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26, 2026

[以賽亞書] 第五十九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五十九章



在本章裡我們看到罪孽顯多,恩典也顯多。這裡論到的人之罪(第7-8節)指人類全然敗壞(羅馬書 315)。這裡論到的救贖主(第 20 節)指基督(羅馬書 926)。

I。世人自己阻攔了神的恩惠流向他們,所犯的罪使他們得不到福份(第 1-8 節)。

II。世人自己招致神的審判;先知還具體提到什麼樣的審判會臨到他們頭上 (第9-11節),提到什麼樣的罪惹怒神降災禍給他們(第12-15節)。

III。儘管如此,神仍應許要拯救他們,這完全是為了他名的緣故(第16-19節)。神為他們預備豐富的憐憫,要向他們大施憐憫(第 20-21 節)。

 

人人都犯罪;犯罪的結果(主前 706

1 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不能拯救,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2 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3 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沾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4 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一人憑誠實辯白;都倚靠虛妄,說謊言。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5 他們菢毒蛇蛋,結蜘蛛網;人吃這蛋必死。這蛋被踏,必出蝮蛇。6 所結的網不能成為衣服;所做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手所做的都是強暴。7 他們的腳奔跑行惡;他們急速流無辜人的血;意念都是罪孽,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8 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所行的事沒有公平。他們為自己修彎曲的路;凡行此路的都不知道平安

有些人常常禁食禱告,卻得不到神的拯救,於是就向神發怨言(583)。先知在這裡糾正他們的錯誤,他指出:

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
I。這不是神的錯。他們不蒙拯救,不得脫離仇敵的手,但這不能怪神,因為:

1. 神的能力仍一如既往:耶和華的膀臂並非縮短,他的能力沒有減少,不受限制,也沒有收縮。人也許會想神到底有多大的能力,神的能力到底有多大的影響。神的膀臂沒有窮盡,他的能力也沒有窮盡。注意:教會的救恩來自神的膀臂,神的膀臂並非縮短。耶和華的膀臂豈是縮短了嗎(神對摩西說;民數記 1123沒有!神不願意人這樣想。時間的流逝不能減少神的能力,仇敵強大不能減少神的能力,器皿軟弱也不能減少神的能力,因為耶和華使人得勝,不在乎人多人少(撒母耳記上 14 6)。

2. 神仍是我們隨時的幫助,仍隨時回應我們的禱告:他的耳朵並非發沉,不能聽見。儘管他有許多禱告要垂聽要回應,儘管他已經聽了很久,但他仍一如既往地垂聽。正直人的祈禱仍是他所喜悅的,他們因禱告所蒙的應許仍是真實可信的。這裡的含義很深刻:他非但沒有耳朵發沉, 反而是快快地聽。他們尚未求告,我就應允6524)。禱告若不蒙應允,所等候的拯救若未臨到,那不是因為神厭倦了我們的禱告,而是我們自己厭倦了禱告;不是因為他耳朵發沉不願聽我們禱告,而是因為我們耳朵發沉不願聽他的話。

II。這都是他們自己的錯。他們站在自己的光環下,閂上了自己的門。神滿有憐憫地向他們走來,他們卻攔阻了他。你們的罪惡使你們不能得福(耶利米書 525)。

1. 看看犯罪的危害。

1)罪阻礙神的憐憫臨到我們;罪是神與我們之間隔斷的牆。儘管神性與人性之間有天壤之別,神與人之間還是有聯繫的,直到罪的出現使神人分離,惹動公義的神向人發怒,使不義的人遠離神: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他是你們的神,是你們親口承認的。罪居然將你們與神隔絕,真是異常邪惡。」罪使神掩面不聽你們(掩面表示極大的不悅;申命記 3117),惹怒神,收回他的恩惠,不再施恩,不再幫助。他掩面,人看不見他,也不能與他說話。看看罪的實質:使受造之物不再效忠造物主,實在是大罪。再看看罪的後果:使我們與神隔絕,不但與福份隔絕,還招來一切因受咒詛而導致的禍患(申命記 2921),實在是大害。

2) 罪阻礙我們的禱告達到神面前;罪惹怒神向我們掩面,不再垂聽,正如他所說的 (115)。我若心裡注重罪孽,若在罪中放縱自己,主必不聽(詩篇 6618)。人若不斷冒犯神,就不能指望神仍向他仰臉。

