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5, 2026

[約拿書]第一章 (馬太亨利完整聖經注釋)

簡介



約拿書雖然列在聖經的先知書中,它實際上更像是歷史書,而不是先知書;書中的預言只有一行字: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3:4),其餘的內容都是這句預言的始末。在這卷書前面以及這卷書的後面,有不少隱晦的預言,有許多難明的事,令學者們困惑,乃是成年人所吃的乾糧(希伯來書5:14);中間卻安插了這個簡單而宜人的故事,再軟弱的人也能欣賞,乃是嬰孩所吃的奶。這卷書的筆者可能就是約拿本人,他與摩西和別的受感筆者一樣,將自己的錯誤記錄下來,證明這些作品本意都是榮耀神,而不是榮耀自己。列王紀下14:25提到過這個約拿,那裡說他是位於加利利的迦特希弗人;那城屬於西布倫支派,位於以色列地偏遠的角落;聖靈像風一樣,隨自己的意思吹(約翰福音3:8),能在加利利輕易找到約拿,正如他在耶路撒冷輕易找到以賽亞。那裡還說約拿是耶羅波安二在位王期間神向以色列施憐憫的使者,因為耶羅波安打勝仗,收回以色列邊界之地,乃是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約拿所說的。他在那裡所說的預言沒有記錄下來,這段針對尼尼微的預言卻記了下來,主要是因為另有一段故事以此為依據,而那段故事記下來,主要是為基督的緣故,約拿預表基督。這段故事含有人性軟弱的精彩範例,體現在約拿身上,含有神施恩寬恕悔改罪人的精彩範例,體現在尼尼微人身上,也含有神施恩包容發怨言聖徒的精彩範例,體現在約拿身上。


 

第一章

本章說的是:

I。神吩咐約拿到尼尼微去傳道(第1-2節)。

II。約拿不順服神的吩咐(第3節)。

III。因為他不順服,就有風暴追趕他,將他抓住,當時他正在睡覺(第4-6節)。

IV。人們發現風暴的起因是由於他和他的不順服(第7-10節)。

V。為了平息風暴,他被拋進海裡(第11-16節)。

VI。他在魚腹中奇蹟生還(第17節);他得存留,是為從事更多的事奉。

 

有使命要警告尼尼微;先知不順服(主前 840 年)

1耶和華的話臨到亞米太的兒子約拿,說:2「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因為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3約拿卻起來,逃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他就給了船價,上了船,要與船上的人同往他施去躲避耶和華。

請注意看:

1.神賜尊榮給約拿,賦予他使命,叫他往尼尼微去說預言。約拿這個名字的意思是鴿子;這個名字適合所有神的先知,所有他的百姓,他們都應該馴良像鴿子(馬太福音10:16),看見罪孽和災禍橫行,都應該像鴿子哀鳴(以西結書7:16)。約拿的父親名叫亞米太,意思是我的真理;神的先知都應該是真理之子。耶和華的話臨到他,原文的意思是:確實臨到他,因為神的話是真實可信的;人的話不過是風,神的話卻是實實在在的。約拿先前熟悉耶和華的話,能分辨這是他的聲音,不是陌生人的聲音;這次給他的吩咐是: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第2節)。當時的尼尼微是亞述王朝的都城,是個相當有名的城(創世記10:11),是個大城,獨一無二的大城,方圓七十七公里(有人說比這還要大),城中居民眾多,從城中嬰孩的人數可知一二(4:11),財富也多(那鴻書2:9說她所積蓄的無窮),權勢也大,有相當一段時間管轄地上眾王(啟示錄17:18)。不過大城和大人物一樣,都在神的管轄和審判之下。尼尼微是個大城,卻是個外邦人的城,不認識真神和真神敬拜。世上有多少大城,多少大國,坐在黑暗中,坐在死蔭的幽谷!這大城是個邪惡的城: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有人理解為:他們的怨恨達到我面前);他們故意作惡,作惡多端。想想大城中多有罪惡,多有罪人,不僅多有罪人,還要彼此打氣作惡,真是可悲。他們的惡達到我面前,就是作惡到了極點,即將惡貫滿盈,好比所多瑪人作惡,罪惡甚重,聲聞於我(創世記18:20-21)。原文的意思是:他們的惡上到我面前;這是膽敢公然冒犯神,是沖著神犯罪,當著他的面犯罪;所以約拿應當去,向其中的居民呼喊;要見證他們犯下大惡,要警告他們,毀滅即將臨到他們。神正要去刑罰他們,他差遣約拿先去,向他們宣戰,向他們發出警報。你要大聲喊叫,不可止息(以賽亞書58:1)。不要只在角落裡悄悄傳話,要在尼尼微大街上公開宣講;凡有耳的,都當聽神藉著先知向這邪惡的城所說的話。罪孽的喊叫一旦聲聞於神,伸冤的呼聲就向罪人發出。他應當去尼尼微,當眾喊叫,聲討它的惡。別的先知也曾奉命到別國去傳道,那鴻書就是關於尼尼微的默示,但約拿必須親自前去傳話:你要速速起身,快快投身到其中,帶著勇氣,帶著先知所應有的決心;你起來往尼尼微去。凡是替神辦事的,都應當起身前往,應當激發自己認真做好量給他們的工。眾先知先是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馬太福音15:24),但不只是到他們那裡去,以色列吃兒女的餅,尼尼微吃掉下來的碎渣兒(馬太福音15:26-27)。


