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第四十二章
所羅門說:“事情的終局強如事情的起頭”(傳道書 7:8)。約伯的故事就是這樣,到了晚上就有光。我承認這卷書中有三件事令我十分困惑,但這三件事都在這一章裡解決了,都完全解決,順理成章。
I。我們困惑,因為像約伯這樣聖潔的人居然如此煩躁不安,還與神爭論,出言不遜。然而,雖然他跌倒了,卻沒有趴下。這裡他重新站立起來,藉著悔改恢復了正常。他懊悔自己說錯話,且在神面前謙卑自己(第 1-6 節)。
II。我們困惑,因為約伯和他的朋友們之間的差異居然如此之大,不但觀點不同,還互相不依不饒,互相指責,儘管他們都是智慧良善的人。這個問題在這裡也解決了。雙方皆大歡喜,爭執除去,一切惱恨盡都諒解,盡都遺忘,大家一起獻祭,一起禱告,一起為神所悅納(第 7-9 節)。
III。我們困惑,因為像約伯那樣敬虔有益的人居然受到如此大難,受到如此的痛苦、疾病、貧窮、責難和藐視,成了人類一切災難的中心。這個問題在這裡也解決了。約伯得到完全的痊癒,而且變得更有尊榮,更受愛戴。他的財產是先前的兩倍,享福不盡。過去他是苦難和堅忍的範例,現在成了富貴的典範(第 10-17 節)。這一切記錄下來,為的是叫我們學功課,以致當我們處在低谷時,也能藉著忍耐與這卷書中的安慰就滿有盼望。
約伯謙卑認罪(主前 1520 年)
1-6。1 約伯回答耶和華說:2 我知道,你萬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攔阻。3 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4 求你聽我,我要說話;我問你,求你指示我。5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6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
約伯自以為義的話在 31;40就已說完。自那以後他沒有再說那樣的話,而是開始說責備自己、定自己為有罪的話(40:4,5)。在這裡他接著定自己的罪。他雖然曾缺乏耐心,但卻深刻地懺悔自己的不耐心。他因自己的愚昧和狂言而完全謙卑下來,且蒙赦免。義人最終都會看到自己的錯,都會承認自己的錯,儘管要費一些周章。神說的這番話關乎他的偉大以及在被造之物面前的權能。當他說完以後,約伯就回答耶和華(第 1 節)。這次他不再頂嘴(他曾應允不再那樣回答,40:5),而是順服。我們都應當這樣回應神的呼召。
I。他在神無窮的權能、知識和主權面前臣服下來,證明神出自旋風的話都是真理(第 2 節)。敗壞的本能或不相信真理的本能都會導致敗壞的怒氣和行為,因此真悔改始於明白真道(提摩太后書
2:25)。約伯既臣服于神的偉大、榮耀和完美,自然就在心裡意識到自己口出狂言的愚昧。
1. 他承認神凡事都能做。神既造河馬又造鱷魚,且隨己意管轄牠們,在他還有什麼難成的事呢?他以前就知道神凡事都能,說起這個話題也頭頭是道,但直到現在他才真正明白。神說了一次、兩次,他都聽見:就是能力都屬乎神(詩篇 62:11)。所以與神相爭是最大的瘋狂,是難以想像的傲慢。“你萬事都能做,必能將我從逆境中拯救出來,我過去總以為這是不可能的。現在我相信你有能力這麼做。”
2. 他承認神的旨意不能攔阻,就是說,
(1)我們的心思意念,神無一不知。我們任何時候任何一個惱怒、不滿或不信的念頭,神都看見。與神相爭是徒然的,因為我們無法向他隱瞞我們的計謀。他既然知道,就能挫敗我們的計謀。