2. 先知奉命向百姓說明他們的過犯(581),於是在接下來的經文裡指出他們的過犯又多又大,說明神向他們掩面,與他們相爭,完全是公義的。這是一份起訴書,歷數他們許多具體的罪狀,其中任何一條都足以使他們與公義聖潔的神隔絕。讓我們儘量總結概括這些指控。

1)先從他們的意念開始,因為罪行都始於人的意念,在人的意念滋生:他們的意念都是罪孽(第7節)。他們思想罪孽,終日所想的盡都是惡。他們謀劃罪孽,終日盤算著作惡,盤算如何滿足自己的私慾(第 4 節):所懷的是毒害,在想像、目的、計畫、決定等各方面都是毒害(於是所懷的惡胎就成形,就長成)。隨後,所生的是罪孽,時機成熟就行出來。罪孽生出來時也許經歷生產之痛,受到神的抵擋,良心的責備,但他們心懷惡念,看見罪孽生下來就自豪,仿佛看見嬰孩出生那樣。於是,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雅各書 115)。正所謂(第 5節):毒蛇蛋,結蜘蛛網看看惡人如何心生惡念,整日思想的都是些什麼。

[1.] 他們所想的,充其量是愚蠢輕浮的事。他們的想法虛無,像蜘蛛網;可憐愚昧的蜘蛛費盡全身力氣,織出單薄無意義的網,還成為當地的累贅,被人一掃而去。世人的想法也是如此,造空中樓閣,沉迷於虛無的想像,像蜘蛛那樣用爪抓牆(箴言 3028),卻抓不住。

[2.] 他們所想的,往往是可鄙的惡念。他們菢毒蛇蛋,自身有毒,還發出毒素;惡人的意念也是如此。人吃這蛋必死(必受惡人之害),這蛋被踏,打破這蛋想要吃,或蛋開始破裂,人以為必有小鳥孵出,卻出蝮蛇,十分危險。凡不與這樣的人交往的,有福了!他們結蜘蛛網的目的也是可鄙的,為的是捉蒼蠅,像捕獵物一樣;他們不會停止作惡,還玩弄小獵物。

2)心裡惡念增多,口裡就說出來,只是他們不會將心裡的惡念統統倒出。而是為了迎合心中的惡念,所說的往往是好聽的話:你們的嘴唇說謊言(第3節)。第4節重複指出他們說謊言,表面仁慈,實際作惡。也可理解為他們說讒言,作偽證,誹謗別人的信譽和名聲,無形中造成別人的傷害,或賄買假見證陷害人,奪去別人的財產乃至生命。詭詐的舌頭是利箭,是羅藤木的炭火(詩篇 1204),是作惡之物。你們的舌頭出惡語。若不能公開說人的壞話,或出於羞恥,或擔心受斥責,他們就背地裡嚼舌根,誠然是背後說人的(羅馬書 130

手被血沾染,嘴唇說謊言,腳奔跑行惡
3)他們的惡行與惡意惡言都相符。他們流無辜人的血,犯卑劣的罪:你們的手被血沾染(第3節)。血污染人,在人的良心上留下洗之不去的罪污,唯有基督的寶血才能將之洗去。他們並非不小心流人血,也不是被逼無奈流人血,他們的腳奔跑行惡(第7節),出於本能地作惡,迫不及待地作惡,受惡念和復仇之心驅使,急速流無辜人的血,仿佛不願意錯失作惡的機會。參考箴 言 116;耶利米書 2217所經過的路都荒涼毀滅。走到哪裡,作惡到哪裡,毀壞到哪裡,並不在乎。他們不只是流人血,還犯別的罪:他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第3節),搶奪侵吞別人的財產。他們倚靠虛妄(第4節),倚靠奸詐欺騙致富。這說明他們的詭詐,凡欺騙人的到頭來不過是欺騙自己。他們的行為都是罪孽,盡力盡心做的一切都是罪孽,所做的一切都是不斷叫人受欺,使人厭煩。他們手所做的都是強暴,都按著頭腦中的強暴之念,按著心中的強暴之意。