約拿卻起來,下到約帕,遇見一隻船,要往他施去

2.約拿卻不尊重神,竟然拒絕聽從他的吩咐,拒絕神給他的差事(第3節):約拿卻起來,不是起來往尼尼微去,而是起來逃往他施去;他出海,不是開往什麼港口,而是試圖躲避耶和華;只要能躲避神,去哪兒他都不在乎;這倒不是說他以為能在何處躲避神的眼目,但至少能躲避他的面,躲避先知的靈;自從這使命臨到他,他覺得先知的靈揮之不去,所以很想去不聞不問的地方。有人覺得約拿當時的想法和一些猶太人相同,以為先知的靈僅限於以色列地(以西結和但以理早已證明那是錯誤的),以為只要離開此地,就能擺脫先知的靈。

(1)約拿不願意去尼尼微向其中的居民呼喊,可能因為那段旅途又長又危險,那條路他十分陌生,也可能因為他擔心把不受歡迎的話傳給那又大又強的城,很可能丟了性命。他與屬血氣的人商量(加拉太書1:16),不願當使者,因為去那裡不安全,也可能因為他為本國的特權大發熱心,不願看見別的國民共用神啟示的榮耀;他擔心這會是個開頭,神的國漸漸離開猶太人,挪移到能結更多果子的別國去。他承認(4:2)他不願去的原因,是他預見到尼尼微人會悔改,預見到神會寬恕他們,施恩給他們,那會給以色列民蒙羞,因他們向來是神的子民。

(2)於是他往他施去,有人覺得這是西西里的他施,可能因為他在那裡有親戚朋友,希望在那裡暫住一時。他來到約帕,那是以色列地的一個著名港口,想找一艘開往他施的船,竟然找到了。天意似乎順應他的打算,給他逃跑的機會。我們在偏離本位的時候仍可能順風順水。通達的道不總是等於正道。他見那船剛好準備啟航,前往他施,於是立即上船。也可能他前往他施,是因為他剛好遇見一艘開往他施的船,在他看來去哪兒都一樣。只要不走該走的路,他不覺得自己偏離了應有的本位。於是他就給了船價,只要能達到目的,只要能躲避耶和華,付多少船價他都不在意。他與他們同往,與水手、客旅或商人同往,與去他施的人同往。約拿不僅忘記了自己的本份,也忘記了自己的尊貴,竟然與他們擠在一起,下到船艙,與他們同往他施去。由此可見,神一旦離開,再好的人也要原形畢露;耶和華的話一旦臨到我們,我們實在需要耶和華的靈一同臨到,感動我們的內心順服神的話。先知以賽亞承認說他之所以沒有違背,也沒有退後,是因為主耶和華不僅向他說話,還開通他的耳朵(以賽亞書50:5)。唯願我們從中學會,休要倚靠世人(以賽亞書2:22),在試煉的時候休要過於相信自己、相信別人,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哥林多前書10:12)。

 

先知遇到風暴;眾人掣簽掣出先知來(主前840年)

4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甚至船幾乎破壞。5水手便懼怕,各人哀求自己的神。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6船主到他那裡對他說:「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起來,求告你的神,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致滅亡。」7船上的人彼此說:「來吧,我們掣簽,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於是他們掣簽,掣出約拿來。8眾人對他說:「請你告訴我們,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你以何事為業?你從哪裡來?你是哪一國?屬哪一族的人?」9他說:「我是希伯來人。我敬畏耶和華 - 那 創造滄海旱地之天上的神。」10他們就大大懼怕,對他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已經知道他躲避耶和華,因為他告訴了他們。

