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une 20, 2026

[耶利米哀歌] 第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章

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然而我仍有指望


本章的內容和前兩章的內容相同,但寫作形式略有不同;前兩章用長句型,本章用短句型,是另 一種韻律;前兩章用單字母詩,本章用三重字母詩。這裡說的是:

I。哀歎神的怒氣,以及神發怒的結果(第1-20節)。

II。向神的百姓說安慰話,他們身遭大難(第21-36 節)。

III。指出在這場苦難中的本份(第37-41節)。

IV。再次哀歎(第42-54節)。

V。鼓勵眾人要以神為盼望,不斷等候他的拯救,求他向逼迫會眾的人行公義(第55-66節)。有人將本章理解為先知在被囚禁、受逼迫時所說的;不過這似乎是代表會眾在被擄狀態、在荒涼狀態下所說的話,尤其是先知身臨其境的荒涼狀態。但這裡的哀歎似乎比前章更為廣泛,不僅可應用於具體個人的光景,也可應用於全體會眾的光景,並且意在暗中使用,而不是在聚會的時候。有人覺得耶利米的這些哀歎,不只是為以色列代求,也預表基督;有人說基督就是那流淚的先知耶利米,因為他常流淚(馬太福音1614),這裡的許多經文可應用在他身上。

 

先知的個人苦楚(主前588

1我是因耶和華忿怒的杖,遭遇困苦的人。2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3 真是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4他使我的皮肉枯乾;他折斷(或譯:壓傷我的骨頭。5他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原文是苦膽和艱難圍困我。6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7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他使我的銅鏈沉重。8我哀號求救;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9他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他使我的路彎曲。10他向我如熊埋伏,如獅子在隱密處。11他使我轉離正路,將我撕碎,使我淒涼。12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13他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14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15他用苦楚充滿我,使我飽用茵陳。16他又用沙石磣斷我的牙,用灰塵將我蒙蔽。17你使我遠離平安,我忘記好處。18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19耶和華啊,求你紀念我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20我心想念這些,就在裡面憂悶。

詩篇第102篇的標題可以恰如其份地加到本章前面來:困苦人發昏的時候,在耶和華面前吐露苦情的禱告,因為這裡的哀歎極其動人,滔滔不絕。先知所哀歎的是:

1.神正在發怒。這是苦難的起源,也是苦難的痛苦所在(第1節):我是遭遇困苦的人,我就是那人,因耶和華忿怒的杖,是我親身經歷的。注意:神有時向他百姓發怒,但所哀歎的不是剪除的刀,而是管教的杖;對他們而言,這是他忿怒的杖,眼下雖痛苦,結果是有益的。我們應當通過這杖來看待苦難,既然通過這杖看見苦難不同尋常,就不可相爭,要堅信神的忿怒是公義的,苦難是輕微的,且有憐憫在其中。

他引導我,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
2.他不知所措,身陷黑暗。黑暗代表大災難,代表大困惑,急需安慰,急需引導;這是哀歎者的光景(第2節):「他藉著天意引導我,藉著一連串的事件,使我行在黑暗中,不行在光明裡,將我引入我所懼怕的黑暗中,不是引入我所盼望的光明裡。」第6節還說:他使我住在幽暗之處,幽暗如墓地,像死了許久的人一樣,被人遺忘,無人知道他們是誰,是何身份。注意: 屬神的以色列雖是光明之子,有時也行在黑暗中。

3.神仿佛與他為敵,仿佛是他的死敵。神曾經為他而戰,如今卻反手攻擊我(第3節),至少在我看來是這樣,因為他終日再三反手攻擊我,我每早晨受懲治(詩篇7314)。一旦神再三反手攻擊我們,我們就會覺得他的心也轉離了我們。神曾說(何西阿書514):我必向猶大家如少壯獅子,如今他的話兌現了(第10節): 「他向我如熊埋伏,他的審判忽然臨到我,又如獅子在隱密處,使我無論身在何處,都時時擔心被撲倒,永無寧日。」你與他為敵,人還向他射箭嗎?他張弓(第12節),這弓本是對著逼迫會眾之人的,如今竟然對著會眾的兒子。他將我當作箭靶子,向我瞄準,且必射中,把箭袋中的箭射入我的肺腑,我得了致命傷,是內傷(第13節)。注意:神的箭袋裡有很多箭,射得又快,刺得又深。

4.他身心靈都在受苦。如今的猶太堪比滿臉皺紋的老人,不能復原(第4節):「他使我的皮肉枯乾,滿面滄桑枯萎,我活像個快要落進墳墓的人;不僅如此,他還要折斷我的骨頭,使我站立不住。他用苦楚充滿我(第15節),充滿他災禍的苦澀。」神有能力影響人心,叫人嘗盡苦味,毫無喜樂可言,好比反胃的人,凡吃進去的,都覺得酸:「他使我飽用茵陳,喝醉我的苦情,乃至不知該說什麼,該做什麼。他又將沙石摻在我的食物中,磣斷我的牙(第16節),所吃的既無樂趣也無營養。他用灰塵將我蒙蔽,好比哀哭之人(也可理解為:他使我吃灰塵)。我吃過爐灰,如同吃飯(詩篇1029)。」

他築壘攻擊我,用苦楚和艱難圍困我
5.他看不見出路,看不見拯救(第5節):「他築壘攻擊我,好比在被圍困的城前築壘攻城。原先有出路的,如今全然封鎖,用苦膽和艱難圍困我;我煩惱,我不安,我疲憊,想找到逃離的路,卻找不到。他用籬笆圍住我,使我不能出去(第7節)。」經上說耶路撒冷被圍的時候,是四面困住(路加福音1943)。「我鎖鏈纏身,像個罪大惡極的罪犯,是鎖鏈加鎖鏈,鐵鍊沉重,同樣地,他使我的銅鏈沉重。他還用鑿過的石頭擋住我的道(第9節),不只是用荊棘堵塞我的道(何西阿書26),還用石牆擋道,無法穿過,乃至我的路彎曲;我來回走動,或向右或向左,嘗試著向前,仍是無功而返。」人若走犯罪的彎路,干犯神的律法,公義的神就叫他們走吃苦的彎路,挫敗他們的用意和企圖。所以(第11節):「他使我轉離正路;他打破我一切計謀,破壞我一切計畫,使我不得不向毀滅低頭。他將我撕碎必撕裂而去,要奪去(何西阿書514),使我淒涼,奪去我的一切,奪去我心中的一切安慰。」

