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本書最後的三章講述了一個極其悲劇的事情;這事情是關於基比亞人的惡,以及便雅憫人對他們的支持;因此便雅憫支派得到極大的懲罰,幾乎被其他的支派徹底消滅。這事也應該是在約書亞死後不長的時間;因為那時以色列人沒有王,沒有士師等治理他們(1節)(士21:25);並且那時非尼哈是他們的大祭司(士20:28)。這些具體的一件一件的罪惡,但人的偶像之罪,便雅憫人的道德敗壞之罪,等等;都引致了以色列人作為整體,開始行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情,並大規模的偏離神、隨從偶像(士3:7)。在本章,特別從記述涉及利未人的妾的罪開始。I。那婦人行淫,並離開丈夫(1,2節)。II。利未人要向她和好,並啟程去接她回來(3節)。III。她父親對利未人的熱情款待(4-9節)。IV。他和妾回程經過基比亞時遇到那地人的罪惡。1. 他被基比亞的人忽略,沒有人理他(10-15節);只有一個在他們中間寄居的以法蓮人接待了他(16-21節)。2.
基比亞人如同所多瑪人一樣,來罪惡地叫囂(22-24節)。3. 他們把利未人的妾折磨致死(25-28節)。V。利未人去昭告以色列所有的支派(29,30節)。
1-15。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裏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11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就坐在城裏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這個利未人的家務事,竟然引致了後面一連串的傷害和悲劇,最後使整個以色列民都牽扯進來,受到極大的影響。在米迦的偶像之事中,那個利未人是主動的;在這裡基比亞的罪惡之事中,這個利未人是被動的;當以色列人沒有王,各人混亂地偏行己路的時候,首先能夠體現得到的,就是在利未人的身上。在《士師記》中,利未人一直沒有出現,直到對最後的這兩件惡事的記載中。這裡,這個利未人是一個以法蓮山地的人(1節)。他從猶大伯利恒娶了一個女子為妾。這女子與米迦的那個利未人來自於同一個地方,也與那個米迦的利未人一樣壞。
I。這女子行淫,並離開他的丈夫,回到父家(2節)。假若是那個利未人對女子不好,把她趕出家門;那她的父親收留她還說得過去;可是她現在是行淫離開,那麼他的父親就不應該窩藏她的罪惡。父母的縱容常常導致兒女的犯罪與滅亡。
II。利未人自己前去,懇求女子回返。這正顯明那時以色列人沒有王或是士師治理他們;否則女子這樣的姦淫罪行肯定會被石頭打死。現在,這個受傷害的丈夫竟然還要溫柔地去懇求她回來,路途迢迢地去向她和好,用好話勸她回來(3節)。
III。她的父親款待他,特別地歡歡喜喜迎接他。1. 友善地款待利未人三日(4節)。利未人也是高高興興地坦然接受;並沒為那女子的事情以及她父親收留女兒的事情,而指責他們,或是表示不高興。他們現在彼此暢快,卻不知道再過一兩天,他們的生活就會發生怎樣巨大的變化。當我們家庭順利的時候,我們應當喜樂,但是卻心中也要有畏懼和敬畏;因為我們不知道一天之內會發生多少災難。災禍臨近,我們不能看見;但是我們應當警醒,而不要滿不在乎地自覺安穩,以為明日和今日一樣,沉浸在飲酒宴樂裡(賽56:12)。2. 女子的父親又繼續不斷地挽留。幾次三番的推脫之後,最後,終於啟程。走的時候,天已經很晚;如果他們早點出發,也不至於困在基比亞。人表面的友善,往往卻變成實際的傷害;本來是想要好的事情,最後卻變成網羅;誰知道人一生什麼事情是對他真正好的呢?
IV。在利未人回去的路上,不得不在基比亞停留;這是便雅憫的一個城邑,在示羅地和以法蓮山地之間。天近黃昏的時候,他們開始籌慮,要在哪裡住宿停留;因為天黑就不能趕路了。1.
僕人提議在耶布斯住宿停留;那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但是現在還被外邦人耶布斯人佔據著。如果他們真地住在了耶布斯,恐怕也比後來在基比亞發生的事情好得多。那些罪惡和狂妄的以色列人,要比迦南人更加惡劣和危險。利未人回答僕人說,不住在外邦人的城。不是因為他擔心安全,而是因為他不願意去沾染那些外邦人的罪污。2.
他們又往前走,到基比亞的時候,已經天黑了;就停在了那裡。他們只能坐在街道上,因為沒有人願意接待他們住宿。當審判日的時候,要有許多人被主所如此審判:“我作客旅,你們卻不接待我”。
16-21。16 晚上,有一個老年人從田間做工回來。他原是以法蓮山地的人,住在基比亞;那地方的人卻是便雅憫人。17
老年人舉目看見客人坐在城裏的街上,就問他說:「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18 他回答說:「我們從猶大的伯利恆來,要往以法蓮山地那邊去。我原是那裏的人,到過猶大的伯利恆,現在我往耶和華的殿去,在這裏無人接我進他的家。19
其實我有糧草可以餵驢,我與我的妾,並我的僕人,有餅有酒,並不缺少甚麼。」20 老年人說:「願你平安!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只是不可在街上過夜。」21 於是領他們到家裏,餵上驢,他們就洗腳吃喝。
終於有一個老人回城的時候,願意接待他。
I。
1. 他是一個以法蓮山地的人,只是寄居在基比亞的便雅憫人中間。便雅憫人應該對旅人特別友善,因為他們的祖先便雅憫就是在旅途上出生的,而且就離此地不遠(創35:16,17)。然而這些便雅憫人卻都心地剛硬;反而是這個來自以法蓮的老者好客同情。他發現這個利未人就是自己的同鄉,也是來自以法蓮山地。這位自己在基比亞寄居的老人,願意接待這個作客旅的利未人,因為他知道寄居者的心(出23:9)(申10:19)。良善的人,只是把自己看作這個世界上作寄居者、作客旅的人;也因此他們互相溫柔友善地對待,因為他們都屬於一個更美的家鄉;他們的家不在這地上。
2.
他是一個老人,身上還有著在以色列中間快要消失的美德。在新的一代人身上,已經完全就要墮落敗壞了。
3.
