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7, 2026

[約拿書]第三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第三章



本章說的是:

I。約拿重拾使命,有吩咐第二次臨到他,要他去尼尼微傳道(第1-2節)。

II。約拿向尼尼微忠實傳遞了神的話,宣告該城很快就要傾覆(第3-4節)。

III。尼尼微人聞言悔改、自卑、改革(第5-9節)。

IV。神施恩收回判決,毀滅得到避免(第10節)。

 

約拿重拾使命;先知奉命前往尼尼微(主前840年)

1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3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4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


這裡進一步證明神與約拿之間和好如初,並且是徹底和好,儘管他們之間曾經相爭得厲害。

I。約拿重拾使命,甘願順服。

1.由此表示神和約拿全然和好,再次啟用他事奉;神再次賦予他使命,證明神饒恕了他先前的不順服。在世人當中,如果把一個使命交付給一個被定了罪的犯人,那就可公平地說,這等同於赦免他的罪;約拿就是這樣的。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第1節),因為:

(1)約拿必須被試驗,看他是否果真悔改,不再像先前那樣不順服,是否從他奇特的囚禁和奇特的獲救經歷中學到功課。他撇棄了自己的工,偏離了本位,因而被逮捕,自己心裡也斷定是必死的(哥林多後書1:9);他一旦順服,神就釋放他,使他活命,給他自由;但他得釋放,條件是他必須行得好,並且要經受試驗,看他是順應神的意思還是自己的意思。他被拋在海裡、又被拋出來以後,神前來問他:約拿,現在你願意去尼尼微嗎?神一旦審判,就必得勝,必達到目的,最終必叫他不順服的頑固兒子拜倒在他腳前。注意:神若使我們落入苦難,又救我們脫離苦難,我們就該聽見他的聲音正在向我們說:你先前忽視自己的本份,現在要歸回,這些事臨到你,就是呼喚你回歸。 神對約拿所說的,實際上就如基督治癒那癱子的時候所說的:你已經痊癒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約翰福音5:14),比在魚腹中三天三夜還要利害。神叫人受苦,又救他脫離苦難,那時他要看看他們是否痛改前非,尤其是在受管教的那件事上是否痛改前非;所以我們所關心的,應該是確保自己不徒然領受神的恩典,而不是管教和拯救本身,這兩樣都不過是恩典的管道。

(2)約拿必須被信任,象徵神施恩給他。人若欺騙了我們,向我們行了詭詐,我們大可說,我們縱然不向他採取法律措施,不毀壞他,但我們再也不相信他了;神也可這樣對待約拿,約拿既然拒絕先知的靈,背叛先知的靈,那麼先知的靈本可離開他,再也不回去。人們也許會覺得他雖然撿回性命,但想必不再有能力以先知的身份在神國事奉。然而,看哪!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他,要表示神一旦饒恕,就不再紀念,凡是他所饒恕的,他也賜給他們新心和新靈;無論是離家出走的浪子,還是不順服的僕人,他都願意重新接納他們進入他的家,恢復他們先前的產業。注意:神使用我們,這是他與我們和好的最佳證明。由此顯出我們的罪得了赦免,顯出神恩待我們;倘若他的恩言臨到我們,倘若我們在心裡經歷他的善工,那我們就有理由稱頌他白白賜予的豐盛恩典,承認我們應當效忠於主耶穌,是他在世人中受了供獻,哪怕是悖逆的人間,叫耶和華神可以與他們同住(詩篇68:18),並且使用他們做成他的工。

2.由此表示約拿與神全然和好,不再像先前那樣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使徒行傳26:19),躲避耶和華的面。他沒有試圖不聽神的吩咐,也沒有不順服;他不像先前那樣推說路途遙遠,推說這份差事惹人仇恨,推說傳道危險,並且如果所宣告的審判不發生,他會被斥為假先知,他自己的同胞也會因不悔改而受責備——這些都是他之前所反對的(4:2)。可是約拿不發怨言,也不爭辯,而是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第3節)。由此可見:

