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ne 10, 2026

[耶利米書] 第五十二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五十二章



歷史是預言的最佳詮釋;為了更好理解本書關乎耶路撒冷和猶大國滅亡的預言,這裡向我們描述了這可悲的歷史事件。這和我們在列王紀下第二十四、二十五章所見到的故事大致相同,那裡有很多細節在這裡重複,並且放到一起,為的是給接下來的耶利米哀歌提供啟發,作為打開那卷書的鑰匙。最後關於耶哥尼雅在被擄之地升為高的事發生在耶利米死後,因而有人猜想本章可能不是耶利米本人所寫,而是被擄之人當中有人受感而作,用來經常提醒那些身在巴比倫、卻心儀耶路撒冷勝過一切的人。我們在本章看到:

I。西底家的糟糕統治,所犯的罪糟糕,所受的刑罰也很糟糕(第1-3節)。

II。迦勒底人圍困耶路撒冷,將其攻取(第4-7節)。

III。西底家和眾臣遭遇酷刑(第8-11節)。

IV。聖殿和聖城被毀(第12-14節)。

V。百姓被擄(第15-16節),被擄之人的數目(第28-30節)。

VI。聖殿被擄掠一空(第17-23節)。

VII。眾祭司和大臣被活活殺死(第24-27節)。

VIII。尼布甲尼撒死後,約雅斤王在晚年活著見到了好日子(第31-34節)。

 

尼布甲尼撒攻取耶路撒冷(主前588

1西底家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一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2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是照約雅敬一切所行的。3因此耶和華的怒氣在耶路撒冷和猶大發作,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4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他作王第九年十月初十日,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率領全軍來攻擊耶路撒冷,對城安營,四圍築壘攻城。5於是城被圍困直到西底家王十一年。6四月初九日,城裡有大饑荒,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7城被攻破,一切兵丁就在夜間從靠近王園兩城中間的門,出城逃跑;迦勒底人正在四圍攻城。他們就往亞拉巴逃去。8迦勒底的軍隊追趕西底家王,在耶利哥的平原追上他。他的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9迦勒底人就拿住王,帶他到在哈馬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巴比倫王便審判他。10巴比倫王在西底家眼前殺了他的眾子,又在利比拉殺了猶大的一切首領,11並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帶到巴比倫去,將他囚在監裡,直到他死的日子

這段故事從西底家登基說起,在這之前已有過兩次被擄事件,一次在約雅敬作王第四年,另一次在耶哥尼雅作王第一年;但這段故事也許是和西底家一同被擄的人所寫,用來責備自己以為同胞被擄之後自己不會被擄,並且常用這樣的幻想自欺。這裡說的是:

西底家背叛巴比倫王,導致耶路撒冷被圍
1.公義的神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發怒,因為他們犯罪(第3節)。他的怒氣發作到一個程度,以致將人民從自己的面前趕出,他像個滿有恩典的慈父,向不守本份的逆子大大發怒,吩咐他離開;他將他們趕出那曾經象徵他恩澤的美地,趕出那曾經象徵他恩典之約和慈愛的聖城和聖殿。注意:人若被迫放逐,不能參加神的聖禮,也許能稍稍感歎自己從神面前被趕出,但滿有恩典的神從來不會將人從他面前趕出,除非人因為犯罪,先把自己摒棄在外。這是犯罪的結果,我們實在應當避諱,如大衛所言: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詩篇5111)。

2.神因向百姓發怒,就任憑西底家行事拙劣,又因向他發怒,就刑罰他。西底家登基作王時已是成年人,年二十一歲(第1節);他不算最壞的王(我們從未見過他拜偶像),但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該行的好事沒有行出來。從某種意義上說,他所行的加速自己滅亡的惡事,就是背叛巴比倫王,這是他犯罪,也是他愚昧,葬送了他的百姓。他在巴比倫王面前背信棄義(參考以西結書1715 等),於是神向他發怒,又因向猶大和耶路撒冷發怒,便叫他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幹出蠢事來,導致他和他的國一同滅亡。