他張弓將我當作箭靶子,把箭射入我的肺腑
6.神不聽他的禱告(第8節):「我哀號求救,迫切禱告,很想使他聽見,他使我的禱告不得上達,不許我的禱告達到他面前。」神的耳朵素來向他百姓的禱告開啟,他施憐憫的門素來向叩門的人打開,如今兩者都關閉,甚至向哀號求救的人關閉。神有時甚至向他百姓的禱告發怒(詩篇804);倘若他們不但不蒙應允,甚至不蒙垂聽,那時的光景就實在悲慘。

我成了眾民的笑話,他們終日以我為歌曲
7.鄰居嘲笑他的苦難(第14節):我成了眾民的笑話,成了眾民中一切惡人的笑話;他們見眾人受審判,特別是見耶利米憂傷,就彼此歡笑。他們以我為歌曲,為絲弦器樂,為鼓樂(參考約伯記176),供他們彈唱,好比羅馬大火正燒的時候,尼祿卻在彈琴。

8.得解脫蒙拯救的念頭快要斷絕:「你不僅把平安取去,還使我遠離平安(第17節),夠不著,也看不見。我忘記好處,很久沒有得好處,要想再得幾乎不可能,我已不再有念想。悲傷和奴役已是家常便飯,我已不知何為喜樂,何為自由。我甚至已經全然放棄,我就說,我的力量衰敗;我在耶和華那裡毫無指望(第18節)!我不再能倚靠神,因為我不覺得他在鼓勵我倚靠他;我也不指望他為我出頭,終結我的苦楚,因為我的境遇似乎無藥可救,就連我的神都冷酷無情。」毫無疑問,他這樣說,是他的懦弱(詩篇7710),因為神的能力無限,他是他百姓永不落空的指望,無論他們怎麼想。

9.每當想起他的苦楚,他就憂傷不已,或回想,或展望,都是悲傷的(第19-20節)。他可曾像約伯那樣,試圖忘記他的哀情(約伯記 927哀哉!那不管用;再努力也無法忘記那如茵陳和苦膽的困苦窘迫。他說起他的困苦來,是何等強烈,因他想起困苦來就是這樣強烈,回顧起來,困苦何其沉重!咄咄逼人。有人理解為:我的困苦,我的過犯,我的苦難,以及導致苦難臨到我的罪;這就是困苦窘迫中的茵陳苦膽。罪使苦難之杯變成了苦杯。我心想念這些。被擄到巴比倫的人心裡不斷想起圍城的苦楚,耶路撒冷的大火和廢墟歷歷在目,一追想錫安就哭了,耶路撒冷無法忘懷(詩篇13715)。一想起來,我心就在裡面憂悶,不只是因苦難而感到壓抑,也因罪而感到苦澀。注意:在叫人自卑的天意之下,人人都當自卑,每當想起我們的困苦窘迫,就當重新謙卑悔改。這樣才能從先前的管教得好處,才能避免進一步的管教。

 

向以色列說安慰話;受苦的益處;安慰受苦人(主前588年)

21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22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23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誠實極其廣大!24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分,因此,我要仰望他。25凡等候耶和華,心裡尋求他的,耶和華必施恩給他。26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27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28他當獨坐無言,因為這是耶和華加在他身上的。29他當口貼塵埃,或者有指望。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淩辱。31因為主必不永遠丟棄人。32主雖使人憂愁,還要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33因他並不甘心使人受苦,使人憂愁。34人將世上被囚的踹(原文是在腳下,35或在至高者面前屈枉人,36或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這都是主看不上的。

在這裡,烏雲開始散去,天空開始放晴;本章的前面部份,哀歎聲極其悲涼,這裡的曲調有所改變,為錫安哀哭之人開始變為愉悅。人若無指望,心就破碎。為了不至於心碎,這裡就有一件事值得思想,乃是盼望的依據(第21節),指將來的事,不是過去的事。我的心要回轉(註腳如此);我們心之所想、常放在心上的,有時仿佛失去,仿佛遺忘,直到神施恩叫我們想起來,一有機會就能用得上。「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不再絕望。」讓我們看看他想起了什麼。

我想起這事,心裡就有指望。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的慈愛
I。處境誠然很糟糕,但由於神的憐憫,沒有更糟糕。我們受他忿怒的杖擊打,但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第22節)。我們在苦難中,不僅要看到不利的,也要看到有利的,這樣,我們的信心和盼望才能得激勵。處境固然很糟糕,但不致更糟糕,所以有望變好。請注意看這裡:

1.他見有慈愛的溪流:我們不致消滅。注意:神的教會好比摩西的荊棘叢,燃燒卻沒有燒毀;無論遇到什麼艱難,或者將要遇到什麼艱難,教會都將存留於世,直到時間的末了。教會受人的逼迫卻不被神所丟棄,因而雖然打倒了卻不至死亡(哥林多後書49),卻不致消滅,好比銀子在爐中熬煉,卻不致像銀渣那樣消滅。

2.他沿著溪流尋源: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這裡的慈愛一詞用複數,表示豐富多樣化的慈愛。神是取之不竭的慈愛源頭,是慈愛之父。 注意:我們不致消滅,都是由於神赦罪的慈愛。周圍的人都消滅了,我們自己也差點消滅,但卻不致消滅;我們出墳墓,出地獄。神若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我們早已被消滅;但神按他的慈愛待我們,我們理當感謝,理當稱頌他。

II。即便身在苦難的深淵,他們仍經歷神憐憫的溫柔和應許的真實。前面多次哀歎神不憐憫他們(21721),這裡卻作了修正:

1.承認神的憐憫不致斷絕;他的憐憫永不斷絕,儘管他仿佛因發怒就止住他的慈悲(詩篇779)。慈愛的河流滿溢,源源不斷,從不枯乾。每早晨,這都是新的;每早晨都有神向我們施憐憫的新見證;每早晨他都以憐憫眷顧我們(約伯記718);每早晨都顯明他的公義(西番雅書35)。我們的安慰斷絕,神的憐憫不致斷絕。

2.承認他的誠實極其廣大。雖然約似乎被干犯,但他們承認這約仍然有效;雖然耶路撒冷被毀,但耶和華的誠實存到永遠(詩篇1172)。注意:無論遭遇什麼難處,都不可對神心生歧見,隨時都要承認他又仁慈又信實。

III。神是他百姓全足的份,將來也永遠如此,並且這是他們所選擇、所倚賴的(第24節):我心裡說:耶和華是我的份,意思是:

1.哪怕我失去世上所有的,失去自由和生計,幾乎失去生命,仍沒有失去我在神裡面的份。地上的份是可朽壞的,神的份要存到永遠。

2.只要神是我的份,我就充足,足以平衡我所有的苦難,彌補我所有的損失。無論被搶去什麼,我們的份都是安全的。

3.這是我所倚賴的,也是我最滿足的:因此,我要仰望他。其它都不能扶持我,鼓勵我,我要緊緊倚靠他,鼓勵自己在他裡面。注意:以神為我們心裡的份,把他當成我們的份,在悲痛中以此為安慰,這是我們的本份。

IV。凡與神交往的,都會發現信靠他絕不徒然:

1.因為凡與他交往的,他都施恩(第25節)。他施恩給所有人,他的慈悲覆庇他一切所造的(詩篇1459),凡被造的,都品嘗他的良善。但他尤其施恩給凡等候他的,心裡尋求他的。注意:苦難漫漫無期、拯救遙遙無期的時候,我們應當耐心等候神,等候他的恩典回歸。我們憑信心等候他,也當憑禱告尋求他;必須在心裡尋求他,不然就不能尋見。尋求能幫助我們耐心等候。凡是這樣等候和尋求神的,都必蒙恩,他定會向他們顯出他奇妙的慈愛來(詩篇 177)。

2.因為凡與他交往的,都會發現這大有益處(第26節):人仰望耶和華,靜默等候他的救恩,這原是好的,是我們的本份,也是我們難以言表的安慰和滿足;仰望他的救恩定會來到,儘管途中的困難似乎難以克服,等候他的救恩來到,儘管耽延,並且在等候的時候應當靜默,不與神爭論,不焦躁,而是默然順從神的一切安排。父啊,願你的意旨成全。若常將這點放在心上,就可盼望最後的結局美好。

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他當獨坐無言
V。苦難其實對我們有好處,若能正確承受,苦難就必效力,叫我們得益處。盼望等候他的救恩是好的,但與此同時,承受苦難也是好的(第27節):人在幼年負軛,這原是好的。當時有很多年輕人被擄去。為使他們安心,他告訴他們,被擄之軛對他們有好處,只要能順應自己的處境,盡量回應神使他們負重軛的用心,就能發現負軛對他們有好處。這大可應用於神誡命的軛。年輕人在幼年時就負那軛,這對他們大有好處;越早信神越好。若在年幼時就信,我們的本份就更蒙神的悅納,自己也更輕省。但這裡似乎指苦難的軛。很多人發現年輕負軛是好事,可叫他們謙卑、虔誠,輕看世界;年輕時若不負軛,則可能變得驕傲,桀驁不馴,像不慣負軛的牛犢一樣(耶利米書 3118)。然而應當如何負軛,才能使幼年負軛得好處呢?他在接下來幾節經文中作出了回答:

1.應當在苦難下鎮定安靜,當獨坐無言,不要逢人就哭訴,不要誇大苦難,不與天意的安排相爭,要在遭患難的日子思想(傳道書714);要獨坐,叫自己與神對話,要心裡思想(詩篇44),平息一切不滿不信的念頭,用手捂口,像亞倫那樣,在極其嚴厲的試煉下默不作聲(利未記 101-3)。要在軛下靜默,像個負軛之人,不可故意從頸項上除去,神加給我們的,要耐心順服。年輕時就吃苦的,若能順應苦難,習慣於項上的軛,努力回應神使他們受苦的用心,那時就會發現負軛有好處,能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希伯來書1211)。

2.應當在苦難下謙卑耐心。當口貼塵埃,這樣的人才能得好處;不只是用手捂口,表示在苦難中順服神的旨意,還要口貼塵埃,表示一想起罪來就憂愁、羞辱、自厭,像是徹底投降,像被征服者那樣舔土(詩篇729)。要這樣自謙,或者有指望,或如原文所言,也許有指望。苦難中若有望得著並確保有好的指望,那就必是走這條道;但我們不可指望過高,應當持有或許的心態,像是承認自己全然配不上。注意:凡因罪的緣故真心謙卑的,若能蒙恩得著好的指望,都滿心喜悅,不惜代價,哪怕是口貼塵埃;而凡是想有此指望的,都應當如此行,若得了任何鼓勵,使自己的心不致沉到塵埃,只是口貼塵埃,就當承認這都是因那白白得來的恩典。

3.應當以溫順柔和的態度對待苦難的器皿,要有饒恕的心態(第30節)。當由人打他的腮頰,不但不還手,反倒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9),這樣的人才能負軛得好處。我們的主耶穌在這方面為我們留下了好榜樣,因為人打他的背,他任他打(以賽亞書506)。若能承受輕蔑和嘲諷,不以辱罵還辱駡,不以苦毒還苦毒,在滿受淩辱的時候全然忍耐,不報復,不反擊,而是在耶和華面前傾訴(如詩篇1234所提到的人,他們被那些驕傲人的藐視,已到極處),這樣的人就會發現負軛有好處,可轉化為屬靈的優勢。總而言之,如果患難生忍耐,那樣的忍耐生老練,那樣的老練生盼望,而那樣的盼望就不至於羞恥(羅馬書53-5)。