(2)神的心思意念都必一一成就。約伯曾在怒中抱怨說:他心裡所願的,就行出來(23:13)。現在他滿懷喜樂滿足地說道:神的籌算必立定(以賽亞書 46:10)。既然神向我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要叫我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 29:11),他的旨意就不能攔阻,不論有多大的難處擺在面前。
II。他承認自己確實如神一開始就責備他的那樣(第 3 節):“主啊!你所說的第一句話,誰用無知的言語使你的旨意隱藏呢?無需多言,光是這句話就足以定我的罪。我承認我就是那愚昧人。這句話觸及我的良心,把我的罪擺在我面前。我所犯的罪十分明顯,不可抵賴;我所犯的罪十分惡劣,不可原諒。是我用無知的言語使神的旨意隱藏,我因為無知,居然忽略了神叫我受苦的謀略和計畫。我與神相爭,只顧自己稱義。我所說的是我不明白的,”意思是:“我論斷神的旨意,儘管對其中的原委毫不知曉。”在這裡,
1. 他承認自己不明白神的謀略;其實我們都不明白。神的判斷何其深奧,人不能測透,更不用說找出根源。我們能看見神的作為,卻不明白他為何這樣做,目的何在,結果如何。這些事太奇妙,人無法明白,無法更改,也不能判斷。這些事我們不明白,完全沒有能力做任何論斷。我們與神相爭,因為我們不明白他的作為。但我們必須甘願不明白,直到神的奧秘成就的那日。
2. 他承認自己魯莽傲慢,竟然胡亂談論自己不明白的事,胡亂論斷自己無法判斷的事。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箴言 18:13)。人若沒有能力判斷某件事卻還試圖去判斷,不但誤自己,也會誤事。
III。他不回答,但正如他先前所言:只要向那審判他的懇求(9:15)。“求你聽我,我要說話(第 4 節),不是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說話(13:22),而是作為謙卑人的懇求。不是用教訓號令的口氣,而是以願意學習、甘願領命的心態。主啊!請不要再向我提這些難明的問題,因為我一個都答不上來。請允許我向你請教,不要拒絕我,不要因我的愚昧和自滿而斥責我。”參考雅各書 1:5。他開始用以利戶教他的話禱告:我所看不明的,求你指教我(34:32)。
IV。他以懺悔的態度追求正確的原則。真懺悔不僅要認罪,還要痛悔,帶著敬虔的憂愁,是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哥林多後書 7:9)。約伯就是這樣痛悔的。
1. 他在痛悔中定睛在神身上。他敬崇神,且以此為原則(第 5 節):“我從前風聞有你,年輕的時候聽教師說起過許多次,最近又聽我朋友們說起許多次。關於你的偉大、權能和主權我早有耳聞,但我並沒有因為這些聽聞就順服在你面前。我對這些事的認識很膚淺,只能談論一番,並沒有真正在心裡產生應有的影響。但現在,你在榮耀中直接給我啟示,使我親眼看見你,使我感覺到這些真理的權能而不只是有一些認識。因此我懊悔,要收回我那些愚蒙的話。”注意,
(1)能有良好的教育,能藉著神的話以及傳道人的教導明白神的事,這真是極大的憐憫。信道是從聽道來的(羅馬書 10:17),很有可能是從認真聽道來的,是“風聞”而來的。
(2)當施恩典的聖靈光照我們時,我們明白神的事就遠超過以往,如同眼見之事遠超過道聼塗説之事一樣。神藉著人的教導將他的兒子啟示給我們,然而他藉著聖靈的教導將他的兒子啟示在我們心裡(加拉太書
1:16),我們就變成主的形狀(哥林多後書 3:18)。
(3)神願意藉著他的責備話或藉著天意將自己更完全地顯明給他的百姓。“現在我經歷了苦難,也得知自己的過錯,我親眼看見了你。”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箴言 29:15)。神所管教、用律法所教訓的人是有福的(詩篇 94: 12)!