他從田間的作工回來。看起來這城中多數人都在懶惰安逸,只有那個老人是個例外;無怪乎他們就像所多瑪一樣,充滿了不潔;因為在他們中間,也像所多瑪一樣,充滿了矯情與大享安逸(結16:49)。白日誠實勤奮工作的人,也在夜間對貧窮寄居的人好客友好。(弗4:28)總 要 勞 力 ,親
手 作 正 經 事 , 就 可 有 餘 分 給 那 缺 少 的 人 。從(21節)可見這老人是有一定產業的人;然而他仍親自下田勞動。人的產業,不可成為他遊手好閒的藉口。
II。老人的態度很是慷慨。他主動提出邀請,而且詢問他們的情況。對人慈善的心,不等別人請求,就願意主動地施行良善;這正是(箴22:9)描述的慈善的眼目。如果基比亞如同所多瑪,那麼這個老人就如同羅得,在城門口迎接客旅(創19:1)。約伯也是這樣開門迎接行路的人(伯31:32)。
1. 老人很快就相信利未人說的話。慈善的心,不願懷疑別人,而是凡事存著美好的盼望;(林前13:7);也不會像(撒上25:10)拿八那樣說大衛,“近來悖逆主人奔逃的僕人甚多”。利未人講述自己的事情;說現在是要往神的殿去(18節)。
2. 老人慷慨地款待容留利未人。利未人自己並不缺少什麼餐飲食物,但是老人熱情地說,你所需用的我都給你;並把利未人領到自己家裡。
22-30。22 他們心裏正歡暢的時候,城中的匪徒圍住房子,連連叩門,對房主老人說:「你把那進你家的人帶出來,我們要與他交合。」23
那房主出來對他們說:「弟兄們哪,不要這樣作惡;這人既然進了我的家,你們就不要行這醜事。24 我有個女兒,還是處女,並有這人的妾,我將她們領出來任憑你們玷辱她們,只是向這人不可行這樣的醜事。」25 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26 天快亮的時候,婦人回到她主人住宿的房門前,就仆倒在地,直到天亮。27 早晨,她的主人起來開了房門,出去要行路,不料那婦人仆倒在房門前,兩手搭在門檻上;28
就對婦人說:「起來,我們走吧!」婦人卻不回答。那人便將她馱在驢上,起身回本處去了。29 到了家裏,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的四境。30 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
I。基比亞人的極大罪惡。誰能想像,這些曾得神啟示與恩惠的以色列人,在他們的心中竟然生長出如此的罪惡。當人隨從自己心中的情慾和意念,會成為多麼罪惡詭詐的品性!罪人因此被稱為比列的子孫、是匪徒;他們是無法無天的人,是脫去了一切軛與約束的人,是魔鬼的子孫;
他們就像魔鬼一樣,與魔鬼聯合,一齊悖逆、頑抗神,違抗神的律法。
摩西曾論
便雅憫人說(申33
:12
):耶 和 華 所 親
愛 的 必 同 耶 和 華 安 然 居 住 。 耶 和 華 終 日 遮 蔽 他 , 也 住 在 祂 兩 肩 之 中 。可是,現在這些便雅憫人竟成了如此的惡人,以致於一個外人都不能在他們之中安然住一夜。被這些便雅憫人迫害的,有這利未人,他的妾,以及那位老者。我們都是地上寄居的人,也因此一定會被世人當作外人對待。他們心中正歡暢的時候(22節),歹徒們就來了。如果這歡暢是無辜的,那讓我們在這裡看見我們在這地上的喜樂是多麼地短暫;我們與朋盡歡,卻不知敵人就要近在眼前;這一時刻我們順利,但下一時刻卻很可能風雲突變。如果這歡暢是含著罪、是過分、無節制的,那麼此事也警告我們,應當時刻警醒自己,不可歡宴無節制;歡暢的末了,常常是沉重。歡笑常常瞬間轉為悲哀;歡樂會很快變成沉重的鬱悶。現在,讓我們來看這些罪惡便雅憫人的作為。
1. 晚上,這些匪徒來圍住老人的房屋,大聲地騷擾叩門。人的家如同他的城堡,他應該在裡面完全、安寧;任何法律都要保護居家的安全。然而,現在以色列中沒有王來治理他們;誠實良善的人也得不到保護,不受惡人的傷害。
2. 這些匪徒特別看重了的是門中的那個利未人;他們不但不接待他,甚至更加要玷辱他。這些人的罪惡、邪惡與卑鄙,對無助之人的傷害,對寄居者的踐踏之罪惡,簡直罄竹難書。
3. 他們要對這利未人的玷辱傷害的方式,也是最污穢可憎的。把 那 進 你 家 的 人 帶 出 來 , 我 們 要 與 他 交 合 。這是在摩西律法(利18:22)所清楚禁止的可憎惡之事。這樣的罪,也是在新約中列為最惡劣、最污穢、最邪惡的罪之一(提前1:10);這樣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林前6:9)。
(1)這就是所多瑪的罪。死海就是埋葬所多瑪之處;在那裡神毀滅了那些罪大惡極的所多瑪人;這死海是迦南地的邊界之一,就離基比亞不遠。這些基比亞人肯定見過死海多次,但是他們卻不從所多瑪的滅亡中吸取教訓;反而他們的罪甚至比所多瑪人更甚(結16:48),犯這可憎的罪行。誰會想到,從雅各的腰中,竟會生出如此罪惡的子孫呢?即使是那些外邦異教的人,相比之下,也要比這些基比亞匪徒好得多。他們在示羅,有神的約櫃;但是在他們的街道上,卻行這些所多瑪人之事----難道神的律法在他們的衣襟上,魔鬼卻在他們的心裡嗎?除了地獄裡那些滅亡之物,沒有什麼別的,能像這些罪惡的以色列人一樣罪惡了。
