亞伯拉罕迅速地順服了神的誡命--清早起來。我們可以想像這是立即在亞伯拉罕與神的前晚交通、禱告以後,他按著神的指示去做此事。亞伯拉罕是順服的,雖然這樣做或許有違他的心意;但當他一知道這是神的定意,就沒有任何遲疑反對,而是立刻默默地遵行,仿佛心裡面早已準備好。如果夏甲和以實馬利在亞伯拉罕的家中言行良善,他們本可以繼續在這裡生活;但是他們自己使自己被趕出,因著他們的驕傲侮慢,而在這裡被公義地懲戒。若我們濫用自己的權利益處,我們就喪失了他們。那不知道自己所處之福的,如這裡在亞伯拉罕家一樣,配得被趕出;恩典的珍貴,有人只有在失去時才懂得。
II。他們在曠野遊蕩迷路。
1. 他們這裡進入極大的困境。他們的飲水用盡,以實馬利快要死了。他們本在亞伯拉罕的房中睡舒服的床,在那裡驕橫欺侮;現在他們卻一無所有,昏暈低沉。夏甲大哭,極度悲傷。現在她一定想念自己從前輕看的主人餐桌上食物的剩渣。正如在那為奴者的靈之下,她現在絕望至死,除了自己孩子的死,一無盼望;雖然神曾告訴她,在以實馬利生之前就告訴她的,以實馬利將成為一個大人物。我們都容易忘記神曾給我們的應許,當現在的條件艱苦、處境艱難的時候;因為我們憑感官生活。
2. 在這個困境裡,神恩典地顯現,給他們帶來慰籍:神聽見童子的聲音。我們沒有讀到童子說什麼話;但是他一定呻吟著、歎息著他們悲慘的境況,哭求著神的恩典。神的使者來安慰夏甲;這也不是她第一次在曠野裡遇見神的使者,得他的安慰;那時她感激地回應神,因此現在神的使者再次顯現來慰籍她。(1)天使告訴她,神已知道他們的苦情:神聽見童子的聲音,儘管他們是在曠野裡(無論在世上哪裡,都有連接天國的途徑);因此要把他抱起來。神隨時都會説明我們,若我們在困境裡不懈怠。(2)神的使者重複以前的應許,以實馬 利會成為大國,也因此她現在要盡力照護好他。我們應當盡力、竭力看護我們的兒女和年輕人,因為我們不知道神在他們身上的心意,以及神的意旨將會怎樣塑造和使用他們。(3)神指明給她一個現在得活命的重要條件:神 使 夏 甲 的 眼 睛(她的眼睛一定哭腫,昏花不明)明 亮 , 她 就 看 見 一 口 水 井 , 便 去 將 皮 袋 盛 滿 了 水 , 給 童 子 喝 。許多人都自以為是地天天哀長歎短、空求安慰,卻不知安慰就在他們的身邊;在他們身邊就有恩典的泉水,他們卻茫然不知;他們得不到其中的益處,直到神開他們的眼睛,使他們看見自己的傷口和缺陷,他們才看見神的醫治和解救。(約 16:6,7)。使徒在(加 4:24)裡告訴我們,關於夏甲和以實馬利的事情,表示了屬靈的意思。從現在此事的屬靈意思裡,我們看見了下面這些人的愚妄:【1】 那些憑律法和屬肉體的儀文來尋求神、尋求義的人,如同那些不信的猶太人,他們不是憑信、憑基督的應許,因此迷失在曠野和絕境裡。他們的安慰、他們的水糧速速耗盡,若不是神給他們特殊的恩惠,以恩典的神蹟開他們的眼,他們面臨的一定是滅亡。【2】那些在這個世上尋求滿足和幸福的人,他們離開了神的安慰之約以及與神的交通,手中所有的不過是屬世與屬肉體的分。他們拿著的是一杯很快會飲盡的水和微薄的食物;他們在茫無目的地遊蕩尋找幸福滿足,而最終,不過是坐在絕境裡、一無所有。
III。以實馬利最終在巴蘭的曠野裡安居,這曠野,正適合那性如野驢的人;他正是如此的人(創 16:12)。那從血氣而生的人在世界的曠野裡酣暢地遊蕩;但從應許、從靈而生的人尋求、盼望的是天上的迦南,在到那裡之前,他們不會在任何地方安息。這裡,1. 他有著神的恩惠:神保佑童子;他外在的繁榮皆因為此。2. 他成了一個弓箭手:這裡暗示他在屬世的事情上技巧深湛,正如以掃是一個熟練的獵人。3. 他娶了他母親的同族、一個埃及人: 他 母 親 從 埃 及 地 給 他 娶 了 一 個 妻 子 。
22-32。22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23我願你如今在這裏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24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25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26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27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28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29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30他說:「你要從我手裏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31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裏起了誓。32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