VI,神必施恩回歸到他的百姓,照著使他們受苦的日子(詩篇9015),給他們帶來適時安慰(第31-32 節)。受苦之人之所以如此懺悔,如此耐心,是因為他相信神有諸般的慈愛和憐憫,這點也是在福音下悔改的極大動力,是基督徒忍耐的極大動力。一想到以下幾點,我們就能挺得住:

1.我們被打倒,但不致被丟棄;父親管教兒子,不是不認他作兒子。

2.雖然我們似乎暫時被丟棄,可見的安慰中止,所望的拯救延遲,其實並沒有被丟棄,因為沒有被永遠丟棄;神與我們相爭,不是永遠的。

3.無論我們有何憂愁,都是神量給我們的,其中有他的手。憂愁既是他造成的,我們就大可放心,那一定是滿有智慧、滿有恩典的;並且那不過是暫時憂愁(彼得前書16),是必要的憂愁。

4.即便神使人憂愁,但仍有憐憫和安慰為他們存留。千萬不能以為造成憂愁的是神,給我們解脫和幫助的是世界。不;唯有造成憂愁的那位,才能帶來恩惠,不然我們就完了。常言道:打傷的手,也是醫治的手。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何西阿書61)。

5.神回歸施恩給我們的時候,不是照著我們的義行,而是照著他的慈愛,照他諸般的慈愛發憐憫。我們何其不配,唯有豐富的憐憫才能叫我們得解脫;神既然有豐富的憐憫,還有什麼我們不能指望呢?我們的憂愁雖然是神造成的,但那一點都不影響我們的指望。

VII。神使人憂愁,自有他智慧和聖潔的用心,並且他並不喜悅我們受難(第33節)。他確實使人受苦,使世人憂愁;世人所有的憂愁和苦難都從他而來。但他並不甘心如此行,不是發自內心的(原文如此)。

1.他使人受苦,都是我們造成他如此行。他隨意施恩,但不隨意發怒。他若施恩給我們,那是因為這在他看為美事,但他若使苦澀臨到我們,那是因為我們配得,因為我們有這樣的需要。

2.他不喜悅使人受苦。罪人死亡,聖徒不平安,這些他都不喜悅;他刑罰世人極其勉強。他刑罰的時候不得不離開原位,因他的原位是施恩座。他所造的任何人受苦,他都不喜悅,而他自己的百姓受苦,他就更不喜悅,乃至他們受苦,他自己也苦,因以色列人受的苦難,就心中擔憂(士師記1016)。

3.他使他的百姓受苦,也為他們存留恩惠。他既不甘心使人受苦,就更不甘心他自己的兒女受苦。無論如何,神都實在是恩待他們的(詩篇731),即便他們看見有怒氣在他臉上,有杖在他手中,也能憑信心看見有愛在他心裡。

VIII。他在管教他百姓的時候,雖然把世人當成他的手,更確切地說是把他們當成他手中的器皿,但他一點都不喜悅他們在管教過程中所行的不義,不喜悅他們惡待他的百姓(第34-36 節)。邪惡而蠻不講理之人的暴行雖然成就神的目的,但這並不意味著他縱容暴行,不像他受欺壓的百姓有時想像的那樣:行詭詐的,你為何看著不理呢?(哈巴谷書113)仇敵傷害欺壓神的百姓,有兩種方法,先知在此叫我們放心,這兩種方法神都看不上:

1.用武力強權傷害他們。這點神很看不上。他自己從來不將被囚的踹在腳下,反倒垂聽被囚之人的呼聲;他也不同意世人如此行,甚至看不上這樣的行為。將已經倒下的人踹在腳下,將已被捆綁、不能自持的人打倒,這是野蠻行徑。

2.打著法律的幌子傷害他們,假意行使公義;在人的訟事上顛倒是非,叫人看不見自己的權利,或無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夠不著自己的權利,或者屈枉人,故意錯判,虛假斷案;要叫這些人知道:

1)神看見了他們。這是在至高者面前(第35節),是在他的眼目之下,他很看不上。他們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在他的眼目之下,所以如此行是公然藐視他。他是至高者,濫用權柄虐待屬下,就是輕看他的權柄,不覺得在他們以上還有更高的(傳道書58)。

2)神看不上他們。這裡所表達的另有深意。屈枉正直,冤枉義人,這是大大冒犯神;他雖用他們來管教他的百姓,但他遲早要向這些人嚴厲追討。注意:神也許會暫時允許作惡之人興旺,利用他們成就他的目的,但他絕不同意他們作惡。神斷不致行惡(約伯記3410),也斷不致縱容行惡的人。

 

受苦之人的本份(主前588

37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39活人因自己的罪受罰,為何發怨言呢?40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41我們當誠心向天上的神舉手禱告。

前面的經文提到賜給受苦之人的安慰;我們既然能得著、能品嘗這些安慰,這裡就指出我們在苦難下的本份;唯有履行這些本份,才能指望得著這些安慰。

I。任何時候,任何災禍臨到我們,不論是個人的還是集體的,我們都要看到並且承認,其中有神的手(第37-38節)。這點作為至大的真理定下來,有助於我們在苦難中安靜下來,有助於使苦難成為聖潔。

1.無論世人的行為如何,神的作為都高於一切:除非主命定,誰能說成就成呢?誰能心想事成呢?若不照神所謀定的,世人就一事無成,若沒有從上頭來的權柄,世人就沒有權柄,也不能成事。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又是算計,又是盤算,口稱能做這事做那事(雅各書413),其實唯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箴言169),遠超他自己所算計的,人所謀、所指望的,都不能成就,除非有神的手在其中,除非神早有定論;參考耶利米書1023。迦勒底人說他們要毀滅耶路撒冷,事情果然成了,但那不是因為他們如此說,而是因為神如此吩咐,賜他們使命如此行。注意:世人不過是至大的神所使用的工具,他隨意操控他們,管理這個世界;沒有神,世人的任何謀算都不能成就。