耶路撒冷被圍困,城中大饑荒

3.
迦勒底人圍困耶路撒冷十八個月,終於將其攻破。他們在西底家作王第九年十月(第4節)開始在城門前擺陣,築壘攻打,在第十一年四月(第6節)將其攻取。猶太人在被擄之地時,為了紀念這兩個趨向毀滅的日子,就在四月和十月各有一次禁食(撒迦利亞書819),五月的禁食是為了紀念聖殿被焚,七月的禁食是紀念基大利被殺(列王紀下2525)。不難想像,應該說是很難想象,在圍城的一年半時間裡,耶路撒冷是何等艱難,所有物資供應都被切斷,還要時不時受到敵軍進攻的驚嚇,既然決意要頑固堅持到底,就別無出路,唯有戰懼等候審判(希伯來書1027)。最後使他們堅持不住但又不能使他們屈服的,是城裡有大饑荒(第6節);甚至百姓都沒有糧食,士兵守不住要塞,打不了仗,難怪城被攻破(第7節)。遇上這樣的情形,城牆沒有人就守不住,人沒有城牆也守不住;而若沒有神和他的保守,即便有人有城牆,也守不住。

4.王和他大能的勇士恥辱敗退。他們在夜間(第7節)出城逃跑,慌不擇路,我不知他們向何方逃,也許他們自己也不知道,最後王在耶利哥平原被追兵追上,他的衛兵被驅散,全軍都離開他四散了(第8節)。他驚惶而逃,並非沒有原因,無人能逃出神的審判;他的審判必臨到,任憑罪人逃到天涯海角,也必追上;參考申命記2815,這裡所施行的審判,在那裡曾警告過(申命記2852-53 等)。

西底家逃跑被捉,眾子被殺,眼睛被剜
5.巴比倫王給西底家的宣判極其可悲,並且當場執行。他被當成叛逆者,上了審判席(第9節)。堂堂一個王,一個猶大王,大衛家的王,居然像罪犯那樣站在這外邦王的被告席受審,真難想像,不由叫人滿腹辛酸。只因他不在耶利米面前自卑(歷代志下3612),神就用這樣的方式叫他自卑。按照那傲慢征服者的判決,他們在他眼前殺了他的眾子以及猶大的一切首領(第10節),並且剜了他的眼睛,用銅鏈鎖著他,當作戰利品帶回巴比倫去,也許還要戲弄他,好比戲弄眼睛被剜出的參孫;他被判終身監禁,在黑暗和痛苦中度殘生;我不能說度日,因他再也看不見白晝。他被囚在監中,直到他死的日子,不過他的葬禮卻略有些體面(345)。耶利米多次告訴他將來的結局,他本可避免這場災禍,但卻不願聽勸。

 

被擄巴比倫(主前588

12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十九年五月初十日,在巴比倫王面前侍立的護衛長尼布撒拉旦進入耶路撒冷,13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和王宮,又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就是各大戶家的房屋。14跟從護衛長迦勒底的全軍就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15那時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民中最窮的和城裡所剩下的百姓,並已經投降巴比倫王的人,以及大眾所剩下的人,都擄去了。16但護衛長尼布撒拉旦留下些民中最窮的,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17耶和華殿的銅柱並殿內的盆座和銅海,迦勒底人都打碎了,將那銅運到巴比倫去了,18又帶去鍋、鏟子、蠟剪、盤子、調羹,並所用的一切銅器、19杯、火鼎、碗、盆、燈檯、調羹、爵,無論金的銀的,護衛長也都帶去了。20羅門為耶和華殿所造的兩根銅柱、一個銅海,並座下的十二隻銅牛,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21這一根柱子高十八肘,厚四指,是空的,圍十二肘。22柱上有銅頂,高五肘;銅頂的周圍有網子和石榴,都是銅的。那一根柱子照此一樣,也有石榴。23柱子四面有九十六個石榴,在網子周圍,共有一百石榴

這裡形容聖城淪陷一個月後,迦勒底軍在尼布撒拉旦指揮下造成了災難性的混亂;他當時是護衛長,是這場戰爭的總指揮。註腳稱他為殺人的首領,或作劊子手;士兵不過就是殺人的,神把他們當成刑罰犯罪百姓的執行者。尼布撒拉旦是那些士兵的首領,但恐怕他在行刑過程中沒有定睛在神的身上,既然來到耶路撒冷,來到城邑的心臟,身為殺人的首領,他就只效忠巴比倫王,只顧達到自己的目的。

聖殿被焚燒,銅柱被拆毀

1.
他先是將殿裡值錢的東西擄掠一空,然後將殿燒成灰燼。他用火焚燒耶和華的殿,就是那聖潔華美的殿,是列祖讚美他的所在(以賽亞書6411)。

2.他用火焚燒王宮,可能是所羅門在建殿之後所建的,自那以後一直都是帝王的家。

3.他焚燒耶路撒冷的房屋,指所有大臣的房屋,特指他們的房屋;唯有當地窮人所住的茅草屋倖免於難。

4.他拆毀耶路撒冷四圍的城牆,狠狠報復一番,因為他的軍隊受阻多時。就這樣,堅固城變為荒場(以賽亞書25 2)。

5.他將很多人擄去(第15節),擄去部份民中的窮人,指城裡的人,而那地的窮人(指鄉村的窮人)則留下,使他們修理葡萄園,耕種田地。他還將城裡所剩下的擄去,就是僥倖躲過刀劍、饑荒和散兵的,按他自己的心思,確切地說應該是按神的心思,因為神早已命定有的死於瘟疫,有的死於刀劍,有的死於饑荒,有的被擄(152)。