(1)悔改的實質,就是改變心思,改變做法,回歸本職本位,不再偏離,是做成先前尚未完成的善事。

(2)苦難的益處,就是叫人回歸離棄的本位。約拿大可像大衛那樣說:我未受苦以先走迷了路,現在卻遵守你的話(詩篇119:67),雖然苦難很可怕,很痛苦,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希伯來書 12:11),然而我受苦是與我有益(詩篇119:71),十分有益。

(3)神恩典的權能與苦難一同動工,不然苦難本身只會把人趕離神,而不是領他們歸向他;神憑藉他的恩典,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路加福音1:17),甘願背負他的軛,不再頑梗,不再頸項如鐵(以賽亞書48:4)。

(4)領受耶和華話語所當盡的本份,就是全然順應,歡喜忠心順服神給他們的吩咐。約拿起身,而不是慵懶賭氣坐著;他徑直往尼尼微去,儘管路途遙遠,並且也許他從未去過那地,但他仍照耶和華的話,歡然上路。神無論差他僕人去何處,無論何時呼召他,無論吩咐他做何事,他都應當去;只要是耶和華的話,我們就應當盡心照他所說的行。

II。現在讓我們來看看神給了他什麼吩咐或使命,他又如何執行。

約拿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1.他奉差遣,好比大軍的信使,以天上之神的名義,向尼尼微宣戰(第2節):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就是那大都市,向她宣告,迦勒底譯本作:宣告她的不是。宣告我們不是,就是向我們傳道,好叫我們聽見,就吸取教訓;倘若有道傳給我們,我們卻不聽,不用信心調和,那麼所傳的就要見證我們的不是。約拿被派往尼尼微,那裡在當時是外邦人世界的主要城邑;這表示神的善意,日後要將啟示的光照亮那些幽暗的地區。神知道所多瑪、蛾摩拉、泰爾和西頓要是能得著蒙恩的管道,他們就會悔改,只是他不給他們那樣的管道(馬太福音11:21,23)。他也知道尼尼微當時要是得了蒙恩的管道,他們就會悔改,他就給他們那樣的管道,打發約拿去,雖不是直接向他們傳悔改的道(我們不見他的使命中有這一項),卻是傳道叫他們悔改,因為那是他所得使命的善果。倘若神這樣施恩,把蒙恩的管道給一些地方,不給另一些地方,把蒙恩的靈給一些人,不給另一些人,隨己意行使他的主權,誰能對他說:你為何這樣做?他的東西難道不可隨他的意思用嗎?(馬太福音20:15)他不虧欠任何人。神說:你去,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意思是:

(1)我首次叫你去那裡的時候所吩咐你的話(1:2):你去,向他們呼喊,向他們宣告神的審判,告訴尼尼微人,他們的惡已經達到神面前,神的報應正向他們逼近。約拿原先很不願意傳這樣的話,所以他逃跑,往他施去;可當他第二次奉命的時候,神的話絲毫沒有改變,沒有迎合約拿的口味,也沒有使他容易接受一些;沒有,他必須去,所傳的與他先前所該傳卻不願傳的完全相同。注意:神的話不改變,不會刻意迎合傳道者的口味,也不會刻意迎合聽眾的口味;神的話從不刻意順應他們的性情和想法,反倒是他們應該順應神的真理和律法。耶利米書15:19說:他們必歸向你,你卻不可歸向他們。也可理解為:

(2)等你到了那裡,我會吩咐你所傳的話。這是鼓勵他履行使命,表示神必與他同去,先知的靈必駐在他裡面,在尼尼微隨時幫助他,為他提供更多他所需要的指示。這表示約拿還會聽見神向他說話,使他在這段危險的旅程中得到極大的扶持;這好比神打發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時候,也給了他一個類似的暗示,告訴他要在神所要指示他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創世記 22:2)。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詩篇37:23), 他一步步引領他的百姓,也指望他們一步步跟隨他。約拿應當憑信心前往。他雖知道要往何處去,可是未到以前他不知道要傳什麼話,但無論是什麼話,無論是動聽還是不動聽,他都要傳。神就是這樣,叫我們不斷倚靠他,不斷倚靠他的話語和天意的引領。他所做的,他要我們所做的,我們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約翰福音13:7)。使節奉派出使別國,有時不能拆封命令手諭,直到出海航行一段以後;約拿也是這樣,他必須往尼尼微去,等他到了那裡,才會知道該說些什麼。