約拿上了船,啟航前往他施,覺得自己夠安全的;可是在這裡我們卻發現他被追趕,並且被追上,被發現,並且被定罪,是神的逃兵。

然而耶和華使海中起大風,海就狂風大作,水手便懼怕,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


I。神打發使者去追他,使海中起大風(第4節)。神的府庫裡有風(詩篇135:7),他從府庫裡帶出風來,原文的意思是:他拋出風來,十分強勁的風,海就狂風大作,乃是成就他命的狂風(詩篇148:8),並且往往是他忿怒的使者;他聚風在掌握中(箴言30:4),隨己意發出;在我們看來,風隨自己的意思吹,在神卻不是那樣,風按他的指示吹。這風吹來,結果就是狂風大作,風起之處,海浪也起。注意:罪孽把風暴領進靈魂,領進家庭,領進教會,領進國民,攪得人坐立不安。風暴甚大,船幾乎破壞;水手們沒有別的指望;有人理解為:只有那只船,沒有別的船。別的船也行駛在相同的海域,不過約拿所在的那只船比別的船更加顛得厲害,更有危險。這狂風是沖著約拿來的,要把他帶回到神面前,帶回到他的本位;我們若走偏了路,若能蒙召,被領回家中,哪怕是被暴風領回去,那也是極大的憐憫。

II。船上人員見風浪甚大,個個驚慌,與此相關的約拿卻漠不關心(第5節)。水手們擔心大難臨頭,儘管神這次並非與他們過不去。

1.他們懼怕;他們雖然都是職業水手,平時習慣這樣的險情,不很在意,但這次就連他們當中最資深、最勇敢的,也開始顫抖起來,擔心這場風暴有異乎尋常的因素在其中,起得極快,來勢兇猛。注意:再勇敢的人,神也能叫他驚恐;神可叫地上的君王、臣宰向山和岩石呼喊,把自己藏起來(啟示錄6:15)。


各人哀求自己的神

2.他們各人哀求自己的神;這是他們懼怕的結果。很多人平時不禱告,一旦受了驚嚇,就開始禱告;若想叫人學會禱告,就叫他出海。耶和華啊,他們在急難中尋求你(以賽亞書26:16)。船上人人禱告,不是有的禱告,有的詛咒,而是人人都專心禱告;危險無處不在,求告上天也無處不在;不是一人替眾人禱告,而是人人都為自己禱告。各人哀求自己的神,哀求本國或本城的神,或者哀求自己的監護神明;這是見證無神論者的不是,因為人人都有神,也都信有神;但這也體現了異教徒的愚昧,竟然有這麼多神,人人都幻想自己的神,其實只能有一位神,不需要別的。不過他們雖然失去了自然之光的法則,不明白只能有一位神,卻仍受自然規律的引導,知道應該求告神(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以賽亞書8:19),知道在急難中尤其要求告神。在患難之日求告我(詩篇50:15)。你們中間有受苦的呢,有懼怕的呢,他就該禱告(雅各書5:13)。

3.他們不僅禱告求拯救,自己還盡力而為,求完了自己的神明,就盡力自己想辦法;常言道:要幫助你自己,神才會幫助你。他們將船上的貨物拋在海中,為要使船輕些;保羅的水手遇到類似情形也是這樣,他們甚至把船上的器具和麥子都拋在海裡(使徒行傳27:18-19,38)。看來這是一艘貨船,船上裝了許多貨物和商品,原本用來牟利,現在卻要大受損失,全都扔進海裡,只要能存得性命就得滿足。可見人與生俱來就愛性命,這樣的愛何等強烈。人以皮代皮,情願捨去一切所有的,保全性命(約伯記2:4)。至於我們,既然承認即便賺得全世界也不能補償靈魂失喪,那豈不更應該重視屬靈的生命、靈魂的生命嗎?看看世上的財富何其虛空,何其無定。財富替自己製作翅膀,隨時飛去,甚至我們有時也不得不替財富製作翅膀,將其拋棄,如這裡一樣;財主積存資財,反害自己(傳道書 5:13),不得不趕緊扔掉,雖知永不能撈出來,也要將其沉入海裡,不然自己就要沉入海裡。啊!唯願世人對自己的靈魂也能這樣聰明,寧可捨棄財富、享樂和榮譽,也不能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提摩太前書1:19),導致靈魂永遠失喪!若能這樣為確保屬靈的福份甘願放棄世上的利益,到頭來都必大大得益,所失去的,必在永生中盡數得回。但這時約拿在哪裡呢?誰能想到他下到船艙,甚至下到底艙,躺臥沉睡;外面的吵鬧聲不能喚醒他,內心的罪惡感也不能喚醒他。也許先前他還不敢睡著,害怕神藉著異夢又向他說話,現在他覺得不再有那樣的危險,於是就沉沉睡去。注意:罪有一種叫人變蠢的本性,我們實在應當警醒,免得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希伯來書3:13)。撒但在引誘人離開神、離開本位的時候,往往叫他們在世俗的麻痺大意中昏昏入睡,感覺不到痛苦和危險,這是他慣用的伎倆。我們都應當警醒。

III。船主把約拿叫醒,叫他禱告(第6節)。船主到他那裡,吩咐他起來,禱告求生,免得死亡;

