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不以主所施予我的恩慈來體恤同工,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輕看主召我來服事的那些人,閒話他們的缺點,藉此有意無意的陪襯出自己的優點;若我擺出一副高人一等的臉孔,卻忘了“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可以輕易議論別人的短處和過失;若我可以有漠然的態度談論甚至是一個小孩子的錯失,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對別人的錯誤漫不經心,把他們認為是平常的事:“哦,他們常常都是這樣的”、“哦,她就是這樣講話的,他就是會做出這種事.......”,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會從取笑別人中得到樂趣;若我會在談話或甚至思想中奚落他人,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會寫一封無情的信,說出一句無情的話,思索一個無情的思想而不覺得羞慚與傷痛,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在遇到麻煩事的時候,不想到救主的痛心,遠多於想到自己的憂慮,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不了解他的憐憫(主轉過身來看彼得);若我不了解他對那真正謙卑痛悔者所抱持希望的勇氣(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對付不法之事是為著任何其他的理由,而非為下面的話語所意指的:“他的右手向他們發出一條如烈火般的命令。恩,他愛他的百姓”;若我大聲責備而心中感不到傷痛,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關心一個人卻得不到對方的反應,以至不堪勞瘁而想逃避重擔,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不能忍受像浪子的父親那樣,並不設法減輕遠方環境的嚴酷;換句話說,若我拒絕讓神的律法實施出來,因為我不忍看這律法實施出來所引起的痛苦,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為了那些我必須負責之靈魂的益處而受到責備和誤解,就因此心煩意亂;若我不能委身於這件事上,並保持平靜緘默,單單思想客西馬尼園和十字架,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不能遠在雨還沒下之前,聽見“多雨的響聲”,並上到屬靈的峰頂,緊緊的貼近神跟前;若我還沒有足夠信心在那裡等待,將臉伏於兩膝之中,縱然別人六次或甚至六十次向我報告“看不到什麼”,直到最後才說“看見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對一個曾叫我失望的人保持疑懼的態度,對他沒有信心;若他跌倒的時候我會說:“我早料到他會這樣子.......”,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不以期望的眼光去看所有的人 即使只是從他們身上看出一點點希望的端倪,如同我主所做的,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當時他的門徒才剛爭論他們中間誰為大,他卻在責備中語帶柔和,說出如此叫人心溶化的話:“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若我對別人一件已經承認、懺悔並棄絕的罪仍然斤斤計較,大挑毛病,並且容讓這些記憶污染我對這個人的想法,餵養我的猜疑,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對那些成長緩慢的靈魂缺乏主的忍耐;若我從未經歷過生產之苦(一種劇痛),直等到基督在他們心裡成形,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向人的弱點發出軟弱的同情,對一個從十字架後退的人說:“自憐吧!”若我沒有對他付出那令他振奮的同情,不說出身為一個同伴應說出的勇敢、令人振奮的話,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對著一個叫人失望的靈魂時,不能保持緘默(除非是為了他或別人的好處而非講不可),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說實話而傷害他人,卻沒有先做許多心靈的準備,也沒有傷害自己多於傷害對方,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不敢說真話,恐怕因而失去別人對我的好感,或怕對方會說“你不了解”,或怕失去我仁慈為懷的好聲譽;若我把個人的聲譽看得比對方最大的益處更重,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若我滿足於輕微的醫治一個創傷,說 “平安,平安”,而其實並沒有平安;若我忘記那句尖銳的話:“愛人不可虛假”,而把真理利刃弄鈍,不講應講的話,只說叫人舒服的話,那我就還是絲毫不懂加略山的愛。
~ 若 ~ 部份節錄
作者賈艾梅是從愛爾蘭到印度的宣教士。她著有35本書。這本「若」是作者自問有無虧欠人時, 一句一句的「若」出來,好像有人出聲對心靈的耳朵說出來一樣。書中有幾度講到驕傲,自私或懦弱方面,當更深的掘下去,便發現其根源在於缺乏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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