(2)這也是對他們偶像之罪的懲罰;以色列人最喜歡這罪。這些以色列人既不願意向那永生的真神謹守自己,尊守祂的律法,而是以偶像把神的真實變為虛謊;神就任憑他們逞自己的情慾行事,使他們玷污敗壞自己(羅1:24,28)。在這裡,我們也看見神對人的忍耐。為什麼神不把這些匪徒的眼睛弄瞎,就像那些所多瑪人所遭遇的呢?為什麼沒有硫磺與火從天降下,毀滅這城呢?這是因為神要把這些匪徒留給其他的以色列人來懲罰他們,以審判懲罰的刀劍來處置他們;而神自己對他們存留的懲罰也必將臨到:(猶7)又 如 所 多 瑪 , 蛾 摩 拉 , 和 周 圍 城 邑 的 人 , 也 照 他 們 一 味
地 行 淫 , 隨 從 逆 性 的 情 慾 , 就 受 永 火 的 刑 罰 , 作 為 鑒 戒 。
4. 這些匪徒充耳不聞老人的勸說和懇求。這老人所說的話,與羅得的話幾乎就是類似(創19:6-8)。他稱他們為弟兄,謙恭地懇求這些匪徒,請他們不要做這醜事。但是,老人不應提議讓他們姦污自己的女兒。他沒有權力支配女兒作此可恥的事;也不應該作此惡事來避免另一件惡事。不過,這一定是老人在驚慌倉皇之下的慌亂之語。那些匪徒根本不聽老人的說辭(25節)。狂妄的情慾就仿佛耳朵聾了的人;他們封住自己的良知,使自己的心麻木不仁。
5. 他們抓到利未人的妾,並把她折磨迫害死(25節)。利未人把自己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終夜淩辱她。在這個女人的悲慘結局中,我們能看見神的公義,
懲罰她的姦淫和不潔(2
節)。雖然她的父親收留寬容了她,她的丈夫表面上原諒了她,他們兩人不再表面上爭執了;但是神記得她姦淫的罪;這些匪徒是不義、罪惡的,但是在神忍耐、允許這樣的事情之中,神是公義的。她受的懲罰對應了她的罪----
這個女人的行淫之罪是出於肉慾;現在她也是死於此。按著摩西的律法,她要因姦淫之罪而被治死。雖然她逃脫了人的審判懲罰,但是神的公義與復仇追上她;因為,儘管以色列中現在沒有王,但是,那統治管理以色列的神仍在,就是那掌管全地、審判全地的主。我們不可覺得,只要那些被我們的罪行所得罪、冒犯的人與我們和好就足夠了;而要掛念的是,我們應當憑真正的悔改和信心,來與神和好;因為神看見人所不見的,祂也必不像人那樣常常輕輕忽忽地對待罪。神在此事中的公義,並不絲毫減輕那些基比亞人在此事中的可憎罪惡;沒有什麼,比這些基比亞人更加野蠻罪惡。
II。基比亞的罪惡被傳遍以色列地。這個悲慘的女人被匪徒們淩辱直到天快亮才放走(罪惡的事情總是害怕陽光);她回去到房門前,撲倒在地而死。利未人天亮起來看見她,發現她已死;於是直接將她的屍體馱在驢上回去。他也不去示羅了,而是直接回到家裡;他滿帶希望地出門,結果卻落得如此結局回來。在以色列中沒有王,也沒有什麼首領之處可以讓他去投訴鳴冤;於是,他就訴諸十二個支派的以色列民。他氣急地把屍身分成十二塊,
使人拿著傳給以色列四境;以此告訴
基比亞人的罪惡。
凡 看 見 的 人
都 說 , 從 以 色 列 人 出 埃 及 地 , 直 到 今 日 , 這 樣 的 事 沒 有 行 過 , 也 沒 有 見 過 。 1. 這樣的罪惡登封至極,以前從未在以色列中見過。此事之中,包含了極多的罪與惡。聽見看見的人都極其沉重。
2. 以色列民要一起來聚集,商議怎樣懲罰這樣的罪惡,使罪惡在他們中間止息;否則神的義怒將向以色列傾瀉。這不是一件普通的小事,因此他們必須彼此激勵起來:現 在 應 當 思 想 , 大 家 商 議 當 怎 樣 辦 理 。每個人都要仔細思想,在心中秉公不偏地思想,不可有罪惡和偏倚的意念。要彼此坦誠地商議,審慎地衡量;大家一同來決定來怎樣做、怎樣懲罰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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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本章可以包括進《耶和華戰記》;然而卻是一個令人悲哀和不安的歷史。這是一場以色列人對便雅憫人的正義和聖潔的戰爭,但是,除了以色列人對基比亞人的罪惡的義怒以及對神敬虔的熱忱,再沒有什麼令人欣喜的事情。在本章,我們看見便雅憫人的頑梗,以及他們愚妄地保護他們中間的罪犯;這是催生和導致這場戰爭的根本原因;也看見以色列人在戰爭中的損失,被便雅憫人殺害的人數,而便雅憫支派自己幾乎被完全消滅;等等;這些,都使得本章所記述的事情非常令人悲哀。而這些事情,就是發生在以色列人剛剛進入迦南應許之地不久;他們本應當在那裡大大地興旺、安寧。I。以色列眾支派聚集,來聽那個利未人的冤情(1-7節)。II。眾人一致決定要為他向基比亞人報仇(8-11節)。III。便雅憫人袒護那些基比亞的罪犯(12-17節)。IV。以色列人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戰役中失敗(18-25節)。V。他們為此在神面前謙卑自己(26-28節)。VI。他們最終給便雅憫人以致命一擊,殺滅了他們所有人,除了那逃亡的600人之外(29-48節)。所有的這一切,都是因那個利未人和他的妾在基比亞所受到的罪惡引起;作惡的人,很少會想一想,他們最終的結局是什麼。
1-11。1 於是以色列從但到別是巴,以及住基列地的眾人都出來,如同一人,聚集在米斯巴耶和華面前。2
以色列民的首領,就是各支派的軍長,都站在神百姓的會中;拿刀的步兵共有四十萬。3
以色列人上到米斯巴,便雅憫人都聽見了。以色列人說:「請你將這件惡事的情由對我們說明。」4