6.但這裡描述最詳盡的,莫過於被擄去的各樣殿裡的器皿。凡是有價值的,先前已被擄去,包括金器和銀器,即便有留下的,這次也都被擄去(第19節)。但這次所擄的,主要是殿裡的銅,因為價值稍遜,最後才取去。金子取了,很快就輪到銅,因為百姓仍不悔改,這一切都是按耶利米所預言的(2719等)。城牆被拆毀,殿裡的銅柱隨之傾倒,兩者都象徵神離開了他們,神本是他們政教兩方面的力量和保障。神一旦離去,城牆就保不了,銅柱也支撐不住。殿裡的柱子不是為了支撐(其上並無它物),只是為了裝飾。這兩根柱子分別稱作雅斤(他必堅立)和波阿斯(在他有力量),而銅柱倒地,則象徵神不再堅立他的殿,也不再成為殿的力量。這裡詳細形容這兩根柱子(第21-23節,源自列王紀上715),何等榮美華麗,如今轟然倒地,令人心酸。屬於銅壇的器皿也都擄去,因為耶路撒冷的罪孽好比以利家的罪孽,燔祭和贖罪祭不能除去(撒母耳記上314)。這裡說(第20節):這一切的銅多得無法可稱;建造時是如此(列王紀上747),銅的輕重無法可查(歷代志下418),拆毀時也是如此。擄掠者不過稱,購買者也不過稱,無論如何稱,都是他們自己的

 

被擄巴比倫(主前588

24護衛長拿住大祭司西萊雅、副祭司西番亞,和三個把門的,25又從城中拿住一個管理兵丁的官(或譯:太監,並在城裡所遇常見王面的七個人和檢點國民軍長的書記,以及城裡所遇見的國 民六十個人。26護衛長尼布撒拉旦將這些人帶到利比拉的巴比倫王那裡。27巴比倫王就把他們擊 殺在哈馬地的利比拉。這樣,猶大人被擄去離開本地。28尼布甲尼撒所擄的民數記在下面:在他第七年擄去猶大人三千零二十三名29尼布甲尼撒十八年從耶路撒冷擄去八百三十二人;30尼布甲尼撒二十三年,護衛長尼布撒拉旦擄去猶大人七百四十五名;共有四千六百人

這段描述十分悲慘,說的是:

大祭司和眾首領在利比拉被處死
1.有高官在利比拉被活活殺死,共七十二人(按以色列長老的數目;民數記1124-25),列王紀下2518-19也是這樣統計。那裡說殿裡五人,城裡二人,王宮五人,國中六十人;這裡的描述相同,有一個細節除外;那裡說常見王面的有五人,這裡則說是七人;萊福特博士這樣解釋,他說常見王面的七人中包括耶利米自己和以伯米勒(參考第38章),二人均被釋放,正如我們先前念到的,於是只有五人被處死,總人數減到七十二人,其中各階層的都有,因為他們都敗壞了;可能這些人在煽動造反、抵抗巴比倫王的事上最起勁,殺他們是為了以儆效尤。大祭司西萊雅列在首位,聖職不能使他倖免於難;他因犯罪褻瀆了聖職,聖職又如何保護他呢?大臣西萊雅是個安靜的大臣15159),但也許祭司西萊雅不是這樣,他極不安靜,蓄意反叛,因而得罪了巴比倫王。百姓的首領造成百姓犯錯,如今從某種意義上說便成了神施行公義的紀念碑。

1欽定本將 5159 中「王宮的大臣」譯為:安靜的大臣。

2.其餘的被擄。讓我們來看看猶大人如何被擄去離開本地(第27節),如何被吐出來,如同在他們以先的迦南人被吐出來一樣;神早已告訴他們,倘若他們步迦南人的後塵,像他們那樣行可憎的事,就必被吐出來(利未記1828)。這裡說的是:

1)先前提到過的前兩次被擄,一次在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七年(列王紀下2412說是他作王第八年),另一次在他作王第十八年,第12節說是他作王第十九年。不過這裡所說的人數比先前見到的第一次被擄的人數少得多(列王紀下2414-16),那裡說有18000人被擄,這裡說是3023,又比想像中的第二次被擄人數少得多,既然是餘剩的都被擄去(第15節),想必遠不止832人;所以萊福特博士猜想,這裡的數目既然與在利比拉處死高官的故事一同出現,所以這些被擄的人數,應該是被處死的亂黨人數。

2)先前沒有提到過的第三次被擄,發生在尼布甲尼撒作王第二十三年,也就是耶路撒冷被毀之後第四年(第30節):那時,尼布撒拉但到來,擄去了745猶太人;可能這是為了報復基大利遇刺的事,那是又一起反叛巴比倫王的事件,所擄的是在謀殺事件中協助或挑唆以實瑪利的人(參考第41章),他們不僅被擄,還被殺,不過這倒不能確定。如果這就是被擄之人的總數(共有四千六百人;第30節),那麼他們的人數竟然如此銳減,不由令人覺得奇怪,而後來人數如此大增,同樣令人覺得奇怪;看來耶和華使他們在巴比倫受苦之地生養眾多,就如起初在埃及一樣,越是受壓迫,就越生養眾多。事實證明,這民常是審判的奇蹟,又常是憐憫的奇蹟。

 

約雅斤得到以未米羅達的恩寵(主前588

31猶大王約雅斤被擄後三十七年,巴比倫王以未米羅達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使猶大王約雅斤抬頭,提他出監,32又對他說恩言,使他的位高過與他一同在巴比倫眾王的位,33給他脫了囚服。 他終身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34巴比倫王賜他所需用的食物,日日賜他一分,終身是這樣,直到他死的日子

約雅斤出獄這段故事我們在先前見過(列王紀下2527-30),只是那裡說這件事發生在十二月二十七日,這裡則說是二十五日;不過在這種性質的事上,差兩天實在不算什麼。可能釋放他的王命在二十五日下達,而他直到二十七日才得見王。從這段故事可以看出:

1.新王新政。尼布甲尼撒將這不幸的王子長期囚禁,他兒子對這囚犯雖有好意,卻不能替他求情,不能向他父親求得一點恩惠,好比約拿單不能為大衛向父親求恩惠;可是這容易動怒的老人一死,他兒子立即善待約雅斤,使他成為寵臣。做兒女的推翻父輩的規矩,這是常有的事;但若總是能像這件事一樣,在推翻的同時有所改善,那該多好啊!

2.我們所在的世界是個多變的世界。約雅斤剛作王沒多久,就從王位隕落,進了監獄,如今再次坐上寶座(第32節),儘管是個有名無權的寶座。原先脫下長袍,穿上囚衣,如今又穿上長袍。這個世界就是這樣,興旺衰敗兩樣並列,叫我們學會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哥林多前書730)。

約雅斤被提出監,在巴比倫王面前吃飯

3.
苦難雖然長夜漫漫,但我們不能絕望,最後必有黎明。約雅斤當囚犯三十七年,受盡羞辱,從十八歲開始就被困獄中,想必早已習慣了被擄的生活,早已忘記了自由的甘甜;更確切地說,是他經歷了長期的獄中生活,自由就顯得雙倍的甘甜。但願長期受苦的,能因這件事受到鼓舞;這默示快要應驗,所以要等候(哈巴谷書23)。常言道,只要活著,就有指望。雖然受苦,但不總是受苦。

4.神能叫他的百姓在欺壓他們的人眼中蒙恩,能轉動他們的心,叫他們莫名其妙地憐恤他的百姓,如經上所言:他也使他們在凡擄掠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詩篇10646)。他能叫口吐狂言的人口出恩言,叫曾經吞吃他百姓的,反過來牧養他的百姓。所以,凡被欺壓的,遲早會發現盼望並安靜等候耶和華的救恩決不是徒然的。我們的時日都在神手裡,因為我們所要應付之人的心都在他手裡。

5.總體來說,倘若將本書的預言和歷史放在一起作一比較,便可從中學到:

1)坐尊位的集體或個人墮落敗壞,這並非新事。

2)罪孽必將毀滅姑息罪孽的人,若不悔改,若不摒棄罪孽,就必滅亡。

3)外表的虔誠和特權不但不能算為犯罪的藉口,不能叫人免於沉淪,反倒叫人罪上加罪。

4)神的話必不落空,所預言的都必成就;人的不信不能廢去神的警告,也不能廢去他的應許。神的公義和信實在此真實記錄在冊,凡嘲笑他警告的,必被定罪,抱愧蒙羞。但願這些人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加拉太書67)。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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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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