2.人的份都是神所命定的: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是的,確實如此;原文的表達更為強烈:這禍,這福,豈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豈不都是他命定的嗎?豈不都是他命定給我們的嗎?是的,確實如此;無論我們遭遇什麼苦難,這條普遍的真理都用得上,叫我們順應自己的苦難。約伯的論點就是這樣的: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約伯記 210)我們或健康或患病,或富貴或貧窮,所謀的或成功或失敗,豈不都是神所命定的嗎?定人事乃在耶和華(箴言 2926)。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約伯記121);他造光,又造暗(以賽亞書457),正如起初的時候那樣。注意:世間萬務都是神旨意的產物;所發生的任何事,都有神的引領,並且他手所行的與他口所說的相吻合;他說有,就有(詩篇339),他的計畫都輕易成就,必然成就。

II。任何時候,神把任何苦難加給我們,我們都不能與他相爭(第39節):活人為何發怨言呢?先知在此似乎在檢點自己,不該在前面發怨言,不該責怪神不仁,過於嚴厲:我發怒有何益處?我為何如此煩惱?人若在急躁時責怪神,回想起來就應當為此責怪自己。他在前面的經文強調神的主權和天意,這裡從中得出結論:活人為何發怨言呢?神所行的,我們不該開口反對;參考詩篇399。人若埋怨所得的份,就是埋怨將這份量給他們的神。在被擄之地受苦的人應當在各樣苦難中順從神的意願。注意:雖然我們可以在神面前傾訴,但千萬不能責怪神。什麼!活人為何發怨言呢?因罪受罰的人豈能發怨言呢?這裡給出的原因很有說服力:

1.我們是人,理當表現得像人。人豈能發怨言呢?我們是人,不是動物,是有理性的被造物,應當講理,應當向上看,應當向前看,這樣才能有足夠的考量平息怨言。我們是人,不是孩童,受了點傷就叫喚。我們是人,不是神,是臣民,不是主;我們不擁有自己,沒有造自己;我們有義務,理當聽從,理當順服。我們是人,不是天使,不能像他們那樣指望沒有苦難;我們不住在那沒有憂愁的世界,而是住在這除了憂愁還是憂愁的世界。我們是人,不是鬼魔,不像他們處在那可歎、無助、無望的狀態,他們得不到安慰,我們有安慰。

2.我們是活人。藉著神的恩手,我們還活著,儘管天天向死亡邁進;活人為何發怨言呢?不,活人更應該感恩,因為還活著,不該因為生活上的任何負擔和災禍而發怨言。我們的生命脆弱,我們早已拋棄生命,但我們還活著;只有活人,活人必稱謝你(以賽亞書3819),而不是埋怨;只要還活著,就有指望,所以,與其埋怨境遇糟糕,還不如振作起來,盼望漸漸改善。

3.我們是罪人,我們所埋怨的,不過是因自己的罪受罰,這刑罰是公義的,並且遠遠低於我們的罪孽所當受的。我們真沒有理由埋怨自己受苦,因為這是我們自找的,是咎由自取。我們作惡,自作自受;參考箴言193。我們沒有理由與神相爭,因為他是公義的;他治理這個世界,他要刑罰不順從的,以此維護他政權的尊榮,這是很有必要的。我們豈不是因自己的罪而受苦嗎?既然如此,就不該發怨言;我們有別的事要做,與其埋怨,還不如悔改,要努力順應他聖潔的意願,這樣才能證明神與我們和好。我們豈不是因自己的罪受罰嗎?既然如此,就該放聰明點,要順服,要親吻這杖;若還是與神背道而行,他的刑罰就會加重七倍,他一旦審判,就必得勝。但若順應他,那麼雖然還是被主懲治,卻不至於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前書 1132)。

我們當深深考察自己的行為,再歸向耶和華
III。我們要下決心,回應神使我們受苦的用意,他的用意是叫我們想起自己的罪來,並且叫我們歸向他(第40節)。這兩件事是我們應當在苦難中做到的。

1.要認真反省自我,反省以往的生活。我們當考察並試驗自己的行為1,考察先前所行的,然後試驗是否正確;要像考察偽裝、逃逸、藏匿的罪犯那樣考察自己,然後試驗是否罪名成立。要用心考察,用心試驗,並且要誠誠實實,考察要殷勤,試驗不帶偏見。要試驗自己的行為,借此試驗自己,因為我們判斷自己的狀態,不看虛無的心願,而是看腳步,不是看具體的一步,而是看我們所行的,看我們的目標,看我們行事的準則,看我們的性情和處世風格是否與這些目標和準則相吻合。在苦難中我們更應該省察自己的行為(哈該書15),乃至若有錯誤,便可悔改,將來不再犯,因而回應苦難的用意。我們在遇到集體災禍的時候,往往考察別人的行為,責怪別人,其實我們的職責應該是考察試驗自己的行為。我們應當顧及自己的事,人人都應當說:我做了什麼?眾人遭災,我是否有責任?人人都彌補,才能人人都得彌補。

1欽定本將第 40節上半句譯為:我們當考察並試驗自己的行為

2.要誠心歸向神:「我們要歸向耶和華,歸向那轉離我們、我們也轉離他的那位神;要藉著悔改和改革歸向他,以他為我們的主,我們的王。我們曾與他同在,自從我們離棄了他,就樣樣不順心,所以現在要再歸向他。」這點應當和先前那點並行,並且應當成為先前那點的結果:我們要考察試驗自己的行為,這樣才能從惡道上轉回,才能歸向神。大衛所採用的方法相同:我思想我所行的道,就轉步歸向你的法度(詩篇11959)。

IV。我們應當將自己獻給神,要有聖潔的熱誠,將自己最好的感情、最好的服事,都獻給他(第41節)。我們在苦難中:

1.應當仰望神,仰望天上的神,他在至高的高處,他對我們的主權不容挑戰;諸天掌權(但以理書426),所以不可相爭,只可順從。

2.應當向他禱告,憑信心指望從他領受憐憫;向他舉手禱告,這句話蘊含了這層意思(舉手往往是禱告的手勢,有時代表禱告;如詩篇1412所言,願我舉手祈求,如獻晚祭);這表示我們懇求他的憐憫,也表示我們預備領受他的憐憫。

3.禱告的時候應當用心。要誠心舉手,仿佛是藉著言語,將自己的心倒出來。在這項事奉和其它所有事奉上,神所看的就是這心;獻祭不用心,有何益處呢?倘若內心的表達和口頭上的表達不一致,那就是嘲笑神,是欺哄自己。禱告就是向神舉起自己的心靈(詩篇25 1),以他為天上的父;凡是盼望與天上的神同在的心靈都會這樣,藉著不斷的靈修行為,一邊熟悉通向那裡的路,一邊在那條路上快跑飛奔。

 

向神傾訴(主前588年)

42我們犯罪背逆,你並不赦免。43你自被怒氣遮蔽,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並不顧惜。44以黑雲遮蔽自己,以致禱告不得透入。45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46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47恐懼和陷坑,殘害和毀滅,都臨近我們。48因我眾民遭的毀滅,我就眼淚下流如河。49我的眼多多流淚,總不止息,50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51因我本城的眾民,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52無故與我為仇的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53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並將一塊石頭拋在我身上。54眾水流過我頭,我說:我命斷絕了!

責備自己發怨言容易,但若要責備自己,乃至不再發怨言,那就難了。先知在前面承認活人不該發怨言,仿佛他在檢點自己不要發怨言,這裡卻是雨後雲彩返回,傷口再次流血,因為唯有憂傷的心,才能漸漸撫平極大的痛苦。

I。他們承認是公義的神使他們受苦(第42節):我們犯罪背逆。注意:我們在苦難中,理當認罪,理當承擔罪責,以此來證明神是公義的。把罪稱作犯罪,稱作背逆,這樣做並不過份。這是他們考察試驗自己行為的結果;考察越深,就越發現自己糟糕。然而:

II。他們仍在感歎自己的苦難,對神仍然頗有微詞;這點我們不可仿效,反倒在最強烈的試煉下,總要大大稱頌他,總要說他的好話。

1.他們感歎他的忿怒,感歎他的怒氣向他們發作。他們認了罪,但(第4 節)你並不赦免。他們沒有得著赦免的確據和安慰;因罪所受的審判並未挪去,因而他們以為不能說罪已得赦免;這是個錯誤,不過神的百姓在情緒低落、心中煩躁的時候都會犯這樣的錯。他們的處境實在值得顧惜,他們卻埋怨說:你並不顧惜(第43節)。仇敵追趕他們,殺戮他們,那還不是最糟糕的,仇敵不過是神手中的器皿:「你追趕我們,你施行殺戮,我們本指望你的保護和拯救。」他們埋怨在他們和神之間有一道隔斷的牆:

1)阻礙了神的恩惠,乃至不能臨到他們。回想起神對他們的慈愛,那原是以色列的榮美,如今你被怒氣遮蔽,我們的榮耀被遮掩,榮耀不再;如今神向我們發怒,我們不再像先前以為的那樣,是出盡風頭的民。也可理解為:你將我們遮蔽,好比被埋葬的人被遮蔽,被遺忘。

2)阻礙了他們的禱告,乃至不能達到神面前(第44節):你以黑雲遮蔽自己,不像那降臨到聖殿的光明雲彩,使敬拜他的得以靠近,而是像那降臨到西奈山的密雲,使眾人不得不遠遠站立。「這雲太過稠密,乃至我們的禱告似乎在雲中失落,不能穿過,不得蒙垂聽。」注意:揮之不去的苦難有時是個試探,即便對禱告的民也是如此,懷疑神是否真如他們所相信的那樣,是聽禱告的神。

2.他們感歎鄰國的蔑視,感歎自己身處羞辱和譭謗之下(第45節):「你使我們在萬民中成為污穢和渣滓,成為最底層的碎屑,被扔到糞堆裡。」保羅在談到使徒受苦的時候引用了這裡的話: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哥林多前書413)。「我們是民中的渣滓,人人踐踏,視作萬民中最卑賤的,一無是處,只能扔掉,好比失了味的鹽。我們的仇敵都向我們大大張口(第46節),像吼叫的獅子向我們張口,要吞吃我們,或向我們作鬼臉,或隨意向我們口吐狂言。」這些感歎我們先前見過(215-16)。注意:卑鄙而心懷惡意的人,見別人從榮耀的高度墜落,身陷患難,就肆意踩踏,這是很常見的。但這是由於他們犯罪,咎由自取。若非自甘墮落,仇敵不能使他們墮落;然而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因為耶和華已經棄掉他們(耶利米書630),只因他們棄掉了神。

3.他們感歎仇敵在他們當中施行可悲的毀壞(第47節):恐懼和陷坑都臨近我們;仇敵不只是用驚嚇的聲音嚇唬我們,還用計謀勝過我們,出其不意攻擊我們,所剩的只有荒涼和毀滅,只有我眾民遭的毀滅(第48節),我本城的眾民遭毀滅(第51節)。仇敵捉拿他們當中一些人,仿佛在陷坑裡捉小鳥,又追趕另一些人,像是猛禽追趕無辜的小鳥(第52節):我的仇敵追逼我,像追雀鳥一樣,從這裡追到那裡,就如掃羅追捕大衛,如追捕鷓鴣一般(撒母耳記上2620)。追逼他們的人就是這樣,從不安寧,又是無緣無故的。他們無故追逼我,我並沒有惹到他們。神是公義的,他們卻是不義的。大衛常常感歎那些無故恨他的;基督和他教會的仇敵也是如此(約翰福音1525)。仇敵追逼他們,直到勝過他們(第53節):他們使我的命在牢獄中斷絕。他們把被擄的關在狹窄黑暗的牢裡,在那裡就好比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比較第6節);也可理解為國家沉淪毀滅,他們丟了性命,不復存在,仿佛被扔進牢獄,扔進墳墓,且有石頭拋在他們身上,就是那原本用來滾在墳墓門口的大石頭。他們把猶太民族看作是死的,埋葬的,想像不出有復活的可能。以西結在異象中看見一個平原,遍滿骸骨,遍滿枯乾的骸骨(以西結書第37章)。他們的毀滅不僅比作死人被埋葬,還比作活人在水裡下沉,活不了多久了(第54節):苦難的眾水流過我頭。洪水洶湧,幾乎漫過了他們。迦勒底人的大軍攻擊他們,如潮水湧來,高高漲溢,漫過他們的頭;他們無法涉水,無法游泳,只好下沉。注意:神的百姓受苦,有時極其嚴重,乃至找不到憑信心立足的地方,不能把頭抬出水面,沒有任何安慰人心的指望。