那利未人,就是被害之婦人的丈夫,回答說:「我和我的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住宿。5
基比亞人夜間起來,圍了我住的房子,想要殺我,又將我的妾強姦致死。6
我就把我妾的屍身切成塊子,使人拿著傳送以色列得為業的全地,因為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行了兇淫醜惡的事。7
你們以色列人都當籌劃商議。」8 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說:「我們連一人都不回自己帳棚、自己房屋去。9
我們向基比亞人必這樣行,照所掣的籤去攻擊他們。10 我們要在以色列各支派中,一百人挑取十人,一千人挑取百人,一萬人挑取千人,為民運糧,等大眾到了便雅憫的基比亞,就照基比亞人在以色列中所行的醜事征伐他們。」11
於是以色列眾人彼此連合如同一人,聚集攻擊那城。
I。以色列人都聚集起來,判斷這件案子,決定要怎樣行。看起來他們不是被一個具體首領召集,而是彼此同心一致地前來;心中滿是對神以及對以色列的聖潔熱忱。
1. 他們在米斯巴聚集在神面前。米斯巴是緊鄰示羅的城,適合他們在那裡安營。示羅是一個小城,因此以色列眾百姓聚會的地點被定在米斯巴。
2. 所來聚集的人,包括了所有那些以色列人,從北面的但(就是新近命名的城(士18:29))一直到南邊的別是巴,還有基列地的(就是在約旦河對岸的那些以色列人),都萬眾一心,前來聚集。這些聚集的百姓中帶刀的步兵就有四十萬人。其中有很多人肯定就經歷過進入迦南時的爭戰(士3:1)。
(1)那些以色列民的首領,即他們各支派的軍長,作為他們的代表。儘管他們沒有一個總的將軍或是元帥,但是他們各支派仍然保持著各自的隊形和秩序。各支派百姓的首領們帶領著他們。
(2)這些聚會的百姓有很大部分也是軍兵;軍兵們帶著刀,都是歷經爭戰的戰士;他們不是雇工或是雇傭軍,也不是被壓迫的人民,而都是最好的、自由的、自主的戰士。在約旦河對岸的兩個半支派有四萬軍兵(書4:13);但是其他的支派中,則有更多得多的戰士。
II。這次聚會的事情也告訴了便雅憫人(3節)。如果他們也前去聚會,就可以在弟兄中有一個公開公平的辯論,把事情分辨清楚;也不至於要採取戰爭的手段;如果是那樣,就能平安地避免以色列弟兄支派之間的自相殘殺。可是,便雅憫人的心已經頑梗堅硬;他們看不見那能夠引致他們的和平與榮譽的道路。
III。以色列人莊重審慎地判斷這件案子,判斷對基比亞人的罪惡的控告。之前的信使已經把這件事情傳遍以色列各地,但是現在要更加進一步詳細審慎地審斷。不只是這個利未人,還有他的僕人,以及那個老人等等,肯定也都會被詢問。這裡特別記述了利未人的陳詞。
IV。眾民都決意要向基比亞人的罪惡報仇,不達目的就不回家。當敬虔的熱忱出現在百姓中間的時候,一定要趁熱打鐵、抓緊時間行動起來;如果拖延,這樣的熱情往往就會很快冷淡下來。我們今日的工作,就要今日完成。這些以色列民全都萬眾一心,毫無異議,彼此連合如同一人。
12-17。12 以色列眾支派打發人去,問便雅憫支派的各家說:「你們中間怎麼做了這樣的惡事呢?13 現在你們要將基比亞的那些匪徒交出來,我們好治死他們,從以色列中除掉這惡。」便雅憫人卻不肯聽從他們弟兄以色列人的話。14
便雅憫人從他們的各城裏出來,聚集到了基比亞,要與以色列人打仗。15
那時便雅憫人從各城裏點出拿刀的,共有二萬六千;另外還有基比亞人點出七百精兵。16 在眾軍之中有揀選的七百精兵,都是左手便利的,能用機弦甩石打人,毫髮不差。17 便雅憫人之外,點出以色列人拿刀的,共有四十萬,都是戰士。
I。以色列人去向便雅憫人要求交出那些基比亞的匪徒(12,13節)。如果之前便雅憫人來參加了所有以色列人的集會,與所有其他支派萬眾一心,那麼現在只要和基比亞人打交道就可以了;但是,這些便雅憫人不去集會,與罪犯為伍。其他的以色列人憎惡基比亞的罪惡,但是他們在熱情中也有謹慎,並沒有一上來就與整個便雅憫支派為敵;然而,現在便雅憫人自己要與基比亞連在一起,包庇他們的罪惡。基比亞的罪惡,只有得到公開、莊重的懲罰,這罪才能在以色列中除去,否則這罪惡就會像蔓延在所多瑪人中間一樣,最後使以色列招致全面的審判與懲罰。如果以色列人不懲罰這罪,神的懲罰也必從天上臨到他們。正如神懲罰所多瑪的時候,不僅所多瑪被滅亡,而且那些臨近的罪惡的城市也都被滅亡。如果以色列人不要求便雅憫人交出基比亞人,不要除掉他們中間的這罪惡;那麼,便雅憫後來的結局會更加絕望悲慘。在使用戰爭或是律法懲戒的手段之前,應該用盡一切和平的、勸服的方法。以色列人的這要求,就如同約押向亞比拉所說的話一樣(撒下20:20,21)。“只要交出罪犯,我們就會放下武器”。這個條件,也是神願意同我們和好的唯一條件;只要我們離開自己的罪,離棄我們的貪慾和罪,那麼,神的忿怒就會轉離我們。
II。便雅憫人頑梗固執和悖逆,鐵了心地要與罪犯站在一起。
1. 他們硬心地包庇罪犯的罪惡,不肯聽從弟兄以色列人的話(13節)。這或是因為便雅憫人普遍地罪惡,因此斷然拒絕以色列人的要求(迦南的一些最肥沃、果實最豐富的土地都在便雅憫支派的地業中;就如同所多瑪的地,仿佛耶和華的園子,然而卻使那些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行罪惡的事(創13:10,13))。又或是這些便雅憫人不願意別人來管自己的閒事;他們不願意被自己的弟兄提醒,告訴他們應盡的職分;不願意被別人教訓和管轄。總之,便雅憫人就這樣把自己與基比亞的罪犯同列,也與他們同罪。同樣,若我們與別人的罪行同列,包庇別人的罪,我們就是使自己與那罪惡和黑暗聯合了。若有人對那罪惡的罪人說,你的罪不該死;那麼,這人就是阻擋了公義,就是助長了罪人罪惡的氣焰,他也必要向神交帳。