2. 他在痛悔中定睛在自己身上。他痛恨自己,為自己的罪表示傷痛(第 6 節):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請注意,
(1)我們若是意識到自己的罪,就應當深深懊悔,不要只是輕描淡寫地認罪。即使是從未犯過大罪的義人,也應當在靈裡為自己爆發出來的驕傲、脾氣、怒氣、不滿或不慎之言而傷痛。要為這些罪感到紮心,要傷痛。仇敵若不徹底降卑,平安就不牢靠。
(2)敬虔的憂愁表現出來,這就是悔改的人。約伯在塵土和爐灰中懊悔。外在的表現若沒有內在的改變,那就是嘲笑神。但若伴隨著靈魂深處的真誠痛悔,罪人就藉此歸榮耀於神,就自覺羞愧,也可幫助別人悔改。約伯的苦難將他置於塵土(2:8,他坐在爐灰中),而今他的罪同樣將他置於塵土。真正悔改的人真心為自己的罪憂傷,猶如為環境的苦難憂傷一樣,因為他們意識到自己罪孽的惡超過了苦難的禍患。
(3)真悔改伴隨著自我厭惡。他們因行一切可憎的惡事,必厭惡自己(以西結書 6:9)。犯罪給自己的靈魂造成傷害,我們不但要悔恨,還要厭惡自己,好比在聖潔的、不能容忍過犯的神面前,我們因犯罪而變得可憎。我們若真心厭惡罪孽,就更要厭惡自己的罪孽。罪孽離我們越近就越可憎。
(4)我們越明白神的榮耀的尊貴,就越看清自己的惡,看見罪孽的可憎,看見自己可憎,自然也就越降卑自己,越厭惡自己。“我得罪了神,現在我親眼看見這位神是何等樣的神,他尊貴的光芒竟被我故意藐視,他憐憫的溫柔竟被我故意唾棄。現在我看見了神是何等公義聖潔,我竟然惹他發怒。因此我厭惡自己。禍哉!我滅亡了(以賽亞書 6: 5)!”神挑戰約伯,要他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降卑(40: 11)。“我做不到,”約伯說:“我應當先制服自己的傲慢,先叫自己降卑,叫自己低頭。”但願我們不要干涉神對世界的管轄,但願我們藉著他恩典的力量管好自己,也管好自己的心。
神替約伯伸冤(主前 1520 年)
7-9。7 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就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為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8 現在你們要取七隻公牛,七隻公羊,到我僕人約伯那裏去,為自己獻上燔祭,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因悅納他,就不按你們的愚妄辦你們。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9
於是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照著耶和華所吩咐的去行;耶和華就悅納約伯。
約伯在前面的談話中曾多次申訴,說他的朋友們誹謗他,口出惡言。他請求神在他們之間評理,但由於神的審判並未立即來臨,他就心中不平。當神在旋風中質問他時,我們也許覺得約伯定是要遭殃了,案子必定對他十分不利。但出乎我們意料之外,事實正相反,最終的判決十分有利於他。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哥林多前書 4:5)。人在神面前若是真正的義人,即使在又大又不尋常的苦難中,在人的極度誹謗下,在義人自身的軟弱和愚昧怒氣中,在神的話語和良心的嚴厲責備下,他們的義會被遮掩,會黯然失色,心中因懼怕神的忿怒而深深的謙卑,但總有一天,這些烏雲要被吹散,神要使他的公義如光發出,使他的公平明如正午(詩篇 37:6)。神在這裡替約伯正名,因為他像誠實人那樣持守自己的正直,沒有鬆手。這裡我們看到:
I。約伯的三位朋友在與約伯的爭論問題上敗訴。以利戶沒有受到責備,因為他處理這場爭論與眾不同。他沒有加入任何一派,而是甘當調停者。神十分讚賞調停,不論是否與人調停。在這判決中約伯被升高,三位朋友被降卑。若是細察雙方的言語,我們無法判斷誰對誰錯,不敢妄加結論。我們覺得雙方都有些道理,不分伯仲,也無法終審結案,不然就有可能錯判。不過所幸的是,這是神的判決,我們堅信他的判決就是真理。我們要堅決擁護,堅決順服。這判決就是:
1. 約伯被大大升為高,且得到尊榮。他是以一敵三,一個乞丐敵三個王。但神站在他這一邊,縱有千萬人與他為敵也無需懼怕。請注意看,
(1)神何時向他顯現:耶和華對約伯說話以後(第 7 節)。神先責備他,使他降為卑,引導他為自己說錯話而懊悔,然後再肯定他說對的話,安慰他,給他尊榮。先有悔改後有尊榮:我們都應當先定自己的罪,然後才能蒙神的認可。神就是這樣的,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何西亞書 6:1)。保惠師來就是要叫我們自己責備自己(約翰福音 16:8)。看看我們如何蒙神的悅納:必須首先在神的責備面前謙卑下來。神的話責備人,叫人憂愁,但他轉回時卻滿有憐憫,滿有慈愛,因為他不會永遠跟我們過不去,而是適可而止,在東風之日止息暴風。現在約伯謙卑下來,神就將他升高。真正懺悔的人必蒙神的恩惠,說錯的話和做錯的事,神都不會再計較。當我們真心厭惡自己時,神就喜悅我們。
(2)神如何向他顯現。神赦免了他一切過犯。既然他被高舉,就必稱他為義。約伯曾很有把握地表示神最終會替他正名,他的盼望沒有落空。
[1] 神一次次稱他為“我的僕人約伯”,在這兩節經文裡一共四次這樣稱呼,似乎神非常樂意這樣稱呼他,如同他受苦以前那樣稱呼一樣(1:8):“你曾用心察看我的僕人約伯沒有?雖然他貧窮,被人藐視,他仍是我的僕人,仍是我的至愛,與他亨通之時一樣。雖然他犯了錯,與其他人一樣是性情中人,雖然他與我相爭,否定我的判斷,用無知的言語使我的旨意暗昧不明,但他意識到了自己的錯,改過了,因此他仍是我的僕人。”倘若我們像約伯那樣持守正直,忠心事奉神,儘管在與神的關係上暫時失去信譽和安慰,最終仍要像約伯那樣尋回。魔鬼千方百計想證明約伯不敬虔,三個朋友也視他作惡人,但神認識他所悅納的人,不會讓他們被地獄的惡或人間的惡所壓倒。神若是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馬太福音 25:23),其他人說什麼就不重要了。
[2] 神認同約伯提及神的一些事,比他的辯論對手說得更好。他們錯了,因為他們將人的亨通看作真敬虔的標誌,將苦難看作神忿怒的表現。但約伯是對的,因為他堅信神的愛與恨取決於人的內在,不在表像。參考傳道書
9:1。請注意看:
第一,人若正確看待神和他的旨意,就應當定睛在永世的賞罰而不是今世的賞罰,且以此解決今世的難題。約伯盼望將來的審判和將來的世界,勝於他的朋友們,因此他說到神的事就比朋友們的話更加正確。
第二,約伯也說錯了話,有些話甚至是關於神的。這些話過於狂妄,但他卻因說對的話受到稱讚。真實良善的事,即使混雜著一些人的脆弱與瑕疵,我們也不能全盤否定,反而要大加讚揚。
第三,約伯是對的,朋友是錯的,但約伯卻在受苦,他們則享受安逸。這明確說明我們判斷人或其脾性,不能看他們的外表或錢袋。惟有鑒察人心的神才能正確判斷。
[3] 朋友們雖然誤解約伯,神卻要稱讚他,稱他為義人。他有謙卑、溫柔、饒恕的心,願意為朋友們禱告,將屬天的福氣分享給他們:“我的僕人約伯就為你們祈禱。我知道他一定會這麼做。我既原諒了他,使他得到了赦罪的安慰,他也必原諒你們。”
[4] 神指派他做眾人的祭司,應允要悅納他,也悅納他為朋友們的代求。“把你們的祭物帶到約伯那裡去,我會因他的緣故悅納你們的祭物。”神若洗去人的罪,就叫他們作王作祭司。真正悔改的人不但自己的禱告蒙垂聽,替別人的代禱也蒙垂聽。神賜給約伯極大的尊榮,指派他替朋友們獻祭,正如他以前為子女們獻祭一樣(1:5)。他重新獲得祭司的地位,預示著他將要重新崛起,也是他崛起的重要步驟。這裡他預表基督,因為我們惟有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彼得前書 2:5)。“到我僕人約伯那裡去,到我僕人耶穌那裡去”(神對耶穌也曾暫時掩面不看)。“把你們的祭物交在他手裡,讓他作你們的保惠師,我會因他的緣故悅納你們的祭物。你們若是離了他,我必要追究你們的愚昧。”約伯為那些令他憂愁、使他傷心的人祈求獻祭,照樣基督也為逼迫他的人祈求,且為他們死。今天他仍活著,為罪犯代求(以賽亞書 53:12)。