我們在這裡看到亞比米勒與亞伯拉罕之間的盟約,也印證了神之前應許(創 12:2)的部分實現,神曾說他的名必為大。他的友情被人重視、被人喜悅,雖然他只是在那裡寄居的,雖然他不過是迦南人、比利洗人眼中的租客。
I。這個盟約由亞比米勒提出,非各是他的軍長。
1. 這事是由神對亞伯拉罕的恩惠引起:“凡 你 所 行 的 事 都 有 神 的 保 佑,我們也因此注意看重”。(1)神的意旨有時向屬祂的子民顯明恩惠,連他們的鄰舍也能注意到(詩 86:17)。他們凡事興盛,如此繁榮,以致其他人看見,願意把這歸因於神,承認神在他們的中間。(2)向得神恩惠的人表示友善是明智的,也當跟與天國有分的人結交。(亞 8:23)。我們願與你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我們對與神相交的人好,就是對自己好(約一 1:3)。
2. 這盟約的主旨是,在兩個族人之間建立穩定長久的友誼,不可違背破壞。這友誼的盟約必須以起誓來鞏固確立。這誓言中是對神的祈求,願神來做見證,也作審判,若有違反的人要受懲罰。這裡,(1)亞比米勒願意這個盟約延及他的後代子孫,並他的國人。他願意他的兒子,孫子,以及那地的人,都從其中有益處。良善人應當與天國的恩惠結盟、交通,不只為他們自己,也為屬他們的人。(2)亞比米勒提醒亞伯拉罕他從前怎樣厚待了他:按著我以前待你的恩慈。正如那承受恩慈的當有回應,那給予恩慈的也當期待別人的友善。
II。亞伯拉罕接受了這盟約,他還特別提到一口井的事情。
1. 亞伯拉罕願意與他結盟約,並覺得他心地誠實、敬畏神,所以說:我 情 願 起 誓。 (1)信仰並不使人哀怨不妥,無法溝通;我確知我們都不應如此。我們絕不應該,因為碰到別人的不友善,就遠離所有人、對人酸苦,或嫉妒別人。(2)一顆誠實的心應該不怕確證:如果亞伯拉罕說自己對亞比米勒是真誠的,他也不怕為此起誓;誓言是誠實的確證。
2. 他謹慎明智地先解決那口水井的事情,亞比米勒的僕人曾霸佔了那井。水井在那時是珍貴的資源;感謝神,我們現在水源並不那樣缺乏。(1)亞伯拉罕溫和地告訴亞比米勒此事。如果我們的弟兄侵犯了我們,我們應當以溫和和智慧指出他的錯,使事情或許可以妥善解決(太 18:15)。(2)他接受亞比米勒的解釋:誰 作 這 事 , 我 不 知 道。許多被懷疑是不義、不友善的人都其實無辜。我們也當高興看見他們澄清自己。僕人的錯不當歸於主人,除非是主人知道或唆使的;一個誠實人的明證就是當他看見一個與己有關的錯誤時,就立刻前去改正。(3)亞伯拉罕謹慎小心地使自己對那井的擁有權確定清楚,防止以後再生枝節(30 節)。是他的公正、以及智慧使他如此行--讓此時的情景被記住。
3. 他為亞比米勒準備的友善禮物。不是用什麼稀奇好玩的東西,而是寶貴和有用的禮物--羊 和牛,來答謝亞比米勒的恩慈友善,紀念他們之間的友情。友善的往來是對愛的增進:那屬於我的也屬於我的朋友。
4. 他起誓來確立盟約,並給那裡起一個名字叫別是巴,即,盟誓的井,來記念他們的盟誓,使彼此不會忘記。我們當重視、紀念彼此的約,使之成善,並不應當因為疏忽而打破我們的言諾。
33-34。33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裏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34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這裡,1. 亞伯拉罕,得著一個良善的鄰舍,在這裡寄居了多日。他在那裡種了一棵垂柳,為自己的帳棚遮涼;他雖沒有在那裡定居--因為我們知道神願他在活著的日子都是做寄居的客旅--但他在那裡寄居了多日,在別人的眼中,他也仍是那個過客、希伯來人亞伯拉罕。2. 他在那裡,不僅持久地踐行,也公開地表達自己的信仰:在 那 裡 求 告 耶 和 華 永 生 神 的 名。很可能他就在那垂柳下,敬虔禱告。基督也在山上的園中禱告。(1)亞伯拉罕公開地敬拜神,或許他的鄰舍也看見注意,能來一起和他敬拜。良善人不僅應該把良善帶到他們所去的任何地方,也應該把良善向別人傳播,也使別人良善。(2)我們求告主的名,在我們的眼中,祂應是那永生的神,這天地的主。神特別地向亞伯拉罕顯現,與他立約,亞伯拉罕也更沒忘記把榮耀光輝、天地的主宰歸於神的名:永生的神,祂在所有萬物之先,也將在一切時間和日子的末了之後。見(賽 40: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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