2. 便雅憫人如同螳臂當車,來和以色列的聯軍作戰。從沒有人像此時的便雅憫人一樣不自量力,愚妄狂妄。
(1)以色列人是正義之舉;便雅憫人怎麼會覺得自己能勝過正義,更進而,能勝過公義的神呢?在以色列人一邊,有神的帳幕,有神的大祭司;便雅憫人是在悖逆頑抗神的主權。
(2)以色列人軍隊的力量和規模,遠遠超過便雅憫。(路14:31,32)只有一萬兵的,怎麼能和兩萬兵的交戰呢?所以要趕快求和息的條款。在(路14:31)那裡,比例還只有二比一;而這裡以色列人對便雅憫人的比例是十五比一;然而這些便雅憫人卻仍然要頑梗不自量力地交戰。便雅憫人能湊出的軍兵,只有26,000人,外加基比亞的區區700人。然而他們竟敢和以色列人的400,000人對決。罪人就是這樣狂妄得以至於滅亡。(林前10:22)我 們 可 惹 主 的 憤 恨 嗎 ? 我 們 比 祂 還 有 能 力 嗎 ?但是看起來,這些便雅憫人很是依靠他們中間軍兵的武藝;尤其是那些七百精兵,個個彈無虛發(16節)。不過,這些彈無虛發、精於瞄準的人,卻在大事上瞎了眼。
18-25。18 以色列人就起來,到伯特利去求問神說:「我們中間誰當首先上去與便雅憫人爭戰呢?」耶和華說:「猶大當先上去。」19
以色列人早晨起來,對著基比亞安營。20
以色列人出來,要與便雅憫人打仗,就在基比亞前擺陣。21
便雅憫人就從基比亞出來,當日殺死以色列人二萬二千。22
以色列人彼此奮勇,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23
未擺陣之先,以色列人上去,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求問耶和華說:「我們再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可以不可以?」耶和華說:「可以上去攻擊他們。」24
第二日,以色列人就上前攻擊便雅憫人。25 便雅憫人也在這日從基比亞出來,與以色列人接戰,又殺死他們一萬八千,都是拿刀的。
這裡講述在第一次和第二次戰役中,以色列人敗給了便雅憫人。
I。以色列開始進攻之前,他們尋求神的指引;然而戰鬥的結果是他們慘敗於便雅憫人。他們沒有求問是否應該向弟兄便雅憫作戰(因為情況很明顯,基比亞的罪惡必須要受到懲罰);而是問“我們誰應該先上去爭戰”?神告訴他們,猶大應該先上去。將來主耶穌將從他們的支派出來,因此猶大享有在先的榮耀;然而在前的也是最冒危險的,承受的代價也最大。這裡,雖然猶大的支派勇猛善戰,其他的支派也都跟隨、支援著他們,但是猶大卻敗下陣來。當日便雅憫人殺死以色列人兩萬兩千人。
II。在第二次戰鬥之前,以色列人更加莊重哀傷地求問耶和華;他們在耶和華面前哭號直到晚上(23節)。這一次他們沒有問誰應該先上去,而是問究竟是否應該和自己的弟兄便雅憫開戰。神許可他們上去;因為雖然那是他們的弟兄,然而那些罪惡卻仿佛是毒瘤,必須剪除。然而他們又被便雅憫擊敗,損失了18,000人。這兩次戰鬥加在一起,共死了40,000以色列人。這恰是以色列軍隊總人數的十分之一,也是等於他們之前掣簽選出、派去運糧的人數(10節)。為什麼以色列的這次正義之舉的討伐卻先遭遇失敗呢?難道以色列人不是在盡職分、行正義嗎?
1. 神的審判與懲罰深不可測,是人所不可測量;祂的道路高遠。在祂的公義審判的四圍,常有密雲圍繞;但是祂的公義和審判必永遠不離祂權能的寶座。即使當我們看不清環境和情況的時候,我們也可以確知,神的作為必是公義。
2. 神也以此向他們顯明,也藉此向我們顯明:爭戰不在乎迅速;戰鬥不在乎勢力和人數;以色列人此時或許過於自信、倚靠自己的人多勢眾。我們永遠不可倚靠自己屬血氣的膀臂和勢力;因為只有經年的磐石才能持久。
3. 神也在此教訓、更正以色列人的罪。他們的確滿有熱情來征討基比亞的罪惡;但是他們不也是在神的面前犯罪嗎?那些懲治別人罪惡的人,首先要知道自己身上的罪。另外,當但人陷入米迦的偶像之罪的時候,他們並沒有起來爭戰;儘管(申13:12等)清楚地告訴他們要征討那偶像之罪。
4. 神以此教導我們,當我們看見良善、正義的事業屢屢、暫時遭遇不順和挫折的時候,不要以為奇怪;也不要按著事情一時一刻的成功與否來評判事情的對錯價值。人心常常被羈絆、跌倒,這世上屬神的信仰常常面臨挫折,但是正義和勝利必來到。我們雖會在戰鬥中被一時打敗,但是在全部的爭戰中一定不會失敗;正義的事會曲折,但是必將興旺。
26-48。27-28 那時,神的約櫃在那裏;亞倫的孫子、以利亞撒的兒子非尼哈侍立在約櫃前。以色列人問耶和華說:「我們當再出去與我們弟兄便雅憫人打仗呢?還是罷兵呢?」耶和華說:「你們當上去,因為明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們手中。」
29 以色列人在基比亞的四圍設下伏兵。30 第三日,以色列人又上去攻擊便雅憫人,在基比亞前擺陣,與前兩次一樣。31
便雅憫人也出來迎敵,就被引誘離城;在田間兩條路上,一通伯特利,一通基比亞,像前兩次,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32