III。他忠實而勇敢地前去傳道。他來到尼尼微,才發現所要傳的地區極大,乃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第3節);希伯來原文作:在神是個大城,意思就是我們的譯本所說的:極大的城;這是尊神為大的言辭,偉大的事物之所以偉大,都是出於他。尼尼微之大,主要指她地域遼闊,比巴比倫大得多;迪奧多羅斯1說這樣的城是後無來者。尼尼微城長三十公里,寬十八公里,方圓九十七公里,城牆高三十米,並且相當厚實,足夠三輛馬車在其上並駕齊驅;城牆上有一千五百座塔樓,每座塔樓高六十多米。這裡說有三日的路程;有人說城牆既然方圓九十七公里,那麼徒步繞行一周,就是三日的路程,每日走三十多公里。也可理解為:像約拿那樣行走緩慢莊嚴,邊走邊傳道,至少需要三天的時間,才能走遍城中的大街小巷,宣告他的信息,叫人人都能聽見。他一到那裡,就抓緊時間展開工作;他不是來觀光的,而是有重要的事要辦;他進城以後,不是先去客棧休息,沒有因為長途旅行的緣故先休整一番,而是立即拆開使命信函,照著所得的指示,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毫無疑問,他說這話,是帶有特別的使命和指示;我們不確定他在說這話以外是否還有更多的解釋,那是很有可能的:指出神與他們相爭,他們的惡行惹怒了神,合該有毀滅臨到,合該相信這警告的話;也可能他只是一再重複這句話,沒有別的話;但他傳道的主要內容就在於此。

1迪奧多羅斯:主前第一世紀古希臘歷史學家,生於西西里,後人稱西西里的迪奧多羅斯。

1.要告訴他們,這大城要傾覆;他的意思是這大城要傾覆,不是因為打仗,而是直接來自天上的擊打,也許是地震,也許是火和硫磺,向所多瑪一樣;他們也都聽明白了。城中的惡已經滿盈,很快就要毀滅;一旦惡貫滿盈,報應來到,財富和威勢不能保護他們免於滅亡。至大的神要清算,大城就輕易傾覆。

2.要告訴他們,這城很快要傾覆,再過四十日。這是給他們一個緩刑期。神願意等四十日,看看警告以後他們是否自卑,悔過自新,躲避所宣告的毀滅。可見神真是不輕易發怒;尼尼微雖然罪惡滔天,但還是免刑四十日,還是得了悔改的空間,能在審判的路上迎見神。但神不會再等,如果那段日子內不回頭,就該知道他的刀必磨快,預備妥當了(詩篇7:12)。公義的神延緩審判四十日,那是很長的時日,而不義的民若要在這期間悔改回頭,以致轉離即將臨到的審判,卻又是很短的時日。這樣限定時日,並且語氣十分肯定,有助於叫他們相信這話從神而來,因為沒有人敢於這樣胸有成竹限定時日,再怎麼預測也是不能;這也有助於叫他們趕緊預備,喚醒自以為穩妥的罪人,見自己回頭的時日不多,就趕緊真心回頭,不致滅亡。這豈不也該喚醒我們為死亡做好準備嗎?我們要知道,這件事本身確定無疑,具體時間由神決定,我們被蒙在鼓裡,不能確定,為的是叫我們隨時做好準備。當時為尼尼微所定的是四十日,我們不能確定自己是否還能活四十日,我甚至覺得我們在三四十天之內死去的可能性,要大於還能活三四十年的可能性;在穩妥的日子人們往往自以為還能活這麼多年。莫爾2有詩曰:

倘若我們確定活不過一月,往往會震驚,而我們雖不能確定是否還能活一天,卻往往滿不在乎。

2湯瑪斯•莫爾(公元1478-1535年):英國政治家、作家、哲學家。

 

尼尼微悔改(主前840年)

5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譯:披上麻布)。6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7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8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9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致滅亡,也未可知。」10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這裡說的是:

I。神恩典的奇妙,尼尼微人聽見毀滅降臨的警告,竟然悔改回頭。我實在告訴你們,這麼大的恩典,就是在以色列中,我們也沒有遇見過(馬太福音8:10);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福音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馬太福音12:41)。其實他們已經定了當時死不悔改之以色列人的罪。神打發很多先知到以色列去,並且個個在民間享有盛譽,說話行事都有大能(路加福音24:19);可是神只打發一個先知去尼尼微,並且是個外人,想必還形象卑微,氣貌不揚(哥林多後書10:10),尤其是長途旅行後盡顯疲態;但他們悔改了,以色列人卻不悔改。約拿只傳一句話,我們沒有見他用神蹟奇事來向他們證明他所傳的,但他們回轉了;眾先知對以色列人是苦口婆心,又用異象來證明,他們卻死不悔改。約拿只是警告他們必有忿怒和毀滅,我們沒有見他呼籲他們悔改,也沒有見他指示他們當如何悔改,更沒有見他鼓勵他們只要悔改便可盼望得憐憫,但他們悔改了;而奉差遣到以色列人那裡去的眾先知雖用慈繩愛索,向他們保證只要悔改,神必為他們行大事,他們卻拒不悔改。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尼尼微人如何悔改,其中有些什麼具體的步驟和體現。


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

1.他們信服神,相信約拿奉神之名向他們所說的話;他們相信稱作神的雖有許多,但只有一位又真又活的神,萬有的主;他們相信自己要向他交帳;他們相信自己犯罪得罪了他,在公義的神面前顯得可憎;他們相信毀滅將臨的宣告從他而來,因而將臨的毀滅本身也必在所定的時日從他而來,除非及時悔改,避免毀滅;他們相信他是滿有憐憫的神,倘若轉離罪行,或許所警告的忿怒也會轉離。注意:凡是來到神面前的,凡是背離他以後又歸回的,都應當信服,應當相信他,相信他是願意和好的,只要走正道,他就必作他們的神。請注意看,神有能力藉著微小、軟弱、叫人難以置信的工具,在人心裡生發出極大的信心來;即便是尼尼微人,他只需用幾句警告的話,就能叫他們信服真道(羅馬書1:5)。有人覺得尼尼微人從水手們、或從別人、或從約拿本人聽說他被拋進海中,又因神蹟得救,證明他的使命,於是就更願意相信神藉著他說話。關於這點,我們不能確定。但約拿的故事所預表的基督復活卻可證明他的福音,並叫那些奉他的名傳悔改、赦


 

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路加福音24:47)的人大有功效。

2.消息傳到尼尼微王;有人覺得當時的亞述王是沙但納帕勒斯,也有的說是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神沒有指示約拿先到他那裡去,先表示尊敬王權;頭戴王冠的如果成了罪人中的罪魁,那麼在神面前就與普通人一樣,所以約拿沒有奉差遣去王宮,而是在尼尼微街上宣告。不過,關於他的事很快傳到了尼尼微王,不是有人告他擾亂治安,要他禁聲或者受罰;他若在耶路撒冷街上這樣喊叫,也許會受罰,因為耶路撒冷常殺害先知,又用石頭打死那奉差遣到你這裡來的人(馬太福音23:37)。有平時關心大眾利益、聽了所傳的道心裡戰兢的,將這事稟告王,不是告約拿犯罪,而是說他是天上來的使者。注意:君王身邊若有這樣的人,能把屬於國家平安的事及時告知,又把神藉著話語和天意的警告以及神向他們發怒的徵兆及時告知,這樣的君王便為有福;而百姓若有這樣的君王治理他們,能關心這些事,這樣的百姓也便為有福。

3.王在眾人面前帶頭自卑(第6節)。他聽見神的話傳來,就下了寶座,好比摩押王伊磯倫,以笏說有話從神而來,他就從座位上站起來(士師記3:20)。尼尼微王下了寶座,是尊敬神所說的一切話,尤其是害怕忿怒的話,因罪憂愁蒙羞,他和他的百姓都因為犯罪的緣故,合該受神的忿怒。他下了寶座,脫下朝服,那是象徵帝王尊貴的標記,仿佛承認他本該善用權柄懲惡揚善,卻沒有做到,因而在公義的神面前喪失了他的寶座和朝服,配不上神所賜給他的尊榮以及所託付給他的王權;神即便從他手裡奪去他的國,也是公義的。就連君王自己也披上懺悔者的服裝,不覺得勉強,他披上麻布,坐在灰中,象徵因罪自卑,懼怕神的報應。再偉大的人,也理當在至大的神面前自卑。