4)無人減緩這些煩惱,無人改變這些惡行(第 4 節):無一人按公義告狀,無人控訴這些觸犯聖潔公義之律法的惡行,無人為含冤之人伸冤,無人將這些邪惡、褻瀆、荒誕、使國民羞辱、甚至導致亡國的惡人繩之以法。注意:公義若行不出來,不行公義的掌權者要負責,不呼求公義的百姓也要負責。為公眾利益揭露惡行,人人有責,好叫掌權者有機會懲惡揚善。若一國之君不按公義治理,若百姓也不聞不問,這國就有禍了。真理受抵擋,卻無一人憑誠實辯白;無人憑良心為誠實人辯白,無人有勇氣挑戰虛謊偽證。平安的路,他們不知道,真理的路他們也不知道。他們從不過問平安的事。有人破壞和平,鄰舍之間出現糾紛,他們都不聞不問。他們對安寧平靜的事一概不知,對動盪吵鬧的事卻十分起勁。他們所行的事沒有公平,在所行的事上沒有公平感。 他們從不關心公平;公平若阻擋他們作惡,他們可以輕而易舉打破公平。

5)他們在這一切事上十分愚昧,不但毫無理智公平可言,也損害自己的利益。犯罪的,就是倚靠虛妄(第4節),到頭來必受騙上當。所結的網不能成為衣服(第6節),儘管他們結起來盡心盡力;所做的也不能遮蓋自己,不能當衣服穿,也不能作為裝飾。他們陰謀害人,自己卻一點好處也沒有。利弊權衡之下,犯罪毫無益處,犯罪的路是彎曲的路(第8節);罪人在這路上迷失,到不了終點。凡執意走這條路的,儘管聲稱有平安,那不過是自欺,因為他們不知道平安,下面的經文說的就是這點。

 

人人都犯罪;犯罪的結果(主前 706

9 因此,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我們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指望光明,卻行幽暗。10 我們摸索牆壁,好像瞎子;我們摸索,如同無目之人。我們晌午絆腳,如在黃昏一樣;我們在肥壯人中,像死人一般。11 我們咆哮如熊,哀鳴如鴿;指望公平,卻是沒有;指望救恩,卻遠離我們。12 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罪惡作見證告我們;過犯與我們同在。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13 就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說欺壓和叛逆的話,心懷謊言,隨即說出。14 並且公平轉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也不得進入。15 誠實少見;離惡的人反成掠物。那時,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

這段經文的內容與前面的相同,都說明罪孽十分有害,阻礙我們得福,導致災禍。但前面是先知奉神的名向百姓說話,要叫他們謙卑知罪,以致神責備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的時候顯為清正(詩篇 514);這裡似乎是百姓向神說話,回應先知前面所說的話,表達他們願意謙卑順服神的公義和公平。未受割禮的心在這裡有謙卑的表現,他們不得不承認神離開他們是公義的,因為他們先離開了神。

I。他們承認神與他們相爭,離開了他們。他們處境艱難(第 9-11 節)。


指望光亮卻是黑暗,摸索如瞎子
1. 他們身陷苦難,被仇敵踐踏,被惡待,被嚴管。神不替他們出頭,也不為他們辯屈:「公平離我們遠,公義追不上我們(第9節)。雖然我們確定自己是義的,逼迫我們的是不義的,但無人拯救我們,無人為我們辯屈。我們過去不行公義,所以神才讓仇敵對我們不義。我們的冤不知何時能申,我們的財產不知何時能回歸。欺壓人的近在眼前,公平卻遠在天邊。仇敵根本不聽我們的哭訴,反而變本加厲欺壓我們。公義追不上我們,不能救我們脫離他們的手。」

2. 他們因此大失所望,處境更加艱難:「我們指望光亮,就像等候天明的人,卻是黑暗,看不見一絲蒙救贖的黎明之光。我們指望公平,卻是沒有(第11節);神不來救我們,人也不來救我們。我們指望救恩,因為(我們覺得)神曾有過拯救的應許,我們也曾為此禁食禱告。我們指望救恩的光明,但救恩卻遠離我們,一點都看不見,我們仍行走在幽暗之中。指望越高,失望越大。」

3. 他們不知如何得解脫,真是一籌莫展(第10節):「我們摸索牆壁,好像瞎子。我們看不見出路,不知道出路在哪裡,也不知道如何找到出路。」我們若閉目不看神真理的亮光,公義的神就叫我們看不見平安。我們若不善用自己的眼睛,公義的神就叫我們如同無目之人。人若看不見自己的責任,必看不見自己的利益。神若任憑我們瞎眼,我們就昏頭昏腦,白天都會絆跌,如同夜晚一樣。別人看見的危險,我們看不見;別人看見的利益,我們也看不見。俗話說:神若毀滅人,必叫他昏頭昏腦。凡喜歡黑暗不喜歡光明的,其下場也必是黑暗。