便雅憫人說:「他們仍舊敗在我們面前。」但以色列人說:「我們不如逃跑,引誘他們離開城到路上來。」33
以色列眾人都起來,在巴力‧他瑪擺陣,以色列的伏兵從馬利‧迦巴埋伏的地方衝上前去。34
有以色列人中的一萬精兵,來到基比亞前接戰,勢派甚是凶猛;便雅憫人卻不知道災禍臨近了。35
耶和華使以色列人殺敗便雅憫人。那日,以色列人殺死便雅憫人二萬五千一百,都是拿刀的。36
於是便雅憫人知道自己敗了。先是以色列人;因為靠著在基比亞前所設的伏兵,就在便雅憫人面前詐敗。37
伏兵急忙闖進基比亞,用刀殺死全城的人。38 以色列人預先同伏兵約定在城內放火,以煙氣上騰為號。39 以色列人臨退陣的時候,便雅憫人動手殺死以色列人,約有三十個,就說:「他們仍像前次被我們殺敗了。」40
當煙氣如柱從城中上騰的時候,便雅憫人回頭觀看,見全城的煙氣沖天。41 以色列人又轉身回來,便雅憫人就甚驚惶,因為看見災禍臨到自己了。42
他們在以色列人面前轉身往曠野逃跑;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那從各城裏出來的,也都夾攻殺滅他們。43
以色列人圍繞便雅憫人,追趕他們,在他們歇腳之處、對著日出之地的基比亞踐踏他們。44
便雅憫人死了的有一萬八千,都是勇士。45 其餘的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往臨門磐去。以色列人在道路上殺了他們五千人,如拾取遺穗一樣,追到基頓又殺了他們二千人。46
那日便雅憫死了的共有二萬五千人,都是拿刀的勇士。47 只剩下六百人,轉身向曠野逃跑,到了臨門磐,就在那裏住了四個月。48
以色列人又轉到便雅憫地,將各城的人和牲畜,並一切所遇見的,都用刀殺盡,又放火燒了一切城邑。
在第三次戰鬥中,以色列取得對便雅憫人的徹底勝利。
I。這勝利是怎樣取得的。在上兩次戰鬥中,以色列過於依靠了兩件事情,----他們的人多勢眾,以及他們爭戰的正義理由。的確,這兩件事情都是他們的極大優勢;但是他們過分地靠著那些,而忽視了他們當前應盡的職分。
1. 之前,他們覺得自己的理由反正是正義的,因而就沒有盡心地繼續尋求神的同在和祝福。他們視之如理所當然,甚至覺得神就應該保護他們、好像欠他們似的。然而神向他們顯明,神既不缺乏、也不是非使用他們不可;反而是以色列人需要神的榮耀、公義和保護;現在,以色列人都在神的面前謙卑下來,懇求神把勝利賜給他們。之前他們只是問:誰先上去?我們是否應該去爭戰?但是現在,他們哀求神的恩慈,禁食禱告,獻燔祭與平安祭(26節);為他們的罪而求告救贖,為他們所倚靠的神而獻上感恩,表達他們對神的渴慕。如果我們不渴慕、尋求神,也就不會有神的同在。現在,當他們謙卑以後,神不僅告訴他們應當上去爭戰,而且把勝利應許給他們:明 日 我 必 將 他 們 交 在 你 們 手 中 。
2. 之前,以色列人自信滿滿,覺得自己人多勢眾,根本不用費心努力。然而現在他們對便雅憫人爭戰的時候,小心謹慎,精心謀劃,絲毫不敢有驕兵輕敵之意。他們埋伏圍住基比亞,正如他們先輩伏擊艾城的策略(書8);先前在便雅憫人手下的失敗,使現在的計策更加容易勝過。這裡詳細記述了以色列人爭戰的進行。
神對他們勝利的應許,並沒有使他們忘乎所以,反而他們更加戒驕戒躁,如履薄冰,勤勉地全心專注,來取得那神所應許的勝利。
(1)他們採取的方法步驟。大軍仍與以前一樣,對著基比亞的城門擺陣(30節)。便雅憫人出來迎敵。以色列人佯退,便雅憫人殺死約三十個以色列人(31,39節)。然而,便雅憫人追出城的時候,以色列人的伏兵襲擊了基比亞城(37節),並給大軍發出信號(38,40節);以色列軍隊立刻轉回(41節)。而且同時,在巴力‧他瑪也有以色列的另支軍隊(33節);從而便雅憫人被敵軍四處包圍。便雅憫人驚慌膽戰;之前的戰鬥膠著(34節),便雅憫人還在努力打仗,不知道災禍已經臨頭;但是現在他們看見自己已經落入了網羅。便雅憫人向曠野逃跑(42節);然而卻是徒勞:以色列人在後面追殺,而且從各處夾攻他們。
(2)從此事中我們看見,
【1】便雅憫人在戰鬥開始的時候,還以為自己仍然能夠像前兩次那樣得勝(32,39節)。有時候神忍耐、容許惡人暫時得勢、得勝,然而他們的失敗會更加悲慘、更加徹底。這些便雅憫人的高興是多麼短暫,他們的勝利只是轉瞬之間。騎在高頭大馬上的人,不要鳴然自得。
【2】災禍在他們還不知道的時候,就已經臨近了他們(34節)。當他們看見災禍的時候,已經太晚(41節);已經無可挽回。我們不知道災禍會什麼時候臨近我們,但是這災禍愈不被人畏懼,它擊打的後果就愈加沉重。罪人的愚妄,使他們不畏懼神的審判懲罰;但是當他們的滅亡臨到的時候,將是多麼可怕、無所躲藏!(帖前5:3)。
【3
】這場戰鬥,以色列人精心準備,用盡心力,奮勇爭戰;但是,戰爭的勝利卻是屬於神、出於神(35
節):耶 和 華 使
以 色 列 人 殺 敗 便 雅 憫 人 。這場爭戰是屬於祂的,因此勝利也是出於祂。【4】以色列人圍繞、擊敗、追趕便雅憫人,踐踏他們(43節)。(瑪4:3)你 們 必 踐 踏
惡 人 。 在 我 所 定 的 日 子 , 他 們 必 如 灰 塵 在 你 們 腳 掌 之 下 。 這 是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說 的 。 II。這場爭戰的結局以及罪人的下場。
1. 基比亞這個凶淫醜惡之城首先被毀滅。爭戰開始不久,以色列人的伏兵就進入城內突襲了他們,殺死了全城的人(37節),並放火燒城(40節)。罪惡把這個城邑引向了滅亡。