2. 約伯的朋友們被大大降為卑,且蒙受極大羞辱。他們都是良善屬神的人,所以神既不把約伯撇棄在過犯之中,對他們也不會這樣。他既在旋風中說話叫約伯謙卑下來,現在又說話叫他們謙卑下來。約伯是神的至愛,首先受到責備,然後輪到其他人。也許他們在聽見神責備約伯時心中暗喜,以為他們是對的,約伯是錯的。可是神不久開始責備他們,這才意識到事實正相反。在大多數辯論或爭端中,雙方都有錯,有些是立論有錯,有些是表達有錯,有些是立論與表達都有錯。若有人指出他們的錯,讓他們看見自己的錯,那是十分合宜的。神直接對以利法說話,不僅因為他最年長,也因為他帶頭攻擊約伯。如今,
(1)神明確指出,他們議論神不如神的僕人約伯說的是,這就是說,他們指控約伯,要定他的罪,都是基於錯誤的假設。他們誤認為神擊打約伯是以他為敵,實際上神試煉約伯是以他為友。神像父親一樣管教自己的兒女,人若將此當作制裁,好像不再施恩惠給他們,這實在是污蔑神。注意,人若不按愛心的原則隨意論斷其他人的屬靈光景或永世光景,那是十分危險的,因為這麼做有可能把神所悅納的人給定了罪,會大大惹怒神。得罪屬神的小子們就是得罪神。
(2)神明確表示他向他們發怒: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人若藐視誹謗弟兄,若向他們誇勝,若因他們的苦難或軟弱就刻薄地論斷他們,神就向他們發怒。雖然他們都是智慧良善之人,但當他們說錯話時,神就向他們發怒,並讓他們知道自己在發怒。
( 3 ) 神要求他們獻祭,為自己說的錯話贖罪。他們每人必須獻上七隻公牛,七隻公羊,作為燔祭獻給神。看來在摩西律法以前,包括贖罪祭在內的一切祭物都是燒盡的,所以稱為燔祭。他們以為自己說的話很動聽,以為他們如此替神說話,神必欠他們人情,必要獎賞他們。但是神告訴他們正相反,神不喜悅他們。他要他們獻祭,並警告說若他們不如此獻祭就必要追究他們的愚昧。神常因我們引以為豪的事而發怒,常在我們自以為做得完美的事中看到瑕疵。
(4)神命令他們到約伯那裡去,請求他替他們獻祭,為他們祈禱,不然他們的祭物就不蒙悅納。神這樣做的用意是:
[1] 要叫他們謙卑下來。他們以為自己才是天之驕子,以為約伯在天國沒有分。但神要他們明白約伯在天國的分要大於他們,比他們更蒙神的悅納。日子將到,藐視、誹謗神百姓的人自己要尋求神的恩惠,神要使他們知道他是已經愛他的百姓了(啟示錄 3:9)。愚拙的童女要向聰明的童女求燈油(馬太福音 25:1-12)。
[2] 要叫他們與約伯和好,作為他們與神和好的先決條件。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約伯對他們大有怨言),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馬太福音 5:23-24)。根據情節輕重,我們必須先把做錯的事完全更正過來,才能盼望神赦免我們的罪。看看神如何完全支持約伯的案子,且直接干預進去。得罪約伯的人要先征得約伯的原諒,先與約伯和好,神才會與他們和好。約伯和朋友們之間在許多事上看法不同,雙方針鋒相對,但如今他們和好如初,不再爭論(不然就沒完沒了),而是同心獻祭禱告,這就使他們和好:雖然脾性各異,但心思意念必須一致。在小事上有不同意見的人在基督裡仍是合一的,他們在同一個施恩座前相遇,應當彼此相愛,彼此擔當。我們又一次看到,神雖然遷怒於約伯的朋友們,他仍與他們和好。我們與神之間的爭端都因我們而起,然而和好卻都因神而起。
II。約伯的朋友們甘願接受神的判決(第 9 節)。他們是義人,一旦明白神的心意就照神的命令列,雷厲風行,毫無怨言,儘管向自己所責備的人賠禮道歉是十分不舒服的。注意,人若與神和好,必須採用神所命定的和好方法和途徑。惟有走神指出的途徑,接受神的條例,才能與神和好。而人若明白與神和好的價值,就不會覺得這些條例難以做到,而是會心甘情願地接受,儘管這會使人覺得丟臉。約伯的朋友們曾聯手指控約伯,現在他們聯手請他寬恕。一起犯罪就一起悔改。祈求於神的,如同約伯和朋友們常常祈求神那樣,必須有能耐接受神的判決,不管神的判決是否合自己的心意。而若是真心遵守神的誡命,就不必懷疑神的恩惠。耶和華就悅納約伯,也因約伯的禱告而悅納了他的朋友們。這裡沒有說神悅納了他們(只是暗示神也悅納他們),而是說替他們悅納了約伯,誠如神把恩典在愛子裡賜給我們(以弗所書 1:6;馬太福音 3:17)。神既為約伯作見證,朋友們既順服於神的判決,約伯卻並沒有因此而數落他們。神既滿有恩典地與他和好,他也就很願意與朋友們和好,神就悅納他們。我們一切禱告和事奉的目標就是蒙主的悅納。這是我們最大的盼望:不求人的稱讚,只求蒙神的喜悅。