4. 他們大失所望,滿心憂愁,人人面帶愁容。他們越來越悲哀,於是就拒絕與人交往,甘受孤寂:我們在荒涼之地,像死人一般。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被比作極其枯乾的骸骨(以西結書 372),那裡的詮釋也解釋了這裡的經文:我們的指望失去了,我們滅絕淨盡了(以西結書 3711)。在這樣的絕境中,有些人大聲歎息哀號:我們咆哮如熊。也有些人靜默無語,心中憂傷:我們哀鳴如鴿,像山谷中的鴿子。他們為自己的過犯而哀慟(以西結書 716),也為所受的災難哀慟。他們不得不承認,耶和華伸手攻擊他們(路得記 113)。

II。他們承認神與他們相爭,因為他們得罪了他;神是公義的,他們作了惡(第12-15節)。

1. 他們承認自己犯了罪,甚至到今日仍在犯罪,正如以斯拉所言:「我們有罪了(以斯拉記 1010罪臨到我們,罪的權勢勝過我們。儘管罪孽如此有害,我們仍不悔改,尚未遠離罪孽。更有甚者,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比先前所犯的更多更有害。我們的罪無處不在,各地各階層的人都染上了罪。我們的過犯在我們裡面,正如大衛所言:我的罪常在我面前(詩篇 513),一清二楚,無可否定,無法掩蓋,沒有藉口,也無法減緩。神見證我們犯罪:我們的過犯在你面前增多,在神眼裡增多,在神眼皮底下增多。我們也見證自己犯罪:至於我們的罪孽,我們都知道,儘管我們愚昧地試圖掩蓋。我們的過犯本身也作見證:罪惡作見證告我們,又多又重的罪緊盯著我們的顏面。」

2. 他們承認罪孽是大惡,犯罪是大惡,是悖逆、不認識耶和華(第13節)。從這一點上 看,凡自稱為神之百姓、稱頌神之名的人若犯了罪,他們的罪比別人的罪更大,因為他們犯罪是欺哄神,是歪曲神的形象,仿佛神對他們不公平。不認識耶和華,轉去不跟從我們的神,可理解為他們背棄了聖約,廢棄了與神的神聖關係。人應當歸向神,一心歸向他,他們卻離棄了他,如同叛逆之人背叛自己的君王,好比淫婦離棄幼年的配偶(箴言217),違背神的約。

3. 他們承認自己的道德與誠信都日漸衰敗。悖逆神的,難免相互之間也沒有誠信。他們說欺壓的話,公開叫囂欺壓的話,儘管這樣做違背神,違背真理,因為人應當藉著真理的神聖紐帶聯繫在一起。他們心懷謊言,隨即說出。許多惡念在人的頭腦中形成後留在心裡,不輕易洩露出去。但這些罪人卻恬不知恥,膽大妄為,心中的惡念統統倒出來。惡念形成是壞事,說出來更是壞事。謊言說出來多半是不假思索,但這些是精心蓄謀的謊言,是蓄意說出來,是包藏禍心的。這些是謊言,是發自內心的謊言;儘管與內心的真實想法不同以致屬於謊言,卻與內心的惡念相符,是惡念的自然流露,是心口不一(詩篇122)。這些人因著神的恩典得以遠離這些大罪,如今站出來認罪,皆因國中同胞普遍如此敗壞。

公平轉退,公義站在遠處,誠實仆倒
4. 他們承認百姓尚未悔改,過犯尚未糾正(第 14 節):「公平轉而退後;公平本當勇往直前,衝破一切阻攔,如江河滔滔向前,如今卻倒流。司法機構成了不義的偽裝,公平不但沒有制止錯謬,沒有制止暴力,反而退後。公義站在遠處,遠離審判席,因為席上擠滿了欺壓人的。正直也不得進入,不得進入法院,人聽不見,也不認真聽。所頒佈的律例都是不義的律例,沒有公平。參考 101誠實在街上仆倒,倒在街上,任人踩踏,無人伸出援手。人們在日常交往中不講誠信,在生意場上也沒有誠信,真不知道誰是可信的。」