2. 以色列軍隊在戰場上當時就殺死了便雅憫人的18,000勇士(44節)。
3. 那些逃跑的便雅憫人被追趕、追殺,共死了7,000人。人想要逃脫神公義的審判懲罰,只能是徒勞的結果。災禍必將臨到罪人。
4. 即使那些在便雅憫地延宕的便雅憫人,也落入毀滅的結局。以色列人殺死了便雅憫地各城的人,燒了那些城邑(48節)。便雅憫人,只剩下了住在臨門磐四個月的六百人(47節)。
(1)很難說以色列人這樣做是對的。整個便雅憫支派的確都是有罪的;但是這些以色列人應該像對那些當滅的迦南人一樣徹底剪除自己的弟兄嗎?儘管這是出於激烈的戰爭,儘管便雅憫人之前兇猛地殺死了許多以色列軍兵,然而這些都不能成為以色列現在要殺滅便雅憫的藉口。
(2)然而,在此事中,卻有神的公義。便雅憫犯罪悖逆神;神曾警告過他們,如果以色列人忘記了神,他們也會像那些迦南人一樣滅亡(申8:20);便雅憫人就是這樣被剪除。(3)這也使我們要極其警惕,杜絕那些尚在初始狀態的罪惡:罪惡就像潑出去的水,極其迅速地漫延;如不制止,終將釀成極大的禍患。靈魂的永遠毀滅和滅亡,要比這一個支派的衰殘更加可怕、更加糟糕得多。(何9:9)(何10:9)兩次以基比亞的罪惡來提到以色列的敗壞;基比亞的滅亡,預示了那一切罪人的悲慘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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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在前章講述了便雅憫支派的敗亡。在本章,I。以色列人為便雅憫的敗亡而痛哭(1-4,6,15節)。II。他們為此作的彌補措施,給那逃亡尚存的600便雅憫人安排妻子。1. 把基列雅比的處女弄來給便雅憫人為妻,並為此將基列雅比其他的人盡行殺戮(5,7-14節)。2. 又把示羅的跳舞女子給他們為妻(16-25節)。以此結束了這悲哀的事情。
1-15。1 以色列人在米斯巴曾起誓說:「我們都不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2 以色列人來到伯特利,坐在神面前直到晚上,放聲痛哭,3
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為何以色列中有這樣缺了一支派的事呢?」4 次日清早,百姓起來,在那裏築了一座壇,獻燔祭和平安祭。5 以色列人彼此問說:「以色列各支派中,誰沒有同會眾上到耶和華面前來呢?」先是以色列人起過大誓說,凡不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的,必將他治死。6
以色列人為他們的弟兄便雅憫後悔,說:「如今以色列中絕了一個支派了。7
我們既在耶和華面前起誓說,必不將我們的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現在我們當怎樣辦理、使他們剩下的人有妻呢?」8
又彼此問說:「以色列支派中誰沒有上米斯巴到耶和華面前來呢?」他們就查出基列‧雅比沒有一人進營到會眾那裏;9
因為百姓被數的時候,沒有一個基列‧雅比人在那裏。10 會眾就打發一萬二千大勇士,吩咐他們說:「你們去用刀將基列‧雅比人連婦女帶孩子都擊殺了。11
所當行的就是這樣:要將一切男子和已嫁的女子盡行殺戮。」12 他們在基列‧雅比人中,遇見了四百個未嫁的處女,就帶到迦南地的示羅營裏。13
全會眾打發人到臨門磐的便雅憫人那裏,向他們說和睦的話。14 當時便雅憫人回來了,以色列人就把所存活基列‧雅比的女子給他們為妻,還是不夠。15
百姓為便雅憫人後悔,因為耶和華使以色列人缺了一個支派。
I。以色列人對基比亞罪惡的忿恨,以及對包庇基比亞的便雅憫人的忿怒。1.
之前他們發誓,凡是不來米斯巴的,就把他治死(5節)。這樣的人,他們看作是不對基比亞人忿怒;也不關心把這罪從他們中間去除。2.
他們在米斯巴還起誓,不把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1節)。
II。而今,當便雅憫人敗亡,以色列人感到深深悲哀而痛哭。
1. 他們為弟兄便雅憫人而後悔(6,15節)。他們不是為對罪惡的忿恨而後悔;對罪的忿恨、義怒,是出於屬神的情感,引向人得救贖;(林後7:10,11)因 為 依 著 神
的 意 思 憂 愁 , 就 生 出 沒 有 後 悔 的 懊 悔 來 , 以 致 得 救 。然而以色列人哀傷的是他們所作的後果;他們對弟兄便雅憫人的殺戮,既不是必需的,也不是正義的。他們不但殺死那些戰場上的便雅憫人,還殺死了各地各城在家的便雅憫人,以及他們的婦女兒童。
(1)即使在義的事情上,也會因過分而導致謬誤。人要極其小心看守自己、對自己的熱忱有所節制;免得看起來熱忱的心,卻做出荒謬錯誤的事情。許多爭戰的開端是正義的,然而後來的結果卻是不義。
(2)即使正義的審判與懲罰,也當伴以同情、謹守之心。神不喜悅人的滅亡,我們也當如此。
(3)出於衝動和強烈感情所作的事情,常常導致令人後悔的結果。我們在急切、急躁的心境下所說所做的,往往在冷靜下來以後卻後悔。
(4)在自相紛爭的爭戰中,勝利並不值得慶幸誇耀;因為,不論是哪一邊贏了,受損的總是全體;正如現在以色列民中,要少了一個支派。身體上少了一個肢體,有什麼可誇的呢?