約拿已下到底艙,躺臥沉睡。船主到他那裡

1.船主給他的批評又公平又及時:你這沉睡的人哪,為何這樣呢?在這點上我們應該稱讚這位船主,能這樣批評他;約拿雖是陌生人,但此時卻好比是他家裡的人;任何一個寶貴的靈魂,我們都應當盡力幫助,盡力拯救,不致滅亡。我們可憐約拿,他實在需要這樣的批評;他作為耶和華的先知,若能謹守本位,此時本該正在責備尼尼微王,但他偏離本位,自己就不得不受這區區船主的責備。看看世人因為犯罪,因為犯傻,使自己淪落到何其卑賤的地步!但我們也應當稱頌神的良善,他給約拿送來這樣及時的批評話;這是他改過自新的第一步,誠如彼得聽見雞叫一般。注意:若有人在風暴中沉睡,那就應該問他們為何這樣。

2.船主給他的忠告十分中肯:起來,求告你的神;我們這裡人人都求告自己的神,你為何不起來,求告你的神呢?你不是和別人一樣懼怕危險、一樣渴望活命嗎?注意:別人禱告應當激發我們禱告,若想與別人共用普通的憐憫,就理當與別人一同禱告,一同求憐憫。在眾人落難的時候,倘若我們在施恩座前說得上話,就理當為大眾利益多多禱告。神的僕人有時需要被喚醒,被激發,才會盡自己本份。

3.船主的忠告理由十足:或者神顧念我們,使我們不致滅亡。看來他們求告這麼多神明,都把他們看作是人與至高神之間的橋樑,是替他們代求,因為船主提到神,仍當他是獨一的神,並且指望拯救從他而來。他為了激發約拿禱告,指出眼下的危險極大,隨時會發生:我們都快要滅亡了,距離死亡不過一 步之遙,並且很快就要跨出那一步。但他同時也表示仍有指望,毀滅可以避免,他們不致滅亡。只要還活著,就還有指望,只要還有指望,就還有禱告的空間。他還表示唯有神才能救他們,拯救必須來自他的能力,他的憐憫:如果他顧念我們,拉我們一把,我們就可活命。所以當危險隨時會發生的時候,我們就應當仰望他,信靠他。

IV。最後發現約拿才是這場風暴的起因。

1.水手們注意到這場風暴極不尋常,他們因風暴而產生的焦慮也極不尋常,於是就斷定這必是公義的神打發來,要抓住船上的某個人,此人必是犯下了大罪;他們像土著人作判斷那樣(使徒行傳28:4),說:我們當中必有兇手,或褻瀆或作偽證,或別的罪,天理不容他活著,我們受難,都是因為他。即便是自然之光,也教導我們神的忿怒藉著不尋常的審判,從天上顯明在不尋常的罪人身上。任何時候,無論有何禍患臨到,我們都應當斷定事出有因,是我們作了惡事,不然不會有禍患臨到;神與我們相爭,從來不會無緣無故。

2.他們決定用掣簽的方式來找出誰是這場風暴的禍首:來吧,我們掣簽,看看這災臨到我們是因誰的緣故。沒有人懷疑自己,沒有人說:主啊,是我嗎?(馬太福音26:22)但他們相互猜疑,很想找出那人來。注意:禍患臨到的時候,若能知道是何緣由,那就好了,可糾正錯誤,解決難題,不再憂愁。為了做到這點,我們應當仰望上天,禱告說:主啊,要指示我,你為何與我爭辯(約伯記10:2),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約伯記34:32)。水手們很想知道誰是船上的禍首,可詛之物,寧可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船滅亡(約翰福音11:50);這不是權宜之計,而是極其公平的。於是他們掣簽,求問神的判斷,在他面前人心都是赤露敞開的,任何人都瞞不過他;他們一致同意要順從神的決斷,一致認定掣簽結果是正確的;聖經告訴我們的事,他們藉著自然之光也知道,那就是:簽放在懷裡,定事由耶和華(箴言16:33)。哪怕是外邦人也把掣簽這樣的事看為神聖,做起來十分莊嚴慎重,決不輕看。基督徒求問天意時若沒有類似的敬畏,那就是一種羞恥。

3.掣簽掣出約拿來;約拿要是早點說出良心告訴他的話,本可免去眾人這場患難:你就是那人(撒母耳記下12:7)!但他像一般的罪犯那樣,不到萬不得已,不會輕易認罪,非要掣簽掣出他來,才會承認。船上也許有人在別的事上犯罪比約拿大得多,但約拿才是風暴所追趕的那人,是掣簽掣出來的那人;父母或主人見自己的兒女或僕人做錯事,就加以管教,至於別人做錯事, 就任憑法律制裁。風暴奉命追趕約拿,因為神有工要他做,他打發風暴來追他回去做工。注意:神有很多辦法揭露罪孽和罪人,將人以為活人的眼目所看不見的愚昧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神的右手不僅能找出一切圖謀攻擊他的仇敵,也能找出一切離棄他的僕人;是的,哪怕他們逃到大海的極處,哪怕他們下到船的底艙。