4.他們感歎自己因此過份愁苦,過份恐懼。

1)受苦的會眾差點被眼淚所淹沒,先知也因她的緣故被眼淚淹沒(第48-49節):我就眼淚下流如河,大量地流;多多流淚,總不止息,不停地流,總不間斷,因為苦楚不減。這病越發沉重,總不見好。第51節還說:我的眼,使我的心傷痛。看在眼裡,痛在心裡。越看城鄉荒涼,就越是愁苦。我無論往何處看,所看見的都在加增我們的憂愁,因我本城的眾民而憂愁。耶路撒冷好比母城,周圍的城鎮猶如她的兒女。也可理解為:我流淚的眼睛影響我的心,憂愁發洩,不但不能減輕憂愁,反倒加增憂愁。也可理解為:我的眼睛使我的心靈消化;我哭得心神不寧,不僅我的眼睛因憂愁而乾癟,連我的身心也不安舒(詩篇319-10)。憂愁過大過久,叫人心裡憔悴,不僅使很多人白了頭,還使很多人綠了頭,進了墳墓。先知說:我流淚,比我本城的眾女子都多(註腳可這樣理解);他表達自己的憂思,竟然超過了女子。凡是因罪人犯罪、聖徒受苦而流淚的,流得再多也無損身價;我們的主耶穌也是如此,他快到耶路撒冷,看見城,就為它哀哭(路加福音1941),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卻不哀哭。

2)會眾沉浸在淚水中,不僅因眼前的一切而憂愁,還擔心會有更糟糕的事發生,即將絕望(第54節):那時我說:我命斷絕了,我完了,看不見恢復的指望,我如死人一般。)注意: 人被打倒,往往以為自己已被拋棄;參考詩篇3122;約拿書24

5.在這一片悲涼的感歎聲中,這裡出現了一句安慰話,顯得他們的處境並非如他們所說的那樣糟糕(第50節):我們不斷流淚,直等耶和華垂顧,從天觀看。這表示:

1)他們深信只要神施恩,在他們受苦的時候垂顧,便可有效緩解他們一切愁苦。「如今神以黑雲遮蔽自己,仿佛無視我們的苦難(約伯記2213),但只要他光照,那就一切都好;只要他垂顧,我們就必得救。」參考詩篇8019;但以理書917。儘管處境艱難,只要他從天上用恩惠的目光看一眼,一切就能重上正軌。

2)他們指望他最終還是會施恩垂顧,解救他們;他們甚至相信他必定如此:「他雖長久相爭,但不永遠相爭,他即便永遠相爭,也是我們所配得的。」

3)他們不斷流淚,不斷等候,單單指望拯救和幫助來自他的手;唯有他的恩典回歸,才能使他們得安慰,唯有他垂顧,才能擦乾他們的眼淚。如今淚流如河的眼睛仍在等候耶和華他們的神,直到他憐憫他們(詩篇1232)。

 

承認神的良善;求告神(主前 588 年)

55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56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你解救,你不要掩耳不聽。57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58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59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求你為我伸冤。60他們仇恨我,謀害我,你都看見了。61耶和華啊,你聽見他們辱駡我的話,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62並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以及終日向我所設的計謀。63求你觀看,他們坐下,起來,都以我為歌曲。64耶和華啊,你要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65你要使他們心裡剛硬,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66你要發怒追趕他們,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

整章經文我們也許能注意到先知心裡的掙扎,感覺和信心之間、懼怕和盼望之間的掙扎;他時而哀歎,時而自我安慰,時而又拋下安慰,回到哀歎中,如詩篇第42篇一樣。但也誠如詩篇第42篇,最後還是信心占了上風,得了勝,因為在這幾節經文裡,他的結論帶有安慰的話。這裡有兩點他用來安慰自己:

I。他在苦難中經歷神的良善。這可能指先知的個人經歷,他在大眾苦難中以此鼓勵自己。神既然及時幫助具體的聖徒,也必及時幫助會眾這個整體。這也可能包括猶太人中餘剩的義人,他們發現等候神並不徒然。先知和他虔誠的朋友發現神在三件事上恩待他們:

1.他聽見他們的禱告聲;雖然他們時時擔心那忿怒的雲,擔心禱告不得透入(第44節),但轉念一想,或者經過進一步試煉,發現正相反,神並沒有對他們說:你們尋求我是徒然的(以賽亞書4519)。當他們身陷深牢,像是被丟在死人中(詩篇885),就求告神的名(第55節);流淚不影響禱告。注意:即便我們被扔到深牢裡,也可在那裡找到通往至高神的路。我從深處向你求告(詩篇1301),好比約拿在大魚肚子裡求告。他們在深牢裡求告,神聽得見嗎?他願意聽嗎?是的:你曾聽見我的聲音;有人將接下來的話理解為同一段感恩的延續:我求你解救,你沒有掩耳不聽;原文可以這樣翻譯。我們的譯本則是一句懇求話,求他垂聽:求你不要掩耳不聽。我們向他呼求的時候,即便是出自深牢的呼求,神都能聽見,這就大大鼓勵我們,盼望他任何時候都不會掩耳不聽。請注意看他把禱告稱作呼吸2,因為我們在禱告中向神呼吸,向他低聲說話。儘管我們的禱告很軟弱,不能高聲叫喚,只能用說不出來的歎息(羅馬書826)低聲說話,但只要誠心,就不致被無視。禱告是新人的呼吸,通過祈求吸入憐憫的空氣,又通過讚美呼出;這是屬靈生命的見證,也是屬靈生命的養份。有人理解為喘氣。「我喘不過氣來,即將斷氣,以為只剩最後一口氣,那時你眷顧我的困境。」