2. 以色列人表達他們的後悔痛心之情。
(1)他們對此後果極其悲哀。他們來到神的帳幕,在那裡痛哭。此情此景下,沒有喜樂和慶賀之聲,只有哀哭悲痛的聲音:他們放聲痛哭(2節);說 :「耶 和
華 以 色 列 的 神 啊 , 為 何 以 色 列 中 有 這 樣 缺 了 一 支 派 的 事 呢 ?」神一直以來眷顧他們的每個支派;他們以十二的數字為外人所知;每一個支派在以色列的營帳中都有各自的位置;每一個支派在大祭司的胸牌上都有對應的寶石;每一個支派都得到雅各與摩西的祝福;如果他們中間失去一個支派,尤其是雅各最年幼、最喜愛的兒子便雅憫的支派,那麼這將是他們所有人的恥辱,也是所有其餘的人必須要極力避免的。在此他們築壇,並獻上燔祭與平安祭;感謝神所賜他們的勝利,更祈求神救贖他們的愚妄。每件使我們悲傷的事情,都應當把我們帶到神面前。
(2)他們與在臨門磐躲藏的剩餘那些可憐的便雅憫人說和睦的話;告訴說他們不再把便雅憫當作敵人,而是又當作兄弟(13節)。(林後2:7)。那些犯罪的,若他們最終悔改,就應得赦免和安慰。
(3)他們為便雅憫人安排妻子,使他們的支派能夠人數多起來,避免完全地消亡。如果這些以色列人是只為自己著想,他們就會為便雅憫人的敗亡而暗自高興;因為這樣他們就有更多的地業可以分配;然而這些以色列人,竭盡全力地想辦法使便雅憫支派能夠重建。但是,他們已經發誓不把自己的女兒嫁給便雅憫;而且便雅憫人也不能娶迦南人的女子為妻,否則就會被迦南的偶像之罪等所沾染。那麼怎麼辦呢?
【1】基列‧雅比城屬於迦得支派,在約旦河對岸。他們不曾有一人到米斯巴這裡來(8,9節)。之前以色列人曾經發大誓說,不來到米斯巴的,就將他治死;因為他們藐視這件以色列中的重大公共事務。這些容讓迦南人的以色列人,沒有按著神的命令全滅絕那些迦南人;然而因為他們自己的誓,卻不能容讓自己的弟兄以色列人。為什麼他們不能按著神的指示,去耶路撒冷滅絕那些迦南的耶布斯人呢?當初就是那個利未人不得不走向基比亞(士19:11,12)。人常常由於自己的心思意念而有極大的熱情,但是對神的旨意卻缺乏熱忱。這裡以色列人派出12,000人,去征討基列‧雅比。
【2】在(民31)摩西也派遣了12,000人,去征討那些罪惡的米甸人,並在(民31:17,18)殺滅那些男人和已嫁的女人。這裡也是一樣,只留下了基列‧雅比中未嫁的處女,共有400人。把她們嫁給了那些剩下的便雅憫人(14節)。
16-25。16 會中的長老說:「便雅憫中的女子既然除滅了,我們當怎樣辦理、使那餘剩的人有妻呢?」17
又說:「便雅憫逃脫的人當有地業,免得以色列中塗抹了一個支派。18 只是我們不能將自己的女兒給他們為妻;因為以色列人曾起誓說,有將女兒給便雅憫人為妻的,必受咒詛。」19
他們又說:「在利波拿以南,伯特利以北,在示劍大路以東的示羅,年年有耶和華的節期」;20
就吩咐便雅憫人說:「你們去,在葡萄園中埋伏。21 若看見示羅的女子出來跳舞,就從葡萄園出來,在示羅的女子中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22
他們的父親或是弟兄若來與我們爭競,我們就說:『求你們看我們的情面,施恩給這些人,因我們在爭戰的時候沒有給他們留下女子為妻。這也不是你們將女子給他們的;若是你們給的,就算有罪。』」23
於是便雅憫人照樣而行,按著他們的數目從跳舞的女子中搶去為妻,就回自己的地業去,又重修城邑居住。24
當時以色列人離開那裏,各歸本支派、本宗族、本地業去了。25 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
這裡講述給剩下的便雅憫人再安排200妻子。這樣,600個便雅憫人就可以每人都有妻子。
I。此事發生在示羅的田間,是在耶和華節期的時候(19節);那時以色列的處女出來跳舞。
II。以色列的長老讓便雅憫人如此行;當那些女子出來跳舞的時候,事先埋伏的便雅憫人就出來各搶一個為妻,回便雅憫地去(20,21節)。這些女子的父母事先不知道此事,因此不算是許配給他們的,不算是違背了之前的誓言。以色列人在許願之前應當謹慎,否則事後就會陷入這樣的窘境。這樣的婚配實在是愚魯和困窘;當事人和他們的父母都要被蒙蔽,要等到事後才能取得他們的同意。此事是
一個極其特殊的情況,絕對不能作為後人的先例或榜樣。這種匆匆忙忙的婚配常常使當事人後悔;誰喜歡被人強迫或是欺騙來婚嫁呢?
基列‧雅比的處女是在可畏的刀劍之下倖存的;而這些
示羅女子則是在歡快舞蹈的時候被搶奪;前者或許要說是幸虧得留性命,後者,希望她們事後沒有抱怨;畢竟她們是要嫁給
以色列人中產業最多的這些
便雅憫人。這600
便雅憫人,要分配那本來屬於45,600
(民26
:41
)便雅憫人的迦南地業。III。長老們商議怎樣能安慰那些被搶女子的父親們。要是考慮到女兒們所嫁的,將要承受許多產業;並且她們將要成為以色列中便雅憫支派的重要之母,或許他們很可能願意;但是他們所許的誓卻要謹守。為此要向他們說明,
1.
此事極其必要:求 你 們 看
我 們 的 情 面 , 施 恩 給 這 些 人 , 因 我 們 在 爭 戰 的 時 候 沒 有 給 他 們 留 下 女 子 為 妻 。便雅憫支派的其他人都已經被殺;便雅憫就剩下這些600男人,除此之外也沒有什麼途徑能讓他們找到妻子。
2.
嚴格地說這樣不算是違背他們的誓言;他們起誓不把女兒許配給便雅憫人,但是沒有起誓說,如果便雅憫人搶走的話,就再從他們手中搶回來。(民30:4)。 最後,在本章的結束我們看見,
IV。1. 便雅憫人回自己的地業去,重修城居住(23節)。不久之後,就從他們支派有以笏出來,在他的那個世代作以色列人的士師(士3:15)。
2. 以色列的軍兵也各回自己支派,本地業。
3. 再次重述,所有這些窘事、困擾所發生的原因。雖然神就是以色列的王,但是每個人卻都要按著自己的心思意念行事;在他們的心中,沒有王,任意而行。
那 時 , 以 色 列 中 沒 有 王 , 各 人 任 意 而
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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