4.於是船主和水手們就盤問約拿。他是個陌生人,他們當中無人認識這個逃犯,也無人說得上他所犯何罪,只好叫他自己承認,用他口中所說的來判斷他;此案不必動刑,馬上就要船毀人亡,這足以使他懼怕,足以叫他吐露實情。雖然掣簽發現就是此人導致他們蒙受損失,遭遇危險,但他們並沒有直接沖他發怒,不像有的人所擔心的,而是平靜溫和地詢問他的案件。罪犯被發現、被定罪時,往往會得到一種同情感。他們沒有向他厲聲說話,只說:請你告訴我們,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他們問他兩點:

(1)他自己是否承認風暴臨到,是因他的緣故,如果承認,那麼是何緣故?到底犯了何事?也許約拿沉穩矜持的儀態使他們懷疑這簽也許弄錯了人,沒有弄對,不能全信,除非他自己認罪;於是就求他解釋清楚。注意:若要找出苦難的緣由,就不僅要詢問,還要仔細詢問,要分析細節,仔細省察(詩篇77:6)。

(2)他是誰,以何為業,從何而來。

[1.] 他們問他的職業:你以何事為業?這是個針對流浪者的合宜問題。也許他們懷疑是他的職業引發這場災禍:你是交鬼的術士嗎?是學巫術的嗎?這場風暴是你變出來嗎?也可理解為:你這次出門有何貴幹?是否像巴蘭那樣,意在咒詛神的百姓,於是就有這場風暴來阻攔你?

[2.] 他們問他從何而來:一個問:你從哪裡來?第二個不等他回答,就再問:你是哪一國?第三個不等他回答,就再問:屬哪一族的人?你是迦勒底人嗎?迦勒底人的交鬼術很出名;你是阿拉伯人嗎?阿拉伯人的偷竊很出名。他們想知道他是哪國人,以為只要知道誰是那國的神,便可猜出那神能否在這場風暴中善待他們。

5.約拿完全坦白,回應這一系列的盤問。

(1)他們問他是哪裡人嗎?他告訴他們他是希伯來人(第9節),屬於以色列民族,信奉以色列信仰,乃是從他們的列祖領受的。他是希伯來人,因而更羞於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希伯來人既然信奉這樣的信仰,得享這樣的特權,所犯的罪就比別人所犯的更大更惡。

(2)他們問他的職業、以何事為業嗎?為了回答這個問題,他就說起自己的信仰來,因為那就是他的職業,他是專職幹那一行的:我敬畏耶和華;那就是我所敬拜的神,我所求告的神,也就是天上的神,萬有的主宰,他創造滄海旱地,也掌管滄海旱地。他不是某處的神明,不像他們所詢問的,也不像眾人所呼求的,而是全地的神;他既然造了滄海旱地,也隨己意在其中成就他的工,隨己意使用滄海旱地。他提到這點,不只是定自己有罪,承認自己愚昧,竟然想逃離這位神,也是意在叫水手們不要敬拜事奉別神,要承認並且順服獨一永在的真神。我們與陌生人在一起的時候,應當盡力説明他們認識神,在任何場合下都要準備承認自己與神的關係,承認我們敬畏他。

(3)他們問他所犯何罪、為何受難嗎?他承認他躲避耶和華,他出現在此,是因為逃離本位,這場風暴是來抓他回去的。想必他說這些話,是帶著憂愁和羞愧的語氣,是稱頌神的公義,是定自己有罪,也是向水手們表示耶和華神何其大,有能力差遣這樣的暴風當使者,來追趕一個逃跑的僕人。

6.這裡告訴我們,水手們聽了有何反應:他們就大大懼怕,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他們看出:

(1)神正在發怒,那創造滄海旱地的神正在發怒。這場風暴出自一位被惹怒的法官之手,因而擔心一定極其兇猛。針對某種特別罪行的審判往往帶有一種特別的份量和恐懼。

(2)神正在向一個敬畏他、敬拜他的人發怒,只因他在一件具體的事上偶爾逃離本位;這使他們擔心起自己來:倘若耶和華的先知因為一次過犯就受如此嚴厲的刑罰,那我們犯了那麼多又大又惡的罪,將來會如何呢?若是義人僅僅得救,只因單一的不順服行為就被這樣緊緊追趕,那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彼得前書4:17-18)他們對他說:你做的是什麼事呢?你既然敬畏創造滄海旱地的神,為何如此愚昧,以為能躲避他的面呢?這是何等荒唐、何等不可理喻的事啊!於是他就受到責備,好比亞伯拉罕受亞比米勒責備那樣(創世記20:16);口稱有信仰的如果做錯事,就合該受沒有信仰之人的責備。這話可理解為:你怎麼向我們這樣行呢?你為何把我們也牽連進去呢?注意:凡是故意犯罪的,真不知所造成的後果有多嚴重,不知所造成的傷害有多大。