2欽定本將第56節下半句譯為:我向你呼吸,向你呼求,求你不要掩耳不聽。

耶和華啊,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說:不要懼怕!
2.他除去他們的懼怕,使他們定下心來(第57節):「我求告你的日子,你臨近我;你滿有恩典,使我確信你的同在,使我看見你就在我身邊,先前我還以為你離我很遠。」注意:當我們沿著盡本份的路臨近神,就可憑信心的眼目看見他正沿著憐憫的路臨近我們。這還不是全部:你說,不要懼怕。這是神的先知說話,教導他們不要懼怕(以賽亞書41101314),是他藉著天意說話,使他們所擔心的事不會發生,也是他恩典的話,要安撫他們的心,叫他們心安,藉著在他們心裡聖靈,證明他們雖然受難,仍是他的百姓,因而不該懼怕。

3.他已經開始替他們出頭(第58節):「主啊,你伸明了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救了我的性命,脫離了那些想要奪去我性命之人的手,在我性命堪憂、以性命為獵物的時候救了我。」這是鼓勵他們盼望他還要替他們出頭:「因為你救我的命脫離死亡你豈不是救護我的腳步跌倒嗎?(詩篇5613因為你伸明了我的冤,救贖了我的命,你豈不也伸明我別的冤嗎?」

II。他仰望神的公義,並且仰望他的全知;唯有全知,才能行使他的公義。

1.他堅信神知道事情真相,知道仇敵是何等卑劣狠毒(第59節):「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我從未傷害別人,卻大大受苦。」

1)全知的神知道他們對他心懷惡意:「他們仇恨我,你都看見了;他們陰謀陷害我,仿佛我大大傷害了他們,現在他們要報復一般。」注意:我們心裡若有什麼報復別人的念頭,神都知道,為此我們應當感到驚恐,應當謹慎,不可姑息那樣的念頭;而別人心裡若有什麼無端報復我們的念頭,他也都知道,為此我們不該怕他們,要仰望他的保守,免受他們的攻擊。

2)全知的神知道他們陰謀陷害他:他們謀害我,你都看見了(第60節),你知道他們向我所設的計(第61節),他們試圖消滅我,他們的意願和計謀,你都知道,無論是言語還是行為,你都知道;他們謀害我的計謀雖然不可見,不可聞,但神能看見,也能知道,萬物在他面前都是赤露敞開的。注意:教會敵人的計謀,哪怕是隱藏得最深的計謀,教會的神也全然知曉,他們的事在他面前都藏不住。

3)全知的神知道他們堆在他身上的蔑視和譭謗,向他所說的一切輕蔑、辱駡的話:「你聽見他們辱駡我的話(第61節),聽見他們對我的蓄意中傷,給我安上莫須有的罪名,想方設法損壞我的名聲,聽見那些起來攻擊我的人口中所說的話(第62節),用侮辱性的話談論我,無論是坐下還是起來都是如此,夜間躺臥,清晨起來,坐下吃飯,與同伴一同坐下,一同起來,都以我為歌曲;見我遭災就幸災樂禍,彼此取樂,好比非利士人取笑參孫。」耶路撒冷成了他們演奏的鼓樂。也許他們編了曲調或音樂,戲劇或節目,題為耶路撒冷的毀滅;那本是一場悲劇,對聖城心懷惡意的人卻覺得很有娛樂性。注意:總有一天,神要向罪人追討他們所說過的譭謗他和他百姓的一切惡言;參考猶大書第15節。

主啊,你伸明瞭我的冤;你救贖了我的命
2.他堅信神的審判:「耶和華啊,你見了我受的委屈;你既然知道事情真相,我就仰望你,求你為我伸冤(第59節)。

1)願你按他們所應得的待他們(第64節):按著他們手所做的向他們施行報應。願你像他們待我們那樣待他們;願你的手對付他們,如同他們的手對付我們。他們給我們造成了極大的困擾,現在,耶和華啊,求你叫他們心裡憂愁3(第65節),叫他們心中困擾(有人這樣理解);願他們被可怕的災禍四面圍住,不得脫身。求你叫他們心裡絕望(也有人這樣理解),被趕得走投無路,放棄一切指望。」頭腦再清醒的,神也可叫他混亂,心裡再驕傲的,神也可叫他絕望。

3欽定本將第65節上半句譯為:求你叫他們心裡憂愁。

2)「願你按你所警告的那樣待他們,使你的咒詛臨到他們;願你的咒詛落在他們身上,願你所宣告的一切災禍都落在你百姓的仇敵身上(第65節)。他們在我們身上堆滿咒詛,既然他們喜愛咒詛人,那就讓咒詛落在他們頭上,你的咒詛必叫他們真受咒詛。他們的咒詛無緣無故,因而沒有果效,不會成就;你的咒詛卻是公義的,必有果效。你所咒詛的,都是真受詛的。願你的咒詛行使出來:願你發怒追趕他們,除滅他們(第66節),就如他們發怒追趕我們、除滅我們一樣。願你從耶和華的天下除滅他們,叫他們不得享受日月的光和好處。願你除滅他們,叫凡能看見的都說:這是毀滅從全能者來到(以賽亞書36),他坐在天上發笑(詩篇24),都不得不承認:諸天掌權(但以理書426)。」經上論到偶像的話,這裡用在拜偶像的人身上(在這件事上他們也必像偶像一樣):必從天下被除滅(耶利米書1011)。他們不僅要被排除在不可見的天下福樂之外,連可見的天下安慰也要被剪除,因為這是耶和華的天(詩篇11516),凡背逆他的,都不配受他的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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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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