約伯重新崛起;約伯之死(主前 1520 年)
10-17。10 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11 約伯的弟兄、姊妹,和以先所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裏一同吃飯;又論到耶和華所降與他的一切災禍,都為他悲傷安慰他。每人也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12
這樣,耶和華後來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羊,六千駱駝,一千對牛,一千母驢。13 他也有七個兒子,三個女兒。14 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叫基洗亞,三女叫基連‧哈樸。15 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她們的父親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16
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直到四代。17 這樣,約伯年紀老邁,日子滿足而死。
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使徒雅各這樣說,雅各書 5:11),指的是主最後終結約伯的苦難。這卷書開始的時候我們看到約伯在苦難中堅忍,成為我們的榜樣。現在臨近結尾,我們看見苦難結束,隨之而來的是約伯恢復到原來的環境,叫我們確信忍耐到底的人必有喜樂。約伯在苦難過去之後得到非同尋常的福分,這也許是預表我們基督徒在天上的榮耀和喜樂,今生的苦難為我們的將來作預備,且終究要過去。天上的榮耀和喜樂遠比今生的樂趣和滿足更有意義,好比約伯後半世的亨通遠超過前半生一樣,儘管在前半生他已經在東方人中為至大。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雅各書 1:12)。如同約伯一樣,在經過試煉之後領受一切的財富、尊榮和安慰,在這裡我們略見一斑。
I。神重新憐憫他。神對他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他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 29:11),結局是出人意料的。約伯的苦難始於撒但的惡,在神的掌控之下。而約伯的崛起則始於神的憐憫,那是撒旦所不能抵擋的。約伯最痛苦的怨言,也就是他一切怨言中最痛徹心肺、最聲嘶力竭的哀聲,就是神似乎與他為敵。可現在神清楚表明站在約伯一邊,先前怎樣留意將他拔出、拆毀、毀壞、傾覆、苦害,也必照樣留意將他建立、栽植(耶利米書 31:28)。 這讓約伯的事立即明朗化,一切都是那樣滿有喜樂和盼望,相比之下原先的事又是那樣充滿陰鬱和恐慌。
1. 耶和華就使約伯從苦境轉回,意思是:神除去了他的苦難,挪去了他抱怨的緣由。撒旦在相當一段時間中捆綁他,現在神將他釋放;過去神允許約伯落入那殘忍的手,現在救他脫離。我們可以想像他渾身上下的病痛頃刻之間都痊癒,像奇蹟一般:他的肉要比孩童的肉更嫩;他就返老還童(33:25)。更重要的是他的心思發生了巨變。他變得平靜安逸,一切的災難都過去了,攪擾人的想法都消失了,懼怕不再有了,過去擔驚受怕的心靈,現在得神的安慰而變得喜樂。一切都變了,當時苦難迅猛而來,現在照樣迅速退去,就是他在為他的朋友祈禱、替他們獻祭的時候。他在與朋友爭論的時候,神的憐憫沒有轉回,儘管他站在正義的立場。可是當他為他們祈禱的時候,神的憐憫就臨到了。這是因為我們越是多幾分溫馨的敬虔、少幾分激烈的辯論,就越能事奉神,越蒙神的喜悅。約伯藉著饒恕人的過犯(馬太福音 6:14)完全悔改,神也藉著使約伯脫離苦境而完全饒恕。注意,為朋友祈禱且按著正確的方式祈禱,這是我們分內的事,因為這些祈禱不僅有信心還有愛心。基督教導我們與別人一起禱告,也替別人禱告,他教導我們說:我們在天上的父!替別人求憐憫,自己也蒙憐憫。我們的主耶穌在天上有尊榮和主權,他永遠活著為我們代求。有人將約伯從苦境轉回理解為示巴人和加勒底人把奪去的牛羊盡數歸還,神奇妙的作為令他們不得不這麼做,約伯由此開始新的生活。也許是這麼回事,擄掠人的吞了財寶,還要吐出(20:15)。但我覺得約伯所得的是更廣義上的轉回。