 

先知承認自己愚昧,並宣告對自己的判決;先知被拋進海中;約拿在魚腹中存活(主前840年)

11他們問他說:「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浪平靜呢?」這話是因海浪越發翻騰。12他對他們說:「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海就平靜了;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13然而那些人竭力盪槳,要把船攏岸,卻是不能,因為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14他們便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死亡,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因為你 - 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15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海的狂浪就平息了。16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向耶和華獻祭,並且許願。17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他在魚腹中三日三夜。

很明顯,約拿就是導致災禍臨到的那人,可光是發現他,不足以平息風暴;他們將他找到,還應當做些什麼,因為海浪越發翻騰(第11節),第13節又說海浪越發向他們翻騰,註腳作:海浪越來越翻騰;如果發現是罪孽導致災禍臨到,卻又不撇棄罪孽,那樣只會更加糟糕。所以他們要採取措施。

I。他們問約拿本人,他覺得應該如何處置他(第11節):我們當向你怎樣行,使海浪平靜呢?他們看出約拿是耶和華的先知,所以要先詢問他,不然就不願做任何事,哪怕是他自己的事。他看起來像個罪犯,又像個懺悔之人,所以他們不願羞辱他,也沒有惡待他。注意:我們應當以極大的溫和,來對待那些被過犯所勝並且因此落難的人。如果約拿能想出別的權宜之計救這船,他們斷不致把他拋在海中。也可能他們這樣做,是想表明這樁案件很清楚,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將他拋在海中;他既然指控自己有罪,那就讓他也審判自己,並且這是他自己說的。注意:如果罪孽興起了風暴,將我們置於神的忿怒之下,我們就實在應當求問當如何行,才能使海浪平靜;我們當怎樣行呢?應當禱告,應當相信,遇見風浪,應當努力回應風浪奉差遣而來的目的,那時風浪就會平靜。我們特別應當思想如何處置導致風浪興起的罪,應當揭露,應當懺悔承認,應當表示厭惡,應當宣告摒棄,徹底撇棄。我與她有什麼關涉呢?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是他招來禍患。


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

II。約拿宣告對自己的判決(第12節):你們將我抬起來,拋在海中。他不願自己跳下海去,他要把自己交在他們手裡,把他拋下去,還向他們保證,只要把他拋下去,海浪就會平靜,不然就不會平靜。他提出這樣的建議,是為水手們著想,不願他們因他的緣故受牽連。願你們的手攻擊我(這是大衛說的;歷代志上21:17),是我犯了罪;既然是我犯罪,就讓我死,不要連累無辜人。這是真心悔改之人的言語,他們迫切希望除自己以外,無人因他們犯罪或犯傻的緣故受擊打,無人遭殃。他還表示要順應神的意願,是神打發這場風暴來追趕他;他之所以判自己被拋在海中,是因為他清楚看見神在向他作這樣的判決,免得被判永遠遭災。注意:凡是因罪真正謙卑的,都會歡然順從神的意思,哪怕是被判死刑。既然約拿把這件事看作是對他罪行的刑罰,他就接受,就順服,並在這件事上承認神是公義的。哪怕肉體敗壞,並且無論如何敗壞,只要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哥林多前書5:5)。他的解釋是:我知道你們遭這大風是因我的緣故。約拿很願意把一切罪責都攬在自己身上,並對他們所受的深表同情:這全是因為我的緣故,我犯了罪,導致這場風暴臨到你們;所以,請把我拋在海中:

1.因為這是我配得的。是我不好,離開了我的神,他向你們發怒是由於我的緣故。我不配呼吸因我的緣故而呼嘯的空氣,不配留在因我的緣故而顛簸的船上。你們因我的緣故把貨物扔進大海,現在把我也扔進去吧。我要是淹死了,那就算是便宜了我;我犯下這樣的大罪,死一次算是輕的。

2.因為別無他法平息風浪。既然風浪興起是由於我,那麼把貨物扔進海裡也無濟於事;唯一能平息風浪的辦法,就是摒棄造成這場騷亂的罪,徹底撇棄它。扔掉錢財不能平息良心,唯有把約拿扔出船外。約拿在此預表基督,他捨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20:28);不過兩者之間有本質區別:約拿所投身的風浪是他自己造成的,基督所投身的風浪卻是我們造成的。然而正如約拿甘願被人扔進咆哮的大海,為的是平息風浪,我們的主耶穌也是這樣,他死,為的是叫我們存活。