4.眾人都學王的樣子,甚至有可能是眾人領頭,因為是他們先披上麻布,從最大的到至小的(第5節)。至小的雖然在城邑傾覆的時候損失最小,可還是很重視這警告;最大的雖然習慣於安逸躺臥,生活奢華,可還是穿上這象徵自卑的服裝,不覺得有失身價。穿麻衣是很不舒服的,對那些平時穿慣綾羅綢緞的人而言尤其不舒服,若不是深深感覺到自己犯罪,深深感覺到危險將臨,斷不致穿麻衣。注意:人若不想滅亡,就當自卑,凡是不願靈魂毀滅的,都應當觸及靈魂;神的審判將臨,我們都應當自卑,服在神大能的手下(彼得前書5:6);外在的表達本身固然沒有益處,如果只是披上麻布,坐在灰中,沒有別的,那就不過是玩笑(神看人的內心;以賽亞書58: 5),可是在自卑的日子,神若藉著天意叫人哭泣哀號,身披麻布(以賽亞書22:12),我們就應當藉著外在的表達和內在的憂愁,在我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6:20),至少要放下所穿戴的首飾。


尼尼微王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5.遍告大城,人人禁食(第7-9節)。王和大臣有令,整個立法機構一致同意,並且全民認同謹守,兩者都表明這是全民行為,若想避免全民毀滅,這是很有必要的。我們在此看見他們宣告的具體內容,十分值得注意:

(1)有何要求。

[1.] 禁食要嚴格謹守,乃是真正意義上的禁食。在所指定的那日,人和牲畜都不可嘗什麼;一點食物都不能吃,連水都不能喝;不可申辯說禁食這麼久不利於健康,不可說受不住;人人都當嘗試一回。如果真感到不適,日後有後遺症怎麼辦?寧可順服,總強如缺乏悔改的行為;若要拯救一個即將傾覆的城,悔改是必不可少的。人人都當刻苦己身,不僅要禁食,還要披上麻布,表示心中不安,因罪憂愁,懼怕神的忿怒。就連牲畜都應當像人那樣苦修,因為牲畜成了人犯罪的工具,不得不服在虛空之下(羅馬書8:20),以致牠們的歎息聲或因饑餓所引起的無聲憔悴,能激發牠們的主人和管牲畜的也表達他們的憂愁和自卑。家畜不可像平時那樣吃喝,因為那日沒有食物供應。那樣的事應該忘卻,不應該紀念。詩篇的筆者在專心稱頌神的時候呼籲受造之物一同加入,照樣尼尼微人在因罪滿心憂傷、懼怕神審判的時候,也叫受造之物一同表達悔意。牲畜平時披著富貴精緻的布匹,是主人的驕傲,也是牲畜的驕傲,如今必須披上麻布,因為貴胄不可騎馬駕車而行(理當如此)。

[2.]除了禁食哀慟,還要一同求告神;禁食是為了叫肉身順應靈魂的事奉,專心禱告才是正事,禁食不過是預備,是次要的。人要切切求告神;就連牲畜也都要按各自的能力如此行;願牠們因為饑餓所發出的喊叫和呻吟聲算作是向神的呼求, 如烏鴉之雛的哀告聲(約伯記38:41),又如少壯獅子的吼叫聲(詩篇104:21)。尤其是男女老少,人人都要求告神,要切切求告神,他們所犯的罪聲聞於他,就該求他赦免。他們距離毀滅不過一步之遙,理當呼求神,理當尋求耶和華。我們在禱告中應當切切求告,專心致志,信心堅固,本著熱切虔誠的心。切切求告就是與神較力,就是抓住他不容他去,當他像朋友正離去的時候,當他像敵人正在逼近的時候,我們都應當如此行。我們在禱告的時候,理當全心全意。還有:

[3.] 除了禁食禱告,還要加上生命的改革和改進: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所選擇的惡道,所迷戀的惡道,正在行的惡道,心裡的惡道,言行舉止的惡道,特別要丟棄手中的強暴;不義之財要歸還,惡待了別人要補償,不可再欺壓手下的人,不可再欺騙與他們做生意的;掌權的,負責城中司法事務的,要丟棄手中的強暴,不可設立不義的律例(以賽亞書10:1),不可錯判呈到他們面前的案件。經商的,負責城中貿易事務的,要丟棄手中的強暴,不使用不義的砝碼和秤砣,不趁對方無知或緊缺的機會行騙。注意:光是因罪禁食還不夠,還應當禁食遠離罪孽,若要禱告有功效,就不可心裡注重罪孽(詩篇66:18)。這才是蒙神揀選和悅納的禁食(以賽亞書58:6);參考撒迦利亞書7:5,9。禁食之日的工不可隨著日子的結束而告結束;不,最難最有必要的那部份才剛剛開始,那就是轉離罪孽,活出新生命,狗吐出來的,不可回去再吃。

(2)為何要宣告禁食,謹守禁食(第9節):或者神轉意後悔,也未可知?請注意看:

[1.] 他們有何盼望:盼望神看見他們悔改回頭,就改變做法,收回判決,不發烈怒;他們承認自己配得神的烈怒,但卻謙卑迫切祈求,希望這樣可以免遭毀滅,不致滅亡。他們不能否定審判的公平性,不能上訴到高級法院,只能盼望神自己回心轉意;他們奔向神的憐憫,盼望他的憐憫能向審判誇勝。他們相信神向他們發怒是公義的,相信自己確實罪大惡極,相信他所發的是烈怒,也相信他若果真找他們算帳,那就沒有挽回的餘地,人人都必死,都必沉淪,都要完蛋;誰曉得他怒氣的權勢呢?所以,他們不是求避免所宣告的傾覆,而是求轉離神的忿怒。我們在求神恩惠時,是求得著一切福份,照樣我們在求神轉離怒氣時,是求免去一切禍患。

[2.] 他們盼望的程度如何: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也未可知。約拿沒有說,他們中間也沒有別的先知告訴他們,因而他們和我們不同,對於悔改以後能否尋得憐憫沒有把握;我們有神的應許和誓言為依據,特別是有基督的義和代求可倚靠,知道只要悔改就必得赦免。不過他們對於大自然之神的良善還是有認知的,知道他憐憫世人,喜悅罪人悔改回頭;他們從這方面生出一些盼望來,盼望神會放過他們;他們不敢妄求,但也並非絕望。注意:對憐憫的盼望,可大大鼓勵我們悔改回頭;雖然心中只有一絲希望,更多的是懼怕,因為意識到自己犯罪,意識到自己不配,一再辜負神的忍耐,但即便是一絲希望,也能激發我們認真悔改回頭。願我們勇敢地投身在那白白賜予的恩典腳凳前,拿定主意,要是不得不死,那就死在那裡;或者神用憐憫的眼光看我們,也未可知。


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II。神恩典的奇妙,竟然因為尼尼微人的悔改而放過了他們(第10節):神察看他們的行為;他不僅聽見他們認罪悔改的善言,也看見他們的善行,就是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馬太福音3:8);他看見他們離開了所行的惡道,那就是他所察看的,也是他所要求的。假如他見他們沒有離開惡道,那麼禁食和麻衣就不起作用。他見在他們中間有普遍的悔意,有普遍的決心不再犯罪,見他們有一段時間生命改善,城中出現新面貌,於是就喜悅。注意:罪人的每一個悔改表現,神都看見;這些表現哪怕世人沒有看見,神都看見。他知道誰轉離了惡道,誰沒有轉離;人若誠心悔改迎見他,他就施恩迎見他們。人若後悔所犯的罪惡,他就後悔向他們宣告審判。就這樣,他放過了尼尼微,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我們沒有見他們向神獻祭贖罪,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憂傷痛悔的心,像當時的尼尼微人那樣,這樣的心,他必不輕看(詩篇51: 17),反倒喜悅,並且要賜尊榮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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