2. 神賜給他加倍的產業:並且耶和華賜給他的比他從前所有的加倍。也許神先通過某種方式向他表明自己滿有恩典的用意,要逐漸適時恢復他的產業,直到他的財產是過去的兩倍,為的是鼓勵他盼望,激勵他勤奮。而約伯奇妙致富表明這是神的特別恩惠。我們可以將之理解為,
(1)補償他所失去的。約伯為神的榮耀受苦,因此神施恩補償他,豐豐富富地賜給他。神不願意叫一人因神的緣故而有所失。
(2)獎賞他的堅忍和對神的信念,約伯雖仍有敗壞之工,卻沒有失去對神的信念,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希伯來書 10:35)。約伯的朋友們曾嚴厲批評他:你若清潔正直,他必定為你起來(8:6)。既然他沒有為你起來,那就說明你不是正直人。神說:“是嗎?雖然你們的觀點不正確,我仍要用你們的觀點來見證我僕人約伯的正直。既然你們這樣認為,那麼他的下半生就要大大興旺,以此表明他失去一切,絕不是因為手中有什麼不義。”看來約伯真要稱頌神的收取(正如他在前面稱頌的那樣,1:21),因為他得到了極好的回報。
II。他的舊好、鄰舍和親戚都善待他(第 11 節)。他們曾經在他困難時疏遠他,這對他來說確實憂心忡忡,他也曾傾訴他們的不仁(19:13 等)。可現在他們來看望他,向他說許多好聽尊敬的話。
1. 他們尊敬他,像過去那樣前來與他共進晚餐。我猜他們必是自帶食物,使他能與他們一同吃喝又不致花費。
2. 他們同情他,向他表示溫馨的關懷,如同弟兄一般。他們談起約伯所受的一切苦就與他一同哀慟,看到神的恩惠重新臨到他就安慰他。他們因他的痛苦而悲哀,又因他的喜樂而歡欣,說明他們不像那三位朋友那樣,一開始過於殷勤,後來卻一點都不會安慰人。他們不那麼地位顯赫,學識淵博,口才全備,但事實證明這些人更會安慰約伯,更有愛心。神有時揀選世上愚拙的軟弱的,為了叫人知罪,也為了安慰人。
3. 他們一同集資來彌補約伯的損失,幫助他重建家園。他們不只是說:願你穿得暖,吃得飽(雅各書 2:16)。每人送他一塊銀子(可能有些多送,有些少送,各人量力而行)和一個金環(那是一種飾品,在東方人的孩童中很普遍),這金環也相當於錢。他們所花的都是剩餘的錢,其原則就是:我們的財富應當成為弟兄的應急之需。為什麼約伯的親戚在這個時候終於向他發善心呢?
(1)是神感動他們這樣做。人人都如神造的那樣。約伯在親戚疏遠他的時候祈求神,現在神賞賜他,令他的親戚都回來見他。
(2)也許有些人以為他不敬虔就離他而去,而現在神表明了他的正直,他們就回來重新與他來往。神若與他為友,人人都願意與他為友。參考詩篇 119:74,79。也許有些人離他而去是因為他貧窮,渾身病痛,十分潦倒。而現在他重新崛起,他們也就願意重新與他來往。燕子朋友一到冬天就不見人影,一到春天就回來,這樣的友情沒有什麼價值。
(3)神責備以利法和其他兩位朋友的不仁,也許神的責備喚醒了別的朋友,催促他們回來盡責。別人受的批評,我們應當引以為鑒。
4. 約伯為他的朋友祈禱,他們大批湧來,被約伯的仁慈所折服,人人都希望請約伯為他們祈禱。我們為朋友親戚代禱越多,就越能得他們的安慰。
III。朋友們給了他一些,藉著神的祝福,約伯的家產奇妙地增多。他感謝他們的惠贈,用這些捐款來修建家園且不覺得羞恥。同時他也不強求別人捐獻,他曾表示自己絕不會那樣做(6:22):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但他們送來的,他仍歡喜接受,不會斥責他們過去的不仁,也不會質問他們為何不早送來。他不貪心,不會主動求別人的施捨,也不自傲,不會拒絕別人的好意。他既然脾氣溫順,神賜給他的就遠勝過銀子和金環,那就是神的祝福(第
12 節)。神過去如何使他受苦,現在就如何安慰他,賜福給約伯比先前更多。請注意看,
1. 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箴言 10:22)是神賜給我們致富的能力,以致我們殷勤誠實,就有果效。所以人若要興旺,應當定睛在神的祝福上,千萬不要失去神的祝福,這是無以取代的。而已經興旺的人也不要悠然自得,要因神的祝福而盡自己的責任。