III。可憐的水手們竭盡全力,希望不必把約拿扔進海裡,最後實在沒有辦法(第13節):他們竭力盪槳,要把船攏岸,即便是不得不捨棄約拿,也要將他平安放在岸上,但卻是不能。再竭力也不管用,海浪翻騰得厲害,超過他們所能行的,並且是向他們翻騰,無法靠岸。以為快要靠岸了,卻一下又被沖遠了。他們的船還是十分沉重,只要約拿還在船上,拋掉貨物不足以減輕船的重量。另外,他們是逆風逆浪而行,那是神復仇的風,是他所命定的浪,與神相爭是徒然的,若不除去罪孽,想要自救是徒然的。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水手們很不願意執行約拿對自己的判決,儘管他們知道這場風暴是因他而起。他們很不願意那樣做,一來是怕流人血的罪歸到自己頭上,二來也是不得不同情這可憐的約拿,他是個好人,是個落難之人,又是個誠實人。注意:罪人越是自卑,自我省察,定自己有罪,就越可能得到神和人的憐憫。約拿越是主動說:將我拋在海中,他們就越是不願那樣做。

IV。最後他們意識到把約拿拋進海裡是唯一的辦法,於是就先求神,不要把流他血的罪歸到他們身上,也不要找他們算帳(第14節)。他們發現竭力盪槳是徒然的,於是就放下船槳,開始禱告起來:他們便求告耶和華,求告又真又活的神,不再求告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哥林多前書8: 5)。他們求告以色列的神,藉著發生在約拿身上的事,以及他所告訴他們的,他們這才相信以色列的神是獨一的神。既然決定要把約拿拋在海裡,他們就先在天上神的法庭面前表明他們並非故意為之,更沒有惡意,沒有絲毫要報復他的意思,儘管這場風暴是因他而起。願他的神饒恕他,正如他們饒恕他一樣!他們這樣做,是被迫無奈,是自保,實在別無他法救自己性命; 並且這樣做,是行使公義,因為神判他極大的死亡(哥林多後書1:10),他自己也那樣判。他們謙卑祈求約拿所敬畏的神,不要因約拿的性命使他們死亡。由此可見:

1.他們很怕沾染流人血的罪責,尤其是敬畏神、敬拜神、與神相通之人的血;他們看出約拿是這樣的人,儘管他在一件單一的事上做錯了。與生俱來的良心懼怕流人血的罪責,使人迫切求神使他們脫離這樣的罪,像大衛那樣(詩篇51:14)。水手們就是這樣的:耶和華啊,我們懇求你!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與我們。先前他們迫切禱告,是求神救他們脫離海難,現在迫切禱告,是求神救他們脫離罪責,尤其是約拿在他們面前不像個普通人,而是個義人,是神人,敬拜造天地的主,因而就連粗俗不堪的水手們也對他肅然起敬,一想到要取他性命,就渾身顫抖。無辜人的血何其寶貴,而聖徒的血,先知的血,那就更加寶貴,若有人攬上這樣的罪責,就必付出慘重代價。水手們明白約拿正被復仇的神所追趕,可是一想到自己要當劊子手殺他,就未免不寒而慄。雖然他的神與他相爭,但他們想:我們不可下手害他(創世記37:27)。當時的以色列人因先知履行職責而殺害他們(耶洗別後來的迫害便是明證),他們揮霍無度,而這些異教徒對一位他們視為先知的人卻懷有憐憫之心,儘管他已不再履行職責,這更加劇了他們的罪惡。

2.他們很怕惹動神的忿怒,很擔心如果處死了約拿,會招來神的忿怒,因為神曾經說過:不可難為我受膏的人,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詩篇105:15),不然後果自負。他們說:耶和華啊!不要因這人的性命使我們死亡。不要叫我們落入這樣致命的兩難之中。我們知道如果饒他性命,我們就都要死;但願我們不要因為取他性命而死。他們禱告的理由很充足:因為你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你逼得我們不得不這樣做;風浪緊緊追逼他,掣簽掣到他,這兩件事都受你的引導,我們也都受制於你的引導;我們不過是天意的器皿,我們這樣做,完全是有違本意的;但我們不得不說:願主的旨意成全。注意:當我們明顯受天意的引導、不得不做出有違本意、有違初衷的事,那時如果能說:耶和華是隨自己的意旨行事,或許就可稍得安心。只要神自己喜悅,哪怕我們不喜悅,也應當心安。