5. 他們承認人們普遍對好的東西心生敵意:作惡的不受罰,離惡的人反成掠物,成了先前提到的那些禽獸的掠物。若不效法他們,就有大禍;若不參與他們作惡,就將之視為仇敵。離惡的人被視為瘋狂(有人這 樣理解)。分別為聖被視為愚昧,逆流而上被視為狂人。

6. 他們承認這一切使天上的神極為不悅世人在神眼中行惡,他們很清楚神誠然都看見了,但他們卻不願意承認。儘管他們多在暗中作惡,外表往往還鍍金,仍逃不過神無所不知的眼睛。世上一切的惡在神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神的眼目敏銳,決不會看不見;神的眼目純潔,決不會容忍。耶和華看見沒有公平,甚不喜悅,特別是看見這一切居然發生在自己百姓當中。這是他眼中看為惡的事;他看見這罪的大惡,特別是他看見沒有公平,沒有悔改。他只要看見有一絲悔改之意,看見罪人從惡道上轉回,就必與他們和好。若沒有公義限制罪惡,百姓的罪就成了全民的罪,也招致全民的審判。

 

慈愛的神親自介入;福音的應許(主前 706 年)

16 他見無人拯救,無人代求,甚為詫異,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以公義扶持自己。17 他以公義為鎧甲(或譯:護心鏡),以拯救為頭盔,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18 他必按人的行為施報,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向眾海島施行報應。19 如此,人從日落之處必敬畏耶和華的名,從日出之地也必敬畏他的榮耀;因為仇敵好像急流的河水沖來,是耶和華之氣所驅逐的。20 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 - 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這是耶和華說的。21 耶和華說:「至於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加給你的靈,傳給你的話,必不離你的口,也不離你後裔與你後裔之後裔的口,從今直到永遠;這是耶和華說的。

前面提到罪孽如何增多,令人詫異;這段經文論到恩典如何更多。罪孽因律法的緣故顯得特別惡,照樣恩典因違背律法之過犯的緣故顯得特別寶貴。請注意看:

I。百姓如此得罪神,神為何仍要救他們。這完全是因他名的緣故,百姓身上一無是處,他們不能施行拯救,也不能促使神施行拯救。他們無一點配得上救恩,也絲毫沒有影響。這完全是神自己所為,完全是神自己的能力,神因此必被高舉,必得榮耀。

他見無拯救,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
1. 神注意到他們的軟弱和邪惡:他見無人拯救,信仰和道德在人心中衰敗,無人挽救,無人行公義(耶利米書 51),無人決心悔改。對罪惡望而興歎的,沒有熱心也沒有勇氣站出來做點什麼。社會普遍敗壞,無人扭轉潮流。大多數人作惡,所剩下的也軟弱,不敢與邪惡為敵。無人代求,無人在神面前替百姓代求,藉著禱告站在破口,使神的怒氣轉離(神若遇上這樣的人必心中喜悅,但卻一個都沒有遇到)。無人伸張正義,堅持真理;正直人成了掠物(第 15 節),無人出來替他們說公道話。他們曾埋怨神不替他們出頭(583),但神有一萬個理由責備他們自己什麼都沒有做。這表示神多麼願意為他們謀利益,哪怕他們只有一點悔改之意。

2. 神親自向他們施展能力,施行公義。儘管他們一無是處,神仍必拯救。

1)這是因為百姓沒有能力,也沒有決心除去因過犯和災禍所引起的憂患。於是神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把救恩賜給他的百姓,賜給他行將興起的拯救者,就是基督。他是神的大能,是耶和華的膀臂,是神的左膀右臂。悔改之工必藉著神的恩典在人心裡開動;這是救恩的第一步,也是極為重要的一步。掌權的或平民百姓都不真心悔改,無人行公義,也無人祈求公義,然而神要他們知道,當憐憫百姓的日子一到,他必自己行公義。到那時,神必按著自己的旨意在人心中動工,引導人的作為,成就拯救之工。當他激動塞魯士的心釋放百姓離開巴比倫時,他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萬軍之耶和華的靈(撒迦利亞書 46)。那時他的膀臂並非縮短,是他一手成就了拯救。