2. 神的祝福能使人十分富足,也能使人成為義人。世人拼命掙錢致富,往往以為只要積攢財富就能致富。但貧窮的人只能仰望神,富足的人也要仰望神才能加增財富,得加倍的財富。不然的話,他們撒的種多,收的卻少(哈該書
1: 6)。
3. 義人末後的日子往往是最好的日子,末後的工往往是最好的工,末後的安慰往往是最好的安慰,因為他所走過的路像晨光漸漸照耀出來,成就完美的一天。對於惡人而言,經上記著說: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加福音 11:26)。而對於義人,經上說:和平人有好結局(詩篇 37:37)。離得越近就看得越清楚。談到物質的富足,神有時很樂意叫義人在末後過上舒適的日子,勝過先前的日子。這往往出乎受苦百姓的意料之外,他們總是以為自己不會活著看見好日子。因此我們即使在極端困境中也不要放棄希望。我們不知道末後會有什麼樣的好日子為我們存留。羅馬詩人賀拉斯曾說:雖然眼下不好,日後定會好起來。約伯受苦時曾說:惟願我的景況如從前的月份(29:2),希望自己像過去那樣富足,卻很失望。但神的旨意往往超出我們所擔心的,還超出我們所盼望的,因為約伯的財富是過去的兩倍。他的牲口數量,羊、駱駝、牛和母驢,都是過去的雙倍(1:3)。神的旨意如此奇妙,連一個人的準確牲口數量這樣的小事都顧及到了,自然也顧及到一切事物的和諧以及各樣事件的相互作用,因為這些事是從創世以來顯明的(使徒行傳 15:18)。約伯的其牠財產無疑也相應增加,土地、銀子、僕人等等。他過去就在東方人中為至大,現在怎樣,就可想而知。
IV。他重建家庭,且兒女給他極大安慰(第 13-15 節)。前面提到他所承受的最後一擊(第一章),也是最痛苦的一擊,就是他所有的兒女頃刻之間都喪了命。他的朋友們還為此責備他(8:4),但是神連這事也補償了,可能是同一個妻子,也可能她已經死了,新的兒女是出自另外一個妻子。
1. 兒女數目與先前的一樣,七個兒子,三個女兒。有人解釋為何他的子女沒有加倍,說這是因為他死去的兒女並非失去,而是去了一個更好的世界。因此,如今他又有了相同數目的兒女,就應該認為他的兒女總數還是加倍的,因為他有兩撥兒女(可以這樣說),一撥在天上,一撥在地上,且都是他的財富。
2. 這裡記錄了他女兒的名字(第 14
節),因為根據這些名字的含義,這似乎是 要永遠牢記神的良善,出乎意料地改變他的環境。他給第一個女兒取名叫耶米瑪,意思是“白晝”(也許戴安娜一名源於此名),因為他經歷了漫漫長夜般的痛苦,如今迎來曙光。第二個女兒叫基洗亞,這個詞形容一種十分濃郁的香味,因為(派翠克主教說)神醫治了他那其臭不堪的毒瘡。第三個女兒叫基連·哈樸(意思是“大大恢復”),因為(他說)他的臉因哭泣發紫(16: 16),現在神擦去了他的眼淚。這裡還提到一些關於他女兒的事:
(1)神以美貌裝飾她們,在那全地的婦女中找不著像約伯的女兒那樣美貌(第 15 節)。在舊約裡我們常常看到女子因美貌而獲稱讚,撒拉,利百加,還有許多其他人。但在新約裡我們從未看到女子的美貌受到重視,包括聖母馬利亞在內,因為在福音中聖潔之美顯得更光鮮明亮。
(2)她們的父親(神賜給他能力)供給她們極大的財富:使她們在弟兄中得產業,不像多數人那樣只給一小部分。也許她們自身具備過人的優點,約伯看在眼裡,於是就特別恩待她們。也許她們的智慧和敬虔都勝過她們的弟兄。為了能叫她們留在家中,成為家人的祝福,約伯讓她們與弟兄一同承繼產業。
V。約伯活了許多年歲。他受苦的時候多大年紀已經無從查考,但這裡說他活到
140 歲。有人猜想他 70 歲時受苦,若是這樣,他的壽數也加倍,與他的財富加倍一樣。
1. 他在今世的安慰極大,看到子孫直到第四代(第 16 節)。雖然兒女的數目沒有加倍,但他兒女的兒女(那是老人的冠冕)何止加倍。神賜給亞當另一個兒子取代被殺的那位(創世紀 4:25),神也照樣賜給約伯。神用自己的方式補償沒有後嗣的人,抹平他們的憂傷,就像約伯在埋葬自己子女之時的憂傷。
2. 他壽數滿足而死,在這個世界上心滿意足,甘願離去。沒有情緒,不像受苦之時那樣,而是帶著敬虔。正如以利法所勉勵他的:你必壽高年邁才歸墳墓,好像禾捆到時收藏(5:26)。
(全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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