V。一旦放下所懼怕的罪責,他們就開始行刑(第15節):他們遂將約拿抬起,拋在海中。他們將他拋出船外,離開他們,拋進海中,洶湧咆哮的大海仿佛在喊叫道:給呀,給呀!把叛逆者拋下來!不然就別指望平安。不難想像約拿當時是何等羞愧和驚訝,因為他將要速速來到審判者神面前,而前不久他才剛剛逃離主神的面。注意:凡是離棄神的,真不知道會栽進什麼樣的災禍。他們因離棄我,必定有禍(何西阿書7:13)。既然罪就是導致風浪的那個約拿,那就應當將其拋進海中;我們應當摒棄罪,將其治死,不然就會沉在敗壞和滅亡中(提摩太前書6:9)。若能徹底悔改自新,將我們的罪行拋在海中,永不再收回,永不再回頭,神就必施恩饒恕,制伏我們的罪孽,也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彌迦書 7:19)。

VI。約拿被扔進海裡,風浪立即平息。大海得到了她所要的,於是就不再找麻煩;海的狂浪就平息了。這體現了神的主權,他可瞬間平息風浪,也體現了他治理的公平,苦難一旦達到目的,就立即挪去。他不永遠相爭,我們一旦順服,不再堅持,他就不再相爭。倘若我們轉離罪行,他就很快轉離他的怒氣。

VII。水手們由此更加堅信約拿的神是獨一的真神(第16節):那些人便大大敬畏耶和華,對以色列的神產生一種深深的敬意,並且決心日後要單單敬拜他,因為沒有別神能這樣施行拯救(但以理書3:29)。他們看見神施展能力興起風暴,又平息風暴,看見他向自己的僕人約拿行使公義,看見他對他們的良善,救他們脫離絕境,不由得大大敬畏耶和華;參考耶利米書5:22。他們為了證明自己敬畏神,就在以色列地上岸以後,向耶和華獻祭,當時則許願說日後必如此行,感謝神的拯救,救贖他們的性命。也可能他們在船上就有可用來獻祭的。也可能這裡的意思是他們獻靈祭,就是禱告和讚美,神喜悅這樣的祭物,勝過有角有蹄的公牛(詩篇69:31);參考詩篇107:2等。我們應當許願,不只是在追求憐憫的時候,也要在得了憐憫的時候,這樣才顯得更慷慨,因為那時我們仍在思考該如何回報。

耶和華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


VIII。約拿的性命畢竟還是奇妙獲救,我們還會看到關於他的事。神在審判中紀念憐憫。約拿大受驚嚇,卻沒有受傷,沒有因為離開本位而受刑罰。他雖然躲避耶和華的面,看似落入了神復仇的手,但神還有工要他做,所以就安排一條大魚吞了約拿(第17節),我們的救主稱它作鯨魚1(馬太福音12:40),那是一種最大的鯨魚,喉嚨特別寬,有人曾在這樣的魚腹中找到身穿鎧甲的屍首。天地被造的故事特別提到神造大魚(創世記 1:21),經上說有神所造的鱷魚游泳在其中(詩篇104:26)。但神有工要這條大魚做,於是就安排他,原文作數點他,就是命定他接收約拿,救他活命。注意:萬有都在神掌管之中,他可隨意使用,成就憐憫他百姓的意圖,哪怕是最引人注意的海裡的魚,哪怕是最不服人管轄的大鯨魚。這條魚蒙神的安排,安靜躺臥在距離這艘船不遠的水下,不讓約拿沉到海底,救他性命,儘管他是該死的。讓我們只管站住!看耶和華今天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埃及記14:13),稱頌他的權能,竟然這樣拯救一個即將淹死之人的性命,稱頌他的憐憫,竟然這樣拯救一個逃離神、冒犯神的人。約拿不致被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耶利米哀歌3:22)。大魚吞了約拿,不是把他吞滅,而是保護他。吃的從吃者出來(士師記14:14),約拿還活著,並且活得好好的,在魚腹中三日三夜,沒有被動物的熱量所吞噬,也沒有因為缺乏空氣而窒息。是的,就自然規律而言,這是不可能的,但就大自然的神而言,這並非不可能,在他沒有難成的事。約拿奇妙生還:

1欽定本將馬太福音12:40中的「大魚」譯為「鯨魚」。

1.為彰顯神的慈悲,鼓勵那些犯罪離棄神的人回頭悔改。

2.意在成為尼尼微大有功效的傳道人;他奇蹟生還的消息如果傳到尼尼微,想必有助於他傳道的果效。

3.約拿是基督的預表,他照經上所說被埋葬,又復活(哥林多前書15:4),並且是照這段經文所說的,因為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馬太福音12:40)。約拿葬身魚腹預表基督埋葬。神安排約拿的墳墓,照樣也安排基督的墳墓,因為經上早有定論,說他與財主同葬(以賽亞書53: 9)。約拿的墳墓是個陌生人的墳墓、是個新墳墓嗎?基督的墳墓也是新的,從未葬過人。約拿在墳墓裡足足三天三夜嗎?基督也是;然而兩者都要復活,將悔改的道傳給外邦世界。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馬太福音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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