2)這是因為百姓沒有義行,不配得著神的恩惠。神也許一直在注目他們的義,卻尋不見,於是他以公義扶持自己,以他自己的義扶持自己。百姓因犯罪抵擋神的公義,神的公義就藉著恩典向他們顯明。雖然他們不配得著神的恩惠,但神是公義的,他的目的和應許都是公義的,他與百姓所立的約也是公義的。他要憑公義懲罰百姓的仇敵,如經上所記:這並不是因你的義,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申命記 95)。論到基督的救贖,既然我們沒有義,神不能因我們的義而施恩典,於是他就藉著他兒子的義、藉著他兒子的中保來成就我們的義(稱之為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 39)。神用這樣的公義扶持自己,向我們施恩典,不計較我們的過犯。他以公義為護心鏡,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以公平和公義捍衛他的尊榮,好比用護心鏡保護生命一樣。他以拯救為頭盔;神既對救恩的果效堅信無疑,就以堅不可摧的拯救為頭盔,使自己顯得光彩奪目,在仇敵眼中看為強大,在朋友眼中看為可悅。神以公義為衣,以救恩為冠冕。基督徒屬靈的軍裝中有幾樣引用了這裡的經文:用公義當作護心鏡遮胸,並戴上救恩的頭盔(以弗所書61417;參考帖撒羅尼迦前書 58)。那裡的經文稱之為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因為神自己先穿上,也必適合我們穿。

3)這是因為百姓無心為自己做點什麼,也沒有這個熱心。於是神以報仇為衣服,以熱心為外袍。他要以公義審判教會的仇敵,審判百姓的仇敵,要向世人顯明他必為自己的榮耀、為世上的信仰和道德大發熱心。在這一切事上他要顯明自己是至大的神,好比一個人身著昂貴衣服顯明自己,或憑藉與眾不同的習性顯明自己。世人無心抵擋罪孽,神卻大發熱心,為了自己的榮耀,為了百姓的利益,他必除去因罪孽所造成的傷害。基督來到世上,為的就是除去世人的罪,向罪孽報仇。

II。神憑藉自己的公義和能力施行什麼樣的拯救。

1. 當時會有一次拯救,救出被擄到巴比倫或被擄到別處受苦的猶太人。這應許(第18-19節)預表將來的拯救。神的日子一到,他必成就他的工,儘管做神之工的人往往沒有做成。這裡應許道:

1)神必向他的仇敵施行報應,必按他們的行為進行清算,清算在外邦欺壓他百姓的仇敵,清算在國中欺壓百姓的、與公義和真理為敵的人,因為他們都是神的仇敵。當審判的日子,神必按他們所應得的報復他們,必按他們的行為施報(原文用這個詞),這是報應的律法(參考啟示錄 13 10),或作必按他們過去的行為施報,意思是清算他們過去的惡行,如今按這些行為報應他們。他必惱怒他的敵人,報復他的仇敵。人的怒氣往往會失控,但神的忿怒不會超過公義的法則。即使是遙遠的眾海島,與神為敵的,神照樣施行報應他的手要搜出他一切仇敵(詩篇 218),他的箭要射向他們。儘管神的百姓行惡,不配獲拯救,但神的仇敵更惡,完全配得毀滅。

從日落之處到日出之地,都敬畏耶和華的名
2)神百姓的仇敵無論怎樣攪擾他們的平安,其陰謀最終都必歸於無有(譯者注:欽定本將第19節下半句譯為當仇敵好像急流沖來,耶和華的靈必舉起旌旗抵擋他):當仇敵好像急流沖來,像春潮,像洪水氾濫,仿佛要衝垮一切,耶和華的靈必藉著隱而未現的能力舉起旌旗抵擋他,將他驅逐(可以這樣理解)。神過去拯救,將來也必拯救。神的百姓軟弱無助,不能舉起旌旗對抗入侵的強權,神必把旌旗賜給敬畏他的人(詩篇 604),必藉著他的靈舉起旌旗,吸引萬民歸向教會。有人理解為:他必像急流的河水沖來(耶和華的名和他的榮耀在所應許的彌賽亞顯現以前),耶和華的靈必將他高舉如旌旗。基督必藉著福音將耶和華的知識傳到全地,如同急流的河水漫過全地;耶和華的靈必將基督立作萬民的大旗1110)。

3)這一切都是為了歸榮耀於神,為了神的名傳遍世界(第 19 節):人必敬畏耶和華的名,也必敬畏他的榮耀,從東到西的萬民都是如此。猶太人蒙拯救離開被擄之地,欺壓他們的遭毀滅,這些事叫萬民甦醒,使他們開始求問以色列的神,引導他們事奉神,敬拜神,歸於耶和華的靈所高舉的旌旗。神為教會伸冤,許多人因此歸向教會。在福音時代,這裡的預言完全應驗了。那時從東到西,將有許多人來坐席,唯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馬太福音 811-12)。那時從東到西將有許多教會建立起來。

2. 在日子滿足的時候,必另有一次更榮耀的拯救藉著彌賽亞臨到。各個時代的眾先知所見證的就是這場拯救。關乎這場拯救,這裡給出兩個極大的應許:

1)神的兒子必來到我們中間救贖我們(第 20  節):必有一位救贖主來到錫安,指的就是基督,如羅馬書1126所言: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基督以救贖主的身份來到世上,涵蓋了所有舊約和新約的應許。他的到來就是信主的猶太人所盼望的耶路撒冷得贖(路加福音 238)。基督是我們至近的親屬,要替貧窮的欠債人贖回他們的自由,贖回他們的產業。請注意:

[1.] 救贖主顯現的地點:他必來到錫安,耶和華必在這聖山上立他為王(詩篇 26)。寶貴的房角石必安放在錫安(彼得前書 26)。在錫安他進入他的殿(瑪拉基書 31)。在錫安他施行救恩46 13)。訓誨必出於錫安23)。錫安預表福音教會;救贖主顯現,為福音教會成就大事:救贖主因錫安的緣故來到(七十士譯本這樣翻譯)。

[2.] 因救贖主來到而得安慰的人,他們知道救贖將至就昂首挺胸。他必來到雅各族中轉離過犯的人那裡,來到雅各的後裔,來到正在禱告的雅各後裔,回應他們的禱告。基督所救贖的不包括所有雅各後裔,不包括一切有形的教會,只包括轉離過犯的人,就是願意悔改、重生、摒棄罪惡的人。錫安的罪人若繼續犯罪,救贖主的到來對他們而言沒有好處。

必有救主來到錫安,我的話必不離開你們的口
2)神的靈必來到我們中間使我們成為聖潔(第21節)。救贖主與我們所立的新約是應許之約。神必世世代代把他的道和聖靈賜給他的教會和他的百姓,這是關乎這新約的極大應許,也是全面的應許。神要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包括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路加福音 1113;馬太福音 711)。這裡稱這約為與他們所立的約,意思是與那些轉離過犯的人所立的約;唯有停止作惡 才能學習行善。但這裡的應許只針對一個人:我加給你的靈,

[1.] 指教會的元首基督,他領受聖靈,也把聖靈賜給我們。所應許給教會的聖靈首先臨到基督身上,貴重的膏油從他頭上流到他的衣襟。福音之道首先出於他的口,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希伯來書23)。眾信徒都是他的後裔,他因他的後裔延長年日5310)。也可理解為:

[2.] 指教會,所應許的就是教會必在世上存留,直到世界的末了,與「基督的後裔存到永遠,基督的寶座如天之久」的應許(詩篇 892936 2230)有異曲同工之妙。請注意:

第一,教會如何持續下去:要代代相傳,好比世上的人代代相傳一樣。一代過去,一代又來。你的子孫要接續你的列祖(詩篇 4516)。

第二,教會要持續多久:從今直到永遠,就是永遠,直到世界的末了。這個世界既為教會存留,我們可以肯定只要世界還在,基督就必有教會在世上,儘管不一定人人都看得見。

第三,教會靠什麼得以存留:藉著主的道,藉著聖靈常住在教會中。

1) 降在基督身上的聖靈必常住在信徒心中,每個時代都有人受感動,得聖靈的同在。保惠師永遠與教會同在(約翰福音 1416)。

2) 基督的道必常在信徒口中,每個時代都有人因心裡相信就稱義,因口裡承認就得救(羅馬書 1010)。基督的道永不離教會的口,因為必有後裔說基督的聖潔言語,傳基督的聖潔教訓。請注意:聖靈和基督的道是密不可分的,教會得以存留,靠的就是聖靈和基督的道。這是因為出自傳道人之口的話不會給我們帶來益處,出自我們自己口的話也沒有益處,除非聖靈親自做工,賜給我們悟性。但聖靈藉著基督的道做工,與基督的道相符。人若自稱有聖靈,必須用聖經來檢驗。教會建造在這樣的根基上就站得穩,就存到永遠。基督是教會的房角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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